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
」 鄭文燦 抗告 柯文哲 台灣高等法院 沈慶京因466元判2年感覺被追殺?王郁文:我會好好活下去
「公衛文」王郁文曾任職新竹市長高虹安在國會辦公室的公關室主任,被控貪污466元,一審仍遭判2年、緩刑5年。今(4)日受訪時表示,「不知道大家對466元被判2年怎麼想」,但是家人也希望為了自己的名聲,可以繼續試試看,相信台灣司法,有機會可以還一個公道。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7年4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4)日由承審法官郭豫珍開庭,高虹安出庭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有信心,僅微笑回應「謝謝」。檢方對於高虹安案提起上訴,除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對於高虹安判處7年4月,有違罪刑相當原則外,並認為前助理王郁文從未坦承犯行,並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不宜宣告緩刑。檢方也指出,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王郁文部分無罪、陳昱愷無罪部分,台北地方法院認事用法不當。王郁文今天受訪時表示,「不知道大家對466元被判2年怎麼想」,但是家人也希望為了自己的名聲,可以繼續試試看,相信台灣司法,有機會可以還一個公道。她也說,沒有和高虹安聯絡,也不知道她在幹嘛,「因為我們也不能聯絡啦,說實在話」,有交保金10萬元,不能串證滅供(串供滅證)之類的。至於有沒有被追殺的感覺?王郁文說,網路上當然是會有一些言論,看了會有些難過。但是支持的人,還有周圍很多親朋好友,大家都給她蠻多溫暖。相信有大家支持「我會好好活下去!」並表示,過程中有很多不管是媒體人、還是朋友,大家都給她支持,今天風和日麗,心情還可以。
虛構情資詐領千萬獎金 軍情局3軍官二審判決出爐
軍情局上校江芳瑜、中校徐之心,涉透過國家一級情報單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中校蘇薪名,營造蒐集情資假象詐領情報協助獎金不法所得逾千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將江芳瑜處有期徒刑4年8月,褫奪公權4年,徐之心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蘇薪名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院二審指出,江芳瑜犯行前後長達7年,虛報次數高達250次以上,詐得總金額共計高達1000萬餘元,其個人朋分之金額為569萬5568元,且犯罪手法涵蓋製作不實內容簽呈、使用不實大陸人民身分證件及銀行金融卡資料、偽造其與情協人員聯繫之不實內容電子郵件往來紀錄等,而欺瞞上級長官,其違背職務情節重大,且危害國家情報工作進展。徐之心部分,高院認為徐1所獲取之犯罪所得即情蒐獎金原本共10萬7,400元,然事後將其中之6萬2353元交付予蘇薪名,其最後保有之不法利益較原審認定之數額更低,且2021年間即已主動斷絕與蘇薪名之聯繫而不再犯案,足見惡性並非重大,本案查獲前即有悔悟之心。高院認為,蘇薪名部分嚴重侵害我國情報機關對於軍事情報鑑定、研判及運用之正確性,並侵蝕我國情報人員擴展情資管道及日後取得情資之可靠性,對於國家安全法益危害至鉅。★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男嬰毛髮「驗出安非他命」 竟是離譜月嫂在作怪
桃園市汪姓女子在2019年到2020年間受託擔任月嫂,她卻邊顧孩子邊吸毒,導致的滿月的男嬰毛髮也被驗出安非他命,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依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汪女是被聘用之到府月嫂,她在2019年11月14日至同年12月26日下午5、6時許,負責為雇主烹煮月子餐及照顧甫出生之嬰兒,但她在房間內以燃燒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再吸食煙霧之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使仍處於襁褓階段之嬰兒,被迫吸入含有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煙霧。後來因幼嬰的父親在2019年12月26日下午5、6點後之某時至本案房間察看,在浴廁門口之層架上發現殘留甲基安非他命之削尖吸管1支,隔年1月4日帶幼嬰到醫事檢驗所採集頭髮,再到藥物檢測中心檢驗結果,發現嬰兒頭髮內確實含有甲基安非他命成分。《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台南2歲童遭虐死!媽媽放任同居人施虐輕判2年 檢上訴被駁回
台南一名謝姓男童於去年10月遭媽媽的同居人虐待致死,引發社會關注,其中謝女一審被判2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也裁定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謝姓男童自2022年4月26日起,由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安置,直到2023年7月23日結束安置,回到原生家庭。男童隨後與謝姓生母、陳姓生父及姐姐共同居住在台南市的一家平價飯店中。直到2023年10月18日,謝姓生母與陳姓生父將男童送醫急救,但男童在到院前已經死亡。醫院懷疑男童可能遭受凌虐致死,隨即報警,經調查後男童的父母雙雙被檢方起訴。法院調查顯示,謝女與陳男認為男童不聽話,曾對其施以虐待。陳男更在謝女外出工作時,重擊男童腹部,導致男童重傷並引發敗血性休克,最終送醫不治。謝女也在開庭時供述,自己曾目睹或聽聞陳男對兒子的凌虐行為,並在為兒子洗澡時發現他身上的傷勢。不過謝女聲稱,由於陳男拒絕工作,自己必須擔負家庭生計,無法親自照顧孩子。此外,與家人關係不佳的她無處可去,無法單獨帶著兩個孩子離開。她還提到,曾經的婚姻失敗令她不願再次面臨婚變,加上陳男對女兒特別照顧,使她不想讓女兒成為單親家庭的一員。對於沒有帶男童就醫,謝女解釋是因為害怕醫院通報,男童可能再次被安置到寄養家庭。她強調,直到兒子去世前一天才注意到其肛門處的傷痕,且之前看到的傷勢並不嚴重。台南地檢署最終對謝女提起訴訟,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謝女2年有期徒刑,檢方認為判刑過輕而提出上訴;但台南高分院認為,謝女坦承犯行,並清楚陳述陳男的暴行,表現出悔悟之心,最終駁回上訴,維持2年刑期原判。至於陳男則因涉及「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罪」等多項罪嫌,目前案件正由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中。◎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名嘴朱學恒強吻鍾沛君案…二審改口「坦承犯行」 宣判前調解未達共識
名嘴朱學恒涉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2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開庭時,朱改口坦承犯行,合議庭辯結後定11月14日宣判,但高院今(29)日下午2點30分再次傳訊朱學恒、鍾沛君到庭。本案不公開審理。今日由法官主持調解,經閉門調解約100分鐘,鐘沛君庭訊後表示,靜候審判結果,不便表示意見;據了解,今日調解雙方並未達成共識。朱學恒訊後一語不發,迅速搭計程車離開高院。本案起因朱學恒2022年8月6日晚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到餐廳聚餐,陳女等人先離去,包廂內只剩朱、鍾,但朱竟不顧鍾女拒絕2度強吻,台北地院一審認定,朱男犯後毫無悔悟並欠缺性別平權意識,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朱學恒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案發後即遭限制出境的朱男,因限境期限將屆滿,高院傳訊他後作成裁定,也讓他在高院的答辯內容意外曝光。他改變先前不認罪的態度,對於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改口坦承犯行。◎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沈慶京稱「病重恐釀生命威脅」抗告求停押 法官不領情二度駁回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行賄遭羈押禁見,他及律師稱「病情嚴峻,如不盡早處理,可能造成生命威脅」,台北地方法院駁回,他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北院審閱卷內客觀事證後,認原裁定已敘明其判斷理由,且未悖於經驗或論理法則,裁定駁回確定。高院認為,台北看守所是將沈男收容於病舍,提供生活上之必要協助,他可於所內健保門診就醫、取得藥物,並於必要時戒護至台北醫院住院接受治療,經比對沈男羈押前定期就診之台大醫院函覆內容,沈羈押前、後所接受之醫療情況並無明顯不同,亦無不符醫療常規之情。高院表示,台大醫院及部北醫院之回函均未敘及沈男病症有生命急迫危險需在特定醫療場所接受特定醫療照顧之情形,自難認符合於刑事訴訟法要件,故北院審駁回本件具保停止羈押聲請,並未悖於經驗或論理法則,駁回抗告。
鼎越抗告成功!京華城土地遭扣押 高院發回更裁
台北地檢署指控,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嫌配合威京集團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20%,圖利威京集團111億7023萬6000元,屬於不法利益,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的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公司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將原裁定關於准予扣押第三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不動產部分撤銷,發回北院。高院認為,本案興建中之辦公大樓雖經北市政府核准容積獎勵率20%,但本件是否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2項所定「必要時」得扣押第三人財產之要件,原裁定未詳予說明,尚有違誤。高院指出,縱依檢察官聲請意旨認本案犯罪嫌疑人柯文哲、彭振聲為京華城公司實行圖利違法行為,然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鼎越公司何以屬於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第3款所稱取得犯罪所得之第三人,原裁定未妥適說明其認定之理由及依據,亦有違誤。高院指出,鼎越公司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關於此部分撤銷發回。
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女童遭重判 北檢決議核發補償金給受害人
台北市某私立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偷拍6名女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後,一審重判28年,被害的5名女童家屬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審議後,認為毛男獸行令人髮指,年幼的4名被害人遭受毛侵害,嚴重戕害身心發展,所生危害至深且鉅;決議核發最高額的性侵害補償金共計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檢方近日將開會審議後核發。但毛男的惡行不止於此,經檢警追查後,又查出毛另涉嫌性侵、猥褻並偷拍幼童、少女,有39名幼童受害,北檢22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毛男,檢方痛批毛惡行致令童真折翼,家長同遭重創,其痛難言,實不下撕心裂肺,估計受害人恐達數百人,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罰」。法界人士認為,由於被害幼童眾多,若家屬持續申請補償,補償金額恐破千萬元,將創下去年7月1日修正實施《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迄今,檢方累計核發性侵害補償金最高的個案。檢警查出,毛男自2021年10月至去年7月間,涉嫌於教室等地性侵、猥褻幼童,共6名女童受害,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一審認為扎男涉犯224罪,累計刑度1252年6個月,定應執行刑28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首度審理,在押的毛男出庭時,還囂張地怒瞪媒體。去年7月1日修法實施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被害人因犯罪被害而死亡、重傷,被害人或家屬可以申請遺屬補償金、重傷害補償金,性侵害補償金,其中遭性侵害的被害人或家屬可依法申請性侵害補償金,補償金額為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毛男先前侵犯的5名被害人,家屬已陸續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已核發4名被害女童性侵害補償金,每名被害人獲得最高補償金額40萬元,總計核發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申請案近日也將開會審議,預料北檢也將核發40萬元補償金。由於毛男又因另案涉性侵、猥褻39名幼童,若被性侵的被害人家屬再陸續向北檢申請性侵害被害補償,法界人士估計,因本案被害人數眾多,補償金恐破千萬元,將創下紀錄。
「北市幼兒園」毛畯珅性侵幼童判關28年 高等法院今開庭
北市私立幼兒園先前爆出教保員毛畯珅2年間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並持有600多部偷拍影片。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年8月份時,針對此案作出判決,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執行刑期為28年。而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也將在今(17日)下午開庭。據了解,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於2022年至2023年間,爆發負責人暨園長之子毛畯珅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之事,案件爆發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該園經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裁定已於去年停業。台北地院審理後,於8月16日宣判一審判決結果,法官認定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判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監察院也表示,行政調查部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定毛畯珅涉性侵害、性騷擾行為屬實,已就行為人之行為及該園負責人違反通報義務責任,分別於2023年9月20日、8月15日處以罰鍰、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並自同年10月1日起廢止設立許可。不過一審判決出爐後,受害者家屬對結果感到不滿。他們聯合發聲指出,雖然毛畯珅被判處總刑期達1252年6個月,但最終只需服刑28年,並未判處無期徒刑。受害者家屬呼籲,二審法官應嚴正看待此案,並期望毛畯珅被判無期徒刑,且不應給予減刑或假釋的機會。此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將於今日下午首度開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老翁疫情期間確診「失控狂砍」3護理師致殘!不服判賠913萬 上訴遭高院駁回
2021年5月正值疫情高峰,新北市60多歲洪姓男子因確診新冠肺炎,被送往新北市雙和醫院隔離,不料他卻擅自走出病房,甚至情緒失控持檳榔刀將3名護理師砍成重傷,更導致其中一人右手神經肌腱斷裂,永久傷殘。事後,洪翁被依2宗殺人未遂罪、1宗傷害罪判刑9年4月定讞,還並須賠償3名護理師共913萬餘元。洪翁不服,提起上訴,但高等法院16日已駁回其上訴。事件發生在2021年疫情高峰期,62歲洪翁因新冠肺炎確診,且有全身無力、嗅覺改變等症狀,因此在2021年5月28日被送往雙和醫院負壓隔離病房接受治療。然而,洪翁不滿被關起來,時常吵著想要回家,並在5月31日隔離期間闖越門禁,擅自走出病房,遭陳姓、蔡姓女護理師阻止。洪翁回房後心有不甘,竟預藏一把檳榔刀,在另一名施姓女護理師進入病房時朝施女背部、胸部、腹部等處猛刺;蔡姓、陳姓女護理師聽到呼救聲,連忙上前搭救傷者,然而洪翁先是砍傷蔡女的腹部,接著又將陳女砍倒在地,大聲質問「憑什麼把我關在這裡」,並持刀猛刺陳女的會陰處。之後,醫院保全與警察聯手制服洪翁,並將3名傷者送到急診室救治;但其中一名護理師右手神經、肌腱已被砍斷;另外2人則分別受背部穿刺傷導致氣胸、腹部割裂傷,所幸都沒有生命危險。庭訊時,洪翁否認犯行,聲稱自己只是去治療;被告辯護律師則稱,洪翁有大腦神經萎縮情形,且他不記得事發經過,可能影響行為辨識能力,另他曾打電話給女兒訴苦,稱在病房內「看到很多鬼」,希望換病房,顯示當事人有急迫需求才會衝出病房,希望能作為從輕量刑的事由。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翁看見員警後,主動棄刀、要求找律師,可見行兇時沒有失去辨識能力、控制能力,應負完全責任。刑事的部分,洪翁一審時被新北地院依3個殺人未遂罪重判12年6月徒刑,二審時,高等法院改依2個殺人未遂罪、1個傷害罪,判處9年4月徒刑。洪翁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除此以外,3名護理師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洪翁應分別賠償3名護理師230萬元、103萬元、580萬5348元,共913萬5348元。洪翁對此依然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已在16日被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駁回。
快訊/二度強吻鍾沛君!朱學恒發文「公開道歉」:本人已悔悟並深切反省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去年指控名嘴朱學恒,在某次餐敘後藉著醉意伸出狼爪,不但對她摟抱、2次強吻,甚至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朱學恒1年2月有期徒刑,朱學恒不認罪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時,他改口坦承犯行,不過法官認為,朱學恒在面臨需入監服刑的情況下,有可能滯留境外不歸,因此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對此,朱學恒今(16日)公開致歉了,坦言「已經明白此舉的錯誤之處並深切反省」。回顧該案,朱學恒於2022年8月6日晚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到餐廳餐敘,怎料朱學恒趁著友人先行離去時,從座位起身以雙手壓住鍾沛君的肩膀靠牆伸舌強吻,猥褻得逞後還理直氣壯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當下鍾沛君嚇到整個人僵在座位上,朱學恒見狀竟意猶未盡,再次二度強吻了她。針對性騷鍾沛君一事,朱學恒今(16日)在臉書上發布道歉聲明,公開坦承犯行,「本人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八月六日晚間六時許,對A女之不法犯行觸犯強制猥褻罪,對A女造成傷害,以本人對此深感悔悟,在此公開對當事人致上最深切的歉意;同時也對後續本人告發自己的行為及造成媒體新聞事件的發言進一步犯錯,造成A女的接續困擾致歉,本人已知悔悟,將不再對此事件做任何除道歉及認錯之外的發言;同時也為此浪費社會及司法資源,做出不好的示範向社會道歉,本人已經明白此舉的錯誤之處並深切反省。」
謊稱幫針灸調理身體!女兒遭下藥性侵 母竟護航男友「軟軟的不能插入」遭打臉
新北市一名徐姓男子,以針灸可替人調理體質為由,和女友阿芬(化名)及其女兒小美(化名)約在住處,騙對方吃下安眠藥並強制性交。小美去驗傷提告後,媽媽卻大力迴護徐男,稱男有不舉、不可能性侵,徐男也否認犯行;法官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處徐男8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判上訴駁回。判決書指出,阿芬與徐男交往後,曾多次向女兒稱徐男為中醫師,小美也曾2次接受徐男針灸。2022年3月間,阿芬叫徐男到中和住處幫女兒針灸,阿芬還說「因為徐男說要在子時針灸效果比較好」,因此徐男分別在凌晨12時、3時替小美針灸。小美主張,徐男之前曾說,會找認識的人調配調養身體的藥,並在完成針灸後要她小睡,再將她叫醒,餵她吃下下含「艾司唑侖(Estazolam)」成分的安眠藥「悠樂丁」;清晨7時許,媽媽出門上班,她在半夢半醒間感覺徐男脫她褲子侵犯她,但她卻因藥物影響無力反抗,一路睡到下午3、4點才醒來。醒來後,小美隨即打電話求助朋友,並在撥打113後,並在弟弟的陪伴下至醫院驗傷報警,對徐男提出告訴。檢察官傳喚調查多項證據,包含警方持搜索票至徐男住家時,查扣197顆悠樂丁安眠藥,經送榮總鑑驗,檢出舒樂安定(伊疊唑侖)(Estazolam)成分;阿芬則不斷袒護男友,辯稱他不舉、「生殖器軟軟的不能插入」,不可能性侵小美,甚至否認說過徐男學過中醫、徐男沒有幫女兒針灸,自己也沒有約徐男幫女兒針灸。阿芬還說,當天有看到男友專用的杯子在女兒的房間內,懷疑女兒是抹了杯子上的DNA後,塗在自己的內褲、衛生棉、外陰部、陰道深部。徐男律師則稱,徐男因罹患糖尿病、心臟病,更曾因尿道感染造成生殖器撕裂傷,會影響其生殖器勃起功能。但一審法院認為,即便有糖尿病等疾病,也不見得會影響性功能,且案發當時,無法證明徐男有性功能障礙、無法以生殖器勃起插入女性陰道,另據其他客觀證據,判定徐男有罪,處以有期徒刑8年;至於徐男被控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部分則為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維持一審見解,今(16)日駁回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郭瑤琪涉貪茶葉罐收2萬美元判囚8年!她保外就醫8年 滿頭白髮聲請再審被駁回確定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貪遭判刑8年入獄服刑,2016年保外就醫至今,她日前又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日前開庭,滿頭白髮的郭瑤琪在律師陪同下出庭,稱沒有收2萬美元的現金,實際上根據銀行的紀錄,時證人帳戶中並未有足夠的美金現金,供述有誤,最高法院認為郭的聲請理由,不足以動搖原有罪確定判決,駁回她的抗告,全案確定。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收賄被判刑8年定讞,聲請再審再被駁回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據郭瑤琪的律師團日前提出再審,認為根據確定判決中的證人供述,當時被認定行賄的證人OBU(Offshore Banking Unit)帳戶不可能提出任何美金現鈔;另外證人宣稱,領錢的帳戶中當時僅有匯款、轉帳到美國的紀錄,並未有提領現金紀錄,不可能以美金2萬元現金行賄,請求重啟再審。不過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這些證據仍無法動搖原本的有罪確定判決改判成無罪或減輕,因此不予採信,不准再審。律師團抗告,但最高法院也駁回律師抗告,全案確定。郭瑤琪被控在交通部長任內,收受有意投標台鐵台北車站商場的南仁湖集團負責人父子李清波、李宗賢塞在茶葉罐內的2萬美金,一二審均判郭瑤琪無罪,但更一審改認定她犯下《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013年3月駁回上訴,將她改判刑8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郭瑤琪入獄服刑,在服刑近2年後,2016年因重病獲准保外就醫至今,此案一直被認定為冤案,案件定讞後,監察院在2017年4月的調查報告,認為應該要提出非常上訴,當時的檢察總長顏大和也為郭提出非常上訴,但被駁回。另外,台灣高等檢察署「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會」在2019年6月時再針對本案提出再審,但最高法院也於2020年8月間駁回,如今郭的律師團抗告,但最高法院依舊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朱亞虎抗告成功撤銷羈押處分 李文宗遭駁回確定續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弊案,對出身北市府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與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聲押,朱坦承行賄、李否認收賄,台北地院9月29日認定有串證之虞,將2人裁定收押禁見,2人不服各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李文宗部分駁回確定。高院由審判長林柏泓、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葉乃瑋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朱涉犯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法定羈押原因要件。合議庭認為,李文宗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串證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一審裁定其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李文宗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據了解,檢方認為朱替沈慶京在京華城案穿梭打點、行賄,李文宗則被視為柯的大帳房,懷疑他替柯處理與隱匿賄款;根據北院裁定書內容,朱坦承檢方聲押書所指行賄的犯行,且他大多數家人在國外,並在國外置產,認朱極有可能潛逃國外規避罪責,具有潛逃國外的能力,有逃亡之虞。裁定書指出,朱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仍有諸多疑點,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他為減輕罪責,仍可能串證,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李文宗則否認收賄,但依偵查卷證資料,法官認為他收賄、背信嫌疑重大,本案尚有諸多疑點,不能排除仍有與他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北院指出,對於朱、李採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擔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確實有羈押2人的原因及必要,裁定2人收押禁見。
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 李文宗、朱亞虎不服「提抗告了」
京華城弊案持續延燒,北檢上個月27日發動第2波搜索,傳喚前柯文哲辦公室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前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經檢方漏夜偵訊後,28日深夜開羈押庭,北院認定李文宗、朱亞虎涉嫌重大,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不過2人不服提抗告,目前卷證資料已送台灣高等法院,將分案後作成最後裁定。北檢9月27日發動第2波搜索,傳喚柯文哲辦公室前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28日2人遭檢方依收賄、行賄罪聲押。檢察官28日凌晨依《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將李文宗、朱亞虎羈押禁見,深夜法院裁定通過,29日凌晨0時許兩人被檢警帶上囚車,送往台北看守所執行羈押程序。據悉,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選總統時的財務長李文宗,不僅是柯文哲辦公室前主任,也是柯文哲的高中同學,交情超過40年。而朱亞虎曾任台北市政府兵役局局長,之後轉任鼎越開發董事長,與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的關係可見一斑,因此威京集團可能透過他當牽線人,向李文宗行賄。
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弊800萬交保 北檢抗告遭高院駁回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台智光弊案,1日獲北院諭知8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且須受電子監控。檢方2日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8日認定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陳重文遭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日開庭,陳重文聲請具保停押,法官審酌所有證人已詰問完畢,已無串證之虞,諭知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另須配戴電子腳鐐監控。檢方主張,陳重文涉重罪,有高度逃亡之虞,且具足夠人脈和能力前往海外生活,認為其身為市議員仍有勾串風險,請求繼續羈押禁見。法官審酌陳重文確實有逃亡之虞,但已無勾串滅證風險,裁定他8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並戴上電子腳鐐監控。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稱檢察官抗告雖主張被告於偵查中有干預證人之行為,且800萬元交保金難以防範被告逃亡云云,然而並無事證足認被告於起訴後原審法院審理中仍有企圖滅證或串供之具體事實,又原審除諭令交保外,還輔以限制出境、出海及電子監控,已足以對被告產生一定制約,檢察官抗告並不可採,駁回抗告。
幫修繕環境遭控賄選 新北議員蔡淑君無罪確定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蔡淑君因前年選舉期間,協助選區內社區鋪設地坪、修剪周邊公園樹木,遭控涉嫌賄選。一、二審認為蔡捐助行為不足以動搖住戶投票意向,均判決無罪;案經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無罪確定。2022年8月蔡淑君免費為林口區國宅「台北新都社區」鋪設北哨口地坪,並配合該哨口地坪鋪設啟用儀式時間,前往社區接受感謝狀、與主委合照,還在社區內電梯張貼相關照片。檢方認為,蔡淑君是為了增加選民支持度,影響該社區700多戶、約2000多人投票意願,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蔡淑君主張,社區哨口地坪屬開放空間,供不特定人使用,是公益性質設施,與賄選無對價性;公園分別登記為內政部營建署及新北市所有,修剪公園樹木是為了交通與公共衛生,與社區住戶無關,強調沒賄選動機。新北地院審理,衡酌社會常情及經驗法則,認為議員對社區有捐助,社區表達感謝之意,與社會一般生活經驗無違,修繕哨口地坪費用雖高,但往來行人也會使用該區域,對社區居民而言,難感受此舉對社區有何特別待遇,不足以影響或動搖住戶投票意向,判蔡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維持原判。檢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無罪確定。
伸舌強吻鍾沛君!朱學恒遭高院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改口認罪了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去年指控名嘴朱學恒,在某次餐敘後藉著醉意伸出狼爪,不但對她摟抱、2次強吻,甚至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朱學恒1年2月有期徒刑,朱學恒不認罪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時,他改口坦承犯行,不過法官認為,朱學恒在面臨需入監服刑的情況下,有可能滯留境外不歸,因此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回顧該案,朱學恒於2022年8月6日晚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到餐廳餐敘,怎料朱學恒趁著友人先行離去時,從座位起身以雙手壓住鍾沛君的肩膀靠牆伸舌強吻,猥褻得逞後還理直氣壯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當下鍾沛君嚇到整個人僵在座位上,朱學恒見狀竟意猶未盡,再次二度強吻了她。事件曝光後,朱學恒辯稱,案發當時他因「酒醉斷片」所以不記得發生何事,且以事發當日的時間、空間情形,斷無行強制猥褻行為的可能。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判決出爐,認定朱學恒以強暴方式接續強制猥褻鍾沛君,造成被害人無法輕易抹滅的心理傷害,且朱學恒犯罪後毫無悔悟,故重判有期徒刑1年2月。朱學恒不服上訴,高院二審審理認為,朱學恒雖坦承犯罪,但其所涉犯強制猥褻案件,犯罪嫌疑重大,且經一審判決有罪,有入監服刑的可能性,加上朱男為知名翻譯家與網路直播主,不僅擁有優異的英文能力,同時也具備在境外生活的能力及資力,足認他在面對可能需入監的情況下,有滯留境外不歸的高度可能性,因此裁定自10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失竊25元奶茶包耗時3年半追討 法官撂重話「司法過勞自找」
有一名楊姓女子2020年在桃園市某超商消費,店員指控她偷竊2包25元奶茶包,檢方依竊盜罪起訴,在一審法官判楊女無罪後,檢方不服再提上訴;此案偵審前後耗時超過3年半,更鬧上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法官質疑檢方為了50元奶茶包追求公平正義,卻沒考慮付出的資源,認為司法過勞都是自找的,已將檢方上訴駁回。根據判決書內容,楊女在2020年11月12日於桃園市某間超商消費,她先拿了2包25元奶茶包,在店內逛了一下,最後只拿1支冰棒到櫃台結帳,但她準備離開時,店員卻叫住她並聲稱「有看到妳拿奶茶包」但未結帳;楊女否認有順走奶茶包,還讓店員檢查包包,確實沒有看到奶茶包。事後店員請店長調閱監視器,看到楊女確實有拿1包奶茶包,清點商品數量時,架上奶茶包也剛好少了1包,因此店長立刻報警,檢方也依竊盜罪起訴楊女。楊女出庭時否認犯罪,她解釋自己有從事團購,有拿奶茶包到休息區拍照,記錄包裝數量方便比價,但她後來忘記把奶茶包放到何處,不過她強調絕對沒有偷走。桃園地院一審,依雙方證詞、監視器影片,認為無法證明楊女偷竊,判處楊女無罪,但檢方卻不服提起上訴。怎料,這起偷竊案在各種程序下耗時超過3年半,期間楊女不僅被多次傳喚、拘提,還因為未遵期到庭被通緝3次和羈押,但一審法官已判她無罪,導致國家至少要賠償18000元,連證人都為了警詢奔波8次。偷竊案鬧上高等法院後,法官認為撇開法院付出的人力和資源,光是警方調查期間,多次拘提、查緝和解送楊女和製作警詢筆錄,加上檢察官提起公訴、一審論告、提起上訴、二審論告,一審公設辯護人多次到庭辯護,都是在浪費司法思源。對此,高等法院法官痛批,實現正義是需要成本,但為了檢察官所謂的「竊取50元之奶茶包」的正義,是否真的有必要追訴,更引述一名經濟學者的話,「對公平正義的追求,也必須考慮背後所付出的資源;而且,司法女神的長臂,顯然也只環抱有限的空間」。最終法官因為檢察官未能在積極舉出新證據,證明楊女確實有偷竊行為,認定一審判決無不適當,判楊女無罪,駁回檢方上訴,不得再上訴。並指出台灣司法一直有「過勞司法」、「司法負擔過重」的聲音,回顧這起訴訟,顯示司法過勞其實是司法人員自己製造出來的。
台版神鬼交鋒?女通緝犯躲18年期間出國39次 她靠「這招」騙過外交部
高雄一名王姓女子2003年因涉入非法輸入化學合成麻醉藥品案被判刑8年6個月,但王女沒有入監遭通緝。王女父親愛女心切,見看護楊女的年齡、外貌相仿,竟異想天開收養楊女,之後造假身分讓女兒冒名過活,期間更是成功出入境39次。直到2021年王女徒刑執行時效撤銷通緝,她想改名辦護照展開新生活時,被外交部人員察覺有異,如同電影劇情般的頂替人生才曝光。對此,高雄地院依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冒名使用他人護照罪,共39罪判王女各7至8月有期徒刑,應執行3年;經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改判徒刑1年6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王女2003年因涉及非法輸入化學合成麻醉藥品罪,遭判刑8年6月,結果她並未入監服刑,開啟了通緝逃亡生涯。王女父親擔心愛女被抓,見看護楊女的年齡、外貌相仿,委由楊姓女看護先藉收養更改姓名,使其姓名跟王女一致,再利用對方身分辦假身分證、護照,雖然提交的資料是楊女,但上交的照片卻是王女,藉此魚目混珠,讓女兒冒名過活。期間,由於護照有10年期限,快過期前王女還用同樣手法,委託旅行社成功換發「假護照」再次成功,就這樣直到2020年徒刑執行時效消滅撤銷通緝,王女得以脫免8年半有期徒刑執行。之後,王女打算重新展開新生活,她2021年前往戶政事戶所,想要改回舊名,但更新護照時,被外交部南部辦事處人員察覺照片有異,據此函請警方調查,才讓王女假冒身分18年的事件曝光。此案經檢警調查,竟發現王女在2012年起至2016年間,冒用身分持「假護照」成功出入境高達39次,短則當日出入境,長則4至5天。案經高雄地院審理,王女自知遭通緝,多年來竟使用假護照出入境達39次,還因此脫免8年6月徒刑,依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冒名使用他人護照罪,共39罪,判王女各處7至8月徒刑,應執行3年徒刑;楊女依交付護照供冒名使用罪,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王女不服再上訴,案經二審至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認為王女雖非法出入境39次,妨害護照管理使用正確性,擾亂國際往來秩序,並漠視台灣司法暨邊境管理公權力;但每次出境僅1天或多天不等,期間甚短,顯見並無逃亡動機,且被告目前因罹患肺腺癌,有持續治療必要。此外,王女案發後還有持續擔任志工、認養無維持生活能力老人等,可認為有盡力彌補過錯之意,據此改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