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陳鐶
」 大法官 司法院 吳陳鐶羅馬規約2/中華民國台灣當然是國家 英國、瑞士、加拿大法院都承認
中華民國憲法和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主張擁有對方實際統治的領土和主權,因此兩岸衝突是否符合規範國際間戰爭衝突的《羅馬規約》,引發不少爭議。曾任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司長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蔡秋明研究顯示,加入《羅馬規約》的先決條件必須是個國家,中華民國台灣雖然邦交國不多,但絕對符合《蒙特維多公約》規定的:常住人口、領土、政府、與外國交往能力的國家要件。蔡秋明指出,台灣的治權和領土其實非常清楚,從2000年起,至少有3個重要國家的判決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第一個是許多國人熟悉的拉法葉案,台灣在2001年向瑞士請求司法互助,希望瑞士將拉法葉佣金返還我國,軍火掮客汪傳浦等人則辯稱台灣不是國家,要求瑞士拒絕,最後瑞士聯邦法院在判決中,寫出中華民國全名,還提到中華民國創建到現在的狀況,強調雖然中華民國受到的國際承認有限,但還不至於被國際社會排除在外,因此台灣是一個國家,與瑞士間可以互相請求司法互助。新加坡航空在桃園機場發生嚴重事故,飛機殘骸與罹難者遺體散落一地,現場慘不忍睹。(圖/報系資料照)第二個判決則是來自加拿大魁北克法院,2000年新加坡航空公司班機由新加坡起飛,途經桃園機場,在颱風中起飛時偏離航道發生事故,83人不幸罹難,有傷者在魁北克法院提告向新航索賠,新航則將責任推給我國民航局,指桃園機場管理不當所致,要求民航局參加訴訟,新航還主張台灣不是一個國家,不適用加拿大《國家豁免法》規定,不應豁免加拿大的司法管轄,不過魁北克法院認為台灣當然是一個國家,不受加拿大的司法管轄。第三個則是印裔英籍商人林克穎車禍致死案,林克穎2010年在台灣撞死孝子送報生黃俊德,使用他人護照逃回英國,遭我國最高法院判刑4年確定,當時馬英九政府為了替孝子黃俊德和家屬討公道,透過駐英代表處跨海到英國打官司,時任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後來擔任大法官)赴英拜會蘇格蘭檢察總長,雙方達成簽立協議共識,各自以異地簽署方式簽署「台英關於引渡林克穎瞭解備忘錄」,創下紀錄。印裔英籍商人林克穎在台灣撞死送報生,畏罪潛逃英國仍遭英國法院羈押兩年多。(圖/報系資料照)此外,我方在英國地方法院和上訴法院都使用中華民國台灣名稱,英國最高法院也使用「台灣最高法院」、「台灣法務部」等名稱,間接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雖然最後英國法院判決林克穎不用引渡回台坐牢,但他已遭英方羈押2年10月,差不多就是留在台灣坐牢的時間了。蔡秋明指出,中華民國與台灣是一體的,台灣的正式國號是中華民國,台灣在國際上雖然普遍被視為主權國家,並與多數民主國家維持一定程度邦誼,但台灣並非正式國名,從上述外國判決來看,在某些情況下,中華民國的名稱可能很有用,我們不該放棄。
4位大法官卸職前釋憲 10/1起15人全是蔡總統任命
大法官黃虹霞、吳陳鐶及蔡明誠、林俊益等4人,8年任期將屆滿,憲法法庭28日作成一起違憲判決,這也是4位大法官的「畢業作」。10月1日尤伯祥等4名新任大法官就職,未來15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總統提名任命,在顏色一致情況下,台灣憲法審判的處境,不免令外界擔憂。林俊益等4名大法官任期在明(30)日屆滿,司法院昨日舉行歡送會,院長許宗力致詞時,一一感謝4名即將卸任的大法官,對憲法判決的貢獻。他也列舉包括同婚釋憲案、原住民狩獵案等,多件釋憲聲請案審理過程中,林俊益等4人,分別在不同的法律領域提供重要的見解。我國大法官為15人,其中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昨天最後一天上班,下周將由原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等4人,接任大法官。昨日的釋憲案是因財政部石姓男書記,6年前到北市一間國有房屋現場履勘時不慎跌傷,他申請慰問金,但被認定是自己疏失受傷遭駁回,經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15位大法官以8比7,一票差距,作成違憲判決。憲法法庭認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逾越母法《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自行增加「意外」是指突發性外來危險事故的規定,讓因疏忽造成的意外事故無法申請慰問金,牴屬違憲,他可聲請再審。不過,慰問金發給辦法在2021年4月16日修正發布時,已將「意外」的定義放寬,不再限於須有外來危險因素介入,也不因單純個人疏失就不發給慰問金,現行辦法已無違憲爭議。
快訊/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傳曝光! 朱富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
司法界今天晚間流傳一份總統府提名大法官人選4人名單,分別是: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事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以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一般認為,總統府將在下周公布提名名單。這份外傳的大法官被提名人4人名單中,朱富美在法政界歷練豐富,具有台大刑法博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22期結業的她留學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分校取得法律碩士,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行政院參事兼組長等要職,目前是監察院長陳菊所屬的秘書長,朱的先生是檢察總長邢泰釗。蔡彩貞畢業自台大法律系、台大商學碩士,司法官班第21期結業。蔡目前是最高法院審判長、曾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士林地方法院院長,現任女法官協會理事長。蔡獲得司法院和最高法院推薦為大法官人選。陳忠五是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台灣法律人」法學雜誌召集人。尤伯祥出身自與綠營關係密切的民間司改會,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現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總統府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慣例,3月間正式展開4位大法官提名作業,本次提名的4位新任大法官應於10月1日就職,總統府考量立法院會期及審查所需時間,預計在立法院本會期(第10屆第7會期),將提名人選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最高法院院長退休前喊話! 吳燦:法官賣肝、司法院應增員額
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即將在月底退休,中午他與媒體茶敘時表示,最高法院在2021年1月廢除限量分案,法官工作賣肝,其實限量分案對最高法院來說才是的合理分案制度,大法官釋憲健康權「好像對我們不適用」,廢除限量分案已加深法官工作量,希望司法院對增加最高法院員額不要斤斤計較。吳燦強調:最高法院能好,司法才會好。根據統計,由於訴訟制度變革和法律修正衍生的法律爭議,最高法院新收案件大幅增加,法官須花費更多精力與心思審慎研究案件,民刑事新收案件由2015年的12085件增至2020年的16418件,大幅增長35.9%,刑庭法官每月結案數從2015年13.6件增至2021年的19.83件,民事法官從2015年20.32件增加到2021年的22.34件。最高法院東側圍牆設計成司法意象牆,牆上有「詩經國風」的「召南甘棠」詩,期勉法官公正審判、愛護人民。(圖/項程鎮攝)另外,司法院引進德國大法庭制度統一見解,最高法院在2019年推行,多選任專家學者到庭陳述意見或提出書面資料。雖然大法庭制度在德國已是明日黃花,不過最高法院仍努力實施以統一見解,目前已提案裁定55件,徵詢階段統一見解共17件。最高法院還創立民事移付調解制度,最受矚目為纏訟7年的台新金控告財政部的彰化銀行經營權爭訟案,金額上百億元,於2022年8月10日成立調解。調解委員是最高法院退休法官阮富枝擔任,阮富枝是現任司法院大法官吳陳鐶之妻,官司圓滿落幕。另外,最高法院大樓建物在1992年興建完成,至今已逾30年,因天候和地震等因素,外牆出現磁磚掉落及滲漏水情形,所以重新拉皮施做、並設計夜間燈光,還在東側圍牆設計「詩經國風」的「召南甘棠」詩牆,勉勵法官公正審判、愛護人民。吳燦表示,外牆整修工程在書記官長林恆吉和行政人員努力下,準時在預定的半年內、今年4月底完成修繕,希望能擦亮最高法院招牌。
他騎機車超速罰1200元 敗訴又提釋憲遭駁回
2020年李姓機車騎士在速限為每小時40公里的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巷道,被警方以非固定式科學儀器測得以時速53公里之速度行駛,他遭裁罰12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他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主張警方取締違法、法官判決違憲,但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李男在2020年10月2日下午由南向北,行經速限為每小時40公里之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明誠一路往裕誠路),遭警方以非固定式科學儀器測得以時速53公里之速度行駛,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員警認為他超速,逕行舉發。高雄市交通局裁處李男罰鍰12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李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判決駁回其訴,提起上訴,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李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李主張,《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3項,有關設置測試取締標誌規範之立法目的是提醒駕駛人注意速限,進而得以維持行車安全,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終局判決卻認該規定並未要求舉發單位於所有可能行經取締處所之行車路徑均必須設置明顯標示,故舉發單位之取締難謂違法,無正當理由剝奪他受憲法第7條所保障之平等權。憲法法庭審查庭由吳陳鐶及黃昭元、呂太郎大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認為,李的聲請意旨所陳,尚難謂已於客觀上具體指明確定終局判決究有何牴觸憲法之處,本件聲請,與憲法訴訟法的規定不合,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賴神拆彈2/蘇貞昌投入民進黨總統初選 賴清德心裡早有底「照規矩來」
備戰2024年總統大選的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今年上半年有3大挑戰,其中最艱難莫過於面對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可能投入民進黨總統初選,屆時兩人恐怕免不了一場捉對廝殺;據多位與賴清德來往的人士皆表示,賴清德心裡早有準備,因為民進黨向來傳統為「初選是常態、徵召是例外」,因此不管是蘇或其他人要參加總統初選,到時候就是按照規矩來。蘇貞昌1月31日退下行政院長一職,同時他也強調「沒要退休」,語藏伏筆頗耐人尋味。一名民進黨人士觀察,「綠營同溫層中的拱蘇聲浪不小,部分網軍側翼們一直醞釀蘇貞昌投入民進黨總統初選的氛圍」,綠營側翼們的出發點並不是因為「競爭會讓黨脫胎換骨」,而比較像是懷抱著「討厭賴清德」的惡意,此敵意情緒可回溯至2019年蔡賴之爭,他憂心「拱蘇貶賴」論述頻發,恐會影響到中間選民對賴清德的觀感。前新北市議員何博文2019年時,曾有意挑戰蘇系立委張宏陸,但在黨內高層折衝下,何博文在立委初選協調期最後一天,哽咽表示要禮讓張宏陸。(圖/報系資料照)此外,有民進黨幕僚也分析,撇除蘇貞昌長年以來都想要選總統的情感層面,逐漸弱化的蘇系必須靠蘇貞昌出馬挑戰賴清德,換取更多實質利益,包括不分區立委席次多寡和排名順序,還得考量現任蘇系立委的未來,這些都得靠蘇貞昌拚上老命才能穩定。據了解,蘇系立委張宏陸2019年面對時任新北市議員何博文挑戰,當時有份未公開民調,何支持度大幅領先張,原本可透過立委初選取而代之,最後是靠蘇貞昌去向蔡英文拜託,才將何博文壓下來。對此,親張宏陸人士則指出,當時張陣營也有做民調,張是贏何8%,因此才力主以協調代替初選,避免傷及同志情誼。面對蘇貞昌芒刺在背的存在,一名與賴清德團隊交好的人士說,「賴一直以來都有心理準備,包括早前下定決心要競選民進黨主席時,也有想過前立法院長蘇嘉全可能會出馬競爭」。他表示,遑論接下來要爭取民進黨的總統提名權,賴清德從未排除過2組或3組人馬競爭的可能性,早有心理準備。另一名親近賴清德的幕僚更直言,民進黨傳統「初選是常態、徵召是例外」,因此不管是蘇或其他人要參加總統初選,到時候就是照規矩來。 「蘇貞昌或許沒那麼多為派系的政治算計,單純就是想工作,畢竟要讓一個工作一輩子的人閒下來,真的很難。」一綠營人士則認為,司法界最近一直都在聊大法官和司法院長等職務,法律人出身的蘇貞昌過往也曾一度想當司法院長,若蘇還不想退休,司法院長是一個選項;今年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和吳陳鐶等大法官即將在9月份屆滿,黨內也可以考慮提名蘇貞昌為大法官,以再免生事端。針對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有意投入民進黨總統初選,綠營內部多認為不意外,因為黨的傳統向來是「初選是常態、徵召是例外」。(圖/報系資料照)
司法女力可能大爆發! 三所三審法院院長及大法官等7要職出缺
今年的司法界熱鬧異常,除了9月底將有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任期屆滿,另外還有三所三審法院院長將屆齡退休,分別是:最高法院院長吳燦、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以及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再加上4個大法官職缺,總共將有7個司法高層騰出空職,也就是說,總統蔡英文將有機會和權力把這麼多的司法高層職缺換上自己的人馬,堪稱史上之最。在大法官提名人選部分,目前強調男女性別平衡,一般認為,新任女法官協會理事長的最高法院審判長蔡彩貞,審判界經歷及司法行政歷練相當完整,至於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具有台大刑事法學博士學位,在陳水扁總統執政時期,歷任總統府和行政院要職,雖然她已從司法官退休,仍是檢察界公認的代表性人物,蔡彩貞和朱富美兩人都是呼聲極高的大法官被提名人。至於曾任司法官學院院長的最高檢主任檢察官蔡碧玉,無論學經歷等方面也足堪被提名,不過因為她當過前總統馬英九任內的法務部常務次長、及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等要職,加上傳言她在北檢任內,偵辦某些案件讓現今層峰不滿意,被認為藍營色彩濃厚,不過這其實太冤枉,她最早受到阿扁執政時的法務部長陳定南賞識,藍營執政後也受重用,因此很難依顏色歸類,只能說是不藍不綠。此外,最高法院院長吳燦退休後,一般認為新任法官協會理事長的最高法院庭長沈方維,以及最高法院庭長林勤純、台南高分院院長黃瑞華等人呼聲都很高,至於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退休後所留職缺,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及曾任司法院副秘書長的懲戒法院法官葉麗霞,還有前司法院副祕書長的現任懲戒法院法官周占春都有機會,而林輝煌也不排除循前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模式,直接被提名為大法官。對於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一職,不少人認為該院庭長吳東都機會不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侯東昇也有一搏的實力。不過黃瑞華和吳東都兩人相對來說較年輕,如果今年一步到位就當上三審法院院長,未來院長任期至少5年以上,讓許多法界人士聯想到前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對於司法倫理和法官士氣提升究竟為正面還是負面,實在難講,然而對吳東都來說,他還有另一個出路,如果今年被提名為大法官,法界一般認為他也是夠資格的。
大法官提名作業開跑 將有4人出缺、問鼎者各有千秋
今天是10天春節假期過後的第一天上班,行政院的內閣改組人事吵得沸沸揚揚後逐漸底定,不過司法界最關注的還是「新終審法院」、也就是司法院憲法法庭大法官人事案,由於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究竟蔡英文總統會提名誰來繼任?司法院正、副院長有無可能替換?成為司法界熱門話題。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慣例,總統府雖然預定3月間正式展開4位大法官提名作業,不過早在春節前已進行前置作業,陸續蒐集資料並徵詢法界大老意見,對於符合資格人士名單進行初步篩選,究竟誰能勝出,法界都十分好奇。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長久以來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可能接任法務部長的傳言不斷,一度也傳出調查局長王俊力可能在這次內閣改組出任法務部長,不料最後結果仍是現任部長蔡清祥留任,也讓法界對於羅秉成是否可能被提名為大法官,甚至更上一層樓、問鼎司法院正、副院長,留下不少想像空間。此外,這次法務部長蔡清祥雖然留任,未來有無可能只是看守性質、改提名為大法官,甚至與羅秉成搭配成為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讓外界十分好奇,不過蔡清祥年滿70歲,以近年來司法院大法官年輕化的傾向,蔡英文是否會為了愛將而打破慣例,備受各界關注。再者,曾任司法院秘書長的大法官呂太郎,司法審判和行政歷練豐富,與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互動良好,如果司法院正、副院長要換人,呂太郎有無可能在提名競爭中脫穎而出,也是司法界關注焦點。
大法官寒假作業2/英系全面執政憲法法庭 副總統賴清德插旗難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被認為是「第四審」法院,負責「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堪稱全國「最大的法官」。15位現任大法官中,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其餘11位則為總統蔡英文提名任命。總統府預定3月間展開4位大法官提名作業,未來經立法院同意後,全體大法官都是蔡英文提名出任,形同蔡政府在司法院和憲法法庭全面執政。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慣例,總統通常會在春節後,委請副總統組成「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由副總統擔任,副召集人則是歷任司法院長,再找退休大法官、社會賢達出任審薦小組成員,接受各界提名,除了NGO等民間社團可以推薦大法官人選,符合資格人士也可自我推薦。由於蔡英文總統和賴清德副總統兩人關係「微妙」,加上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的權限不小,有機會左右大法官提名人選,進而影響未來釋憲走向,突顯審薦小組召集人的重要性。儘管蔡英文在第一任總統任期時,都是委請時任副總統陳建仁擔任審薦小組召集人,但這次是否會循慣例找賴清德擔任審薦小組的召集人,外界很關注。黃虹霞(右一)等4位大法官今年任期屆滿,未來15位大法官都將是蔡英文總統所提名任命。(圖/報系資料照)另外,今年9月卸任的大法官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分別來自律師界、法務部、學界及最高法院,按照慣例,蔡英文須依上述4位大法官出身領域,提名適當人選,一般認為有志擔任大法官的法界人士將會設法透過政黨有力人士、擔任NGO社團負責人,或尋找與執政黨關係密切的民間社團推薦,爭取在審薦小組作業時脫穎而出。資深法界人士指出,由於憲法增修條文對於大法官任期、以及能否再任的定義曖昧不明,使得前總統馬英九和現任總統蔡英文在提名大法官時各自解讀,結果是馬英九在總統任內,破壞憲法增修條文原先設計總統每4年提名、同意半數大法官的機制,因此產生馬英九在第一任總統任期內,就可提名超過2/3大法官的結果。蔡英文則是在第一任總統上任之初,原本提名時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謝文定、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擔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傳言遭獨派反對後,改提名台大法律學院前院長許宗力、最高法院法官蔡烱燉擔任司法院正、副院長,雖然後來兩人提名案在立法院順利過關,但因許曾任大法官,使得他的司法院長和大法官資格備受司法界質疑。國民黨立院黨團認為蔡英文總統提名呂太郎等4位大法官有特定政治傾向,在議場外手持標語,拒絕背書投票。(圖/報系資料照)此外,由於蔡英文和許宗力創造了大法官得以再任的模式,不少法界人士擔心造成不良示範,恐讓有志再任大法官者審理憲法訴訟案時投鼠忌器,避免得罪特定政黨或有力人士,以爭取再任機會。特別是大法官還負責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等高度政治敏感性案件,動見觀瞻,因此也讓大法官的獨立審判空間產生不少想像空間。
最高法院退休法官阮富枝調解1年 纏訟8年彰銀經營權落幕
台新金控控告財政部違反契約的彰化銀行經營權之爭,在法院纏訟8年。去年由退休的最高法院法官阮富枝擔任調解委員,經近1年調解,雙方歷經無數次的交換意見和調解,終於互相讓步並在今天(10日)達成共識、成立調解,官司圓滿落幕。阮富枝是現任司法院大法官吳陳鐶之妻。台新金控在2005年7月22日以365億6800萬元,取得彰銀22.5%股權,成為彰銀最大股東,後來因彰銀經營權爭議,台新金控於2014年12月9日以財政部為被告,向台北地院起訴,請求確認雙方間關於台新金控主導彰銀經營權等契約關係存在。台新金主張,財政部應終止原指派之人擔任彰銀第24屆董事,改派任台新金控指派之人,否則應賠償165億5800萬元本息。2019年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確認財政部持有彰銀股份未出售前,應支持台新金取得過半董事之契約關係存在,雙方各自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去年3月起推行調解制度後,雙方當事人在去年7月2日合意移付調解,因本件為重大及社會矚目事件,案情複雜,特別情商退休法官阮富枝擔任調解委員,著手這項幾近不可能的調解任務,雙方當事人歷經無數次的交換意見及調解,終於互相讓步並達成共識,8月10日成立調解。
小三有「性自主權」 法官判正宮敗訴
林姓婦人丈夫外遇王姓女子,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為,林婦怒而提告要求王女賠償100萬元,對於婚姻關係有著特殊見解的台北地院法官吳佳樺,在判決中明確指出,憲法優先保障的是人民的性自主權,而非對婚姻家庭制度的保障,以此為由判決林婦敗訴。可上訴。吳佳樺是大法官吳陳鐶之女,2021年11月30日她審理另一起侵害配偶權案件時,就依大法官釋字791號解釋,認為憲法不再保障婚姻制度,轉為重視配偶「個人性自主決定權」,不應承認配偶獨占式的「配偶權」概念,判元配敗訴。而她的父親吳陳鐶則是在上述釋字第791號解釋中,唯一提出不同意見書、認為通姦罪合憲的大法官。吳佳樺認為,依照上述釋字791號解釋,配偶不因婚姻關係而有支配對方意志、性親密關係自主的權利,且婚姻核心價值非「忠誠義務」,而是情感上的溝通、互信和承諾。因此不能外遇,實際上是控制配偶內在思想、表意行為、性親密關係自主決定,也就是憲法保障的思想、言論自由及性自主權。至於本案中王女與林婦丈夫相姦,並無破壞林婦配偶身分,林婦沒有理由向王女求償,因此判她敗訴。
民眾聲請解散民進黨 憲法法庭首案駁回
今年1月4日憲法訴訟新制上路,憲法法庭收到民眾聲請宣告民進黨解散案,葉姓民眾認為民主進步黨違憲,希望根據《憲法訴訟法》第77條規定,予以解散,不過由大法官吳陳鐶、黃昭元及呂太郎組成的審查庭認為,聲請人非主管機關與聲請要件不符,裁定駁回。相較於執政的民進黨遭民眾聲請解散政黨案遭駁回,時代力量黨團曾在2020年1月間立法院院會提案,要求聲請憲法法庭解散統一促進黨,雖然有幾位國民黨立委投贊成票,不過民進黨黨團反對,最後未能過關。《憲法訴訟法》第77條規定,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依規定,主管機關聲請政黨解散,應敘明聲請解散政黨之意旨,及政黨應予解散之原因事實及證據,一旦憲法法庭審查庭通過受理,將準用「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進行言詞辯論。一旦憲法法庭受理政黨解散案,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同意,可判決宣告政黨解散,但應評決未達同意人數時,須判決不予解散。
「配偶權」沒了?北院顛覆判決 正宮向小三求償80萬輸了
陳姓人妻不滿丈夫與洪姓女子深夜通電話並在外牽手,怒控洪女侵犯「配偶權」、求償80萬元,承審本案的台北地院法官、大法官吳陳鐶之女吳佳樺認為,通姦罪已被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因此不應該承認配偶為另一方客體,受「配偶權」支配,判決陳女敗訴,還可上訴。本案出爐引發司法界關注!陳女控訴洪女從2019年4月到6月間,經常深夜和丈夫通電話,同年8月還和丈夫在外手牽手,已侵害配偶權並破壞她的婚姻和家庭美滿,因此求償80萬元。不過北院認為,配偶雙方都是獨立自主的個體,不因婚姻關係所負忠誠義務,而有支配他方意志或自主決定的特定權利,既然大法官已宣告通姦罪違憲,因此在憲法典範變遷的脈絡下,不應承認隱含配偶為另一方客體,受另一方獨占、使用的「配偶權」概念,所以認定元配陳女以「配偶權」遭侵害為由求償80萬元屬無據,判決陳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