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
」 男友 同居 遺產 家暴 離婚男友幫妹妹買「衛生棉、內衣」!她直呼:完全踩在雷點 2派網友吵翻
吃男友妹妹的醋?有女網友在網路上分享,男友跟妹妹感情好到會幫對方買衛生棉,甚至還幫妹妹跟團買冰絲內衣,讓她理智線立刻斷掉,因此想請教網友要如何跟男友討論這件事?貼文曝光後也引發2派網友吵翻。原PO近日在PTT看板「WomenTalk」以「可以接受男友幫妹妹買貼身物品嗎」為題發文分享,她跟男友剛在一起3個月,交往前就知道他們家兄妹間關係很好,她也很羨慕他們可以互開玩笑的相處,常常打打鬧鬧的,雖然有時候也會勾肩搭背,但原PO想說這應該挺正常的。有次原PO遇到生理期剛好在男友家過夜,太臨時了也沒帶到衛生棉,對方就跟她說,可以去妹妹房間幫她拿,還問她剛來的話要不要用28公分、有翅膀的,「我那時候還想說他怎麼會知道妹妹有什麼品牌,還知道尺寸那些,但當下肚子快痛死了也沒想那麼多。」直到上個月去好市多,她才發現男友會幫妹妹買衛生棉,「心裡其實覺得卡卡的,因為男友也沒打電話問或者看圖片找,就是很順其自然的放到購物車裡,好像很熟練那樣?!」原PO還分享,因為她是遠端上班,平日都會跑去男友租屋處工作等他下班一起去吃飯,「基本上就是同居啦,男友如果有網購就會直接寫我的名字,讓我幫忙收,收到宅配我都是習慣性先把包裹拆開,不然有時候箱子那些都蠻髒的,不想堆在家裡,男友知道我會拆也不介意。」不過這幾天原PO收到幾個包裹,其中一個包裹外包裝很多英文字母,打開後是用包裝袋裝起來的,但裡面的東西形狀看起來怪怪的,翻過來才發現袋子標籤寫內衣,其中一件還寫冰絲,「內衣尺寸也不是我能穿的,我胸部跟下圍比較大,根本不會穿M,馬上理智線斷掉拍下來問男友怎麼回事,結果他直接說是幫妹妹跟團購買的,要我先幫他收好,假日有回家再提醒他拿回去給妹妹,我當下就是一個大問號。」原PO也坦承,雖然看起來像運動內衣,但男友之後如果要買蕾絲內衣怎麼辦,「我可以接受幫買衛生棉或棉條之類的,不過內衣應該是要自己買吧?男友好像也不覺得我會不開心什麼的…我也有點怕,其實不是買給妹妹的,想跟男友討論這件事,但又怕是我個人思想問題,是我太敏感嗎?我不想當壞嫂嫂,可是這件事完全踩在我的雷點上…不管我怎麼反思都覺得即便是兄妹,也應該男女有別吧!不知道該怎麼提,拜託大家教學。」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妳只是人家女友,什麼時候會分手還不曉得,但人家可是妥妥有血緣關係,還從小住到大」、「你太敏感」、「幫買東西而已是有什麼問題?」、「太守舊了吧,幫老妹買個衛生棉而已」、「蠻可怕的,你已經把男友妹妹當假想敵」、「幫買又不是幫穿,搞不好是妹妹託買的」、「毛這麼多,結婚也一定各種家族戰爭,早點放過他吧。」但也有網友幫原PO辯護,「原po擔心的不是送妹妹這件事,而是心裡已經懷疑是送給小三了」、「買衛生棉其實我覺得還好,但內衣這種東西通常也是媽媽買吧」、「不知道別人怎樣,不過我是不會叫我弟幫我買貼身用品的啦。」不過又有人認為「感覺真的是買給妹妹的,如果買給其他女生應該會直接寄給她」、「我會拜託我哥幫買內衣欸,他去日本跟女友,我拜託他幫我買無印的無痕內衣,尺寸也有跟他講。我覺得還好欸?」
逼3歲童「趴拱橋」施暴還餵毒 惡男虐死同居人女兒…最終判決出爐
南投縣男子陳威嘉2020年涉嫌對彭姓女友的3歲女兒施暴餵毒,時間長達5個月,導致女童死亡,事後將屍體埋藏在山區,一審遭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則依過失致死改判15年5月,棄屍部分1年10月確定。案經上訴,最高院今(4日)維持高院更三審判決,依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判處陳男17年10月定讞。據了解,陳威嘉因與彭女交往,而有與女童獨處之機會,其明知女童當時年僅3歲餘,無法陳述完整語句及自身經驗等情狀,竟基於傷害、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以非法之方法使未成年人施用第三級毒品之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之接續犯意,自109年2月14日起至109年6月7日止,多次對其施暴。判決指出,陳威嘉持不詳物品毆打女童,致其頭部骨折、顱內出血及臉部、前胸多處擦挫傷及撕裂傷,因而住院近2週才出院;陳男更以竹筷、針及黑色膠帶做成之尖狀物,戳刺女童大腿,致大腿受有多處點狀紅腫之傷勢;陳男某次認女童說謊,乃持木板毆打女童,致其手臂、腿部多處紅腫、瘀青。陳男明知女童眼部有傷,竟以土黃色膠帶纏繞她的頭部及眼睛數圈,另持鐵尺及鞋拔敲打女童之手、腳及臀部,致女童身體多處紅腫,並要求孩子以俗稱「趴拱橋」之方式罰站。不僅如此,陳男明知FM2係管制之第三級毒品,竟於109年5月底、6月初及109年6月7日下午,因女童吵鬧及尿床,遂心生不耐,利用女童年幼且不知抵抗之非法方法,以不詳方式使女童施用少量FM2,前後共2次。被害人因體內血液中累積之FM2濃度過高,造成抑制呼吸功能,因而於109年6月7日下午窒息死亡。陳威嘉發現女童死亡,為免其犯行遭發覺,乃將女童之遺體搬運並掩埋在南投縣名間鄉新大巷某處建物之樹下,此部分業經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高院更三審審酌,陳威嘉前有多項毒品前科,素行不佳,無視案發時年僅3歲餘之女童身心發展均未臻成熟,對稚齡之女童,無故或動輒以管教為由予以傷害、凌虐,使女童飽受傷害、凌虐之苦,嚴重妨害女童之身體、健康及身心健全發育。更三審認為,陳男知悉毒品對幼童之危害,竟以不詳之方式使年幼不知抵抗之女童施用毒品FM2,致其因毒品作用而窒息身亡之嚴重後果,釀成悲劇,所生危害已屬無法彌補,被告之行為嚴重偏差,且為警查獲後,蓄意捏造女童死於溺水,故意誤導檢警偵辦方向,並否認傷害、凌虐女童及餵食毒品之犯行,未能徹底反省自己之錯誤,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不宜輕縱。高院衡酌陳威嘉本案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犯罪期間、所施加傷害、凌虐及非法妨害身心健全與發育之程度,行為時未受有刺激,及其學經歷、身心狀況、家庭經濟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其有期徒刑17年10月。案經上訴,最高院今維持更三審判決,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7年10月定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帶小三會計回家「享15年齊人之福」 機電董座妻忍30年提告結果出爐
經營機電設備公司的沈姓董事長,於婚後與公司女會計發展出婚外情,後續甚至將女會計與私生子帶回家,整整15年都處在「齊人之福」的狀態,後續由於女會計與董座妻的子女發生衝突的關係,董娘決定提告並求償250萬。而最終法院判決應賠償30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法院判決書顯示,沈姓董座與妻子於1974年結婚,育有三名子女,但在1984年時,沈姓董座與公司女會計發生不倫戀,更生下一名私生子。後續沈姓董座不僅為私生子辦理收養手續,還將女會計及私生子帶回家中同住長達十五年之久。在此期間,沈姓董座的事業版圖擴展至中國,並因熱心公益而獲得慈濟榮董殊榮。女會計也藉此機會在慈濟授證典禮上以「女主人」身分出席,並協助沈姓董事長處理各項社交事務。隨著地位的提升,女會計逐漸展現「一家之母」的姿態,甚至在沈姓董事長子女結婚時,要求正宮不得出席婚禮,並將喜帖上的署名改為自己的名字。董娘為了維持家庭和諧,多年來選擇默默忍受。直到後來女會計因公司經營問題與沈姓董事長的子女發生衝突,而沈姓董事長卻未站在子女這邊,董娘終於忍無可忍,向女會計提出250萬元的求償訴訟。高雄地院在審理過程時,女會計承認與沈姓董座維持多年情誼,但辯稱與董娘相處和睦,且目前與沈姓董事長僅為事業夥伴關係。但沈姓董座的子女出庭作證時表示,父親在中國發展期間始終與女會計同居,且在公司經營衝突後,父親與女會計一同搬離家中,兩人關係遠超過單純的事業夥伴。最終,法院判定女會計侵害董娘權益,應賠償30萬元。
寵物情緣/簡立喆特製龍貓產房 自嘲養出「渣男」婚內出軌
前主播簡立喆轉戰自媒體,成立龍貓YouTube頻道「喆的動物園」,紀錄毛孩的點點滴滴。她2001年在美國求學時愛上龍貓,直到2019年台灣才合法進口。接受時報周CTWANT刊當天,簡立喆帶來一隻純黑絲絨母龍貓「美女」,正是她從德國申報來台的寶貝;而另一隻白鑽「阿童」,則是美女的老公。簡立喆分享,龍貓品種中的鑽系列因天生嬌弱,十分稀有。她回憶阿童剛出生時眼睛發炎,體型也嬌小,又找不到精通龍貓的獸醫對症下藥,醫生還唱衰:「妳要有心理準備,牠應該活不下去。」簡立喆只能求助國外的飼養員諮詢,在她每隔一小時起床餵養、天天使用生理食鹽水清潔的悉心照護,阿童逐漸健康,現在更是頭好壯壯,搖身一變成了龍貓界的「渣男」。阿童小時候體弱又有眼疾,簡立喆花了許多心力飼養才讓阿童健康長大。(圖/楊澍攝)如今頭好壯壯的阿童竟然變成「渣男」。(圖/楊澍攝)據說阿童的爸爸是情場高手,看上眼的異性全部無往不利,但阿童卻沒有從中偷師,初見「美女」竟忍不住撲上去,被揍得鼻青臉腫。為了讓阿童追妻成功,簡立喆特製相親籠,在朝夕相處之下,美女的態度終於出現轉變,「因為美女被騎,記仇三個月,半年後終於可以同居。龍貓就跟人一樣,不來電不一定能生寶寶,很擬人化」。美女是簡立喆從德國申報來台的「洋妞」,頗有個性。(圖/楊澍攝)好不容易結為連理,阿童家隔壁搬來一對龍貓母女,沒想到阿童竟開始撩隔壁的單親媽媽,但是牠忌憚「正宮」在場,不敢過於放肆,只敢偶爾探頭看隔壁,等美女搬到產房待產時,阿童隨即出軌單親媽媽,讓簡立喆又好氣又好笑:「如果美女在,隔壁母女根本沒機會過來,後來媽媽又生了三隻,是阿童的小孩。」簡立喆笑說龍貓跟人很像,不來電可能就無法生寶寶。(圖/楊澍攝)逗趣的是,隔壁女兒從小暗戀阿童,但礙於年紀小,妹有情郎無意。不過等媽媽待產時,剛18歲的女兒也和阿童搭上線,簡立喆笑說:「女兒現在也懷孕了,還會幫忙帶弟弟妹妹,而弟弟妹妹同時也是牠男友的小孩。」不算女兒肚中的寶寶,阿童已是四寶爸,算是多子多孫。目前簡立喆飼養約20隻龍貓,為了保障毛孩們能居住舒適,溫度維持22度低溫的條件,她為此租下一個養龍貓的空間,空調24小時不間斷。她還從海外訂做「龍貓別墅」,房型也是由她親自設計,雖然花費高昂,但簡立喆樂此不疲。愛龍貓成痴的簡立喆,為了20隻毛孩特地租空間24吹冷氣。(圖/楊澍攝)遇到母龍貓生產,簡立喆也會遵循人類的模式,替毛孩「坐月子」,她強調:「不是所有人贊成這個做法,國外可能牧草多補充一點,我自己是還會給牠們吃有機紅棗加枸杞。」由於龍貓肝腎不好,過量可能導致糖尿病,「我也是給很少量, 算是獎賞,給一點點。」簡立喆分享寵物健康狀態可從排泄物觀察,「又大又硬硬的就是健康」,她也建議想飼養龍貓的主人,可從專門店下手,更能獲得專業資訊。阿童在「正宮」美女懷孕時,勾搭上隔壁單親媽媽。(圖/翻攝自喆的動物園YouTube頻道)
女會計介入已婚老董家庭「2妻4子同住10多年」 正宮怒告…她辯:只是夥伴
高雄某傳統產業的沈姓董座已婚,與髮妻婚後生了3名孩子,但沈董與女會計朝夕相處萌生情愫,之後一起到大陸打拼事業,她還替沈董生下1名孩子,回台灣後,沈董還把女會計母子接回家與正宮同住10餘年。正宮因女會計得寸進尺終於不忍提告,求償250萬元,女會計還狡辯與沈董只是工作夥伴;經法院審理,女會計應賠償沈董正宮30萬元。判決書指出,經營傳統產業的沈姓老董在1974年結婚,與髮妻育有3名子女,一家幸福和樂,直到1984年沈董聘請一名女會計,兩人日久生情,沈董還帶著女會計一起赴大陸打拼事業,沒有正宮的陪伴,沈董與女會計打得火熱,更在大陸生下一名孩子。沈董回到台灣先辦理認領女會計在大陸生下的孩子,之後不顧正宮感受把女會計和小孩都接回家中,讓正宮與女會計及4名子女同住一個屋簷下,享齊人之福多年。原本正宮還選擇隱忍,直到女會計得寸進尺,還想操辦正宮孩子的婚事,自詡為「女主人」,家中不時上演兩人爭吵的戲碼,最後正宮才不忍了決定提告女會計「侵害配偶權」,並求償250萬元。在法院審理時,女會計堅稱與沈董一家「同居」時,正宮知曉她和沈懂得關係也沒過問,且超過10年追訴時效,認為他們是家庭失和,一家人還爆出爭奪財產的衝突,這些都與她無關;女會計還辯稱,近年來自己和沈董是事業上的合作夥伴,並沒有男女私情。最終法官認定,女會計與沈董確實存在男女交往之情,且踰越朋友間正常社交界線,至今也同住在一起,產生的損害屬持續不斷,正宮的配偶權損害賠償請求權隨損害的發生而漸次開始進行,不算消滅時效,女會計被判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比電影還扯…狡猾男1手法重婚得手百萬 5妻住同社區4年沒發現
連電影都不敢這樣演!中國吉林一名男子,在有婚姻的狀況下,竟以夫妻名義和5名女子同居,且5個「妻子」還生活在同一個社區,其中1人還與正宮住在同一棟樓,但彼此都不知道對方的存在,時間長達4年之久。據《法治日報》報導,小俊(人名均為化名)家庭經濟條件不好,也不努力讀書,高中便輟學跟隨父親打零工,看著身邊同年紀的人事業有成、結婚生子,產生欺騙別人的想法。2019年間一次偶然機會,在線上遊戲上認識網友小佳,為了打造富二代的人設,經常給對方傳豪車、現金、奢侈品等照片,還多次送仿冒的名牌包和手錶,2人迅速墜入愛河,不久便「帶球結婚」。結婚之後,小佳發現一切都是假的,而小俊也露出真面目,不但不給生活費,還多次向她討錢,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小佳只好繼續忍耐,堅持獨力撫養孩子,並將小俊趕出家門。豈料,小俊並沒有醒悟,反而變本加厲,用同樣的手法,在線上遊戲認識小紅,騙取對方的信任,以結婚需要裝修婚房的名義,討14萬(人民幣,下同),小紅毫不懷疑將錢全給了出去,後來也懷孕了。為了方便聯繫,小俊索性在妻子小佳的樓下承租一間房,以夫妻名義和小紅同居。小俊靠著同樣的手法詐騙成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2次成功的行騙經歷,讓小俊徹底瘋狂,開啟瘋狂的詐騙計畫。他在網路陸續認識同住在一個社區的女大生小敏、小欣和護理師小蘭,取得對方的信任後,多次以介紹買低價正版奢侈品,或急需資金周轉為由,向3名「女友」分別騙取1.5萬元、1萬元、8000元。然而,小俊詐騙所得的17萬餘元很快就花光,靠甜言蜜語和套話攻勢,獲得小紅母親的社會保障卡密碼,盜刷累計高達11萬。直到2023年4月,小欣急需繳學費,於是向小俊要1萬元,小俊則是租了一輛豪車去探望,告知「這是給別人『辦事』用的錢,不能拆封!」並將裝有10萬現金的黑色塑膠袋交給她。不過,後來小俊態度卻變得冷淡,她在室友的鼓勵下打開袋子,卻發現裡面是銀行點鈔員練習所用的「練功券」,頓時感到震驚又氣憤,於是報警處理,事情才東窗事發。小俊因犯詐騙罪、盜竊罪、重婚罪,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數罪並罰,判決有期徒刑9年6個月,並處罰金12萬元,追繳小俊違法所得28萬餘元,並返還各被害人。
台南2歲童遭虐死!媽媽放任同居人施虐輕判2年 檢上訴被駁回
台南一名謝姓男童於去年10月遭媽媽的同居人虐待致死,引發社會關注,其中謝女一審被判2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也裁定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謝姓男童自2022年4月26日起,由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安置,直到2023年7月23日結束安置,回到原生家庭。男童隨後與謝姓生母、陳姓生父及姐姐共同居住在台南市的一家平價飯店中。直到2023年10月18日,謝姓生母與陳姓生父將男童送醫急救,但男童在到院前已經死亡。醫院懷疑男童可能遭受凌虐致死,隨即報警,經調查後男童的父母雙雙被檢方起訴。法院調查顯示,謝女與陳男認為男童不聽話,曾對其施以虐待。陳男更在謝女外出工作時,重擊男童腹部,導致男童重傷並引發敗血性休克,最終送醫不治。謝女也在開庭時供述,自己曾目睹或聽聞陳男對兒子的凌虐行為,並在為兒子洗澡時發現他身上的傷勢。不過謝女聲稱,由於陳男拒絕工作,自己必須擔負家庭生計,無法親自照顧孩子。此外,與家人關係不佳的她無處可去,無法單獨帶著兩個孩子離開。她還提到,曾經的婚姻失敗令她不願再次面臨婚變,加上陳男對女兒特別照顧,使她不想讓女兒成為單親家庭的一員。對於沒有帶男童就醫,謝女解釋是因為害怕醫院通報,男童可能再次被安置到寄養家庭。她強調,直到兒子去世前一天才注意到其肛門處的傷痕,且之前看到的傷勢並不嚴重。台南地檢署最終對謝女提起訴訟,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謝女2年有期徒刑,檢方認為判刑過輕而提出上訴;但台南高分院認為,謝女坦承犯行,並清楚陳述陳男的暴行,表現出悔悟之心,最終駁回上訴,維持2年刑期原判。至於陳男則因涉及「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罪」等多項罪嫌,目前案件正由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中。◎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李多慧疑同居200公分經紀人 緋聞男友持感應卡一同返家
韓國啦啦隊女神李多慧今年5月宣布在北部定居,她曾在受訪時透露,新家距離天母球場近,附近又有許多美食店,因此被各媒體推測她應該是住在天母一帶。但時報周刊CTWANT觀察,李多慧的落腳地於新北市某區,上下班路程也不算太遠,在台灣學會騎機車後,她經常拍攝台妹騎ㄅㄨㄅㄨ的影片,影片中也可見她出沒新北市某區一帶、或是現身通往與駛離該區的道路,可見她相當熟悉這區塊的交通環境。而和她傳緋聞的200公分韓國經紀人總是會跟她一起返家或出門,2人關係昭然若揭。
身分起底1/李多慧疑同居200公分經紀人 緋聞男友持感應卡一同返家
韓國啦啦隊女神李多慧今年5月宣布在北部定居,她曾在受訪時透露,新家距離天母球場近,附近又有許多美食店,因此被各媒體推測她應該是住在天母一帶。但時報周刊CTWANT觀察,李多慧的落腳地於新北市某區,上下班路程也不算太遠,在台灣學會騎機車後,她經常拍攝台妹騎ㄅㄨㄅㄨ的影片,影片中也可見她出沒新北市該區一帶、或是現身通往與駛離該區的道路,可見她相當熟悉這區塊的交通環境。而和她傳緋聞的200公分韓國經紀人總是會跟她一起返家或出門,2人關係昭然若揭。10月26日早上9點21分,李多慧與身高200多公分的經紀人走出新北市的住處,經紀人將行李交給司機放上後車箱時,李多慧已經一頭鑽進保母車,隨後抵達土城區一處住商混合大樓,由兩名女子迎接後上樓。約莫1小時候,保母車開離,於中午時分又回到大樓旁,一名男子拿著裝著禮服的袋子上樓。當天要出席走鐘獎擔任頒獎嘉賓的他,看來此行是先來梳化準備。李多慧與經紀人上車準備前往土城梳化。(圖/本刊攝影組)完成妝髮的李多慧換好衣服,跟著經紀人前往走鐘獎現場。(圖/本刊攝影組)下午2點半左右,李多慧做好妝髮,身穿紫色無肩帶小洋裝,由經紀人及助理陪同搭上保母車,一路直奔台大體育館。下車時,李多慧披著黑色皮衣,經紀人身上的皮衣則拿在手上。面對等候的粉絲和媒體鏡頭,李多慧立刻進入狀態,滿臉笑容、比出手勢任人拍攝。接過工作人員給的通行證後走向場館。在入口處時,李多慧回頭露出勾人魂魄的眼神,立刻又讓現場的快門聲大作,讓粉絲們拍得無比開心。到現場的李多會被眾人簇擁,人氣超高。(圖/本刊攝影組)李多慧與Joeman在走鐘獎上搭檔頒獎。(圖/讀者提供)晚間近8點,換回自己服裝的李多慧和經紀人離開場館,兩人共乘多元計程車回到住處。8點12分,抵達後,原本總是負責行李的經紀人這回就站在路邊,而李多慧則應司機要求合影留念,李多慧拿著司機的手機掌鏡,司機開心又滿意的表情。拍好後,李多慧從後車廂拿下行李廂,走向等在門口的經紀人身邊,由經紀人持感應卡刷卡進門,於公於私都對我們的韓國啦啦隊女神十分照顧。當晚直至深夜凌晨時分,未見兩人出門。結束工作後李多慧換下小禮服穿著性感輕便服裝準備離開。(圖/本刊攝影組)到家前李多慧幫司機大哥拍了兩人合影,看來心情頗好。(圖/本刊攝影組)經紀人手持感應卡開門入內,後方的李多慧跟著進去,至凌晨都未再出門。(圖/本刊攝影組)李多慧曾被媒體捕捉到與200公分男共吃芒果餵食秀,也曾互動曖昧同進飯店,錄節目中先休息空檔李多慧拿出一包零食還親自餵食送入他口中,兩人深情凝望,事後澄清對方僅是經紀人,還說看到緋聞覺得很好笑,完全不認兩人有工作之外的情感關係。關於李多慧與經紀人現在的關係,李多慧在台公關公司回應:「多慧有4個PD製作人,都為工作夥伴,多慧為該韓國公司旗下在海外發展的重點藝人,為協助多慧在台灣順利工作與溝通,因此每個行程都會有經紀團隊協助在旁,由於租屋處為同一棟大樓,所以不論是哪位PD跟隨行程,上下班都會一起行動。」此外,李多慧經紀人被爆曾有過一段婚姻,且和空姐前妻不歡而散一事,公關表示:「感謝大家關心,但經紀人非公眾人物,還請尊重個人隱私。」但並未直接否認爆料。在李多慧的騎車影片中,可以看到某些區域是她比較常出沒的。(圖/本刊攝影組)
交往8年才知道 妹子驚覺「男友大她25歲」崩潰:比我媽還老
正常來說,情侶都會知道彼此的姓名、年紀等基本資訊,然而國外有一名女子,和男友交往了8年,赫然發現對方整整大她25歲,頓時感到晴天霹靂,痛苦不堪。原PO在《Reddit》論壇回憶,她21歲認識麥斯(Max),2人一拍即合,很快就產生感情,進而開始約會交往,「因為他看起來很難猜出年齡,所以我問他多幾歲」,不過對方卻迴避這個問題,反問:「妳認為我看起來多大?」她猜測是28~30歲左右,麥斯只是微笑,「這是第一個危險訊號」。原PO指出,當她追問實際年齡時,麥斯坦承已經36歲,但過了8年,她才驚覺男友一直在說謊,她可以接受的年齡差距是7~10歲,以為只是面臨15歲的差距,但因為非常喜愛,而且相處融洽,也就接受了,殊不知年齡差距遠比這數字更大。原PO解釋,他們同居但分房住,她無意間發現一份文件,上頭清楚寫著麥斯的出生日期「1970年」,下巴整個都掉到地上,「這個男人為了得到我而對我撒謊,永無止盡的謊言」,事實上2人剛認識時,麥斯並非僅僅36歲,而是46歲。原PO痛訴,麥斯大她25歲,已經比自己的媽媽年長,「我很震驚,感到噁心以及被冒犯」,當時只有21歲的她,幾乎沒有離開過家,如今她質疑自己是否還被隱瞞什麼秘密,「他有家庭嗎?他是罪犯嗎?」坦言為此感到不知所措,幻想完全破滅,「這不可能是真的!」貼文一出,引發熱烈討論,但網友的意見都差不多,建議她收拾東西離開,結束這段關係。
同父異母手足父逃亡、母離台!他求法院判決 獲准擔任監護人
男子阿國(化名)的父親與後母2010年因故離婚,兩人共育有一個孩子,離婚時約定未成年孩子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父親單獨任之,後母則離開台灣。豈料,父親犯罪被通緝,逃亡海外行蹤不明,阿國向法院請求宣告停止父母對手足的親權,由他擔任監護人,法院判決獲准。阿國的父親及後母,均未照顧、扶養阿國的未成年手足,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已達嚴重程度,按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1條第1項規定,得請求法院宣告停止其親權或監護權之全部或一部,或得另行聲請選定或改定監護人。因此,阿國向法院請求宣告停止父親、後母對未成年手足之親權。法官審酌,按民法第1094條之規定,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則依該條所定之順序,酌定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姐。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等。」因此依法判決即由與未成年手足同住的阿國,擔任第一順序之法定監護人。
她怨老公不出家用還「家暴出軌」怒喊離 殘障尪反咬請求駁回
高雄一對夫妻於民國111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子,然而妻子日前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雙方在法庭上互相指責,法院審酌後,認為夫妻感情名存實亡,且兩人在訴訟中互相指控對方與第三者有不當往來,顯示彼此無意修復感情,准許離婚。判決書指出,妻子指控丈夫婚後無穩定工作、家庭經濟全由她負擔,且丈夫情緒不穩,經常因生活瑣事辱罵並對她施以肢體暴力,讓她感到身心俱疲。隨後妻子也憤而離家分居至今。妻子還提到,丈夫與他人有不當男女關係,夫妻感情已無法修復,婚姻難以繼續,因此請求法院判決離婚。丈夫則在法庭上辯稱,自己為輕度身心障礙者,無法穩定工作和收入是因為健康狀況,而非故意。雖然承認在爭吵中曾推、踢過妻子,但他表示力道輕微,且使用枕頭打妻子並未對其造成傷害。他還指控妻子與第三者在LINE中有曖昧對話,並稱妻子擅自離家,未履行同居義務,認為妻子應對婚姻破裂負責,請求駁回離婚訴訟。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雙方婚姻已經產生重大破綻,無法繼續維持。根據調查,丈夫承認婚後無法穩定提供家庭經濟支持,且曾對妻子有暴力行為。雙方目前已分居一段時間,夫妻感情名存實亡。此外,法院認為,兩人在訴訟中互相指控對方與第三者有不當往來,顯示彼此無意修復感情。法院最終判定,夫妻婚姻關係已完全破裂,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的離婚要件,准許妻子的離婚請求。
要求母親每月給2萬養他到死!中風男打官司因「無血緣關係」遭駁回
南部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因中風後四肢無法行動,語言能力亦顯著降低,現已不能自行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他主張母親小美(化名)為優先順序的法定扶養義務人,應負起法定扶養義務,要求對方按月給付扶養費2萬3200元,直至他死亡為止。不過,法院裁定,由於親子鑑定報告證實,阿明非小美親生,判定駁回阿明的請求。全案可上訴。阿明提出,小美既為他的母親,亦是優先順序法定扶養義務人,對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的他,應負有法定扶養之義務,為此依民法第1114條第1項規定,請求小美按月給付扶養費,每月5日前應給予2萬3200元,直到他死亡之日為止。小美表示,她與阿明並無親子關係存在,且雙方前往醫院做過親子鑑定,報告明載「排除小美是阿明的親生母親」,認為阿明請求扶養費一事並無理由。判決書指出,按民法第1114條、第1115條、第1117條分別定有明文規定,下列親屬,互負扶養義務:1、直系血親相互間;2、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3、兄弟姊妹相互間;4、家長家屬相互間。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1、直系血親卑親屬;2、直系血親尊親屬;3、家長;4、兄弟姊妹;5、家屬;6、子婦及女婿;7、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若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案經法院審理,阿明主張2人為直系血親關係,並提出戶籍謄本供參,但小美抗辯2人並無血緣關係,也拿出醫院親子鑑定報告證實,故法官審酌,阿明請求小美給付扶養費,即屬無據,應予駁回。全案可上訴。聲請程序費用由阿明負擔。
群內出軌「重婚」又生子 兩學生家長相約私奔5年後自首
大陸河南省近日審理了一起案件,兩名家長在學生家長群相識,互生情愫,相約私奔到天津以夫妻名義同居並生子,私奔前兩人都沒有離婚,經法院審理,兩人被判重婚罪。據《閃電新聞》報導,張女士與其丈夫在2006年結婚,共同育有四個孩子。而溫先生也在2010年與他的妻子結婚,並有了兩個孩子。張女士和溫先生各自擁有家庭,2018年4月在學生家長群認識,張女士曾向溫先生抱怨丈夫家暴,婚後生活不盡人意,成為兩人關係的催化劑。後來兩人經常私下聊天,2019年6月兩人在沒有結束各自婚姻的情況下,一起離家出走來到天津以夫妻名義同居,並在2020年產下一子。溫先生在得知張女士懷孕後,於2020年與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而張女士的離婚過程卻遭遇多次波折,歷經兩年最終成功與丈夫解除婚姻關係。四年後,張女士與溫先生於2024年主動向警方投案,由於他們主動投案,法院決定從輕裁罰。兩人都被判重婚罪,溫先生被判處四個月的拘役,而張女士則被判處四個月拘役,緩刑六個月。
高雄鳳山4樓透天厝凌晨火警!1人涉縱火「情緒失控」被送醫
高雄市鳳山區南榮路今(24)日凌晨發生火警,一處4樓透天厝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前往現場,並從屋內救出2人。據悉,這起案件疑似叔姪糾紛進而發生縱火,目前仍在調查中,尚待警方釐清案情。消防人員到場時火勢已熄滅,最後發現是1樓門口處的雜物堆起火燃燒,無人傷亡。警消獲報到場後救出2人,2人的關係為叔姪,平時同居在這間房屋,屋主是叔叔。由於姪子涉嫌縱火,被救出後情緒失控,身上也有多處被玻璃割傷的傷口,警方先是將人制服,後採取保護管束,將人強制送醫。鄰居表示,姪子這幾天情緒不穩定,疑似多次出現酒後喧譁的情況。至於詳細案發原因為何,警方仍在調查中。
玩Pokemon go「1功能」驚覺女友有鬼!她認了找前任 玩家揭真相
「因為Pokemon go抓到女友出軌!」1名男網友透露,自己和女友平時在新北市板橋區同居,2人閒暇時會一起玩Pokemon go,他最近發現女方在桃園抓到寶可夢,然而當天女友明明是搭高鐵回台中老家,忍不住起了疑心,原本還懷疑是定位或其他問題,結果女友坦承去找前男友,讓他氣得直接放生。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他和女友在板橋同居,「我老家在松山,女友老家在台中。女友還在念書,我已經出社會在工作。有時週五她下課後,因為我還沒下班就會先自己回台中。前陣子看到新聞說什麼北車之亂,然後我跟我女友就一起跑回去玩Pokemon go,平常我們兩的帳號會把抓到的互相交換」。男網友表示,雙方日前交換寶可夢時,赫見女友11日在桃園抓到岩狗狗,「明明搭高鐵回台中不會經過桃園區,卻出現桃園區抓的寶可夢,問了她後她也是支支吾吾地說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還說可能是系統的問題」,自己原本懷疑是定位問題或遠距離券打的,結果女友坦承她當天去找前男友,「已放生,現在是前女友了」。貼文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看起來就是演了隻好狗狗,桃園帥哥才送他一隻岩狗狗」、「你好可憐,被綠結果還一堆人說你疑心病重」、「綠到歪頭」。不過,也有玩家提到「開別人的禮物有可能收到蛋,孵出來的寶可夢會顯示當地的地區」、「如果拿到桃園區的友情蛋,孵出來就會寫桃園區捉到的」、「上次我老公幫我整理寶可夢,也說我怎麼去三重(也是顯示在三重區抓到),但我真的沒去」。
女友在養生館工作…他一聽「上班內容」不淡定了 全場不挺:別貶低人
「女友是按摩手天使…。」1名男網友透露,自己先前在養生館認識1位年輕的女技師,固定找對方服務了好幾年,最近得知女方離婚了,2人開始越走越近,也有發生關係,但她不願意放棄原本的工作,有時還會主動分享和其他客人的互動,讓他難以接受,不知道要繼續開開心心過日子,還是直接分開往前走。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在養生館認識了一位年輕的師傅,長期找了她好幾年吧,最近得知她離婚了,跟她走的更近了一點,一起出去玩阿,當然MT也是去了好幾次,過節生日等,也買東西送她,她也會回送,基本出去一切開銷,自然是我掏腰包,但也不會要求我買時間」,雙方漸漸發展為情侶關係。男網友提到,女方小自己10歲,後來雙方開始同居,但她不願意放棄養生館工作,希望能多賺一點錢,雖然自己沒有立場要求女友換工作,時間久了還是有些不舒服,「她也會跟我分享一些她跟客人的互動,內容有點太露骨,我就不提了,有些內容,實在是要配酒才吞得下去,不知道要繼續跟她開開心心過日子,再調整自己的心態,還是直接分開往前走」。貼文曝光後,大批網友留言「你女友是妥妥的賣淫女,才不是什麼手天使。手天使是成立已經10年的公益團體,只服務特定條件的身障,且不接受受服務者任何饋贈」、「手天使是神聖的不要污名化好嗎」、「手天使是高尚職業,你女友那個叫做雞」、「為啥要貶低手天使這職業」、「有收錢叫做性工作者」。
娛樂報報/就是他!收服啦啦隊女神 各務孝太被野生捕獲私下狀態曝光
各務孝太曾被女神林襄、Yuri、壯壯點名是理想型,結果上月被時報周刊CTWANT拍到跟「樂天女孩」的宋婉卉(宋宋)牽手買飲料,之後一起回到住處,看來是同居ING。雖然男神已經死會,最近有讀者在捷運上捕獲野生各務孝太,依舊是費洛蒙爆表。10月14日,本刊讀者在台北捷運上捕獲野生各務孝太,他頂著一頭有型捲髮,私下模樣與鏡頭上沒太大差異,他一路搭往松山方向,全程低著頭滑手機,但不知為何就是多了一股霸氣感,也難怪身邊兩個座位空空的。身材高壯的各務孝太過去曾被啦啦隊女神林襄、Yuri、壯壯點名是理想型,身為「眾女神天菜」的他,謙虛表示:「不管是誰,所有人喜歡我,我都很開心。」而被曝光與宋宋戀情後,球團雖未證實消息,但表示不會干涉女孩私下交友的情況,有默認兩人交往的意味。後來網友也發揮柯南精神,發現各務孝太的姐姐各務禮美奈參加實境節目《炸裂吧!女孩》,曾和宋宋是同組隊員,有粉絲猜測,可能是她牽線弟弟和宋宋認識,兩人才開始交往。
18歲女主播奔現「榜一大哥」 被騙9萬怒報警!男友竟是魯蛇大叔
大陸四川省自貢市1名18歲嫩妹為了賺零用錢,找了一份網路主播的兼職,期間常常收到「榜一大哥」龔姓男子送的禮物,加上對方積極追求,雙方很快發展為情侶關係。交往期間,龔男先後將女方的平板、電動車等物品變賣換錢,甚至私自提領她的工資;女主播驚覺受騙報警,誰知男方的真實身分讓她當場傻眼。《齊魯晚報》報導,現年18歲的小謝(化名)今年7月開始從事網路才藝主播的兼職,希望存一些生活費,因此認識了「榜一大哥」龔男。在男方強烈追求下,2人很快確定了戀愛關係,並在不久後開啟了同居生活。隨著雙方相處時間越來越長,龔男沒有錢繼續支撐2人的生活開銷,開始露出原形。最初,龔男用甜言蜜語誆騙小謝,先後借走其平板電腦和電瓶車,並變賣換錢。再後來,龔男更趁小謝熟睡時,私自提現女方工資,還以她的口吻編造「學費不夠了,借我一些」、「老師說要預繳費用」等藉口,向其朋友、家人借錢。直到10月8日,朋友上門要求還錢,小謝這才發現被騙,趕緊報警。自貢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五星街派出所展開調查,經初步查證,原本自稱28歲、未婚且有穩定工作的龔男,實際年齡36歲,處於離異、待業狀態。在與小謝相處期間,龔男通過變賣物品、私自提取工資和冒充借錢等方式,從小謝處騙得人民幣2萬1000餘元(約新台幣9.5萬元)。目前,龔男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妻回娘家上班出軌包商 同居懷孕竟找尪簽「分娩同意書」…他崩潰提告
台中一名人夫阿強(以下皆為化名)和妻子小美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料女方回娘家經營的鐵工廠上班後,竟和下包廠商阿明發生婚外情,藉口要搬進宿舍居住,實則和小王同居,甚至因此意外懷孕,還厚著臉皮要丈夫幫忙簽署「分娩同意書」。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小美和阿明應賠償5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阿強主張,他與小美於民國109年4月13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於臺中市大里區,被告於112年8月間進入娘家經營之鐵工廠上班,因而結識下包廠商阿明,後於112年11月底搬離家中,藉口要搬到宿舍居住,實則與阿明在外同居,2人相處猶如情侶,還一同出國旅遊。人夫指控,妻子今年6月底告知其懷有身孕,請求他協助簽署「分娩同意書」,自己顧及女方身體不適合再生育只好同意,然而他早已結紮,依小美懷孕14週往前回推,受孕時間為今年3月,當時她已開始與阿明同居,孩子應為對方骨肉,顯見2人已逾越一般社會觀念之男女正常交往分際,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要求賠償100萬元。針對阿強指控,小美和阿明均未於法院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台中地院審酌,小美在婚姻存續期間與阿明不當交往及發生性關係,甚至因此懷孕,顯已逾越一般異性男女社交往來之情誼及正常社交分際,足以影響民法所保障家庭共同生活之互信基礎,判處2人應連帶賠償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