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緝犯
」 泰國 石茂強 通緝犯 柬埔寨石茂強爆頭慘死他涉重嫌! 北檢聲押返台周男
台灣通緝犯石茂強潛逃泰國遭爆頭槍殺案,泰方鎖定至少5人涉案,其中1名疑似共犯的周姓男子2024年2月26日返台,刑事局約談周男後,台北地檢署同年月27日開始約談周男。北檢認為周男涉嫌重大,有逃亡、串證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北檢指出,周男涉犯刑法第 271 條第1項之殺人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8條第3項轉讓第三級毒品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滅證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押禁見。周男向警方聲稱,當初只和疑似涉案友人同行,到案發曼谷機場附近的廢棄餐廳附近,不料卻聽到槍聲,因為擔心自己被滅口,所以趕緊搭機返台,但檢方對他說法不予採信。石茂強綽號「少爺」,是潛逃海外桃園槍毒通緝犯,在泰國遭人開槍擊中頭部,2024年2月25日被發現陳屍在曼谷機場附近一處廢棄餐廳。泰國警方近日調查認定,共4名旅泰台灣人與22歲泰國籍女子Piyanut Thammarat涉案,石茂強25日凌晨2時騎車抵達泰女租屋處,其餘4名男子隨後於3時12分坐計程車抵達,不久後鄰居即聽見槍響,警方懷疑第一案發現場就在租屋處。泰媒報導,泰國警方鎖定至少有5人涉案,包括4名台男與1名泰女,泰警勘查監視器發現,5人潛逃到柬埔寨首都金邊。報導指出,其餘4名涉案的台灣男子目前仍然被發布通緝與逮捕中,據了解其中3人仍藏匿於柬埔寨,另一人則已逃回台灣。泰國警方正在與台灣當局協調追查和起訴事宜。泰國警方公佈涉案5人的長相及姓名,分別為43歲「HAU PENG-YUAN」、42歲「WANG HUNG-TENG」、24歲「CHOU YU-FAN」、36歲「LIN KUANG –YUAN」等4名台籍男子,泰籍女子則是22歲「Piyanuch Thammarat」。刑事局國際科表示,周姓台籍嫌犯已搭機返國,遭警方約談釐清案情,另1名泰國女犯嫌已在柬國落網。
石茂強爆頭慘死不關他事? 周姓男子:怕被滅口才回台
台灣通緝犯石茂強潛逃泰國遭爆頭槍殺案,泰方鎖定至少5人涉案,其中1名疑似共犯的周姓男子2024年2月26日返台,刑事局約談周男後,台北地檢署同年月27日下午開始約談周男。周男向警方聲稱,當初只和疑似涉案友人同行,到案發曼谷機場附近的廢棄餐廳附近,不料卻聽到槍聲,因為擔心自己被滅口,所以趕緊搭機返台,檢方對他說法不表示意見,仍持續庭訊釐清疑點。石茂強綽號「少爺」,是潛逃海外桃園槍毒通緝犯,在泰國遭人開槍擊中頭部,2024年2月25日被發現陳屍在曼谷機場附近一處廢棄餐廳。泰國警方近日調查認定,共4名旅泰台灣人與22歲泰國籍女子Piyanut Thammarat涉案,石茂強25日凌晨2時騎車抵達泰女租屋處,其餘4名男子隨後於3時12分坐計程車抵達,不久後鄰居即聽見槍響,警方懷疑第一案發現場就在租屋處。泰媒報導,泰國警方鎖定至少有5人涉案,包括4名台男與1名泰女,泰警勘查監視器發現,5人潛逃到柬埔寨首都金邊。報導指出,其餘4名涉案的台灣男子目前仍然被發布通緝與逮捕中,據了解其中3人仍藏匿於柬埔寨,另一人則已逃回台灣。泰國警方正在與台灣當局協調追查和起訴事宜。泰國警方公佈涉案5人的長相及姓名,分別為43歲「HAU PENG-YUAN」、42歲「WANG HUNG-TENG」、24歲「CHOU YU-FAN」、36歲「LIN KUANG–YUAN」等4名台籍男子,泰籍女子則是22歲「Piyanuch Thammarat」。刑事局國際科表示,周姓台籍嫌犯已搭機返國,遭警方約談釐清案情,另1名泰國女犯嫌已在柬國落網。
石茂強慘遭爆頭亡共犯現身 周姓男子回台被北檢約談
台灣通緝犯石茂強潛逃泰國遭爆頭槍殺案,泰方鎖定至少5人涉案,其中1名周姓男共犯2024年2月26日返台,刑事局約談周男後,台北地檢署同年月27日下午約談周男,目前仍在庭訊中。石茂強綽號「少爺」,是潛逃海外桃園槍毒通緝犯,在泰國遭人開槍擊中頭部,2024年2月25日被發現陳屍在機場附近一處廢棄餐廳。泰國警方近日調查認定,共4名旅泰台灣人與22歲泰國籍女子Piyanut Thammarat涉案,石茂強25日凌晨2時騎車抵達泰女租屋處,其餘4名男子隨後於3時12分坐計程車抵達,不久後鄰居即聽見槍響,警方懷疑第一案發現場就在租屋處。泰媒報導,泰國警方鎖定至少有5人涉案,包括4名台男與1名泰女,泰警勘查監視器發現,5人潛逃到柬埔寨首都金邊。報導指出,其餘4名涉案的台灣男子目前仍然被發布通緝與逮捕中,據了解其中3人仍藏匿於柬埔寨,另一人則已逃回台灣。泰國警方正在與台灣當局協調追查和起訴事宜。泰國警方公佈涉案5人的長相及姓名,分別為43歲「HAU PENG-YUAN」、42歲「WANG HUNG-TENG」、24歲「CHOU YU-FAN」、36歲「LIN KUANG –YUAN」等4名台籍男子,泰籍女子則是22歲「Piyanuch Thammarat」。刑事局國際科表示,周姓台籍嫌犯已搭機返國,遭警方約談釐清案情,另1名泰國女犯嫌已在柬國落網。
曼谷驚見台灣通緝犯慘遭槍殺!涉案泰女柬埔寨落網 1男已潛逃回台
泰國曼谷蘇凡納布機場附近的一間廢棄餐廳成為一起驚悚的棄屍案現場,44歲台灣通緝犯石茂強的屍體於25日被發現,其頭部遭受多槍擊,涉案的4名台灣男性與1名泰國女性已潛逃至柬埔寨,而泰國籍女子已在柬埔寨被捕,其中一名周姓男子已潛逃回台灣。泰國警方調查發現,案發當日凌晨2時,石茂強抵達泰國某租屋處,其餘4名男子隨後於凌晨3時12分抵達,不久後便傳出槍響,警方初步懷疑案發現場就在租屋處。石茂強出身於台灣中壢當地,綽號「少爺」,是當地警方的頭號人物,死者頭部共有3處槍傷,並在現場搜出約半公斤的K他命,警方表示目前不排除因毒品糾紛引發殺機。泰國副警察總長塔納楚旺表示,涉案的泰國女子已被柬埔寨警方逮捕,目前正在接受訊問。另外,涉案男子周宇凡逃往柬埔寨後搭機逃回台灣。其他3名涉案人員仍藏匿於柬埔寨,泰國警方正在與台灣當局協調追查和起訴事宜。泰國警方指出,其中3名台灣男嫌25日凌晨2時抵達泰國,下午5時即火速潛逃出境。至於駕駛出租車送嫌犯至邊境的司機,警方已掌握其身分,並正準備進行訊問。司機表示自己只是將他們載到邊境,否認與案件有關。
台通緝犯遭3槍爆頭棄屍 5嫌下落曝…泰女抓到了「1男逃回台灣」
44歲台灣通緝犯男子石茂強25日被棄屍在泰國蘇凡納布國際機場附近的廢棄餐廳,頭部有3個彈孔,警方鎖定5名涉案人員,包括4名台灣男子與1名泰國女子,全部潛逃至柬埔寨。經過追查,泰籍女子已經落網被捕,而其中1名男子也已經逃回台灣。據《泰國通訊社》報導,泰籍女子必須在柬埔寨接受訊問,結束才會被引渡回泰國,交由當局處理。警方調查發現,兇手犯案動機和某種非法活動有關。而這名泰籍女子,被猜測可能是石茂強的女友。此外,4名台灣男子仍被通緝中,3人還藏匿於柬埔寨,另1人則已前往台灣。據了解,涉案男子周宇凡昨(26日)逃往柬埔寨後,隨後搭機逃回台灣,刑事局幹員根據柬埔寨旅客入台資料,昨天在桃園機場通知周男到案說明。石茂強出身中壢當地榮民新村,綽號「少爺」,是當地警方的頭痛人物,被認出是台灣人的關鍵,在於左手臂上的繁體「羅」字,警方發現死者頭部共有3處槍傷,並在現場搜出約半公斤的K他命,不排除因毒品糾紛引發殺機。回顧石茂強過去前科累累,2004年9月凌晨持槍搶超商,強行搬走收銀機,2007年販賣安非他命,同年5月更和3名同夥到新北林口的貨櫃屋旁,持槍朝周姓男子連開10槍導致對方命危,還搶走在場5人現金和提款卡總共70多萬元。石茂強落網後因加重強盜、傷害、轉讓毒品等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0年,2008年8月27日入監執行,2020年6月5日才假釋出獄,並縮短刑期到2027年5月10日。沒想到他不知悔改,假釋期間仍走回頭路,2022年2月被查獲持有非制式手槍和子彈,桃檢9月起訴,同年12月遭撤銷假釋,審理期間竟潛逃海外,去年8月遭桃園地院發布通緝,另外還有3條毒品、1條強盜、1條交通過失傷害,分別在去年2至8月遭發布通緝,總共身背6條通緝。
曼谷驚見台灣通緝犯慘遭槍殺!5嫌照片曝光 涉案泰女柬埔寨落網
泰國曼谷蘇凡納布機場附近一間廢棄餐廳,成為驚悚棄屍案現場,44歲台灣通緝犯石茂強屍體25日於該餐廳被發現,且其頭部遭受多槍擊,涉案的4名台灣男性與1名泰國女性已潛逃至柬埔寨,而泰國籍女子已在柬埔寨被捕,其中一名台灣男子則據信已經返回台灣。石茂強因涉嫌桃園槍毒案遭通緝,據泰國警方調查,25日凌晨2時,石茂強騎車抵達泰國某租屋處,其餘4名男子隨後於3時12分抵達,不久後鄰居就聽到槍響,警方初步懷疑案發現場就在租屋處。泰國副警察總長塔納楚旺表示,,涉案的泰國女子被捕落網,目前於柬埔寨接受訊問,且已證實其是一行人棄屍時,所使用紅色馬自達車車主,泰女將於柬埔寨訊問結束後才能被引渡回泰國,接受進一步調查。除已被逮捕的嫌疑人外,其餘4名台灣男子目前仍在通緝中,分別是胡豐源43歲的胡豐源(HAU,PENG-YUAN)、42歲的王鴻騰(WANG, HUNG-TENG)、24歲的褚宇凡(COU ,YU-FAN)、36歲的林光遠(LIN ,KUANG -YUAN),泰國警方已向台灣通報,涉案台灣籍嫌疑人的相關資訊,刑事局正積極調查嫌犯的身份。此外,泰國警方表示,其中3名台灣男嫌25日凌晨2時抵達泰國,下午5時即火速潛逃出境,動機不明,至於駕駛出租車送嫌犯至邊境的司機,警方已掌握其身分,並正準備進行訊問,司機曾表示自己單純只是將他們載到邊境,並否認與案件有關。
4台通緝犯越洋到馬國行詐! 「未開工」才要架機房即被逮
有4名台灣通緝犯於近日越洋到馬來西亞,不料剛到馬來西亞2天,正打算架設電信詐騙機房時,即遭警方逮捕。目前,被捕的4名台灣嫌犯,已被轉交移民局進行深入調查。刑事局表示,該案件由電偵大隊與國際科共同偵辦,我方掌握4名嫌犯出入境情資提供給馬來西亞警方後,雙方協力逮捕4嫌。而其中有2人是都有詐欺前科的兄弟檔,38歲陳奕安與32歲陳昱呈,他們分別因組織案件及3件詐欺案遭到通緝,2兄弟在發布通緝前,即在2020年及去年潛逃出境,目前由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中,並與馬國協調將4嫌押解回台。根據《中國報》報導,馬來西亞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局總監拿督斯里南利於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大馬警方和台灣警方聯手下,於1月30日突擊隆市2間單位,一共逮捕4名台灣男子和本地3男1女,其年齡為31歲至44歲。他指出,嫌犯企圖在馬來西亞架設電信詐騙機房,但還沒開始營運,在剛入境大馬約1至2天,就被警方上門逮捕。而警方在行動中,查獲12支手機、3本護照、1份文件和2輛車輛,目前被捕的4名台灣嫌犯,已被轉交移民局進行深入調查。
台灣夫妻涉詐「狂捲40億」遭通緝20年!泰警闖曼谷豪宅逮獲
涉嫌投資詐騙的64歲陳智燦、57歲劉美雪,遭台灣調查局通緝逾20年,近日在台泰警方聯手下,終於在泰國曼谷將夫妻倆逮獲,非法吸金高達40億元。陳智燦、劉美雪等人於2000年成立空頭公司「列治文」,謊稱是歐洲日內瓦集團(Europe Geneva Corporation)旗下列治文銀行的子公司,吸引大批投資人砸錢,受害民眾逾4000人、獲利高達40億新台幣。詐騙惡行被揭發後,夫妻倆取得位於中美洲東北部國家貝里斯(Belize)的護照,並以貝里斯國籍身分於2018年7月潛逃至泰國,隨後更獲得當地特殊簽證「菁英簽證」取得長期居留權。近日,泰國警方發現夫妻倆行跡鬼祟,進而鎖定展開調查,比對之下懷疑2人是台灣通緝犯,隨即通知台灣法務部調查局駐泰秘書,當時陳智燦與劉美雪已經收拾好行李,準備逃亡至新加坡,沒想到卻在曼谷邦納(bangna)的一棟豪華公寓裡遭到逮捕,結束這對亡命鴛鴦長達逾20年的逃亡生涯,目前台灣警方正與泰國警方協商,將2嫌遣返回台歸案。
台男勒殺陸妻…塞行李箱丟泰國海灘 二審法院「駁回一審減刑理由」改判死
震撼台、泰和中國大陸的「台男在泰國殺害陸妻」行李箱屍案,泰國二審法院於今(25日)駁回一審法院減刑至無期徒刑的判決,宣判冷血殺害妻子的盧姓男子死刑。但盧男有權繼續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綜合陸媒報導,泰國春武里府的海灘在2020年1月10日出現一個裝有女屍、遺體呈現蜷縮狀的黑色行李箱,後確認死者為33歲廣東女子小莉;曾向小莉大量借款、以代購名義騙取小莉友人錢財的小莉妻子盧男,則被認為涉有重嫌。盧男在現場還原棄屍經過。(圖/翻攝自微博)小莉的友人透露,女方在2018年於泰國旅遊時認識盧男,且不顧父母反對交往、在2019年懷孕,之後在泰國登記結婚並生下1子。盧男卻在婚後露出真面目,要求小莉幫忙還債和利用小莉騙取女方親友大量錢財,且小莉遇害前孩子才3個月大。我刑事局國際科調查後發現,盧男為潛逃至泰國的通緝犯,曾涉犯詐領旅遊團費、盜刷團員信用卡、偽造文書及侵占等罪。泰國警方則指出,死者遇害當天疑似向盧男索討欠款,卻遭對方殺害後裝入行李箱拋入大海,盧男甚至在盜取小莉財物同時,偽裝成妻子和女方的父母發訊息。盧男為潛逃至泰國的台灣通緝犯。(圖/翻攝自微博)盧男案後堅稱自己過失殺人,否認蓄意殺人,但泰國法醫相驗發現「死者被繩子活活勒死且過程非常痛苦」,小莉的多名友人也證稱遭盧男利用女方人脈騙錢。對此,盧男則辯稱沒有騙錢,「我只是沒空回覆你們」,後一審法院因盧男坦承藏屍,於今年2月將死刑減輕為無期徒刑。不服判決的小莉父母隨即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則在今天宣布,盧男的蓄意謀殺和毀屍罪成立,同時駁回一審法院的減刑理由,判處盧男死刑,但盧男有權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陳同佳案》台欲赴港押嫌犯 港府重批:完全不能接受
引發香港反送中示威運動的「根源」—箱屍案兇手陳同佳,在逃回香港後,因洗錢案遭香港警方逮捕入監服刑,今天(23日)他將刑滿出獄,日前傳出他願意來台自首的消息,引起台港高度議論。陸委會昨天(22日)表示,打算派檢警赴港將人帶回,希望港府能夠給予協助,不過香港政府於凌晨發布聲明,表示此行為是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重話回批:「完全不能接受」。 以下是香港特區政府發出以下聲明:對於台灣政府十月二十二日表示希望派員來港,將出獄後的台灣殺人案陳姓疑犯押解到台灣,特區政府認為這等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台灣執法當局在香港沒有執法權。陳姓疑犯是台灣通緝犯,今次是自願到台灣自首。他出獄後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對他施加任何強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選擇的人的陪同下赴台,台方在他抵埗後可將他拘捕。台方若願意處理陳的自首,應立即取消對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令通緝令自相矛盾。既然陳自願自首,何來逃亡滅證之嫌?殺人案發生在台灣,死者屍體、主要證人、證物及相關證據都在台灣。台灣對本土殺人罪行絕對有司法管轄權。陳既然自首,台方應先接收他,然後主動對他訊問、蒐證、起訴。在港方的證物方面,除了陳自願帶往台灣的證物外,其他證物,港方會在法律容許下盡量配合台方請求,根據程序處理。對於台方提出以司法協助來處理陳案,特區政府認為只屬借口,與自願自首無關。過往台方也與其他未有司法協助的地方處理過相類似個案。陳今次自願自首,又是台方的通緝人士,可以完全在司法協助以外處理。港方提供協助,是基於陳的要求,也必須在台方尊重港方的法律及制度下進行。對於台方強調港方可以處理陳姓疑犯的案件,我們並不同意。特區政府多次重申,香港律政司已就台灣殺人案充分及全面地考慮了警方的調查及全部所得證據,在香港只有足夠證據控告陳姓疑犯清洗黑錢罪,沒有足夠證據控告他其他罪行,包括企圖謀殺或所謂「蓄意計劃殺人罪」。任意要求檢察機關在沒有充分證據和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提出起訴,既不負責任,也不符合秉行公義的原則。特區政府這個立場清晰,並始終如一。過去一年多,港方多次表明樂意向台提供合法可行協助,以便台方調查台灣殺人案。我們更在今年三月正式向台方提出派代表團到台磋商殺人案的協作安排,但不獲正面回應。對台方至今仍然堅持香港無意受理,這不反映事實,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失望。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台方妄指陳姓疑犯自願自首有政治圖謀。由始至終,特區政府皆盡力為受害者伸張正義,也認為陳姓疑犯今次頓悟,決定自願到台,可令公義得以彰顯。特區政府相信若台方真心秉持公義,應務實處理,不要將事情複雜化,案件希望可以有所進展。完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香港時間0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