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扣駕駛執照
」 交通部 車禍 高雄 駕駛 新北市交通部強制「嚴重違規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 最快10/31上路
為加強對高風險汽車駕駛人的駕照管理,交通部修正草案,強制高風險駕駛換發1至6年的短期駕照,並設定6年的觀察期,其中所有駕駛人在領取新駕照前,必須完成道安講習並繳清所有罰款,該規定將於10月31日起正式實施。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草案,規定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者、受吊銷駕照處分重新考照者、受吊扣駕照處分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年、2年、3年或6年駕駛執照。此外,駕駛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結清罰鍰,並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駕駛人於期間內無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方得依規定換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75歲,以確實達到矯正駕駛人違規的目的,交通部也於今年7月完成修正,預計宣導3個月後施行,也就是10月31日起正式實施。交通部說明,自102年7月1日起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者,除年滿75歲駕駛人應每3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外,其餘免再每6年定期換照。但為加強較高風險駕駛人之駕駛執照管理,將按其違規程度分級核發或換發較短效期之駕駛執照,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之汽車駕駛人,其原領有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至受吊扣處分期間屆滿之日止,原照不再發還,應依規定換照。汽車駕駛人應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後1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若駕駛人未依規定申請換發者,駕照逾期不得駕車,另於重行申請換發時起,該6年期間續行計算,即逾期換照期間不計入6年觀察期。交通部表示,如汽車駕駛人於定期換照期間再受吊銷或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應再依相關換照規定辦理,且6年期間另重新起算,但規定換發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逾原照者,仍依原效期換發。例如駕駛人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考領取得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如其於持照期間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吊扣期滿後仍應重新換發2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而非3年或6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此外,年滿75歲之高齡駕駛人,依現行規定係每3年定期換照,如其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核發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於6年觀察期內仍應每2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另若汽車駕駛人依本規則其他規定僅得領有未逾定期換照規定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者(例如癲癇患者依規定只能領有效期2年之駕照且受吊扣駕照處分),依其原適用之規定,無須適用定期換照規定。交通部也呼籲,駕駛人應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避免違規行為,以確保駕駛資格並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蛋車「祥和賽道」甩百顆蛋騎士慘犁田 駕駛恐罰9千吊照1年
新店安坑祥和路路幅寬敞,許多汽機車駕駛經常超速行駛,被戲稱是「祥和賽道」,加上該路段至少有3處盲彎及設置隔音牆,造成視線不佳,頻傳車禍,12日上午,甚至發生一起滿載雞蛋的9.5噸貨車,行經祥和路與吉安街口,疑因捆蛋箱繩子斷裂,導致蛋箱甩飛,造成上百顆雞蛋砸爛,蛋液從分隔島縫隙流到對向車道,導致一名機車男騎士失控摔車犁田,警方將對這名駕駛開出9千元罰單並吊扣駕照1年。這名28林姓男駕駛,今天(12日)上午8時許,開著一輛滿載雞蛋的9.5噸貨車,在新北市新店區祥和路與吉安街口,發生散落物造成的車禍,疑似車上的捆蛋箱繩子斷裂,導致過彎時蛋箱甩飛落地,讓上百顆雞蛋砸爛,蛋液更從分隔島縫隙流到對向車道,甚至造成當時行經的40歲李姓機車騎士,人車失控犁田。所幸李男僅有輕傷,警方及救護人員獲報到場,發現李男手腳擦挫傷,所幸經送醫救治後並無大礙,而警方同時對兩人進行酒測,兩人均未酒駕。警方表示,針對林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將對林男開出9千元罰單,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於車禍確切原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祥和路以五重溪加蓋舖設,道路彎延曲折,因路幅寬敞及路面設計緣故,許多駕駛誤以為是快速道路,加上整條路至少有3處盲彎,容易產生視線死角,後方車輛稍有不慎便會追撞釀禍。據統計,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底,祥和路共發生535起車禍,體傷事故329件、車損事故203件,累積已有3人死亡。
七月新制懶人包!4項民生改革「交通微罪、囤房稅2.0」一次看
時序即將邁入7月,政府有多項新措施將上路,與交通有關的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外,還包括振興花東觀光的「250元農粉幣」、診所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以及囤房稅2.0新制等。「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為此,交通部也重新修訂道交條例,決議開放4個違規項目讓民眾可以檢舉,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此外,根據第63條的規定,汽車駕駛人若違規,將依危害程度記1至3點。現行規定是駕駛人在一年內累積滿12點,駕照將被吊扣2個月;若在兩年內被吊扣駕駛執照兩次,再次被記違規點數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然而駕駛人若累積達6點,一年內可申請一次自費講習,並扣抵2點。修訂後的新規定允許駕駛人一年內可申請兩次自費講習,每次扣抵2點,合計最多扣抵4點。花蓮農業部發放70萬張「農粉幣」為了振興花東地區觀光,花蓮農業部自7月1日至10月31日,發放70萬張「農粉幣」,每張價值250元,到花蓮遊玩者及在指定電商平台消費滿千者都可以領取,可以用於花蓮店家實體消費。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近期疫情升溫,疾管署也與藥師公會合作,於6月底前在全台4,500餘家健保特約藥局設置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送點,配送844萬餘劑家用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5月底約184萬劑、113年6月660萬劑供民眾若出現症狀時即可使用。疾管署也考量到醫療院所有症狀個案的需求性,故於113年5月即規劃醫療院所發放之策略,將效期至113年9月至114年1月的300萬劑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9月共計35萬劑;113年12月共計143萬劑;114年1月122萬劑,於7月起透過800家以上醫療院所提供民眾就醫時使用,此策略著重於診所就診個案及其家人有快篩的需求,以接續6月底藥局發放方案。囤房稅2.0為了落實居住正義,蔡總統於113年1月3日公布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將於113年7月1日上路。第一項改革是加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利用者的房屋稅負擔,合理化房屋稅負,因此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按「全國歸戶」及調高其法定稅率為2%-4.8%,且各地方政府都必須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方式課徵(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非分別適用各級距稅率〔例如2戶以內3.2%、3-4戶3.8%、5-6戶4.2%、7戶以上4.8%,小財如有5戶房屋,則這5戶都會按4.2%課稅〕)。為了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第二項改革是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從1.2%調降至1%;而為了鼓勵釋出空(閒)置房屋,促進房屋有效利用、增加租賃市場供給,第三項改革是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如果將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可適用較低的1.5%-2.4%(等同最高稅率減半,也比修法前最高稅率3.6%少1/3),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多屋族將空屋提供出租。此外,將房屋供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公益出租使用,仍適用1.2%,稅負更輕。財政部也提到,因繼承成為共有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處分及利用上較難與其他共有人達成共識,致房屋未能有效利用,與自願購入房屋有所不同,應適度減輕非自願持有共有房屋者的稅負,因此第四項改革為繼承取得共有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排除適用其他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2%-4.8%,改按較低的1.5%-2.4%(最高稅率也比修法前少1/3);而為了促使建商加速釋出餘屋,第五項改革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建商興建住家用房屋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以內,可適用較低的2%-3.6%,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建商依市場狀況調整價格加速出售,可望增加房屋市場供給。
吊扣駕照期滿「原照不發還」須換照 再加6年觀察期!7.3萬人受影響
交通部重新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草案,規定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者、受吊銷駕照處分重新考照者、受吊扣駕照處分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年、2年、3年或6年駕駛執照,且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結清罰鍰,並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駕駛人於期間內無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方得依規定換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75歲,以確實達到矯正駕駛人違規的目的。預計今年7月完成修正,宣導3個月後施行,預估約7.3萬人將受影響。。交通部說明,自102年7月1日起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者,除年滿75歲駕駛人應每3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外,其餘免再每6年定期換照。但為加強較高風險駕駛人之駕駛執照管理,將按其違規程度分級核發或換發較短效期之駕駛執照,未來完成相關法令修正後,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之汽車駕駛人,其原領有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至受吊扣處分期間屆滿之日止,原照不再發還,應依規定換照。汽車駕駛人應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後1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若駕駛人未依規定申請換發者,駕照逾期不得駕車,另於重行申請換發時起,該6年期間續行計算,即逾期換照期間不計入6年觀察期。交通部表示,如汽車駕駛人於定期換照期間再受吊銷或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應再依相關換照規定辦理,且6年期間另重新起算,但規定換發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逾原照者,仍依原效期換發。例如駕駛人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考領取得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如其於持照期間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吊扣期滿後仍應重新換發2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而非3年或6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此外,年滿75歲之高齡駕駛人,依現行規定係每3年定期換照,如其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核發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於6年觀察期內仍應每2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另若汽車駕駛人依本規則其他規定僅得領有未逾定期換照規定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者(例如癲癇患者依規定只能領有效期2年之駕照且受吊扣駕照處分),依其原適用之規定,無須適用定期換照規定。交通部呼籲駕駛人應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避免違規行為,以確保駕駛資格並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道交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5交通微罪確定6月開放民眾檢舉
先前行政院曾宣布有10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結果引起外界熱議。在民眾抗議後,立法院經各方討論後,決議維持5種情況開放民眾檢舉,於今(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調整成民眾可以對行人安全威脅較大的4個違規項目進行檢舉,該條例修正預計6月上路。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職業駕駛工會更是表達強烈抗議,還一度包圍行政院,造成警察機關執法量能龐大負擔。在接受到民眾的不滿後,交通部也重新修訂道交條例,決議開放4個違規項目讓民眾可以檢舉,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此外,根據第63條的規定,汽車駕駛人若違規,將依危害程度記1至3點。現行規定是駕駛人在一年內累積滿12點,駕照將被吊扣2個月;若在兩年內被吊扣駕駛執照兩次,再次被記違規點數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然而駕駛人若累積達6點,一年內可申請一次自費講習,並扣抵2點。修訂後的新規定允許駕駛人一年內可申請兩次自費講習,每次扣抵2點,合計最多扣抵4點。
高雄路面驚見油漬釀禍!機車打滑衝對向車道遭撞 騎士慘摔送醫
高雄市大社區學府路段,1日傍晚發生一起精簡車禍,1機車衝向對向車道擦撞車禍,造成騎士受傷送醫,初步調查顯示,疑因有不明車輛漏油,在路面留下油漬導致騎士滑倒,仁武警分局表示,已啟動監視器追查漏油車輛,以釐清事故肇責。仁武分局大社分駐所於傍晚5時接獲報案,稱大社區學府路段有騎士自摔,警員趕抵現場後發現,事故中的騎士為26歲的武姓男子,騎乘1輛大型重機車,疑因路面油漬而失控自摔,隨後與對向43歲的許女駕駛的轎車發生擦撞。高雄學府路上驚見油漬導致車禍。(圖/翻攝畫面)警方立即實施交通管制,並通報清潔隊前來清理油漬,經酒測顯示,雙方駕駛均無酒駕跡象,車禍導致武男身體有輕微擦傷,由救護車送醫後獲得救治,並無生命危險。事後武男向警方表示,行經該路段時因路面油漬,而導致車輛打滑失控,警方目前正積極調查漏油車輛的來源,針對車輛漏油情況,將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之情況,可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的罰鍰;若導致他人受傷,則可能吊扣駕駛執照1年,詳細肇責仍待進一步釐清。
過馬路遭轎車擦撞!國中生怒嗆「你眼瞎啊?」 駕駛下場曝光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張姓國中生,昨(1)日上午7時許在斑馬線上突遭轎車擦撞,導致他右腳擦挫傷,懷疑是因陳姓駕駛車內用手機看直播才會肇事,氣得當場在路口大罵,「你眼瞎啊?」事後陳男酒測值為零,並被警方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將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一年。根據「WoWtchout-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曝光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得知,事發地點位於新北市中和區廣福路一處沒有交通號誌的路口。張姓國中生正與同學步行上學,行經此地突遭一部灰色轎車擦撞,忍不住怒罵「你他X的眼瞎啊」,且因看見陳姓駕駛疑似在用手機看直播,誤以為是車禍發生原因,2人就在馬路中間爭執不休。據了解,張姓國中生右腳擦挫傷,送醫治療後無大礙,並已返家休息。陳男解釋,當天開車載孩子去學校上課,途中因對孩子交代事情,一時恍神才會擦撞行人,並非張男所述在用手機看直播。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務必減速禮讓行人通行,才能維護交通安全,至於陳男酒測值為零,但因未依規定停讓行人致人受傷,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舉發,處以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一年。
完蛋了!板橋司機太粗心 「蛋洗路面」害慘女騎士
新北市板橋區34歲王姓貨車司機昨(28)日一早載著大量雞蛋打算前往送貨,沒想到疑似未仔細固定,1/3的雞蛋慘遭拋飛車外,整個蛋液也毫不留情的灑在路面上,害的後方50歲蒯姓女騎士閃避不及,當場慘摔四腳朝天,所幸送醫後無大礙,詳細釀禍原因仍待檢警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事發當時,王姓司機載著大批雞蛋前往送貨,沒想到行經三民路一段時,大約1/3的雞蛋疑似因未妥善固定而直接拋飛車外,整條路慘遭蛋洗,大量的蛋液也造成整條路滑溜溜,場面相當狼狽。不料,後方女騎士也因突如其來的意外而當場閃避不及,直接在路面上滑倒,四腳朝天的窘況令她十分尷尬,也造成其身上多處擦挫傷,所幸經送醫治療後並無大礙。滑溜的道路差點成為絕命終結站,警方後續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9000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一年。
台北毒駕男被抓不怕罰 行政執行署擬拍賣他家
臺北市萬華區61歲張姓男子,2017年7月22日下午7時10分許,駕駛汽車行經臺北市莒光路一帶被攔檢,警方發現他有吸食毒品反應,移送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9萬元罰鍰,同時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張男孩還被查出欠繳汽車燃料使用費、交通罰單、環保局罰單等,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合計罰單欠款已逾20萬元。台北分署為遏止毒駕和酒駕事故發生,收案後數次通知張男,並執行張男銀行存款債權,並無所獲,遂於2014年1月間,查封張男位於臺北市萬華區的房地產,但他仍置之不理,臺北分署考量他的法遵意識淡薄,不排除對其名下不動產進行拍賣程序。臺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駕或毒駕,以免害人害己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不可置之不理,或消極對待相關執行措施,切勿輕忽臺北分署強力執行的決心。立法院研究指出,毒品對於人體之危害遠遠高於飲酒,近年來臺灣毒品氾濫,根據法務部統計臺灣毒品緝獲總數量,100年2340.1公斤,101年2622.4公斤(上升12.1%),102年3656.5公斤(上升39.4%),103年4339.5公斤(上升18.7%),104年4840.2公斤(上升11.5﹪),105年1至10月5935.8公斤(較上年同期增量1,442.6公斤),有逐年增加趨勢。立法院研究認為,防制毒品泛濫,可效法瑞士、荷蘭和葡萄牙等國家作法,對未吸毒者宣導,使其終身不吸毒,對已吸毒者處以罰款或緩起訴,強制接受就業輔導及減癮治療。
粉墨登場!高雄美術館人行道突添保時捷 車主2人離奇消失
高雄鼓山區的美術東五路及美術東二路口11日凌晨12點多,發生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交通事故,1輛粉紅色的保時捷超跑,原本在裕誠路上行駛,卻在美術東五路右轉時,不知為何竟直接衝上美術館的人行道,結果整輛車儼然受困在草叢中,更離奇的是,車上的兩名男子下車後,居然選擇仙遁一般逃離現場,留下這輛粉紅夢幻超跑。根據初步了解,這輛保時捷的車主姓吳,當晚將車借給兩位朋友,姓黃和姓李,用來外出整理和洗車;然而,這兩位友人在凌晨開著超跑外出時,卻在轉彎時誤入人行道,將車子困住在灌木叢中,事發後,2人竟然毫不猶豫地下車逃之夭夭,讓這輛夢幻車款孤零零地留在美術館附近。鼓山分局龍華警方表示,已經到場進行現場勘查,具體的事故原因仍然待進一步釐清,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者在發生肇事事故,且無人受傷或死亡的情況下,若未依據規定進行處理,將面臨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鍰;而逃逸者更將被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高雄小黃「追隨前車」撞飛行人 當場騰空飛起翻滾一圈
高雄市昨(5日)驚傳小黃撞行人車禍,1名守規矩行走在斑馬線上51歲許姓男子,不慎被1台左轉的計程車無情撞上,肇事司機為68歲賴姓男子,聲稱只是跟著前方的計程車左轉,卻未注意到許男,導致悲劇發生,警方指出,賴男未酒駕,因未禮讓行人而肇事致傷害。當天上午9時許,許男在斑馬線上行走,卻遭到左轉小黃撞擊,整個人騰空翻轉後重摔於地,造成四肢輕微挫傷及頭部受傷,賴男見狀立即下車查看狀況,這一幕驚險畫面也被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目睹並錄下。賴男向警方解釋,當時前方有另一台計程車,其只是跟著左轉,卻未發現許男,直到撞擊發生時才發現為時已晚,案發當時發出響亮的煞車聲,仍無法阻止這場悲劇的發生。警方將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對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而致人受傷行為進行罰款,賴男將面臨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的罰鍰,並且被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警方呼籲,駕駛朋友務必遵守行車規定,行經路口應確實養成良好「停」、「讓」習慣,尊重行人路權,共創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
新化區耶誕深夜車禍!號誌遭撞歪電桿倒 逃逸駕駛見車已空無一人
台南市新化區中正路國稅局前,耶誕深夜發生一起車禍事件,昨(25日)晚上一輛自小客車在該路口自撞後逃逸,導致號誌歪斜、1根電桿倒塌,警方獲報後趕至現場進行交管,,並排除道路障礙以恢復順暢通行,肇事車輛停在現場,但車內卻已無人,警方極追查逃逸肇事者身分,並已聯繫車主到案協助釐清整起事故經過。新化區中正路南區國稅局,昨(25日)晚上11時左右驚傳巨響,轎車不明原因撞擊路口號誌,車獨自留下現場,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情況,警方初步判斷,駕駛可能是酒駕肇事或未成年駕駛,為逃避法律責任而匆忙逃逸。當地居民在社群媒體上分享事發現場照片,警方接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處理,對事發地點進行測繪和疏導,同時通知環保單位清理油漬,道路得以迅速恢復通行。警方表示,已聯繫車主,但是否為肇事者仍需進一步釐清,警方強調,駕駛人在肇事後若未依法規定處置,將面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鍰,逃逸者則會被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此外,汽車車主也須負起連帶責任,可能面臨罰鍰並被吊扣牌照1個月。
檢舉新制上路5個月「80萬人遭記點」944人扣照 運將明繞凱道抗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修正內容6月上路,增列民眾檢舉項目及違規記點,引發反彈。公路局統計,新制上路後已有80萬人因違規被記點,5個多月來共944人記滿12點遭扣照,其中臨停違規記點就高達90.5萬件。雖然交通部近日已宣布暫緩記點,但仍引發職業駕駛不滿,預計明(13日)上街抗議。交通部表示,今年6月30日修正施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增加民眾可檢舉項目,其中上下客貨違規臨時停車及騎樓停車均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一年累計十二點就須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各界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案件,已影響職業駕駛人的工作與生計,也造成該等違規案件數量暴增,希望微調作法,經廣納各界意見並與相關單位討論檢討後,爰擬具第二條修正草案。根據交通部預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修正草案,指目前都會地區常見整段劃設紅線情形,臨時停車空間供給確有不足,計程車、貨運司機、一般民眾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現行規定違規併記點一點,司機、民眾均擔心一年內累積十二點將致吊扣駕照。交通部指出,各地方政府已檢討朝每隔約一百至一百五十公尺紅線,設置至少百分之十之黃線或專用車格,預計明年6月底前全面劃設,在未劃設完成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時停者,不予記點,但仍依規定處罰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款。另外,騎樓停車於6月30日修法施行納入民眾可檢舉項目後,實務常見整條道路因有騎樓停車,車主頻繁被檢舉,除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外,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配套及時間,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於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是仍依規定罰款。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說明,記點制度爭議主要在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臨停及騎樓停車等,考量職業駕駛上下客貨有困難,先暫緩記點;騎樓部分因為有城鄉差距,已發函地方政府要求因地制宜,只要留下行人通行空間,可斟酌開放停車,同樣暫緩記點;至於何時恢復記點,須待地方將相關問題處理好後,再進一步評估。公路局最新統計,新制上路後,截至12月7日止,全國已有80萬230人因違規被記1點或以上,另有944人記滿12點被吊扣駕照。根據公路局統計,因一般道路超速被記點的駕駛人最多,5個多月來共101萬2158件;其次則是臨時停車,共90萬5560件。職業駕駛不滿開放檢舉加劇行車地獄,預計明天中午繞行總統府前凱道抗議;另有南部運將發起到民進黨高雄市黨部抗議。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高雄召集人林竑江透露,明天高雄的抗議活動預估有50至60輛計程車參加,喊話政府廢除不適合的條例,道路配置問題和停車區不足,不應全歸責到駕駛人身上。
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臨停暫緩記點 交通部:騎樓1條件開放停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修正內容6月上路,增列民眾檢舉項目及違規記點,引發反彈。交通部上月重新公告修法草案,針對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上下客貨,及騎樓違停等不予記點,計畫待明年6月地方劃設臨停區後再恢復,但仍引起職業駕駛不滿,揚言13日包圍民進黨部。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回應了。王國材今(6日)表示,記點制度爭議主要在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臨停及騎樓停車等,考量職業駕駛上下客貨有困難,先暫緩記點;騎樓部分因為有城鄉差距,已發函地方政府要求因地制宜,只要留下行人通行空間,可斟酌開放停車,同樣暫緩記點;至於何時恢復記點,須待地方將相關問題處理好後,再進一步評估。交通部表示,今年6月30日修正施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增加民眾可檢舉項目,其中上下客貨違規臨時停車及騎樓停車均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一年累計十二點就須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各界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案件,已影響職業駕駛人的工作與生計,也造成該等違規案件數量暴增,希望微調作法,經廣納各界意見並與相關單位討論檢討後,爰擬具第二條修正草案。根據交通部預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修正草案,指目前都會地區常見整段劃設紅線情形,臨時停車空間供給確有不足,計程車、貨運司機、一般民眾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現行規定違規併記點一點,司機、民眾均擔心一年內累積十二點將致吊扣駕照。交通部表示,各地方政府已檢討朝每隔約一百至一百五十公尺紅線,設置至少百分之十之黃線或專用車格,預計明年6月底前全面劃設,在未劃設完成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時停者,不予記點,但仍依規定處罰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款。另外,騎樓停車於6月30日修法施行納入民眾可檢舉項目後,實務常見整條道路因有騎樓停車,車主頻繁被檢舉,除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外,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配套及時間,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於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是仍依規定罰款。
金門7旬阿嬤穿越斑馬線遭計程車撞飛 司機吊扣駕照1年下場慘
金門地區今日上午發生一起行人地獄事故,陳姓婦人步行穿越馬路時,被洪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撞飛,當場倒地不起,一同過馬路的外2名民眾嚇得立即報警,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協助,救護人員立馬將陳婦移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救治,詳細事故原因及肇事責任仍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員警,今日上午7時16分接獲民眾報案,昇恆昌購物廣場前路段附近發生交通事故,50歲洪男駕駛計程車沿金湖鎮太湖路二段,由新市圓環往金湖國中方向行駛,行經此處時不慎衝向正穿越斑馬線的3位民眾,其中73歲陳婦當場被撞飛,一度騰空厚重重摔下,造成頭部及手腳擦挫傷。另2位民眾下的當場楞在原地,警方獲報後至現場維持交通秩序,並對洪男檢驗酒測,測值為0,訊後將依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依法吊扣駕照1年。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同條第4項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金湖警分局警方呼籲,用路人,車輛行經路口前,應先在停止線前減速,注意往來人車,遇有行人穿越馬路時,務必暫停並與行人保持3米以上距離,確保用路安全。
交通部拍板!路口臨停、騎樓違停「不予記點」仍要罰 草案出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修正內容於6月30日上路,增列民眾檢舉項目及違規記點,如汽車駕駛人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處扣照2個月,若2年內扣照2次再違規記點,則吊銷駕照,相關規定對職業駕駛造成莫大衝擊。對此,交通部今(15日)重新公告修法草案,針對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上下客貨,及騎樓違停等不予記點,但仍要罰款。交通部表示,今年6月30日修正施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增加民眾可檢舉項目,其中上下客貨違規臨時停車及騎樓停車均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一年累計十二點就須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各界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案件,已影響職業駕駛人的工作與生計,也造成該等違規案件數量暴增,希望微調作法,經廣納各界意見並與相關單位討論檢討後,爰擬具第二條修正草案。根據交通部預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修正草案,指目前都會地區常見整段劃設紅線情形,臨時停車空間供給確有不足,計程車、貨運司機、一般民眾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現行規定違規併記點一點,司機、民眾均擔心一年內累積十二點將致吊扣駕照。交通部表示,各地方政府已檢討朝每隔約一百至一百五十公尺紅線,設置至少百分之十之黃線或專用車格,在未劃設完成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時停者,不予記點,但仍依規定處罰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款。另外,騎樓停車於6月30日修法施行納入民眾可檢舉項目後,實務常見整條道路因有騎樓停車,車主頻繁被檢舉,除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外,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配套及時間,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於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是仍依規定罰款。
桃園女穿行馬路遭左轉車撞擊 機車都讓了網嘆「鬼遮眼嗎?」
日前有網友投稿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表示,10月12日上午11時在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二段慈文路口,有1輛白色小客車轉彎時未注意行人,在行人通過斑馬線時直接撞了上去,雖然當時車速不快,沒有造成嚴重傷亡,但這起離譜事件也讓該網友無奈表示「是鬼遮眼嗎?」10月12日上午11時22分,桃園區國際路二段慈文路口一名女子身穿黑色上衣、黑色長褲準備過馬路,當時從對向車道左轉過來的2輛機車都適時禮讓她通過,不料下1台左彎的白色小客車 似乎根本沒注意到她,未及時減速就直接撞了下去,好險當時白色小客車速度不快,沒有造成嚴重傷亡。該事故影片被網友投稿到「社會事新聞影音」社群,並在影片中表示「是鬼遮眼嗎?」桃園分局交通組巡官程克強分析影片,表示他們並未接獲這起事故的報案,但根據影片內容,白色小客車的駕駛未禮讓行人發生事故,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若事故導致行人受傷,可依法處新臺幣7千2百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1年,後續將依法舉發。警方接著表示,目前截至今年10月12日止,該分局已告發駕車不停讓行人案件達3千5百件,表示後續會繼續強力執法,防止行人事故發生。
聚餐酒駕車吊牌扣車 計程車司機強迫失業
高雄市巡警執勤時,經桂陽路與桂聖街口發覺前方計程車,未依規定開啟大燈,上前攔查時聞到許姓男駕駛酒味濃厚,經酒測後數值遠超標準值,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且許男執業登記證將遭廢止,牌照須吊扣2年,強迫失業讓其後悔不已。高雄市許男前日晚間,與朋友聚餐飲酒,結束後竟自駕計程車返家,在夜間行駛卻沒開大燈且車速過快,遭巡警攔查,員警向前時聞到渾身酒氣,立即酒測果真數值超標,警方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將許男移送法辦。警方表示,許男除面臨公共危險罪官司及高額罰鍰外,執業登記證也遭廢止,牌照也須吊扣2年,若想再當計程車司機要等12年,許男得知後對於自己不良行為,導致突然失業懊惱不已。小港警分局呼籲,「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飲酒後可尋求酒後代駕、家人接送等,以確保平安返家,酒駕違規除需繳納罰鍰、吊扣駕駛執照、參加道安講習外,累犯者將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得不償失。
父女戀情侶吵架女方突開車門想跳 撞到旁車還肇逃代價曝光
新北市新莊區昨日下午發生肇事逃逸事故,41歲何姓男子載著23歲陳姓女子行經中平路時,陳女竟突然開車想要逃逸,更因此擦撞到60歲胡姓男子車輛,而何男肇事後立刻逃逸,警方則一路追查將他逮捕到案,依法開出3張罰單,最重可處4萬4000元,還得賠償鄰車損失。據了解,何男與陳女為情侶,2人昨日下午2時許開車行經中平路,但雙方疑似因感情糾紛而爆發爭吵,陳女一氣之下竟想跳車離開,卻在開車門時,擦撞到胡男車子的左後車身。而何男眼見女友撞到他人車輛,但他沒有停下,反而是持續沿幸福路左轉闖紅燈逃逸,而誇張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也引發熱議,警方則立刻將何男通知到案,全案依法偵辦。何男到案後則連連致歉,表示當時女方情緒激動,他為了安撫對方才會開走,警方則認定何男涉犯駕車肇事逃逸、危險駕車及闖紅燈,共開出3張罰單並吊扣駕照,還得賠償胡男損失。警方表示,駕車逃逸可處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危險駕駛則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闖紅燈則可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3張罰單加起來最重可處4萬4000元。警方強調,行車時應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行車安全。
交通新制今上路…未停讓行人罰6千 擴增「13項民眾違規檢舉」!罰多少一次看
立法院4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新法今(30日)上路,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4大核心。此外,也增加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強化停讓保護行人部分,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並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增訂明確行人可通行之交岔路口(未劃設行人穿越道)均納入;未停讓罰鍰上限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吊扣(銷)駕駛執照處罰。提高無照駕駛罰則部分,明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等均為無照駕駛之情形;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之罰鍰上限由1萬2000元提高至2萬4000元;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因酒駕吊扣(銷)駕駛執照再無照駕駛者,加罰1萬2000元(機車、小型車)或4萬元(大型車);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加重處罰吊扣牌照;增訂應通知14歲以上未成年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無照駕駛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再增加加重拒檢罰鍰1萬5000元至4萬5000元;除有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加重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年限為4年。至於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部分,授權子法訂定應記違規點數之條款、點數及通知程序等事項;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於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1年僅得扣抵2點);增訂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為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且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時,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或加倍罰鍰之處罰規定;延長因未辦理歸責而改記汽車違規紀錄之累計期間。加重危險駕駛罰則部分,將嚴重超速由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提高罰鍰上限由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危險駕駛態樣並增加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二分之一。此外,為鼓勵文化保存及記錄歷史,使古董車活動帶動產業發展,增訂古董車得領用專用牌照但需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及其違反規定之罰責。另為加強牌照管理,防止有心人利用車輛吊扣牌照後再受吊銷牌照處分可立即重領牌照,增訂吊扣期間行駛致吊銷牌照者,應於原受吊扣處分期滿,始得再依受吊銷處分期間後方得重新領照等規定。另外,增加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包括保護行人通行如在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另亦包括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在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等違規行為均納入民眾得檢舉之項目。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二、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三、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可處1000元至6000元罰鍰。四、汽車裝載時,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可處3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五、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六、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七、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八、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九、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十、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十一、大型汽車無人在後指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十二、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十三、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