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醫院
」今年國際審查身心障礙權利公約 人權會籲速修法完備社會安全網
立法院現正召開臨時會,將審議患有精神障礙者觸法後的處遇制度,涉及多項法律的相關條文,國家人權委員會昨(11)日發布聲明,呼籲修法應對監護處分期間明定上限、審理程序加入身心障礙團體組織代表參與、速修正《精神衛生法》並參酌《身心障礙者的人身安全與自由準則》,在維護精神障礙者的基本權益外也能完善社會安全網。人權委員會聲明指出,精神障礙者觸法後的處遇制度,涉及《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施行法》、《保安處分執行法》及《法院組織法》相關條文,但依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版本,精障者受監護期滿得延長,且延長次數未設限制,將可能造成精障者遭受長期或甚至終身監護的可能。為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由相關機關參研先進國家作法,設計符合我國之特殊處遇措施,除了應提高評估小組審查次數及審查強度外,在司法程序中並應加入身心障礙團體組織代表參與。人權委員會表示,俢法應依據「身心障礙者的人身安全與自由準則」,強化司法精神醫院及病房的相關配套措施,並以讓觸法的身心障礙者復歸社會為目標,強化司法精神醫院及病房的相關配套措施,加入如交通權、知情同意權、司法近用、補償與救濟權與正當法律請求權等各項權利保障措施。人權委員會強調,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內容,締約國應修正過時的法律及慣例以避免任意拘禁精神健康障礙者,而特別是非自願住院可能造成傷害,而《精神衛生法》現行條文第41條強制住院及第42條緊急安置規定,已於2017年審核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而列入優先檢視清單,我國即將於今年進行CRPD第2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呼籲行政院宜儘速提出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查。
談屏東挖眼案 侯友宜:問題不解決還會有下次
針對屏東便利商店女店員遭列管患者挖眼攻擊事件,新北市長侯友宜今(5)日指出,精神病患需要保護,但其他民眾同樣也該被保護;中央應盡速設立司法精神醫院,讓司法及戒護體系進駐精神醫療處所,「問題不解決,我們無法想像的殘酷悲傷,還會有下一次。」侯友宜指出,精神病患犯罪,最需要的就是給予適當的強制管束及治療,只有完整監護並穩住病情,才是對患者自身及一般民眾最佳的保障;而政府應承擔的責任,就是讓他們在具有高度戒護、專業醫療的專責醫院裏接受治療,絕非以「法無明文」推卸保障民眾的責任。侯友宜說,他不斷呼籲中央要儘速設置專責的司法精神醫院,讓司法及戒護體系進駐精神醫療處所,讓保全工作與專業醫療完整結合,監護處分的目的才能被實踐,才是長治久安之計。可惜一談再談,卻始終沒有被具體落實,甚至具攻擊性的精神病患者接受法院請求醫院鑑定時,也造成一般醫院精神科醫師的恐慌。侯友宜以從警三十年的經歷指出,精神疾病罪犯處遇在實務運作上的力不從心。雖然他們是病患,值得被保護,但也可能在毫無病識感的情況下,傷害其他同樣值得被保護的民眾,「手心手背都是肉,絕不該因處遇不力,而讓任何一方承受風險。」侯友宜指出,依目前台灣法規及處理機制,精神疾病罪犯一旦宣告執行監護處分,將會轉由一般公立醫院或精神療養院收治,此舉不僅造成醫療人員沉重的心理壓力,病患也無從得到最佳治療。「我不只一次提醒,刑法第87條已經不合時宜,且影響社會層面深廣,應該儘速修法。」侯友宜提及,依刑法第87條,精神疾病罪犯最長監護期限為五年,五年一到,如果病患尚未完全康復,就回歸社區,又怎能不引發地方人心惶惶?這終歸是無盡的惡性循環。「問題不解決,我們無法想像的殘酷悲傷,還會有下一次。」侯友宜呼籲中央各部會強化彼此合作力道,加速專責司法精神醫院的設置,並務實地修正相關法規中落伍的規範,以國家高度整合起精神醫療資源、安全戒護管制以及社會安全系統,這項任務已經刻不容緩。
屏東挖眼案 朝野力促司法精神病院病房儘速上路
屏東縣高樹鄉潘姓超商女店員日前勸導男子戴口罩,卻遭對方徒手挖雙眼,導致潘女鼻梁斷裂、視網膜剝離,引發當地居民恐慌。對此,朝野立委紛紛疾呼儘速設置司法精神病院,避免悲劇一再發生。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坦言,這起事件凸顯了社會安全網的漏洞,因此去年五月她提出刑法修正草案「監獄做不到的,司法精神醫院來做」,今年3月行政院已通過相關修正草案,司法精神醫院也正積極規劃興建中,期盼儘速投入政府系統收治。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行政院目前積極推動建置「司法精神醫院」,在司法精神醫院未正式完成運作前,先由司法精神病房做為階段性的處理;即使未來司法精神醫院成立後,分級分流仍會繼續推動,讓整套系統完整,同時他也將持續推動相關議題修法,強化社會安全機制,讓民眾免於不安。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認為,應以家庭與社區為基石,落實前端預防,醫療機構及衛生單位則與地方派出所,共同建立社會安全防護網,當病患回到社區時要通報警察機關;此外,加強社會處的社工與相關人員對精神病患家庭的訪視及輔導,通報流程需簡化與單一,以便提供脆弱家庭即時的服務;醫療系統的部分,也必須規畫朝專責醫院或收容所建置。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則指出,去年衛福部跟法務部決定設置機構,催生精神處遇的醫療資源,但衛福部最快明年才能透過跟精神療養院合作,完成4至6家的司法精神病房設置。事前預防的工作,長期不足的心理衛生社工及社區關懷員,也是社會安全網無法擴張的關鍵因素。賴香伶說,這起攻擊案的嫌犯被起訴後,接下來所要面對的是「是否得具保釋放」、「是否得主張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阻卻罪責」,以及「應否及如何執行監護處分」等環節所涉及的爭議,現階段社會安全制度的建置只差完成法制化的臨門一腳,呼籲政府「真的不要再拖了。」
我兒殺牙醫4/精神病患犯罪「越判越輕」 醫生嘆:鑑定報告被利用
台中麗緻牙醫診所血案造成牙醫王冠中慘死悲劇,兇手賴亞生因罹患思覺失調症而3度逃死,而近年來精神病患犯罪問題層出不窮,卻被判的「越來越輕」,包括刺死鐵路警察的鄭姓男子一審被判無罪,梁姓男子在吸毒後殺母竟也被高等法院判無罪而當庭釋放,精神科醫師楊聰財不禁感嘆「鑑定報告被利用」。根據統計,我國司法史上最後一位被判死刑的精神病患,是台南林基雄因罹癌情緒低落,在安養院內縱火,造成13人死亡悲劇,高分院認定他犯案時絲路清晰而判處死刑,此後所有精障兇手全部逃死,包括殘殺「小燈泡」的兇嫌王景玉,和潛入校園將女童割喉的兇手龔重安,新店隨機殺人案的王秉華一審雖被判死,但法界普遍認為他死刑定讞的機會不大。台南林基雄在安養院內縱火,造成13人死亡悲劇,他也是我國最後一位被判死刑的精神病患。(圖/報系資料照)精神病患殺人「逃死」之外,更有兇手當庭被判無罪,例如在嘉義車站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的鄭姓男子,他一審因被鑑定有思覺失調症而遭判無罪,李父因此抑鬱而終,二審才被改判17年徒刑;梁姓男子吸毒後砍下母親頭顱,法院也認為他是在毒品作用最強期間殺母,改判無罪當庭釋放,二案皆引發社會譁然,也將大眾對司法的不信任推到最高點。「鑑定報告是被法官運用,講直白一點,是被利用。」楊聰財坦承近年精神病患者的確有「越判越輕」的趨勢,他提到,精神鑑定主要是透過醫療團隊評估案發時病患的狀態,但法官才是主要裁決者,法官會以報告內的某一段內容證明犯嫌有病或有教化可能,其自由心態也就至為關鍵。精神病患被判死刑難如登天,王冠中遺孀因而呼籲設置精神急症醫院,落實真正的「無期徒刑」,用終身監禁取代死刑,期盼別再有善良百姓成為洩憤刀俎,但專門管理精神病患犯人的司法精神醫院喊了多年,卻始終是「只聞樓梯響」,與大眾和家屬期待有極大落差。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3月受訪時則表示,司法精神醫院相關規劃還需要一點時間,將先設置司法精神病房,分級分流在各精神醫院的受處分對象,進行階段性處理。王冠中遺孀呼籲設置精神急症醫院,落實真正的「無期徒刑」,用終身監禁取代死刑。(圖/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長以後不能再用「天理難容」這句話?綠委糾正蔡清祥說會努力配合
鄭姓嫌犯殺害鐵路警察李承翰一案,嘉義地院以被告思覺失調一審判決無罪與交付監護強制治療5年,不僅導致精神病患犯案的司法處置再度引發外界關切。由於法務部長蔡清祥日前曾經用「天理不容」「天理難容」等成語形容該案處置,也讓綠委覺得不妥。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今天在質詢時,就要求蔡清祥以後再面對類似案件時,應只使用「還會上訴」等不帶情緒性的中性字眼說明即可,如果用「天理難容」等說法形容,難免會引發外界質疑「既然有天理、那還要法理嗎」,鄭運鵬認為,這不是現代法治社會應有的態度。蔡清祥達詢時則表示,他並沒有說法院判鄭姓嫌犯無罪是「天理難容」,而是針對嫌犯殺警這件事強調「天理難容」。不過,對於鄭運鵬要求他以後再面對類似案件時發言時,不要再以「天理難容」,蔡清祥原本靜靜聽完立委質詢後,並沒有多說。但稍後他補充,自己絕對沒有想要影響任何司法判決的意思,他當初說天理難容,只是針對有人殺害警察這件事,而非針對司法判決,當時是因為有媒體詢問他對這項判決的看法,後來有媒體以「天理難容」做報導標題,也不是他能夠左右的事。但對於鄭運鵬的建議,他會努力注意配合。國民黨立委吳怡玎則關心,按照國外慣例,精神病患犯案後都會送到「司法精神醫院」,進行治療及強制隔離,不會輕易讓病患在確定完成治療前再回到社區,但是台灣喊了很久要成立司法精神醫院都沒下文,甚至傳出法務部及衛福部互相踢皮球、導致司法精神醫院一直沒下文,蔡清祥及衛福部代表則都表示「沒有這樣的問題」。衛福部官員也說,雖然司法精神醫院還沒有正式成立,但現在如果有類似情況的犯罪人都會送到署立醫院治療及強制隔離,只是最長留置時間就是五年,如果法務部確定延長留置時間,衛福部會配合,不會有「空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