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素芬
」 謝顒丞 台藝大 姚淑芬台藝大舞蹈系教授遴選案纏訟10年落幕 前校長遭控偽造文書無罪定讞
台灣藝術大學10年前遴選專任教師時爆出爭議,時任校長謝顒丞被控塗改「擬聘建議表」,導致原本排名第一的姚姓教師落榜,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謝,一審判決1年6月,謝提出上訴,二審改判無罪,而最高法院近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謝顒丞2011年到2015年間擔任台藝大校長,舞蹈系2012年要新聘專任教師,系教評會評定姚姓教師、張姓教師和另一位張姓應徵者分列前3名,獲表演藝術學院教評會通過,雖然舞蹈系主任吳素芬主張入圍名單不排序,但系教評會和院教評會不採納。不過吳把「擬聘建議表」的成績排序改為「面試序號」,並註記「本系沒有依順位排序」,時任校長謝顒丞收到後,以為這是最後名單,詢問吳意見後,勾選具博士學位的張姓教師為第一人選。人事室發現「擬聘建議表」還沒經校教評會審議,透過副校長告知謝顒丞,謝遂在2013年4月1日以修正帶塗銷自己原先批示字跡,再重新批示提請校教評會審議,不過吳素芬的註記並未刪除。人事室以為這次「擬聘建議表」不須依照評定成績排序,就將入圍3人依照擬聘教師的職稱高低,排序為:「張姓教師、姚姓教師及另位張姓應徵者」,再以校教評會的會議紀錄製作表格層轉謝,謝於同年5月24日圈選張姓教師、聘為專任助理教授。姚不服,對吳、謝等人提告偽造文書等官司。新北地檢署原本只起訴吳素芬,對謝顒丞做出不起訴處分,但謝遭高檢署再議發回後,新北檢改提起公訴。吳一、二審皆遭判刑,謝一審遭新北地院判刑1年6月,上訴二審改判無罪,二審認為,謝並非該校舞蹈學系教授,亦非系、院、校級教評會委員,且依舞蹈系聘任案的最初簽呈,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職級者始有應聘資格,當時人在國外的謝和吳電話聯繫後,放寬至講師職級。3位候選人中,僅張姓教師符合最初簽呈的博士資格,顯示謝沒有想要錄取特定人選,無法證明謝有犯罪故意。檢方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謝無罪確定。
討厭被叫校長1/謝顒丞二審官司逆轉勝 台藝大舞蹈系爭議沒贏家
「我討厭被叫校長!」「每次聽到人家這樣叫,我就很難過。」前國立台灣藝術大學(簡稱台藝大)校長謝顒丞竟這樣告白。他會這樣說不是沒有原因,事情起源於10年前台藝大舞蹈系公告徵求專任教師,共有5位舞蹈界人士應徵,最後3人入圍,時任校長的謝顒丞誤以為「擬聘建議表」就是要他勾出最後人選,竟因此引發一連串風波,讓他面臨長達7年官司的夢魘。故事要從2012年說起,台藝大舞蹈系有老師退休,2012年12月19日公告徵聘資訊後有5位應徵教師進行甄試,舞蹈系教評會評定姚淑芬、張婷婷和另一位張姓應徵者分列前3名,隔年3月11日,表演藝術學院教評會通過上述名單,雖然舞蹈系主任吳素芬主張入圍名單不排序,但系教評會和院教評會不採納。不過吳素芬將已會簽學院院長等單位的「擬聘建議表」內容,把原先依成績排序的「順位」欄,刪改為「面試序號」、並註記「本系沒有依順位排序」,謝顒丞收到後,以為「擬聘建議表」就是最後名單,詢問吳意見後,勾選具博士學位的張婷婷為第一人選,人事室發現「擬聘建議表」還沒經校教評會審議,透過副校長告知謝顒丞,謝遂在2013年4月1日以修正帶塗銷自己原先批示字跡,再重新批示提請校教評會審議,不過吳素芬的註記並未刪除。人事室以為這次「擬聘建議表」不須依照評定成績順位排序,就將入圍3人依照擬聘教師的職稱高低,排序為:「張婷婷、姚淑芬及另位張姓應徵者」,再以校教評會的會議紀錄製作表格層轉謝顒丞,謝於同年5月24日圈選張婷婷、聘為專任助理教授。台藝大舞蹈系老師姚淑芬(左)是國內知名舞蹈工作者,曾獲國家文藝獎。(圖/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曾獲國家文藝獎的姚淑芬得知自己落榜,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2015年6月認定舞蹈系甄選教師程序有瑕疵,台藝大遂重新召開教評會,改聘任姚女為專任教師。不過姚淑芬認為謝顒丞、吳素芬等人甄選不公,控告偽造文書等罪名,新北地檢署原本只起訴吳素芬,對謝做出不起訴處分,但謝遭高檢署再議發回後,新北檢改提起公訴,從此改變了謝的人生。53年次的謝顒丞是台藝大校友,畢業後負笈美國求學,榮獲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工業教育與科技博士,順利取得美國教職後,原本打算在美國定居,學校也主動幫他申請入籍美國,不過因為媽媽長年臥病在床,幾經考量,仍決定放棄比台灣薪資多3倍的美國教職,1998年返台回母校任教。回台後,謝顒丞埋首教學和研究,深受學生歡迎,2011年時,當時只有47歲的謝顒丞當選校長,成為台藝大校史上最年輕的校長。謝顒丞擬定7大治校理念,其中最重要的是爭取建設綜合活動中心、擴大校地、爭取教育部卓越計畫獎勵等,他都一一做到,不過他不願爭取連任,裸退回系上擔任陽春教授,沒想到接下來7年他都要為官司而忙碌。舞蹈系前主任吳素芬一、二審皆遭判刑,謝顒丞也在2019年9月6日遭一審新北地院判刑1年6月,對他宛如晴天霹靂,二審高等法院直到5月才改判他無罪。高等法院刑事庭推翻一審見解,改判謝顒丞無罪,全案仍待最高法院作出最後裁判。(圖/報系資料照)二審認為,謝顒丞並非該校舞蹈學系教授,亦非系、院、校級教評會委員,且依舞蹈系聘任案的最初簽呈,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職級者始有應聘資格,當時人在國外的謝顒丞和吳素芬電話聯繫後,放寬至講師職級。3位候選人中,僅張婷婷符合最初簽呈的博士資格,顯示謝顒丞沒有想要錄取特定人選,無法證明謝有犯罪故意,因此判謝無罪。回想高院宣判時,旁聽席上謝顒丞一聽到審判長宣布他無罪時,他楞在那裏、腦中一片空白,回神後向合議庭鞠躬,自己單獨一人在高院刑事庭大廈繞圈子,經律師提醒才趕緊打電話給台南8旬老父親報喜訊,回想7年來被官司折磨的苦楚,他相信不管是告他的人或同樣被告的人,一定都和他一樣飽受折磨與煎熬,他深深覺得「本案沒有一個贏家、我們大家都是被害者!」只希望本案早日確定、還他公道,讓生活回復正常。
討厭被叫校長2/年年績優竟惹官非 最傷心女兒問他:是否涉案?
「爸爸,你真的有做這件事嗎?」前台藝大校長謝顒丞的女兒曾指著網路新聞上斗大標題:「甄選教師涉動手腳 台藝大前校長判刑」,問爸爸是否真的與舞蹈系主任竄改「擬聘建議表」,導致曾獲國家文藝獎的姚淑芬無法錄取教師。謝顒丞回想起最疼愛的女兒都懷疑他,甚至讓台南老家年邁雙親陪他一起受累,深受一審有罪判決打擊的他不禁悲從中來。58歲的謝顒丞原本是人生勝利組,台藝大畢業後赴美求學,1997年獲愛荷華州立大學博士學位,並取得美國大學教職,學校還主動替他申請美國公民,不過因為放不下長年臥病在床的母親,他毅然決然放棄旁人羨慕的一切,回到台灣接受薪水只有美國1/3的台藝大教職,從此一頭栽進他最喜愛的教學及研究工作,一心只想把學弟妹教好,還能就近照料年邁的雙親,日子過著非常踏實。由於謝顒丞教學認真、產學合作績優,校友推薦他遴選台藝大校長,對此,他猶豫再三,因為自己只當過學校的系主任、營運長等一般行政職務,連院長都沒當過,行政經驗可能不足,何況當校長原本就不在他的人生規劃中,不過國小校長退休的父親鼓勵他多點歷練,也認為他應該替更多的師生服務,他才改變心意。台藝大舞蹈系教師爭議讓謝顒丞打了7年官司,家人的包容和陪伴支持他堅持到底。(圖/翻攝《行跡身影》一書)然而校長遴選過程中,風波不斷,甚至鬧到教育部。向來只把心思放在教學和研究的謝顒丞開了眼界,所幸最後還他清白,2011年順利當選校長,當年他只有47歲,成為台藝大有史以來最年輕的校長。不料謝顒丞才上任一年半,就莫名其妙捲入舞蹈系教師甄選爭議。他表示台藝大處理此事確實有行政瑕疵,也理解提告的姚淑芬覺得不公平,但他問心無愧、從未介入此事,沒想被這件事如影隨形、糾纏多年。他強調自己的專業是「圖文傳播藝術」,與舞蹈系不熟,對於師資的甄選,他一向尊重各院系的決定,當初只因一時疏忽,誤在「擬聘建議表」做出批示,竟陷入司法泥沼長達7年,至今未歇,一生清譽幾乎毀於一旦。被起訴後,謝顒丞不敢讓高齡雙親知道此事,不料2019年9月6日一審判他有罪後,有媒體刊登頭版新聞,8旬老父親從朋友處得知後,連忙打電話給他,抱怨為何不讓他知道。謝顒丞難過的說,父親從此半夜睡不著覺,他和父親為此大吵好幾次,有次竟說氣話:「要不是你叫我去選校長,也不會變現在這樣!」事後覺得非常對不起父親,謝顒丞說到這裡,忍不住哽咽。訴訟資料堆滿謝顒丞研究室的書櫃,一審有罪判決讓他身心俱疲。(圖/趙世勳攝)官司打了7年,嚴重影響謝顒丞的家庭、工作、以及身心健康,導致他對人性既失望、又不信任。經常只要聽到電話聲響、敲門聲,就會緊張害怕,擔心是不是有人要來幹嘛,晚上更是夜不成眠。親友看到他都大吃一驚,直呼他爆瘦、臉色發黑,本來熱愛運動的他,後來足不出戶,斷絕和外界連絡,還得了糖尿病,日子簡直過不下去。連他一向疼愛的女兒問功課和作業問題,他都心不在焉,滿腦子只有訴訟卷證資料,還叫女兒不要吵。給學生上課時,謝顒丞壓抑自己低落的情緒,盡量不影響教學,因此學生們感覺不出來他有甚麼不對勁,依然每學期評比他為績優教師,校方也幾乎每年頒發他「產學合作績優證明獎」。可是後來他實在撐不下去,請了一年侍親假,半年前才重回校園上課。謝顒丞終於等到今年5月11日二審判決逆轉、改判無罪,這2個月來總算好受一點,現在他課餘時間就去釣魚,盡量讓自己累一點,晚上比較好睡。只是,案子尚未定讞,還得經過最高法院的審理,謝顒丞只希望司法能盡快還他清白,早日結束這場長達7年的官非夢魘。
國家文藝獎得主姚淑芬求職碰壁 台藝大前校長二審逆轉無罪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進行舞蹈系專任教師徵選,曾獲國家文藝獎的知名現代舞者姚淑芬排名第一卻落榜,檢方起訴時任校長謝顒丞,指他竄改「擬聘建議表」導致姚女落選,新北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將謝男判刑1年6月,上訴後,高等法院逆轉改判謝男無罪,還可上訴。姚淑芬獲悉自己在台藝大的舞蹈系專任教師徵選雖為第一名卻落榜,提出刑事及行政訴訟,2015年6月最高行政法院判姚淑芬勝訴確定,台藝大因此聘姚女為台藝大舞蹈系兼任教師,但刑事訴訟仍未確定。檢方起訴指控,謝顒丞擔任台藝大校長期間,與時任該校表演藝術學院舞蹈學系系主任吳素芬(另案高院更一審審理中),在2013年3月18日,由吳素芬將已會簽學院院長等單位的擬聘建議表內容,刪改註記「面試序號」及「本系沒有依順位排序」等記載。吳變造後,交給人事室進行簽辦程序,台藝大校評會根據相關資料進行無記名表決,校長謝顒丞核定由舞團藝術總監張婷婷為專任助理教授。高院認為,謝顒丞並非該校舞蹈學系教授,亦非系、院、校級教評會委員,且依舞蹈系聘任案的最初簽呈,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職級者始有應聘資格,後來吳素芬經副校長與時在國外的謝顒丞電話聯繫後,始放寬至講師職級。3位候選人中,僅張婷婷符合最初簽呈的擬聘資格,難以認定謝顒丞事前介入,且本案聘任程序雖經行政法院認定有瑕疵,而撤銷核聘處分,但不當然等同謝男具有犯罪故意,因此判謝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