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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 殺人 新北 黃紹庭 助理費台中死亡車禍!男超車擦撞1機車倒地 再遭公車輾過斷魂輪下
台中市南區23日上午7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63歲林姓男騎士與18歲蔡姓女騎士不慎發生碰撞,雙雙人車倒地,未料後方53歲周姓男子駕駛公車恰巧駛來,結果不幸輾斃林男,警消獲報到場時,林男已明顯死亡,蔡女則受輕傷,2人皆未送醫,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林男與蔡女分別騎機車沿國光路由南往北方向直行,未料林男在超車過程中不慎與蔡女擦撞,導致2人皆倒地受傷,豈料後方周男駕駛的東南客運公車正好駛來,當時周男已打方向燈欲靠站讓乘客下車,沒想到煞車不及後輪不幸輾壓倒地的林男,造成他當場死亡,另1名倒地的蔡女則受輕傷。警方表示,上午7時許獲報國光路發生交通事故,警方會同救護員到場後,發現遭公車輾壓的林男已明顯身亡,蔡女則右手臂擦傷並拒絕就醫,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台人滯留廣東失聯!海基會尋求蔣萬安反映 北市府回應了
國台辦日前證實,3名一貫道教徒今年10月下旬在中國廣東遭逮捕後失聯至今。海基會與相關部門積極展開聯繫,但始終未獲對岸回應。海基會副秘書長羅文嘉更期盼台北市長能在即將舉行的雙城論壇上,向陸方代表反映此事。對此,外界質疑海基會需仰賴雙城論壇與對岸溝通,顯示其功能是否已大幅弱化,引發對賴清德政府對於危機處理能力的討論。 3名台灣一貫道信徒(周姓、江姓、謝姓)於10月赴中國大陸,後被廣東省公安機關以涉嫌「組織、利用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逮捕。目前,3人均已聘請律師,案件進展尚未明朗。據悉,海基會等相關部門日前已積極展開了解,並多次透過各種管道試圖了解當事人的情況。針對海基會期盼台北市長蔣萬安於下週二即將舉行的「台北上海雙城論壇」向陸方人員進行反映,北市府表示,民進黨政府一方面希望北市府出面協調溝通、一方面又不讓上海台辦主任金梅來台,是不是有點自相矛盾、自相打臉的感覺。「照海基會的說法,難道北市府已經接管海基會了嗎」,北市府指出,無論是陸委會跟海基會現在的溝通管道,顯然是已經斷了。不過沒有關係,海基會做不到的,台北市蔣市長會依循適當的管道,全力的來協助。如果是真心誠意要幫助這些一貫道的長輩,真正的做法不是在媒體上開記者會去做政治操作、去消費這件事情,而是循各種可能的管道,真實的去表達意見,並透過溝通給予支持。
一貫道教徒赴陸遭逮 侯友宜籲主管機關具體行動助台人返家
3名一貫道教徒赴中國大陸後遭逮捕並失聯至今,引發社會關注。陸委會警示台灣民眾,前往中國大陸前務必謹慎評估,切勿以身涉險;海基會則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應在即將舉行的雙城論壇中向陸方反映此事。相關事件顯示兩岸過去建立的互信基礎逐漸弱化甚至瓦解,如何重建正常的交流與對話機制,已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國台辦日前證實,3名台灣一貫道信徒(周姓、江姓、謝姓),在中國涉嫌「組織、利用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廣東省公安機關逮捕;目前3人均已聘請律師。相關人員於10月上旬在中國大陸失聯,至今下落不明。據悉,海基會等相關部門日前已積極展開了解,並多次透過各種管道試圖了解當事人的情況,但均未獲對岸回應。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兩岸關係在中美角力的影響下,對抗形式愈演愈烈。自澎湖大進滿88號漁船遭扣留、金門胡姓長官遭扣押,以及陸籍高校師生團訪台爭議等事件發生後,如今再度爆發3名台灣民眾滯留中國的案件,凸顯出在兩岸緊張態勢下,跨境活動的風險正持續升高。如何在此背景下降低風險、維護台灣民眾的安全,已成為政府與社會需要共同面對的挑戰。對此,侯友宜表示,宗教自由必須要得到保障,尤其在這個事件裡面,呼籲中國大陸要尊重、包容不同的宗教信仰。他呼籲,在台主管機關如陸委會、海基會,一定要拿出更有具體的行動,協助國人能夠順利返國。
寒冷山巔突發意外!57歲登山客八仙山昏迷死亡 救援隊全力搶救未果
高雄市1名57歲周姓男子,14日參加一行15人登山團前往台中八仙山健行,途中卻在5公里處突然倒地昏迷,儘管同行的山友立刻施以CPR並報警求助,但最終周男仍不幸死亡。這起突如其來的悲劇,讓救援人員及家屬都深感悲痛,死因尚待檢方確認。根據警方與消防局的報告,事故發生在14日中午約13時57分,台中市消防局接獲報案,指出有登山客在八仙山昏迷倒地,隨後,台中消防局立即派出救援隊,包括和平分隊、谷關分隊以及山難救助協會等人員,共計11人趕赴現場,由於當時八仙山的氣溫偏低,救援過程充滿挑戰,且路程艱辛,直到19時,搜救人員才抵達現場。現場的登山團成員回憶,周男突然失去意識倒地,幸好有1名具有護理背景的山友立刻上前施行心肺復甦術(CPR),並利用鋁箔救生毯為其保暖,防止失溫,經過初步搶救後,周男未能恢復生命跡象,儘管如此,搜救隊仍持續努力,並在確定無生命跡象後,將周男的遺體移至冷林道25.5公里處,並交由救護車轉運至冷橋。經過警方和消防隊的協調,遺體被順利運送至台中崇德殯儀館,由於當時八仙山的氣溫非常低,中央氣象局報告當日氣溫僅為9度,體感溫度更低,可能對周男的身體狀況造成影響,究竟是否與周男的死亡有關,仍待檢方進行相驗後確認。八仙山的登山活動雖然風景優美,但寒冷的天氣與崎嶇的山路,對登山者的體能與健康都是巨大的挑戰,警方與消防局提醒登山民眾,無論季節如何,登山前應該充分準備,並注意天氣變化,以確保安全。
新婚男險掉嫖娼陷阱!報警後「真相神反轉」...他反手把妻子送進監牢
在中國,心懷鬼胎的女性與婚姻仲介所合謀,找尋急欲結婚的男性「騙婚」詐財事件層出不窮。近日,中國媒體揭露「騙婚」手法騙出了新高度,一名女性在假意與無辜年輕男子結婚、騙取了台幣80多萬元後,竟設局找人帶新婚丈夫去嫖娼,要抓住對方的過錯,以此吞掉禮金。好在這名丈夫機警,才逃過枕邊人精心設計的圈套,反手將妻子與同夥4人全都送進監獄。據陸媒《光明網》報導,近日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精心設計的騙婚案件。根據報導,貴州熊姓女子與李男是一對情侶,2024年1月,熊女為了進行醫美手術,上網找尋貸款方式,因此結識了周姓、宋姓男子,約定見面進行貸款面談。熊女與周姓、宋姓男子見面後,2人告訴她因為信用問題,無法替熊女辦理貸款,但可以介紹熊女與他人結婚,領取結婚證書後,熊女得到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4.7萬元)的禮金。等熊女成婚後,周男、宋男與熊女男友李男會故意帶這位「新科丈夫」去喝酒、嫖娼,熊女屆時就可以「對方有過錯為由」提出離婚,由於過錯在對方,所以也不用退還禮金。熊女與李男同意後,當天就由婚戀仲介所田姓工作人員帶熊女去貴陽相親,與鮑姓男子相親成功。短短幾天後的1月8日,熊女與鮑男前往當地政府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鮑男與家屬支付了人民幣136666元(約新台幣61萬元)給熊女作聘金。領證當晚,熊女跟著鮑男及其家人返回鮑男位於江蘇省的老家成婚,鮑男又根據熊女要求,花了人民幣47970元(約新台幣21.5萬元)為她買了多樣金飾。這其中,熊女依照約定將36666元(約新台幣16.4萬元)作為「仲介費」交給婚戀所員工田男,剩餘10萬元則由熊女和男友李男用於償還2人債務及支出。而仲介費的36666元則由早就合謀的田男、周男、宋男3人分配、花用。婚後沒幾天,熊女與鮑男回到貴州,熊女帶著鮑男到飯店後,便找藉口將他留在飯店,自行離開。而男友李男則以熊女「表哥」的身分與鮑男見面吃飯,意圖拉近關係。然而,由於鮑男與熊女辦理結婚登記以來,熊女多次拒絕與他同居、見面,鮑男已經心中起疑,見「妻子」熊女行為異常,鮑男懷疑被騙,於是到公安機關報警,這起合謀「騙婚」的事件也終於曝光。案發後,除了婚仲所工作人員田男以另案辦理外,涉案的熊女、李男、宋男、周男等4名被告人向警方坦承了自己的罪行,並且對受害的鮑男進行了部分賠償。但仍須面對刑事責任。近日,這起案件在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法院開庭,熊女等4人被控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法院判處4人有期徒刑3年10個月至3年不等,並處罰金3萬至2萬人民幣不等,並責令4人需全額賠償鮑男損失。
一貫道信徒赴陸遭逮失聯 陸委會警示台人切勿以身涉險
3名年介70至80 歲的台灣一貫道信徒在中國大陸被被逮捕至今失聯中,引發兩岸關注。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14日)表示,台灣民眾應該認清,在中共的體制下,中國大陸沒有宗教自由,呼籲我方宗教人士在赴陸前務必三思,切勿以身涉險。國台辦日前證實,3名台灣一貫道信徒(周姓、江姓、謝姓),在中國涉嫌「組織、利用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廣東省公安機關逮捕;目前3人均已聘請律師。相關人員於10月上旬在中國大陸失聯,至今下落不明。而這也是自澎湖大進滿88號漁船遭扣留、金門胡姓長官遭扣押等案件後,再有台人滯留大陸,凸顯兩岸關係緊張態勢下,跨境活動的風險正在升高。陸委會表示,陸方必須儘早釋放這3名一貫道國人回台,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妥善保障當事人人身安全,並強調,中共這一年來已多次對我方赴陸的宗教界人士,非法逮捕、拘禁、處罰;台灣民眾應該認清,在中共的體制下,中國大陸沒有宗教自由。陸委會指出,中共假借宗教交流之名,對台統戰滲透,絕不樂意台灣宗教人士在中國大陸宣揚傳教,呼籲我方宗教人士赴陸請三思,切勿再嘗試以身涉險。
父過世留房地 兄弟分割繼承免報繳土地增值稅、契稅
桃園一名周姓男子多年前和弟弟共同繼承父親過世遺留的2處房地,並登記為公同共有,不過之後協商各取一處房地。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分割繼承不動產,不論分割的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土地部分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分享一則個案,周姓男子多年前和弟弟共同繼承父親過世遺留的2處房地,因未能談妥如何分配,就登記為兄弟公同共有,最近和弟弟終於協商好各自取得1處房地,疑惑是否要報繳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對此,稅務局解答,分割繼承不動產,不論分割的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土地部分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建物則非屬契稅條例第2條之課稅範圍。稅務局指出,繼承人如先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嗣後再辦理分割繼承者,亦同。稅務局提醒,民眾分割繼承雖無需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但繼承人訂立之遺產分割協議書,依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須按協議成立時不動產價值(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總額)貼用千分之1的印花稅票或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再持憑向地政機關辦理分割繼承登記。
驚險辦公室玩槍秀!移民署女科員「借槍試瞄」同仁 警員挨申誡處分
台北市專勤隊辦公室內驚傳離譜事件,1名周姓女科員在辦公期間,竟向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的黃姓員警「借槍把玩」,甚至將卸下彈匣的手槍對準值班台執勤同仁試瞄,所幸未釀成任何意外,事件曝光後,北市保大決議對黃員處分申誡乙次,並列入年度考績評比,報請北市警局核處。根據了解,事件發生於11月21日下午1時至2時許,當時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正在與北市保安警察大隊進行失聯移工交接手續,期間,周姓女科員因好奇黃姓警員配戴的PPQ-M2型警槍,便開口詢問能否「借來看看」,黃員認為雙方同屬執法單位,且現場僅有專勤隊人員,遂卸下警槍的彈匣,將槍交予周女觀看。然而,周女竟在手持警槍期間,對著值班台方向多次試瞄執勤同仁,儘管黃員隨即取回配槍並未釀成事故,但此舉已明顯違反警械管理及安全操作規範。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隨後進行內部檢討,認定黃員未遵守警槍管理規範,判定其行為屬嚴重執法失職,依規處以申誡乙次,並列入年度考績評比參考,相關處分亦呈報北市警局核備,警方強調,警械屬高危險性武器,任何執法人員應遵守槍械操作與管理規範,絕不容許有任何輕忽或違規操作,以免發生不可挽回的憾事。
撿到錢包占為己有!埔里男挨告稱「想上大號」先回家 法官回應了
趕著回家種芋頭卻忘記要拾金不昧?南投縣埔里鎮有李姓男子在去年6月騎機車時,在路上撿到裝有1萬1400元的皮夾,沒想到李男卻想要私吞錢財,直到周姓失主報案,警方循線聯絡上後,李男才把皮夾送回派出所。事後失主認為李男涉嫌侵占,一狀告上法院,李男辯稱當時因為「拉肚子」才先回家,但法官認為李男撿到皮夾的地點,距離派出所才40公尺,最終不採信其說法,判其應付1萬2000元罰金。李男去年6月騎機車行經埔里一處路段時,撿到一個裝有1萬1400元的錢包,然而他卻心存歹念,撿起皮夾後就騎車回家。事後周姓失主報警,警方循線蒐證後聯絡到李男,他才甘願將皮夾送回派出所。失主因此一狀告上法院,指控李男涉嫌侵占。對此,李男辯稱,自己撿到皮夾當下,因為吃壞肚子,所以沒有去派出所報案,而是急忙回家上廁所,想說等當天5點半出門接小孩後,再順便把錢包送去派出所招領。但法官審理後認為,李男撿到皮夾的地點距離派出所僅40公尺,騎車只要1分鐘,如果當時真的肚子痛,應該來得及把皮夾送去派出所後再去上廁所,而且李男最後也沒有送還錢包,而是警察打電話聯繫上他,他才送回皮夾,可見他的說法根本不成立,認為李男涉犯侵占遺失物罪嫌,處罰金1萬2000元,可易服勞役,勞役1日可折算1000元。
匯20萬買周杰倫演唱會門票竟撲空 相約公園談判遭持電擊棒、刀恐嚇
台北市大安區於7日發生一起持刀恐嚇案件。起因為周姓男子及蔡姓友人疑透過網路,向30歲陸姓男子約定以20萬元,購買20張周杰倫大巨蛋最後一場演唱會的門票,豈料周男匯了錢卻遲遲等不到票,雙方相約凌晨在延吉公園協商,期間陸男友人認為周男等人口氣不佳,心生不滿竟分別抽出刀械及電擊棒揮舞恐嚇。經警方調查,雙方在網路上約定以20萬元代價,購買20張周杰倫大巨蛋最後一場演唱會的門票,但當周男匯了錢,賣方收到款項後卻拿不出門票,雙方相約凌晨在延吉公園協商,過程中雖已退錢,但陸男帶來的2名男子,認為周男等人口氣不佳,竟在光天化日下掏出刀械及電擊棒揮舞恐嚇。周男隨即報警,2名男子隨即逃離現場,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立刻出動快打警力,趕抵現場後發現34歲周男、蔡男、30歲陸男等3人,隨後依涉嫌恐嚇、妨害秩序罪準現行犯將陸男當場逮捕,目前已掌握另2名在逃男子的身分。
台中深夜爆街頭混戰!情感糾紛引空氣槍追逐互毆 7人被逮送辦
台中市北屯區崇德十路一段與松仁路口,6日上演驚悚街頭混戰,1名40歲賴姓男子,因發現女友與其兒子的友人之間疑似傳遞曖昧訊息,怒火中燒與女友爆發激烈爭吵,為替母親出氣,女方21歲的兒子胡男竟找來5名友人助陣,雙方不僅爆發激烈肢體衝突,更持空氣槍互相追逐,導致2人受傷送醫,警方接獲報案後,火速展開追查,最終逮捕7名涉案人,依傷害、聚眾鬥毆及毀損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事發時間約為6日深夜10時45分,警方接獲通報稱,有多人在北屯區街頭爆發鬥毆,且聽見疑似槍響聲,警員趕抵現場時,發現1輛機車被砸毀,肇事雙方則早已四散逃逸,警方隨即展開調查,根據監視器畫面與目擊者線索,迅速鎖定涉案車輛,成功於半小時內攔查到5名嫌犯,並通知另1名19歲周姓嫌疑人主動到案說明。據警方調查,鬥毆起因是賴男發現女友與其兒子友人互傳曖昧訊息,懷疑對方意圖不軌,怒火攻心與女友發生激烈口角,胡男見狀,氣憤不平,召集5名友人與賴男展開「復仇行動」,並持空氣槍在馬路上追打對方,期間賴男一怒之下對其中1人開槍,擊中其額頭,隨後又持槍托猛擊另1人的頭部,導致2人分別頭部受傷,所幸均無生命危險。警方最終將包括賴男、胡男等共7名涉案人逮捕,依傷害、聚眾鬥毆及毀損等罪嫌移送法辦,警方強調,無論鬥毆起因如何,都不能以暴力解決問題,呼籲民眾應理性處理感情糾紛,避免觸法。
小六生飆罵三字經揮棒打老師! 同校教師還原事發經過:學生看到警察才肯道歉
台中某國小今年3月驚傳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周姓老師的誇張事件,結果因為學生態度不佳不願道歉,校方又想要息事寧人,老師最後只好報警處理,但後續員警直接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因為程序瑕疵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如今有同校教師還原事發過程,直言「今天某位老師上新聞了,看到校長連替他說明的機會都沒有,感到很難過。周師聞訊也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有同校教師在臉書社團「教師甄試人才網/代理/私校/實驗教育/補教業」發文指出,今年3月26日(星期三)第3節體育課,老師帶某班的樂樂棒球,其中某生素有情緒障礙,當天因為分組有點久,引發他不耐煩,開始生氣飆罵,於是老師一邊請另一組趕快選出投手,一邊跟某生說已經在處理了,某生很生氣對周師說:「你處理個甚麼東西啊,浪費我時間。」於是老師對他說:「注意你的態度。」卻招他罵了三字經,然後他就自行拿了一組球具,包括10顆樂樂棒球自行去跑道練打擊。同學跟老師也習慣他這樣的行為,於是若無其事的繼續分組對抗,某生就站在跑道上往幼兒園前鳳凰木方向擊打。原PO續稱,周老師則請大家注意不要被打到,然後站在草地操場右側擔任裁判,後來某生將球都擊打完了,不想去撿,於是朝老師方向走來,邊走邊索要老師腳下剩下的兩顆球,但老師說:「其他24位同學也要分組練習,不能給你,你自己打飛的球自己撿回。」某生說:「你憑甚麼剝奪我練習的權利?」老師:「我也要顧及其他同學上課的權利。」某生:「你憑甚麼?給我」老師擋在球籃前面:「你自己去撿自己的10顆。」沒想到這時某生拿起他手上的球棒用力擊打周師左大腿,原PO補充,驚恐之餘,老師迅速繞過某生從背後往前擒抱,即使雙手被緊抱,某生仍不斷雙腳亂踢,老師憋著氣一路抱到輔導室,交給輔導主任及專輔處理,並立即告知學務主任。下午學務主任回校,老師說主任要不要打電話給家長,以免回去說法有出入,學務主任說有這麼嚴重嗎?當天直到下午4點也沒有接到學生的道歉,於是老師主動通報校安下班後決定去台中醫院驗傷。隔天,學務主任決定勸說某生跟周師道歉,好說歹說半小時後,某生來到老師辦公座位的旁邊,站著看著天花板,老師:「你是要來道歉的嗎?」沒有回應。老師:「你知道你昨天打我嗎?」某生也憤怒的說:「那你也抱傷我。」老師一聽到某生怒吼心有餘悸,連忙站起來防衛的說:「你知道你這樣的行為依照法令我是可以報警的嗎?」某生怒吼:「你報啊!你報啊!你報啊!」於是老師拿起電話報警。原PO回憶稱,後來不到十分鐘警察到了,某生一看到警察連忙跟老師道歉,老師見狀趕緊去跟警察說學生知道錯就好,有警惕就好,沒有要告他的意思。但警察說這事學校有通報校安,所以要照程序走,老師:「甚麼程序?」警察:「帶回去做筆錄,到時候說不要提告就好,不會有事。」於是師生都被帶回做筆錄。老師做完後,警察說可以先回去,老師說沒關係我等他一起,警察說已經通知家長來了,所以請老師先坐警車回校。家長當時也自認孩子行為不當,也沒有任何動作,雙方都以為事情已然結束。今年5月中,老師與某生家長都接獲少年法庭的出庭傳單,某生家長無法接受要孩子出庭的事實,於是投訴教育局,也與校長發生口語衝突,希望懲處老師。6月21日在法庭上,雖然某生當庭誣告老師激怒並壓制他,老師也詳細交代事情始末,並自我澄清沒有壓制及故意激怒的情事,最終某生自認理虧,當庭跟老師鄭重道歉,6月底雙方接獲113年度少調字第742號裁定書,旨為:少年某生陳述與老師大致相符,並承認持樂樂球棒打老師大腿之事實,惟老師不提告且某生已當庭道歉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裁定日期為6月28日。沒想到一過不服抗告日期,7月底又接獲某生家長投訴教育局,並親自來校申請校事會議。原PO嘆,投訴內容加油添醋,指稱老師於教學中激怒某生,且惡意壓制某生,致使某生憤而持棒打老師,且老師於環抱至輔導室路途中,還騰出手來將某生的臉按壓在牆壁上拖行,因此要提告不適任教師。因為校事會議是要保護孩子,所以委員都是專家學者及家長代表組成,被告的教師必須要去對他的指控進行辯護,即使是不實指控,證據及證物都需自行準備。原PO表示,後續詢問總務處,監視器2個禮拜就會銷毀影像,因此先找到當天能作證的老師。也發現本校一樓的牆壁非常粗糙,若按壓在上面拖行恐怕有明顯紅腫會破相必須要就醫,但當天輔導處及導師直到下午4點放學都沒有發現臉上有任何異樣,學生也未提出臉部有不適,因此校事會議上律師及家長代表認為此指控不成立。且除了有多名目擊的老師澄清未有壓制行為之外,原PO也非常感謝有2個已經畢業的該班學生出面作證完全沒有壓制及傷害之行為,因此校事會議這些不實指控終於得到澄清。原以為事情已告落幕,沒想到上個月又接到某生家長去地檢署投訴,但只以他字案結束。原PO感嘆,今天看到新聞才知道某議員接受某生家長的陳情,全力在議會上抨擊此事件,市長也震怒,並且不讓校長進行說明,揚言此事務必重辦,周師聞訊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感謝黃秀玲律師給予的法律分析,知道自己是站得住腳,也希望身邊的人不要被誤導。」
因8萬賭債開槍釀1死2傷「逃亡31小時」 高雄湖內槍擊主嫌落網
高雄市湖內區正義路於22日凌晨發生槍擊事件,47歲的賴男與37歲林男之間有8萬元的債務糾紛,為商討如何還款,雙方相約在44歲蘇男的租屋處談判。結果賴男竟開槍殺人,最終造成1死2重傷的慘劇。而賴男在逃亡31小時候,目前也被警方逮捕。據了解,事發當天,林男與32歲周姓夫婦先抵達蘇男租屋處,隨後賴男駕駛白色BMW轎車到場。賴男進入屋內後,先以槍柄毆打林男,接著又有2名蒙面人持球棒進入。賴男後續在混亂中開了2至3槍先擊中周男,當林男試圖搶奪槍枝時,賴男又開槍誤中蘇男的弟弟。造成蘇男弟弟腹部中彈,雖及時送往高雄榮總搶救,但最後仍傳出不治身亡的消息。而林男與周男也因賴男開槍的關係而送醫搶救,後續警方分析監視器畫面發現,其實早在一開始,賴男等人就在蘇男家巷口埋伏。等到林男等人進入屋內後才衝進行兇。警方推測約有4至5人參與犯案。而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後續經過一天的追查後,警方鎖定賴男藏匿在仁武區一間廢棄透天厝內。警方後續於23日上午成功將處於赤腳狀態的賴男逮捕,同時也拘捕其他6名涉案共犯。專案小組目前正針對詳細犯案過程、共犯身分及槍枝來源等進行深入調查。
高雄湖內槍擊案1死2傷 犯嫌作案過程曝光
高雄市湖內區22日凌晨發生槍擊案,造成1死2傷,起因疑似為債務糾紛,相約談判破裂引來殺機,警方也調閱周遭監視器鎖定涉案賴男犯案車輛及同夥,行兇過程也隨之曝光。據了解,37歲林男借賭債給阿虎(化名),阿虎友人47歲賴男已幫他還款10萬,剩餘8萬尾款。賴男疑似商討剩餘還款事宜,相約林男在44歲蘇男湖內區正義一路租處談判。林男和32歲周姓夫婦先到蘇男租屋處,賴姓男子隨後乘1輛白色BMW轎車到場,進入屋內,拿槍柄毆打林姓男子,賴之後更開槍擊中林姓、蘇姓、周姓3男子,蘇腹部中彈,轉送高雄榮總後不治,周男送成大醫院無生命危險,林則手臂中彈送往義大醫院。賴男進屋後2名蒙面人再拿球棒進去,沒多久便上車逃逸離開犯案現場,警方推測車內應有4、5人,組成專案小組擴大追查,追蹤到賴男於台南市仁德區,全力追緝中。
寶林茶室中毒案6死! 法醫所驗出5死與「邦克列酸」有關…1人仍待鑑定
北市遠百A13素食餐廳「寶林茶室」,在今年3月爆發食物中毒案,導致6人死亡、24人輕重傷,引起社會譁然。日前,衛生福利部鎖定中毒原因為「邦克列酸」造成,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也驗出5名死者的死因均與「邦克列酸」有關,最後1名死者的死因仍在鑑驗當中。「寶林茶室」於今年3月底時爆出大規模食物中毒事件,多名客人在店內食用炒米粉、炒粿條等食物後,開始出現嚴重的身體不適症狀,紛紛送醫治療後,仍有6人不幸喪命,後經衛福部初步鎖定為「邦克列酸」造成。據《中央社》報導,此案件中,第1名男姓死者、第2名男姓死者、第3名馬來西亞籍男姓死者、第4名女死者及第5名女姓死者的死因,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複驗後,鑑定為與「邦克列酸」相關;至於第6名女性死者的具體死因,仍需等待法醫所詳細鑑定。刑事調查方面,台北地檢署已傳喚寶林茶室的黎姓負責人、王姓分店長、周姓正班主廚及胡姓代班主廚等人;檢察官則諭令黎男等人請回,並限制出境、出海。全案將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過失致死罪嫌進行偵辦。食藥署說明,唐菖蒲伯克氏菌在中性(pH 6.5~8.0)、低鹽(含鹽量<2%)、溫暖且潮濕(20~30℃)及富含油酸的特定條件下容易產生邦克列酸,像是未處理好的河粉、涼皮、發酵玉米麵、糯米圓等食品,或是不當保存的山芋粉絲、馬鈴薯粉條,都可能受到邦克列酸的污染食藥署提醒,由於「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是台灣首例「邦克列酸」中毒案,民眾應特別注意。
高雄湖內民宅「債務糾紛引爆槍擊案」! 1人傷重不治、1人搶救中
高雄湖內區正義一路巷內一處民宅,今(22日)凌晨驚傳1起債務糾紛引發的槍擊案,最終導致3人中彈送醫,其中1人仍在加護病房搶救中,另1人則傷重不治。不過涉案槍手仍在逃,警方目前已鎖定身分進行追查,同時在案發現場查扣1把手槍、1枚彈殼,以及毒品該起槍擊案發生在湖內區正義一路巷內一處民宅。據悉,案發當時林男為了討8萬元債務,因此找來周男及林女,於今天(22日)凌晨0時許,一同前往討債。而46歲的賴姓男子則駕駛自小客車返家,並同上述3人進屋後連續開槍。過程中,32歲周姓男子左胸中彈、另名44歲蘇姓男子腹部中槍,兩人皆意識不清送醫搶救,稍早蘇男已傷重不治;而37歲林姓男子則是被球棒打傷,且右手中彈,但意識清楚。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封鎖現場並進行採證,當場查扣1把手槍、1枚彈殼,以及毒品;開槍的賴男犯案後則逃離現場,目前警方仍在持續追查中,至於實際案發原因為何,仍待進一步釐清。
騎單車過馬路!獨居翁遭「轎車擊落、貨車輾過」 送醫搶救仍慘死
苗栗公館鄉縣道128線12日傍晚6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76歲賴姓老翁騎腳踏車穿越車道時,不慎被 34歲何姓男子駕車撞上,導致賴翁人車倒地,未料再遭68歲徐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輾過,腳踏車則被21歲周姓男子的小貨車擊落,賴翁經送醫搶救後仍因傷重宣告不治,詳細肇責及肇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賴翁騎腳踏車行經苗128線馬拉邦餐廳附近時,正準備穿越中義村路段途中,疑因天色昏暗,慘遭何男駛來的轎車猛撞,強大的撞擊力導致賴翁連人帶車摔倒在路面,嚇得何男趕緊將車停靠一旁示意後方來車注意,未料周男駕駛小貨車行經時再輾過賴翁,隨後周男駕駛小貨車經過時則又撞上腳踏車,賴翁經歷2次撞擊後造成他身受重傷。警方表示,12日傍晚6時許獲報,中義村路段發生腳踏車與3車碰撞事故,初步了解有1人遭車撞輾,警方到場後,迅速將賴翁送醫搶救,但仍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經酒測3車駕駛均無酒駕情事,經調查賴翁是台北人,並在公館租屋獨居,當時他疑似騎腳踏車到附近購買生活用品,沒想到卻遇上死劫,詳細肇責及肇因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桃市議員張肇良涉貪389萬 檢起訴求刑10年
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張肇良2020年擔任鄭文燦的市政顧問時,涉嫌在龍潭農地租地違法搭建鐵皮屋租給超商,不但在施工期偽造假的施工告示牌,遭檢舉後又偽造假陳情書向公所陳情,以長官身分要求時任龍潭主祕的現任區長黃世琪和陳姓工務課約僱、周姓建管處約僱3人逕自放水將興建違建改列為既成違建,免優先拆除,不法獲利近400萬,檢斥張全案首惡還推諉卸責,依圖利罪起訴並具體求刑10年,另黃也是敗壞官箴、矢口否認,建請從重量刑。張肇良2018年落選後受聘為桃園市政顧問,卻涉嫌在2020年間,在龍潭區的一處都市計畫內農業區租用土地,違法搭建鐵皮建物當店面承租給超商,興建過程中為避免遭發現是違建,指示呂姓員工偽造不實的「建築物施工中標示牌」規避耳目,但違建仍於2021年初遭檢舉,業管違建業務的市府建管處周姓約僱人員、龍潭區公所陳姓工務課約僱技術員共同認定違建是「施工中違建」,列為最優先拆除對象。張肇良獲悉後,未經地主同意、授權偽造「陳情書」,經周姓僱員指點,持偽造「陳情書」假借民眾陳情程序,向龍潭區公所陳情,時任龍潭區主任秘書的黃世琪(現任區長)和陳姓、周姓僱員明知先前已將張的違建列為最優先拆除的「施工中違建」,竟為張大開方便之門,違反《建築法》、「桃園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規定,非法將興建中的鐵皮違建改列為非優先拆除的既存違建,使得張的違建排除在優先拆除行列。張於2021年5月間將此違建以每月9萬7000元出租給連鎖超商經營,並於去年5月間調漲租金為10萬元,讓張自2021年5月19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因而獲得出租不法利益389萬 3400元。桃園地檢署認為,本案雖已時過多年,但獲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盧奕勳積極偵辦,在偵辦團隊鍥而不捨,分析相關金流、資訊,隨即於今年7月17日執行搜索,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張肇良獲准,另扣得張名下公司帳戶239萬5431元。檢察官偵結依圖利、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張肇良等5人,並具體求刑張肇良有期徒刑10年。另外,檢方認為黃世琪和周姓建管處約僱,接獲請託後違法為之,敗壞官箴、損害政府機關威信和民眾信任,更矢口否認犯行,建請對2人從重量刑;至於陳姓約雇考量他是在直屬長官張肇良和黃世琪多方施壓下、擔憂失去工作為之,和偽造標示牌的呂姓員工始終坦承犯行,積極配合調查,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行人擅闖馬路溜之大吉! 騎士為閃他左切撞車 警方要罰了
新北市新莊區上月21日發生一起汽、機車追撞車禍,一名男性於建國一路某行穿線恣意穿越馬路,50歲周姓女騎士為閃避他,緊急向右切與後方45歲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警方到場後依規定向行人開罰。周女沿建國一路往後港一路方向直行時,為閃避違規行人,將機車龍頭向右急切,與後方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導致周女重摔落地,四肢多處擦挫傷,警方到場後由救護人員協助,將周女送往輔大醫院治療。新莊警分局獲報後派員趕抵現場處理,進行現場調查、勘查、採證照相及測繪紀錄,警方到場後行人已自行離去,擅闖行穿線已違法,將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穿越道路,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舉發,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新莊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行人穿越馬路時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務必行走行人穿越道,並注意左右有無來車再通過。
女兒被詐騙「借高利貸」 新北男「找工作」誤信詐團遭提告求償
近日新北法院審理一起詐騙案件,周姓女子指控焦姓男子將自己的銀行帳戶與網路銀行密碼交給詐騙集團使用,導致周女因假投資詐騙損失新台幣65萬元。周女向焦男求償,然而法院最終判決駁回了周女的訴訟請求。判決書指出,這起案件源於2022年10月,周女因假投資詐騙,將65萬元匯入焦男的帳戶。周女認為,焦男明知將帳戶交給他人可能被用來從事詐騙行為,卻仍將帳戶資料提供給詐騙集團成員,應對詐騙行為負有責任,並要求焦男賠償損失及利息。然而焦男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並不知情詐騙行為,他解釋,因為自己的女兒在2022年遭詐騙損失了很多錢,甚至借了高利貸,導致家中經濟困難。由於家裡缺錢,他看到網路上有打工機會,於是提供了帳戶來收取工資,但沒有想到詐騙集團會利用這個帳戶來騙取他人的錢。焦男稱自己也是被騙了,並且強調在交出帳戶資料時,並沒有預見到這會被用來進行詐騙。法院經過調查後發現,焦男確實曾與詐騙集團成員「宣宣」聯繫,並在求職過程中誤信對方,將帳戶資料提供給詐騙集團。法院指出,雖然周女的匯款行為屬實,但並無證據顯示焦男有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足以構成共同侵權行為。法院認為,焦男是因為求職的需要,誤信詐騙廣告,才將自己的帳戶和密碼交給「宣宣」。根據調查,焦男確實曾與詐騙集團的成員「宣宣」聯繫,並以為是在申請打工收入的帳號,而非有意幫助詐騙行為。法院表示,焦男的行為不能與那些主動出售帳戶或從事非法取款的人相提並論。當前詐騙集團的手法多變,不僅是電話和網路詐騙,還經常利用徵才廣告或貸款廣告來騙取人們的帳戶資料。焦男的情況看來是受騙提供帳戶資料,而非主動幫助詐騙集團進行詐欺行為,因此駁回周女的65萬元求償請求,並駁回假執行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