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子女
」台校拜神農3/公益興學成「三不管」 創校董事成孤鳥挺身護校產
「我真的很不想鬧到廣東省教育廳,兩岸合作興辦出這所台商子弟學校是很有意義的,包括我和許多老董小孩都是這裡畢業校友。」東莞台商子弟學校董事、創校企業代表之一的林志猛無奈地告訴CTWANT記者,「我都已退休好多年,竟還在煩惱要如何保護校產基金,竟成了董事會的孤鳥。」他也感嘆公益辦校竟成了兩岸教育主管機關三不管地帶,一旦學校董事會未盡職發揮監督功能,很容易遭人專權把持一手遮天。東莞台商子弟學校(以下簡稱東莞台校)於2000年9月成立,在上海及華東等三間台商子女學校中成軍最久,位於東莞市中堂鎮潢涌區上一村,占地約180畝(約12公頃),為一所從幼稚園到高中十五年一貫的住宿型學校,設有60間宿舍,教學完全與台灣的教育接軌,學歷受到兩岸認可。目前東莞台校招收約2600多名台灣籍學子,今年收到的學雜費約5億元,據了解該校之前帳上餘款高達約4億元,教育部並已同意該校自112學年度起調整學雜費,幅度以不超過5%為原則,並請學校增加清寒助學金補助經費。東莞台校游泳館到底是否有啟用文件,受到創校董事林志猛的質疑。(圖/林志猛提供)這間由台商合力募款創辦的東莞台校,開辦基金人民幣1億1800多萬元,約當新台幣近五億元,教育部補助4400萬元,當地潢涌村委會也提供購校土地款近億元等,在兩岸各設一董事會,一在台灣教育部備案(董事19人),一個在大陸立案(董事11人);另成立「財團法人東莞台商育苗教育基金會」(董事9人),專為募款及開具收據管理基金而設。三個董事會的董事共39人及3名監察人,23年以來的董事長,皆為葉宏燈一人。今年73歲的葉宏燈,曾任致伸科技資深副總,致伸在東莞設立的東聚電業董事長,做過「東莞市台商投資企業協會」第一屆副會長、第二、三屆會長,東莞台校是在他擔任會長時所創辦,因而順勢出任學校董事長。該校三個董事會將在12月22日於台北維多麗亞酒店各自召開董事會,成員包括台商、退休教育部官員、退休校長、現任大學教授等;林志猛是東莞台校立案於大陸的董事會成員,前教育部常務次長吳鐵雄、陳德華,曾任建國中學校長吳武雄則分為台灣、大陸董事會的副董事長。依據東莞台校官網揭露,該校榮譽董事長包括致伸梁立省、台達電鄭崇華、仁寶許勝雄、光寶宋恭源、富華集團張漢文等電子、傳產界大咖,還有教育界的前教育部部長楊朝祥、吳清基、前教育部政務次長李建興,也是該校榮譽董事長。據了解,楊朝祥是目前唯一還被邀請列席董事會致詞的榮董。東莞台校現有2600名學生,是一所從幼稚園到高中十五年一貫的住宿型學校。(圖/翻攝自東莞台商子弟學校臉書)對於葉宏燈為何可從2000年創校以來一直擔任董事長?「唉,學校章程未載明『董事長、董事』有任期限制」「葉董是創辦人享有『永久董事,無須選舉』權利,給予的禮遇竟成了日後的破口。」一名台協會員跟CTWANT記者分析說。「隨著創校台商退休、離世,或『被榮升為榮譽董事長』喪失董事表決與發言權,董事會監督、財務內控逐漸失靈,很怕別的私校發生的掏空校產、浮濫申報差旅、圖利特定人、借款作無關校務用途等憾事,發生在台校呀!」林志猛說。
免試入學招生簡章公布!共20萬475名額 相較去年減少6千名
教育部今天公布,112學年免試入學總名額計20萬475名,較去年20萬7142名少了6667名,占核定招生總名額91%,各就學區皆達「占核定招生總名額85%以上」政策目標。今年免試入學招生簡章已公告,預計7月11日放榜,7月14日報到。教育部推動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制度,包括分區免試入學、優先免試入學、直升入學、技優甄審入學、試辦學習區完全免試入學及免試入學單獨招生(不含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112學年免試入學總招生名額達20萬475名。在全國15個就學區中,112學年免試入學招生名額最多的前三名分別是基北區5萬6131人、中投區3萬1203人、高雄區2萬3457人;名額最少的前三名則是澎湖區744人、金門區775人及台東區2190人。教育部說明,各就學區招生簡章,含括區內各校招生管道、對象、名額、報名辦法、比序項目積分方式及重要日程等訊息,即日起可至各就學區免試入學委員會網站免費下載,或至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網站連結至各直轄市、縣市12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查詢;紙本簡章同步發售。教育部指出,為維護大陸地區台商子女學校(含東莞台商子弟學校、華東台商子女學校及上海台商子女學校)學生的就學權益,112學年度延續111學年度作法,由台商子女學校依學生戶籍,分向戶籍所在地就學區集體報名、申請免試入學及志願選填試探與輔導系統線上作業,協助學生選擇理想的高級中等學校就讀。為使學生熟悉所在就學區比序項目積分採計方式,各就學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已建置「志願選填試探與輔導系統」,今年1月及4月二階段進行志願模擬選填,協助高中生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升學進路。
沒收30萬票1/力推18歲公民權 反向扼殺海外台商投票權
年底「九合一」選舉將於本月26日舉行,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台企聯)日前還發布聲明,呼籲廣大台商積極返鄉投票。但事實上,許多在海外工作的台商、台幹因為疫情而長時間未歸國,戶籍已遭遷出,就算在選前趕回來,因為設籍未滿4個月,根本沒有辦法投票。政府極力宣揚支持18歲年輕人參政權,卻反而剝奪大批海外工作的台灣人投票,相形之下格外諷刺。「如今年底大選將至,許多旅外國人返國想投下神聖一票時,才發現已被逕行遷出戶籍,儘管馬上申請在原住居地恢復設籍,進一步察覺因恢復設籍未滿4個月,無法取得投票權,引發許多爭議,甚至懷疑政府是有計劃不讓特定族群投票的陰謀論。」立委魯明哲表示,新冠肺炎延燒近3年,許多人旅外國人的權益都受到影響,為此他在2年多前,就在立院質詢要求政府正視此事,提早因應避免人民利益的受損,但相關單位卻未重視,甚至踢皮球各彈各的調。《戶籍法》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國人戶籍就要登記遷出登記,只有因公駐外人員及其眷屬,以及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的船員,可以排除適用。因為新冠疫情爆發近3年,有許多台灣人受這項規定影響而失去戶籍,連帶影響許多國民應享的權利,朝野立委認為,應該更彈性處理相關規定,共提出15件《戶籍法》修正案,增加排除適用的對象。不過,因為主管單位內政部反對,加上執政的民進黨籍多數立委也不願「逆鱗」,因而相關修正案都還躺在委會員中。隨著入境防疫逐步鬆綁,桃園機場入境旅客人數也增加,但有長期旅居海外的國人返台後,發現自己的戶籍已被遷出,無法參與這次的基層選舉投票。(圖/報系資料照)內政部次長、前中央流行疫情副指揮官陳宗彥曾在立法院就《戶籍法》修法進行報告時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以來,有些國家對於國民返國會設下限制,「我國從未限制國人入境返台,也有國人認為我國防疫成效良好,國內環境相對安全,而選擇返國。」言下之意,跟前衛福部長陳時中稱台商子女「小明們」無法返台是「自己的選擇」一樣,認為這些國人自己選擇不回台灣,喪失選舉權自己要負責。但陳宗彥忽略未提的是,國人雖然可以返台,但入境仍須遵守嚴格的檢疫規定,從隔離14天,到今年3月縮短為「10+7」(10天居家檢疫加7天自主防疫),再歷經「7+7」、「3+4」,直至10月13日才改成「0+7」。一位長駐上海的台籍幹部就抱怨說,大家在海外是為了工作賺錢,不能因為「國內環境相對安全」就永遠待在台灣,還是必須回去工作,但考量台灣的隔離天數,加上回到中國大陸又必須再次隔離,往來的時間成本與住防疫旅館的花費,都是讓一般旅外工作者卻步的原因,與其說是「自己的選擇」,不如說是「被迫的決定」。魯明哲說,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辦理遷出登記」,未來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才可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辦理遷入登記。他當時在立院質詢時,內政部長徐國勇曾承諾會從寬處理,但最後雖放寬國人出國不超過4年,相關福利只要申請都能恢復,但卻不含選舉權,而相關單位也未針對此事進行宣導。立委魯明哲2年多前就在立院質詢,要求政府正視海外國人受疫情無法返台的戶籍問題,但相關單位卻未重視。(圖/周志龍攝)魯明哲質疑,政府是否透過「精算」,才不讓這些心向台灣、熱愛國家的旅外僑胞投票,而且疫情發生2年多來,政府一直強調要超前佈署,「但恢復設籍投票這部份卻沒有任何進展和說明,也不見相關單位提早宣導此事,一直到旅外國人返國到戶政所辦登記時才得知此事,怎不會讓人民懷疑政府是別有用心?」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指出,投票權是憲法層次很重要的權利,透過法律限制時,也要符合「法律保留」與「授權明確性」原則。《憲法》規定人民有「有依法選舉之權」,民眾須在選區居住4個月以上才能投票,是依《選罷法》的明確規範,雖然也可以例外處理,但仍屬於《憲法》授權範圍。他指出,不能用模糊不清,授權過廣泛的防疫條款來限制投票權,例如限制確診者不能外出投票,就可能違背了台灣很基本的民主價值。
代理恐無結束之期?政府請許勝雄續代理海基會董事長
海基會昨召開第11屆董監事會首次聯席會議,會中正式推舉金仁寶集團董事長許勝雄繼續代理新一屆董事長,並提名詹志宏續任祕書長,鼓掌方式無異議通過。許勝雄從8月起代理董座迄今,正式人選仍難產,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日前表示,許代理「沒有時間點」,代到新的董事長出來為止。據指出,蔡總統仍會以輩份及政治色彩不鮮明者為考量人選,非檯面人物出線機會高。許勝雄致詞表示,過去幾個月來,他擔任代理董事長參與會務工作,深深了解海基會服務工作的深度與廣度。他指出,海基會每年的服務案件平均都超過30萬件;24小時緊急服務專線每年平均超過5000通,每天約有14通,壓力與數量很大,攸關著成千上萬兩岸民眾的權益。9月以來,關於學測考試的運作也獲得相關單位支持,試務人員已在大陸,明年度大學學測也有適當的安排,讓台商子女都能獲得相關幫助。他強調,新冠肺炎影響到全球經濟、交易方式與人類生活,各國政府現在採取貨幣寬鬆措施,但究竟對於經濟與產業有何影響,全球產業分工可能出現「短鏈」或「斷鏈」,世界面臨著相當大的變化。此外,本屆新的董監事中,海基會原始捐助人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台泥董事長張安平、國泰人壽副董事長熊明河都不再擔任董事,故宮、退輔會、客委會首獲官派董事席次。
小明爸親訴戶籍委屈 廣告小妹怒嗆:北京戶口好處大家都知道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日前以「小明的故事」說明政策,要專案開放陸配的小孩來台灣,結果遭到各界質疑,政策也大轉彎喊卡。對此就有一名「小明爸」現身說法,在政論節目中訴說委屈,表示自己只是因為在哪裡生活就申請哪裡的戶籍、沒有多想;但網紅廣告小妹卻發文直言「北京戶口意味著什麼,你我心知肚明。」小明爸在《平論無雙》中表示,之前因為長期在北京工作和生活,老婆是北京籍,小孩在當地出生,才會在當地辦理小孩的戶籍,讓小孩跟著媽媽的戶籍,而且如果小孩當時就辦理台灣戶籍,不管醫院收費還是學費都會因為台商子女身分加重負擔。小明爸為何選大陸籍?「委屈」爆內情:不想跟黃安一樣。 (圖/平論無雙Youtube)這位小明爸表示,他和老婆也講好,等到要回台灣安家,再幫小孩辦理台灣籍,原本是規劃讓小孩在台灣讀國中,但回來時才發現小孩已經超過12歲,只能以專案居留身分,但入籍已在排隊中,小孩也順利在台灣讀了一學期,本來這趟回去大陸也是要申請相關文件,順便探視家人。在主持人追問下,小明爸也坦言就是不想像黃安那樣,「畢竟不想白白用台灣的資源,尤其是醫療部分,不想像黃安那樣,但那時並不知道要在12歲以前辦理」。他也強調自己不是投機份子,「我心裡面是覺得滿無奈的,因為我們之前是不想去背罵名說每年回來用台灣資源,尤其是醫療部分」,他說自己現在心急如焚,兒子那邊也很著急,天天在問何時可以回台灣上學。廣告小妹無法認同小明爸,不願承認「北京戶口好處多」。 (圖/廣告小妹臉書)不過這位小明爸親上火線解釋,卻讓經常對時事發表評論,同時身為上海人的部落客「廣告小妹」在臉書嗆聲,還呼籲小明爸自重,因為「一個理由要靠更多理由來圓。小明媽是北京人,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的前提是放棄中國籍。中國籍不可惜,可惜的是北京戶口」!廣告小妹繼續表示,「一張北京戶口意味著什麼,你我心知肚明。教育費、醫療費,都看戶口簿啊!另外,在祖國繼承房產、遺產也需要一本紅色護照啊....... 扯什麼黃安呢」。
中國大陸推出惠台26條 同享國民待遇
中國國務院台辦、國家發改委等20個機關部門,推出「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惠台26條),其中包括為台灣企業和台灣人民提供與大陸國民同等待遇的措施各13條。全部條文如下:第1條: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檢測評定、示範應用體系建設,可同等參與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建設。第2條:台資企業可按市場化原則參與大陸第五代移動通信(5G)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產品測試和網路建設。第3條: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大陸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城鎮污泥無害化處置與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和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等迴圈經濟項目。第4條: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投資航空客貨運輸、通用航空服務,參與符合相關規劃的民航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建設,開展諮詢、設計、運營維護等業務。第5條:台資企業可投資主題公園,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建設。第6條:支援符合條件的台灣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台資企業集中地區發起或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第7條:鼓勵各地根據地方實際,為台資企業增加投資提供政策支援。第8條: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向地方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申請擔保融資等服務,可通過股權託管交易機構進行融資。允許台資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第9條: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享受貿易救濟和貿易保障措施。第10條: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利用出口信用保險等工具,保障出口收匯和降低對外投資風險。第11條:對從台灣輸入大陸的商品採取快速驗放模式,建立有利於規範和發展協力廠商檢驗鑒定機構的管理制度,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科學、穩妥、有序推進台灣輸入大陸商品協力廠商檢測結果採信。對來自台灣的符合要求的產品實施風險評估、預檢考察、企業註冊等管理,推動兩岸食品、農產品、消費品安全監管合作。第12條: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參與行業標準的制訂和修訂,共同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第13條:符合條件的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可以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第14條: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第15條:台灣同胞可申請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可申請符合條件的農業基本建設專案和財政專案。第16條:台灣同胞可同等使用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提供的交通出行等產品。第17條:試點在福建對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使用大陸行動電話業務給予資費優惠。第18條: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在購房資格方面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第19條:台灣文創機構、單位或個人可參與大陸文創園區建設營運、參加大陸各類文創賽事、文藝展演展示活動。台灣文藝工作者可進入大陸文藝院團、研究機構工作或研學。第20條: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同胞可申報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第21條:在大陸高校(台灣的大專)、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灣同胞,符合條件的可同等參加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其在台灣地區參與的專案、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視為專業工作業績,在台灣地區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同等視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第22條:台商子女高中畢業後,在大陸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可以在大陸參加相關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第23條:進一步擴大招收台灣學生的院校範圍,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屬院校比例。第24條:台灣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大陸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台灣教師和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第25條:歡迎台灣運動員來大陸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和職業聯賽,積極為台灣運動員、教練員、專業人員來大陸考察、訓練、參賽、工作、交流等提供便利條件,為台灣運動員備戰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杭州亞運會提供協助。第26條:台灣運動員可以內援身份參加大陸足球、籃球、乒乓球、圍棋等職業聯賽,符合條件的台灣體育團隊、俱樂部亦可參與大陸相關職業聯賽。大陸單項體育運動協會可向台灣同胞授予運動技術等級證書。歡迎台灣運動員報考大陸體育院校。
侯友宜訪台商越南造鎮奇蹟 借鏡學習新北重劃區規劃
新北市長侯友宜率團前往東協三國考察,今天(24日)前往此行最後一站越南胡志明市,參訪將3300公頃的沼澤荒地建設為越南工商繁榮、生活機能最佳的「富美興新都心造鎮案」,將借鏡成功經驗,作為新北市內重劃區等開發案的學習指標。根據了解,台灣企業家丁善理在30年前到越南胡志明市投資,耗費15年時間填海造陸、改善地質,將3300公頃的沼澤荒地,建設成為越南工商繁榮、生活機能最佳的新市鎮,都心區有發電廠、加工出口區及各種城市基礎設施,同時也規劃市民友善生活空間,區內綠地與公共空間面積超過40%,還有多所國際學院,包括日本、韓國、南西貢、澳洲及台商子女就讀的學校,2013年還被哈佛商業評論刊物譽為「新興亞洲都市擴張的最佳示範」。侯友宜表示,新北市有造鎮或城市整體開發的構想,包括塭仔圳新都心開發案、林口工一市地重劃案等,富美興成功經驗可供新北市政府學習借鏡。侯友宜市府團隊18日率團前往新加坡、泰國、越南,進行7天的市政考察及投資招商之旅,在參訪胡志明市富美興新都心後,行程劃下圓滿句點,預定今日晚間返抵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