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地院
」 台東打悲情牌!通緝犯違規遭攔「老婆剛生」求放過 竟趁隙落跑終被逮
台中1名30歲于姓男子騎乘機車未打方向燈遭警方攔查,起初他假意配合,辯稱要趕往醫院探望生產的太太,未料他竟趁隙拔腿狂奔,員警見狀跟在其後追捕,最終他仍被逮獲,經調查,發現于男身分竟是遭判處多年的通緝犯,後續依法將他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據了解,于男日前騎機車行經中華路與太平路口,因未打方向燈遭巡邏員警盤查,于男假意配合,並辯稱要趕往醫院探望生產的太太及剛出生的兒子,沒想到他於抽菸壓驚時竟趁隙落跑,員警一路追趕,所幸將他逼入工地死角才順利逮獲,警方經調查,卻發現于男曾涉及多起詐欺案遭台東地院通緝。警方表示,大誠分駐所員警張瑋恩、林冠賢日前在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于男騎機車未打方向燈因而上前攔查,竟意外發現他的身分是通緝犯,初步了解,他當天深怕看不到自己剛出生的小孩,才鋌而走險騎車趕往醫院探望,全案訊後,依法將于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開庭到一半…檢察官脫法袍閃人 台東地檢署啟動調查揭內幕
台東地檢署檢察官羅佾德於4月10日開庭途中,突脫下法袍表示離開,令法官錯愕當場,兩人也就檢察官上班時間展開交鋒,期間甚至致電請示主任檢察官。儘管該庭最後順利開完,但仍引起法界討論;台東地檢署則在今(1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啟動行政調查以釐真相。據悉,台東地院當時審理洗錢防制法案,羅佾德卻於中午12點15分脫下法袍並稱:「我等下還有事」、「12點後檢察官沒有義務繼續開庭的」、「只是想在12點到1點半之間獲得正常休息。」令審判長錯愕喊「蛤」?羅佾德以高檢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勤務管理要點、台東地檢署彈性上班實施要點,回答審判長12點離開依據的提問後,再被詢問:「地檢署彈性上班實施要點可拘束法院開庭時間?」回覆不會拘束法院,但「必須要服從這部分的上班實施要點」。羅佾德事後以有確認及核對4月10日審判期日之筆錄記載內容與錄音、錄影內容是否一致必要性,並核實確認審判長的訴訟指揮、對於當事人權益影響情形,聲請交付錄音、錄影內容。合議庭於裁定中表示,審理期日之開始、結束均為審判長職權,法官、書記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及律師於法庭執行職務時,均須穿著法袍,以凸顯其在參與人間在訴訟上地位,藉此有助於追求事實所需之安靜與審理過程秩序。裁定亦指,穿法袍有助對判斷事件做出客觀評斷時,對被裁判事件保持必要之人的距離。檢察官開庭途中脫袍離開,顯違反《法院組織法》第96條第1項。合議庭裁定羅佾德應於5月28日前與書記官聯繫,以接受指定時間、地點,聽取該案法庭錄音內容,其他聲請則駁回。本案可抗告。針對這起脫法袍事件,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表示,檢方已對此啟動行政調查,盼能還原法庭活動,釐清事實。廖榮寬指出,近年詐欺案數量激增,各式刑事法令頻繁曾修令相關業務繁重。台東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僅有3股,每週平均蒞庭7個半天,並時有上下午接續蒞庭,乃至上午開庭結束後在法庭吃便當,下午接觸開庭情事。另公訴未蒞時間需閱覽券證、撰寫書類,又國民法官執行後增加公訴檢察官業務,實有兵疲馬困之感。目前針對公訴開庭逾時給予專案加班外,亦積極向法務部爭取人力,望外界正視檢察機關人力嚴重不足問題。台東地檢署亦指,當天羅佾德檢察官發燒不舒服,要用中午時間看診。
黃汪搖尾謝餵食下秒就暴斃 台東狠翁毒狗辯「安樂死」被判刑
台東市70歲張姓老翁因不堪流浪狗四竄,去年10月將農藥滲入便當後餵食1隻黃色小狗,導致小狗中毒痛苦難耐而死,張翁事後辯稱要幫牠進行「安樂死」,日前經台東地院審理,法官認定張翁餵食毒物早有預謀,判2月有期徒刑,併科27萬元罰金。根據判決書,張翁當天將含有氨基甲酸鹽成分的農藥納乃得加進便當後,拿來當作誘餌餵食犬隻,該犬隻食用後1分鐘隨即出現走路搖晃、無法保持平衡的情形,3分鐘後立刻倒下,死亡前還全身劇烈抽搐、顫動。待飼主吳姓男子返回時,發現愛犬的屍體躺在倉庫前草皮,旁邊還留有便當廚餘,懷疑愛犬遭人投毒,立刻報警處理。而張翁一開始皆否認犯行,辯稱只是餵食犬隻廚餘,並不知道廚餘裡面含有毒物。直到全案偵結移送台東地方法院進入準備程序後,張翁才坦承犯行,但又辯稱是看小狗流浪在外很可憐,身體又這麼瘦小,才幫牠安樂死,不過,台東地院經審查,從現場監視器畫面看到被害犬隻遭毒殺前的動作、神態都很正常,甚至還不斷向張翁開心地搖尾巴,直到食用毒物後才出現跛行、尾巴下垂、抽搐等狀況,可見犬隻身體健康,並不如張翁所述,認定張翁犯案動機並非秉持善心。判決書指出,張翁若覺得犬隻很可憐,竟不先考慮將牠帶回領養,或送交給其他有能力照顧的人,反而餵食毒物,有避重就輕之情事,不適宜給予緩刑寬典,判處2個月徒刑,另併科27萬元罰金。
8所法院院長將異動 台南地院院長擬由最高法官沈揚仁接任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近日將討論重要人事案,司法院研擬台南地院院長由最高法院法官沈揚仁接任,基隆地院院長由苗栗地院院長陳雅玲接任,苗栗地院院長由台東地院院長王漢章接任,屏東地院院長由澎湖地院院長李昭彥接任,嘉義地院院長由金門地院院長陳弘能接任。另外,最高法院法官蔡新毅派為懲戒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陳國成派為最高行政法院庭長,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長張國勳派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基隆地院院長李麗玲派為最高法院法官,嘉義地院院長胡文傑派為台中高分院庭長,屏東地院院長李淑惠派為高雄高分院庭長,司法院憲法訴訟廳長許辰舟、法治及新聞宣導處長張永宏派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此外,最高法院辦事法官陳麗芬、宋松璟、侯廷昌、吳秋宏調派高院庭長,最高法院辦事法官謝說容調派台中高分院庭長。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林玉珮、王本源續留最高法院擔任辦事法官,高等法院庭長王怡雯、劉方慈,與高院法官呂淑玲、管靜怡、林怡秀、何俏美,及台中高分院法官林慧貞、台南高分院庭長藍雅清、台南高分院法官蔡孟珊等人皆調派最高法院擔任辦事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李君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文燦調最高行政法院辦事。
肖想師生戀化身恐怖情人 狂傳訊「老婆大人快回家幫我生小孩」下場GG了
根本恐怖情人!台東一名37歲男子,與A女雙方為師生關係,男子因追求女方不成,竟在2個月內,瘋狂向女子不斷打電話、傳訊息,甚至出沒對方公司堵人,還狂傳像是「快回家幫我生小孩吧,老婆大人」等訊息騷擾對方,結果沒有把到妹,反被對方提告,最後台東地院法官依跟蹤騷擾罪,判處男子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根據判決書提到,這名和A女皆已成年,雙方互為師生關係,但男子對女方熱烈追求,曾兩度到女子任職的公司堵人,甚至在電話被對方封鎖後,還跑去到處借電話撥打,並不斷質問「為什麼封鎖我、為什麼不見我?」,讓女子備受困擾。去年7月,男子更透過LINE,不停傳送訊息騷擾A女,內容包括「可以請老婆大人回家了嗎」、「快回家幫我生小孩吧,老婆大人」、「不要讓我整天在外面找妳」等等。後來A女忍了2個月,實在受不了對方緊迫盯人式的騷擾,便前往警局報案。台東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男子的跟蹤與騷擾行為,已嚴重影響A女的日常生活和社會活動,最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將他起訴。而台東地院法官認為,男子雖然心儀A女,但卻不顧對方意願,反覆做出騷擾行為,惟考量到他犯後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跟蹤騷擾罪,判處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部落長老遞撥A片手機 少女欲逃遭抱回強摸胸及下體
台東某部落教會的長老日前至同教會12歲女童住家,發現她獨自在家,藉故讓她接過正在撥放色情片的手機,隨後強行抱住她且上下其手,台東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另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潘姓男子是女童的部落教會長老,他 2017年藉故前往女童住處,發現她獨自在家,佯稱請她幫忙處理手機問題,女童接過手機卻發現螢幕畫面為色情網站,立刻掉頭離開不理會,未料潘男卻追上前,趁機強行擁抱並觸摸她胸部及下體,強制猥褻,得逞後離去。台東地院認為,潘男為了滿足一己私慾,漠視他人性自主權,對女童做出強制猥褻行為,已經對女童的身心造成難以抹滅的傷痛,但考量潘男坦承犯行有所悔悟,事後積極與女童及其母親達成和解,並全數支付賠償金,足認潘男犯後態度良好,予以緩刑,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另須向檢察官指定機關團體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失能男趁洗澡2度偷襲胸部 居服員怒控讓他GG了
家住台東的陳姓男子因失能無法自理生活,由負責居家照護的阿芳(化名)幫他洗澡,不料陳男竟2度偷襲阿芳,伸手掐捏她的胸部,阿芳憤而提告,台東地方法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和「強制猥褻罪」判處陳男7月徒刑、緩刑5年,還須交付保護管束。判決指出,陳男去年12月間,趁居家服務員阿芳替他淋浴、擦拭身體時,竟然伸出鹹豬手掐捏她的胸部,並說:「阿你沒穿內衣,我摸到妳的XX了」,阿芳告誡他不得再犯,繼續幫陳男擦身體,不料,陳男再度把手伸進阿芳的圍裙,用力掐捏左胸,2度猥褻得逞。阿芳氣得提告陳男亂來,陳男向法官和檢察官認罪,陳男在審判外達成協商,承認他犯下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2月,也承認觸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緩刑5年,同時應賠償阿芳,台東地院依陳男認罪協商結果判決7月徒刑、緩刑5年。
兒少機構主任竟是狼師!對少年強制猥褻 拿刀逼簽切結書封口
台東兒少安置機構林姓主任因猥褻及傷害安置少年,遭台東地檢署提起公訴,然而他曾是「金」字獎的獲獎人,也曾胸懷大志的要給失依、貧困或需受保護的兒童一個家,如今卻被爆出如此惡行,台東地院審結,依猥褻、傷害等罪併判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表示,2020年4月,林男邀請機構中的少年小華(化名)一同到他房內喝酒,過程中突然脫下小華內褲,讓小華當下又驚嚇又害怕,立刻提起褲子穿上,不料林男仍不死心,再次試圖將小華褲子脫掉,並要求一起看A片,在此期間,林男拉著小華的手去觸碰他的下體,要小華為其「打手槍」,雖小華表示拒絕卻仍敵不過林男威脅,只能順從,之後林男也替小華手淫。林男得逞一次之後,便愈加猖狂,同年同月的某日晚上,林男便再次要求小華到他房間一起喝酒,過程中趁小華酒醉睡著時,用小華手打手槍,同時也替小華打手槍,事後小華得知此事,實在太過害怕,因此將此事告訴伯父,而林男知道事情將東窗事發,竟脅迫小華簽下切結書並不得再向任何人提起。小華拒絕林男後,只見林男出恐嚇小華,表示「我現在有1把刀子,我都控制不住我自己要殺人知道嗎?你知道嗎?」、「你不知道我現在連殺人都可能嗎?」、「你信不信我拿刀子會把你的臉砍下去」等話,並亂扔房內物品,甚至將電風扇砸在小華身上後,瘋狂毆打及緊勒小華脖子,造成小華下顎及脖子有明顯擦挫傷。法官表示,身為安置機構主任的林男,應當做好身教言教,給安置少年們一個健康生活環境,卻藉由喝酒、互打手槍的方式,化身加害人,強制猥褻,讓該少年在孤立無援環境下,受盡恐懼折磨,且至今仍未獲得被害人原諒,因此依猥褻、傷害等罪併判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控妻子冷暴力3年提離婚 她反控老公是舉弱男「只有登記當天行房」
妻子對老公異常冷淡,竟是性生活不美滿。有名越籍妻子跟老公結婚近3年,只有結婚登記當天有行房,之後妻子對老公態度冷淡,讓他忍無可忍跟法院訴請離婚,妻子反控是老公有性功能障礙,台東地院最後判准離婚。根據判決書內容,夫妻2人在2017年10月底結婚,隔年5月一同在台灣生活,老公為了讓她盡快融入台灣生活,幫她安排外配協會的中文課程,卻遭妻子冷暴力對待,婚後2年多來,2人沒有任何溝通互動,老公積極尋找和妻子的共同話題和興趣,妻子卻待他如陌生人。老公和妻子提離婚後妻子也同意,岳母卻要40萬離婚費。妻子表示,因為老公有性功能障礙,婆婆又很想抱小孩,她壓力太大才會跟他分居,至於40萬的離婚費、不讓老公碰、不出遊都不是事實,因為2人都有照片可佐證。妻子說,她平常會到老公家中的小吃店幫忙洗碗、端菜,因為老公有性功能障礙,夫妻關係逐漸破裂,老公又有打呼的狀況,在他的同意下才分房睡。男方家屬表示,夫妻平常的互動就很冷淡。妻子雖然要求鑑定,看老公到底是不是真的性功能障礙。但法官認為,就男子真的無法行房,2人平常的相處也缺乏互動,因此判准離婚。
騎車突感後腰刺痛竟是遭槍擊 2屁孩把「活人當槍靶」竟是為了刺激感
危險當有趣!台東縣張姓網友16日騎車行經市區時,左後腰突然一陣刺痛,疑似遭「槍擊」,他因而將此事貼上臉書,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警方也展開追查,調閱監視器逮捕2名少年,少年對犯行坦承不諱,表示開槍是為追求刺激感,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傷害、恐嚇公眾等罪嫌移送台東地院審理。台東張姓騎士騎車突然左後腰刺痛,經調閱監視器後發現2未成年少年為尋求刺激,利用空氣槍隨機射路人。(圖∕台東警分局提供)張姓網友在臉書貼文表示,自己騎車行經中興路5段時,左後腰部突然感覺到刺痛,懷疑遭人用BB槍打中,此貼文引發員警注意,利嘉派出所員警留言請該網友先報警,並調閱附近監視器追查,經過分析比對後,隔日下午4時許在中山路附近攔獲涉案人士的可疑機車,並循線找到涉案的2名未成年少年。警方表示,2名少年分別為15、17歲,犯嫌落網後對犯行坦承不諱,坦言「把路人當槍靶」只是因好奇想追求刺激,才騎機車持空氣BB槍沿路射擊路人,警方也在其中一人的租屋處起獲犯案工具,2人訊後依觸犯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傷害、恐嚇公眾等罪移送台東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台東警察分局分局長李益杰提醒,正值暑假期間,家長應多關心家中子女,安排有益身心健全的正當休閒活動;若因一時好奇,尋求刺激誤入歧途,即便是未成年少年,無端觸法仍有刑責,得不償失。
送貨男子沒聽到警鳴喇叭 法官認定抗罰拒檢逃逸有理
台東郭姓男子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就趕回菜市場,警車連按2次喇叭,郭男都未停車受檢,事後郭男收到8張罰單,他不滿其中1張罰單指他拒檢逃逸,提告要求撤罰,台東地院認為抗罰有理,不過其餘未戴安全帽、闖紅燈等罰單,郭男仍要繳罰款。案發當天郭男騎機車送完貨,就返回果菜市場,警方見他未戴安全帽又一路違規遂尾隨在後,並按2次喇叭要求郭男停車,但未開警笛或警鳴器攔查,事後以1張違規照片,短短1分鐘連開8張罰單,郭男對其中紅燈違規右轉、未戴安全帽、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及轉彎未使用方向燈等罰單都不爭執,但警方指他「拒絕停車稽查而逃逸」就開罰,讓他不服氣,因為他根本沒聽到、也沒看到警方要他停車。法官採信郭男主張,認為警車雖曾按喇叭2聲,但時間過短,郭男未必知道警方要他停車受檢,警車尾隨郭男進入巷弄,也沒有攔停行為,無法認定郭男拒絕稽查而逃逸,因此撤銷這張罰鍰1萬元,吊扣駕照12個月的罰單。
律師張靜涉偷拍遭檢警搜索聲押 律師團體、基層檢察官隔空交戰
知名律師張靜涉嫌偷拍妨害秘密等罪嫌,遭台東地檢署及警方拘提及聲押,台東地院認為張靜未被東檢列為被告而諭令釋回,東檢昨提抗告,引發律師界和檢方隔空論戰。以律師界人士為主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台東律師公會紛紛提出抗議,檢方則由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發布聲明,要求民間團體不能藉由法務部長施壓而干涉個案。由於張靜協助媒體人彭文正質疑總統蔡英文的英國博士學位資格,並擔任彭文正的律師,因此本案有無涉及查水表等泛政治問題,引發各界關注,東檢則否認與蔡英文博士論文有關,不過如果只是單純涉及偷拍和妨害秘密罪責,檢方是否需要大張旗鼓聲押當事人,法界間耳語不斷。台東地檢署偵辦他案時,發現張靜資訊檔案中有來路不明的影像,涉及妨害祕密,遂指揮台東縣警局21日上午持搜索票,搜索張靜律師事務所及其女友所實際經營的美髮美體沙龍,張靜也被帶回警局偵訊,晚間送地檢署複訊後,經檢方漏夜偵訊後,22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院裁定釋放。台東律師公會發布聲明指出,律師工作以捍衛人權為目標,本案涉及妨害秘密罪和違反《個資法》等罪責,都是5年以下、得易科罰金之罪,甚至是告訴乃論之罪,東檢恣意拘提張靜,甚至搜索其律師事務所,使當事人對律師的辯護依賴權蕩然無存。此次幸經張靜堅持拘提不合法要求提審,台東地院最後才以程序違法當庭釋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批評東檢違反保障律師獨立的國家責任,應追究東檢與承辦檢察官的責任,且法務部長應公開向社會道歉。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則發聲明回應民間司改會,強調法務部長並無干預個案偵辦之權,籲請民團勿違法要求部長施壓。劍青檢改指出,民間司改會公然要求法務部長追究懲處正在偵辦個案的東檢檢察官,蔑視法律體制,試圖干擾辦案。依《法院組織法》及《法務部組織法》規定,法務部長並無個案監督及指揮之權,這是法界基本常識。司改會明知竟還公然要求法務部長違法,令人驚愕與憤怒,希望司改會停止此等助長政治不當干預個案的惡劣風氣。
「監控風波」擴大 女法官父種菜也被偷拍
桃園地方法院「監控法官」風波持續擴大,桃院曾姓女法官遭法官蔡政佑偷拍,她淚灑法庭控訴要求真相,也讓監控爭議浮上檯面,雖然桃院強調,絕無司法高層假借調查進行司法打壓情事,不過院內人士爆料,職務宿舍有名法官父親種菜卻遭同仁錄影後向院長檢舉,該法官為此一度無法「升任」審判長,證明監控陋習早就存在。司法界戲稱「種菜」醜聞,發生在2019年間,時任台東地院民事庭法官郭玉林,把判決書當成個人抒發工具,在判決書內把他與同僚女法官吳俐臻住在職務宿舍發生的紛擾寫在其中,指評吳俐臻和吳父的種菜及職務宿舍使用問題。郭玉林的行為遭法官評鑑委員認定違失情節重大,決議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並建請免除法官職務或其他較重處分。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後,合議庭考量他一時失慮,且擔任9年審判工作,表現平穩認真,判罰現職月俸5個月。桃園地院位於桃園區仁愛路的法官職務宿舍,2019年也發生類似種菜爭議,知悉者說,有人發現同棟宿舍1樓的游姓法官父親,在宿舍「公用花圃」種菜,就向院長檢舉,但院長表示須有具體事證佐證,此人就從自己住的樓上宿舍錄影蒐證後舉發。桃園地院為此將宿舍內花圃及菜園全部鏟除,雖然許多法官有不同意見,但因台東地院的種菜醜聞事件引發外界負面觀感,最後許多法官選擇隱忍不吭聲。但據了解,單身的游姓法官因父親遭檢舉在宿舍種菜,成為被高層關注的對象,原本游姓法官按資歷可任審判長,但院長卻一直跳過不讓其「升職」,也因此惹來司法首長監控法官及打壓異己的爭議。法界人士表示,老一輩的法官都知道,以往司法行政首長為了擔心受法官醜聞連累,常將「自己人」安插到合議庭內,或是法官監控庭長、庭長監視法官,但隨時代改變,這種做法除了不合法更可能侵犯審判核心,早已被摒棄不用,交由檢調政風單位立案調查。桃園地院表示,院長找法官任眼線是不可能的事情,否認司法監控法官情事。並澄清2019年4月間,有好幾位住在宿舍的法官向當時的邱院長反映,有其他住戶的家人,在宿舍區花圃內種植農作物,因施肥有異味且易引來老鼠、蟲類,當時剛好有台東地院發生住戶家人在宿舍空地種菜事件,邱院長到場勘查後,就在宿舍區公告請勿占用宿舍空地,並請總務科移除花圃內的農作物。
人妻嫩足蹂躪小王下體「又吸又舔」還自拍 母大義滅親:這我女兒的腳
台東市一名陳姓女子2014年情人節結婚,和老公生了2個女兒,但她2019年認識了有戀足癖的小王,兩人熱愛SM還將過程自拍上傳雲端,被陳女丈夫發現。陳女雖然答應要回歸家庭,但卻忍不住繼續和小王發生性行為,最後陳女丈夫心痛不已,只得提告,而陳女母親還出庭作證,照片中正在蹂躪小王下體的腳,就是自己女兒的腳。(示意圖/Pixabay)據判決書內容,陳女在保險公司擔任業務主任一職,2019年9月到台北出差時認識的人,幫她介紹認識了小王。陳女丈夫11月時在她的iPhone雲端發現她與小王張姓男子的SM激情照片,包含陳女用腳掌踩踏張男的生殖器,張男用嘴對陳女的腳縫、腳趾又吸又舔。人夫看後差點崩潰,找來岳母一起向陳女對質,陳女當時也答應回歸家庭,但實際上卻無法拋棄和小王的床上激情、各種SM的快感,還繼續和張男發生性行為。去年6月,人夫再次發現妻子和張男全新的性交、口交、足交等照片,再度與岳母一起質問陳女,陳女當場坦承一切。(示意圖/Pixabay)小王張男被告後不認通姦事實,對於自己寄情趣內衣給陳女,辯稱有送禮需求,所以才寄給陳女,以便求助「女性的觀點」,甚至說是幫朋友代購。小王表示,和陳女只是普通朋友,幾乎每次見面都是在台北市、新北市的咖啡廳,而且介紹人每次都在場,並非單獨見面。張男坦承自己和陳女都是戀足癖,但照片裡面的嘴對嘴接吻、親臉,都是玩遊戲的懲罰而已,而其他的性交照片女主角都不是陳女,只是傳給同樣喜愛SM的陳女欣賞罷了,堅稱從未和陳女性交過。(示意圖/Pixabay)陳女則指控丈夫收入比自己低,所以才會自卑、疑神疑鬼,但她認為是為了工作才會在外縣市過夜,長期以來一直包容丈夫強烈的控制欲。陳女表示,丈夫胡亂質疑自己和張男性交,都是幻想出來的,但因為2個女兒年紀還小,自己也只能忍耐、減少到外縣市出差。不過,陳女丈夫找來岳母出庭,岳母當庭指著照片中正在蹂躪張男生殖器的那隻腳:「我女兒的腳!」岳母大義滅親,甚至加碼爆料已經看過2次這種照片,都是從陳女手機裡看到的,並指出照片的右腳大姆指有一顆黑痣,「但後來我們發現她這些照片後,她說她腳踢到鐵釘受傷,我認為應該是她手術做掉了。」台東地院審理此案,法官依照陳女丈夫提供的照片、LINE對話作為證據,並參考陳女親媽的證詞,認定那些不堪入目的色情照片,確實是有相同性趣的陳女、張男自拍,兩人有不當往來,陳女執迷不悔導致丈夫遭受精神痛苦,判他們應連帶賠償70萬元,兩人不服提起上訴,目前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審理中。
網購58瓶日本壯陽藥遭查獲 白花錢又吃官司男嘆「虧大了」
台東綠島1名男子透過網路,從香港購買了58瓶號稱「男性口服速效保健品」的「日本騰素」壯陽藥,結果在桃園機場被海關查獲,依禁藥移送法辦,台東地院依違反《藥事法》,判拘役55天並沒收藥品;男子不但白花錢,壯陽藥也沒了,還得吃官司繳納5萬5千元的易科罰金,他直呼「虧大了」。判決書指出,該名男子今年2月初透過網路向不詳賣家,以1萬元代價購買58瓶「日本騰素」,航空貨運快遞方式,自國外輸入,並以保養品名義通關,機場海關人員抽查後,將此批藥品扣下。經衛生福利部鑑驗,「日本騰素」含有「鹿鞭」中藥材成分,且包裝載明「陽痿、早泄」等醫療文字,即屬藥品,應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核准,男子未經核准擅自輸入禁藥,已然違法。台東法院依違反《藥事法》判男子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5萬5千元,並沒收藥品。
認養30貓狗「27隻蒸發」!台東男涉虐殺毛孩 審理期間竟離奇自撞亡
台東1名曾姓男子去年陸續認養超過30隻貓狗,事後卻拒絕送養人訪查,也不願提供毛小孩生活照,讓動保人士直覺有異並報警。據悉,警方上門時,曾男認養的貓狗僅剩3隻,其他動物都不知去向,頂樓還有1袋狗屍,涉嫌虐殺犬貓。巧合的是,曾男因另涉詐欺案遭提告,法院判決近日出爐,赫見他已於上月自撞身亡。據了解,曾男去年透過林姓女友名義,陸續在網路上認養30多隻犬貓,此舉引發敏銳網友起疑,認為年僅20歲的情侶應無經濟能力飼養如此多的寵物;不僅如此,曾男將毛小孩接回家後,就拒絕送養人探視、訪查,也不願提供貓狗生活照,種種可疑跡象讓熱心網友直覺不妙,遂找上動保團體求助,並報警處理。沒想到,當地警方、里長及防疫所人員前往曾男租屋處查看時,發現屋內僅剩2貓1狗,其他寵物皆不知去向,同時還在其住處頂樓找到1袋狗屍,涉嫌虐殺動物。對此,曾男當時辯稱,領養的貓狗大多走失或自然死亡,一部分送給他人飼養;至於頂樓狗屍,則是他去年6月認養來的,2個月後狗狗往生,便將屍體暫放頂樓。曾男在法院審理期間因車禍身亡。(圖/翻攝司法院官網)除涉嫌虐待動物,曾男另涉詐欺案遭起訴;根據判決書,曾男去年10月間向王姓飼主認養4隻小貓,之後帶著喵星人前往動物醫院取得快篩費用估價單,遂向原飼主請求3000元款項,不料他根本沒讓貓咪接受快篩,經質問後還說「小貓已經野放」,讓王姓飼主大為光火,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提告詐欺。沒想到,台東地院判決結果日前出爐,涉嫌虐待動物、詐欺的曾男之公訴竟被諭知不受理,原來被告今年7月3日騎車載女友時發生自撞,頭部遭受重創,經搶救2天仍被判定腦死,拔管後宣告不治。由於涉案被告已歿,法院審理後只能依法裁定公訴不受理。
比基尼洋妞太養眼 色男偷襲胸摸下體遭判刑1年
台東一名王姓男子,去年二月間在海濱公園見一名外國女子在沙灘日光浴,他竟將手伸進泳裝內撫摸女子乳房與下體,女子大叫並持手機拍下王男逃跑過程,王男事後遭警方逮捕。台東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王男1年2個月有期徒刑。判決書指出,女子控訴去年2月27日近中午,在台東市海濱公園做日光浴時發現一個男子躲藏在石頭旁邊看她,男子先稍稍離開又回來,繞到石頭另一側後男子居然用手環抱她的肩膀,並把手伸進比基尼襲胸和摸下體。女子當時很驚恐,奮力抵抗並大聲尖叫,男子才停止動作,接著離開,她起身收拾東西,男子還躲在步道或草叢中向她招手,她很害怕開始用手機蒐證,男子才以衣遮口鼻跑走,女子連忙報警。事後警方將王男逮捕送辦,但王男否認犯行,法官根據洋妞證詞及蒐證畫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1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老師要不要?」噁男校門掏鳥 霸王硬上弓企圖性侵
台東一名陳姓男子酒後亂性,大白天跑到一間幼稚園掏出生殖器,還問:「老師,要不要?」並猥褻一名在附近沙發上休息的女子,強逼她進行口交;女子極力反抗,幼稚園老師又報案,陳男才性侵未遂。台東地院審理此案,依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強制性交未遂罪判1年8月有期徒刑。判決書指出,陳男去年6月6日上午7時30分許,跑到台東市一間幼稚園門口,把外褲、內褲脫下,直接掏出生殖器,還問:「老師,要不要?」嚇壞幼稚園的老師、小朋友和路人。之後陳男看到附近路邊有一張沙發椅,一名女子正躺在上面睡覺,就跑過去沙發旁脫下褲子,用手壓制女子,自己雙腳跪坐在沙發上,接著一手狂揉女子胸部,另一手把女子頭部強壓靠近自己的生殖器,光天化日之下逼女子幫他口交。受害女子大喊:「救命啊!不要!」此時幼稚園老師趕到現場,立刻用手機報警,也有其他民眾聽到女子大聲呼聲。陳男看到現場出現其他人,心生畏懼,才停下性侵動作,最後沒有得逞。台東地院審理此案,認為陳男酒後在公共場所為刺激滿足個人性慾,竟公然露鳥,而且還對女子強制性交犯行,雖然沒有得逞卻讓女子受到嚴重驚嚇。法官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因只有國中畢業、從事粗工,每月收入約2萬元,依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1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火車上見短裙辣妹!噁男衝動「爽一發」 被逮辯:不是故意掏出來
台東一名林姓男子在108年3月搭乘北上的自強號列車,坐定位後他發現車廂內有一名穿著短裙、身材火辣的女子,林男忍不住衝動,竟當場掏出生殖器手淫,且還光明正大地看著該名女子,手不停動作。女子見狀立刻在下個停靠站跑下火車報警,經台東地院審理,林男被依公然猥褻罪嫌判處30日,得易科罰金。根據判決書指出,當天林男搭上自強號列車,一進到車廂坐定後,發現隔一條走道的座位上坐著一名身材窈窕的女子,且她身著短裙,修長美腿展露無遺,林男看見色心大起,當場在座位上掏槍出來狂撸。女子表示,原本林男只是隔著褲子不停套弄生殖器,下體已經開始勃起,當時她感到相當噁心,便拿起手機假裝講電話;沒想到後來林男竟直接掏出生殖器,目不轉睛地盯著她,手裡不斷上下狂撸,直到射精他才停止。女子被林男的舉動嚇壞,趕緊在下一個停靠站玉里站,奔下火車報警。林男到案後,他表示自己當下只是想「解決衝動」,不是故意要手淫、掏出生殖器給別人看。但法官認為台鐵車廂屬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地點,屬公共場合,林男已觸犯公然猥褻罪,且在104年間,林男曾因涉犯公共危險罪遭到判刑,刑期執行完畢後,5年內又再度犯刑,認為林男屬累犯,依法加重其刑,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