因公涉訟
」警專一言堂1/他為學生爭伙食費遭網軍圍攻 親弟被長官鎖門逼供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日前才被指控「花公帑養網軍」,近日又被爆出有隊職官在網路平台上以筆名發表文章,指學校於疫情期間實施遠距教學,卻未將伙食費退還給學生,事後竟遭到學校「網巡小組」圍剿,就連他同在警專工作的弟弟,也被3位長官以「關心」之名,鎖進小房間訊問,想追查發文者是否就是他哥哥。本刊接獲爆料指出,警專該名隊職官A員(化名)本是網巡小組創辦人之一,其創立目的本為於網路上發現相關負面文章後,可在與上級討論後以官方名義留言回復,預先進行危機處理,未料網巡小組之後竟然變調,校方同意小組成員針對負面文章消息得以「非官方名義,以貼近學生角度及觀點等方式,引導正確風向」,此作法等於是授權網軍帶風向,讓他痛批培養未來警察的搖籃竟然淪為白色恐怖一言堂。A員指出,前幾年警專受到疫情影響,為了師生健康,許多實體授課改為遠距教學,因而無法對學生供餐,本應改對學生發放伙食費,且同為警校體系的警大早已將伙食費發放還給學生,但警專卻遲遲沒有動作,他屢次在教職員工座談會等提出相關意見,卻不被重視,只好改用筆名「飛星」在網路上發表文章,希望藉此引起學校重視,未料卻遭網巡小組盯上。網巡小組成員發現該篇文章後,假扮成學生身分,在底下留言諷刺其「可悲」、「就算不能為校爭光,也為警專留一點面子好嗎、出書我看很難,出山(台語)比較快」等語攻擊。諷刺的是,該名匿名留言的網巡小組成員去年還獲頒內政部模範警察獎,事後當A員找上該名模範警察對質時,對方卻表示出山的意思是「要他走出心中的山」,讓他完全無法接受。隨後A員也開始受到學校打壓,先是以釐清其筆名的名義將其調職,隨後又假藉「關懷」名義,由3名長官將A員同為警職且在警專上班的弟弟帶進小房間團團圍住「鎖門逼供」,不斷詢問「飛星是不是你哥哥?」最後還是母親向校方嗆聲再不放人就報警,才將其弟弟解救出來。警專一位隊職官表示,學校3名長官假借關心,對他同在警專的弟弟鎖門訊問,有如一言堂。(示意圖/本刊繪圖組)更誇張的是A員竟收到法院通知,因為他先前在網路上所發表有關伙食費的相關文章,被總隊長反過來提告妨害名譽,而總隊長竟然向學校申請「因公涉訟」,聘請3名律師對他提告,讓他也忍不住質疑,「總隊長現在是代表學校還是代表個人對我提告?」對此,警專學生總隊回應表示,有關該名隊職官指控其弟弟遭到三名長官強押進小房間上鎖訊問,只是大隊長為關懷所屬區隊長權益,提醒未來應注意事項之訪談,同時了解相關幹部之處置結果,並非行政調查,且該空間為開放式辦公室,當時也有其他同事在場,並非該名隊職官所述之關押訊問。學生總隊指出,該名隊職官控訴總隊長在主持晚點名時,當著全校師生面前痛罵他,只是總隊長對網路匿名者「飛星」所做出的言論進行說明,何況當時「飛星」身分並未查明,是直到北檢偵辦後才確認飛星就是校內隊職官之身分,且當時也無指名道姓,明確點出是何人,並無痛罵該隊職官一事。學生總隊強調,有關警專網巡小組只是為了針對學生網路發言建立預防機制,適時澄清,避免形成負面議題,成為媒體焦點,並沒有扮成網軍帶風向之相關情事。警專也透露,學校的投訴管道暢通,投訴案件均積極處理,案件均為舊案重提,相關案件均已對當事人回覆在案。出面爆料的警專隊職官表示,針對他發文的留言者是頂著警專名義的網巡小組成員。(圖/翻攝自Dcard)
警專一言堂2/總隊長怒告隊職官妨害名譽 「因公涉訟」請律師全花公費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才被控「花公帑養網軍」,近日又有隊職幹部出面爆料,因為他以筆名發文為學生爭取疫情期間遠距教學的伙食費,事後竟遭學校「網巡小組」網路霸凌,不但被調離原職,還被總隊長向學校以「因公涉訴」的理由申請公費對他提告妨害名譽,實在離譜。該名隊職官A員(化名)表示,他發表文章後,不僅被調職,由原本帶學生的隊職官被丟到一個處室總成員不到5人的小單位,事後更收到法院通知,遭到總隊長提告妨害名譽,儘管後續不起訴確定,但仍無法抹平他受到委屈的心情。訴訟過程中,他多次希望以和為貴,希望能得到總隊長的道歉,只是苦等半年,卻連道歉都沒有等到。A員表示,道歉沒等到也就罷了,總隊長竟然利用全校師生集會時辱罵他整整一個多小時。A員說,他雖然利用筆名「飛星」在網路上發表文章,但從未想要隱瞞自己的身分,只要在同一體系生活的人幾乎都知道他的身分,而總隊長儘管自始至終未指名道姓,卻也明確點出他的筆名,痛罵他「只敢躲在網路後面沽名釣譽,卻不敢站出來讓大家驗證」。A員強調,會利用筆名在網路上發表文章,針貶校內時事,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透過校內教職員工座談會反映,均無法被重視,才會轉而利用這樣的方式試圖引起學校關注,沒想到卻被抹黑成此舉是為想升官。他無奈表示,「真的想升官的話,會在升官前夕搞這麼多事情,讓自己有可能沒辦法升官,最後還被調職打入冷宮嗎?」警專隊職官發表文章後不僅被調職,事後更收到法院通知,遭到總隊長提告妨害名譽,有如職場霸凌。(圖/翻攝畫面)A員指出,自己苦苦等待,抱持以和為貴的心態,換來的只是一紙告訴狀,讓他終於心灰意冷,因此決心提告反擊,針對總隊長在全校師生面前對他詆毀一事,反提告妨害名譽,討回公道。對此,警專學生總隊回應表示,有關該名隊職官指控其弟弟遭到三名長官強押進小房間上鎖訊問,只是大隊長為關懷所屬區隊長權益,提醒未來應注意事項之訪談,同時了解相關幹部之處置結果,並非行政調查,且該空間為開放式辦公室,當時也有其他同事在場,並非該名隊職官所述之關押訊問。學生總隊指出,該名隊職官控訴總隊長在主持晚點名時,當著全校師生面前痛罵他,只是總隊長對網路匿名者「飛星」所做出的言論進行說明,何況當時「飛星」身分並未查明,是直到北檢偵辦後才確認飛星就是校內隊職官之身分,且當時也無指名道姓,明確點出是何人,並無痛罵該隊職官一事。學生總隊強調,有關警專網巡小組只是為了針對學生網路發言建立預防機制,適時澄清,避免形成負面議題,成為媒體焦點,並沒有扮成網軍帶風向之相關情事。警專也透露,學校的投訴管道暢通,投訴案件均積極處理,案件均為舊案重提,相關案件均已對當事人回覆在案。
台南殺警案/2警遭惡徒割喉殉職 警政署宣布2情況開槍「免寫報告」
台南2名警察因公殉職案,引發警察是否能大膽、正確使用槍械執法的討論。警政署24日宣布,為鼓勵員警正確、合法使用槍械,減輕員警執勤負擔,特別律定爾後執勤使用槍械,如僅係單純對空鳴槍、未造成傷亡或財損等的合法使用警械案件,將經過情形詳載於工作紀錄簿以代替書面職務報告。有關各界關切警械使用條例的修法進程,警政署指出,「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草案,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並列為優先法案,將持續積極與委員溝通,及早凝聚各界意見,形成共識,期待立法院下會期能加速通過。警政署進一步說明修法重點,明定警察為達成任務,於緊急情況時,得擴大使用警械以外的各種物品,以彈性靈活運用,符合實需。對於使用槍械適法性之判斷基準,成立「警械使用調查小組」,以用槍當時警察人員的合理認知為主,作為審查用槍適法性的基準,保障員警即時判斷大膽使用槍械。另修正遭受損害的被害人,依國家賠償法規定由警察人員所屬機關擔負賠償,以減少員警涉訟負擔。如警察人員因公或使用槍械涉訟,警政署表示,現行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延聘律師費用規定均會補助,另設有「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提供因公涉訟同仁於訴訟期間法律諮詢及經費補助,以補公務預算不足,消弭員警使用警械之疑慮。有關員警應勤裝備部分,行政院核定的「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自109年起全面汰換員警現行使用鋼(鐵)質伸縮警棍5萬7194支,增購拋射式電擊器4529組予各警察機關,以提升員警應勤裝備性能,保障員警執勤安全,前揭裝備皆於110年全數配發第一線執勤同仁使用,並持續督促各警察機關落實相關教育訓練。另依各警察機關實際需求及使用情形,持續增購拋射式電擊器。此外,警政署表示,目前背心式防彈衣現有數5萬8766件,外勤員警每人均核配1件,已達100%。另就女警專用防彈背心,因現階段國內各執法單位無相關使用情形,已編列112年專案研究經費,評估後續採購依據。至於各項應勤裝備(如微型攝影機,也已達外勤員警每人1台),如有損壞故障情形,均可洽原廠維修,或採購汰換。在強化訓練部分,將持續加強員警體能(技)訓練,增加建置情境模擬訓練場及實彈射擊靶場,透過情境模擬訓練,強化執勤安全意識,並依勤務況狀與需求,結合警械與裝備加強敵情觀念;另藉由國內、外員警遭攻擊、突襲或執勤傷亡案例,加強同仁面對執勤對象不同威脅等級之訓練方式,提升危機應處能力,確保員警安全。針對人力補充部分,警政署表示,會儘速檢討調度警力,並於9月至10月間由定期請調及考訓結業人員依需求檢討派補,優先充實各地方警察機關警力。另為落實釋字第785號解釋健康權意旨,警政署指出,自110年起已陸續試辦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勤休規定,並檢討人力配置及勤務規劃,推動勤務合理編排,以兼顧治安維護、勤務運作與員警健康。警政署強調,每一位警察同仁都是我們的同袍,我們將持續不斷精進,從「法令」、「裝備」、「訓練」等面向多管齊下,全面提升執勤安全,精實維護治安的量能,也呼籲民眾全力配合與支持警察,做警察堅實的後盾。
台中警友會豪氣募集1200萬成立「警察因公涉訟輔助金」專戶
「台中市大台中警察之友會」為支持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員警依法執勤、保障訴訟權益,由理事長賴文玉結合民間力量,募集新台幣1200萬元,成立「警察因公涉訟輔助金」專戶,並由市警局研訂「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員工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要點」,自今年4月1日起實施,保障員警權益。員警說,第一線人員執行任務時,常面臨高度的危險與不確定性,如造成傷亡,需面臨冗長之訴訟程序及民事賠償問題,有了這項資源就能讓同事們工作起來更放心。警局說,未來因公涉訟同仁除可依相關規定向服務機關及內政部警政署申請各審級律師費用補助,如仍有不足時,即可向市警局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補助,經審議通過後,由「台中市大台中警察之友會警察因公涉訟輔助金」專戶補助費,讓所屬員工多一層保障。市警局長楊源明對於「台中市大台中警察之友會」全力支持本案輔助金專戶之成立表達深切感謝之意,尤其賴理事長經營事業有成,且長期支持警察工作,為警方提供堅實的後盾。楊源明強調,未來市警局員工如因公涉訟或遭民事求償,都會個案審查,符合因公執法者即依情節給予補助,實質協助及紓解因公涉訟案件所需費用,減輕身心壓力,使同仁無後顧之憂,並激勵勇於任事,依法貫徹公權力,有效提供員警及其家庭安全與安心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