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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瑾 霧峰林家 櫟社 台灣文社 第一銀行瑾園保衛戰4/林子瑾後代隔空交火 異地重建成攻防焦點
位於台中市東區的「瑾園」建於1911年,是日據時期「櫟社」、「台灣文社」等文化團體活動場所。建造瑾園的林子瑾是「台灣議會」之父、霧峰林家掌門人林獻堂的姻親,還曾在1921年蔣渭水等人發起「台灣文化協會」時,被推為議長,是當時台灣重量級的知識分子。不過林子瑾後代對於瑾園保存方式意見不一,目前還住在「瑾園」的林子瑾第三代林經堯與另兩位林子瑾後人林香吟、陳柏融投書本刊表示,「瑾園」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希望能原地保存。第一銀行在台灣光復後,一度成為瑾園的地主,瑾園原主人林子瑾第三代花鉅資買回。(圖/報系資料照)對此,同樣是林子瑾第三代的地主林先生夫婦表示,不曾反對文資保護,也沒說要拆屋,但對方一直以文資保護的名義,迴避無權占有土地的事實,「地價稅也是我們在繳!」至於瑾園建物保存方式,對方可遷移到其他土地重建,這也是最高行政法院建議的方式,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日前也做出釋字第813號解釋,認為《文資法》保存古蹟和歷史建築已侵害人民的財產權,應予修正和補償。林經堯等人指出,最高行政法院雖認定台中市政府審議瑾園為歷史建築程序有瑕疵,將全案發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但未否定「瑾園」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至於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可考量讓瑾園「異地重建」,林經堯等人認為不宜,理由是台中市政府審議委員會反對,且「瑾園」所在的「大智路」以林子瑾的雅號「大智」為名,移地保存將減損其文化資產價值。不過台中市「大智路」是否以林子瑾的雅號命名存有爭議,根據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的網站所載,「大智路」的命名屬於「吉言佳字」,只列出中山路、中正路、林森路、文心南路、文心路、美村路等是根據紀念性人物來命名。林經堯等人認為,「瑾園」土地在日據期間被帳房(土地管理人)趙金福趁著主人不在的機會,內神通外鬼賣掉,台灣光復後輾轉成為第一銀行所有,最後被另位林子瑾第三代買走,想拆掉瑾園賣地,可是後來歷經胡志強與林佳龍兩位市長期間多次審議,認為有保存必要,公告「瑾園」為歷史建築時,保留超過60%以上面臨大智路的土地給另位林子瑾第三代,價值超過2億元以上。由於林子瑾與推翻滿清的黃興、北洋軍閥吳佩孚都有交情,也當過吳佩孚、閻錫山的法政顧問,但日本佔領北京時期,卻做過北京特別市長江朝宗的參事,使得林子瑾在抗日戰爭期間的忠奸之辨,引起史家關注。林經堯等人則認為,並無任何文獻記載林子瑾擔任過汪精衛政權的官職,而抗戰期間日本人想透過林子瑾找北洋軍閥吳佩孚出山,不是林子瑾主動牽線。至於日本佔領北京期間,林子瑾雖曾任北京特別市長江朝宗的參事,但僅3個月即離職。
瑾園保衛戰1/不想百年瑾園成歷史建築 霧峰林家親戚有望逆轉勝
台灣基進黨立委3Q哥陳柏惟遭罷免後,有意參與補選台中第二選區立委的除了顏家以外,傳出和陳柏惟私交不錯的台中霧峰林家後代、藝人馮媛甄的老公林帛亨也有意角逐,在選情尚未明朗的同時,另一位與林家有親戚關係的台灣近代史名人林子瑾後代則正為了知名百年建築「瑾園」,與台中市政府對簿公堂!根據維基百科資料,位於台中市東區的「瑾園」建於1911年,是日據時期「櫟社」、「台灣文社」等重要文化團體活動場所,也是「台灣議會」之父、霧峰林家掌門人林獻堂的姻親林子瑾的故居。建造瑾園的林子瑾當時在台灣文化圈名氣不小,1921年蔣渭水等人發起「台灣文化協會」,他被推為議長,可見他在知識分子間的份量。不過林子瑾一手建造的瑾園產權歸屬幾經波折。台灣光復後,瑾園的附隨土地近600坪由第一銀行接收,但地上建物仍由林子瑾子孫共有。林子瑾第三代林先生花了半生積蓄向一銀買下瑾園土地,還花錢「請走」占用瑾園搭蓋違章建築住戶,希望能將瑾園土地做合理規劃。只是仍住在瑾園的親戚不願搬遷,林先生決定對簿公堂,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拆屋還地,不料親戚竟在2012年向台中市政府申請瑾園為歷史建物,屬於文化資產保護範圍,市府根據《文化資產保護法》,2018年召開審議委員會,將瑾園正式登錄為歷史建築,林先生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因此改提行政訴訟。一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林先生敗訴,認為台中市政府基於公益,有權根據文資法的規定將瑾園登錄為歷史建築,土地所有權人林先生可享有減徵房屋稅、地價稅、及申請容積移轉等補償優惠,就算林先生不同意,也不行。建於1911年的瑾園,曾是日據時期「櫟社」等重要文化團體活動場所,登錄為歷史建築的過程是否合法,引發爭議。(圖/張文玠攝)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審視相關卷證資料,發現台中市政府在2018年5月18日召開的第3次「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組織不合法,因為未納入公民團體代表,已違反《文資法》的規定,因此將全案廢棄發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審。最高行政法院並以憲法的高度指出,國家行使公權力致人民財產損失,應予合理補償,《文資法》不像土地徵收處分有完整的補償制度,因此應該考量比例原則、節制公權力的行使,何況《文資法》在2016年全文修正後,要求審查歷史建築前,需先組成專案小組勘察和評估,並應考量「異地重建」和比例原則,可是本案審查委員竟根據舊法認定為歷史建築,中市府應該詳加計算,並證明所做處分是無法替代和最小侵害手段,才符合憲法上的比例原則。
瑾園保衛戰2/價值4億土地一夕烏有 地主籲文資法應做人民的太陽
我對台中市政府「真是又氣、又愛、又恨」,瑾園主人林子瑾的第三代子孫、新竹科學園區某科技公司副總經理退休的林先生搖著頭說,他花了大半生積蓄,向瑾園原地主第一銀行買下土地後,不料瑾園竟被指定為歷史建築,伴隨漫長的10年訴累,人生能有幾個10年?位於台中市東區的「瑾園」建於1911年,是日據時期「櫟社」、「台灣文社」等重要文化團體活動場所,也是「台灣議會」之父、霧峰林家掌門人林獻堂的姻親林子瑾的故居,如今其後代子孫正為爭回祖產而與台中市府對簿公堂。林先生表示,祖父林子瑾因大房不育,後來娶了好幾房太太,他的祖母是二房,育有3子,長子早夭,他的父親是第3個兒子,至於目前還住在瑾園的堂哥則是二伯的兒子。另外,曾在宗教界享有高知名度的林雲,則是三房的兒子。至於為何瑾園會變成第一銀行財產?林先生表示,主要因為祖父林子瑾在日據期間,想去大陸發展,需要資金,因此把瑾園土地抵押給日本人在台灣的銀行,台灣光復後,日本在台銀行的資產,被省屬行庫第一銀行接收,因此瑾園變成一銀的財產。第一銀行在台灣光復後,接收日本在台銀行資產,一度成為瑾園的地主。(圖/報系資料照)林先生說,從民國60年代開始,他的父親一直想買回瑾園的土地,但當時房地產價格居高不下,沒想到30年後,這個夢想終於由他實現,2004年間,政府進行二次金改,一銀想處分瑾園土地,他與一銀協商,一銀開出3個條件。一銀第一個條件是,要買就得整塊地買下來,不能分割;其次,不點交土地上面的建物,因此不管是占用瑾園土地的違建,還是仍住在瑾園內的親戚,一銀概不負責;第三是整筆交易一口價,不能殺價。林先生和太太商量後,覺得價格還可以,咬著牙買下來。一旁的林太太說,他們花了兩年時間處理占用瑾園土地的違建戶,大部分都是協商後給搬遷費,只有一戶告上法院,但後來也和解,付錢讓對方搬家,但最困難的就是還住在瑾園內的堂哥一家人,不願搬走,因此2012年5月間提起民事訴訟,希望堂哥拆屋還地,沒想到隔月,台中市文化局就收到申請,要求將瑾園列為歷史建築、古蹟,讓他們傻眼。林太太說,瑾園歷經5次審查,台中市政府本來都認為應該尊重土地所有權人的意願,只將瑾園列冊追蹤,不料後來翻盤,台中市府根據文化部函釋,認為不需徵得所有權人同意,就可認定瑾園是歷史建築,竟在2017年11月強行登錄瑾園為歷史建築,他們只好提起行政訴訟,雖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他們敗訴,還好最高行政法院還他們公道,認定審議過程不合法,將全案發回更審。林先生曾請專家鑑定瑾園土地價值,市值約4億元,如果扣除瑾園建物和附隨土地的面積,土地價值只剩2億元。林先生強調,文資法的制度不合理,相關單位應該和土地所有權人好好溝通,不該獨斷獨行,這讓他想到伊索寓言中,北風與太陽的故事,《文資法》規定得愈嚴苛,就像寒氣逼人的北風,導致人民的抗拒愈大、愈不願脫下身上的大衣,但如果《文資法》是太陽,和煦地照耀人民,人民就會自動脫下大衣,接受陽光的洗禮,希望《文資法》要做人民的太陽,而不是凜冽的北風。
瑾園保衛戰3/身分多變的林子瑾 一生就是半部中國與台灣近代史
瑾園的原址保存問題,因瑾園主人林子瑾後代與台中市文化局的官司,意外引起外界對瑾園主人林子瑾的好奇。林子瑾的一生,可說是半部中國與台灣的近代史,其複雜多變的生活經歷和感情世界,參雜自甲午戰爭、馬關條約割讓台灣以來,台灣人與異族日本人既對抗又合作的民族情結與恩怨情仇。位於台中市東區的「瑾園」建於1911年,是日據時期「櫟社」、「台灣文社」等重要文化團體活動場所,也是「台灣議會」之父、霧峰林家掌門人林獻堂的姻親林子瑾的故居,如今其後代子孫正為爭回祖產而與台中市府對簿公堂。1878年出生的林子瑾,父親是福建漳州來台行醫的清朝秀才林染春,母親是台中望族吳鸞旂的長姐吳幸元,在父母的教導下,幼年的林子瑾具有強烈的民族意識,18歲眼見腐敗的清廷將台灣割讓給日本,台灣官民組成的「台灣民主國」無法與日軍對抗,悲憤寫下《詠黃虎旗詩》,鼓勵台灣人莫灰心喪志。在秀才父親林染春和私塾老師的教導下,林子瑾的漢學底子深厚,矢志振興漢學,1911年加入霧峰林家林俊堂、林幼春等人成立的櫟社,每逢春秋佳日,擊缽分箋、吟詩作對,後來瑾園也成為櫟社的聚會場所,同年林子瑾還與林獻堂、連橫等人接待保皇黨要角梁啟超,在梁的啟發下,林獻堂等人決定採取愛爾蘭模式,以議會路線、保護台人。 建造瑾園的林子瑾是台灣近代史名人,與台灣議會之父林獻堂有親戚關係。(圖/翻攝自維基百科)堅持漢族傳統的林子瑾,雖在日本統治時期經商和炒股而致富,還擔任日本總督府的台中州評議員,仍不忘爭取台灣人的民主與自由,除了1921年加入蔣渭水等人發起的「台灣文化協會」,擔任議長,並積極參與林獻堂推動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並與林獻堂同赴東京請願。1923年底日本殖民政府大事搜捕「臺灣文化協會」幹部,隔年林子瑾避居北京,只在1937年返台奔母喪,1940年就返回北京,從此未能返台,也沒法再親炙他一手創建的瑾園。在大陸時期的林子瑾依然活耀,醉心於中國革命的他,與推翻滿清的黃興、北洋軍閥吳佩孚都有交情,據說他當過吳佩孚大帥府的僑務處長,也當過吳佩孚、閻錫山的法政顧問,以及日本佔領北京時期,北京特別市長江朝宗的參事。外傳抗戰期間,汪精衛政權想找吳佩孚出山,還曾透過關係找林子瑾牽線。外界不解的是,支持中國革命的林子瑾,不時與黃興等辛亥革命元勳吟詩唱和,卻當上了北洋軍閥的官,在台灣高舉民族大旗、矢志對抗日本侵略,後來卻加入辜顯榮發起的「公益會」,與他也曾加入的「台灣文化協會」對抗,在大陸還當過汪偽政權的官,宛如希臘神話中,複雜而多變的人面獅身「史芬克斯(Sphinx)」,也讓他真實的面貌,增添幾分神秘色彩。 1911年清末保皇黨要角梁啟超來台參訪,林子瑾、林獻堂、連橫等櫟社成員接待合照。(圖/翻攝自開放的博物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