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師
」 律師 詐騙集團 鄭鴻威 王晨桓 台北地檢署才剛結束演唱會!「五月天怪獸父親過世」享壽89歲 已低調辦完告別式
台灣天團五月天近期在大陸舉辦巡迴演唱會,日前才剛結束在武漢的演唱會,就傳出成員怪獸父親過世的消息,享壽89歲,已低調辦完告別式。對此,五月天所屬的相信音樂回應:「謝謝大家的關心,祝大家平安順心。」據《ETtoday》報導,五月天才剛結束在武漢的演唱會,傳出怪獸父親過世消息,且已在新竹辦完告別式。由於怪獸的父親生前是名律師,在新竹法律界頗有份量,不少法律人都紛紛發文哀悼。事實上,怪獸的父親曾希望兒子跟他一樣走從事法律工作,而怪獸考上了台大社會系,但並沒有走上法律之路,高中就和阿信成立樂團,熱愛音樂的他加入五月天當團長,從地下樂團成為主流,走出自己的一片天,父親也轉為支持。而怪獸的母親因生病中風變成植物人,臥病在床12年,於2016年底逝世,當時他強忍悲傷參與演出,還在現場忍不住落淚,直到演出結束後才發文透露母親過世。如今怪獸父親過世,粉絲也擔心他的狀況,對此,怪獸所屬的相信音樂回應:「謝謝大家的關心,祝大家平安順心。」怪獸父親日前過世,已低調辦完告別式。(圖/怪獸臉書)
「人工智慧」進展快速怕被搶飯碗? 韓國律師協會懲戒AI法律諮詢服務
據韓國《中央日報》報導,韓國律師協會近日對年初推出的24小時免費人工智慧(AI)法律諮詢服務「AI大陸亞洲」做出紀律處分,引發社會各界對韓國法律科技創新可能受阻的擔憂。律協於9日召開懲戒調查委員會,經一致決議,決定對AI大陸亞洲展開紀律處分程序。此次處分對象包括大陸亞洲所屬的法務法人及其代表律師在內的7名律師。根據韓國律師法的相關規定,律協在遇到涉嫌違法行為時,將由懲戒委員會確認處分理由,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相應措施。然而,若大陸亞洲對律協的處分提出異議,案件將由司法部懲戒委員會進行最終裁決。AI大陸亞洲自去年3月正式發布以來,因其透過線上聊天的方式提供即時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迅速吸引了社會關注。該平台由法律資訊科技新創公司 Nexus AI 開發,結合亞洲大陸的法律數據以及韓國知名科技公司Naver的語言模型「HyperCLOVA X」進行法律諮詢。大陸亞洲旗下團隊在過去9個月內編寫超過1萬個問答來訓練系統,期望藉此提升AI的法律服務能力。然而,律協對AI大陸亞洲所提供的服務質疑已久,特別是擔憂其可能對傳統律師職業造成影響,導致部分律師失業。此外,律協也對平台是否違反「律師廣告規定」、是否涉及「非律師從事法律事務及共享利益」以及「洩露客戶個人資訊」等問題提出了質疑,並要求大陸亞洲做出詳細解釋。根據業內觀點,律協可能會對AI大陸亞洲採取高強度的處分,藉此樹立先例,防止類似AI法律服務在未來擴大。特別是在韓國法律市場中,AI服務尚屬首例,律協對這類創新技術的介入與處置,將會高度影響未來法律與科技結合的發展方向。
控檢濫權1/檢察官法警書記官聯手阻陪偵?律師控新北地檢剝奪被告合法權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幾經波折後遭收押禁見,民眾黨痛批檢方濫權,對柯展開司法追殺。律師張耀宇說,柯文哲涉案眾所矚目,在全國拿放大鏡檢視下都還會傳出檢方濫權,更何況是一般人,日前他就親身經驗一起檢察官濫權的實例。有一名被告要委任他辯護,但竟遭法警、書記官百般阻撓,最後通知律師還給了錯誤的開庭時間,結果律師趕抵時,庭訊已經結束,迫使被告在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接受偵訊,剝奪被告合法權益。他認為檢方刻意不讓律師陪同被告偵訊,已向新北地檢署提出申訴。張耀宇說,上個月底單親爸爸「阿哲」(化名)來電聲稱,因為遭利用充作詐騙車手,被警方逮捕,希望律師能在替他辯護,但當時他已經安排出庭,因此請另一位律師曾威凱先代替他前往警局,陪同阿哲接受警訊,但因為曾律師第二天也有事,所以等到第二天阿哲移送到地檢署時,再由張接替幫被告辯護。律師曾威凱在臉書貼出聲明,嚴厲譴責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妨礙被告依法選任辯護人。(圖/CTWANT合成圖)張耀宇重現當天事件經過說,隔天下午他前往新北地檢署,要求與阿哲見面時,法警聯絡負責的檢察官後竟告訴他,因為他不是阿哲的委任律師,不得辦理律見。張耀宇解釋,因為他先前有事,所以先請曾律師幫忙,阿哲確有委任他的意思,而且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隨時可以選擇委任律師協助,只要法警轉達檢察官當場詢問阿哲意願,就可確認此事,但法警卻拒絕轉達。張耀宇直接打給書記官,對方也回答「法警說的就是檢察官的意思,我沒有辦法另外轉達什麼」,檢察官不讓張耀宇律見阿哲,也不准遞交委任狀給阿哲簽名。張耀宇百般無奈,只好打電話給遠在士林地檢署的曾威凱,請他開完庭後儘速從台北市士林趕到位在新北市土城的新北地檢署;曾威凱趕緊致電新北地檢署聯絡這位書記官,對方告訴他檢察官將在下午5點半開庭偵訊,要他趕緊前往。只不過,曾威凱火速在下午5點多趕到新北檢署,偕同張耀宇要律見阿哲為待會開庭做準備時,法警卻告訴他們「阿哲的案子已正在開庭中,必須經檢察官同意才能到庭辯護。」兩名律師四目相視等到5點18分,曾威凱才獲准進入偵查庭,並當庭確認阿哲也有委任張耀宇,檢察官才讓張耀宇進入,但令人傻眼的是,庭訊已經結束了。《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圖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律師陪同下接受偵訊。(圖/記者黃耀徵攝)張耀宇指控,書記官明明通知事務所是下午5點30開庭,曾律師5點左右就趕到地檢署,但事後檢視庭訊筆錄記載,檢察官當庭問阿哲「聯繫不到辯護人,你可否單獨自行接受詢問?」然後在在4點56分就已開庭,還記載「曾威庭律師遲到入庭5:18」。張耀宇指控,檢方不可能「聯繫不到辯護人」,後來也證實根本沒聯絡律師,而且趁律師未到場之時,就提前開庭,並誘騙阿哲自己一個人接受訊問,阿哲曾多次表示有選任張律師,而他本人明明就在地檢署傻傻等了三個小時,卻不被准許與阿哲簽委任狀,甚至法警還守住門口,對他大吼「你不可以進來」。因此,庭訊結束後,二名律師與阿哲都拒絕在筆錄上簽名。律師鄧湘全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無論在法庭報到時、還是庭訊的過程中,都可以要求律師到庭辯護;也明訂要告知辯護律師開庭的時間、地點,以及有多少彈性時間等待律師到庭。另名法界人士指出,如果這項指控內容屬實,檢察官的行為已嚴重違反檢察官倫理及《刑事訴訟法第98條》之規定,有不正訊問之嫌,偵訊的證據力恐造成瑕疪,且導致刑事被告無法實質受律師協助,侵害被告憲法保障權益。新北地檢署表示,將會就律師所提出的書面申訴進行調查,查明事件經過確實的情況為何。
曾替「雞排妹」辯護!名律師外洩偵訊內容給詐團 今遭北檢聲押禁見
補教界名師、曾替「雞排妹」鄭家純辯護的律師陳克譽,被控與詐騙集團勾結,於車手被捕後,利用陪偵機會獲取偵查內容,再向詐騙集團「上級」回報,涉犯洩密、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台北地檢署5日指揮台北市中山分局兵分6路搜索,逮捕陳克譽、詐團湯姓主嫌及張姓詐騙集團車手頭子等人,訊後移送北檢複訊。檢方開庭複訊後,向法院提出聲押。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檢方調查,該詐騙集團於今年5、6月間成立,以「猜猜我是誰」模式詐騙被害人,拿到金錢之後會購買虛擬貨幣,變現後請車手提領。車手若被抓,詐團變派御用律師陳克譽去陪偵以了解案情,再洩漏偵查中的相關資訊給詐騙集團上層。全案經被害人報案偵辦,有3名被害人,犯罪金額約14萬多元。檢警從車手通聯紀錄,查到陳克譽在幫黃姓女車手辯護時涉嫌洩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5日指揮中山分局兵分6路,搜索5名被告住居所及陳姓律師的事務所,並約談4名被告到案說明,全案朝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條例、洩密等罪嫌方向偵辦。今(5)日下午4點30分許,陳克譽也被移送北檢複訊,有記者問他「你缺錢嗎?」另有記者問他「是不是有什麼誤會、要不要說明解釋一下?」但陳克譽雙手被上銬,以藍色帽巾遮臉,全程不發一語。晚間傳出檢方開庭複訊後,已向法院提出聲押。陳克譽是北市補教名師,專攻刑事訴訟法,也曾擔任「雞排妹」鄭家純(現名鄭采勻)的委任律師。藝人鄭家純(現名鄭采勻)因洩漏網紅陳沂手機號碼,違反《個資法》被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事後陳沂嘲諷鄭是「前科太太」,還送花給鄭的委任律師,紙卡寫著:「陳克譽律師,謝謝自己人助攻。」此前,律師王啟任曾受網紅「雞排妹」鄭家純委託,協助她處理知名歌手性騷擾、醫美診所糾紛等案件,被形容是雞排妹的「御用律師」。王啟任2020年與賣淫集團合作設局仙人跳,誘騙醫生、企業主社會名流共40人參與性交易,事後逼迫對方簽下高額和解書。在本月3日遭判刑6年。如今,律師陳克譽又因洩密給詐騙集團成員,成為第2名幫鄭家純打官司後,吃上官司的律師。
警員、名律師勾詐團「做假遺囑」盜領上億遺產 今新北地院遭搜索再揪書記官
日前北檢獲報有不動產業者針對獨居老人或往生者成立土地詐騙集團,涉及此案的有知名律師蔡鴻燊、新北市多名里長、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警員駱勁達,以盜領多筆不動產,2年詐取上億元款項。後於7月間第一波行動帶回蔡鴻燊、駱勁達與業者等37人。未料,檢調追查後發現涉及此案的還有新北地院板橋院區書記官,5日上午已將人帶回偵訊。據檢調發現,該詐騙集團利用獨居老人或往生者,其遺產沒人繼承的漏洞,和不動產業者、警察等人勾結,查詢死者個資,偽造假遺囑,取得雙北地區數筆土地,2年詐取上億元款項。檢方指揮刑事局與調查局等單位於5日上午展開第二波搜索、拘提行動,今天共帶回28人,其中包含公職人員,檢調發現新北地院板橋院區一名書記官也涉及其中,已於上午被帶回偵訊。
快訊/柯文哲重開羈押庭!北院閱卷完畢 下午2點正式開庭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歷經三天三夜的審訊後,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對柯文哲聲押禁見,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不服裁定,於下午5時許提起抗告,高院4日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而根據最新消息,北院5日上午重開羈押庭後,稍早已閱卷完畢,預計將在下午2點正式開庭。據了解,柯文哲此次除原本的律師鄭深元與陸正義外,還再增添一名律師蕭奕弘。
公司治理史「蒙羞罕例」!中福改選後公司派竟無視投保中心異議 立馬剝奪1董事2獨董權利
老牌紡織廠中福國際(1435)在今年6月上演股東會主席台上空無一人的流會鬧劇之後,由股東翁弘林等共20人提出並於8月2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暨全面改選董事,但會中以股東指派代表人身份出席的一位律師,竟然違背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規定,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剝奪當選董事的創辦人家族成員暨前董事長黃立中、以及二位獨立董事楊智閔、江嘉芸接觸公司財務、業務資料等基本董事權利。雖遭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簡稱投保中心)二次發言嚴正表示異議「不符公司法」、現場股東義憤填膺,主席翁弘林及司儀仍強行表決、宣布通過此案,涉及違法之舉實為罕見,應為我國公司治理史上公司經營權之爭的首例。CTWANT記者於中福股臨會後,採訪投保中心出席代表,對方說將會與公司研議此案後續處理方式;大股東黃立中則跟記者說,一切將委由律師處理。今天新選出的獨立董事江嘉芸律師則表示,「中福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章程要成立審計委員會,組成成員就是四位獨立董事,而審計委員會存在目的就是要審視中福公司財務、審閱財報等事項,竟然用臨時動議不讓獨立董事接觸財務、營運資訊,完全違背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規定,更是在剝奪股東權益。」「主席及司儀藐視法律規定、無視投保中心異議跟在場股東抗議,董事長陳建竟然還附議,硬是強行表決通過如此荒謬絕倫的剝奪董事、獨董應有合法監督公司權利的議案,這種蠻橫作法在場股東看了都搖頭!」江嘉芸說。江嘉芸律師不僅於股臨會中發言,要求立即暫停此臨時動議表決案,未獲主席裁示討論,就連投保中心兩度提出異議,仍然遭到置之不理,司儀仍是宣布投票表決、開票與通過此案。「刻意剝奪特定的三位董事(含獨董)由《公司法》、《證交法》等所賦予的董事權利,不敢讓除了公司派人馬以外的董事、獨董查看公司財務、營運資訊,翁弘林、陳建等公司派股東究竟在害怕什麼?合理懷疑是否有不可告人的違法情事?這種作法很明顯就要規避董事、獨董對公司的合法監督權利,將會向金管會、證交所等主管機關陳情檢舉,也會請投保中心協助,維護股東權益。」江嘉芸律師說。投保代表二度發言,對於投票表決「全面禁止」特定的三名董事、獨董接觸公司業務財務文件等權利,表示不符公司法,請股臨會主席再次思考、謹慎、妥適行事;但未獲主席說明。(圖/周志龍攝)「提案要進行臨時動議、剝奪董事查閱公司財務等董事權益的那位股東身份其實是名律師,跟台上擔任司儀的律師,兩個人就是同一家事務所的,在場的股東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們在搞什麼,就是不要讓他們公司派以外的人進入公司董事會,去調查可能的弊端弊案,陳建、翁弘林一夥人從111年接管公司以後,花了那麼多中福的錢,但錢都去了哪裡?流進誰的口袋?為什麼不敢讓股東選出來的董事、獨董去查?裡面是不是一攤爛賬?吃相真的太難看,瞎搞公司,董事長陳建應該出來承擔責任!」一位不具名的小股東氣憤地表示。今天的中福股臨會由股東翁弘林擔任主席,上午九時,司儀宣布開會,立即有出席股東提出「會議程序問題」,表示係依內政部的規定提出發問,但司儀仍繼續公布出席股東權數……將進行董事選舉投票……。台上主席也未發言做任何裁示,現場遂出現雙聲道發言聲音,小股東繼續吶喊嘶吼著「還未經討論,會議召開是違法的」「請制止司儀,不應代表主席發言」「主席不可以置之不理」「不可以阻止股東發言」……。司儀繼續說「股東投票時間還有一分半!」約九點七分,司儀宣布開始計票,場中股東仍繼續發言表示抗議,並對主席喊話,「主席為何不主持會議程序,請主席處理我剛剛提出的會議問題」「請暫停會議」「請封存票匭」。同時有股東拿著手機拍攝計票過程,遭到八名身形高壯的工作人員圍堵,該股東則抗議說「請勿有肢體接觸,請勿額外衍生司法案件」,並求助現場出席的投保中心代表說,「請投保中心幫忙股東,維護股東權益」。令人矚目的是,中福公司創辦家族元老、黃家大姊黃小茜今日也到場出席股東臨時會,對於議案表達「臨時動議通過這樣的限制,簡直是不可思議、匪夷所思!今日終於見識到公司派的經營目的,你們到底在怕什麼?一個非常績優、老牌的紡織公司,擁有大筆的資產,你們不光明正大、好好經營,搞到今天這個地步,自從接手以後一事無成,把公司現金全部掏光,所有的行為都在往下市的路上走,身為大股東,本人是原始股東,我沒有賣過一股股票,你有善盡經營者責任嗎?你到底要的是什麼!」一名中福股東以先前改選董事的計票遭法院調查後須重新選舉為由,持手機拍攝開票作業加以監督,而遭公司工作人員圍堵。(圖/周志龍攝)此次董事會全面改選,四名當選董事為公司派、持股1%以上股東「陳建」提名的力大資本、現任中福董事長陳建、現任中福總經理陸榮木與蔡沛珊(法律事務所資深法務主任)與中福整合行銷提名的中福創辦家族元老、中福前董事長黃立中。四名當選獨立董事則為大股東「陳建提名」的高榮志律師、吳進成會計師,以及持股1%以上股東「黃立中」提名的楊智閔(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江嘉芸律師。中福八名董事席次中,公司派取得三席董事、二席獨立董事共五席;「創辦家族派」黃立中一方則取得一席董事、二席獨立董事共三席。9點40分,司儀宣布董事、獨董當選名單之後,即有股東提議要將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限制案,分割為「董事力大資本法派陳建、陸榮木、蔡沛珊;獨董高榮志、吳進成」、「董事中整公司法派黃立中、獨立董事楊智閔、江嘉芸」兩組,公司派有部分股東針對解除競業禁止議案,對「陳建」組投下贊成票,對「黃立中」組的競業禁止案件投下反對票,最後「黃立中」組未通過解除競業禁止案。之後馬上就有股東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剝奪新任董事黃立中、獨立董事楊智閔、獨立董事江嘉芸接觸公司財務、營運等資料的權利之外,還要求董事會盡快召集股東會解任這三人的董事、獨立董事資格,公司派以超過50%出席股權「贊成」而通過以上三項議案。最後,以56%出席股權「同意」通過「散會」的臨時動議案,於11點05分宣布散會。
詐團做假遺囑盜領上億不動產 名律師涉案遭聲押
近日北部有不動產業者組成詐騙集團,勾結警察、律師等人做假遺囑,盜領多筆不動產,估計總值達上億元,而台北地檢署23日搜索,知名律師蔡鴻燊等涉案人員也到案,蔡鴻燊遭聲押,另北市警局中山分局駱姓員警上午也會移送北檢複訊。據檢調發現,蔡鴻燊擅長處理民事物權相關案件,也曾任銀行襄理,利用過世的獨居長者,遺產沒人繼承的漏洞,和不動產業者、警察等人勾結,偉造假遺囑,取得雙北地區數筆土地,總值預估上億。據悉,駱姓警員也涉嫌幫詐團查個資,也被帶回偵訊,駱員畢業於警專23期,在中山分局服務多年,最近也接受「佐升正」訓練,北檢23日發動搜索,到警專找人,也引發騷動。檢調兵分47路搜索,拘提律師蔡鴻燊、駱員等41人,全案朝違反偽造文書、加重詐欺、洩密等罪偵辦,疑還有多名公務人員涉案,檢警會持續追查,偵訊後蔡鴻燊跟共犯吳展榮於24日早晨遭聲押。
新竹21警涉抽罰單遭聲押 警友會贊助「1人1律師」…首波1收押7交保
新竹市警察局多名警員涉嫌抽回交通違規逕行舉發單,使違規民眾免受罰鍰,檢方昨(11日)帶回28人,訊後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禁見其中21人。法院今下午2時半分3批開羈押庭,警友會則協助請律師,幾乎21人每人都可配1名律師;後續張姓偵查佐准押禁見、7警員3萬至20萬元不等交保,其餘13人仍在開庭中。據悉,此案源因新竹市地檢署偵辦市警局秘書宋瑞展、市議會秘書彭學雷所涉「電玩店收賄弊案」時,透過宋瑞展手機發現新竹市多名警員疑似被「民眾」請託,涉嫌抽回違規逕行舉發單。竹檢昨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新竹市警察局持搜索票搜索,通知涉案28人、2證人到案,訊後聲押包含官階最高為二線二星的警務員、1名退休人員共21人。新竹地院今天下午2時半起,連開3場羈押庭以處理多達21人的聲押,新竹市一分局長羅裕成表示,羈押庭有警友會協助請律師,21人幾乎每人可分配到1名律師。另已從市警局內外勤商調支援人力,暫時解決人力問題。羈押庭截至目前為止,有1名張姓偵查佐准押禁見,另有7人分別以3萬至20萬元不等交保,警局同仁也立刻帶現金辦理交保,剩餘13人仍在開庭中。
鄭文燦主動交手機 用LINE傳訊給心腹秘書成羈押原因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 三進三出桃園地院,11日裁定羈押禁見,認為鄭在5日應訊前,透過LINE傳送訊息給施姓祕書,有串證之疑慮。據了解,鄭文燦5日約談時就自願交出手機,反被檢調掌握到關鍵證據。鄭文燦近日被指控涉入「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桃園地檢署掌握情資後,在5日發出傳票約談鄭文燦,經過16小時複訊,檢察官陳嘉義認為鄭涉嫌《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賄」,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是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6日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桃園地院9日二度更裁鄭文燦聲押庭,並做出以1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等裁定。隨後檢方再度提出抗告,桃園地院11日召開第三次聲押庭,經過4小時庭訊,裁定鄭文燦羈押禁見。根據桃園地院發布新聞稿說明收押理由,內容指出,鄭文燦5日應訊前,曾透過LINE傳送訊息給施姓祕書,訊息內容與應訊時的答辯方向相同,可見鄭在應訊前已有管道得知檢方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桃園地院的新聞稿中還提到,施姓祕書作為鄭文燦與他人溝通聯繫的管道,也多次居間為「廖姓人士」傳遞訊息,顯然處於傳遞案情訊息的重要地位,參酌鄭在第一次應訊前,已有將自己的答辯方向傳送給秘書,顯見確實有串證之疑慮,最終裁定羈押禁見,而施姓秘書就是鄭文燦心腹之一的施彥廷,他過去在2014年參與太陽花學運發跡,曾是太陽花學運決策小組的學生代表。據了解,鄭文燦5日約談時,檢調詢問鄭文燦能不能提供手機,鄭文燦為自清,將手機交出,檢調陸續清查,赫然發現偵辦祕密竟在其手機中,還發現鄭文燦與祕書LINE對話,已經做好擬答,讓檢察官得以質疑鄭文燦串證,也成為法官羈押理由。鄭文燦的3名律師徹夜撰寫抗告書,並在11日深夜遞交至桃園地院,面對媒體詢問,全程保持沉默。
光速配合辦理「華亞案」? 劉世芳駁:2013年至今沒有同意過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驚傳貪汙,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日前指出,內政部迅速核准。不過,內政部長劉世芳今日表示,她查閱所有會議記錄,從來沒有同意過,也就是從沒有共識過。黃國昌日前指出,2017年9月鄭文燦收了廖俊松500萬,即於同月7日親自主持會議,並為廖俊松主導的土地開發提供「貼心服務」,內容包括「協助處理山坡地解編」、「協助處理最大地主」、「向行政院爭取核定國家重大建設,協助處理農地變更」。更指出廖俊松找總統府陳情,總統府請行政院處理,而府院都交辦了,因此經濟部、內政部光速配合辦理。劉世芳今天於立法院受訪時表示,有關華亞案或重劃案,從民國102年,當時送到內政部都委會時,她查閱所有會議記錄,從來沒有同意過,也就是從沒有共識過;這案在內政部都委會,包括專案小組都要求地方政府需要提供明確資料,或是提供真正的公益性、必要性資料,但因都沒有補件,所以至目前為止,內政部都沒有同意也沒有共識。7月6日,恰逢鄭文燦生日被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隨後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滿,抗告成功,桃院再度裁定加碼700萬,共1200萬交保,檢方再度提抗告,最終高院10日晚間裁定撤銷並發回更裁,11日下午2點,桃園地院三度開羈押庭,鄭文燦提前15分鐘到庭,面色凝重,由2名律師陪同進入法庭。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三度開羈押庭! 表情木然提早20分鐘入庭
桃園市前市長兼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市長任內受賄500萬元,案件近日風波不斷,7月6日,恰逢鄭文燦生日被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隨後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滿,抗告成功,桃院再度裁定加碼700萬交保,檢方再度提抗告,最終高院10日晚間裁定撤銷並發回更裁,11日下午2點,桃園地院將三度開羈押庭,鄭文燦提前20分鐘到庭,神色凝重,由2名律師陪同進入法庭。鄭文燦被指控在2017年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涉嫌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接受地主500萬元賄賂,以換取自辦市地重劃的優惠條件,地主因此可獲利約35億元,檢方認為鄭文燦涉案情節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並涉及洗錢等行為,遂在其生日當天進行偵訊並聲押禁見。桃園地院首次裁定500萬元交保,但檢方提出抗告,高院隨即撤銷並發回重審,翌日,桃院再次審理後認為案發多年,且鄭文燦已離任市長職務超過1年半,沒有羈押的必要性,遂裁定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與同案被告及相關人員接觸。然而,檢方不滿再度提抗告,高院認為,鄭文燦擁有廣泛的人脈及極高的政治地位,檢察官指出仍有潛在未浮現的相關人員,存在勾串可能,尤其在現今資訊發達的時代,通過社群媒體進行勾串並不困難,原審法院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認定無串證、滅證可能性,存在再斟酌的餘地,遂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重新裁定。鄭文燦曾是桃園市的明星市長,其政績和形象一度備受肯定,然而此次涉貪案卻讓人們對其清廉度產生質疑,針對鄭文燦的指控,其本人及其律師團隊均表示否認,堅稱沒有收受賄賂,將全力配合調查以證清白,此次羈押金額提升至1200萬元,顯示司法機關對該案件的高度重視和嚴肅態度。
江坤俊桃色醜聞不斷…正宮「照常開團購」求生 名律師揭「職場婚外情」3原因
名醫江坤俊接連爆出醜聞,不僅與女護理師婚外情,又性騷女主持鄭凱云,如今再傳曾和護理師趁工作空檔在醫院小房間激戰,更讓對方懷孕,付了500萬封口費給女方老公才解決,愛家形象也因此跌至谷底。對此,知名律師李怡貞便發文分析「職場婚外情怎麼來」的3大原因,提醒元配不要先撕破臉,應冷靜蒐證、尋求律師的協助。李怡貞昨(9)日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指出,從這個案例來看,扣掉上班跟睡覺的時間,兩夫妻真正相處的時間,遠比在上班時跟同事或是下屬相處的時間還少,「所以其實日久生情根本不意外,革命情感更是日常」,但許多人會選擇睜一隻眼閉一眼,為了升遷順利而不通知元配,導致元配總是那最後一個才知情的。李怡貞進一步表示,「職場婚外情」有3個可能可能的原因,包括朝夕相處培養感情、「因為隱瞞所以刺激」、「只屬於兩個人的秘密」,由於兩人長時間相處,會在無形之中產生心動感,而偷吃更會使人出現婚姻無法給予的快感和刺激,再加上遇到了「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顧」的那個人,就可能因為美好的假象,讓人產生真愛的錯覺。因此,李怡貞也強調,當元配面對另一半出現辦公室婚外情時,弄得魚死網破不見得是好事,應冷靜蒐證、尋求律師的協助,以保全自己原生家庭的最大利益,「很多時候男人外遇的原因,其實跟雞生蛋或是蛋生雞一樣,討論不出真正的結論,而唯一要在意的並不是對方為何要出軌,而是妳/你自己最終到底想要是怎麼樣的生活」。另外,江坤俊昨日宣布暫停演藝圈的工作並請辭《健康2.0》後,正宮劉藺秦依舊經營團購粉專開團發文,但疑似因受到丈夫影響,已將底下的留言功能關閉。
3兄弟拋棄繼承…2.7億遺產留給孩 長子驚「我兒只剩7分之1」想告詐欺
拋棄繼承想把遺產留給下一代,卻害遺產大縮水?一名95歲老翁離世後留下價值2.7億元遺產,原可各分三分之一遺產的3兄弟,拋棄繼承約定由各自孩子繼承亡父財產,但老大事後發現自己的獨生孩子只能繼承七分之一財產,氣得欲告弟弟們詐欺。名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這起案例,表示老大被2弟弟說服,認為應由家中第3代繼承爸爸土地,以免被課2次遺產稅,不料老大完成手續後發現,由於老二、老三各有3個孩子,自己僅有1個獨生子,導致原本可繼承的土地從三分之一銳減到七分之一,想告弟弟們詐欺。蘇家宏透過此案提出4個重要的繼承觀念:一、拋棄繼承不是把繼承權傳給下一代拋棄繼承即是拋棄自己的「繼承權」,之後再無任何繼承權利,「你的繼承權不會被你『拋』給下一代」。以這個案例來說,老大及他的家人拋棄繼承後,就不能主張其三分之一遺產權利。若老二、老三沒拋棄繼承,則老大的繼承權就直接消失,他的兒子也不能繼承該三分之一遺產。二、法定繼承順序與分配比例第一順序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以親等近的優先。也就是說,即使有第2到第4代,但第1代過世後、第2代仍在世,就以親等最近第2代繼承,並依第2代繼承「人數」平均繼承遺產。如其中1人拋棄繼承,就由剩下的第2代2人平均繼承,各分得一半遺產。若第2代均往生或全部拋棄繼承權,才由第3代繼承第1代遺產。但因第3代不是繼承第2代「繼承權」,而是全部作為第1代繼承人,故第3代繼承權是依據這一代人數分配。因此該案中老大的兒子在同輩的7個人中,擁有爺爺遺產七分之一的繼承權。三、代位繼承由孩子代替父母繼承祖父母遺產。從第3代角度來看,如果屬於第2代的父親或母親,比第1代爺爺奶奶還要早過世或早喪失繼承權,第3代可「代位」繼承第1代。代位繼承只有在直系血親卑親屬間第1順位繼承人繼承時才適用,且要第2代仍然有人存在。如第2代完全沒人存在,就無法代位繼承。這案例也是如此,第2代全部拋棄繼承,由第3代依法繼承財產,並依人數平均分配第1代遺產、沒有代位繼承可言。四、財富傳承規劃在前面,永遠比事情發生後處理還要好如果想讓第3代繼承第1代遺產,最好方法還是由祖父母寫份有效的遺囑,直接將遺產分配給第3代孫輩,第2代因此無需拋棄,只要不去主張特留份,就能合法傳承。
涉勾結詐騙集團 假律師遭限制出境
雲林地檢署偵辦網路投資暨虛擬貨幣詐騙集團案,發現該集團配合律師涉嫌洩密,檢警前往高雄、台中的律師事務所等6處搜索,共拘提、通知3名律師與1名助理、1名法務人員到案,雲林地方法院12日裁定安姓法務收押,陳姓、鄭姓、林姓律師交保,黃姓助理請回。雲林地檢署去年緝獲虛擬幣詐騙集團車手,經溯源偵辦,發現該詐騙集團規模龐大,除分工細膩,甚至勾結員警與律師,本月11日指揮辦案人員前往高雄、台中搜索。檢方共拘提陳姓律師、林姓律師、安姓法務,並通知鄭姓律師、黃姓助理到案,經偵訊,認為安姓法務、陳姓律師涉嫌違反《刑法》、《組織犯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安姓法務另涉嫌違反《律師法》。檢方說,陳、安2人犯罪嫌疑重大,12日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安姓法務收押,陳姓律師20萬元交保;鄭姓及林姓律師涉嫌洩密等罪嫌,但無羈押必要,分別予以2萬元、15萬元具保,黃姓助理請回。另外,自稱曾是台南市長黃偉哲、副總統蕭美琴擔任立委時期法律顧問的林珮菁,遭檢舉不具律師資格,卻自2019年起迄今以執業律師自居,稱其訴訟經驗豐富,幫人撰寫訴訟書狀,收取報酬數十萬元,涉詐欺及違反《律師法》。台北地檢署13日指揮北市調查處兵分2路搜索林女住居所,約談林女到案獲10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被害人去年爆料指48歲林女在網路上自稱台大法學碩士,曾任多家知名公司法律顧問,甚至2013年發生特偵組監聽國會事件,林女以「監聽受害者聯盟」發言人身分開記者會,告發特偵組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濫權,求償2億元,將捐作公益。當時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管碧玲、陳其邁、姚文智、潘孟安、鄭麗君到場聲援。
17歲也惹過「大麻煩」! 過來人余祥銓曾給孫安佐「1中肯建議」
藝人狄鶯與孫鵬的獨子孫安佐近幾年爭議不斷,近日則又爆出上月在泰國吸食大麻,甚至光著上身露出臀部闖入民宅遭逮捕,風波持續延燒。而過往演藝圈有不少星二代都曾傳出負面新聞,如余天、李亞萍的兒子余祥銓過往爭議不斷,也曾染上大麻,如今則已改過自新。事實上余祥銓在孫安佐於2018年涉嫌恐攻威脅遭逮時,早已給他「過來人」的誠心建議。孫安佐2018年3月時持槍械與大量子彈,還發表掃射校園的言論,遭到美國警方逮捕,當時他現身賓州地方法庭預審庭時竟喊話「我想看動漫!」外界對孫安佐不知輕重的言行感到傻眼,還傳出孫鵬和狄鶯為了救子,到聯邦法庭各聘請2名「王牌律師」辯護,其中一名律師時薪要價3萬新台幣,估計至少要花費3000萬才能讓孫安佐回家,之後更傳出變賣北投透天厝和內湖獨棟房屋,共開價1億3460萬。而身為「過來人」的余祥銓,當時就曾在談話節目坦言,「我18歲也渴望獲得外界關注,孫安佐拚命健身或許也想吸引外界注意。」並給出建議,「暫時不要太過活躍於社群平台,先沉澱一陣子,等事件降溫再出來。」回顧余祥銓的過往爭議,他曾在2002年6月18日,留學回國度假時,在PUB被警方查獲涉嫌持有大麻,而後余祥銓因持有並吸食大麻而進入勒戒所,此外還有酒駕及在夜店喝酒後鬧事的紀錄。
狄鶯孫鵬超有錢? 6年前燒3000萬救孫安佐…網推測:好幾億
藝人狄鶯和孫鵬的獨子孫安佐爭議不斷,近日爆出在泰國吸食大麻後擅闖民宅,還露出臀部,遭到警方逮捕,回台後與爸媽起衝突。他曾坦言「我家裡很有錢餒,我需要這麼拚命嗎?」引來網友好奇,狄鶯和孫鵬到底多有錢?掀起一陣熱議。有網友在PTT八卦板以「孫安佐他父母真的有錢嗎?」為題發文,提到孫鵬和狄鶯雖然是資深藝人,但已經淡出螢光幕很久,以前也都是靠拍戲賺取收入,因此應該沒有那麼多金錢,忍不住懷疑:「真的有那麼多金山銀山供他揮霍嗎?」貼文一出,引發網友討論,「美國打官司,就燒掉好幾億了」、「那年代有賺錢,剛好又買房,直接身價上漲」、「就算不用工作肯定也不愁吃穿那種」、「美國打完官司還是很有錢,那就是真的非常有錢」、「光國光幫幫忙主持1、20年就賺翻了」。網友好奇孫安佐一家到底多有錢。(圖/翻攝自IG)據了解,孫安佐2018年3月子持槍械與大量子彈,還發表掃射校園的言論,遭到美國警方逮捕,傳出孫鵬和狄鶯為了救子,到聯邦法庭各聘請2名「王牌律師」辯護,其中一名律師時薪要價3萬新台幣,估計至少要花費3000萬才能讓孫安佐回家,之後更傳出變賣北投透天厝和內湖獨棟房屋,共開價1億3460萬。另外,孫鵬自2005年主持節目《國光幫幫忙》,每周錄3集,年收約有1440萬元,加上前10年一周5集累積的酬勞,共賺進約1.3億;狄鶯拍戲一集酬勞5萬元,雖然近年作品變少,但仍有零星廣告代言。至於房產,孫鵬在北投的房子,賣房開價8600萬,是為了讓兒子上學近一點才購入,內湖的房子是投資用,開價4860萬元,就連國外也有房子,位於日本山梨縣。而他在台北市有9間套房,一間租金約1.5萬,每月收租13.5萬,加起來身價上億,相當驚人。
辦公室遭爆幫詐團藏300萬元 橋院法官石育恩凌晨移送北檢複訊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被控協助替詐團辯護的鄭鴻威律師放置300萬元現金在辦公室內,涉及洗錢。廉政署與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昨約談石育恩、鄭鴻威的姐姐鄭彧歆、律師楊濟宇等3人到案說明,今清晨約1點30分許將石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現場媒體提問,「法官有考慮請辭嗎?你跟詐團是什麼關係?為什麼幫鄭鴻威藏錢?有跟鄭的家人見面嗎?」戴著口罩及帽子的石育恩不發一語快速步入法警室。檢調廉昨搜索位置包括石的辦公室及宿舍、鄭的律師事務所,全案朝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方向偵辦,目前石被列為犯罪嫌疑人身分。北檢13日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洩密、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等16名律師、鄭的法務助理林佳毅與會計師李昊承。起訴書指出,鄭去年加入連柏瑋所屬「銀河車隊–美國」犯罪集團,負責處理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相關法律事務,由鄭派案給律師,替車手安排辯護人,扮演詐團軍師。全案移審台北地院羈押庭時,承辦檢察官王文成當庭指控,鄭暗藏一筆現金在石的法院辦公室內,但鄭反駁,辯稱這筆錢是請石物色預售屋的「工程款」,未涉及不法。據了解,該筆現金為300萬元。據了解,石疑因交友廣闊而被政風盯上。他也因與鄭過從甚密主動寫職務報告向橋頭地院自清。石在報告內只說曾幫鄭轉送10萬元律師費給其他人,但不曉得金錢來源。檢廉懷疑,鄭鴻威會透過尚未擔任法官的石育恩,分送律師報酬費,而石疑似為了避免轉帳留下紀錄,選擇親自帶錢北上,交給協助洩密給詐團的律師黃耕鴻。檢廉追查,鄭彧歆也因在鄭鴻威案件偵辦期間,多次與相關當事人聯繫,還與石育恩私下會面,甚至在出事之後,石趕緊將一包現金拿給鄭家人,因此懷疑私下有勾串。
律師扮「詐團軍師」洗錢4月撈1200萬 法官認收到贓款:沒有違法
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鄭鴻威擔任詐騙集團軍師,涉嫌洩漏偵查秘密,月入300萬元、4個月獲利1200萬元,被依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16名律師,還有助理及會計師2人,總共18人。而橋頭地院今(14日)發表聲明,強調會立刻調查,卻挨轟避重就輕。檢調調查,鄭鴻威去年加入詐騙集團,親自或委由助理林佳毅指派楊雅涵等15名律師擔任車手的辯護人,利用陪同車手製作警詢、偵訊筆錄及羈押閱卷機會,洩漏筆錄內容,由鄭鴻威轉告知車手所屬集團的上游人員。檢察官庭訊指出,鄭鴻威涉嫌將一筆款項藏在橋頭地院石育恩法官的辦公室,有隱匿犯罪所得之虞,請求檢方繼續羈押鄭鴻威,避免勾串、滅證。不過,鄭鴻威辯稱,他和石育恩法官是老朋友,對方擔任公職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他正好有買房的想法,於是先拿一筆現金,與本案無關,但石育恩法官卻說是幫忙代送律師費,雙方說法有出入。橋頭地院的聲明挨轟避重就輕。(圖/報系資料照)據《鏡週刊》報導,早在今年3月間,詐騙案相關被告被收押,石育恩法官就主動寫報告給法院,坦承自己有收到相關被告的一筆10萬元現金,但強調沒有不法。據了解,涉案的被告,律師楊雅涵與黃耕鴻去年5月的LINE聯繫紀錄中,楊雅涵向黃耕鴻表示,自己經由鄭鴻威律師的派案後,擔任一名詐騙案被告律師,之後收到10萬元現金要上繳,但不用匯款,會請朋友石育恩法官帶到台北,可以避免石育恩法官的金流被查到。檢察官認定,黃耕鴻律師早在去年5月,就知道接案後的律師費對價有金流上風險,卻繼續承接鄭鴻威律師派案,顯然早就知道鄭鴻威與詐騙集團合作的事。此外,石育恩法官寫報告向法院坦承替詐團律師送錢,但橋頭地院卻未提及此事,目前仍持續進行調查以釐清真相。
名律師扮詐團「軍師」遭羈押禁見 檢爆贓款藏法官辦公室
律師鄭鴻威涉嫌組「律師團」洩漏偵查祕密給詐團案,台北地檢署查出,鄭擔任詐團「軍師」分派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4個月獲利1200萬元,檢察官13日依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鄭男等16名律師及助理林佳毅、會計師李昊承共18人,創下檢調偵辦律師不法案起訴最多律師的案例。台北地院昨下午開移審庭,檢察官當爆料鄭將部分贓款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辦公室,有隱匿犯罪所得之虞,法官認為,鄭鴻威有串滅證之虞,裁定他和林佳毅都羈押禁見3月。鄭鴻威只承認犯洩密罪,也承認有把錢交給石法官,因和石是熟識朋友,石在任公務員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去年他因為想買房,請石幫忙找代銷商或建商,所以先拿一筆錢給石,若有不錯機會,可先支付預售工程款,與詐騙、洩密無關。橋頭地院表示,石姓法官未曾被檢方列為關係人偵訊,也未曾審理鄭鴻威擔任辯護人的案件,本著勿枉勿縱的精神,已著手內部調查。鄭男勾結的詐團連姓主嫌及其他詐團案,北檢另案偵辦。鄭男16名涉案律師,檢方簽分「律他」案,將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起訴指出,身為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的鄭男去年加入「銀河車隊-美國」詐團,負責處理其旗下車手被逮的法務事務。鄭男自行或指揮就讀國立陽明交大科法所碩士生的法務助理林佳毅,安排15名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的辯護人,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取得偵查筆錄、車手遭羈押、扣案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詐團。鄭男以每案6萬元收案;助理林男安排黃耕鴻等15名律師接案;15名律師各獲3案至24案,律師每案可獲4萬元,林男派案每案抽佣5000元。鄭收詐團虛擬幣報酬,定期請友人會計師李昊承轉換現金洗錢。律師黃耕鴻除接受鄭派案外,另於去年11月2日在桃檢偵查庭內偷錄音,再將錄音檔提供當事人,另黃也學鄭當起「律師頭」,在花蓮地檢署偵辦詐團案時,要求派案律師回報在押被告的陳述內容、或寄會客菜、寄物等需求,再洩密給詐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