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駕照
」 酒駕 車禍 國道 駕照 駕駛下場慘了!台中醉男衝警局問「是否被通緝」 酒駕拒測竟罵3字經
台中市警一分局西區派出所日前意外逮獲一起酒駕事件,1名47歲王姓男子騎機車前往派出所後,進而走進詢問「自己是否被通緝」,經員警調查未有此事,未料下秒竟嗅到王男渾身散發酒氣,他眼看被拆穿竟怒罵3字經並拒絕酒測,員警隨即當場制止,王男這才連連道歉並吞上18萬元罰單。警方表示,王男日前騎車到台中市警一分局西區派出所後,竟自投羅網走進詢問是否被通緝,員警查詢後發現他是2月4日才要入監執行詐欺刑責,未料下秒竟聞到王男散發濃厚酒味且滿臉酒容,再加上目擊他騎機車前來,員警隨即要求酒測,沒想到王男因酒駕一事被拆穿,竟憤而拒測甚至破口大罵3字經。警方說明,經員警制止後王男才接連致歉,最終仍選擇拒絕酒測,因而被開罰18萬元罰鍰、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領、接受交通安全講習,且機車將被移置保管並吊扣牌照2年,警方同時呼籲,根據2024年統計轄內因酒駕肇事共取締474件,受傷人數共達52人,後續警方仍持續加強相關防制勤務,藉此維護民眾安全的交通環境。
46歲男拚酒猝死!醫師點尾牙5大禁忌行為 切勿「飯後抽菸」
年末至年初是各大公司尾牙旺季,苗栗一間外商公司上月底舉辦尾牙,一名46歲吳姓男員工參賽拚酒,隔天被發現陳屍溪頭某飯店廁所,死因為「心因性休克」猝死。除了拚酒行為涉及人身安全之外,重症醫學醫師黃軒點出尾牙5大禁忌行為,切勿空腹飲酒、也不要飯後抽菸,會加重心血管負擔。禁止空腹飲酒黃軒指出,酒精吸收速度更快,空腹時,酒精會直接進入小腸並迅速被吸收,導致血液酒精濃度快速上升,更容易喝醉,還會刺激胃黏膜,可能引發胃痛、胃炎,甚至胃潰瘍。且空腹飲酒會讓酒精代謝更困難,導致隔天宿醉症狀更嚴重。酒精會干擾肝臟釋放葡萄糖的能力,可能導致血糖過低,出現頭暈、乏力甚至昏厥。禁止飯後抽煙取暖抽煙會導致血管收縮,降低血液循環,反而使身體保暖能力下降。寒冷環境中抽煙會加重心血管負擔,可能引發高血壓、中風或心肌梗塞等急性疾病。加上冬季室內外溫差大,頻繁進出可能對心血管系統造成壓力,增加猝死或腦血管疾病的風險。禁止自己開車前往避免酒駕風險,即使少量飲酒也可能影響駕駛判斷力和反應速度,增加交通事故的風險,還有可能面臨高額罰款、吊銷駕照等處分。禁止過度飲酒或強迫他人喝酒過量飲酒可能導致急性酒精中毒,對肝臟、心血管系統和腦部造成嚴重損害,甚至危及生命。還有可能導致情緒失控、行為不當,破壞聚會氣氛,甚至引發爭執或暴力。禁止再續攤黃軒解釋,續攤通常伴隨更多飲酒,可能導致急性酒精中毒、宿醉,尤其參與者可能低估自己的酒精濃度,引發健康問題,續攤後的深夜返家也增加酒駕風險。根據現行法規,酒測值標準為,酒精濃度每公升0以上未滿0.15毫克(不罰)、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未滿0.25毫克(僅行政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行政罰+刑罰)。雷皓明律師提醒,一般市售的罐裝啤酒,容量大約在330c.c左右,假設體重若是70公斤,大約只要喝3.3罐啤酒,就無法通過酒測。
台中平交道驚傳男子強行拉柵欄過路 遭列車撞擊捲車底當場喪命
台中市外埔區30日發生一起慘烈的交通意外,1名48歲男子蘇男騎車經過平交道時,竟不顧已經放下的柵欄,強行將其拉起並試圖通過,不幸的是,當時1輛台鐵貨運列車駛過,男子被撞擊並捲入車下,當場慘死。據了解,蘇男家住事發地點附近,與平交道的距離僅約10分鐘車程,其騎乘鈴木檔車(GSX-R150)外出,然而在行經外埔區省牧場平交道時,卻選擇無視柵欄已經放下的警示,根據目擊者描述,當時該平交道前有其他民眾在等候,但蘇男仍強行穿越,結果在列車行駛時被撞擊,隨後被捲入車下,當場重傷死亡。事故發生後,現場的畫面令人震驚,蘇男所騎的機車被壓在已放下的柵欄下方,而柵欄上還掛著警示布條,清楚標示「闖越鐵路平交道,最高罰款9萬並吊銷駕照」,此情此景更顯諷刺,根據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的初步調查,蘇男疑似未遵守交通規則,強行闖過遮斷器,最終導致悲劇發生。目前,蘇男的遺體已被送往台中市崇德殯儀館,相關死因仍待進一步的相驗與調查,警方呼籲大家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板橋休旅車擦撞女大生後離去 駕駛忙上班挨告肇逃傷害
新北市板橋區27日上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輛休旅車與1輛機車在環河西路五段、新月二街口發生擦撞,令人驚訝的是,肇事的57歲周姓男子駕駛因趕著上班,未依規定留在現場處理,直接駕車離去,留下倒地受傷的20歲包姓女大生,事後遭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並依法傳喚到案。據警方調查,周男當時駕車行經該路段,與準備騎機車上課的包姓女大生發生擦撞,包女因車禍摔倒,身上多處擦、挫傷,而周男則透過後視鏡看到對方倒地,卻以為是自摔,匆忙離開現場趕去上班,警方接獲通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肇事車輛身份,並傳喚周男接受調查。周男到案後表示,未察覺有與對方發生碰撞,才未停留處理;然而包女堅持對其提出傷害及肇事逃逸告訴,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周男處以3000元至90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相關責任部分已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發生交通事故應留在現場處理,避免肇事逃逸罪責。
4度酒駕入監服刑!彰化男出獄第7天再喝醉 騎車自撞害友人重傷亡
彰化一名顏姓男子因四度酒駕遭吊銷駕照且入監服刑,於今年3月底出獄第7天,再度飲酒8小時後騎機車,途中自撞路旁圍籬,造成後座許姓友人傷重不治。彰化地院國民法庭近日也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要求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判決書指出,21歲顏姓男子於2021年因酒駕遭起訴,經台中高院判處合併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隔年又2次酒駕,合併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今年3月25日刑滿出獄後,3月31日便於田尾鄉龍奉宮飲酒從上午9時喝至下午4時,期間啤酒不斷,喝醉後仍執意騎機車,最終載著許姓友人返家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警方調查,顏男在彰化埤頭鄉中南路附近失控撞上農地圍籬,後座的許男因頭部著地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警方測得顏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31毫克,遠超法定標準。被害人許男的弟弟憤而對顏提告。彰化地檢署指出,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判刑,其駕照早已吊銷,但他屢教不改。此次肇事距離其出獄不到一週,彰化地檢署認為顏男於10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行為重大惡性,遂依刑法第185條之3的酒駕致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或至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此案,認為顏男未具駕駛執照卻騎機車外出,且明知酒後駕車危險仍執意上路,過程中曾摔車1次卻未停止,最終導致許男因頭部重創死亡。法官指出,本案肇事情節離譜,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有罪判決,此次犯行距前案執行完畢僅一週,顯示再犯機率極高。國民法官討論後考量,被告顏男具中度智障,且自首後坦承犯行,但未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被害人許男生前家庭經濟困難,其妻長期失聯,獨留智能障礙女兒一人,如今更需依靠其弟接濟生活。國民法庭最終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在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
深夜中壢「靜態車聚」改裝車轟隆擾鄰 攔查24輛汽機車重拳開單
桃園市中壢區中豐北路上7日凌晨2時許,聚集大量汽機車,發出陣陣引擎轟鳴聲,吵醒附近居民,懷疑有人深夜飆車,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出動近20名警力趕赴現場處理,警方到場後,現場車輛迅速四散逃離,部分騎士見狀選擇留下,並向警方強調「只是靜態車聚」,並無競速行為。儘管如此,警方仍秉持「預防勝於處罰」的原則,對現場停留和沿路駛離的車輛進行全面攔查,針對違規行為嚴格開單,據統計,警方共攔查19輛汽車及5輛機車,並對涉嫌改裝車體、闖紅燈等違規駕駛人依法開出罰單,警方強調,無論是否宣稱是「靜態車聚」,只要有噪音擾民、違規駕駛等行為,警方都將依法處理,決不姑息。中壢警方指出,近來車聚活動有升溫趨勢,部分駕駛人藉此改裝車輛炫技,甚至進行深夜競速,對居民生活造成困擾,因此,警方除持續加強巡邏,還將與鄰近轄區警方聯合執法,進行區域聯防,力求杜絕違法競速行為,保障居民夜間安寧。警方呼籲,民眾若發現深夜可疑聚集或飆車行為,應立即撥打110報案,並強調車主應遵守交通規範,切勿進行改裝車輛與非法聚集競速,以免荷包失血,更可能面臨吊銷駕照甚至刑責。
國道驚魂!內線切中線釀3車連環撞 車輛瞬間「彈飛」險翻覆
國道1號11月30日中午12時許,55歲陳姓女子駕車行駛於南下205.2公里內側車道時,疑似未注意後方車況,在變換至中線車道時與23歲林姓男子駕駛的轎車發生猛烈擦撞,導致林男車輛瞬間彈飛,險些翻覆,並衝向外線車道,再撞上65歲廖姓男子駕駛的車輛,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警方調查釐清。 根據目擊畫面顯示,當時陳女駕駛的車輛在內側車道行駛,但似乎未仔細觀察後方車流,直接打方向燈便變換車道,導致與中線車道後方的林男車輛發生擦撞,林男的轎車因猛烈撞擊瞬間失控,車輛「彈飛」差點翻覆,隨後衝向外線車道,再撞上行駛於輔助車道的廖男車輛,事發當下,後方駕駛與乘客目睹整個過程,驚呼連連,「飛起來了!」 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抵現場,對3名駕駛進行酒測,確認均無酒駕情事,目前,警方正在釐清事故究竟是因陳女變換車道不當,還是其他車輛未保持安全車距所致。 警方提醒,用路人在國道上變換車道時,須先打方向燈提醒鄰車,並確認後視鏡無視線死角後再進行變換動作,不當變換車道是國道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依法可處罰3000至6000元罰鍰;若因而導致人員重傷或死亡,更可能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的嚴厲處分,國道行車不搶道,安全變換有禮貌才能共同維護行車安全,避免悲劇發生。
國1埔鹽段嚴重事故!3車撞成一團慘況曝 釀2死1傷悲劇
國道1號彰化埔鹽路段30日上午9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砂石車、大貨車及轎車不慎連續追撞,造成3人受傷受困,其中2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警消獲報立即派遣人車趕抵搶救,迅速將傷患救出後立馬送醫,但皆不幸宣告不治身亡,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33歲賴男駕駛大貨車搭載46歲高男及32歲張男,沿國道1號北上埔鹽路段中線車道行駛途中,行經北上207.4公里處時,疑未保持安全車距,不慎追撞同車道44歲何男駕駛的轎車,接著再失控撞上57歲林男的聯結車,造成貨車車頭嚴重潰縮,3人受困車內,其中高男及張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消防局表示,彰化縣消防局上午9時50分獲報,立即出動共6車10人前往搶救,且火速在上午10時44分利用油壓剪將3人救出脫困,並緊急送往醫院急救,事故造成賴男下唇撕裂傷但意識清醒,不幸的是高男及張男命危,經搶救後仍因傷重宣告不治。警方說明,經酒測賴男無酒駕情事,現場狀況則於上午11時16分順利排除, 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同時呼籲民眾,駕車應注意前方車況,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提醒民眾精神不濟時應下交流道或至服務區休息,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機車爆改頭燈閃瞎人 他氣炸:真的很想問候他祖公祖媽
台灣不少改裝汽機車,會改頭燈或LED燈,不過太亮也會影響行車安全。一名網友表示,他被機車頭燈閃到看不到路,讓他氣到PO網直呼,他很想用髒話問候對方。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遇到這種的真的很想問候他祖公祖嘛(媽),裝這什麼78燈,這還是一台機車!」,原PO標記,「眼睛是很不好膩。」從照片中可見,機車的大燈閃到整個畫面曝光,看不出來機車的車型。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現在很多,尤其是開霧燈的一堆」、「真想叫牠自己蹲在自己車前面看到爽」、「因為這項目不執法」、「給我閃回去立刻馬上開遠燈從後面跟著他」、「這個無法檢舉拉,我問過交通警察了,已讀不回.」、「現在社會太黑暗了!需要超白光照亮前途」。也有說人,「警察應該順便抓這個,讓他蹲在前面直視一分鐘體驗一下這美妙的燈光」、「這種就是跟在他後面開始檢舉違規行為,我都這樣請他噴好幾萬的罰單」、「送驗車單給他應該比較實際」、「是否建議修法,開遠光燈吊銷駕照」。
新版標線?路人見斑馬線旁「冒出交錯黃格」怕被開單 北市交通局解惑了
近日有台北市民在馬路上發現,在熟悉的斑馬線旁出現「整排交錯黃格」的全新標線,讓人又是好奇其真實用途,又是擔心若不小心違反相關規定可能吃上罰單。北市府交通局出面解釋,這種「新版斑馬線」是參考了新加坡的作法,在人潮特別多的路段追加容易看見的黃色警示線,用來「警示並提醒駕駛放慢速度」。交通局還再度提醒,如果無視示警功能,甚至沒禮讓行人,小心會吃上最高6000元罰單。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發文,表示自己在路上遇見了看不懂的新道路規線,「看不懂這個交通號誌,有請高人指點」。根據網友上傳的照片,在斑馬線的兩側各出現2排交錯的黃色方格,看起來十分顯眼。照片曝光,不少網友搞笑回應:「將舉辦F1道路賽?」、「看起來像終點,需要加速通過」、「當有賽車女郎路過時,比賽就開始了」、「畫你沒看過的線,讓你怕被罰錢達到減速效果」。還有網友嘆氣:「台灣沒有駕照回訓制度,標線改了都沒人看得懂」據《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北市交通局表示,過去常接獲民眾反映,有駕駛行經路口時車速非常快,導致行人不易通過行人穿越道,因此北市交通局借鏡新加坡的作法,在特定人潮較多的路段加上這種黃色方格標線,用途是用來警示並提醒駕駛放慢速度。北市交通局指出,目前這種新版標線在台北市也不多見,僅有「建國北路三段」、「新生北路二段」、「重慶北路四段」以及「忠孝東路五段」的2處路口,總共五處的斑馬線有畫上這種黃色方格的標線,不過交通局也特別提醒,既然畫上這種提醒駕駛放慢速度的新標線,表示該路段一定是行人流量特別大的路口,呼籲駕駛人如果看到這種標線,一定要特別記得放慢速度。別忘記現在駕駛如未停讓行人,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沒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處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因未禮讓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甚至還要被吊銷駕照。
桃園台15線驚見豬仔「降肉」!往屠宰場中摔落 嚇壞後車急閃避
桃園市大園區18日發生豬隻掉落事故,1名陶姓男子駕駛貨車載送豬隻過程中,疑未妥善固定,導致其中1隻大黑豬不慎摔落至車道上,造成後方往來車輛交通受阻,恰巧巡邏員警見狀,立馬上前指揮交通,同時循線通知駕駛陶男前來,經眾人協力才成功將牠搬運上車,所幸此次事故並未導致其他事故發生。據了解,竹圍派出所員警上午8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台15線國際路二段與中央路口處,竟目擊1隻200台斤的大黑豬坐在內側車道上,導致路過車輛皆紛紛繞道閃避,再加上當時恰逢上班尖峰時段,整起場面相當驚險,員警隨即將巡邏車駛至該處掩護,並啟動警示燈示意後方車輛注意。警方表示,員警一邊在現場疏導車流,一邊調閱監視器循線聯繫車主陶男,陶男得知後趕緊返回現場,並供稱自己是是養豬場業主,當時正要運送豬隻至屠宰場,牠清點數目時發現少了1隻,隨即沿原路返回尋找,幸虧被員警及時發現才未造成其他意外,最終成功將大黑豬送上貨車,結束該起驚魂記。警方說明,駕駛行駛途中應將裝載物品嚴密覆蓋並捆紮牢固,若發生類似情形,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
少年無照駕駛撞死3人「日後還是能開車」 交通部坦言:12年後可考照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15歲曾姓少年無照駕駛,撞死無辜的3名路人,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交通部也挨批「無照罰太輕」,交通部1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例行道安統計情形,表示將會對罰則做法律檢討,但少年12年後仍可考取駕照。交通部表示,無照駕駛僅4年不能考駕照,若無照致人死亡,則12年內都不能考駕照,換言之,曾姓少年在27歲就能考取駕照,車輛擁有者則僅需被吊銷駕照,並須和監護人一起去接受道安講習。而無照罰則過輕也再度引發討論,交通部表示,2023年6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無照駕駛罰則,最高可罰2萬4000千元,面對外界批評,交通則承諾將進一步分析並做法律檢討。
司機輾死東海女大生!巨業客運鞠躬道歉 5點聲明曝光
台中市中區22日發生死亡車禍,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晚間穿越斑馬線時,遭65歲施姓司機所駕駛的公車撞上,導致20歲林姓女大生身亡。家屬淚訴,林女原本只被輾斷手臂,並未死亡,但司機疑似沒發現壓到人,又踩下油門,人才被硬生生壓過去斷頭。對此,巨業客運今(27日)上午11時召開記者會說明,鞠躬致歉。巨業客運說明,9月22日晚間21時13分車輛於綠川東街停等紅燈後,綠燈起步左轉中山路,當下行駛速度約為15公里,施姓駕駛長未落實路口停讓(先停再開),未即時注意右側逝者及傷者已行走行人穿越線通過馬路,導致發生不幸。巨業客運提出4項改善方案,事發後已先立即請交通大隊來公司進行加強行車安全宣導,日後會更密集定期辦理,加深駕駛安全與法規觀念;加密道路稽核任務,加密各路口站點行車監測、隨機跟車抽檢,發現違規立即糾正處置;加強針對行車安全輔助系統操作訓練以及即時分析駕駛行為,客觀上具潛藏危險因素者並「重點監管」;針對行車安全違規者予以懲處、情節嚴重或無改善成效者予以不適任處置。針對施姓駕駛部份,巨業客運提到,目前靜待司法相關調查,其98年進入公司,對於他13年前發生的事故,因公司管理主管有換新,確實未能掌握,並非刻意隱瞞,後續向施姓駕駛確認有此事,調閱當時法院事故判決書是行駛中前方機車突然自外側左轉切進內側車道,導致碰撞,為肇事主因,施姓駕駛因有超速為肇事次因,肇事責任三成,獲緩刑易科罰金。因為當時並未吊銷駕照,其後也都有定期接受職業大客車回訓,表現也中規中矩,直到發生本次不幸事故。《聲明全文》感謝各位媒體,以及關心本次事件的社會大眾朋友,我是巨業交通董事長室的韓洪開,代表公司及全體同仁,向各位說明。一、對於上週日女大生的車禍事故,造成家屬的傷痛,以及社會大眾不安定、不信任感,巨業交通再次向受害者及家屬致上最深刻的歉意,也向市府及社會大眾致歉,因為這起事故讓大家對公車安全品質質疑,讓大家對於巨業失望了。二、再次說明事故發生經過,9月22日晚間21點13分車輛於綠川東街停等紅燈後,綠燈起步左轉中山路,當下行駛速度約為15公里,施姓駕駛長未落實路口停讓(先停再開),未即時注意右側逝者及傷者已行走行人穿越線通過馬路,導致發生不幸。三、這段期間我們重新檢討相關行車安全要求的不足與管理模式,同時召回所有駕駛長,針對造成本次不幸事故,進行深刻的檢討,並宣誓公司與所有同仁共同提升行車安全的決心。重新建立更嚴謹周密的管理措施,負起我們應盡的責任,以表達巨業與全體同仁深刻的歉意。改善方案:1. 事發後已先立即請交通大隊來公司進行加強行車安全宣導,日後會更密集定期辦理,加深駕駛安全與法規觀念。2. 加密道路稽核任務:加密各路口站點行車監測、隨機跟車抽檢,發現違規立即糾正處置。3. 加強針對行車安全輔助系統操作訓練以及即時分析駕駛行為,客觀上具潛藏危險因素者並 '重點監管'4. 針對行車安全違規者予以懲處、情節嚴重或無改善成效者予以不適任處置。四、針對施姓駕駛部份,目前靜待司法相關調查,98年進入公司,對於他13年前發生的事故,因公司管理主管有換新,確實未能掌握,並非刻意隱瞞。公司得知後我們也向施姓駕駛確認有此事,調閱當時法院事故判決書是行駛中前方機車突然自外側左轉切進內側車道,導致碰撞,為肇事主因,施姓駕駛因有超速為肇事次因,肇事責任三成,獲緩刑易科罰金。因為當時並未吊銷駕照,其後也都有定期接受職業大客車回訓,表現也中規中矩,直到發生本次不幸事故。五、對於本次事故的責任歸屬,巨業責無旁貸,絕不逃避,後續賠償事宜公司也成立了專責小組,將積極盡速處理,盡最大的努力。巨業交通
帝王行人!救護車鳴笛行人卻不讓道 網友怒批:道德教育有待加強
某網友24日早上6時51分,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上傳一段引發廣泛討論的影片,該影片拍攝於蘆洲中正與三民路口,當時正值紅燈時刻,許多行人在過馬路,遠處突然傳來救護車的鳴笛聲,隨後救護車緊急停靠在路口,令人驚訝的是,儘管救護車持續鳴笛,仍有不少行人堅持要穿越馬路,毫不理會緊急救援的需要,該網友感慨道:「行人最大?!救護車長鳴笛,行人還是堅持要過。」影片一經上傳,立刻引發網友的熱烈回應,許多人紛紛表達對行人不禮讓救護車的失望,留言區充滿了對此情況的不滿,1名網友表示:「台灣道路道德教育真的有待加強」,另1位則質疑道:「行人最大啊!這是白癡帝王條款!」更有網友直言:「就不要救護車上的是那些行人的親朋好友」,使得整個討論充滿了戲謔的語氣。不僅如此,還有網友提到:「我家小孩幼兒園就知道要禮讓鳴笛的救護車了」,指責成年人對於交通安全意識的缺乏,據了解,該救護車在事件發生時,正執行內科急病救護任務,幸運的是,經過醫護人員的及時救治,病患並沒有生命危險,這一結果不僅讓相關人士鬆一口氣,卻也讓網友們更加憤怒,認為行人不禮讓救護車的行為可能會延誤救援,造成不可逆轉的後果。蘆洲警分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若汽機車駕駛人在救護車執行勤務時不立即避讓,將處以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而對於慢車的駕駛人,根據第74條第1項第6款,則可處以300至1200元的罰款。警方呼籲所有行人及駕駛在遇到救護車時,務必立即避讓,優先讓救護車通行,以免延誤救護車將傷患送醫的寶貴時間。
彰化男4度酒駕「撞癱女騎士」 1行為和解仍被判「沒誠意」重罰
彰化縣一名徐姓男子過去曾有三次酒駕記錄,且駕照已被吊銷,但他仍不知悔改再度酒後開車,釀成重大事故,導致一名黃姓女騎士全身癱瘓。事後雙方也進行調解,決定徐男賠償女騎士270萬元,其中150萬元分五年償還,每月支付2萬5000元,然而法院認為,徐男每月營業額超過200萬元、淨利達20萬元,卻只願意分期支付,未展現積極彌補被害人之意,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5個月。判決書指出,47歲的徐男曾於2013至2018年間因酒駕被判處罰款及徒刑,並被吊銷駕照。而徐男在過去的案件中已經因酒駕被判緩起訴或確定判決,但他依然不知悔改,於2023年6月27日中午12時到下午3時左右,在朋友位於彰化縣某處的住家喝酒。他明知自己因過去酒駕已被吊銷駕照,且未重新考取駕照,因此根本無法合法駕車,但他仍執意酒後駕車,於當天下午5點左右駕駛租來的小客車,準備返回位於彰化縣的住處。隨後徐男在當天下午5點18分,行駛至彰化縣某鄉的一個十字路口,當時該路段設有交通號誌,且當時天氣晴朗、光線充足,路面乾燥且沒有障礙物,視線良好,應該可以輕易注意到周圍情況並保持安全距離。然而徐男卻因為酒後駕駛,導致注意力和判斷力下降,未能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距離,也沒有及時觀察到車前狀況。黃姓騎士這時正騎著機車沿同一方向行駛,且往左偏離車道,而徐男未能及時避讓,直接撞上黃姓騎士的機車左側,導致她和機車倒地。黃宛玲因此遭受重傷,包括頭部外傷、腦部出血、骨折等,最終癱瘓,無法自理生活且失去工作能力。事故發生後,徐男明知自己撞傷了人,但沒有停下來協助處理事故或幫助傷者就醫,而是選擇肇事逃逸。不過他在警方尚未查出實際駕駛人之前,於當天晚上6點10分主動到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線西分駐所自首,並前往醫院找警員製作筆錄。警方隨後對他進行酒測,測得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38毫克。黃女因事故嚴重受傷,導致腦部蜘蛛膜下腔出血,並全身多處骨折,最終癱瘓,無法自理生活。檢方指控徐男有多次酒駕紀錄,但依然未記取教訓,要求對其從重量刑。審理期間,徐男承認犯行並願意賠償270萬元,其中150萬元分五年償還,每月支付2萬5000元。雖然黃女撤回告訴,法官認為徐男未展現誠意,因此綜合各項罪嫌,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5個月。
彰化國道驚魂!全聯結車失控撞護欄 貨物掉南向車道釀5車連環事故
國道3號彰化和美路段,6日清晨發生離奇連環車禍,1輛全聯結車在北向車道,與前方大貨車發生碰撞後失控,導致貨櫃上的貨物掉落到對向南向車道,進而引發3輛自小客車接連撞擊事故,所幸,這場波及5輛車的事故僅全聯結車駕駛1人輕傷,經送醫後無大礙,事故也在清晨6點左右順利排除。事故發生於清晨4點左右,地點位於國道3號187.9公里處,當時,全聯結車由24歲的柯姓男子駕駛,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與前方由43歲李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發生碰撞,碰撞後,全聯結車失控撞上內側護欄,貨櫃中的貨物隨之掉落到對向的南向車道。掉落的貨物導致2輛自小客車避之不及發生碰撞,另1輛自小客車則因撞到掉落物而肇事,這場離奇的事故波及北向和南向車道,總共5輛車受影響,儘管事故現場一度封閉雙向車道,僅開放外側路肩供車輛通行,但因事發於離峰時段,並未造成嚴重車流回堵,事故現場在清晨6點左右順利清理完畢,交通恢復正常。國道第七警察大隊提醒用路人,駕駛時務必保持安全距離,避免疲勞駕駛。如有疲憊感,應下交流道或至服務區休息,以免發生事故,如果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而導致重大交通事故,可能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的嚴重處罰,國道警方目前正進一步調查肇事原因,以釐清事故經過。
注意!高風險駕駛10月底起換發短期駕照 違者可罰3600與禁駛
交通部為強化高風險駕駛人駕照管理,修法發布自今年10月31日起,受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重新考照者、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重新考照者、受吊扣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應參加道安講習及結清違規罰鍰,並在6年觀察期間換發1、2、3或6年的短效期駕照,違者可罰1800至3600元,估有7.3萬人受影響。2013年7月1日起,除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外國人及年滿75歲高齡者須定期換照外,其餘免再換發駕照。但交通部強調,違規情節較嚴重駕駛人對道路安全存有較高風險,透過道安講習及在一定期間(6年)觀察其行為是否導正,有其必要性。公路局指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為被吊銷、吊扣駕照的汽車駕駛,自10月31日起,吊銷駕照者依規定重考合格後核發2年效期駕照、吊扣駕照未達1年換6年駕照、吊扣1年以上換3年駕照,並有6年觀察期,期間無再被吊扣或吊銷處分,才能換發駕照效期至75歲。若6年觀察期間再被吊扣或吊銷駕照,觀察期將重新計算。公路局說明,高風險駕駛人須於駕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後1個月內,至公路監理機關換發新照。換照前應先接受道安講習,並結清交通罰款,最後依違規程度換照。未依規定申請換發,駕照逾期不得駕車,持過期駕照駕車將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若駕照吊銷仍駕車者,則視為無照駕駛,罰款更重。
國一南下路段有車掉落「鐵釘陷阱」 14車主中招集體爆胎
29日中午,國道1號南向371.9K處發生行車事故,有車輛行經該路段時,不慎掉落帶有鐵釘的大型橡膠墊,導致其後一連14輛小客車「中招爆胎」,駕駛們緊急將車停在路肩,或是下交流道報案。警方獲報後,正在透過監視器尋找涉案駕駛,詳情仍有待釐清。國道警方表示,29日中午12點左右,有多位駕駛駕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371.9K處路段時,輾到帶有鐵釘的橡膠墊,導致車輛爆胎,嚇得駕駛們緊急將車輛停放在路肩,或是緊急下交流道報案。據了解,一共有14名受害者報案。由於人數眾多,警方不敢大意,目前正在調閱監視畫面,並透過ETC門架做資料比對,追查掉落橡膠墊的肇事車輛。警方呼籲,用路人使用車輛載運物品時,應嚴密覆蓋、綑紮牢固,避免載運物品滲漏、飛散、脫落、掉落,造成類似事故發生,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若違規的話最高可開罰18000元以下罰鍰,如果因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會吊扣或吊銷駕照。
二師兄別跑!台中豬隻闖入省道上演「人豬大戰」 警方封路逮捕成功
台中市霧峰區的省道台74線29日,發生意外的「豬隻追捕戰」,1隻豬闖入車道,造成交通擁堵,引發過路車輛減速,現場民眾驚呼「有豬耶!」,霧峰警方接報後迅速出動,封鎖車道並展開圍捕,最終成功將豬隻捕獲並安全帶回派出所。事件發生在晚傍晚時分,當時正值下班高峰期,警方接獲報案稱台74線37.2公里處,有1隻豬在車道上徘徊,由於豬隻擋在車道上,車輛行駛緩慢,交通陷入困擾,霧峰分局四德派出所副所長王珏與警員吳政欣迅速趕往現場處理。到達現場後,警方首先將豬隻圍堵在路肩,並通知員林工務段派員協助處理,為防止豬隻在捕捉過程中跑回車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警方及工務段人員封鎖北上車道;最終,通過合力協作,警方成功將豬隻捕獲,並由拖吊業者協助將豬隻吊掛上車,送往派出所。不久後,豬的失主現身領回豬隻,失主表示豬原本是從南投運送到太平屠宰場,途中不知何故掉落車外,警方在此呼籲,車輛載運物品時應加強固定和覆蓋,避免物品掉落,以免影響交通安全或造成其他危害。警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3000元至1萬8000元不等的罰鍰,若因疏忽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將依法吊扣或吊銷駕照。
國3大溪段砂石撒滿地!害12車碰撞釀4傷 肇事駕駛遭法辦
國道3號大溪路段25日晚間11時許發生交通事故,1名35歲林姓男子駕駛砂石車行經途中,因車輛故障導致砂石沿路狂掉,導致後方的12輛車行經時發生碰撞,造成4人受傷,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將傷患送醫治療,所幸無生命危險,現場狀況於26日凌晨2時許排除,後續林男依法被函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林男駕駛砂石車沿國道3號大溪路段行駛,行經南向56.2公里處時,車斗匝門因不明原因無法關閉,導致載送的砂石沿途散落路面,後方12台車輛行經該路段時輾壓砂石發生碰撞,造成其中4人受傷送醫,林男並未發現砂石掉落,也不知因此引發事故。警方表示,25日晚間11時39分獲報,國道3號南向56.2公里大溪路段發生車禍,到場後發現車道上散落砂石,共12輛車輾壓砂石後碰撞,員警先將4名傷患交由救護車送往國軍桃園總醫院治療,幸虧無生命危險,現場狼藉慘況直到隔日凌晨2時許才全數清除完畢,恢復正常交通。警方說明,經酒測,駕駛皆無酒駕情事,後續林男因違反《公共危險罪》被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國道散落物阻礙交通容易造成事故發生,可處9000元到1萬8000元罰鍰,還須負擔處理作業費每30分鐘3000元,若致人傷亡還須吊扣或吊銷駕照,倘若遇到嚴重情形時將以《公共危險罪》進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