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權
」 提告 小三 誹謗 台北地院 大陸網紅小玉「賣換臉A片」判囚5年入監 法院再判賠6女185萬元
百萬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偕同助理莊炘睿,用AI深偽技術「DeepFake」軟體,將多位網紅、藝人雞排妹、前立委高嘉瑜、立委黃捷等女性的臉合成色情影片,並藉此海撈逾1200萬元。今年5月,他遭判刑5年定讞,已發監服刑;其中66名被害女子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高等法院判決朱和莊須連帶賠償185萬元。全案可上訴。朱玉宸、莊炘睿在2020年至2021期間,先由朱玉宸在推特(Twitter)、Telegram創建名為「台灣網紅挖面」等粉絲團與群組,開放以註冊會員的方式,可付費購買利用「Deep Fake」AI技術合成的換臉A片,2人也因此賺取共計1338萬4766元之不法所得。檢警單位於2020年底年底接獲多名被害人報案,進行深入追查後,檢方認定共119人受害,包含網紅白癡公主、蕾拉、奎丁等等,也有部分女性政治人物遭違法合成。檢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嫌,對朱玉宸、莊炘睿2人提起公訴。一審認為,朱玉宸破壞善良風俗,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名譽,也考量2人坦承犯行,並試圖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損害,判刑5年6月;而5名被害人強調,這造成傷害是一輩子的,檢方也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由於朱玉宸是主謀,二審遂在83件對他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各判7個月徒刑,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則各判6個月。合議庭裁定合併執行5年,其餘1年8個月得易科罰金。助理莊炘睿則在二審因83件有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被各判5月,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各判4個月,定應執行刑為4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則在今年5月間維持二審見解,將朱玉宸犯下的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5年定讞,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1年8月;莊炘睿則判刑4年6月,得易科罰金。朱玉宸在5月29日入監服刑,不少被害人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進行賠償。其中,有6名被害人求償,主張自己有大量粉絲、具影響力,換臉影片流傳於網路,容易遭人誤認她們拍攝性隱私影片,也侵害她們的名譽權,故要求朱玉宸、莊炘睿連帶賠償6人各500萬精神慰撫金。高院審理時,由於6名被害人並未提出有關其身分、經歷、社會廣知程度及資力等相關證明,但參酌她們均為直播主或 YouTuber,高院便跟 據朱玉宸上傳之換臉影片數量,分別是3、3、4、5、10、11部影片,分別批准賠償20萬、20萬、20萬、25萬、50萬、50萬,總計判賠185萬元。
女主播模仿「田徑女神」單手指天 律師搖頭:恐侵權
大陸田徑「跨欄女神」吳艷妮長相甜美,上場時總會化妝參賽,令人印象深刻。最近大陸一名直播主因模仿她而受到關注,不過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提醒,可能引發的侵權問題。根據《瀟湘晨報》報導,直播主無論是穿著還是髮型、妝容都與吳艷妮非常相似,直播中還不斷重複吳艷妮標誌性動作,並以明確標價的方式接受禮物,提供特定的表演,例如指天、深蹲、倒立、飛毛腿、一字馬等內容,吸引許多人觀看。不過,有不少網友認為,藉由運動員形象進行變現,極度不尊重運動員本人。對此,律師付建指出,直播主侵犯了吳豔妮的肖像權,未經吳豔妮本人同意,模仿其穿著、妝容及標誌性動作,以此來吸引觀眾打賞、獲取利益,屬於對吳艷妮肖像的商業性使用。付建分析,若直播主的行為帶有明顯商業目的,透過模仿吳艷妮的形象吸引觀眾打賞,獲取經濟利益,與吳艷妮存在一定競爭關係,例如爭奪觀眾關注、打賞資源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即使沒有明確假冒吳艷妮本人,直播主的行為也可能會使觀眾在一定程度上產生混淆或聯想,誤認為其與吳艷妮存在某種關聯,從而對吳艷妮的形象造成影響。付建也提到,如果直播主在模仿過程中存在不當言行或表演,對吳艷妮的名譽造成了損害,如進行惡搞、歪曲、詆毀等,導致公眾對吳艷妮的評價降低,還可能構成對其名譽權的侵犯。
嗆「購物專家」是小三劈多男 名媛李珍妮下場慘了
名媛李珍妮跟「衣架大王」陳友諒分手後,知道陳男跟電視台「購物專家」古瀞涵交往,懷疑古女介入感情感情,在臉書上罵古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古女也提告,刑事部分李女被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至於民事部分,台北地院3月判李女要賠40萬,李女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賠償40萬確定。判決書指出,李女在2019年4月某日,在臉書發限時動態消息又貼古女照片,下面加「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還真的劈腿多男,真是購物台的活招牌!」,古女名譽權被侵害,提告求償60萬。李女否認毀謗,她辯稱,「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的文只是抒發個人情緒,僅限於在她朋友圈內,且僅1天即下架。不過李女還是被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2022年11月,高院依加重誹謗罪判李女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至於民事部分,台北地院表示,李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還真的劈腿多男,真是購物台的活招牌!」的文字內容,具體指古女為小三、劈腿多男,並以嘲諷語氣稱古女行為足以作為購物台的活招牌,已毀損名譽,判她要賠40萬。李女不服又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為,李女有損害古女名譽,採信北院見解,判賠40萬元無不當,駁回上訴。
債主用高音喇叭討債 他找人貼身跟隨播放錄音還強制共處一室
廣西南寧街頭上演一齣鬧劇,一名女子手持高音喇叭,在一名男子的陪同下,貼身跟隨另一名女子穿過大街小巷。喇叭大聲播放著,「老張,癩皮狗,還錢,還錢」。原來這名女子為了討債,手持高音喇叭,寸步不離地跟隨張女,甚至尾隨女子到住處,還在張女家打地鋪,前後2天3夜。根據大陸《南國早報》報導,整起事件起因是因為債務糾紛,楊男和張女等三3人今年1月成立一家公司,其中楊男出資220萬元人民幣。不過因經營理念不合,4月雙方終止合作,楊男原先可分批收回投資款項,但到了本月20日,張女僅退換數十萬元人民幣。楊男為了討債,於是找來蔣男和楊女士從18 日起持高音喇叭在張女的店內,並持續播放討債錄音。張女抱怨,當晚她無法入睡,這對男女甚至守了一整夜。19日,張女回到住處後,這對男女再度跟著她到住處,並高聲播放討債的內容,直到深夜才停止。20日晚,張女曾圖將兩人擋在門外,這對男女不停嘗試開門密碼,並不斷敲門,不堪其擾的張女於是報警,警方到場後將這對男女帶回警局,未料這對男女獲釋後,又回到張女住處,甚至在門外打地鋪過夜。針對這起案件,有律師表示,楊男找人放陸因討債的方式可能已構成對張女名譽權的侵害,並加上進入對方的居住空間,是侵犯她的個人私隱。律師建議,張女可以考慮提起人格權侵權訴訟,要求停止侵權並索賠損失。
氣老公疑曖昧別人!人妻PO文嗆「渣女、到處找備胎」遭判刑
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因不滿丈夫與小萱(化名)往來密切,不僅公開對方的照片、姓名、聯絡方式等,還辱罵「賤貨」、「狗男女」、「渣女」、「噁心」等語,因而挨告。對此,新竹地院依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小美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美不滿配偶與小萱往來密切,便在去年11月間,在臉書、IG上傳8篇貼文,張貼小萱臉部被馬賽克處理但仍足以識別之個人照片,並加註上「想要約的可以找她」、「外套穿我老公的拍照還上傳?笑死」、「有小孩,還不安分守己到處找備胎」、「狗男女」、「渣男配賤貨剛好」等文字。由於小美辱罵小萱,且摘指對方與丈夫外遇,還公然揭露小萱姓名、照片、婚姻、家庭、教育、聯絡方式,足以損害小萱名譽及社會評價,及其揭露個人資料之權利,讓小萱氣得告上法院。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小美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感情糾紛,竟擅自於社群網站張貼散布僅涉私德且毀損小萱名譽之言論、文字,嚴重欠缺尊重他人人格權及名譽權之觀念。法官審酌,考量到小美已經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但至今仍未與小萱和解或取得原諒,最終依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她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髮型師拍顧客剪髮PO網 竟被告上法院判賠2千元
中國大陸近日有位髮型師將客人剪髮的影片上傳到社群平台,其中記錄了雙方的聊天探討過程及前後對比,當該名客人發現後相當不滿,向對方反映,當時髮型師便將影片下架,並在微信上向客人道歉,但該名顧客認為,髮型師未經其同意擅自將影片發佈在網上,侵犯了其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權,要求理髮師公開進行書面道歉聲明,同時賠償其損失。近日,法院判決也已出爐。綜合陸媒報導,髮型師小華平時會記錄工作的過程,再上傳至短影音平台。事發於2024年2月,李女士來到小華工作室剪髮時,發現小華將手機架在鏡子旁,隨即詢問「是不是正在拍攝?」小華則否認,但卻始終沒有拿走手機,李女士見狀強調「如果是在拍攝,請立即停止,並刪除影片!」但小華仍多次否認。一個月後,小華決定將幫李女士剪髮的影片發到平台上,內容包括雙方的聊天探討過程及髮型的前後對比,李女士看到後,便與小華溝通,小華當時將影片下架,並在微信上向李女士道歉。但事後李女士仍認為,小華未經其同意擅自將影片發佈在網上,侵犯了其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權,要求理髮師公開進行書面道歉聲明,同時賠償其損失。對此,小華則辯稱,發布影片的行為不存在侮辱、欺詐、誹謗內容,不足以導致社會公眾對原告的評價降低,故其行為不構成對張小姐名譽權的侵犯。近日人民法院判決出爐,法院綜合考慮小華發布影片的形式和範圍,並考慮其過錯程度、侵權手段及造成影響等實際狀況,判決小華在媒體平台上致歉7日,並賠償李女士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500元(約新台幣2246元)。
張友驊逝世…律師曝他昔日「法庭金句」太難忘 少將孫也道謝
年近70歲的資深政論名嘴、「揭弊雙雄」之一的張友驊,3日晚間在台北市吳興街散步時,意外踢到路邊花圃跌倒,造成頭部直接撞擊地面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雖恢復心跳,但仍處於昏迷狀態,最終仍不幸於11日晚間與世長辭,令親友相當悲痛。對此,律師簡榮宗回憶,張友驊在法庭上的態度及論述,讓他印象很深刻;網紅「鬼才阿水Awater」也表示,張友驊曾在政論節目上聽聞他是嚴佛元將軍的孫子後,對他格外照顧,「真心感謝您。」69歲政論節目名嘴張友驊3日晚間散步時不慎跌倒,導致頭部重創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雖恢復生命跡象,但仍處於昏迷狀態,最終張友驊妻子11日決定拔管讓他安詳過世,享壽69歲。消息傳開後,包括名嘴狄志、中國時報總主筆陳琴富、資深媒體人彭文正等許多公眾人物也紛紛發文悼念。對此,律師簡榮宗今(12日)也回憶,多年前,張友驊在節目中的發言,讓中天電視台以及他一起被告侵害名譽權,請求賠償,「當時我是代表電視台的律師,案件最後我們也勝訴了。而張先生在法庭上的態度以及論述,讓我印象很深刻。很遺憾看到他離世的新聞。也希望大家都要留心,避免跌倒。」(圖/翻攝自Facebook/簡榮宗)只見簡榮宗附上自己2015年在個人臉書的發文截圖,他當時寫下:「下午我去代理了一個政論節目被訴妨害名譽賠償的民事訴訟。同造某名嘴的抗辯,我認為可以列為法庭金句:『不要臉的人,那(哪)有名譽可言?』」與此同時,網紅「鬼才阿水Awater」也向天上的張友驊道謝,「謝謝你願意仗義執言,為我爺爺出書,來還原823砲戰時那些被深埋的歷史,也謝謝你在政論節目上聽聞我是嚴佛元將軍的孫子後,對我格外的照顧,真心感謝您。」、「張友驊R.I.P.。也希望長輩們能夠注意安全,長輩跌倒後常常會很難康復的。」
新疆女神爆「大搞權色交易陪睡」 怒告網友:從未有過不道德行為
新疆女神佟麗婭2021年離婚,跟大陸導演兼演員陳思誠的7年婚姻畫下句點,而她復單沒多久又被傳再婚,後來又被網友爆「大搞權色交易的陪睡三兒」。佟麗婭工作室2日回應,「佟麗婭女士為離婚、單身狀態,從未有過任何有違私德的不道德行為。」據了解,3年前佟麗婭離婚不久,就爆出再婚高官,男方大她16歲,她也為此報警,警方事後抓到3人,在網路上傳謠言,近日又有人說她「大搞權色交易的陪睡三兒」,佟麗婭也因此提告,法院認為,「被告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犯,被告應承擔相應侵權責任。」佟麗婭工作室在微博發聲名,「本工作室已於2021年12月29日發布正式聲明,我們再次重申:佟麗婭女士為離婚、單身狀態,從未有過任何有違私德的不道德行為,也沒有所謂『後台』和『特權』,更沒有操作封號、刪評等行為。希望部分人士可以停止散播假訊息,也希望大家擦亮雙眼,不信謠不傳謠,讓我們一起營造風朗氣清的網路環境。」而造謠網友也在微博道歉,要對佟麗婭致最深歉意,後續他也會提升法律意識和道德素養,更謹慎對待網路言論,營造健康理性的網路環境。據悉,佟麗婭出生新疆錫伯族,她從小接受藝術薰陶,5歲學舞,12歲跟團跳民族舞蹈,畢業於舞蹈專科,舞台經驗豐富,也獲第一屆「新疆小姐」選美比賽亞軍,佟麗婭進入演藝圈後,演出《新不了情》、《母儀天下》等,拍電影《北京愛情故事》跟陳思誠譜戀曲,但婚姻只維持7年,她恢復單身後,也積極拍戲跟電影。
女學生搭捷運遭性騷擾…母PO網抓狼 男警留言「母豬也要摸喔」下場慘了
大眾交通工具雖然方便,但不時會傳出性騷擾事件。台北一名女學生小美(化名)搭捷運遭不明男子性騷擾,小美母親PO社群抓色狼,卻遭一名男子侮辱女兒是「母豬」,氣得她們報警開告;沒想到被告男子是一名警察,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女學生小美2023年11月29日搭捷運時遭不明男子性騷擾,回家告知家人後,小美母親隨即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PO文,附上小美被騷擾的影片,希望抓到捷運色狼。貼文底下有不少人討論,其中一名林姓男子竟留下「母豬也要摸喔」侮辱小美,批評受害人外型。小美與小美母親被林男的話惹怒,決定報警提出告訴,沒想到被告林男竟是一名員警,在檢方訊後也依公然侮辱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北地方法院法院指出,《爆料公社二社》成員高達近200萬人,林員隨手留下「母豬也要摸喔」侮辱性極高,且對小美名譽權之損害,已經比口頭辱罵更過分。除此之外法官認為,小美母親在網上PO出女兒被性騷擾影像,是為了找到色狼,林員不認識小美,就算不幫忙也不應該落井下石,用動物去形容小美的外型;法官也強調,林員身為警務人員,清楚檢調單位偵辦犯罪過程,查證貼文者個資並非難事,在警詢中還試圖否認犯罪,直到被偵訊才坦承犯行公然侮辱。縱使林員想要與小美和解,但只願意賠償新台幣2萬元,法官認為與小美承受痛苦相比,金額過低,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林員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星遭爆「逃漏稅2億」消失近1年 工作室曝調查結果
大陸女星宋祖兒日前遭前公司員工檢舉逃漏稅,金額高達45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億元)。宋祖兒消失螢光幕近1年,近日她的工作室突然發聲明,強調無偷逃稅款的行為。宋祖兒工作室發聲明表示,經稅務機關核查,無偷逃稅款的行為,未曾因稅務事宜被處以行政處罰,自2020年10月,宋祖兒的前經紀公司移交部分財務資料至本工作室後,宋祖兒一直主動就前經紀公司管理期間遺留問題進行仔細排查,並在指導下,積極完成了自查自糾工作。聲明提到,微博用戶「小宴小西」發布微博內容故意歪曲事實進行惡意解讀,已經涉嫌嚴重侵犯宋祖兒的名譽權,本工作室已對相關證據進行保全。聲明強調,自本聲明發出之日起,針對任何惡意侵犯宋祖兒合法權益的行為,將依照法律規定採取包括,但不限於提起訴訟在內的一切合法手段,以維護宋祖兒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沒有人能否定你的努力」、「關關難過,關關過」、「該告的都狠狠告」、「給我告」。
竹市衛生局科長當眾辱技士「豬頭」 法院判她須賠3萬
新竹市衛生局王姓女科長前年在辦公室3度當眾稱「豬頭」辱罵王姓女技士,女技士憤而向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告求償30萬元;王姓女科長對此否認是侮辱,並供稱已無記憶、應是口頭禪。新竹地院根據道歉簡訊,認定科長王女確實以針對性、攻擊性言詞辱罵技士王女,判決賠償3萬元。任職於新竹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及毒品防制科的王姓女技士表示,王姓女科長曾在辦公室當著科內眾人面前公開辱罵她「豬頭」,2022年9月1日在辦公室內第2次叫她「豬頭」,她當時礙於科長是直接上司,不敢有反彈。王姓女科長9月7日在辦公室內第3次稱呼「豬頭」,她當場嚴正抗議,認為科長言行足以貶損其人格及社會評價,已侵害其名譽權,使她受有精神上痛苦,對此求償30萬元。科長王女辯稱,王姓女技士自身業務掌握度不佳,未落實執行,經再三指導,效果仍不彰,難免以嚴肅口吻對待,技士所指稱的辱罵事件,她已無記憶,應是一時氣憤、挫折才會脫口而出的口頭禪,不具有針對性及特定性,更無故意侵害名譽權之意。王女表示在接獲技士眷屬反映後,已立即調整,為表善意而以LINE道歉,主觀上非故意針對王姓女技士進行人格侮辱。新竹地院調查,王姓女科長以LINE傳送「首先跟您說聲對不起,玩笑及暱稱讓您受委屈了!爾後會注意的。」給技士,可見科長確實曾以「豬頭」稱呼技士3次;法官認為依一般社會通念,出言「豬頭」已具針對性,自屬攻擊性言詞,令人感到難堪、不快,何況是在辦公環境,顯足以貶損人格及社會評價。
廚師帶饅頭回家「被公司通報竊盜」 他提告獲精神撫慰金…法官揭原因
中國大陸江蘇省一名張姓廚師遭公司以張貼布告欄「詔告天下」方式,指控他偷竊饅頭,張男除駁斥偷竊,也向法院提告公司侵犯名譽權。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維持一審,判公司須賠償張男5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精神撫慰金。據《揚子晚報》報導,張男2021年3月起在1間機械公司任職,負責提供員工餐廳早、午餐的廚師工作,其中引發爭議的饅頭正是該公司300名員工的早餐餐點之一。人資部在2023年12月於布告欄張貼公告,公開指控「食堂職工張O多次竊盜公司饅頭,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現予以公開通報」。張男不滿沒偷饅頭,卻遭公司指控偷竊還被詔告天下,提告公司要求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公司在庭上指出,經調閱近1個月監視器,發現張男經常上班空手來、下班拎著裝滿包子饅頭的袋子離開,監視器也拍到他從餐廳冰箱拿饅頭畫面,主張張男偷竊罪證確鑿,公告行為符合規定。對此,張男辯稱自己罹患糖尿病不能吃包子、饅頭,饅頭卻是公司的每天早餐,加上有些同事會把吃不完的饅頭給他,為了避免浪費才會放進冰箱,等累積到一定數量才帶回家。一審法官審理時認為,公司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發布5次相關公告,其內容應負舉證責任及客觀事實義務,但單憑拎袋而出的畫面無法證明張男偷竊,且張男的主張合理,符合普通勞工勤儉樸實生活方式,公司認定張男侵占、偷竊有失公允,又張貼公告侵犯其名譽權,判公司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二審法院日前再維持原判。
8旬翁搭火車逼女子換座遭拒罵「豬狗不如」 桃院審結罰6000元定讞
「博愛座」爭議近年頻傳,桃園市一名8旬李姓老翁在2022年9月搭乘台鐵北上區間車時,因同坐博愛座的王姓女子拒絕互換座位,竟辱罵「妳不是人」、「豬狗不如」,後經王女提告起訴,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李翁不服上訴,桃園地院近日審結,改判罰金6千元定讞。判決書指出,李翁在2022年9月7日上午,從桃園火車站搭乘台鐵1148列次苗栗往瑞芳區間列車,坐在第1車廂博愛座,之後向坐在身旁有側邊靠板的王女提出互換位置要求,遭王女拒絕,李翁在車廂內當眾辱罵「妳不是人」、「妳說妳應該就是豬狗不如」等語,王女向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報案提告。桃園地檢署調查時,李翁否認公然侮辱犯行,辯稱「我認為王女要敬老尊賢,要有愛心,不然連禽獸都不如,當天自己身體不舒服,且有低血壓,雖然已坐在博愛座,仍需要王女的位置可倚靠側邊靠板,因此要求跟她換位子,但她不肯」,檢方認為李翁言行已貶抑王女名譽,偵結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桃園地院簡易庭審酌,李翁與王女素不相識,僅因細故爭執即公然侮辱,理性溝通及情緒控制能力實有不足,兼衡李翁始終否認犯行,未見反省,也未和解,犯後態度不佳,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李翁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0000元。李翁不服提上訴,桃院審理時,李翁仍否認言詞侮辱,法官當庭勘驗列車監視影像畫面,以及王女遭李翁辱罵的錄音蒐證音檔,李翁在對話中確實出口「妳不是人」、「你說你應該就是豬狗不如」等語,王女則反問李翁「你現在是沒有位置可以坐嗎?」李翁在審理中指稱,當天雙方都坐在紅色博愛座上,因自己頭暈,希望換座靠牆,但王女不同意,起爭執後才口出「你不是人」等語。法官認為李翁言語表達的意思,即認為年輕人不應該坐在博愛座上,否則就不是人、豬狗不如的意思,審酌李翁未尊重王女的名譽權,當眾辱罵的言詞貶損王女名譽,且犯後未獲原諒;另審酌李翁犯後態度、年齡、碩士畢業智識程度、自陳家境小康、婚姻家庭狀況以及前科素行等,審結撤銷原判,改判處罰金6000元,並諭知得易服勞役,全案定讞。
前夫交銀行妹新歡!放閃很春天「粉紅泡泡包圍」 前大姨子蓋大便:小三都沒恥度?
新竹一名張姓男子日前和陳姓女子早餐約會,並且拍照發文訴愛,豈料竟遭許姓前大姨子謾罵。不僅如此,許姓前妻還寄信到陳女的工作地點。陳女不堪其擾,決定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許姓姐妹各賠償陳女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張男2023年4月5日在新竹某星巴克和陳女一起吃早餐,並拍照打卡誇讚陳女的穿著洋溢著春天的氣息,讓他整個人被粉紅泡泡包圍。前大姨子看到後截圖,並在上方加以大便及狐狸貼圖部分遮掩,痛斥「現在的小三都沒有恥度膩?你敢放閃我幫你高調,你們倆個爽,破碎2個家庭讓3個小孩變單親殘缺人生,你要上法院逼老婆離婚成全你跟小三」,發布到社群平台上。至於許姓前妻則寄信到陳女任職的銀行工作地點,信件內容包括「ㄗㄤ襄,真的會拍照」、「有人就是適合撿人家不要的」、「尤其幫牠自己還在有婚姻底下交往的拍照」、「人都是貪心的,捲髮羨慕人家直髮,就像擁有禿子還妄想人家頭上的髮」、「侵害配偶權的調解沒看到你們出現,讓人好生失望」,由於封面清楚可見文字,經手該郵件之人以及其他同事均得以共見共聞。陳女認為,許姓姐妹的行為已造成她名譽權受到侵害,精神痛苦不堪,因此分別提告求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審理後,認為許姓姐妹未能秉持理性處事生活態度,恣意公開發表足以貶損陳女人格及社會評價之文字內容,造成其名譽權受損,令其痛苦不堪,因此判2人各賠償陳女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馬路上爆發衝突 台中男怒罵「毋成囝」…法院判賠金額出爐
有些人在情緒激動時會口出惡言,不過罵人可是會吃上官司的,台灣先前流傳的「罵人價目表」近期又出現新案例,台中一名黃姓男子在大馬路上與謝姓男子發生口角,一氣之下大罵謝男「毋成囝」,被謝男以妨害名譽罪告上法院,日前台中地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2023年8月18日晚間9時許,黃男因某些原因與謝男在路邊發生爭執,黃男辱罵謝男「毋成囝」(台語,不良少年、小混混的意思),謝男因而憤怒地提告,要求5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黃男在法庭上辯稱這句話沒有那麼嚴重,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毋成囝」這個詞客觀上具有貶低他人人格、使人難堪的含義,足以損害他人的名譽和社會評價,因此判定公然侮辱罪成立,罰款5000元。在民事求償部分,法院審酌謝男為大專畢業,從事電商,每月收入約3萬元;黃男為高中畢業,從事小客車租賃,每月收入約20至30萬等情,業據兩造陳明在卷,復審酌被告之侵權行為情節及原告名譽權受侵害之程度,暨兩造之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認為謝男求償50萬元過高,酌情減少為3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事實上,罵人價目表在網路上流傳已久,甚至有根據法院判決更新的版本,然而這些價目表其實只是網友抱著好玩的態度整理的,法官在判決時,不會依照這些價目表來決定刑度,且在實際判決中,法官會衡量多種因素,包括犯罪的動機、情節的嚴重性、行為次數以及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程度。此外,法官還會考慮犯罪者的背景、家境和經濟情況,做出綜合判斷,因此每個案件的情形都是不同的,沒有固定的判決標準。
Kolas涉偷吃已婚隨扈!綠黨立委指他「拉K中毒太深」挨告 結果曝光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於2022年競選花蓮縣長期間,遭控與已婚李姓隨扈發生不倫戀,被李妻提告並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宣判Kolas Yotaka應賠償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Kolas Yotaka則回應,沒做的事不能吞,還不滿同為民進黨的立委陳瑩曾傳訊息給李母,說李男「拉K中毒太深」等語,稱不真實的內容讓她感覺名譽受損,對陳瑩求償100萬元。經花蓮地院審理,判Kolas敗訴,可上訴。判決指出,Kolas自2022年10月開始,在通訊軟體中與李姓隨扈有超乎工作關係,而同年11月27日競選活動結束後,雙方還有密集通訊,並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的曖昧對話,對話中Kolas與李姓隨扈不僅互訴愛意,還有親密肢體接觸,甚至在花蓮看房想要租屋,並計畫懷孕同居,以及討論該如何處理李姓隨扈的的婚姻狀況等,對話被李妻發現後,李妻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判Kolas Yotaka應賠償李妻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則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並控法官不聽證詞也不看證據,Kolas Yotaka則回應「我已經提出上訴,在花蓮高分院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此外Kolas表示她和李姓隨扈之間並無不倫情事,但同為民進黨的立委陳瑩卻曾傳訊息給李男的母親說「我了解(李男),也了解某人的手段!他可能要知道那很糟糕的人如何的腳踏多條船,為了仕途,如何拿掉小生命的真面目才會覺悟吧!」、「(李男)太單純,有再多的不是,我還是疼愛他的,想幫助他,讓他覺悟,但他似乎拉K中毒太深,怕也聽不進我的話」等,稱不真實的內容讓她感覺名譽受損,對陳瑩提告,求償100萬元。而後陳瑩在審理時表示,當時媒體大幅報導2人踰矩行為的事情,她因擔心李母等家人一時承受太多壓力,出於關心才傳訊息,且相關報導中大量引用Kolas與李男對話,2人行為絕對並非空穴來風。法官則認為,李母在陳瑩發訊息前,已經能從報導中得知Kolas和李男的情況,陳瑩並不能侵害Kolas名譽,且從內容看起來,陳瑩為善意關懷,並無故意侵害Kolas名譽權,判Kolas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蔡衍明被稱「國台辦狗腿」竟屬「善意言論」 資深律師:一般人早就被判公然侮辱
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不滿主持人陳凝觀在節目中指他為「國台辦狗腿」,遂向壹電視、陳凝觀等提告,日前最高法院判決蔡衍明敗訴確定,判決書內容更指陳凝觀發言「屬於善意發表言論」,引發譁然。對此,前立委蔡正元就嘲諷指出,那他也可以「善意評論」陳凝觀的老闆、年代董事長練台生「是民進黨的走狗」,直言法官寫的理由相當可笑荒謬。資深律師李貴敏更直言,這種事情若發生在市井小民身上,早就算是公然侮辱罪了!前立委蔡正元今天(3日)在政論節目《頭條開講》嘲諷,台灣現況就是綠的就可以無法無天,如果是藍的「連家裡鳥都被抓光」,而年代電視台老闆練台生傳聞是可以隨時跟蔡英文吃飯,甚至能夠決定NCC主委的人,法官當然不會判有罪,至於判決書上講的「善意評論」,真的是令他聽不下去,若按照法官邏輯,那他也可以「善意」的說「練台生是民進黨的走狗」,而且不論言詞如何負面尖銳,練都不能有意見,真的是相當荒謬可笑。資深律師李貴敏則直言,這種事情若發生在市井小民身上,早就算是公然侮辱罪,今天就算毀謗罪裡面的確有免責條款,有「可受公評之事」,但陳凝觀在節目中稱蔡衍明「國台辦狗腿」、「紅色滲透」,是更嚴重的指控,甚至根本就應該採取《反滲透法》來就辦蔡衍明,但至今沒有列為被告也沒有調查,顯然就是無稽之談。李貴敏分析指出,這份判決書明明也承認陳凝觀的言詞「尖酸刻薄」、「負面」,最後結論卻是「善意評論」,真的是轉得很硬,也更令民眾清楚看到司法的沉淪、變成打壓異己的手段,直言難怪最近有很多司法官不要終身職要申請退休,就是因為太多政治的壓力。據悉,蔡衍明不滿資深媒體人陳凝觀於民國108年6月27日主持「年代向錢看」節目時,稱他為「國台辦狗腿」,損害他的名譽權,因此提告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練台生、《年代向錢看》主持人陳凝觀、製作人盧諭慶侵害名譽權,請求連帶賠償非財產損失300萬元,並應於《中國時報》等報頭版、《年代向錢看》節目刊登及播出澄清啟事以回復名譽。陳凝觀、壹電視主張,他們在節目上只是引述郭台銘指稱蔡衍明為「國台辦狗腿」,而非直接批評蔡衍明,一審的台北地院也認為,陳凝觀是在節目上針對媒體報導旺旺集團接受中國政府補助金等事件進行討論,「非單純以負面用語抽象謾罵上訴人,難認為偏激,亦未逾越必要之範圍程度,可認係善意發表言論」,基於討論公共事務而發言,當應放寬審查標準,以免阻礙公共議題討論,判決蔡衍明敗訴。
次子和妻鬧離婚…婆婆懷疑「大媳婦搞鬼」提告要她寫悔過書 判決出爐
新竹1名陳姓婦人因二媳婦和次子鬧婚變,懷疑是長媳在背後搞鬼,認為她多次以不實內容誹謗自己,導致二媳婦受其影響,不僅把二兒子趕出門,雙方甚至走到離婚地步,憤而提出民事告訴,要求大媳婦賠償精神損害1元,並寫500字以上悔過書。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原告未提出具體證據,將全案駁回。根據判決書,婆婆主張,被告為原告之長媳,她未曾虧待過對方,然被告竟因忌妒心作祟,多次向弟媳傳述毀謗原告之不實言論,例如「大兒子婚宴辦兩場,因場地容不下人數過多,故男方另辦一場,原告及配偶是利用辦婚宴賺取營利,男方婚宴辦完餘款未給被告」、「原告及配偶送浴袍給長孫女,竟還到被告配偶任職之公司門口鬧」等語。陳婦指控,被告言論令弟媳信以為真而感到不悅,最終於民國111年9月15日深夜夫妻2人吵架,原告次子被趕出婚後住所,不得已另行租屋,婚姻最終亦走向破碎離婚。被告前開行為已侵害原告名譽權,為此,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第195條第1項規定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1元,並書寫500字以上悔過書。大媳婦辯稱,原告提出之訴狀內容與事實多有不符,且出於過往原告對被告之誤解。被告為維護家庭和睦,及避免家人捲入繁瑣法律程序之善意,籲請原告撤回訴訟,然原告仍不願撤回訴訟。被告僅因被弟媳列為請求判決離婚訴訟之證人,否認說過前開言論,亦不願簽署悔過書,怕遭原告挪作他用等語。新竹地院審酌,原告雖主張被告向弟媳陳述前開之言論,已侵害其名譽權云云,惟原告就此並未提出任何相關證據供本院判斷被告是否有符合上揭說明之言論,本院已難逕為有利原告之認定,因此原告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賠償1元,並請求被告應書寫500字以上悔過書交予原告,均應予駁回。
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 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合憲但限縮範圍
「三字經」罵人是否得受《刑法》公然侮辱罪判決?憲法法庭26日判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須限縮經由具體個案表意脈絡來檢視,是否逾越一般人可忍受範圍,並權衡名譽權是否應優先言論自由的「二階段審查」;髒話罵人不一定會有罪,未來法官定罪嚴謹,本案民眾聲請釋憲13人,8人在憲法訴訟實施前,判決有罪確定可透過非常上訴、5人獲廢棄有罪確定判決,發回重新審理,都有翻案機會。作家張大春等13人分別因公然侮辱他人而被判決有罪,另有十多位法官審理案件中,各自認為《刑法》公然侮辱罪的規定牴觸《憲法》,因而聲請解釋憲法、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併案後共33案審理。憲法法庭昨日作成判決,強調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提供資訊、追求真理、溝通思辯及健全民主等重要功能,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但這並不代表任何言論都受到絕對保障,公然侮辱罪的立法目的應屬合憲。憲法法庭指出,不能僅因髒話或具有冒犯性,一律認為是無價值或低價值言論。因此,法院在個案中適用公然侮辱罪的規定時,仍應權衡侮辱性言論對於名譽權的影響,及其可能兼具的言論價值。憲法法庭認為,所謂的髒話,除非國家以公權力明定髒話辭典,或有法定的侮辱用語認定標準表,否則侮辱性言論將因欠缺穩定的認定標準,可能過度擴張、外溢以致限制過廣,因此對「侮辱」定出「二階段審查」,作為個案中判斷公然侮辱罪的規範。憲法法庭指出,不能僅因言詞文字的用語負面、粗鄙,就一律處以公然侮辱罪,否則將使該規定成為髒話罪;社會上常見用三字經罵人,縱使粗俗不得體,也非必然蓄意貶抑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刑法》公然侮辱罪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判處拘役部分,憲法法庭舉例,如果有人透過網路發表或以電子通訊方式散布公然侮辱言論,從而有造成持續性、累積性或擴散性嚴重損害的可能者,法官才能在個案衡酌後處以拘役刑。本判決主筆大法官為黃昭元,公然侮辱罪的合憲性限縮判決,15位大法官全體一致同意,但詹森林大法官提出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認為蔡姓聲請人以穢語罵人,其侮辱性言論並沒有任何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價值,應無必要就蔡的確定判決廢棄發回。
人妻罹漸凍症「皮包骨」過世 尪照顧直播變網紅…1原因形象翻車
中國安徽蕪湖有一名女子小潘(化名),2012年遠嫁到福建,育有2個孩子,卻被診斷出漸凍症,丈夫開始照顧她的日常,還分享在短影音平台,直到2023年1月21日小潘過世,如今1年後,網路開始流傳「小潘遭丈夫虐待」消息,引發軒然大波。據《紅星新聞》報導,小潘2012年自安徽遠嫁到福建,生下2個孩子不久,突然覺得手指無力,就醫確診「漸凍症」,丈夫2019年開始在短影音平台分享照顧病妻的日常,好老公形象讓他成為網紅。然而,小潘2023年1月21日過世,就有網友出面指控她生前遭虐待,死前瘦到剩皮包骨。今年3月8日,一則控訴「網紅虐待病妻3年直至死亡」貼文受到關注。事實上,小潘曾告訴多名網友,丈夫私下表現和直播不同,「鏡頭面前,他對自己有求必應;直播結束,他臉一沉便不管不顧,還會打罵自己」。對話紀錄中,小潘指控遭丈夫凌虐,「眼睛難受,讓他擦下不願意,上來就是一巴掌。他說我垃圾廢物、報廢品,幹嘛不死快點」、「昨晚我躺下想把枕頭弄好,他不願意,一頓打我臉,打得頭都痛,我就大哭,他不管不問」,雖然身體不能動,但意識是清醒的,感覺得到疼痛。小潘過世後,網路流傳她生前疑似遭虐待。(圖/翻攝自紅星新聞)2019年7月,小潘由丈夫帶去看病,開車接應的網友發現,她身子像塊木板,衣服又舊又單薄,當時在旅館他買了一碗餛飩餵小潘吃,丈夫卻在一旁架起手機和電腦直播,完全不顧妻子。2020年4月24日凌晨,小潘群組表示「我要離婚了」,指控丈夫試圖拔她的眼控儀,丈夫卻反控「我受夠了,我累了,我不想繼續照顧了」,直到2023年1月20日深夜,小潘去世前一天晚上,丈夫還帶她直播。小潘過世後,丈夫告訴大家要辦後事,估計要10萬人民幣,引來網友質疑,是想趁機撈錢,也認為小潘之所以骨瘦如柴,就是丈夫不給她吃飯,而且耳朵受傷,也可能是被丈夫打的。小潘曾向多名網友訴苦。(圖/翻攝自紅星新聞)對此,小潘丈夫以侵害名譽權為由,起訴相關網友,不過最後撤告。他在民事訴狀中稱,妻子小潘於2015年患漸凍症,因長期疾病纏身,情緒不穩定,才向網友抱怨。公婆則表示,小潘是個好兒媳婦,沒聽過吵架打架的聲音,也體諒兒子照顧病人多年,難免會情緒失控,痛批虐待小潘的說法是「沒良心的壞話」,「如果對小潘不好,不可能照顧她這麼多年」。據了解,小潘也曾告知父親被打,但父親認為是她和一些網友走「太近」,與外人說丈夫壞話,所謂的「打」不會太重,只是正常的夫妻衝突。《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