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牙醫
」被指捐100萬美元拿哈佛牙醫學院認證 名醫怒告求償判決出爐
陳姓名醫不滿徐姓男子指稱「只要捐款100萬美元保證牙醫師取得美國哈佛大學牙醫學院認證」,陳提告求償,台北法院認為,陳未說過這些話,但徐男卻向媒體爆料還指陳私吞款項等,侵害陳的名譽權,判賠30萬元。可上訴。陳說,徐打算找他合作開設牙醫教學課程被拒後,竟向媒體指他「種種坑錢行為」、「宣稱報名且完成課程的醫生,可取得美國哈佛大學牙醫學院的認證」「必須以贊助或捐款等名義給付美國哈佛大學」「私吞款項」。陳說,他的名譽權遭到嚴重損害,而徐事後公開道歉,顯見徐主動聯繫記者並提供不實指述內容之行為,顯有散布不實指摘、侵害他名譽之故意,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台北地院認為,徐男明知陳從未聲稱捐款保證取得認證等情,卻向媒體爆料指陳男「坑錢」「吸乾了就甩掉」「私吞款項」等不實事項,徐不法侵害陳的名譽權,判賠30萬元。
遭指A股東3百萬 名醫陳俊龍反擊:爆料者規避法律責任必告到底
知名牙醫陳俊龍日前遭人控訴,指他與「英業達」創辦人葉國一兒子葉力誠合股「里昂哈佛數位科技」公司時,在一起「植牙教學的合作案」上A了徐姓股東3百萬元。對此,陳俊龍當時受訪已強調「給哈佛大學的捐款是他出的。」今再加碼強烈反擊,表示將對徐姓股東提出法律訴訟。陳俊龍醫師聲明全文如下:針對近日媒體報導,有關里昂哈佛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與哈佛大學捐款乙事,本人說明澄清如下,以正視聽:一、本人以提供專業的醫術,醫治病人為一生之志業,並致力推動植牙教學,就植牙及植體相關技術,長期投注心力研發相關技 術、器材及臨床案例。二、本人基於推廣植牙技術之理念及研發成果及牙醫教學,過去曾與邱小容、徐紹傑成立之里昂哈佛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議合作,進行教學研習合作與植體經銷等事宜,惟邇來本人察覺邱小容、徐紹傑經營管理之里昂哈佛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諸多行為不符合雙方合作共識及約定,發生向醫生收取費用後卻未購貨、中飽私囊、帳務不實、積欠應付款項、另行設立公司規避契約義務等涉嫌違法違約之行為,衡諸以上種種,本人已發函終止與邱小容、徐紹傑、里昂哈佛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之一切合作關係。三、本人身為美國哈佛大學校友及哈佛牙醫學院董事會董事,向來致力於貢獻所學回饋母校及學子,長期與哈佛大學保持互動,就研發牙醫治療技術及發展相關議題,交換意見及合作,共同為牙醫領域發展貢獻一份心力。對於哈佛大學之捐款,實與里昂哈佛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毫無關係,故本人自無對其提出捐款發票之必要,以免遭有心人士利用,對外散布不實消息,有害哈佛大學及本人聲譽。四、又,本人自始至終均明確告知參與本人教學之學員及邱小容、徐紹傑、里昂哈佛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無參與教學後可取得哈佛大學牙醫學院認證乙事,報導所稱並非屬實。邱小容、徐紹傑雖意欲透過本人與哈佛大學合作並提出構想草約,惟本人對其內容並未同意。於此期間,里昂哈佛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曾請託本人與哈佛大學溝通授予認證事宜,惟此等要求並不符合哈佛大學之政策,哈佛大學及本人立場相同,皆是明確婉拒。邱小容、徐紹傑、里昂哈佛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知之甚詳。五、本人得知里昂哈佛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邱小容、徐紹傑提出與事實不符之陳述,實感遺憾。本人與邱小容、徐紹傑、里昂哈佛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無合作關係,尚請該等人士勿以與本人合作或哈佛捐款之名招攬投資或從事業務。懇請相關人士查察。為維護本人之名譽,謹澄清說明如上,以正視聽。本人並擬對邱小容、徐紹傑及里昂哈佛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就其等帳務不實、收取費用卻未購貨行為所涉詐欺、背信等罪嫌及其他違約事項,提起民、刑事法律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