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慰問
」2幼子葬身火窟…粗工爸扛重擔養全家 執行署「暫緩催繳」還捐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為落實「公義與關懷」之核心價值,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義務人因經濟困頓或遭逢變故而無力繳納欠款,除採取寬緩執行措施外,並透過轉介通報結合公私資源,給予及時的協助與關懷。現年33歲設籍於嘉義縣大林鎮之何姓民眾因積欠110年ETC通行費、110年至111年汽燃費、111年牌照稅罰鍰、112年ETC通行費罰鍰等共計8,369元,移送至嘉義分署執行。不料,何男家中突遭祝融,原本夫妻及5名子女,共一家七口所居住的三合院,於112年10月17日發生火災,造成其中2名子女不幸喪生。經查何男平日當粗工扛起經濟重擔,其妻則在家照顧小孩,縣府則證實這家人是列冊低收入戶。嘉義分署執行人員獲悉不幸事故後,隨即對其案件職權停止執行,並多方連繫社工、里長、子女就讀之學校等,詢問義務人及子女狀況,嘉義縣社會局表示,縣府將發送喪葬慰問金,並協助相關事宜,家中還有3名國小的孩子,已做好安置,並與學校密切連繫,加強關懷及心理輔導。2幼子葬身火窟,粗工爸扛重擔養全家。(圖/嘉義分署提供)嘉義分署分署長柯怡伶於日前至義務人位住處訪查,發現何姓夫妻居住在租賃之房屋內,屋內陳設十分簡樸,僅有簡單之生活用品,子女則在學校上課。何男表示夫妻非常疼愛小孩,他有時工作還會帶著3個較大的孩子一起工作,妻子則照顧年紀較小的2個孩子,一家和樂感情很好。分署同仁關心何姓夫妻家庭生活狀況,致贈毛巾、餐具組等,同時捐款6,000元至其子女就讀之國小所設立之專戶,作為幫助就學之用。據何姓民眾表示,其目前係以勞力工作維持溫飽,會把握任何工作機會,努力養活家人。現場客廳桌上陳列著報紙的工作版,顯現其值此人生變故之際,仍舊堅強努力面對生活。「執行有愛,公義無礙」向來是法務部及行政執行署之施政主軸,對於執行過程中發現弱勢義務人亟待救助時,嘉義分署均會主動關懷救急,轉介相關公私社福機關、團體,祈能幫助義務人度過難關。
宜蘭三星資源回收車自撞電線桿 釀1死2傷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資源回收車,昨晚至三星路段收運途中,因不明原因自撞路旁電桿,而後整輛車失控翻覆到田裡,63歲馮姓男駕駛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2名隨車隊員受傷,經治療後皆無生命危險,車禍原因仍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警方昨晚7點51分時接獲報案表示,有資源回收車行經至三星鄉上將路二段時,不慎自撞電桿側翻於田裡,駕駛與隨車2人受傷,其中駕駛馮男因傷勢過重,在救護人員趕抵前便已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緊急將其送醫搶救,最終仍宣告不治,隨車的51歲康姓隊員因骨折開刀住院、49歲邱姓隊員則受輕傷,治療後已返家休息。警方獲報趕抵時發現,回收車車頭嚴重毀損、擋風玻璃破裂,現場一片狼藉可知撞擊力道極大,警方根據馮男的血液檢驗報告,表示無酒精反應沒有酒駕嫌疑,警方將續調查釐清詳細車禍原因。馮姓駕駛家屬表示,馮男是資深清潔隊員且過2年就達退休年齡,未料竟於執勤時發生憾事,鄉長李志鏞今日也前往慰問家屬並致贈喪葬慰問金,向馮男家屬保證一定全力協助處理後事。
今起確診輕症免隔離!「取消7大防疫措施」新制出爐一次了解
台灣揮別新冠疫情陰霾,逐步邁向生活正常化,今(20日)起輕症、無症狀等快篩陽性者無須隔離,改採自主健康管理10天,另確診者回歸實體醫療機構,可至醫院或診所就醫,相關8大疫情鬆綁措施,帶您一次了解。第一、自3月20日起「取消」7項措施,包含輕症強制隔離;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居家照護對象)開立;確診者同住家人及入境民眾自主防疫(0+7);輕症通報、提供確診數位證明;確診者簡訊、自主疫調回報;居家照護遠距詢;確診死亡個案遺體儘速火化。第二、自3月20日起「維持」4項措施,包含公費口服抗病毒藥物;公費清冠一號;住院須採適當防護措施;住院者開立隔離治療通知書。第三、衛福部自3月20日起,同步修訂喪葬慰問金、關懷金發給適用對象。第四、若確診勞工身體不適無法出勤,可持「快篩陽性證明的照片」,向雇主請未住院之一般病假,病假日數1年內未超過30日的部分,雇主應發給半薪,且自篩檢陽性日及次日起5日內請病假之勞工,雇主不得扣發全勤奬金。第五、如若勞工希望照常出勤,雇主應尊重意願,雙方可協商改採居家上班、遠距上班,不過雇主「無法要求」勞工不要出勤,以及快篩陰性才能上班,雇主若單方面拒絕勞工出勤,屬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仍得支付薪資。第六、除山地、離島、偏遠地區與住宿式機構住民,可繼續使用視訊看診外,其餘地區自3月20日起回歸實體診療,且醫療院所不得無故拒絕看診。第七、輕症、無症狀之師生及教職員工,自確診的0日及次日起5日內,不得到校上課上班,需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且持快篩陽性證明可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家長亦可請防疫照顧假,若快篩陰性則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第八、自3月20日起,確診者遺體不再強制使用雙層屍袋,若有滲漏風險才要使用屍袋,另遺體也無須強制自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後逕送火化場火化,不過親友瞻仰遺容時應避免直接碰觸、仍應佩戴口罩。
防疫鬆綁新制!3/20取消確診遺體強制火化 允許親友可瞻仰遺容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因應如疫情穩定,「輕症免隔離,邁向疫後新生活」防疫鬆綁新制,將自今(2023)年3月20日開始實施,指揮中心經參考國際間遺體處置建議及評估國內實務需求,規劃同步自3月20日起,調整COVID-19遺體處置感染管制建議,配合該新制,衛生福利部亦將同步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及關懷金發給要點」之適用對象為新制實施日前往生者。COVID-19遺體處置感染管制建議修正重點說明如下:一、 取消「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後逕送火化場火化」建議,調整為「遺體得採火化或埋葬等方式進行處置」。二、 取消「不可再打開屍袋」建議,調整為「於符合感染管制原則下,親友可瞻仰遺容,惟應佩戴醫用/外科口罩,並避免直接碰觸遺體」。三、 取消「使用雙層屍袋」建議,調整為「如有體液滲漏風險,應使用完全密封且非滲透性的屍袋」。四、 工作人員(包含醫護工作人員、太平間工作人員及禮儀人員等)建議依執行任務之暴露風險,選擇適當個人防護裝備。
老母生前未採死後沒驗 隔離死亡家屬領嘸慰問金
免費送iPhone 13→https://bit.ly/3zFUZkY住在北市萬華的陳先生向本刊控訴,5月中他跟妻子都確診新冠肺炎,家中的母親因行動不便,隨即跟他一起到新店桂山檢疫所隔離,豈料,母親卻在檢疫所內過世,事後向衛福部申請確診者死亡的喪葬慰問金10萬元,卻被認定「資格不符」。新冠亂糟糟1/生前未採死後沒驗 老母被隔離驟逝卻領嘸「喪葬慰問金」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44306新冠亂糟糟2/在醫院病逝卻領到診所死亡證明 醫師一句「我開錯了」就卸責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44307
新冠亂糟糟1/生前未採死後沒驗 老母被隔離驟逝卻領嘸「喪葬慰問金」
今年5月全台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各地衛生局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也一團亂。台北市一名住在萬華的陳先生向本刊控訴,5月中他跟妻子都確診,家中的老母親因行動不便,不能沒人照料,因此衛生局安排母親跟他一起到新店桂山檢疫所隔離,豈料,陳男母親卻在檢疫所內過世,事後即使家屬手中有「隔離通知書、新冠死亡證明書」,但向衛福部申請確診者死亡的喪葬慰問金10萬元,卻被認定「資格不符」。陳先生秀出母親的死亡證明書、火化許可證,上頭死因寫著「新冠肺炎併心肺衰竭」,他認為政府怎能這麼霸道,因為沒有快篩及PCR採檢報告,也未經通報,就認定此個案並非確診者,卻又在24小時內火化遺體,以致「死無對證」。陳先生無奈,「不僅沒有跟母親好好道別,現在連申請喪葬慰問金都處處碰壁。」陳先生指著母親的死亡證明書及火化許可證,死因都是「新冠肺炎併心肺衰竭」,但衛生單位卻不認可。(圖/李宗明攝)陳先生說,5月15日他跟太太到西園醫院快篩及PCR檢測,直到17日太太頭痛、發燒及咳嗽,緊急送台大醫院,確認染疫後,隨即送至負壓隔離病房,而陳先生18日等到衛生局人員來接他去檢疫所隔離,但家中還有行動不便的老母親,立即詢問衛生局人員「怎麼辦?」對方則說,「2人一同送新店桂山檢疫所」。「我媽送到檢疫所10天後,突然在28號叫不醒,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急救,但搶救20分鐘後還是無效」。陳先生說,事情來得突然,完全沒想到「媽媽生前沒人幫她驗PCR,死後也沒人採檢」,遺體又在24小時內「草率火化」,而原先替陳母開立「新冠死亡」證明書的診所,事後卻不認帳,加上衛生局也否認媽媽是確診個案,陳先生才恍然大悟「最後責任原來是要家屬一肩扛起」。陳先生拿著母親的隔離治療通知書,上頭白紙黑字寫著,「陳某某經醫師診斷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請在民國110年5月19日至5月26日,到桂山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明明通知書有清楚記載,但政府前後說詞反覆,還不承認疏失,至今母親過世超過5個多月,仍舊拿不到政府的喪葬補助。「喪葬慰問金就是看得到吃不到,且政府一再玩文字遊戲」。陳先生說,衛生局認為他們的隔離程序都沒問題,但他質疑「當初母親跟我一起隔離在檢疫所,為何未對母親做快篩及PCR檢測」,政府小小的疏失,卻造成人民後續的大麻煩,陳先生氣憤表示「整個流程誰該負責?哪個環節有疏失,難道不該查明嗎?」本刊致電衛福部疾管署,也將訪問綱要以E-mail方式提供給對方,但截至截稿前並未獲得回應。而協助處理後事的葬儀社劉先生表示,陳媽媽當初送到耕莘醫院前就已經往生,醫師、救護人員及家屬都跟他表明是「確診者」,他才會聯繫錦宜診所開立死亡證明書,趕在24小時內火化。記者進一步詢問,「為何耕莘醫院沒開呢?」他解釋,死者抵達醫院前就往生,且未住院超過24小時,耕莘醫院不會開死亡證明書,得找其他診所檢視遺體「有沒有外傷」,詢問家屬死者的身體狀況,才得以開立。開立死亡證明書的錦宜診所溫醫師則表示「我現在沒空,真的沒空,對不起吼」,隨即掛上電話。看著母親生前的照片,陳先生痛批中央亂搞,害母親草率在24小時內火化,以致他「無法跟母親好好道別」。(圖/李宗明攝)
新冠亂糟糟2/在醫院病逝卻領到診所死亡證明 醫師一句「我開錯了」就卸責
全台好不容易熬過疫情猛爆期,但北市一名陳先生向本刊控訴,5月中他跟太太都確診新冠肺炎,他和行動不便的母親被安排一起進檢疫所隔離,豈料,10天後母親不幸在檢疫所過世,死亡證明書上也判定「新冠肺炎併心肺衰竭」,最後向政府申請喪葬慰問金卻被狠狠打回票,而開立死亡證明的診所竟然說「我開錯了」就想推卸所有責任。「5月28日原本是我要從檢疫所出關的時刻,沒料到一旁的媽媽卻在清晨5點多,搖都搖不醒,才會打119報警,」雖然緊急送往耕莘醫院救治,但搶救無效,陳先生呆坐在家屬等候區,腦袋昏昏地聽著葬儀社人員的指示,一一辦理後續,但弔詭的是陳先生最後拿到的死亡證明書,並不是耕莘醫院開立的,而是錦宜診所。錦宜診所醫師雖有檢視過陳先生母親的遺體,但沒有死者的快篩及PCR採檢結果,就大膽假設她因新冠而亡,未免太過草率。(圖/黃威彬攝)陳先生表示,他不了解明明母親不是在錦宜診所急救,醫師怎能大膽假設死因是「新冠肺炎併心肺衰竭」?葬儀社人員又是怎麼跟診所說明狀況的?陳先生指出,衛福部告訴他「母親未經通報且未經指揮中心確認是確診者,因此無法申請喪葬慰問金」,但他卻拿到衛生單位發給母親的隔離治療通知書,若未通報怎會收到通知書,他質疑衛生單位的通報程序根本是前後矛盾。陳先生說更心寒的是,「衛生局私下打電話向錦宜診所確認母親的死因」,錦宜診所事後竟改口「我開錯了」,讓他相當傻眼,「人都死了,還死得不明不白,到底誰能給我交代?」陳先生無奈搖頭。陳先生表示,5月中疫情大爆發,類似他母親的「黑數」會不會很多?因為他母親從家中送到檢疫所再到耕莘醫院,近兩週的時間,但從頭到尾都沒人安排母親做PCR檢測,照理說,耕莘醫院急救無效,也應該要抽血檢驗,確認死者是否染疫,若未經百分之百確認,就不應該在24小時內火化。陳先生說,通報、隔離、急救、火化流程,哪個環節出差錯?家屬希望相關單位給個交代,好讓死者安息,不能讓老母親死的不明不白。陳先生跟母親同住新店桂山檢疫所隔離近兩週,但母親直到病死都沒被快篩及PCR檢測,政府難道沒有疏失?(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致電衛福部疾管署,也將訪問綱要以E-mail方式提供給對方,但截至截稿前並未獲得回應。而協助處理後事的葬儀社劉先生表示,陳媽媽當初送到耕莘醫院前就已經往生,醫師、救護人員及家屬都跟他表明是「確診者」,他才會聯繫錦宜診所開立死亡證明書,趕在24小時內火化。記者進一步詢問,「為何耕莘醫院沒開呢?」他解釋,死者抵達醫院前就往生,且未住院超過24小時,耕莘醫院不會開死亡證明書,得找其他診所檢視遺體「有沒有外傷」,詢問家屬死者的身體狀況,才得以開立。開立死亡證明書的錦宜診所溫醫師則表示「我現在沒空,真的沒空,對不起吼」,隨即掛上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