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事務官
」 法官 司法院接連痛失司法人才!法官發動最愛、最恨法官投票 台中地院表示尊重
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墜樓身亡,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也疑因過勞病故,引發司法界譁然,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20日深夜,就在臉書社團「靠北書記官」傳訊,指稱陳姓書記官疑因工作壓力大病逝,並附上「書記官最喜歡/最討厭合作的法官」表單開放投票,台中地院表示,尊重蕭法官個人想法與陳述;1名書記官就質疑,這樣的問卷恐怕只會加深司法人員間的「對立」跟「心結」。臉書社團「靠北書記官」小編指出,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私訊,某法院書記官,疑似配屬工作壓力過大的法官,過度勞累,發作蕁麻疹、三次發燒住院,敗血症併肝腎衰竭過世,過世時,小孩出生才八個月。蕭法官希望能喚醒其他法官對書記官工作環境的重視,提供google表單,鼓勵大家踴躍填寫,統計到5月20日午夜12時。小編表示,蕭法官會把統計數字,提供給司法院,要求司法院慎重面對。粉專也會公佈統計結果。李法官的悲劇,我們都萬般不捨,但是書記官遭到職場不法侵害的聲音,明明不惶多讓,卻始終被埋沒、被掩蓋,許多法官、檢察官,都樂於協助書記官,讓我們一起把書記官的聲音,傳出去。台中地院表示,尊重蕭法官個人想法與陳述,針對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其妻子目前在台中地院任職法官助理,因面對喪夫之痛,無法對外回應。1名書記官就指出,死了一個法官重如泰山,死了一個書記官輕如鴻毛,院檢的基層不只是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法警、錄事,沒死的只是過勞而已,死了叫過勞死。還有書記官指出「這份表單,恐怕讓書記官被有心人拿來當劍使,更成為司法行政體系脫免責任的工具」。有法官私下表示,不論法官、書記官都是司法從業人員,應該重新檢視現行制度,商討如何減輕司法從業人員的壓力,透過網路問卷方式,只會加深司法人員間的對立與心結,根本無法解決沈痾的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司法院四法案拚修法 新科司委會召委吳宗憲挺人權打詐
立法院第11屆司法法制委員會4日招開第2度全體委員會議,由司法院祕書長吳三龍進行專案報告,針對非侵入式採證、律師辯護權,增進司法程序效能,增加檢察事務官等修法或政策改善方向報告,希望能在本屆順利修法完成。吳三龍預告,第一會期司法院將送立院審議的法案有四。首先是關於律師辯護權的《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及第 245 條之 1 修正草案,為了完善保障被告及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將增訂辯護人在偵查訊問程序中的「筆記權」入法。第二,修正《刑事訴訟法》對嫌疑犯「強制採尿」處分,主要以報請檢察官許可為原則,警方逕行採取為例外,同時也增訂逕行採取處分的事後審查程序,希望能兼顧有效取證及人權保障。第三,修正《民事訴訟法》保障監所收容人,在監所的當事人只要在上訴期間內向監所長官提出上訴狀,就能視為上訴期間內的上訴,不至於因逾期讓民事案當事人權益受損。最後,吳三龍呼籲,高等法院設司法事務官、各檢察署增設檢察事務官刻不容緩。其中,司法事務官可協助辦理財稅、財經、金融、會計及營繕工程等專業案件,讓判決更臻貼近專業;檢察事務官則呼應爆量檢察官業務,持續需要加派人手增置員額,呼籲立法院支持。對此,國民黨召委吳宗憲接受CTWANT記者採訪表示,自己大致支持司法院的訴求,但仍需蒐集各界意見,審慎為之。針對自己是本會期唯一一位新科立委擔當召委,吳宗憲感性表示,自己當了二十年的檢察官,一直以來的核心思想就是強化社會安全且讓人民安居樂業。本屆有幸到立院服務,甚至當上召委,將繼續秉持自己從政初衷,緊盯修法「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
「影響力交易」、「不法餽贈」入法 民眾黨立委要求動手司改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黃珊珊及吳春城26日開記者會指出,總統蔡英文2016年就職時宣示推動司法改革,國人高度關注進度,但包含「不法餽贈罪」、「影響力交易罪」已研議長達6年,行政機關一再延宕,民眾黨立院黨團因此具體提出「司法改革」修法方向,增列「影響力交易罪」、「不法餽贈罪」,也要提高貪污犯假釋門檻,讓「拿錢喬事」走入歷史,完善反貪腐法制。黃國昌指出,權貴不斷落跑,政府束手無策,除了「影響力交易罪」、「不法餽贈罪」,《吹哨者保護法》、「棄保潛逃罪」、「妨害司法公正罪」也多次跳票,台灣人民不能等,「還在研議」不該是藉口。黃珊珊表示,檢察官人力攸關司法改革的推動,尤其近年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包含偵查、金流追蹤,都仰賴檢調警共同偵辦,刑事局資料統計,警方接獲詐騙案件,從2019年2萬3000多件,到2023年暴增到超過3萬5000件,財損金額光2023年就高達88.億元,尤其電信詐騙案2022年已較2019年成長360%,人力不足會影響調查的品質。黃珊珊表示,法官助理、司法事務官都已經入法,檢察官卻只有檢察事務官,過去行政院以臨時人員方式增設100名檢察官助理,但由於經費僅2年,未來恐再面臨人力不足的問題,民眾黨團期盼修正《法院組織法》,讓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將現行以臨時人員聘用的檢察官助理制度法制化,補充人力襄助檢察官辦案,提高犯罪偵查品質,增進司法效能。「福爾摩斯需要華生,檢察官也需要助理。」黃珊珊指出,目前行政院依據《打詐1.5綱領》以臨時人員聘用的100位「檢察官助理」即將於113年底屆期,明年起就必須解編;因此,未來若要常態化設置,必須要有法源依據才能夠編列人力預算。吳春城表示,蔡英文政府8年來最大弊病就是貪腐,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蔡英文2016年剛上任時宣示司法改革,如今要下台了卻一事無成。吳春城也質疑,「為什麼行政院沒把法案送進立院?在掩飾什麼?」呼籲蔡英文政府要兌現政見。吳春城指出,每年「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皆會發布司法信心調查,去年台灣民眾滿意政府司法改革的比例只有30.4%,認為司法公正的只有34.9%,「影響力交易罪」、「不法餽贈罪」沒有落實,司法改革就是在打假球。
新國會救救檢察官吧! 劍青檢改籲修法納編檢察官助理
詐騙案件暴增,全國基層檢察官承受極大規模的案量壓力,行政院決定今(113)年底額外增加150名檢察官助理員額,緩解檢方壓力,劍青檢改呼籲新國會修改《法院組織法》,將檢察官助理納入正式編制,優化檢方辦案能量!劍青檢改指出,檢察機關除須收納全國警察局、調查局、海巡署、移民署之全部案量,還須自接民眾直接申告與巨量濫訴案件,透過大量篩選分流,總體「偵他相案」結案起訴率尚不及一成。地檢署不僅是全國司法警察機關移送案件的守門人,更是全國刑事法院前端的攔沙壩。然而,檢察機關人力結構設計不良,檢察官人數與輔佐辦案的檢察事務官人數遠不成比例(書記官較無法襄助實體內容),形成「將多兵少」、「校長兼撞鐘」、「頭重腳輕」、「倒金字塔」的畸形結構,與日本、南韓檢察機關內部具有完善輔佐人力結構迥異,亟待從結構面與根源處有效改革。優化檢方人力結構,才能強化偵查與打詐效能,劍青檢改一向呼籲增設檢察官助理等輔佐人力。去(112)年,行政院同意以臨時預算方式增設100名檢察官助理,至今(113)年底額外增加150名員額,希能緩解檢方案量壓力。只是目前僅係臨時預算編制,未來隨時可能慘遭廢止。相較於現行《法院組織法》早已明文容許法院設置法官助理及司法事務官兩職,劍青檢改質疑:為何檢察體系無法正常設置檢察官助理?其不公平與不合理至矣!當務之急,在於增修與健全《法院組織法》的法源依據。期望新國會支持,能將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常態化,襄助全國強化偵查與打詐效能。
誰能幫我2/陪3歲女兒看灰姑娘電影 孩子吐「在爸爸家被打」嚇壞母親
北台灣3歲女童花花(化名)疑似遭堂哥堂姊性侵猥褻,而她受暴情節不僅於此,更自述在「在爸爸家常被打」,但她害怕大人的威嚴而不敢告知母親,直到有次看灰姑娘電影,她才知道原來不當管教並不正常,花媽如今已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希望孩子別再回到生父身邊。據了解,花媽與前夫透過網路認識並結婚,但2人常因瑣事爆發口角,花媽在生下女兒後,因「媽媽手」而到醫院就醫,前夫竟指責她「去太久」,2人再度產生衝突,花媽也因此被掃地出門,此段婚姻持續約一年就宣告結束。花花父母2人都希望爭取孩子撫養權,最終協定由父母各帶一個星期,而花爸屬於大家庭,花花和祖父母、姑姑和11歲堂哥與9歲堂姊同住,生活起居都由姑姑照料,堂哥堂姊卻疑似趁大人不在時用筆和手性侵花花,而花花承受的暴行卻恐不僅於此。家事法庭以「聲請人復未能釋明其有繼續遭相對人實施不法侵害之危險存在」為由,認為無核發通常保護令的必要,讓花媽難以接受。(圖/周志龍攝)「有一次我看她的手,腫得跟麵龜一樣,男方說是被蚊子叮,問她才說是被打。」花媽難過表示,她對待女兒如珍似寶,稍有磕碰都會無比心疼,而有次接回女兒,發現孩子的雙手明顯紅腫,孩子第一時間不願說出真相,直到透過電影才願意打開心防。花媽提到,她在陪女兒看「灰姑娘」電影時,看到片中的繼母和繼姊對仙杜瑞拉非打即罵,勾起女兒心中的陰影,她這才坦承自己曾在父親家中被打,手部紅腫也並非是蚊子叮咬,而是大人給予的懲罰。女兒的處境讓花媽心疼不已,她先向113求救,並依照建議向警方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並由警局協助申請保護令,但她沒想到,保護令申請竟遭家事法庭駁回。花媽提到,即使有驗傷報告和女兒的親口說法,司法事務官仍全面否認孩子有遭性侵的可能,並以就醫紀錄稱孩子認為受傷是被蚊子叮咬,全面傾向男方說法,也讓她無比失望,如今正提出再議,希望孩子能夠留在自己身邊。桃園市議員朱珍瑤目前持續關心花花狀況,並媒合輔導資源關心孩子,也敦促社會局積極處理,給孩子安全的成長環境。(圖/周志龍攝)桃園市議員朱珍瑤表示,她接獲此案後持續關心,而花花已進入心理輔導階段,她後續也會以辦公室的法律和輔導資源給予協助,也希望社會局積極處理,給孩子安全的成長環境。桃園市社會局表示,目前社工都持續在關心花花,並對行為人進行輔導,而保護令的部分,由於雙方都是未滿12歲的孩童,行為人在少年事件處理法上不負刑責,在刑事調查中確實有所困難,在得知保護令無法成功申請後,社會局也積極提供律師資源,詢問母親方是否需要進行抗告,並與父親方協定安全計畫,希望能全方面保護孩子安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誰能幫我1/女童泣訴遭堂哥姊性侵 單親媽申請保護令遭拒崩潰
北台灣3歲女童花花(化名)父母離異,由雙親共同撫養孩子,但花媽7月發現女兒如廁時直喊痛,仔細詢問才知道她竟遭堂哥堂姊以手和筆性侵,花媽得知此事後立刻拒絕讓孩子回到花爸住處,但申請保護令竟被拒絕,花媽每日生活在女兒被帶走的恐懼中,崩潰詢問「誰能幫幫我?」11月初下午,記者抵達花媽的住處,在她與女兒的甜蜜空間,舉目所及全是小女生喜歡的芭比娃娃和粉色公主裙,還有許多專屬於小女生的繽紛飾品,每個角落都藏著母親對愛女的疼惜,花花也在母親的陪伴下如天使般快樂成長,在她天真可愛的外表下,卻藏著至今仍無法擺脫的陰影。「哥哥姐姐抓著我的手,用手和筆弄我的『小咪咪』(私密處),我說很痛他們依然繼續弄。」花花回憶,她在父親處居住時,與祖父母、姑姑和11歲堂哥與9歲堂姊同住,父親平時忙於工作,白天都由姑姑代為照料,當大人都不在時,哥哥姊姊便會開始讓她不舒服的遊戲。「她有次回來,跟我說尿尿好痛,講到廁所就開始大哭。」花媽提到,她與前夫離婚後,雙方協定每周輪流照護女兒,直到今年7月間,她明顯感覺到女兒情緒低落、行徑怪異,對洗手間有莫名恐懼,仔細詢問下才知道女兒遭受欺負。花媽心疼女兒遭受傷害,目前將孩子帶在身邊,且暫時放下工作以保護孩子。(圖/周志龍攝)花媽難過表示,她起初以為私密處疼痛是憋尿造成,聽到女兒的敘述才知道案情並不單純,而孩子過去被警告「不能跟大人說」,直到遭侵犯第3次才向她吐露實情,驗傷更發現女兒處女膜有泛紅感染狀況。為避免女兒遭受再度傷害,花媽拒絕孩子再回到其生父住處,通報113後,依照建議向警方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並由警局協助申請保護令,但她沒想到,保護令申請竟遭駁回。「家事法庭的司法事務官只問爸爸,根本沒有問我的女兒發生了什麼事情。」花媽表示,前夫在應訊時否認所有指控,稱私密處泛紅感染是因清潔劑用太多,並強調家裡隨時都會有大人陪伴,並不可能有3孩子單獨相處情況,司法事務官則對男方說法全部採信。今年9月底,家事法庭做出民事裁定,駁回花媽申請的保護令,除了否認花花親口說出的遭暴情節,還稱花花在此次事件後已到母親住處生活,「聲請人復未能釋明其有繼續遭相對人實施不法侵害之危險存在」,認為無核發通常保護令的必要,這也讓母女倆生活在恐懼之中。「小朋友出門就會害怕,說不知道爸爸會不會跳出來把她帶走。」花媽難過表示,前夫如今仍持續跟她爭取撫養權,而她不敢離開孩子一步,只能暫時放下工作守護女兒,並持續尋求法律協助,只求能跟孩子有個平靜生活的空間。花花在警詢筆錄中清楚描述受傷害過程,但家事法庭並未採信,竟駁回花媽的保護令申請。(圖/周志龍攝)桃園市議員朱珍瑤表示,她接獲此案後持續關心,花花已進入心理輔導階段,她後續也會以辦公室的法律和輔導資源給予協助,也希望社會局積極處理,給孩子安全的成長環境。桃園市社會局表示,目前社工都持續在關心花花,並對行為人進行輔導,而保護令的部分,由於雙方都是未滿12歲的孩童,行為人在少年事件處理法上不負刑責,在刑事調查中確實有所困難,在得知保護令無法成功申請後,社會局也積極提供律師資源,詢問母親方是否需要進行抗告,並與父親方協定安全計畫,希望能全方面保護孩子安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司法院啟動執行續造計畫五年有成 平均終結一件少兩日
司法院今(17)日舉行「執行續造計畫啟動5週年成效」記者會,民事廳廳長周玫芳表示,2017年9月啟動執行續造計畫後,雖然法院每年新收案件持續成長,民事執行事件收件數從2019年138萬餘件,攀升到2022年收件數163萬餘件,但2019年平均終結一件需23.6日,縮短至2022年需21.7日,減少約2日。周玫芳表示,為提昇民眾使用司法院及各法院執行程序之效率及便利性,執行程序已完成電子化,並建置拍賣公告電子公告欄、第三人扣薪試算表、優化法拍屋查詢系統、新增不動產鑑定人資訊平台、新增土地共有人資料介接系統、新增電子債權憑證聲請功能,以及優化線上聲請流程。司法院民事廳打造執行續造計畫已屆滿5年,期間陸續完成執行程序行政規則修訂、編修民事執行實務參考手冊、民事執行文書格式例稿手冊、執行司法事務官常用例稿手冊、民事執行法令彙編等書籍,2019年出版印行「民事執行實務參考手冊」以來,已陸續提供2401套書,供各地方法院辦理執行業務人員參考。周玫芳指出,民事廳執行續造計畫,今年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每月新收案件數仍大幅增加,但平均終結一件減少2日。未來仍將積極蒐集各界建議,適時研議相關措施,保障人民權利。
法官也崩潰1/詐欺案如土石流解方難尋 司法院要基層吃自己引眾怒
詐欺案件暴增讓政府傷透腦筋,警政署統計光是2022年投資詐騙財損就高達34億元,當詐騙案件如同土石流般淹沒司法機關之際,以往常被抱怨輕判詐欺案件的法院終於受不了,今年8月底卸任台南地院院長的董武全開出第一槍,希望檢方增加偵查中移付法院調解案件,為此,司法院高層一方面拜會法務部,希望取得共識,還對基層法院廣發公文,希望自行勻撥人力處理調解案件,讓人力原就吃緊的基層法院雪上加霜!根據司法院統計,地方法院的詐欺案件科刑人數自2016年起逐年遞增,近6年來詐欺罪的科刑人數,除了2021年因COVID-19疫情三級警戒因素稍減,其餘均在1萬4000件至1萬5000件左右。其中占比最高者為提供帳戶的普通詐欺及詐欺集團提款車手、電信機房的加重詐欺兩類案件,二者於2021年及2022年的終結件數依序為6902件、7654件與5178件、7826件,前者共增752件,後者共增加2648件,而全台檢察官及法官每月新收案件量,也視地區的不同,由平均的數十件飆升至破百件。前台南地院院長董武全卸任時致詞表示,詐欺案件太多,院檢都積案如山,基層叫苦連天。(圖/周志龍攝)今年8月30日卸任台南地院院長的董武全,在司法院舉辦一審法院院長交接典禮上表示,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幾乎占法官每月收案量的1/3以上,其中詐欺案件太多,院檢都積案如山,基層叫苦連天,他也常聽到基層的檢察官說:「讓我們活下去吧!」無論院檢都苦於詐騙案件爆增。董武全認為,法院審判期間的案件調解數量大幅成長,希望檢方偵查案件的調解件數也能增加,以解司法於倒懸。基層法官的聲音,司法院聽見了,不過實際的作法卻讓基層法官炸鍋。有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司法論壇」質疑,指司法院日前發文要求「法院與相對應檢察署協商,勻撥適度資源辦理檢察官偵查中刑案擴大移付調解之事件」,簡單來說,司法院也認為偵查中移付法院調解案件很重要,可以紓解訟源、減少案子進入法院,但卻表明無法提供人力,要求地方法院「自己去挖東牆補西牆」。基層法官認為,地方法院辦案人力吃緊,司法院不該要求各法院「自己去挖東牆補西牆」。(圖/報系資料照)一位看不下去的法官指出,司法院彷彿認為每個法院都有一些閒置人員可以隨時使用,「請問親愛的大院啊,上哪去勻、上哪去撥?」法官說:難道開庭的配合不用連庭務員、書記官一起勻撥嗎?這位法官懷疑,司法院到底有沒有搞清楚基層司法事務官辦理的調解案件數量,再來找檢察署要案子調解呢?還有法官指出,提高調解案件是為了解決未來可能出現的民事訴訟,但是在時機上尚未成熟、或是一直期待做出績效的同時勉強當事人調解,後續會產生更多問題,如果調解真的是解決積案的萬靈丹,目前績效最好的北部和中部的大法院,民庭法官應該會有舒服的辦案環境,但事實上卻不然。希望別把調解當作是解決積案的藥方,也別讓各法院院長為追求疏解訟源率,忽略人員配置的合理性。
兒少團體聲援士林法官姜麗香 籲司法院勿抹滅她救援兒少功勞
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被指包庇某兒少安置機構的林姓前主任猥褻少年案,出具認知有誤且對林有利的法官意見書,遭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日前將姜重判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兒少團體上午齊聚司法院等處,聲援姜麗香,並向總統府、司法院遞交陳情書。兒少團體指出,很多認識姜麗香的人大嘆「不可能」、「難以置信」、「我們認識的姜法官不是這樣的人」,強調案件的是非曲直自有懲戒法院審理,但是希望將姜麗香的為人,為爭取兒童、少年權益的奮鬥過程公諸於世,希望大眾認識這位為兒少權益,苦心婆心救孩子的姜媽媽。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創辦人、秘書長洪錦芳指出,姜麗香在本案就算有疏忽,也不能抹滅她是守護逆境少年權益的正派法官,因此全台兒少安置機構的院長、重要的少年服務單位的主管、督導、社工才會自主發起參與並聲援她。洪表示深知姜的處事為人,無不以少年權益為重,造就他們翻轉人生,難以計數,難能可貴,所以也連署聲援。已退休的刑事局前鑑識中心主任程曉桂指出,初識姜麗香是因一起命案,她為了瞭解其中的鑑識問題,親自到辦公室一起討論。這件案子一審在姜麗香用心、耐心的辨析證據,審酌呂被控殺害女友是冤獄,判呂無罪,但高院、最高法院卻做出呂有罪判決,幸好透過新的DNA技術平冤,也證明當初姜的認真與用心,姜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如今的結果的確令人遺憾,也是國家損失。聲援姜麗香的團體包括: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基督教聖道兒少福利基金會、台灣潤群協會、台北市盼望拹會、淨化社會文教基金會、利伯他茲教育基金會、台北市基督教勵友中心、中華民國更生少年關懷協會、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還有律師代表及退休法官、前法警長、前書記官等團體及個人。
南北2法官涉助猥褻少年的狼社工 懲戒法院重判免除法官職務
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被指包庇某兒少安置機構的林姓前主任猥褻少年案,出具認知有誤且對林有利的法官意見書,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則因姜麗香的告知而知悉林涉案後與對方不當接觸,懲戒法院今天審結姜、侯兩法官懲戒案,將姜及侯各重判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還可上訴。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被指不當接觸涉案的林姓安置機構主任,懲戒法院重判免職。(圖/翻攝網路)本案源起某少年在2019年至2020年在安置期間遭林男強制猥褻、性騷擾及傷害恐嚇,少年告知伯父及社工後,被林男知悉,林逼迫少年寫澄清書,少年不從遂遭林嫌毆打,期間雖大喊救命,竟無人理會,少年伯父將此情告知保護官,保護官告知姜麗香案情。姜麗香隨即透過侯弘偉取得洪姓保護官的聯繫方式,並委託洪先行協助訪視少年,洪訪視後並不相信少年說詞,但另名保護官及社工協助下訪視少年,並製作輔導紀錄陳送姜麗香,也主動傳訊告知見少年身上有傷,但姜麗香並未公平審酌所取得之資訊,擬具決行意見及法官意見書,表示個人不贊成通報。侯弘偉法官在2020年8月25日知悉本案後,陸續與林男傳遞訊息,或予以寬慰,或附和林的律師意見,其自林男接收無論是辯論意旨狀或某安置機構簡報資訊,均已直接觸及刑事案件之事實核心攻防,形同給予法律諮詢意見,顯失法官應謹守之交友分際。全案經媒體批露後,引發喧然大波。監察院介入調查後,認為姜麗香、侯弘偉、洪姓前主任保護官等3人,均有違失,因此分別對3人提出彈劾。其中姜麗香、侯弘偉涉案部分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今天作出判決。侯另將保護官通報內容雷同之訊息告知林男,侯另涉洩密罪部分,已遭檢察官以涉嫌洩密簽分他案偵辦。
前法官陳鴻斌、吳振富涉性騷遭拔官 法界人士籲司法官應自重小心
高院一位明星法官因離婚糾紛引發性侵疑雲,遭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質疑司法機關吃案,再度引發社會關注。游毓蘭今(4日)質詢時,提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新竹地院法前官吳振富,都因性騷擾被司法院職務法庭拔除法官職務。有法界人士表示,司法官應審慎處理與妻子或女朋友等兩性關係,否則稍一不慎,不但可能喪失法官職務,甚至還無法轉任律師。現年67歲的已婚前法官陳鴻斌,被指自2012年11月起以祈禱等理由對女法官助理握手、擁抱,還稱若有他襄助,助理一職可獲續聘,陳也在助理續聘審核會前1天,邀女助理前往政治大學河堤散步時竟偷親,女助理當下拒絕,事後上臉書抒發心情,經其他助理和女法官揭發此事,全案東窗事發。陳鴻斌因涉性騷擾女助理,原遭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免職,第1次再審改輕判罰俸,經監察院提起第2次再審,陳又被判免職,司法院降調陳為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陳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2月判陳敗訴,還可上訴。至於53歲的新竹地院前庭長吳振富,被指2018年起要求法官助理幫他處理私事,包括代購禮品、找家教、處理出國簽證等;吳振富還4度要求助理替他按摩、刮痧,吳擔任兼任學習司法官導師時,常情緒失控,對學員說「不要給我抓到把柄、一定把你除掉」,還對一名懷孕女學員說「不要分發到新竹」,涉嫌歧視孕婦。司法院職務法庭認定吳振富違失情節重大,判決免職、降轉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確定,吳今年2月前往桃園地院報到,正式降轉擔任司法事務官。
網路犯罪「成也證據、敗也證據」 司院刑事廳長彭幸鳴籲精確蒐證
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今天召開「跨國網路犯罪之防制與挑戰」研討會,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致詞表示,台灣和世界各國同樣面臨跨國網路犯罪氾濫問題,根據她承辦網路犯罪洗錢案件經驗,一旦案子到了法庭上,就是「成也證據,敗也證據」,因此前方執法蒐集的證據,在後方是否經得起法庭上檢辯交鋒的挑戰,就是犯罪能否定罪關鍵,希望透過相關研討會,促進審檢警等執法人員相互了解,促進精確蒐證技能。彭幸鳴指出,網路犯罪的傳統概念,不脫洗錢、詐欺、貪腐等,隨著國際金融自由化的程度日益提高,金融商品與網路科技也蓬勃發展,跨國網路犯罪手法日益翻新,明顯有鏈條化、產業化的趨勢,還擴及到加密貨幣犯罪、性私密影像散布、身分盜用、電子犯罪和資料盜竊等,無一不是我們應該正視的當務之急。過去這兩年疫情期間,網路交易更受仰賴,有業者利用民眾宅在家的機會,透過線上博奕謀取暴利,衍生跨境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問題。同時,投資加密貨幣風險,也隨之升高,比特幣等虛擬通貨的暴漲暴跌,可能成為洗錢防制漏洞,英、美各國對虛擬通貨的監管力道也日趨嚴格,台灣也從2021年7月起,將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納入《洗錢防制法》歸管。彭幸鳴表示,司法院製作《洗錢防制法》第14條的「量刑審酌事項」,期待建立量刑準則,使罰當其罪。(圖/黃威彬攝)台灣在2019年第3輪洗錢防制評鑑中,獲得亞太會員國最佳成績等級,證明我國相關法制及執法水準,與金流透明度,都接軌國際。對我國金融秩序的健全發展與穩定,有正向的影響,更實質涉及外商投資對我國的金流環境評估,使我們的金融機構或企業在邁出國際化的腳步時,能夠獲得全球的信任,這是各部會、各相關單位及金融業有目共睹的努力成效。彭幸鳴表示,司法院為發揮洗錢犯罪預防功能,法院量刑更公平、透明,因此製作《洗錢防制法》第14條的「量刑審酌事項」,使罰當其罪,供實務參考。去年還提出《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草案,同時持續精進法院的量刑改革,包括建置量刑資訊系統、以及邀集審、檢、辯、學及相關政府部門代表,舉辦焦點團體會議,每年還會在法官學院開設金融專業研習課程,促使法官、司法事務官、及法官助理的本質學能與時俱進。
義富商爸不解為何大法官幫她 心碎寫下2000字公開信「爸永遠在這」
遠自義大利來台與詹姓空姐爭女的藍姓富商,22日傳出他對台灣司法喪失信心,放棄爭取8歲女兒返義。離台前,藍男發出一份超過2000字的心碎公開信,表達自己一路追來台灣的辛苦、對女兒的不捨,以及對台灣司法的失望,「為什麼一個違法寧願帶孩子逃亡不上學的媽媽,台灣的大法官會幫她?」藍男表示,自己並非富商,為了來台爭女已耗費大半積蓄,平時和女兒視訊時,女兒都被詹女控制,日前3月14日會同台中地院司法事務官前往交付女兒時,是他三年來第一次看到女兒。但後來詹女又帶著女兒躲起來,連上學都不上了,「為什麼一個違法寧願帶孩子逃亡不上學的媽媽,台灣的大法官會幫她?台灣的法律和判決是這樣薄弱的嗎?這樣真的對孩子是好的嗎?」藍男說,自己只是個外國人,除了律師沒有任何資源,無法像孩子的母親一樣藉由各種媒體、政治力去煽動輿論,「為什麼她可以為了不遵守台灣法律規定,不惜犧牲孩子,也要推孩子上媒體、躲法院執行,她真的愛孩子嗎?」藍男質疑,如果大家都認為孩子跟媽媽比較好,為何法官不這麼覺得,女兒跟了媽媽3年卻還是將親權判給爸爸,正是因為法官審查了很多事情,認為女兒在義大利比較好。如今台灣的司法已無法讓他信任,或許自己再也無法參與女兒的成長,請詹女以後要善待女兒。最後,藍男向女兒沉痛告白;「爸爸不是不願意帶妳跟爸爸一起生活,爸爸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希望妳長大以後不要埋怨爸爸,如果妳長大後哪天看到這封信,需要一個靠山,爸爸永遠都在這裡,爸爸愛妳。」義籍富商放棄跨國爭女,離台前夕心碎發出公開信。(圖/藍男提供)
張淑晶才入獄又遭判刑5年半 糞管堵住竟賴房客破壞房屋
知名惡房東張淑晶才因犯下偽造文書罪判刑8月定讞、入獄服刑,她先前在新北市出租房屋時,不顧房客反映糞管堵住,竟大罵房客破壞房屋,強取費用,最後遭房客控告詐欺、恐嚇等罪,一審判刑5年半,上訴後,高院今天(23日)駁回上訴,仍判刑5年半,還可上訴。本案是張淑晶低價承租新北市新莊、中和等地的房屋,以劣質建材重修隔間、裝潢後當起二房東,對外宣稱全新裝潢、水泥隔間,出租時,利用隱匿租約不利條款、帶看非租屋房間等方式,誘騙房客簽約,發生糾紛後,再開口討違約金,不給錢她就提告,甚至以連帶保證人是共犯為由,一併誣告房客親友。檢方查出被害人高達56人,提起公訴,一審判刑5年6月。全案經過2年多的審理後,高院今天審結,合議庭考量她犯後不知悔改,仍飾詞狡辯,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情形,駁回上訴,維持5年6月刑期,還可上訴。至於張淑晶遭判刑確定的案子,是她在2014年7月間,向新北市范姓婦人承租3樓透天厝,卻違約動工隔間套房出租,當起二房東;法院判決張女還屋確定後,她竟偽造租約,晃點到場執行的司法事務官,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8月定讞,今年10月初入獄服刑。
女房東張淑晶10時入獄未報到 檢方將拘提
女房東張淑晶與合夥人黃鐸合租新北市透天厝,卻隱瞞房東將房屋隔成套房出租,且找來人頭戶假裝房客偽造租約,欺騙法院人員,近期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決定讞,張淑晶和黃鐸分別被判8月、7月徒刑。張淑晶等人原本預計今日10時赴新北地檢署發監報到,但僅有黃鐸一人報到完成;檢方表示,張女傳喚未到,將依法簽發拘票,交由板橋分局執行。黃鐸與張淑晶在2014年合作,向范姓女子承租新北市房屋後,將房屋改為多間套房,對外招攬房客收租,但因為范女未收到租金,察覺有異,因此請求法院訴請2人返還房屋,未料對方堅持不還,仍繼續出租套房賺租金。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到場執行點交房屋時,黃與張又找來人頭戶假裝偽裝租約,向法院人員提出偽造的租約和翻拍照片,主張有承租人因此無法點交,新北地院一審判決張淑晶、黃鐸8月、7月徒刑,2人上訴後矢口否認犯行,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另外,張淑晶2013年起還涉及多起租賃糾紛、誣告房客,一審判決張女8年2月徒刑,二審去年以19件誣告罪改判為8年6月,詐欺、強制等得易科罰金部分維持1年2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新竹法官要求女助理按摩刮痧 吳振富遭懲戒丟了法官職位
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要求女助理為他刮痧、按摩,過程中關閉門窗、鬆解衣扣、裸露頸項,竟還要其他同事在場觀看,多達4次,雖然女助理曾口頭拒絕,但吳男仍堅持要求,還惱羞成怒惡整她,經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上午判決免除他的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還可上訴。吳振富除了要求女助理幫他按摩刮痧,還藉由考核、指派法官助理工作等權限,長期要求女助理替他處理私務,例如代購禮品、代訂餐廳、或處理他在公餘授課的各項事宜,使女助理形同他的私人秘書,非常離譜。法官評鑑委員會建議將吳撤職,去年3月監察院也認定吳男言行不檢,嚴重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全票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的職務法庭,職務法庭認為吳振富的行為不檢、情節重大,因此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還可上訴。
法庭之上諷律師「腦袋壞掉」 法官下場慘了
前年擔任橋頭地院法官的柯盛益,開庭審理一件民事爭訟案件,他竟在法庭上羞辱黃姓律師「腦袋壞掉」、「讀書讀到後背」,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判決將柯盛益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可上訴。橋頭地院及高雄律師公會具狀請求對66歲的柯盛益進行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認為,柯在2019年2月21日開庭時,對於原告的律師譏諷「律師你大概是唸書唸到有問題」、「法律是這樣唸的嗎?拜託欸!」。柯盛益對原告律師說「讀書讀到傻去了!你頭殼壞掉,我真的是很佩服你們這些律師不知道當時那個書是怎麼唸的!」、「你哪一個學校畢業?」他也對被告的律師譏稱「妳也跟他一樣腦袋糊塗啦!」等語。更離譜的是,柯盛益要求律師撤回備位聲明但律師未應允,他竟指示書記官在筆錄做撤回的紀載,律師當場異議後,他才命書記官刪除,他還當庭恫嚇律師下次庭期提出法律依據,否則禁止代理、讓其沒面子。法評會認為柯盛益行為影響司法形象、情節重大,且他先前已因言行不當受懲戒休職,卻未知警惕,法評會認為有懲戒必要,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建議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的職務,去年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
法官常亂罵人遭休職 復職後又罵律師
遭停職中的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因開庭審案態度不良被休職1年,2013年復職後又屢凸槌,前年7次開庭罵當事人及律師,他被監察院訊問時坦承「我們柯家沒有一個有好脾氣的」「已經透過佛教及佛經來提升自己的修為,但是本性要改可能真的沒有這麼快」。被懲戒法院判決免職的柯盛益,之前任職高雄地院就曾因開庭審案態度不良,戕害司法形象,經監察院彈劾,並經公懲會議決休職1年的懲戒處分,2013年1月28日復職後,他在2016年3月29日又因審理案件疏忽,經高雄地院給予書面警告1次、職務評定改列為未達良好。2019年1、2月期間,柯在審理7件民事事件中,又密集、反覆為的在法庭上罵人,遭懲戒法院認定他人格不穩定、無法控制自身情緒,應予以懲戒。柯在監察院詢問時供稱「是我個人的警覺性不夠,開庭時沒有注意到這個部分,對於相關的彈劾、懲戒我都可以接受」、「這個大概就是與個人的修養有比較大的關聯,我都跟配股的書記官講說我們柯家沒有一個有好脾氣的」他說「從上一次被懲戒後我就已經透過佛教及佛經來提升自己的修為,但是本性要改可能真的沒有這麼快」,懲戒法院認為,他已表達悔意,對於自己不適任法官職位已有所體認,因此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職務的處分。
檢舉魔人蘇大媽欠租堆物阻房東 遺留物遭法院拍賣完成點交
全台知名的「檢舉魔人」蘇大媽因積欠台南市中西區清水寺房租長達2年,2020年5月被清水寺提告,並要求強制搬走,但她卻故意將大批物品留在租處,企圖阻擋房東使用。台南地院經公告6個月後,8日前往蘇大媽原租處舉行遺留物拍賣會時,對方不僅提早1天先搬走大部分的個人物品,當天又返回租處對執行人員「大小聲」,執行官讓她搬走剩餘物品及完成拍賣程序後,再點交還給清水寺。據查,蘇大媽拒絕搬走原租處的個人物品後,清水寺請求法院協助強制執行。台南地院民事執行處先公告6個月,再於今天法拍對方的遺留物。蘇大媽得知法院8日將法拍遺留物,7日即僱工將原租處的家用物及家具搬走。法院司法事務官8日上午抵達蘇大媽原租處執行時,她又回到現場咆哮,轄區市警二分局也派員到場戒護,不讓蘇大媽阻撓事務官的執行;最後,事務官給蘇大媽10分鐘搬東西,她才上樓搬走板凳等物品。司法事務官與員警上樓確認蘇大媽原租處還有15件個人物品後,決定依程序法拍,但因價值都不高,現場有人以4200元買走所有物品後,法院才順利淨空蘇大媽的原租處,並點交給清水寺。據查,蘇大媽剩下的15件物品,全都是清水寺人員所買下,目的是希望趕快淨空房子。
【國仁醫院危機2】借3000萬還3億還不夠 沒錢付薪水、買藥
國仁醫院執行長鍾佳蓉指出,今年4月債權人聲請假扣押醫院財產,但隨即在5月向法院聲請「未執行證明」,取回949萬元擔保金,又再接續聲請另一波假扣押,「根本是一筆資金玩2次」,讓醫院的資金被凍結,造成醫院的醫生、護士甚至打掃清潔的阿姨都領不到全薪、付不出電費,也無法補充醫療器材,嚴重影響到屏東地區患者的權利。據了解,國仁醫院替院長夫人姐姐的醫院擔保,因為姐姐的醫院倒閉,拖累國仁醫院發生財務缺口,管理醫院財務的院長夫人林美櫻為了填補缺口,從2008年至2016年之間跟金主借款5000多萬,沒想到「愈補洞愈大」,院長夫人還為此搞失蹤。國仁醫院總監吳諺廷指出,院方7年間已還款超過3億,但利滾利、永遠還不完,債主宣稱還欠2800多萬;吳諺廷指控,債主根本是要致醫院於死地,期間更有人透過管道,慫恿他利用醫院配合走私違禁品賺黑心錢,以協助醫院渡過難關,懷疑對方的目的是要侵占醫院,掩護非法販賣藥物。國仁醫院總監吳諺廷說,假扣押執行完畢後,依法應該讓被執行的當事人有提出異議的機會,才能把擔保金領回,但屏東地院司法事務官竟然在債主的律師指示下,讓債主把第一次假扣押提存的金額在5月22日領回,在5月31日又立刻存入新的案號,繼績對國仁醫院執行假扣押。吳諺廷說,屏東地院政風處已承認過程疏失,監察院也同時介入調查,但至今都尚未有任何結果,不僅讓國仁醫院的員工與醫護人員只能領半薪,更重要的,是影響到屏東當地居民的生命與健康。王致傑指出,第一件假扣押案,本來發函要扣下國仁醫院的健保款,但經債權人撤回並未真的執行;第二次債權人又拿假扣押裁定聲請執行,才扣到醫院的健保款。王致傑說,他建議,國仁醫院應該要好好處理自己的債務,而不是一再指責執行處的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