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頭找面紙擦汗害6死 阿羅哈司機判4年2月定讞
阿羅哈客運2017年9月發生重大車禍,駕駛吳恊松因低頭找面紙,導致車身自撞分隔島,造成6名乘客死亡。最高法院5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吳男4年2個月徒刑,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吳恊松2017年9月11日晚上11點駕駛客運,由高雄前往台北,結果從岡山交流道駛入國道1號中山高後,在時速102公里高速駕駛的情況下,低頭翻找物品,因此疏於注意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等到發現快撞擊到前車已經來不及煞停。為閃避前車,吳恊松從外側車道向左急切跨越中線、到內側車道,最後撞上分隔島再滑行數10公尺;而他也因沒繫安全帶甩飛出去。不少乘客因為劇烈撞擊和慣性作用力被拋飛車外,造成6人死亡、11人受傷的悲劇。法院審理時,吳男辯稱,前車沒開車燈又急速煞停,才導致他來不及反應撞上去。不過法官檢視行車紀錄器,發現前車車燈有亮,駕駛情形也正常,而車內監視器明顯拍到他低頭找東西,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事後吳恊松才坦承,是因為天氣熱,想要找面紙擦汗。然而法官認為,吳恊松案發後主動坦承是駕駛,符合自首要件,予以減刑,因此依務過失致死罪,一、二審均判他4年2個月有期徒刑;案上訴至最高法院,5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