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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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點唱機 來賓點播:《白日夢》
民進黨立委在「國會改革法案」表決輸了!沒關係,還有一招,聲請釋憲+暫時處分。這次釋憲陣仗就大了!總統賴清德6月24日說要釋憲,25日監察院跟進,26日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頂著大太陽,親自到司法院遞件;27日行政院也委由律師完成送件。府院黨兵分多路,把燙手山芋丟往憲法法庭;至於大法官們要怎樣「料理」這顆燙手山芋,請大家記得準時收看。來賓點播,📢草東沒有派對演唱,《白日夢》📢我們的白日夢點亮著 你一生 吞著它誰想過 路那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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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天荒!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 憲法法庭7/10首開庭
國會改革法案在6月26日生效,民進黨在覆議案遭駁回後,由總統府、民進黨團、行政院、監察院兵分四路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火速分案,將在10日下午2時開庭進行準備程序,處理暫時處分。司法院今晚間指出,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對近日增訂(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的相關條文,分別提出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聲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就上述聲請暫時處分部分,依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及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規定,定於7月10日(三)下午2時行準備程序,聽取上述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司法院指出,監察院提出的聲請案,已完成分案,目前由承辦大法官及其所屬審查庭持續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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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將提案邀總統國情報告 府方:釋憲結果前不宜行動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2日表示,該黨團曾提案邀總統賴清德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協商冷凍期在12日結束,屆時會要求排上院會議程處理;總統府表示,憲政機關應尊重憲法嚴肅性、等候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於大法官尚未做出釋憲結果前不宜採取行動。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對立法院提案將邀請總統於釋憲結果出爐前進行國情報告,呼籲各憲政機關都應尊重憲法嚴肅性;雖然憲法法庭裁判的結果未知,但既然已有違憲疑慮,皆應等候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於大法官尚未做出釋憲結果前不宜採取行動。郭雅慧表示,此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加上修正條文內容有違反權力分立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憲政爭議,因此賴清德總統已委由律師向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呼籲靜候判決。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說,釋憲空窗期不該做政治操作,民眾黨不需要如此猴急,呼籲白藍二黨應該遵守憲法程序,若藍白強硬要求賴總統國情報告,他建議總統請假,等到釋憲結果出來後再規劃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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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名7位大法官與綠營關係密切 國民黨團:釋憲應聲請迴避
立法院民進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分別陸續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暫時處分。對此,國民黨團指出,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位大法官,與民進黨政府關係密切,應該要自行迴避,以免失去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應該有的客觀中立性。立法院國民黨團2日召開「大法官成堆綠營高官 國會改革釋憲不該迴避?」記者會,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賴清德總統、監察院及民進黨團接續提出聲請釋憲,這將是全世界首見的覆議不成拚釋憲的惡例,更違反《憲法增修條文》中明訂,覆議若失敗,行政院院長就應即接受該決議的憲政框架,「民進黨政府是一手違憲,一手釋憲,讓全民見識到,賴清德總統帶頭違法違憲的本領」。林思銘指出,這次的釋憲案,正是全國民眾對於司法信賴度,對於法官滿意度,是否能夠扭轉的契機。因此本黨團要再次呼籲,過去曾經於民進黨政府擔任要職的大法官們,都應要自行迴避,建立真正實質法治的國家,並保有大法官的清譽,不然這次的釋憲案,將會是再次踐踏中華民國司法的惡例。副書記長王鴻薇也指出,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及大法官許志雄、呂太郎、黃瑞明、蔡宗珍、朱富美、尤伯祥,過去曾任民進黨政府的政委或立委,應該要自行迴避,以免失去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應該有的客觀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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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崖邊拼勇1/國會改革另闢釋憲延長賽 賴總統寧讓朝野火車對撞
總統賴清德日前親上火線,針對立院三讀國會改革法案提釋憲,還在咨文加註「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意見。藍營高層表示,前總統陳水扁任內也曾兩度提釋憲、在諮文加意見,導致政局動盪,賴總統現在也採取相同的「焦土」策略,硬讓朝野「火車對撞」,寧可把諸多重大民生議題晾一邊。藍營高層也憂心地說,賴清德充分展現其「不服輸」人格特質,未來綠營只要罷免一席藍委,又能成功補選一席,就有可能重返立院第一大黨,民眾黨團屆時是否還會與藍合作很難說,綠就更可能壓制在野黨,藍營2026縣市長選情樂觀不得。該人士進一步研判,民進黨不避諱的介入罷免國民黨基隆市長謝國樑連署「髮夾灣」,刻意忽略法院已判決基市府在「罷謝」導火線「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勝訴的事實,就是企圖將謝國樑形塑成「罷免藍委」的第一塊骨牌。藍白立委雖攜手通過國會改革案,卻遭到綠營以釋憲強烈反制,藍白表示將會搶時間,儘速成立調查委員會,針對民眾關心的懸案行使調查權。(圖/記者黃耀徵攝)藍營近期針對賴總統、監察院、行政院和立法院四路提釋憲進行兵推,鑑於民進黨同時透過釋憲、「抗中保台」抹黑抹紅,雙路狂殺在野黨。國民黨除即時反駁抹紅,還要趁國會改革案生效、憲法法庭未決定暫時狀態之際發動閃電戰,鎖定超思蛋、「王膝知監控疑雲」、鏡電視疑雲等懸案,行使調查聽證權。由於外界點名的調查對象之一、農業部主委陳駿季已表態只給接受檢調訊問,被解讀會消極杯葛立院調查,但藍營質疑檢調、監院查案動作永遠慢半拍,都得等到立院啟動調查,才會技術性地約談「阻擋立院查真相」,因而也策定「下會期審查政院總預算時看著辦」。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指出,民進黨雖分四路釋憲,但除立院外,另三路都不符合要件,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後又聲請釋憲,也是牴觸憲法,因憲法增修條文明定,若覆議被否決,行政院長必須接受原決議,不能用其他法律程序或其他權力制衡手段翻案,至於「釋憲」是否為一種對立法權的反制手段,有待憲法法庭釐清。立委指出,萬一大法官判決這次國會改革法的相關法條違憲,上述已經實施的法條將失效,立法程序重回原點,如果藍白堅持重行推動,綠營也可能會強力杯葛,政局必然更動盪,但如果只是判決部份違憲,朝野就有可能透過協商,針對違憲處重行修法,平和處理的可能性較高。民進黨雖兵分四路提出釋憲,要營造氣勢壓制在野黨,但學者認為憲法法庭可能只會受理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中)領銜提出的綠黨團版釋憲案。(圖/記者趙世勳攝)不過,藍營高層也坦承,即使在野黨在法理上站得住腳,釋憲案仍是大法官說了算。回溯司法院長許宗力第一次擔任大法官任內,就曾透過釋憲案「部份不同意書」反對國會享有調查權,許宗力是我國罕見的兩度任職大法官者,且堅定支持廢死,藍營擔心許任滿在即,或許會不計毀譽反對調查權。立委羅智強說,總統雖要求大法官先通過暫時處分,但2005年「戶籍法」釋憲時,大法官廖義男就曾指出,大法官不應透過釋憲,預先指導立委如何制定或修正法律,也不應成為立委之憲法諮詢機關,綠營現在拿釋憲當成對抗在野黨的大刀,已侵害立法權毀憲亂政,若憲法法庭還通過暫時處份,就會天下大亂,藍營絕不會坐以待斃。賴總統親上火線提釋憲,粉碎藍營內部最後的期待,原本對賴還有期待的「鴿派」聲音頓失,都跟進「鷹派」喊反擊到底。藍綠媒體點名被鎖定罷免的藍委葉元之收起以往詼諧的風格,就直言與此有關,他自認服務選民盡心盡力,綠委卻抹黑他「人都找不到」,他也早料到綠營有這招,甫就任即公開板橋服務處、立法院辦公室電話地址,沒料到綠營卻刻意挑午休時間致電為難助理,助理個個神經緊繃,未來他只能全力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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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修法 監察院今聲請釋憲及緊急處分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繼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1日下午也將由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偕同訴訟代理人李元德律師赴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創下4個憲政機關同時聲請釋憲的紀錄。立法院於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總統於6月24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法律已於6月26日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已先後派員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監察院調查處處長楊昌憲今天在律師李元德陪同下,到司法院遞交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書,監察院認為,相關修法已嚴重妨害調查權行使,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日前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監察院是國家最高機關,並賦予彈劾、糾舉、審計、糾正權,且根據憲法第95、96條規範,以及大法官釋字第325號解釋,調查權專屬監察院行使。李俊俋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中,將調閱權直接改為調查及調閱權,監察院只能針對違法失職的公務員進行調查,但立法院行使的範圍在哪、對象是誰,與監察院調查權間的界線在哪,完全沒有講。李俊俋表示,憲法最重要的是保障人民權利、讓國家憲政機關正常運作,不管三權、五權都要嚴守權力分立原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確實嚴重破壞憲法權力分立、影響人民權益保障,監察院必須捍衛權力、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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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白跨黨派合作 鍾佳濱、黃珊珊宣布保單新指引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與民眾黨立委黃珊珊28日針對保單強制執行舉行「保單解約償債案大爆發!司法院金管會攜手拆彈」記者會,介紹即將於7月1日上路的司法院與金管會最新原則與注意事項,該新措施將有效減輕台北地院與士林分院執行人員的工作負擔,同時保障民眾權益。鍾佳濱表示,自己6月17日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身分考察台北地院時,目睹第一線人員過勞抗議與堆積如山的案件,感到非常不捨,在新指引上路後,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將由債務人住、居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而不再以壽險公司所在地為限。他說,這將有效緩解台北地院與士林地院的工作壓力,也減少非北部地區民眾因訴訟,而南北奔波的困擾。鍾佳濱說明,司法院除了規定小額終老保險商品及其他終止後無解約金壽險契約不得強制執行以外,這些保險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請領之保險給付,也不得強制執行。另外,債權金額未超過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3個月生活所必需數額,而債務人除該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外,已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者,不得對之強制。黃珊珊指出,訂定這樣的指引在初步執行面能即時解決民眾的燃眉之急,並非要民眾買保險避債,而是涉及健康保險時應留有空間,也避免雙方疲於奔命但效力不彰。鍾佳濱則回應,司法法制委員會催生指引訂定後,接下來就要交給財政委員會繼續努力,包括保險法訂定等,雖然國會先前有許多紛擾,但民生法案應為優先,跨越黨派聯手支持;隨後雙方握手象徵交棒與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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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請律師遞聲請書 賴總統提「國會改革法案」釋憲
「國會改革法案」經行政院提請覆議失敗後,日前已生效,總統賴清德委由律師洪偉勝在28日向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提起憲法訴訟。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執政黨對其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的修正條文有疑議,行政院、立法院及監察院等憲政機關已提出釋憲聲請,總統府28日也提起憲法訴訟,並聲請暫時處分,凍解相關法條暫不實施。郭雅慧表示,總統賴清德已清楚表明立場,反對國會擴權,並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今日已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郭雅慧之前曾就總統聲請釋憲表示,釋憲就是民主程序中的一環,總統聲請釋憲並非首例也非特例;對於在野黨指賴清德總統選前承諾國情報告一事,郭雅慧表示,賴總統始終強調合法合憲下願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不應以即問即答或依序即時詢答等置換概念,逾越憲法、帶頭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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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聲請釋憲 卓榮泰:正縝密規劃研究中
總統賴清德24日宣布將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25日表示,行政院對於聲請釋憲解釋的工作,現在正縝密規劃研究中,會透過院的程序,在最快時間內做出決定。針對總統賴清德昨宣布聲請釋憲及暫停處分,卓榮泰今日赴立法院備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基於五院體制的憲政規定,五院之間必須要互相尊重,各司其職,所以行政院對於未來送請司法院大法官作釋憲解釋的工作,現在正縝密的規劃研究如何進行。他指出,前一個階段的覆議案,主要理由在於,認為法案窒礙難行,但是遺憾的是覆議不能成立,「現在要進到釋憲的階段,那就是違憲不可行,層次更高」。卓榮泰表示,會透過院的程序,在最快時間內做出決定,也因此不論是哪個機關都做出釋憲的要求,「我希望,在透過大法官憲法法庭作決定之後,一樣要維護、維繫過去五院體制的共同運作,大家都來接受,這才是在憲政體制下,未來國家應該走的道路」。卓榮泰也提到,在覆議案後有這樣的工作要做,但也有注意到,整個在原來的職權行使法規定的內容中,是不是有若干條文會被拿出來使用,行政院覺得要維護憲政的穩定、要維護五院體制的平衡,還是希望能在大法官解釋後,才對這個新法究竟是合法還是失效,大家有共同的體認,「所以我希望每個憲政機關都應該嚴守分寸,不應該有太多不應該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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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新怪獸1/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還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詭異的是,朝野目前正為民進黨中央是否利用電信業者違法提供個資,監控在野黨吵得沸沸揚揚,但對政府援引新打詐四法授權任意監控民眾網路、手機,就連無辜第三者都可能陷入被監控危機,雖然人權團體多番提出警告,朝野立委聽者藐藐,爭議的打詐四法依舊火速完成初審、送院會協商。新打詐四法涵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合法化科技偵察標的頗受爭議,包括監控民車GPS訊號、民眾網路流量記錄,用熱顯像儀監控民宅室內活動、監控民眾手機訊號等。而執法單位運用的偵查工具「M化車」就是虛擬基地台,凡是M化車停留的周邊500公尺、360度內範圍所有手機訊息皆可以全面截聽,可追蹤嫌疑犯罪足跡及通聯,被視為「破案神器」,警政署、海巡署與國安局都採購並使用中,但過去因無法律授權依據,法院屢以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作出拒絕採認的判決。不法集團犯案手法日新月異、還會利用最新科技犯案,警方也被迫採取科技偵察辦案,圖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立的「鷹眼隊」,可透過路口監視器鎖定嫌犯移動蹤跡。(圖/趙世勳攝)立委羅智強說,詐團魔高一丈,檢警壓力可想而知,只能用科技偵察應對,但保障基本人權是合法科偵的前提,檢警雖擔心事前申請錯失時機,但事後亦應通知當事人,方便救濟求償。他還說,不同科技偵察手段應有不同人權保障考量。例如草案明訂M化車要法官許可,立委就更關心M化車蒐集資訊銷毀及申訴救濟,目前爭議最大的是,新法授權司法警察可監控包括「IP位址」在內等民眾六項使用網路流量資料,凡監控不超過24小時,事前不必申請、事後不用告知,侵害人權疑慮甚鉅。法務部長鄭銘謙、次長黃謀信堅持,事後通知與否,應尊重司法院(法官)決定,法務部未來也會有「內控」,但羅智強開酸法務部說,檢方長期宣稱「偵查不公開都有內控」,但近年高達7000多件檢方「偵查公開」疑案,卻無任一案成立,「內控保證」一說不具公信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提醒,昔日「馬王政爭」爆出特偵組非法監聽,不僅特偵組因而被廢,通訊監察保障法還大翻修,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之間資料應有不同的標準,否則很可能又出現「監控A手機,卻辦B案件」,當檢警可任意執行監控,當事人卻渾然不覺,事後該如何針對人權被侵害求償。立委莊瑞雄直言,「馬王政爭」驚爆特偵組非法監聽,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因此新打詐四法雖讓科技偵察合法化,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應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標準,避免人權遭侵害的疑慮。(圖/方萬民攝)他說,電信單位配合新打詐四法,未來將存取更巨量的客戶上網紀錄,至於業者要保存個資多久、能否交叉比對,以及駭客入侵與外流詐團,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內控管得上的,當心打詐養出難以控制的新怪獸。莊瑞雄向來力挺政院決策,言談間雖未提到「王義川偵防疑雲」,卻巧用政爭往事顯然「用心良苦」,提醒政府擅開科技監控「後門」,恐怕後患無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網路流量紀錄」包含手機使用行動網路,產生的「手機辨識碼」、「IP位址」、「連線時間、用量」、「瀏覽網址」等,未來科技偵防標的是否涵蓋全民上網歷程,法務部有必要更清楚釋疑,至於開放司法警察任意調取個人資料,也應訂出更清楚要件,就算有緊急狀況,也需有第三方中立機關事後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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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議案後全力拚經濟 卓榮泰曝8月成立經濟發展委員會
行政院長卓榮泰17日晚間再次宴請民進黨立委,本次輪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於會後轉述,卓榮泰希望在覆議案結束後,政府能真正進入福國利民、經濟發展的新階段,行政院計劃於8月成立「經濟發展委員會」,全面推動薪資、所得分配、財政金融等福國利民政策,全力拚經濟。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在會後轉述,本次宴會議題主要集中在民生和福國利民的法案上,會中關注到「打詐四法」能否在7月16日前完成修法工作,卓榮泰期待回應人民期待和保障人權上取得平衡。吳思瑤表示,勞動部長何佩珊在會中提及《勞基法》第54條的修改,希望可以鬆綁65歲強制退休年齡,有效解決中高齡就業問題,被視為福國利民的重要法案。此外,針對在野黨提出的《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和80歲以上免用巴氏量表等議題,何佩珊解釋,行政部門的「多元免評方案」能有效協助需要的長輩快速獲得移工照護,希望大家能支持勞動部立場。在《全民健保法》方面,吳思瑤表示,第62條已進入「深水區」,本週將進行黨團協商,衛福部長邱泰源也會努力與在野黨溝通,並與醫界領袖對話,希望不要支持在野黨強制將醫療點值提高到0.95或1元的提案,會造成財政困難。她也說,政府的配套措施包括成立百億癌症基金、擴大護理人員支持等,也會檢討哪些可以用公務預算回歸公衛項目,不再佔健保總額。此外,吳思瑤透露,會中也有討論到覆議案,再次說明行政部門提出覆議案的理由,不是對抗立法院,而是為捍衛憲法精神所必須的立場,卓榮泰請執政黨立委全力強化社會論述,也希望在野黨立委能聽取民意。吳思瑤轉述,卓榮泰希望在國會擴權和覆議案結束後,政治對立緊張局勢能有所緩和,進而進入福國利民、拚經濟的新階段。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將於8月成立「經濟發展委員會」,邀集產官學研等經濟意見領袖,協助推動未來經濟政策,並搭配國家希望工程等重大政策,因此,卓榮泰請立委在國會擴權法案後,全力推動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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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時炸彈2/細故口角買汽油欲燒鄰屋 他遇警盤查竟「大口灌」讚好喝
彰化縣和美鎮61歲、中度肢障的黃姓男子有吸食強力膠惡習,並曾犯下竊盜、傷害、性騷擾案件,被附近民眾視為毒蛇猛獸,而黃男曾與周邊鄰居發生口角,前往加油站購買汽油意圖燒毀鄰居房子,警方前往盤查,黃男竟直接大口灌下,還稱「汽油好喝」,鄰居聽聞後嚇得連夜搬走,附近民眾則持續生活在水深火熱中。據了解,黃男有砍傷母親和放火燒自家房子等多項前科,而他吸食強力膠成癮,總是持刀在鄰里閒晃,時常意識紊亂、脾氣暴躁。「他被關的時候就天下太平,他如果一出來,小孩子都不敢出來玩。」住在黃男對面的家具行老闆黃雍筆說,黃男家隔壁原是輪胎行,因而受害最嚴重,且全家人的性命都險些付之一炬。黃雍筆說,黃男在幾年前曾與輪胎行因細故發生口角,黃男竟騎腳踏車到附近加油站購買2瓶寶特瓶汽油,加油站員工見他神色古怪,驚覺有異而通報,警方循線到黃男家中詢問為何購買汽油。家具行老闆黃雍筆透露,黃男曾在酒後想縱火燒鄰居房屋,所幸被警方及時發現制止.這起事件也讓該鄰居連夜搬家。(圖/記者黃威彬攝)「他就直接倒一杯汽油,在管區面前喝下,笑笑對他們說『汽油好喝』。」黃雍筆回憶,員警不相信其說詞,再次詢問才得知他購買汽油是為了燒鄰居房子,立刻沒收汽油並制止,但因黃男尚未造成危害,只能口頭勸導,無法用法律懲處。當時輪胎行老闆因故離世,老闆娘不敢再住在是非之地,立刻拋下自家房產,帶著一家老小租屋另住,黃男的惡行惡狀卻不僅於此。根據司法院裁判書系統,黃男曾犯下多起竊盜、傷害、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和違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他曾觀察鄰居少女從客廳桌上的櫃子拿取早餐錢,因而趁其不注意時潛入偷取63元,少女發現後試圖制止,黃男只還給她10元,還大力踹少女的小腿,此件準強盜案只讓他被判刑10月。黃男還曾在吸食強力膠後持水果刀走向家門口,見陳姓女子騎乘機車載著伍姓男子行經,他竟拿水果刀刺向伍男,伍男後背中刀、當場濺血,所幸救治後保住一命,此事件則只讓他被判6月有期徒刑。此外,黃男在騎腳踏車時與許姓路人發生口角,黃男竟拿扳手狠打許男,導致許男左臉頰挫傷、裂傷、左前胸瘀傷、右腕血腫;他也曾多次在路上對人襲胸襲臀,到案後皆坦承不諱,這些案子都只讓他被判數十天到數月有期徒刑,往往「入監進修」沒多久又重返社會,讓鄰居們不堪其擾。黃男也曾到縣議員賴清美服務處吸食強力膠,賴清美多次通報衛生局,卻始終無法得到有效解決方法,讓鄰里間頭痛不已。(圖/記者黃威彬攝)縣議員賴清美表示,她曾在總質詢時詢問衛生局應對事宜,但精神衛生法規定,強制就醫需有傷人自傷之虞,而強制就醫還有期限限制,且他名下有房產,也無法以低收入戶或街友方式安置,周邊住戶多次反應都無法得到有效解決方法,也讓民眾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彰化警方表示,黃姓男子為衛生局列管個案,因吸食強力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逮捕後移送往往是罰款處罰,得靠醫療資源和藥物介入讓其精神狀態得到改善,當地的嘉犁派出所會加強巡邏、時時關注,盡力守護民眾安全。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在議會質詢坦承,如黃男有自傷傷人之虞,可將他強制就醫,但強制就醫有時間限制,後續得靠社區輔導和關心,進一步研議相關方案,而記者於6日和7日致電彰化衛生局,詢問黃男的脫序行為的應對方式,彰化縣衛生局表示,依據精神衛生法,任何人不得以公開之言論歧視病人、或不當影射他人罹患精神疾病,故不便針對此案例做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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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書五權憲法轟問題在人 洪秀柱喊廢考監像屈原含冤
前國民黨主席洪秀柱10日表示,自己要為受辱的五權憲法喊冤,監察院的問題在「人」而非「制度」,各界不必為了聲量和選票,連處理問題的邏輯都混亂了。立法院三讀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後,廢除監察院聲浪再起。洪秀柱說,自己看到台大哲學系前教授林火旺分析文章後,頗感認同,假如監察院遭譏不能獨立於黨派利益,因此需廢監察院,那本該超越黨派,卻對民進黨台南議長賄選案輕輕放下的司法院,是否也該廢除?洪秀柱感嘆,若這樣推演下去,五權憲法也是冤。縱使廢成三權,讓考監二院屍骨無存,問題也沒有解決。洪秀柱感嘆,自己刻意摘錄這段中華民國官方網頁文字,有其原因,畢竟不管執政黨如何否認,台灣的生活仍是乘載中華傳統文化,台灣人民當然是中華民族成員,否則怎麼過端午節呢。同樣地,當年屈原含冤跳江,如今五權可能被廢,同樣含冤。中山大學退休榮譽教授廖達琪向本刊分析,其實近期受爭議的監察院與考試院存廢討論,都有存在的必要。畢竟監察院掌握調查權與決算權,考試院掌握考選部與銓敘部,已經有一定運作基礎下,兩院若能繼續運作,會比較穩定。廖達琪進一步表示,監察院可扮演類似國外參議院的角色,畢竟在台灣普遍對於行政權較信任、對立法權較存疑的狀況下,監察院可以扮演較冷靜的監督角色,避開立法院較火熱、高度政治性的國會調查與聽證,逐步達到制衡。她說,不妨從任期交錯與國會審查做起,讓監察院不要如此靠攏執政黨,才有望做到真正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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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銘謙指「科技偵察」事後不必告知民眾 羅智強怒嗆法務部擺爛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說,根據現行「通保法」規定,監聽結束後,應該由執行監聽的機關陳報法院、通知「被監聽人」,或由法院在執行機關超過1個月沒有陳報的情況下,通知「被監聽人」。反觀,立院目前正在審議的打詐四法草案,不論是「科技偵察法」(追蹤GPS手機訊號)或者「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檢警可調閱民眾網路流量記錄),卻都沒有「事後通知被偵防民眾」的規定,很奇怪,他強烈主張,草案一定要納入「事後通知」規定,針對憲法保障民眾秘密通訊自由提供起碼的保障。不過,法務部長鄭銘謙堅持,事後通知被科技偵防的民眾「應是司法院(法官)的事,如果法官有保留就會通知民眾」,對羅智強要求「法務部事後應通知」的要求不置可否,但因為科技偵察法草案中有「科技偵防24小時內不需申請法院許可」的設計,依照草案設計(還有待討論),不見得需要法院同意、檢警也能監控GPS及網路資料,也讓羅智強痛批法務部擺爛。羅智強說,法務部對民眾實施「科技偵防」前,不論是要調閱民眾網路流量紀錄,或者監控民眾GPS訊號,還可以辯解因掌握打詐時機、避免打草驚蛇、甚至「檢察官人力不足」,作為拒絕事前通知民眾的理由。但打詐四法並不是僅針對詐騙案,幾乎所有刑案都適用,法務部卻連「事後通知」被監控民眾都拒絕,將通知責任推給司法院,根本是「偷懶」「便宜行事」,他一定主張草案要明確訂出事後通知的要求。立院目前正快馬加鞭的審查「打詐四法」,但立院司法委員會昨日初審科技偵察法,今日續審「通保法」修正案時,都因牽涉到「科技偵察手段」「調閱民眾網路流量紀錄」,可能衝擊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個人隱私,引發多位立委質疑,與法務部長鄭銘謙針鋒相對。羅智強今天就不滿鄭銘謙昨日在司委會審查「科技偵察法」時,問A答B,讓他與外界得到錯誤的資訊,但他寧可相信鄭銘謙是因剛就任,對業務還未能全面掌握,或誤解立委的問題,才會答錯。只是,網軍側翼昨晚已針對他個人出了一波「羅智強被鄭銘謙打臉」的梗圖,嚴重誤導外界對打詐四法的內容認知,他已決定提告側翼,雖側翼網站已將梗圖下架,但希望鄭銘謙以後聽立委質詢要聽清楚,別再問A答B。羅智強話鋒一轉指出,他對「通保法」「科偵法」部份內容有疑慮,就像對法務部不斷強調「偵察不公開」,但檢方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新竹市長高虹安、新竹縣長楊文科涉案偵訊內容,就會立即被親綠媒體帶風向「一樣的不能被信任」。鄭銘謙則宣稱,媒體為何能拿到那些資料「我真的不清楚」,羅智強也立即說「很好,這代表偵察不公開淪虛文及整肅工具,我沒說錯吧」。羅接著表示,通訊監察法原本只針對民眾使用電話,但現代人使用電話機率大減,都改用網路社群媒體聯繫,如果法務部現在要監控民眾的網路足跡「問題就複雜了」。他舉例,如果「賴先生」因為愛勞力士錶,上網路賣錶網站查勞力士價格,當檢警監控賴先生的網路資訊,外洩給媒體,「賴先生豈不虧大了」,也說明類似科技監控,對當事人影響更甚於市話被監聽。鄭銘謙則解釋「我們看不到民眾上哪些網站,只能看到IP(位址)」,但羅智強反問「你都有IP位址了,還查不到他上過哪些網站?」,鄭銘謙則尷尬的說「有IP是可以查,但我們不會查」。羅智強繼續追問「那如何確定法務部不會將這些資料交給王義川?」,鄭銘謙說「我們不會把資料交給王義川」,羅智強則反駁「你當然不會,但法務部能保證網路資料絕對不會外洩嗎,請法務部別再繼續躲在象牙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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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修法讓檢警能調民眾網路紀錄 連綠委都擔心「養出怪獸」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質詢時,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法務部為了「打詐」修改「通訊監察保障法」,新增將民眾的「網路流量記錄」資料納入檢警辦案時可向電信業者申請調閱的對象,將形同要求電信業者長期保留手機、網路使用者的大量數據,包括上了哪些網頁都鉅細靡遺。他擔心此舉將讓電信業者擁有使用者「更巨量的資料」進行分析比對「恐將養出更可怕的怪獸」,這些資料一旦被駭客攻擊偷走,後果更難設想。莊瑞雄說,根據「通訊監察保障法(簡稱通保法)修正案」草案,法務部未來將可要求電信業者提供民眾(嫌疑人)「網路流量記錄」,內容包括「個人用戶、電信使用人的通訊設備識別資料、網際網路位址及位置資訊、通訊時間、連線用量與封包數量、網域名稱、應用服務類型及協定」等記錄,未來詐騙嫌疑人包括「曾瀏覽的網頁」檢警都有機會清楚掌握,隨時可向法院申請調閱、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立院司法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打詐四法」中的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鄭銘謙在報告時說,該項修正案主要針對檢警未來辦案可調閱的民眾六種「網路流量紀錄」的定義,並規定調取「網路流量記錄」前要先經過法院同意,並新增兒少性剝削條例、國安法、反滲透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相關的罪責,強化查緝能量。不過,由於「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內容,攸關人權、隱私權保障,以及手機、電信業者的個資隱私保護,即使執政黨立委也有不少疑慮。莊瑞雄也一再「委婉」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面對來自民間團體及各黨立委的質疑,不能僅用「行政單位有內控機制」「未來草案三讀後就會以子法規範」千篇一律的回覆,必需要更積極的向外界說明,並補充草案不足之處,否則為了「打詐」倉促修法,恐怕將養出「更恐怖的大怪獸」,後患無窮。莊瑞雄表示,釋字631號釋憲文,「人民權益」顯然比「刑事訴訟中的刑事訴追利益(例如破獲詐騙案)」,位階更高,該解釋文同時也釐清「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的保障範圍。莊瑞雄指出,「通訊監察」與「搜索」「扣押」同為刑事訴訟所使用的偵察手段,但檢警對嫌疑人祭出搜索、扣押,在向法院申請許可時,當事人還有機會行使必要的防禦權。但如果將「網路資料」也列入「通訊監察」的對象,監控使用者網路恐怕「來無影、去無蹤」「神不知、鬼不覺」,當事人未必能申請救濟,尤其監控手機內容就是當事人自己的聲音及談話,當事人甚至連「聲明不符」的機會都沒有。此外,莊瑞雄也質疑,通訊監察法新增將「網路流量紀錄」納入監控範圍,但草案規定(檢警)卻沒有告知當事人被監控的義務,法務部的設計,令人費解。鄭銘謙則在幕僚猛給小抄的情況下說明,是否要給予「被監控網路流量記錄」者通知救濟,應由司法院做通盤考量,但莊瑞雄顯然不滿意這樣的答覆,強調憲法保障人民通訊自主權,大法官會議解釋也提過「人民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及個人資料自主權」,但不論司法院或法務部僅一再強調(通訊監察)行政機關會有內控,但卻沒有將(網路通訊監察)告知當事人規定,顯然不恰當。他強調,以往立院在通訊監察修法過程中「監聽蒐證」就已爭議不斷,例如「馬王政爭」爆發後,整部通訊監察法幾乎都大翻修,監聽也變成「一人一狀(法院核准檢警一次監聽申請、只適用一個監聽對象)」。莊瑞雄因此警告,法務部目前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的六種「網路流量記錄」,究竟要監控民眾使用網路的哪些部份,法務部應該先對民眾講清楚。莊瑞雄還表示,因修法,電信業者未來可能以「配合政府」為由,更能理直氣壯的長期保存使用者電信、手機及網路使用記錄,業者將因此累積更巨量的使用者個資,可作為分析、比對上網習慣,甚至提供與政治相關的活動行為分析,會不會又引發外界憂慮,為了「打詐」養出一頭「難以控制」的大怪獸?鄭銘謙在答詢過程中,雖曾試圖說明法務部調取使用者個資,未必會詳細到瀏覽每個網頁都清楚呈現,但莊瑞雄仍認為,鄭銘謙還沒看懂問題的嚴重性,就算調閱「網路流量記錄」也需要法官同意,他仍認為讓電信業者永遠保留客戶的網路、電信使用資料,外界一定會有疑慮。他還批評,法務部總是動不動就說「有行政監督、內控」,回應立委及民團的質疑,但業者長期保存資料,法務部哪有辦法「內控」?那些是電信業者的事。鄭銘謙雖再度強調「法務部子法會管理」,但莊瑞雄說,就算有子法,當電信業者保留巨量資料,如果又被駭客侵入奪走,萬一又被有心人利用,法務部修法要打擊犯罪的美意,會不會又成為詐騙集團的「新養分」?果真如此,豈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