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義聰
」 行政執行署 吳義聰執行署前副署長颱風天宿舍昏倒 警衛幫送醫仍宣告不治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行政執行署前副署長吳義聰,25日在宿舍突然昏倒,警衛見狀立刻上前攙扶,聯絡吳妻後送往衛福部立台中醫院急救,最終仍宣告不治,享年57歲,突然其來的噩耗也震驚法界,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林錦村、主任檢察官陳傳宗同已赴醫院協助料理後事。據了解,吳義聰25日先是在宿舍一樓昏倒,警衛見狀上前攙扶,並詢問是否需要送醫,吳則表示自己上樓休息即可,於是在警衛的幫忙下到3樓,聯絡吳妻後才決定送醫。而吳義聰被送到衛福部立台中醫院救治,法務部長鄭銘謙、檢察總長邢泰釗、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第一時間獲訊,皆囑咐全力搶救,但其病情急轉直下,經醫院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由於吳義聰平時工作勤勉、為人和善,突如其來的噩耗也震驚法界,鄭銘謙、邢泰釗和張斗輝則要求機關妥善處理後事,林錦村和陳傳宗則在第一時間趕到醫院協助家屬,吳義聰的確切死因則仍待釐清。
突在宿舍一樓昏倒!台中高分檢檢察官吳義聰送醫不治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行政執行署前副署長吳義聰在昨天(25日)凱米颱風期間,在宿舍突然昏倒,經送醫搶救不治,享年57歲。吳義聰與人相處和善,不少與他熟識的檢方人士聞訊感到震驚哀痛。吳義聰昨在宿舍一樓昏倒,警衛發現時曾詢問是否送醫,當時吳還說稱上樓休息即可;吳由警衛攙扶上3樓後,聯繫吳妻,將吳送往衛福部立台中醫院救治,經醫院搶救後不治。法務部長鄭銘謙、檢察總長邢泰釗、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昨第一時間獲訊,皆囑全力搶救,吳過世後,3人要求機關妥適處理善後,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林錦村、主任檢察官陳傳宗同赴醫院協助料理後事。司法官學院36期的吳義聰,曾任台北地檢署查緝黑金專組檢察官、二審檢察官、行政執行署副署長,去年調往台中高分檢任職。
行政執行署副座首見執行官出任 葉自強歷任北高、宜蘭分署長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上午舉辦高階主管及各分署分署長聯合交接暨宣誓典禮,其中較受矚目為首位行政執行官接掌行政執行署副署長的葉自強,葉自強原為執行署台北分署長。法務部長蔡清祥指出,葉自強歷任宜蘭、高雄及台北分署分署長,與行政執行署主任秘書,歷練完整,是首位派任行政執行署副署長的行政執行官。本次典禮,計有1位新任高階主管及6位新任分署長進行交接暨宣誓。新任高階主管部分,原任台北分署葉分署長自強接任執行署副署長。新任(調任)分署長6位分別為:楊秀琴分署長接任台北分署分署長、黃立維檢察官接任新北分署分署長、吳祚延分署長接任台中分署分署長、張雍制分署長接任台南分署分署長、楊碧瑛分署長接任高雄分署分署長、柯怡如檢察官接任屏東分署分署長。蔡清祥致詞時,肯定行政執行署成立至今近23年,徵起金額已突破6400億餘元,績效卓著,期許各高階主管及分署長,不只看統計數字,而是運用各種方法,使民眾瞭解遵守法律的重要性,秉持「公義與關懷」核心價值,加強執行滯欠大戶,善用分期繳納措施及活用其他機關與社會資源,與面臨困難的民眾共同度過難關。蔡清祥感謝及祝福卸任的副署長吳義聰及台中分署長許萬相,他說吳義聰在桃園、台北分署分署長任內恪盡職守,創造優異執行績效。擔任副署長期間,襄助署長綜理業務。許萬相率領台中分署與台中地檢署密切合作,辦理首件檢察署囑託變價超跑案件,彰顯法務部落實沒收新制的決心。吳、許兩人以檢察官的歷練,積極推動行政執行機關辦理檢方囑託執行案件。行政執行署長玉垣提出行政執行5大面向,分別是:1、落實科技化法務部政策。2、強化機關跨域橫向聯繫。3、貫徹國家當前重大政策。4、展現法務部團隊效能。5、主動關懷弱勢義務人。希望執行署及各分署執行團隊,結合5大面向,持續落實執行機關「公義與關懷」的核心價值。
違反居家檢疫2年裁罰956件 行政執行署追回6196萬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副署長吳義聰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爆發2年多來,所屬各分署受理違反居家檢疫、隔離等裁罰案件共956件,需繳納罰款件數636件,有效執行金額達6196萬元,未來仍將積極貫徹防疫裁罰的執行工作,保護國人和第一線醫護人員健康及生命安全。執行署今天還在記者會正式公布首度製作的「法遵先行 公義便民」IG影片,執行署長林慶宗指出,執行署成立21年來,徵起金額突破6200億元,對於惡意拒繳或脫產者,採取拘提、管收等強力執行手段,展現政府打擊滯欠大戶、違反防疫規定及杜絕酒駕的決心,至於弱勢義務人則適時採取寬緩措施,協助辦理分期繳納。對於國人痛恨的酒駕案件,吳義聰表示,執行署近一年來要求各分署專案執行酒駕裁罰案件,共查封土地1419筆、建物314間、汽車106輛、機車38台,有效執行案件1萬147件、有效執行金額達2億4492萬餘元,至於今年的清償金額達13億4632萬餘元。另外,執行署為增進民眾繳納行政執行案款的便利性,持續推動多元繳款措施,針對移送機關未提供超商代收案款服務案件,應納金額20萬元以下者,執行分署製發的傳繳通知書將全面提供「虛擬帳號」繳款服務。民眾可直接持傳繳通知書至4大超商繳款,亦可透過全國 ATM、網路銀行、網銀App等方式繳款,輕鬆又便利。
紓困金遭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誤扣 執行署下令救命錢不得扣
某男子因債務相關問題,遭行政執行署所屬台北、新北分署強制扣款,連他2年來紓困共4萬元,都慘遭查扣,該男反應後,新北分署即歸還,台北分署一度不想還錢,遭媒體爆料。行政執行署副署長吳義聰透過媒體指出,去年5月、今年6月已二度發函各分署,要求不得強制執行紓困金,今天已第三度提醒。吳義聰解釋,根據「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另自去年新冠肺炎襲台以來,去年5月發函要求各分署不得強制執行這些款項,今年6月二度發出同樣公函,今天會第三度發函提醒。除「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之1條第2項也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如民眾發現類似款項被查扣,可盡速向相關機關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