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員警
」 酒駕 台北市 台中 李佳修 國民法官嚇壞民眾!桃園男持雨傘閒晃作勢打路人 疑吸膠恍惚險惹禍
桃園市平鎮區22日發生一起攻擊事件,1名36歲潘姓男子手持雨傘走在馬路上,疑吸食強力膠導致情緒不穩,才突然作勢要襲擊路人,民眾見狀紛紛閃避,所幸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方獲報到場詢問潘男,他當時手持強力膠但未吸食,經勸導後他已離去,事後警方表示將加強巡邏維護民眾安全。據了解,潘男原本居住在金陵路三段,但房屋遭法拍後居無定所,他靠拾荒維持日常生計,且偶爾會購買強力膠吸食,但從未傷害他人過,不過他日前曾因吸食毒品安非他命遭逮,沒想到22日他走在馬路上手持雨傘作勢要攻擊路人,遭到民眾通報警方到場處理。警方表示,平鎮警方22日獲報,民眾指稱龍岡地區的營德路有1名男子持雨傘疑要攻擊路人,警方立即趕抵現場,到場後警方詢問潘男,但他卻說台語反嗆員警,雖然他手上持有強力膠但未發現吸食情事,員警只好勸說後放他離去,後續警方強調會加強巡邏,給予民眾良好的安全環境。
違規拒盤查!男遭警一路跟進護膚店爆口角 中山分局說話了
北市中山區7日凌晨一名男子違規穿越馬路,被巡邏員警發現上前攔查,男子見狀先是稱欲配合警方盤查,孰料卻一路走進一間護膚店內,更拒絕接受員警盤查,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整個過程也全都被錄下,一名自稱男子的舅舅更怒嗆員警執法過當,對此中山分局也回應了。據了解,中山分局長春派出所員警7日凌晨巡經林森北路十,發現一名褚姓男子違規從對向馬路穿越車道,警方見狀也當即上前準備攔查褚男,不過褚男卻在穿越馬路後隨即進入附近的一間護膚店內。警方則當即上前再次將褚男攔停,同時告知違規事由,孰料褚男卻先假意配合警方盤查,同意闡述相關資料,隨後竟突然變卦,更意圖離開,質疑警方為何一路跟進護膚店內,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而2人爭執畫面也遭一旁自稱褚男的舅舅全部錄下,更不斷質疑警方執法過當,「看他瘦就要對他盤查」。後續支援警力到場後,褚男才闡述其身份供查核,初步未發現不法情事,警方於開立交通告發單後離去。
超兇!前JKF女郎揮拳襲警嗆「社會低層」 遭判拘役30日
26歲擁有傲人F奶的前JKF女郎林女,去年12月30日在台北市信義區KTV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但林女不但拒絕出示證件、揮拳還怒嗆員警「社會低層」,當場遭壓制逮捕,訊後被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台北地院日前判林女拘役30日。警方表示,去年12月30日凌晨3時許獲報,某KTV發生一起衝突。員警到場了解,林女與友人前往KTV歡唱,因細故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當員警依規定抄錄資料,但林女不願配合出示證件,還以右手攻擊張姓警員,並怒嗆「你警察頂多五萬塊吧?社會低層!」、「你告我妨害名譽阿!社會低層!」、「You fucking some of the bitch!」、「神經病!」警方當場壓制林女帶返所,訊後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法官認為,林女行為足以貶損公務員執行公權力之形象,遂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林女為前JKF女郎,擁有超兇F罩杯,IG上8.8萬人追蹤,曾跟網紅薔薔及其父親鬧官司上新聞。
黑狗路上狂追害騎士險摔車 員警找到飼主竟遭嗆「關你們什麼事?」
出外遛狗一定要牽繩,若放任犬隻在路上亂竄,不僅危險,還可能吃上罰款,花蓮吉安鄉一名魏姓男子出外遛狗未替犬隻繫上牽繩,放任其在路上追逐無辜名眾,員警見狀上前向飼主魏男盤問,想不到竟遭嗆「關你們什麼事?」員警也怒斥「你的狗會追人,已經危害到他人安全了」並依法告發魏男,通報花蓮縣政府動植物防疫所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研處。 吉安警分局仁里派出所21日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有隻黑狗朝著騎腳踏車的阿伯狂奔,嚇得阿伯一陣慌張險些跌倒,員警見狀急忙開車上前以喇叭驅趕黑狗,避免黑狗有進一步的攻擊行為,隨後員警循線找到飼主,但找到的當下,飼主正騎著機車,用狗追車的方式遛狗,攔下飼主後非但沒有歉意,還反嗆員警「關你們什麼事?」 起初飼主相當不配合,不停反問員警「這樣遛狗怎麼了」,讓員警忍無可忍怒斥「你的狗會追人,剛剛騎腳踏車的阿伯差點跌倒」並且不斷向魏男強調這種行為會嚴重影響他人,豈料魏男繼續狡辯「我剛出門而已」,員警也反問「那你車上有牽繩、有嘴套嗎?」魏男當場說不出話。 員警除當場開單外,也將彙整完相關資料後,通報花蓮縣政府動植物防疫所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研處,吉安分局也呼籲,若寵物衝到路上妨礙交通,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緩;若致人員傷亡,也將承擔民、刑事的法律責任。
桃園17歲少年遭警失控毆打原因出爐 警察在手機內發現「這一物」
桃園一名17歲黃姓少年,日前因為烏龍報案的關係,遭警方逮捕,後續竟傳出派出所3名員警持甩棍、電擊棒、鐵盒毆打黃姓少年。而最後該名少年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的陪同下開記者會,控訴員警的暴力行為。而目前有消息指出,員警之所以會失控動手,是一開始員警在黃男的手機中發現疑似強拍的少女裸照,而黃姓少年除了拒絕配合警方調查外,過程中還不斷怒嗆警察,因此最後情緒失控毆打黃姓少年。整起事件發生於18日晚間9點,17歲黃姓少年在桃園火車站附近牽電動腳踏車行經武陵派出所之際,突然被從巡邏車上的員警叫住,以有人報案指稱黃姓少年涉及擄人勒贖案件,所以要將其帶回派出所調查。在記者會上,黃姓少年表示,他在過程中被員警一路勒脖拖進審訊室,員警之後甚至還拿甩棍、警棍、電擊棒毆打黃姓少年。而黃姓少年則表示,過去自身的確有觸犯交通法規,但從未有涉及擄人勒贖等行為,目前已逾20日驗傷,21日前往警局向當時3名施暴的員警提出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告訴。而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指出,根據警方調查,3名員警之所以會情緒失控毆打黃姓少年,起因是一名員警在黃姓少年的手機中查獲疑似女子遭強迫拍下的裸照,而質問黃姓少年時,黃姓少年拒絕配合警方盤查,也不願供出同夥,中間甚至還怒嗆員警,所以才導致員警情緒失控,對黃姓少年施暴。桃園警分局長吳明彥表示,根據黃姓少年的控訴,經調查後目前屬實,已依法將涉案員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除了會對違法員警嚴懲外,同時也會追究其主管職責。目前該分局局長自請處分、所長則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超有事!違停三寶「不服取締」竟當街崩潰 「獅吼功」飆三字經辱警
新北市板橋區22歲陳姓男子昨(13)日將愛車違停在新府路上,造成當地人車通過遭擋,海山警分局獲報後前往查看並依規定開單告發,陳男卻開始崩潰不打算把車移走,還直街飆罵「三字經」嗆警,遭嗆員警不動聲色質問陳男「你是在罵誰?」陳男才改口辯稱在罵自己,猖狂行徑全遭錄。事發當時,陳男囂張地將愛車違停在新府路上,嚴重阻撓當地人車通過而遭路過民眾檢舉,警方獲報後前往現場依規定開單取締,沒想到陳男卻突然情緒失控,不斷朝員警飆罵三字經,見員警不動於衷還加碼挑釁,甚至當街上演獅吼功,讓路過民眾及當事員警傻爆眼。遭嗆員警仍處之泰然並反質問陳男「你是在罵誰?」,陳男疑似意識到會有法律責任,因此辯稱是在罵自己,最後見失控場面一發不可收拾,怒氣沖沖的開著愛車瀟灑走人,全案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告發取締,依法可開罰300元。
未禮讓行人遭員警撞見慘吃罰單 騎士被攔怒嗆:你有拍到嗎?
北市大安區延吉街與光復南路10日發生一起開單事故,一名騎士行經該處時因未禮讓行人,恰好被巡邏員警撞見,當場將騎士攔停並開單;未料騎士卻堅稱認為自己並無違規,更怒嗆員警,「你有拍到我沒禮讓行人嗎?」,並拒絕簽收罰單揚長而去,事後還將整段過程拍下PO上網討拍,但其討拍未成反而得到反效果。對此大安分局也回應表示,巡邏員經行經延吉街與光復南路口時,發現一輛重機由南往北行駛,且該行人穿越道上有行人欲通行,但騎士卻未暫停,先行禮讓行人經過,隨後揚長而去,警方見狀也立即開啟警示燈與鳴笛,示意騎士攔停。警方將騎士攔停後,也告知騎士違規事實,但騎士卻堅稱自己並無違規,並未注意到有行人要通過,隨後更怒嗆員警,「你有拍到我沒禮讓行人嗎?」,更拒絕籤詩罰單隨即揚長而去。不過警方事後也表示,警方後續也依規定告知騎士應到案處所,並註明拒簽事由後便讓騎士離去。警方在此呼籲,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禮讓行人先行,違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罰鍰,記違規點數3點,1年內有2次以上未禮讓行人者,加重處罰至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攔停舉發時如當事人拒絕收受通知單,舉發員警已告知應到案時間及處所,並記明事由與告知事項,依法仍視為已收受,事後不會再補寄罰單,被舉發人應自行留意應到案時間及處所,以免逾期再遭加罰。
台中西區酒客鬥毆鬧事 男遭逮嗆警「顏清標不會放過你」下場慘了
台中西區某酒吧昨(1)日晚間發生酒客鬥毆事件,1名50歲鄭男在中美街某酒吧喝酒,與48歲賴男及其2名友人發生口角,2派人馬大打出手,多人掛彩。警方獲報後到場,其中1名男子撂話嗆警「顏清標不會放過你的」,他與現場相關人等全被帶返所內,全案訊後依法送辦。警方表示,昨天晚間11時36分獲報,民眾指稱西區中美街某酒吧發生打架情事。警方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趕赴現場,現場發現為2派人馬酒後口角引發肢體衝突,隨即將相關人士帶回所內釐清案情,期間,1名男子嗆員警「顏清標不會放過你的」並咆哮連連,之後被帶上警車離去。初步調查,起因爲鄭男酒後失控引起一連串糾紛,並無聚眾鬥毆情事,全案訊後將雙方涉案人員送辦。警方呼籲,絕不允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也提醒民眾切勿藉故生端,對於任何犯罪行為絕不寬貸,對不法分子必將通通繩之以法,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
台中婦開百萬賓士違停買晚餐 遭開單嗆警「臭要飯的」GG了
台中市一名60歲馬姓女子昨(21)日晚間駕駛一輛要價170萬元賓士,違停在永興街與美德街口買晚餐,員警獲報後前往開單舉發,未料,馬女竟情緒失控更怒嗆員警「臭要飯的」,還出腳踹攻擊,導致2名員警手腳多處擦挫傷。警方壓制逮捕馬女,依《妨害公務罪》送辦。警方表示,昨天晚間值班2名員警接獲派遣,於18時55分許抵達美德街處理違停案件,正欲上前逕行舉發該違停黑色賓士車時,駕駛馬女突然出現欲駕車離去,員警現場要求出示證件但遭拒絕,且馬女駕車衝撞員警,經員警制止後,她又多次以「他媽的」、「臭要飯的」等字眼辱罵員警,經多次警告制止無效,員警以妨害公務現行犯將馬女逮捕並帶返所內。期間,馬女情緒極度不穩,不斷抗拒並以腳踹方式攻擊員警,造成2名員警手腳多處擦挫傷,送醫後無大礙。訊後,將馬女依《妨害公務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依交叉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及不服稽查取締進行告發。
超齡裝嫩1/直擊華千涵遭壓制現場 楚翔《天道》囂張嗆員警
華千涵、楚翔日前在三立8點檔《天道》中穿上制服扮高中生,模樣清新時報周刊CTWANT直擊兩人脫去制服換上便服拍戲,華千涵竟遭巡邏警察壓制在地上,而楚翔則囂張對警方嗆聲:「我們又沒做壞事,幹嘛抓我們!」一連串的「動作」場面,引來附近居民好奇圍觀,而劇組則忙著勸導請求移步,接著親切地邀請學生們可以聚集在「不影響拍攝、又能看到演員」的位置觀看,現場忽然多那麼多人,對演員也是極大的考驗。兩人在公園散步,楚翔還拉了拉華千涵的手臂。(圖/本刊攝影組)兩人聊天氣氛正好,還以為會是甜蜜蜜的愛情戲。(圖/本刊攝影組)8月7日晚間7點半左右,本刊在台北市內湖區一處公園,巧遇楚翔和華千涵正在拍攝8點檔《天道》,劇中扮演高中生的兩人穿著便服,拍攝前,兩人說說笑笑,華千涵還抬起右腳,用手比了一比鞋子的厚度,而一旁的楚翔則露出驚訝的表情,看來相當詫異,明明已經有165公分的華千涵看似竟然還需要增高!華千涵忽然遭員警追逐並壓制在地。(圖/本刊攝影組)酷暑難耐,中場休息華千涵拿著小電扇不斷地吹風。(圖/本刊攝影組)當晚拍攝的劇情是兩人在公園散步,遇到巡邏經過的警察,聽到警察的喝令聲,兩人先是停住一愣,接著短暫對視一眼便拔腿狂奔。拍好這一段,華千涵到一旁的椅子坐著,工作人員協助他穿上護膝,緊接著,華千涵就因跌到被員警壓制,而楚翔則停下來對著警方叫囂,直喊:「我們又沒做壞事,幹嘛抓我們!」警方則回他們:「那你們幹嘛看到警察就跑...。」台詞完全就是警匪追逐時會講的話。華千涵被員警壓制,而楚翔則是對警方叫囂,旁邊還有不少圍觀民眾。(圖/本刊攝影組)《天道》一群年輕演員超齡扮高中生還算有說服力。(圖/三立提供)大動作的拍攝過程中,引起附近的居民好奇聚集,其中還有不少國、高中學生追星,劇組人員對此則相當友善,對於拍攝角度中會拍到的民眾,柔聲請求協助移步,甚至親切地對學生們表示,他們可以聚集在不影響拍攝、又能看到演員的位置觀賞,也算是大方為戲宣傳。
首件酒駕致死案輕判7年2月 北檢團隊:原本求刑更高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今天下午審結首件酒駕致死案,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輕判」被告李佳修7年2月,本案到庭論告的台北地檢署的公訴論告團隊指出,原先求刑的刑度較高,多方考量後改為7年6月至9年徒刑,被害人家屬和律師能接受檢方求刑的刑度,至於被害家屬對判決結果的看法,目前不得而知。負責本案的公訴團隊龍頭、北檢主任檢察官林珮菁指出,本案具有重大指標意義,其實並非單純針對酒駕致死被告李佳修一人,而是要表達全國用路人對酒駕零容忍的態度,最後國民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檢方求刑的最低標準相距不遠,真實反應了國民情感。檢察官高光萱指出,這次北檢很完整地蒐集被告和被害人的求學歷程,從起訴後到公訴論告期間,審檢辯共進行8次協商會議、3次準備程序,這也是北檢首度建構完整的蒐證SOP程序。黃振城、楊舒雯檢察官認為,本案一定要靠檢察官來發聲,如果檢察官不講,就沒有人幫被害人及家屬講話了。主任檢察官林珮菁指出,以往法庭攻防很少注意被害人的部分,希望透過本案能讓外界更關注被害人及家屬的感受。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在北市夜店飲酒狂歡,之後到酒店續攤,翌日凌晨4時結束後,李男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駕駛王男致死,員警到場處理時,李男竟拉扯員警,嗆員警「不敢開槍」,員警朝李男大腿連開2槍制伏。案發後,王男母親得知兒子死訊悲痛不己,表示兒子獨自撫養1名幼女,她與孫女面對未來徬徨無助,幼女日前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北檢決定補償幼女精神慰撫金、遺屬補償金共計73萬多元,本案成為國民法官案件犯罪被害人補償首例,北檢將依法向李男提告追討。
國民法官痛批首件酒駕致死案太可惡 輕判7年2月惹爭議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今天下午審結首件酒駕致死案,被告李佳修酒後競速行經行政院前,撞死前車駕駛王男致死,檢察官具體求刑7年6月至9年,併科罰金30至50萬元。國民法官認為李男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也沒得到宥恕,惡性及犯罪危害重大,且是否自首仍有爭執,不料國民法官痛批李男太惡質後,結果竟輕判他7年2月徒刑,引發爭議,本案還能上訴。北院國民法官判決理由指出,被告迄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得到宥恕,因此難以在量刑上做出有利的認定;另外,被告與家人間關係疏離、家庭支持系統稍嫌薄弱,更生可能性稍低,綜合考量後,國民法官竟認為檢察官具體求刑7年6月至9年,併科罰金30至50萬元稍嫌過重,最後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輕判7年2月。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在北市夜店飲酒狂歡,之後到酒店續攤,翌日凌晨4時結束後,李男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駕駛王男致死,員警到場處理時,李男竟拉扯員警,嗆員警「不敢開槍」,員警朝李男大腿連開2槍制伏。本案是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也是首件國民法官審理的酒駕致死案,李男和律師辯稱已認罪且沒有重大量刑爭議,沒必要讓國民法官來審,聲請不讓國民法官審理,要改為職業法官審理,北院開庭調查後認為聲請不符合法律要件,裁定駁回,仍由國民法官參審。本案原預定7月24、25日全天及27日上午進行審理程序,7月27日下午至28日上午進行評議程序後宣判,因應檢辯雙方於庭審過程調整出證內容及主張後,本案於7月25日下午辯論終結,7月27、28日進行評議,最後在今天(28日)下午宣判。
酒駕競速狂飆撞死單親爸 男遭判7年2月
23歲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駕競速狂飆撞死24歲王姓單親父親,台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參審,李稱抄經文迴向給死者求輕判,但死者母親表示無法原諒,請求從重判刑,合議庭判決7年2月。可上訴依《刑法》規定,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本件李主張自首求減刑,且希望早日出獄工作賠償死者家屬,他的律師請求判刑5到6年,但檢察官認為李不符合自首要件,且犯罪重大,請求量處7年6月至9年刑期。李男去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在北市夜店飲酒狂歡,之後到酒店續攤,翌日凌晨4時結束後,喝得爛醉的李男酒駕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駕駛王男致死,員警到場李男竟拉扯員警,嗆員警「不敢開槍」,員警朝李男大腿連開2槍制伏。本案起訴後,成為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但李男與辯護人主張,已認罪且沒有重大量刑爭議,沒必要讓國民法官來審,聲請不讓國民法官審理,要改為職業法官審理,北院開庭調查後認為聲請不符合法律要件,裁定駁回,仍由國民法官參審。北院開庭時,李男說對死者和家屬感到很抱歉,他因遭收押無法去靈堂上香,他有寫悔過書,也抄寫了30遍經文,希望迴向給王男,希望早日出獄、工作賠償給家屬;但死者母親駁斥,沒有看到李男悔過的誠意,犯後態度不佳,希望法官從重量刑。檢察官表示,服刑一半即可申請假釋,李酒駕超速肇事後不叫救護車,只忙於和警方衝突、也否認開車,導致王男與包括2歲女兒在內的家人天人永隔憾事,建請從重量刑,判刑7年6月至9年。合議庭27日評議後,28日宣判。
酒駕撞死單親爸還嗆警遭轟2槍 法官裁定延押
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駕競速狂飆撞死24歲王姓駕駛,檢方起訴後,成為台北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由於李的羈押期將屆,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從6月8日起延長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可抗告。北院認為,李男犯罪嫌疑確屬重大,且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勾串曾姓少年及其他證人之虞,爰依比例原則衡量被告涉犯情節、其犯行對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可能造成之危害程度、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與被告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22歲的李男去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到酒店喝酒後,隔天凌晨他酒駕在台北市區狂飆,途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追撞,造成前車24歲王姓駕駛死亡。員警趕到現場,李竟拉扯員警,嗆員警「不敢開槍」,趕來關心的靜安會成員,也在現場叫囂,員警朝李男大腿連開2槍制伏。警政署長黃明昭痛批黑幫挑戰公權力,非常可惡,刑事局也破獲靜安會操控的詐欺集團。本案經檢方起訴後,成為北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件。◎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國內首起!酒駕競速撞死人 被告男拒絕國民法官參審
與竹聯幫靜安會關係密切的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駕競速狂飆撞死無辜的王姓駕駛,台北地院11日開庭,李與律師主張,本案經媒體廣泛報導,未來的國民法官的心證已被汙染,聲請改為職業法官審理;庭末,審判長諭知,評議後再裁定是否准許。這是國民法官上路後,首次有被告拒絕國民法官參審的案例。22歲的李男去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到酒店喝酒後,隔天凌晨他酒駕在台北市區狂飆,途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追撞,造成前車24歲王姓駕駛死亡。員警趕到現場,李竟拉扯員警,嗆員警「不敢開槍」,趕來關心的靜安會成員,也在現場叫囂,員警朝李男大腿連開2槍制伏。警政署長黃明昭痛批黑幫挑戰公權力,非常可惡,刑事局也破獲靜安會操控的詐欺集團。本案經檢方起訴後,成為北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件。法官要進行準備程序前,李突然聲請將本案改為一般程序、職業法官審理,不由國民法官參審。法官昨開庭調查,李及律師主張,李已認罪,且國民法官審判制度採起訴狀一本主義,卷證資料應該在審判時才能揭露,但本案一開始就被媒體廣泛報導,相關資料都已外流,未來擔任本案國民法官的心證已被汙染,不宜再採行國民法官審判制度。但蒞庭檢察官認為,本案並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及法定不公開審理的事宜,應採國民法官審判;死者母親在法庭痛哭說,「不要再讓任何一個家庭跟我一樣!」不要讓國民誤認為酒駕撞死人事後認罪就沒事,仍希望採行國民法官審判制。庭末,法官問,對於本案有沒有符合減刑要件及緩刑、是否已調解,檢、辯雙方說尚未達成共識,但被告與死者家屬願意試行調解。依照《國民法官法》,承審本案的合議庭要聽取檢察官、被告和辯護人的意見,還要審酌公共利益、當事人訴訟權益等,就被告及辯護人的聲請以裁定方式表示准許與否。且這個裁定可以抗告,抗告中,案件要停止審判。
醉漢沒戴口罩大鬧計程車 司機反制一瓶水澆熄囂張氣焰
高雄市一名張姓計程車司機,15日凌晨在楠梓區載送3名酒醉男子,其中一名林姓乘客因為沒戴口罩,張姓司機勸告時,還怒嗆「我沒病、幹嘛戴口罩!」同行的陳姓友人還大聲咆哮助威,3人在車上爭執起來,張姓司機趕緊將車停靠路邊,見對方還不停手,拿出辣椒水噴灑,2人遭噴後一度囂張氣焰全無,但林男還大嗆員警,最後警方將這群醉漢帶回警所,才結束這場鬧劇。2名醉漢因為戴口罩問題,與司機在車上發生爭執。(翻攝照片)據了解,3名男子一上車就酒氣沖天,39歲張姓司機見65歲的林男未戴口罩,出言勸阻,卻遭反嗆,副座的70歲陳姓男子喝得爛醉,大聲咆哮,又有拉扯動作,司機雙拳難敵四手,將車停靠路旁,沒想到2人還不罷手,張姓司機只好拿出辣椒手朝他們臉部猛噴,並下車報警。警方據報後出動快打部隊到場,林姓男子見到警力還不知收斂,出言大罵員警,連家屬到場後還是氣焰囂張,員警制止他的胡鬧行為,並將陳男(70歲)林男(65歲)楊男(65歲)3名酒客及張姓司機等4人帶回派出所調查,未戴口罩部分函請主管機關處理,林姓男子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
南港娃娃機大盜被捕!他嗆警「等出來還偷」 遭贈看守所入住門票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表示娃娃機零錢箱遭到竊取,立即啟動線上警力進行圍捕,循線追查後發現竊嫌搭乘計程車往內湖逃逸,因而和司機取得聯繫相互配合,順利在路邊將許男攔下上銬逮捕。儘管許男被當場到抓現行,但其卻相當不配合警方,不但謊報身分,還囂張嗆警,「等我出來還要再來南港犯案」,警方也立即蒐集其他相關事證,發現許男以同樣手法多次在南港、內湖地區犯下竊案,總計偷得至少約10萬元,像檢方建請羈押獲准。南港派出所指出,日前接獲民眾報案表示娃吳家內的零錢箱現金遭人撬開竊取,損失218枚,共計2180元現金。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啟動線上警力圍捕,發現竊嫌正搭乘計程車往內湖方向逃逸,因此和計程車司機取得聯絡,和司機保持通話,並要司機「報路」以持續追蹤竊嫌行蹤。事後,警方也順利在路旁對33歲的許男進行攔查,確認店家所述嫌犯特徵和計程車司機所述一樣,且在許男的包包內聽到大量零錢聲,再向小黃司機查證,確認許男皆用10塊錢付車資後,當即以現行犯將許男上銬逮捕。儘管許男被抓到現行,但許男仍相當不配合警方,先是向警方謊報名字和身分證字號,遭警識破後才坦承身分,警方也進一步查出許男還有其他案件遭到通緝,並有毒品、竊盜、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詐欺、洗錢、偽造有價證券等多項前科。而於偵辦期間,許男竟因不滿遭所長手銬「靠太緊」,在派出所內怒嗆員警,「等我出來絕對再來南港偷!」,讓警方立即調閱相關資料,發現許男早就不是第一次犯案,其在南港內湖地區共計犯下5起娃娃機竊案,累積至少偷得現金6萬2千餘元,公仔市價約3.8萬元,總價至少約10萬元,且李男當天也不是獨自一人犯案,還有共犯在一旁輔助。警方經確認共犯身分屬實後,許男一改先前不認識的說詞,改稱都是受到共犯指使後,讓警方認為許男有「勾串共犯」與「重複實施」之虞,向檢方建請羈押禁見獲准。南港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一時貪念起,警方絕對追查到底,另也呼籲商家應裝設監視器錄影系統,定期維護運作情形,並注意店內可疑人士,遇有可疑情事,可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立即到場協助。
2男嗆員警「槍拿下來輸贏」 移送法院下場慘了
郭姓、楊姓男子在警方執勤時,與員警拉扯還嗆聲「槍拿下來輸贏啦!」,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將2人移送法辦,台北地方法院認定2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言詞、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的法條,各判罰6000元及2000元,還可抗告。松山警分局移送指出,去年11月28日下午,員警在北市街頭依法執行職務時,郭男向警員大聲說「不然現在想怎麼樣,拿槍下來阿!」並與警員拉扯,楊男則將雙手放於另一警員身上,大聲說:「什麼跟我沒關係是不是啦!」事後郭男辯稱是警員挑釁他,他要保護自身安全才叫警員把槍拿下來,楊稱想避免雙方發生衝突,故將雙手放在警員身上,但另一警員將他雙手撥開後以手肘朝伊推過來,並一直以胸口頂著對他叫囂,他才向警員說「欸你怎樣啦?推什麼推啦?」台北地院勘驗現場蒐證畫面光碟畫面,認定郭及楊在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時,以不當言詞或行動相加,雖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但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各判罰6000元及2000元。可抗告。
酒後互看不順眼街頭互嗆 4醉男還嗆員警全遭扭送警局
台北市1名劉姓男子(20歲)今(14)日凌晨2時,和何姓(20歲)、吳姓(30歲)、鐘姓(25歲)友人到雙城街32巷1處酒吧飲酒,但他們在店內和另外3名男子發生口角衝突,對方不願意繼續爭吵,步行離開酒吧後,劉男等人仍追出店外叫囂,巡邏員警聽到吵鬧聲,連忙到場制止,豈料,在警方處理過程中,劉男等人仍情緒失控,對著員警咆嘯,最後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警方調查,2派人馬原本都在同1間酒吧飲酒,但卻因為酒後互看不順眼,進而發生口角衝突,其中1方不願衝突越演越烈,因此先行離開酒吧,豈料,劉男等人仍不肯罷休,追出店外持續對著對方叫囂。圓山派出所員警聽見叫囂聲,連忙到場查看,並將雙方隔開,但就連警方都到場了,劉男仍繼續咆嘯,甚至失控衝著員警嗆聲,最後警方將劉男等4人帶回派出所,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