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製藥廠
」台南「莊春仁生物科技」涉嫌製造偽藥 中醫藥司:數量及流向不便透露
台南的莊春仁生物科技製藥有限公司近日爆出因在食品廠生產中藥,涉嫌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違法製造偽藥」,對此,法務部也已介入調查,然而具體生產了多少偽藥以及流向哪些縣市,中醫藥司表示,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不便透露。據了解,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至莊春仁生物科技製藥有限公司(下稱莊春仁公司)執行查核,查核結果莊春仁公司於非核准生產區域生產領有中藥藥品許可證之藥品,該公司疑涉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違法製造偽藥」,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已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中。衛生福利部依查核情形判定前述製造藥品行為,已違反藥事法第57條第2項規定,又依同法第80條規定回收市售品,連同庫存品一併依藥事法規定辦理。衛福部指出,本案預計下架回收品共計12項,包括桂附地黃丸(P202301)、人參固泉丸(桑螵蛸散 P272301)、利膽保肝丸(柴胡清肝散 P602401)、紫雲膏(O032401)、血康能清血丸(大柴胡湯加味 P412401)、六味地黃散(S702401)、加味還少丸(P082302)、梔子散(JS082401)、黃芩散(JS122401)、金鎖固精丸(P342401)、砂仁散(JS072401)、斑龍丸(P132401)。對此,根據《中時新聞網》的報導,中醫藥司科長施惠娟表示,此案已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偽藥的具體生產量和流向已提交檢調,但由於調查尚未結束,不便對外公開。中藥商全聯會名譽理事長馬逸才也指出,藥品必須在符合規定的製藥廠製造,否則即被視為偽藥。中醫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媒宣主委陳潮宗表示,莊春仁生物科技在中醫界不算知名品牌,從下架的產品清單來看,有些產品是民眾常用的,可能會透過電台、購物台或藥妝店取得。衛生福利部也呼籲民眾,若有購買者請勿服用該藥品,如服用後有身體不適,請迅速就醫。另對所購買或服用藥物是否為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疑慮,可上本部中醫藥司網頁「中藥藥品許可證查詢」系統即可查詢是否為合法查驗登記之藥品。
藥酒檔醫院外出沒!遭恐嚇「有中風」徵兆 7旬婦花天價買中藥酒
新北市70多歲羅姓婦人1日到板橋區某醫院看診,步出醫院時突然邱男與其同夥立刻上前攀談,稱老婦走路不穩、有中風徵兆,老婦也因此擔驚受怕,在其2人蠱惑下買下13萬2000元的藥酒,事後驚覺自己遭騙而報警,警方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與婦人共同誘使犯嫌出門,立即查獲犯嫌迅速追回損失錢財,依法送辦。據了解,該藥酒檔為男女搭配,且2人巧舌如簧一,搭一唱稱婦人走路不穩,腳似乎有不明疾病並且有中風的情事,並誇稱如果喝下藥酒後,便可改善情形。一連串驚悚畫面讓婦人又懼又怕,在心靈脆弱下便不疑有他,搭上2人的車前往三重「看藥酒」,現場更有同夥假裝成見證人,誇大藥酒功效,最後婦人在犯嫌洗腦下便至郵局提領13萬2100元購買一大甕藥酒。板橋警分局接獲報案,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且在被害人配合下,成功誘使邱姓犯嫌至被害人住家附近,立即查獲邱姓犯嫌且當場查扣13萬2,100元及藥酒1大甕等證物,經帶回所調查,全案詢後依詐欺、違反藥事法移送偵辦。板橋警分局長黃南山呼籲,患有疾病應尋求醫院診治並服用藥師處分用藥,切勿上網或向不明人士購買處方藥品,未經由醫師診斷,即擅自購買服用處方藥品,沒有注意正確用量用途、禁忌及副作用等,甚至摻加其他成分,有可能傷害身體,且無法申請國內藥害救濟,花錢又傷身。國人如有身體不適,應就醫或循正當管道取得我國核准之藥品,並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產品。
年售500萬顆減肥藥「沛麗婷」恐致癌 食藥署今起「廢證」
食藥署在今年2月接獲美國食藥局警訊,提到含lorcaserin成分的藥品,具致癌疑慮,可能引起膀胱癌、大腸癌,當時宣布禁用「沛麗婷膜衣錠10毫克」,並呼籲民眾不要再服用;若醫師開立此藥物,可依《醫師法》處以10至50萬元罰鍰,甚至停業。而今天(16日)食藥署再發布「廢止藥證」,藥品業者必須在一個月內,全面回收「沛麗婷」產品。「沛麗婷」這款減肥藥物,主作是針對成人身體質量指數(BMI)過高者,可在飲食和運動控制後,利用藥物輔助進行體重管理,過去在台灣很受歡迎,一年銷售量超過5百萬顆。但「沛麗婷」裡頭所含的「lorcaserin」成分,有增加例如胰臟癌、直腸癌及肺癌等癌症風險,食藥署考量其風險高於臨床效益,因此宣布從今天起,廢止含「lorcaserin」成分藥品許可證。而從公告日起,藥商、藥局及醫療機構,必須立即停止輸入、製造、批發、陳列、調劑、零售;藥品許可證持有商,也應於1個月內收回市售產品。食藥署提醒民眾,正確減肥應配合飲食控制,規律運動,如有必要使用藥品協助減重時,應經由醫師診斷,選擇我國核准且合法製藥廠所製造的藥品,勿隨意購買市面上的減肥藥,以免破財又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