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康藥局
」出國藥小心3/最常超量入境夯品是它! 上網販售、轉賣最高罰200萬
時值暑假,不少人趁機出國大肆採購藥妝品,專家提醒,許多民眾不熟悉藥品、醫療器材入境的規定挨罰,像是國人愛買的日本「合利他命」,許多人以為是維他命,其實在台灣歸類為藥品,有一定的數量限制,且僅能自用。另外,用不完的藥品上網販售也不行,就有Youtuber因販賣合利他命遭罰12萬元,最高甚至可罰200萬元!合利他命因含有維生素B、E等成分,具有舒緩痠痛、疲勞的效果,因此一直廣受國人喜愛,由於在日本購買較為便宜,因此成為必買的藥妝伴手禮。台北予志藥局執業藥師王明媛一直都在協助海關查驗旅客的攜帶藥品,她表示,合利他命一直都是超量攜帶的熱門品項,食藥署也證實合利他命是最常見的超量或販售的違規品項。「民眾自國外帶回的保健食品、維他命、眼藥水等非處方用藥,每種最多限12瓶,但我曾看過有人超量攜帶30瓶!」王明媛說,結局就是超限制數量的藥品會被沒收、銷毀,得不償失!如果真的有超量需求,建議乖乖填寫申報單。王明媛提醒,國人愛買的眼藥水,品牌多功能五花八門,購買前切記一原則「眼壓過高、青光眼患者勿用」,因為藥水中的血管收縮劑成分,恐讓眼壓更高增加失明風險。食藥署食品組視察高毓言表示,個人購買國外保健食品,每人限量為膠囊、錠狀類食品每種最多12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所有合計不超過36瓶,一般食品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每種非處方藥也只能攜帶12瓶(盒、罐、包、袋),且各種非處方藥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為限。至於藥粧店輕易可購得的OK繃、保險套、衛生棉條、日拋隱形眼鏡、醫用口罩等則屬於醫療器材,在規定數量下不必申請,例如OK繃總計不得攜入超過60片、保險套60個、衛生棉條120個、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2種不同度數為限。若是明顯超量進口醫材或藥品,甚至可能被質疑有販售意圖,恐因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藥品而涉及刑責,可能遭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合利他命由於太受歡迎,食藥署證實是最常發生超量、違法販售的藥品。(圖/翻攝自live japan官網)至於買太多藥用不到是否可以轉售,答案也是不行的!替人代購或轉售藥品,恐違反藥事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甚至可能涉及藥事法第83條刑責,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說明2種常見違規情境,一是國外攜帶食品回國後販售,二是網路上購買國外進口食品後再轉賣;食藥署統計,2021年至2022年共裁處474件,裁罰金額達871萬元,其中金額最高的案例是民眾在網路上販售國外代購的維生素、膠原蛋白錠等保健食品,且同時以多身分於不同網站販售,屬於多次違規行為,遭開罰18萬元。另外,部分保健品若是劑量較高也屬於藥品,南投市和康藥局林宏益藥師舉例,維生素C超過每日用量上限1,000毫克就列為藥品管理,曾有民眾於網路上販售高劑量維生素C(2000毫克),結果遭處3萬元罰鍰,建議民眾別因小失大,千萬不要上網轉賣用不完的藥品或保健品。
網路轉售海外眼藥水「遭罰3萬元」 最重可處10年以下刑期
網路購物已成為民眾消費新常態,南投日前有1民眾國外旅遊採購藥品返國後,將用不完的眼藥水自行於網路轉售,遭南投縣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因不暗法規後悔不已。許多民眾常會從國外網購平台購買或出國後攜帶國外藥品,於網路上轉售這些未經衛生福利部許可之藥品,當心此行為已觸法,依違反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另若非藥商任意將個人自用藥品於網路販售,依違反藥事法規定,亦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不可不慎。南投縣衛生局今年截至5月底已查獲7件違規網路販售藥品案件,共裁罰新臺幣21萬元罰鍰,主要於網路轉售國外購得之藥品如眼藥水、腸胃藥及皮膚用藥等為主。南投市和康藥局林宏益藥師表示,常有民眾拿著出國旅遊購入的藥品,未有衛生福利部藥品許可證字號的藥品,詢問哪裡可以購買,網路上有看到賣家在賣可以購買安全嗎?提醒民眾若有任何用藥的問題應該諮詢附近的社區藥局的藥師,認清藥品上是否有藥品許可證字號,不要任意購買及使用來路不明的藥品,傷了荷包又傷身。南投衛生局陳南松局長呼籲民眾切勿在網路買賣藥品,把握「生病看醫師,用藥問藥師」有疾病問題應尋求專業醫師診療,有藥品問題應洽藥師諮詢,並向合格藥局或藥商購買合法藥品,辨明國內核准且合法製造的藥品,其包裝上會有「藥品許可證字號」,安全有保障,若發現藥品字體模糊、仿單內容不清或印有簡體字時都應提高警覺。
販售「高劑量維生素」遭罰3萬元 出國血拼當心!超量保健品恐觸法
民眾出國旅遊,回國後常會帶著維生素、魚油等保健食品自用送給親友,更常將用不完的維生素於網路上販售。但不是每項維生素都可以於網路上販售,日前南投衛生局接獲民眾陳情,有民眾於網路上販售列屬藥品管理之高劑量維生素C(2000毫克),經查明屬實,依違反藥事法規定,處3萬元罰鍰。該民眾稱因本身用不完維生素C避免浪費想利用網路販售,不知道這樣會觸法,後悔不已。南投衛生局局長陳南松提醒民眾,網路購買保健品成為消費者新日常,衛生福利部訂有「含維生素產品認定基準表」,明定維生素「每日用量得不以藥品列管之上限」;以維生素C為例,每日用量可不以藥品列管的上限為1,000毫克,超過每日用量上限1,000毫克即列為藥品管理,呼籲從事網路販售的賣家們務必注意,於社群媒體販售時應分辨產品上每日食用劑量,以免觸法受罰。也提醒民眾購買維生素相關產品請看清楚產品相關每日劑量標示,若對列屬藥品管理的維生素產品有疑問,請洽鄰近社區藥局藥師諮詢,以保障自身健康。南投市和康藥局林宏益藥師表示,補充維他命已經是國人的習慣,但維他命不只屬於食品,高濃度劑量的維他命則是屬於藥品管理,如果不當使用也可能會造成藥品的交互作用,例如維他命E會增強其抗凝血劑華法林(Warfarin)的藥效,如果有在服用抗凝血的病患服用維他命時記得要跟醫師及藥師確認,避免產生嚴重的副作用。陳南松說,近來國民海外旅遊興盛,如民眾攜帶屬於自用藥品的維生素產品,仍應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每種非處方藥只能攜帶12瓶(盒、罐、包、袋),且各種非處方藥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為限。超量部分,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專案申請,且攜帶回國的產品皆不得販售予他人,避免觸法甚至面臨刑責。
「活性維生素D」攝取過量傷健康 2方式辨識防吃錯
維生素D近來成為熱門話題,主要是有研究顯示,過去認為多多攝取維生素D有助身體整體健康,但根據小鼠研究測試,發現患有阿茲海默症的老鼠攝取維生素D後,大腦狀況反而更惡化。日前也有婦人未留意而攝取過量活性維生素 D,造成高血鈣心律不整,經醫師緊急處置,停用和補充大量水分後,症狀才獲得緩解。近來受COVID-19 疫情影響,民眾對防疫期間要如何增強體能和身體保護力, 都會特別關注留意,其中維生素D更是最常被提到需補充攝取的維生素之一。但維生素D有分「活性」、「非活性」兩種,很多民眾並不清楚其中的差別。上圖為非活性維生素D,下圖則為活性維生素D,會有藥物許可證字號。(圖/南投縣衛生局提供)南投市和康藥局林宏益藥師說,維生素D是人體維持基礎健康的一種脂溶性 維生素,分為活性、非活性2種,活性維生素D為處方用藥,除特殊情形(如洗腎病人)需補充,一般人僅需補充非活性維生素D。非活性維他命除透過曬太陽來自行合成以外,也可以透過食物來獲得,市售的維生素D以D3為主,提醒民眾注意購買活性維生素D應在醫師診療指示下服用,也可以請教社區藥局的藥師,都可獲得正確的藥事諮詢建議。 林宏益藥師說民眾自行購買維生素D有2個簡單判斷活性與非活性的方法, 非活性維生素D的單位是「ug」或是「IU」;活性維生素D的單位是「ug」(活性不會用IU表示)且會有藥物許可證字號。一般民眾每日建議攝取量為800~2000IU,請注意勿攝取過量。南投縣衛生局提醒民眾,現行法規規定,維生素D依產品標示或仿單,若每日食用劑量若超過 800IU,即列屬藥品管理,選購時請至藥局或販賣業藥商購買,並選擇USP或GMP藥廠製造或是有認證標示的產品,此外產品上需標示客服電話,讓消費者可以得到專業諮詢服務。另呼籲民眾針對劑量超過 800IU 維生素D除自用外,切勿透過社群網路轉售,以免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