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意
」 新光金 中信金 台新金 金管會 新新併康霈4日上市交易高漲逾24% 這一檔ETF爆量漲幅近二成
康霈*(6919)今天(4日)正式上市交易,以433.8元櫃轉市,一開盤股價飛高,最高537元,漲幅超過24%。台股經過兩天休市,加權指數最高為22,493.05點,漲幅近0.46%。康霈生技表示,康霈已於10月2日在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由於受到山陀兒颱風影響,在今日(4日)於台灣證券交易所的見證下舉行掛牌典禮後,正式上市交易。據了解,康霈目前握有百億資金,未來5年不會增資,也不排股票分割而增加股票流動性與提高股民參與的機會。此外,特別的是康霈於興櫃掛牌當時的總經理李愛玲也高升為台灣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在致詞中,李愛玲表示對康霈未來寄以厚望,「風雨生信心,走過挫折,用紮實的臨床數據證明,康霈精彩的在接下來!」根據Yahoo!股市的成交量統計,目前拔頭籌的為00632R元大台灣50反1,股價下跌0.02元來到3.38元,成交量已超過16.7萬張;其次的為00715L期街口布蘭特正2,股價上漲了15.51%來到14.45元,成交量也逼近16萬張。而第三名到第六名則皆是與中國大陸主題的ETF,包括00637L元大滬深300正2、00882中信中國高股息、00753L中信中國50正2、00665L富邦恒生國企正2。以00637L漲幅達19.87%最猛,股價來到20.51元,成交量快要15萬張;00753L、00665L的漲幅也超過17%。在金融股部分,新光金股價上漲了0.42%來到11.95元,下周三10月9日則與台新金控各自召開股東臨時會,將二家合意併購之案,交由股東們投票決議通過。
國邑新藥L606與美Liquidia增修合約 總座:授權金達3.9億美元
國邑*(6875)最新公告,與美Liquidia Technologies, Inc.完成增訂L606之授權合約,新增授權國家,並另與其簽訂霧化器專屬授權合約,授予國邑自主研發霧化器配合L606組合產品新藥的研發及商業化權利;可收取簽約金350萬美元,後續則依里程碑達成情形將收取1億5,775萬美元產品開發里程金及銷售里程金,本次增修合約授權金達1億6,125萬美元,約新台幣51億元。國邑1日收盤價64.7元,下跌0.30元,跌幅達0.46%。國邑總經理甘霈表示,2023年6月將旗下用於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及第三類間質性肺病相關肺高壓(PH-ILD)吸入性新藥L606,以2億2,500萬美元授權予Liquidia公司後,很高興能再次促成雙方有更緊密的合作關係,依原合約及此次增修合約,L606新藥的總授權金額高達3億8,625萬美元(約新台幣123億元)。本次不僅擴增授權地區,更納入國邑自有品牌新一代網式振動霧化器做為給藥器械,以全套「藥物+器械」組合強化了產品競爭優勢,也象徵雙方合作進入新程里碑。國邑藥品科技2日發布重訊,與北美夥伴Liquidia完成簽署增修L606新藥授權合約,拓展授權區域至北美以外的全球市場(排除台灣、韓國、東南亞、中國、中東、北非、土耳其等國家與地區)。雙方並且新簽訂一項霧化器專屬授權合約,Liquidia將取得國邑自主研發霧化器配合L606組合產品新藥的開發及在授權區域商業化權利。根據本次增修與新簽署合約,未來國邑將依雙方合意價格,供應L606藥物及專用霧化器組合產品予Liquidia。Liquidia負責於授權地區進行臨床試驗、藥證申請及產品上市後的行銷推廣,並且支付相關費用。在藥械組合新藥L606正式上市銷售後,國邑可依銷售淨額級距另抽取低雙位數百分比的銷售權利金。國邑表示,透過本次增修的授權合約,Liquidia等於一舉拿下全球肺高壓藥物的二大重點市場—美國與歐洲的入場券,尤其是歐洲市場迄今尚無獲准治療PH-ILD的相關藥物,L606挾長效劑型、低副作用及使用方便之優勢,有機會成為第一個獲准上市的產品。
新光金團隊拚盈利還被嫌 魏寶生:力爭外資+散戶逾三成支持合併案
新光金控董事長魏寶生25日表示,10月將由總座率隊赴香港拜訪HSBC匯豐集團總部,深化國際跨售市場,還會前往越南、日本等,「國際化不是隨便說說的,還有新光人壽在CSM上的努力,非常期待與台新金的合併。」魏寶生還強調,經營團隊每天都做那些多的事情,還被人家嫌,「我和我的同仁是被屈辱的,麻煩大家幫忙伸寃。」魏寶生也強調,他有發電郵給外資爭取支持之外,也和台新銀行的高層了解,得到他們在理專、櫃員、IT、客服、法遵上都大缺工,新光銀行也是缺人。加上雙方銀行客戶重疊上不高約一成左右,因此在員工安置上是全部留用三年計劃的一體適用,相信合併之後的這段時間,雙方也有一定的適應時間。魏寶生今天和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財務長精算師林漢維共同召開記者會,進一步說明董事會選擇與台新金控合意併購的綜效,他即舉例說,在新光人壽的銀行保險通路上,即有很大的期待。「新壽過去在銀行保險通路上的業績是落後的,一直衰退的,因為二個因素,一是受到新光負面消息太多,還有RBC資本適足率未達標,尤其是在公股行庫銀行是不准上架新壽的新保單。」魏寶生說,當然在自己金控旗下的新光銀的努力,以及台新銀行的支持,這一年來靠自己努力而在成績上有所突破。至於在10月9日的股臨會前,魏寶生肯定一定須取得外資過半以上、散戶超過3成以上的支持與委託書,一定努力在股臨會中拼過關,尤其是更專注在新壽在2026年接軌的信心及合併後的效益會出來。
搶人大作戰1/新新併徵求委託書開打!外資電子投票10月6日開獎
台新金、新光金「新新併」從8月22日公布以來迄今,歷經中信金搶親、金管會不通過中信金收購案,三角戀結束後,接著登場的是10月9日兩家金控股東臨時會,「新新併」能否過關,新光金近二成外資與近五成小股東意向成為決勝點。此外,9月24日起至10月6日是電子投票期,雙方陣營勝算有多少,答案即將揭曉。CTWANT記者調查,由支持「新新併」的新光金大股東洪士琪,及反對「新新併」的大股東林伯翰領軍的兩大陣營,共排出29名徵求人,動員全國727個徵求據點,全力收委託書;同時,台新金與新光金也各自向外資端出說帖,解釋併購綜效。這場金金併大戲,可說是高潮迭起、峰迴路轉。一個月前,中信金先是在8月20日重訊董事會通過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一案;22日台新金與新光金宣布合併喜事的100%換股比例(台新金0.6022股普通股換新光金控普通股1股),隔天,中信金即公布決議以0.3132換股比例加現金約4.09元的價碼收購新光金。台新金再於9月11日加碼到0.6720股普通股及0.175股辛種特別股換發新光金控普通股1股,雙方除了比嫁妝,各路人馬還吵開來,重訊及廣告通通來。眼看三角戀越打越火,中秋節前夕,主管機關金管會終於發聲,對中信金公開收購一案予以「緩議」,孰料,中信金不放棄,要再接再厲重修計畫案送件,中秋節後,金管會乾脆把話說開,金融秩序為重,緩議就是不同意,中信金這才喊停。讓這場熱鬧不已金控三角戀,回到「新新併」。新光金股東洪士琪(右)、林伯翰各為贊成、反對與台新金併購一方。(圖/記者方萬民、周志龍攝)接著的重頭大戲,就是新光金及台新金股東臨時會的賽前賽:委託書大戰。新光金股臨會9月10日停止過戶,18日公布公開徵求委託書名單,支持「與台新金合意併購」的由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夫人彭雪芬、新光金大股東洪士琪領軍的新勝、王田毛紡、臺灣新光等共16人,徵求上限共48%,徵求通路為全通、長龍、聯洲及台新、富邦、華南永昌、康和、國票、大昌等六家證券共414個徵求據點。不同意此案則有新光金股東林伯翰、新光國際開發等13人,徵求據點為中信、元大證券與中國信託銀行等共313處。雙方陣營徵求人共29名,為金控併購案史上最為激烈一仗。CTWANT調查,贊成台新併購新光金與反對的兩方陣營,皆各自拜訪外資等大股東,尋求支持之外,也正在透過公開徵求委託書的方式,獲得小股東散戶的支持,「上周三就開始搶人大作戰,沒想到近幾日正逢大雨,假日的件數未如預期,過去通常二周內可以完成徵求作業的速度,希望這次也能趕緊達標。」一名不便署名的徵求據點工作人員跟CTWANT記者說。至於在外資的意向部分,「去年新光金董事全面改選中,公司派的多次金管會裁罰,讓公司派大幅失去贊成票。同樣的,現任的公司派也需要用營運績效和公司治理的改善來獲得外資的支持。」長期外資投票顧問及公司治理諮詢的外商公司Alliance Advisors董事總經理馮欣宜說。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曾說,20年前與新光金控談合併案,是大哥吳東進邀請的。左為吳東亮夫人彭雪芬。(圖/記者黃耀徵攝)以去年「改革派」洪士琪約可掌握新光金8%股權,加上公開徵求委託書拿到38%股東支持,以46%取得一般董事8席、獨立董事2席共10席,勝過吳東進派的5席。而在吳東進、吳東昇掌控的新光醫院、新光三越百貨、新纖、新光保全等的占比股權約有15%。「但這次不是董事改選的議題,而是併購案,現有的經營團隊否能趁勝追擊,就要看如何遊說外資能接受,併購後的新光金的綜效是可預期的。」馮欣宜說,外資應該會最常問的「合併後可以帶來哪些好處?」外資如何評估看待併購案?馮欣宜解釋,除了從「估值、市場反應、戰略原理、談判和流程、利益衝突、公司治理」這六面向觀察,還可「從買賣雙方獲得價值是否合理,且能實現在交易上戰略的意義的成本、收入協同效應;交易條款的公平公正確保提供股東最好的保障;合併後的公司治理好處是更勝於以往嗎?」據了解,這正是兩家金控向外資端出的說帖要點,台新金總座林維俊、新光金大股東洪士琪等積極拜訪外資拉票;反對合併的股東南下搶票。雙方正使出渾身解數固樁,力拼誰的手上能夠將收到的委託書數量到最大值化,就能增加勝率。
搶人大作戰2/小股東盼台新新光金控合併 憂若破局「新光股價將回到10元以下」
美國聯準會FED在9月19日宣布降息二碼,當天旗下有壽險公司的富邦、國泰、新光、台新等金控股價都漲,「相信這是新新併一個時機點,我支持台新金新光金合併,不想再等下去了。」一名新光金小股東告訴CTWANT記者,「市場議論,中信金現已停止收購計畫,以昨(23日)收盤價來看,若與台新合併成功股價14.05元;若破局,新光股價將回到10元以下。」新光金近來成了市場焦點,更牽動廣大小股東的心。從今年第一季繳出轉虧為盈的成績單開始,新光金股價從8元多谷底起漲,股價一路走高,到8月19日台新金及新光金兩家總經理拜會金管會,報告合併計畫後,新光金股價一舉突破11元,隨著收購價出爐,更衝高到13.55元,直到中秋節後,中信金退出搶親,新光金股價跌回12元以下,如今有小股東轉而寄望合併案。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1986年過世後,四個兒子吳東進、吳東賢、吳東亮、吳東昇各自努力家族事業或創業,長子吳東進承接新光人壽、新光銀行創辦新光金控;次子吳東賢掌管新光紡織;三子吳東亮創辦台新銀及台新金;四子吳東昇則承接新光合成纖維、大台北瓦斯等。二十多年前,新光金吳東進邀請台新金吳東亮於2002年首度談合併案,後無進展;2020年間一度重啟「新新併」也無下文,直到2023年6月,新光金以洪士琪(洪文棟之子)結盟吳東亮為主的「改革派大股東」與吳東進派展開經營權之爭,經過一場激烈的公開徵求委託書大戰,改革派取得多數席次,遂再開啟與台新金談合併契機。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在8月22日合意併購換約說明會中提到,此案歷經二年終於有了新進展。根據CTWANT調查,這段期間,兩家金控為了解財務與業務確實花費了一段時間,新光金控除了在2023年、2024年相繼執行新光人壽增資,實現對金管會的承諾。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右)於9月16日在記者會一開場,立即宣布「緩議」即是不同意中信金申請收購新光金一案。左為銀行局長莊琇媛。(圖/報系資料)這也是中信金收購新光金一案遭金管會否決的關鍵之一,對照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保險局長王麗惠在審核說明中就提及,「中信金對新光金控壽險子公司新光人壽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也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補件時也沒有再提供相關資料……」可見在併購新光金控這一部分,主管機關非常看重新光人壽的營運與對保戶的保障。台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曾公開說,「台新金合意併購新光金就是已端出牛排,看得到也吃得到」,那麼,小股東們到底看到新光金被併購之後,會產出哪些效益呢?主要即是台新新光合併兩家各子公司的互補性高,且文化相近,展現綜效提升EPS及股價,指日可待。台新金面對中信金遞件申請非合意公開收購新光金時對外強調「雙方早已從2022年開始就合併交易進行商談」,並提出三主軸「提高資產規模、均衡業務發展、提升獲利動能。」林維俊說,雙方業務上互補性高,帶動更均衡的業務佈局,未來綜效明顯,增強及多元化分銷管道,資本市場籌資能力提升。「合併之後,在資產上,躍升為第四大金控,總資產規模將超過八兆。」排名則是在富邦、國泰與中信金控之後。進一步來看「銀行、壽險、證券」這三根引擎業務支柱,合併前稅後淨利,台新業務以銀行占比76%、新光業務以壽險占比73%為較大的比重,合併後稅後淨利,則是「人壽51%、銀行38%、證券11%」,台新與新光業務高度互補,合併後將建立均衡的盈利組合,點燃三大業務引擎。除了在「提高存款、放款及支付的日常金融需求市場滲透率,成為客戶主要往來銀行」,通過新光人壽14,000多個業務員團隊,以及與台新銀行銀保渠道,均衡通路及增強擴大總保費和新契約保費的市佔;合併後能提供客戶更豐富的保險產品,可增加有效行銷基金、信用卡、貸款等多 面向業務的機會。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業務營收各自以銀行、壽險為主要引擎,合併後的綜效能夠互補,而近期新光銀行成立工會將與資方協商「員工安置計畫」。(圖/新光銀行提供)市值將在台股及金融股中達到跳躍式提升,合併後的市值達到4450億元,成爲市值排名第4的上市民營金控公司,並晉升台股前20大,在全行業上市公司中排名第15。並保障新光金控及其子公司之員工的三年工作權;雙方業務互補,善用雙方團隊之長處。合併後對經濟規模、經營效率及競爭能力之影響,成為臺灣第四大金控;銀保證三大引擎規模名列市場前段班,金控獲利來源更均衡,規模擴大將提高營運效率,且未來實現綜效後,獲利能力也將提升,有助於提升臺灣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攜手台商拓展全球業務、助力臺灣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林維俊也強調,台新金帳上尚有處分彰銀未使用資金,新光金亦剛完成138億現金增資及新光人壽20億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可充實未來子公司發展所需資本,且擬制合併後資本比率皆在法定標準以上,財務狀況健全。
中信金「停止進行」併購新光金! 20日重訊「尊重主管機關的指示」
中信金控20日發布重訊,尊重主管機關的指示,並經過董事會的討論,對於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控一案,停止進行。中信金原本在17日晚間發布重訊,已收到金管會來函對於擬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核有疑慮,予以緩議,表示尊重及遺憾之外,還稱已收到金管會對本公司重大轉投資項目的指正,本公司將儘快快重新修訂計劃,再送董事會核定。不過,19日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中銀行局的副局長童政彰再一次清楚,表示金管會「不同意」此案的立場,而且一再強調提醒金融機構、大股東們,不要輕忽金管會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的決心。而在今天有了重大的轉折。台新金、中信金、新光金的「金金併」收購搶親三角戀之案,從8月20日中信金發布重訊宣布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歷經27天,出現重大轉折,由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領軍,與銀行局局長莊琇媛、保險局局長王麗惠、證期局局長張振山等三局局長共同主持16日臨時記者會,以四點緩議的理由宣布「沒有同意」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股權一案。至於在台新金控「合意併購」新光金控一案,現在決戰點就是在10月9日的臨時股東會中,期能取得多數的股東同意之後,還須獲金管會審核核准。
中信金20日將開董事會 新光金重申「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續爆量17.6萬張奪冠
台股20日大漲逾311點,台積電也上漲17元,金控股、銀行股皆連著兩天多漲,在「金金併」題材熱度加溫中,新光金、中信金、台新金也是價量皆上揚,新光金超過17.6萬張居今天成交量排行榜之冠,中信金9萬張。市場傳出中信金今天將召開董事會;新光金控則是發出四點聲明,重申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為各家金融機構之責任,盼某股東勿再抹黑傷害公司,也再次強調與台新金的合意併購是經過財務會計等查核且增加換股比例後更「無賤賣資產」一事。中信金在中秋節當天發布重訊,表示已收到金管會來函的指正,將研議重新修訂公開收購新光金的股權計畫書一案,送至董事會核定,該話題在昨天下午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中成為媒體詢問焦點。對於「中信金是否還可以二度送件?」一問,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清楚表態「金管會已『緩議』中信金收購新光金案」即是「不同意」,並強調金管會使用「緩議」兩字較為委婉,意思就是沒有同意,也再次呼籲金融機構、大股東勿輕忽金管會監理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的決心。新光金控19日則就媒體報導某股東對外表達「反對掏空新光金所有股東的權益,低價賣給台新金」,或以「賤賣資產」等語影射本公司與台新金控合意併購乙事,予以嚴正駁斥及予以鄭重澄清。以下為四點聲明全文。一、本公司為與台新金控進行合意併購案,特委聘國際知名的財務、會計查核及法務等專家顧問,經過詳實的盡職調查及洽議談判交易條件始簽定合併契約,合併的換股比例符合獨立專家所出具的合理換股比例區間。二、依合併契約普通股換股比例為台新金控以每0.6720股普通股及每0.175辛種特別股換發本公司1股普通股。以今天(民國113年9月19日)台新金控普通股收盤價格18.55元為例計算,本公司每股換股價格約為14.22元,本公司今天普通股收盤價格為12.70元,換股後之價格較本公司普通股價格漲幅約12%,顯無「賤賣資產」之情事。三、本合意併購案相關交易條件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13年10月9日股東臨時會提交股東議決,屆時倘獲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本公司將向金管會等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切依法合規辦理,以維護本公司股東利益。四、按,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不僅為各家金融機構之責任,亦須由各方關係人共同遵循維護。本公司絕對尊重各股東之自主決定,然祈本公司林姓股東切勿一再以抹黑方式傷害本公司,如此方能兼顧各方關係人權益及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
金金併三角戀27天落幕 金管會果斷決定值得喝采
金管會在中秋節前夕宣布、9月16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緩議(即駁回)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進行「非合意併購」案,讓中信金8月底出手搶親台新金、新光金「金金併」所造成的紛擾在第27天落幕。市場都擔憂這場涉及規模鉅大的金控業版圖角力會越演越烈,沒想到,金管會能頂住壓力、及時出面,並堅守《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條賦予的主管機關監理角色,從市場健全發展及維護公共利益出發,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駁回中信金的申請案,更明確指出中信金對進行中「新新併」的合意併購用公開收購的突襲干擾,既便有適用法條,仍牴觸金融穩定與造成公共利益的不確定性,更明確指出中信金申請案的具體不足。這次金管會明快的處置,不僅讓金融市場盡速回歸穩定,也展現出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合理競爭環境的決心,同時宣告金融整併的遊戲規則,對未來健全發展立下一致性規範,國人應予以高度肯定。金管會的審查意見點出中信提案至少有4大疑義與不足,才予以緩議,包括(1)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2)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3)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4)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上述每一點,金管會均詳實明確說明理由,足證金管會的用心及對業者申請案的尊重。另一方面,也間接證明中信金的申請案,本身確實就不是一個健全的提,既準備不足又是倉促成軍,與市場普遍看法不謀而合。金管會也明確表示,金融市場是特殊行業、合意進行中不能插入非合意收購而造成股東選擇的不確定性,因此在合意併購股東會召開前就提出惡意併購,將造成股東決策的不確定性而影響公共利益。此番表態,等同對金融機構併購的競合畫出明確紅線,實在是監理的一大進步,將為日後合意併購案提供更穩定的機制、降低潛在風險(即第三者藉機干擾)。另外本次也宣示非合意購併購以現金收購為前提,以確保股東權益。對未來非合意併購定調,足以讓有意者需衡量自身的財力不敢輕率為之,於啟動時能有更周全的規劃,避免紛爭,維持市場秩序。筆者認為,新政府處理上台後首樁金控整併案爭議,能夠明快處置,讓所有金融機構都吃了一顆定心丸,對未來併購案提供更健全發展的環境!金管會值得再一次的掌聲鼓勵。本文為讀者投書,不代表本台立場本文投書者 : 前僑光科技大學校長、現任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楊敏華
新新併「委託書大戰」10/9決戰! 洪士琪4點向小股東拉票「維持現狀即是落伍」
台新金控、新光金控「合意併購」一案,兩家金控將於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投票決議通過此案,現已進入公開徵求委託書大戰,今天(18日)新光金控大股東、現為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洪士琪則以新勝、臺灣新光實業的公司代表身分,向股東們四點聲明喊話,「維持現狀即是落伍,支持新新併創造新未來」。以下為洪士琪四點聲明全文一、2023年6月在大多數股東的支持下,新光金控董事會才能全面改組,因此有機會改善經營體質,而有今日轉虧為盈、價值浮現的成績。這是我們全體 股東及現有經營團隊、員工共同努力下,才能完成,是我們一起攜手創造了這份驕傲。 二、然值此合併關鍵時刻,原造成新光金控經營不善之部份成員林伯翰先生, 近日一直以抹黑方式阻撓新光變革,阻礙台新新光併,甚將長年為新光打拚的夥伴們稱之為「打工仔」,這是多麼讓人感慨又氣憤的事。身為林家後代在享受著他人努力打拚的成果時,卻一再踐踏著別人所付出的心血努力、為一己之私攻擊孕育他成長的新光大家庭,這樣的人實在不值得股東 們的信賴託負!而且台新金控於9月11日宣布調整價格後,依9月16日收盤價,台新金出價達14.42元,已超越中信金價格,符合股東們的期待,希望股東們慎思明辨,勿被誤導。三、新光金控在新經營團隊努力下,好不容易有今日的成績,也找到願意一起 攜手共組未來的台新金控,雙方文化背景相似、融合會更加速,員工安心、客戶放心,公司就有信心往更美好的方向邁進,進而回饋更好的報酬給股東,成就四贏。 四、在此特別感謝主管機關用心維持金融秩序之穩定,以及新光金股東對新經 營團隊之肯定,因此,懇請所有股東本著去年支持我們改革的熱情,再度支持陪伴我們,走完成功的最後一哩路,支持台新新光併,換股成為未來新公司的股東,一起共享未來經營成果。
併購還有戲!中信金漲逾4.7% 新光金跌逾7%爆量66萬張
在金管會中秋前夕宣布「緩議」(即不同意)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一案,隔天中信金則重訊表明已接到主管機關的指正,並將重新修訂計畫再送董事會核定,意即會準備再重啟收購新光金的立場之後,中信金18日開盤33.80元,最高34.25元,漲逾4.7%,成交量爆量達183,021張,外資賣超7,899張,持股比例降到31.72%左右。今天外資則是「買超」新光金控19,301張,持股比為21.68%,新光金本日成交巨量則是來到660,541張,今天股價來到12.30元,跌了1.05元,最低至12.30元,跌幅逾7.8%;台新金的成交量來到59,746張,股價來到18.20元,跌了0.65元,最低為18.15元,跌幅逾3.7%。中信金於8月20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向金管會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控,消息傳出,外資於隔天開始「賣超」中信金連續17個交易日,9月13日為小買864張,16日則繼續賣超7899張,合計期間已賣出792079張,持股比例降到31.72%。在台新金控「合意併購」新光金控一案,現在決戰點就是在10月9日的臨時股東會中,期能取得多數的股東同意之後,還須獲金管會審核核准。中信金控17日晚間發布重訊,已收到金管會來函對於擬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核有疑慮,予以緩議,但中信金除了昨日聲明表示尊重及遺憾之外,今天也決議採取進一步的行動。中信金表示,針對昨日金管會對本公司重大轉投資項目的指正,本公司將盡快重新修訂計劃,再送董事會核定。
Sandy認生二胎錯過兒子成長!離別一句「媽媽來」讓她淚崩
藝人吳姍儒(Sandy)於8日生下第二胎女兒「蒔五」,還有大兒子「初一」,湊成一個好字。昨(17)日為中秋節,Sandy正在坐月子,她向月中請假回家陪伴兒子,「我居然捨不得兒子到忍不住哭了出來」,覺得因為自己生第二胎,錯過好多兒子的成長。Sandy昨日發文透露,因為中秋節她向月中請假,回家與兒子、老公相聚,「沒看到月亮,因為我在哭」,她透露自己因為捨不得兒子而哭。過往都是她陪伴兒子睡覺,這一年半來沒有好好睡過,「但現在名正言順、合情合理、順水推舟…可以自己在月中好好休息睡覺的日子來了,我居然捨不得兒子到忍不住哭了出來。」Sandy中秋節向月中請假,回家與老公兒子團聚。(圖/吳姍儒臉書)Sandy察覺到兒子一天天在成長,自己卻忙著一心二用認識新嬰兒,「我總覺得自己錯過了好多。」正當她準備要回月中時,她對兒子說:「再見媽媽愛你」,兒子皺眉搖頭噘起嘴來,重複說:「媽媽,來,媽媽,來…」,讓Sandy差點要一路哭著回月中。Sandy坦言今年的中秋節,其實是快樂感恩又滿足的,只是多了些小惆悵、小矛盾、與小糾結。而她與老公現在各自照顧著一個孩子,「兩小隊繼續分進合擊,攻克前方各樣困難,預祝旗開得勝。這樣期許著,這樣努力著,這樣同心合意愛著。沒看到超級月亮,但今年這個十五,已經超級圓滿了。」二寶媽的心聲曝光後,網友們心有戚戚焉表示,「妳要先把月中做好才有體力」、「我目前也在坐月子,大寶也是自己帶,也一直覺得小孩會不會一直想要找媽媽,後來發現其實放不下的不是小孩而是我」、「媽媽已經很棒了,荷爾蒙影響但不要太感傷」、「把內心的掙扎描述得太深刻了呀…」Sandy感嘆因為生二胎,錯過兒子成長。(圖/吳姍儒臉書)
中信金不放棄併購新光金! 17日晚重訊「將重修計劃」再送董事會
中信金控17日晚間發布重訊,已收到金管會來函對於擬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核有疑慮,予以緩議,但中信金除了昨日聲明表示尊重及遺憾之外,今天也決議採取進一步的行動。中信金表示,針對昨日金管會對本公司重大轉投資項目的指正,本公司將盡快重新修訂計劃,再送董事會核定。台新金、中信金、新光金的「金金併」收購搶親三角戀之案,從8月20日中信金發布重訊宣布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歷經27天,出現重大轉折,由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領軍,與銀行局局長莊琇媛、保險局局長王麗惠、證期局局長張振山等三局局長共同主持16日臨時記者會,以四點緩議的理由宣布「沒有同意」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股權一案。至於在台新金控「合意併購」新光金控一案,現在決戰點就是在10月9日的臨時股東會中,期能取得多數的股東同意之後,還須獲金管會審核核准。顯見在未見有具體明確結果之前,中信金以此表達「各自努力,頂峰相見」之決心。新光金控最後嫁娶哪一家金控,台灣金融史上首件最具複雜性的金金併一案,還有續集。
金管會籲金金併「勿用搶的」停止攻擊 台新金併購新光金決戰10/9
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銀行局局長莊琇媛16日以四點緩議的理由,表示「沒有同意」中信金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股權計畫書一案,會趕在中秋節前夕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除了已經給中信金一次補件之外,並對於新光人壽增資案未給予承諾,是審核中信金未拿到收購門票關鍵之一,其次則為金管會期待「金金併」是採取類似富邦金收購日盛金的全部現金模式。邱淑貞也多次強調,中信金控是很好的公司,有很好的經營團隊,未來在收購提出的財務部分的掌控的計畫中不確定之處,給予改善,加強之後,相信之後有能力繼續在市場上卻出領導,且在充分規畫之下可以完成。不過,邱淑貞也主動多次呼籲在併購新光金控一案,金融機構之間的金控併購案,請不要用搶的,尤其是要成為各行各業的模範;金融業者長期以來在企業的聯貸案上等的競爭、合作,都是有很好的基礎,這一次看到金控為了併購案而出現互相攻擊的情況,讓金融市場非常混亂,主管機關有責任維護金融秩序,希望能夠停止。至於在台新金控「合意併購」新光金控一案,現在決戰點就是在10月9日的股東會,而近期市場上也傳出可能為了爭取股東同意、或不同意台新金併購新光金的提案,出現「價購」公開徵求委託書的違法情況議論,證期局局長張振山也強調,絕對嚴禁價購非法行為,將會嚴加督察證券公司等報表等,予以調查把關。
金管會不同意併購「反對4大理由曝」 中信金搶親新光金失利關鍵一次看
金管會宣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金管會給予四大理由。首先,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其次,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
快訊/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 四點理由予以緩議全文曝光
金管會16日晚上七時舉辦臨時記者會,副主委邱淑貞、銀行局局長莊琇媛共同主持,邱淑貞當場表示予以緩議,也就是沒有同意。由於準備文件不是很足夠,以10%~51%股權的計畫不是很完整,並欠缺具體的執行內容,且對子公司的財務認知不足,也未對增資提出完備計畫,且在換股、現金對雙方的股東權益是不足的。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股權計畫書,金管會依規定原應在9月16日之前給予准駁的答案,後於9月4日請中信金補件,因此准駁期限延到9月24日。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16日陪同主委彭金隆視察國泰世華銀打擊詐騙集團成果,會後接受媒體訪問台新金、中信金「搶親」併購新光金控一案,他強調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在法令上是中性的,金管會原則與主管機關的責任,係維持金融市場穩定發展,大股東、公司高階經營人員等相關市場參與者也須有共同責任與認知,共同維持市場穩定與發展。以下為金管會對於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一案,予以緩議的新聞稿全文。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下稱中信金控)申請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下稱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持股比率10%至51%一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審查後發現,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金管會說明,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規定,金管會肩負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之責任,且權衡金融控股公司法(下稱金控法)第1條,金控法之立法目的在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等考量,進行本案之審查,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緩議本案之申請,理由如下:一、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二、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下稱公開收購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金管會強調,金控公司均為金融市場上之領導公司,金融業經營更要得到社會與客戶的信賴,在併購上也要做各行各業的模範。金融市場雖然是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但任何併購行為不能有礙金融秩序與市場穩定,彼此競爭更要相互尊重,以建立金融市場專業形象並維持市場的秩序與穩定。本案並不影響金管會持續鼓勵金融機構透過整併,以擴大經營規模、發揮綜效與提高競爭力之施政方向。
京華城案新進展!前都發局長黃景茂500萬元交保並境管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續有發展!台北地檢署13日指揮廉政署先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訊後懷疑黃景茂2020年接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陳情後,同年7月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由黃景茂批可後送都委會審議,促成京華城提高容積率,涉嫌圖利,將黃由證人轉列被告,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複訊後認為黃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14日凌晨諭令黃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廉懷疑,柯文哲2020年3月10日與應曉薇便當會時,口頭承諾會交辦京華城陳情案,隨後便函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但都發局曾上簽給柯文哲,提到京華城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都發局長黃景茂,商談京華城容積率至678%一事,指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請示長官意見,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為678%。不過,該公文提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復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678%),恐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建議仍應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外界爭執此案圖利京華城爭議。同年7月,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而當時的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長黃景茂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甚至都委會卻未待行政訴訟結果出爐,便召開首次專家會議。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日前在第五度開會,邀請黃景茂說明,黃景茂強調,他當年是「聽命行事」,認為自己依法行政,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檢廉懷疑,柯文哲、彭振聲與黃景茂3人,涉嫌協助京華城提高容積獎勵,涉犯圖利罪。黃景茂究竟是受柯文哲交辦行事,或是自行揣摩上意行事,將進一步查明。北檢今指揮廉政署先以證人身分通知黃景茂赴廉政署說明,經檢察官初步訊問後,認為黃涉嫌圖利罪嫌疑重大,當庭改列為被告,為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等待其委任律師到場後,才開始詢問。
京華城案被告+1 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涉圖利移送北檢複訊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續有發展!台北地檢署今指揮廉政署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訊後懷疑他2020年與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接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陳情京華城案後,提出和解條件,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678%,據了解,黃否認犯罪,辯稱是「聽命行事」,檢廉認為黃涉嫌圖利罪嫌重大,將黃由證人轉列被告,傍晚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訊後不排除對黃實施強制處分。黃景茂(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北檢表示,被告黃景茂今日先以證人身分到廉政署接受檢察官訊問,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有圖利犯罪嫌疑,故當庭依法轉換身分,改列為被告。另為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等候他委任律師到場後,始由廉政官進行詢問,並於詢問後,移送檢察官複訊。檢廉依據台北市政府處理京華城案相關公文,發現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當初只憑京華城1頁報告,便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2020年3月10日,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與議員應曉薇舉行便當會,接受應女對京華城案的陳情案,函文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但當天都發局上簽給市長柯文哲,提到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請示長官意見,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為678%。該公文提到京華城在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應女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都發局長黃景茂,商談京華城容積率678%。這份公文還寫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復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678%),恐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建議仍應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外界爭執此案圖利京華城爭議。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日前第五度開會,邀請當年的關鍵人、前副市長彭振聲及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說明,但彭振聲透過都發局表達拒絕出席,黃景茂則出席強調,他當年是「聽命行事」,認為自己依法行政,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台新金4點聲明100%「合意併購」 真誠和諧回應股東期待
台新金(2887)13日發布4點聲明,強調與新光金的100%換股的合併案,調整換股價格,回應股東對換股價格之期待,符合金金分離,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之方式。以下為台新金融控股聲明稿全文:1. 本公司與新光金控合併案係採百分之百換股,有明確的換股價格並一次性完成,時程明確、工具透明;本次調整換股價格,回應股東對換股價格之期待,合併完成後之成效將由雙方股東繼續共享。2. 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之方式,亦符合主管機關要求兼顧各面向之期待。然以公開收購之名行干擾他人合意併購之實,金融市場失序,不僅傷害股東權益,亦不利台灣金融之永續發展。3. 金金分離,法有明文規範,本公司負責人之資格業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另本公司經營一向重視公司治理,未曾如中信金控負責人有因涉犯背信罪嫌而遭停職或涉有刑責,亦未有不當干預公司經營而連帶使經營團隊也遭致處罰之情事。至於合併案之自身利害關係認定均有法定要件,絕不容有心人士穿鑿附會、濫行訴訟以詆毀本公司名譽,本公司已積極蒐證並請律師研擬後續法律行為,以維商譽。4. 併購案涉及案關公司及股東權益甚鉅,尚未確定之消息本不得任意公告。然查中信金控尚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即恣意對外散布訊息及價格,已對市場造成不當干擾。如今在未經董事會決議及主管機關核准前,又再次任意宣布第二階段之公開收購價格,視公司治理及董事會權責於無物,建請主管機關嚴查該公司之決策過程合法性,俾利保護投資大眾權益。
中信金表態「很高興」台新金加碼 晚間5點聲明強調不會低價收購
中信金控12日晚間發布五點聲明,就台新金控併購新光金控之案的提高換股比例表示「很高興」之外,並就其公開收購的定價、資金、公司治理等部分,進一步說明其現況與立場,加以表態。以下為中信金控的聲明全文。昨(11)日有同業對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簡稱「中信金控」)有諸多不實指控,為避免外界誤解,特此澄清如下:一,中國信託金控致力提供給股東最好的報酬與回饋,一開始就提供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簡稱「新光金控」)股東較對手溢價30%的方案,很高興競爭對手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簡稱「台新金控」)在9月11日召開臨時董事會,跟進中信金控的價格水準。這再度證明,維持市場競爭機制,有二家業者以上競爭,才真正能夠保護股東權益,樹立臺灣資本市場的典範,所以沒有所謂的合意優先。二,今年上半年至今,中信金控每股稅後盈餘(EPS)為2.67元,為台新金控1.08元的2.47倍;中信金控稅後股東權益報酬率(ROE)達18.4%,台新金控稅後股東權益報酬率(ROE)為12%;中信金控股票投報率(至9月6日止)超過22%,台新金控為9%。中信金控進行公開收購,基於良好的經營能力及卓越的產生綜效能力,中國信託併購萬通銀行、台灣人壽保險公司的整合成效卓越。中信金控設定的公開收購價格,基於過往卓越表現而來,所以沒有同業所謂亂定價的問題,未來股價表現可期。三,有同業質疑中信金控帳上現金只有新臺幣2.8億元,現金不足,此仍嚴重誤解。中信金控不僅現金充足,資本健全度亦有完整的規畫與準備。此次的公開收購資金籌措計畫,已送交主管機關審核。反觀同業,新光金控董事吳欣儒在9月11日董事會上反對新新併,更質疑台新金控缺乏對未來財務韌性及商業前景考量。這代表「大併小」風險小,台新金控「小併大」的財務風險大,增資會有困難,未來若遇到金融市場波動,抵抗風險的能力相對弱。這體現在台新金控此次不願意發放現金給予股東,反而以特別股做搭配。特別股實際上是「債」的性質,形同向「賣方借錢」,這顯示台新金控有現金不足的問題。此次台新金控併新光金控的提案,尚未送交主管機關審核,是否通過仍有疑慮。四,同業所提及公司治理議題,中信金控接受主管機關監理,有任何要求,皆配合遵法辦理。反觀同業,新光金控大股東具名控告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涉及違反金金分離、以及金控法第45條所訂的利害關係人交易,這顯然有利益衝突問題,新光金控45萬名股東在意此事將影響股東權益,呼籲相關人應儘速釐清疑慮。五,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新光金控,未來應賣的投資人若超過51%,針對超量的部份,中信金控會以第一次公開收購價格,進行第二次的公開收購。所以不會發生所謂49%的新光金控股票,遭到低價收購的問題。
非法捕獵「穿山甲」遭逮 宜蘭男支付公庫8萬才能緩刑
宜蘭一名張姓男子非法獵捕、宰殺野生動物穿山甲與長鬃山羊,並在臉書社團張貼「售車輪餅,不知道的祕密」等訊息試圖販售,遭警方查獲並起訴,宜蘭地院近日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為泰雅族山地原住民,明知穿山甲、長鬃山羊分別是經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為第二級、第三級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應予保育,除因其族群數量逾越環境容許量且先經地方主管機關許可者外,不得獵捕、宰殺。但張姓男子仍於去年2月及3月間,在宜蘭縣南澳鄉山區穿山甲、長鬃山羊出沒地點放置傳統獵具鋼絲線進行狩獵,並分別於民國112年2月3日0時許、同年3月1日0時許,分別捕獲穿山甲、長鬃山羊各1隻。隨後張姓男子於臉書社團張貼「售車輪餅,不知道的秘密」、「挖洞的」、「峭壁走一回,要的私密」等文字,企圖販售這些保育動物,最終被警方循線查獲。張姓男子在到案後坦承犯罪,並與檢察官達成協商合意,宜蘭地院依此判處他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條件為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本案仍可提出上訴。不過法院也指出,這項判決除非出現以下情況,向是張姓男子在訊問程序結束前撤回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請求;張姓男子的協商意願並非出自自由意志;張姓男子所犯的罪不在協商判決的適用範圍內;張姓男子有其他更嚴重的犯罪事實;法院認為應免刑、免訴或不受理案件等情形,否則無法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