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
」 台南 陳啟昱 台南地院 光電弊案 出軌得知妻懷第3胎「隔天離家出走」!消失30多年 3孩拒養他出招了
阿明控訴,父親在得知母親懷了第3胎後,居然直接離家出走,不管母親和3個孩子,根本沒有盡到父親的照顧扶養責任,因此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阿明的父親在阿明未成年以前,確實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如令阿明負擔父親的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免除阿明扶養義務。判決書指出,阿明主張,父親本無固定工作,經常離家未歸,偶有打零工之收入,但均係支應其自身生活及玩樂之開銷,未曾拿錢回家分擔家計,經常身無分文或是負債時才會返家索討金錢花用或還債,嗣後又會藉故離家未歸。阿明透露,不僅如此,父親與母親婚姻存續期間,都是母親工作賺錢支付家庭開銷及小孩的扶養費用,而父親卻在診間得知媽媽懷有第3胎後,隔天直接離家未歸,讓媽媽獨自扶養當時才10歲的他、8歲手足,最小的還沒出生。阿明指出,父親離家迄今已逾30餘年之久音訊全無,遑論對他負擔任何扶養費用,自己從小都是由母親照顧、扶養,以及舅舅、舅媽、外祖父母等人照顧,因此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針對阿明的決定,其父親在法庭上表示,沒有無意見。法官審理後認為,阿明的父親在阿明未成年以前,確實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如令阿明負擔父親的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免除阿明扶養義務,全案仍可上訴。
已婚男演員下戲4度激戰同劇人妻挨告 媒體曝:主持出身、曾與小豬同台飆演技
一名王姓已婚男演員與另一人妻女演員因劇結識,2人卻假戲真做,不僅多次親密接觸互傳鹹濕訊息,還在下戲後於車上擁抱親吻、並數次在賓館發生行為。女演員丈夫發覺後,主張2人出軌導致他婚姻破裂,且王男為經常曝光之公眾人物,每次在版面上看到他都會回想起他與妻子出軌種種,導致自己精神飽受傷害,為此向該名男演員求償100萬元。案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該名男演員「侵害配偶全」,應賠償對方30萬元,全案可上訴。女演員的丈夫指出,自己與妻子於2015年結婚,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然而妻子因拍戲與該名男演員結識,2人藉職務之便,於某日工作結束後一同前往台南市林默娘公園散心,並發生親密接觸。不久又於某日在老塘湖藝術村拍片後,2人共乘一車並在車上擁抱親吻,期間還至旅館發生4次性行為,且2人之間還相互傳送猥褻影片及透過視訊做出猥褻行為,導致他與妻子婚姻破裂。這名人夫表示,王男身為公眾人物,經常曝光於報章媒體,他一想到日後在報章雜誌或電視節目中見到對方,就會想到他和妻子出軌種種,精神上飽受巨大折磨,因此憤而提告並求償100萬元。本案審理時,王姓男演員辯稱確實知道女演員已婚身分,但否認在林默娘公園散心後與對方有親密接觸,且2人之間只有2次性行為,並非4次。這名男演員還宣稱,他與該名女演員來往僅1個月,事後也誠心悔悟與對方斷絕往來聯繫。他還主張自己只是藝術工作者,並非備受媒體持續關注、具有影響力的明星,「說不上是公眾人物」,因此認為對方求償金額過高,應以20萬元為妥。台南地院審理時,認為無證據顯示兩人以視訊進行猥褻行為,又勘驗男、女雙方手機對話紀錄,發現「我是指林默娘那晚,照道理我不應該赴約,但是對你真有好感!也看看自己能否把持住,果然殺(應為煞)住了」、「我是指那晚後,我沒有對妳怎麼樣」、「如果我是以前的我,林默娘,妳不會這麼輕鬆」等訊息內容,難認二人在林默娘公園發生親密舉動。不過法官指出,考量女演員丈夫向她求證的對話,該名女演員坦承於2023年6月曾和王姓男演員發生2次性行為,判定2人確實有在工作後於車上擁抱親吻、共發生4次性行為,且王男已婚並從事演藝及主持人工作,名下有3筆投資等情狀,判他侵害配偶權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另外,《ETtoday新聞雲》指出,該名男演員是婚禮主持人起家,主持經歷長達23年,曾被媒體封為「LV級婚禮主持人」,一場婚禮主持要價3、4萬元,之後更跨足演藝圈,在八點檔本土劇客串,並多次演出古裝台語單元劇,還曾上過綜藝節目和「小豬」羅志祥互尬演技。此外,該名王姓演員2019年與交往10年的女友結婚,2人婚後育有1子。該名男演員常在網路社群PO出自己與妻兒出遊的和樂照片。就連新聞曝光當天,他也在網上分享自己照顧兒子的短片,如今爆出外遇同劇組女演員,形象一夕破裂,而這名男演員的妻子也對丈夫的出軌對象提告,目前訴訟仍在進行中。
陳啟昱落跑 賴士葆批南院替他佈下天時地利人和機會
前民進黨中執委、台鹽前董座陳啟昱涉光電弊案,1日召開羈押庭卻未到庭,南檢4日發布通緝。對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日批台南地院,簡直替陳啟昱佈下天時地利人和機會,讓他可以從容逃亡,如果陳最後人間消失,執法機關怠惰失職不作為應該受到追究,政府要肅貪,卻對自己人雙重標準。賴士葆指出,南院這次對陳啟昱「捉放曹」,結果陳啟昱行蹤成謎、憑空消失,檢警、海巡人員動員上百人進行搜查。南院更被質疑放水,包庇人犯,發回更審「聲聲慢」,從23日南檢提出聲請羈押,並指出陳有逃亡可能,結果南院判無保請回,到28日原裁定撤銷,又拖幾天才通知31日開庭,前後9天的時間,加上颱風,簡直是南院替陳啟昱佈下天時地利人和機會,可以從容的逃亡。賴士葆表示,這件案子不單純,因為陳啟昱當過立委、高雄副市長,後來擔任台鹽董座及成立台鹽綠能公司,涉嫌與光電業者官商勾結,兒子任職涉案下游廠商,父子上下其手,導致台鹽損失11億元。賴士葆續指,2021年陳啟昱就曾突然請辭,其實就有蹊蹺,媒體報導當時蘇貞昌任閣揆,接到檢舉台鹽綠能違約金被修改為工程費的10倍,背離行情,陳啟昱被經濟部調查卻無法交代清楚,匆忙請辭,經濟部發現有問題,只有將資料移送,未提告、求償,一切都很低調進行。陳啟昱請辭或是「被請辭」,都可以控管對政府損害最小的程度,但其實也是一種包庇,因為這樣不會讓更多內幕被掀開。賴士葆說,現在台鹽綠能涉案的蔡姓包商每個月匯款百萬給陳啟昱,累計已達千萬元,蔡姓男子被查出和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涉及的土地超貸案是夥伴關係,可以說光電弊案盤根錯節的糾纏在一起,牽連的人數更多,或許是經不起查,否則全部掀開來只會扯出更多黨政要員。賴士葆強調,如果陳啟昱最後人間消失,執法機關怠惰失職不作為,替嫌疑犯開拓逃亡之路應該受到追究,因為這對司法又是再次重創,政府要肅貪,卻對自己人就是雙重標準。
快訊/涉光電弊案趁隙跑路!南檢今曝光「陳啟昱通緝照」全台大搜捕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捲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近3億元,台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南院駁回聲押,南檢依法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決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南院本月1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怎料陳啟昱卻「落跑」未出庭。對此,南檢今(4日)正式發布通緝令,陳啟昱的「通緝照」稍早也被曝光,目前已送往警政署製作查緝專刊。南檢今(4日)正式發布通緝令,陳啟昱的「通緝照」也被曝光。(圖/三立新聞網提供)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3億弊案,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後,南檢抗告逆轉成功,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不過因康芮颱風攪局,因此延期至11月1日上午開庭,沒想到陳啟昱竟遲遲未現身,法官當庭開拘票緝拿。然而,檢調與海巡署出動數百人大動作展開追緝,但陳啟昱仍不知去向,台南地檢署今(4日)認定,陳啟昱有逃亡、藏匿的情形,故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予以通緝,喊話陳啟昱能自行到案配合調查,並呼籲民眾若有陳啟昱的相關消息,請迅速協助提供。
快訊/陳啟昱涉光電弊案拘提未到 南檢發布通緝
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日前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帶回34人連夜偵訊,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因罪證不足,當庭釋放。台南地院1日原訂重開羈押庭,但陳啟昱遲遲未現身。對此,南檢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人員,於10月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台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國營事業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蘇姓前總經理、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3款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南地院最終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另戴姓被告交保30萬元,兩位張姓被告均交保20萬元,伍姓被告交保20萬元,陳姓被告交保10萬元,賴姓被告交保10萬元,其餘8名被告及15名證人訊後均請回。台南地院1日原訂重開羈押庭,但陳啟昱遲遲未現身。台南地檢署指出,本署偵辦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檢察官於1日依刑事訴訟法第76條第2款對陳啟昱核發拘票,並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惟迄今仍拘提無著,足認被告陳昱逃亡、藏匿。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於4日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對陳啟昱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亦請民眾協助提供陳啟昱去向之相關請資。
假戲真做!已婚男演員偷吃人妻4度上床 挨告判賠30萬
一名已婚王姓男演員到台南拍片,和同樣已婚的女演員發生婚外情,兩人在車上擁抱和親吻,還上旅館相繼發生4次性關係。不倫戀曝光後,女演員的丈夫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理,判王男侵害配偶權,要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女演員的丈夫控訴,妻子和王男都是演藝人員,兩人因拍戲相識,王男明知妻子有家庭,還在工作後和她到林默娘公園散心;又於某日兩人工作後共乘一車,在車內擁抱、親吻,兩人甚至還進旅館發生4次性關係、互傳猥褻影像及經由視訊做出猥褻行為,導致他和妻子婚姻破裂。女演員的丈夫表示,因王男是演藝人員,只要從報章雜誌媒體上看到王男的蹤影,身心就會感到很痛苦,為此向王男求償百萬元。法院開庭時,王男澄清只和女演員上床2次,不是4次,兩人也僅交往1個月,事後已誠心悔悟,和女演員斷絕來往。王男聲稱自己僅為藝術表演者,不算是公眾人物,認為女演員丈夫求償金額過高,希望賠20萬就好。法官審理表示,依照人夫向演員妻子求證的對話顯示,女演員坦承在2023年6月初與6月下旬和王男各發生過2次性行為,判定王男確實在工作後於車上和人妻擁抱親吻、兩人共發生4次性行為,判決王男侵害配偶權需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陳啟昱羈押庭未到神隱中「南檢最快4日通緝」 妻子遭追問行蹤友人爆:早已離婚
南檢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收賄案,台南地院1日召開羈押庭,他卻未到庭,無故不到落跑神隱,雖在1日晚間,法官即發拘票,同時間台南地檢署也發出拘票、動員搜捕陳啟昱,但至今仍杳無音訊,南檢指若4日搜索無果,最快會在4日對陳發出通緝令。該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而外界也紛紛追問前基隆市觀光及城市行銷處長、陳妻曾姿雯其行蹤,據曾姿雯的友人爆料,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離婚,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給她空間。台鹽綠能3億弊案已延燒多時,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南檢抗告成功,28日台南高分院採認南檢主張,發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開重裁庭,但因康芮颱風攪局,後延至11月1日上午開庭,豈料陳啟昱到晚間都未出現,彷彿人間蒸發,遭法官拘提。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南地檢署私下對此大酸4名法官駁回率高,是以「高度保障人權自居」,只能無奈表達尊重。對此,台南地院發聲明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至於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長期「鬧不和」,因此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則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同時間,外界也紛紛追問曾姿雯其行蹤,兩人在2012年交往後低調登記。然而,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其實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結束約12年的婚姻,此次事件她不願對外多談,連日追問也已讓她不堪其擾,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多給她空間。
台鹽弊案陳啟昱未現身羈押庭 民眾黨:司法雙重標準淪政治工具
台南地院日前針對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涉案的5名被告重開羈押庭,其中前董座陳啟昱因未現身羈押庭,後續遭強制拘提仍找不到人。對此,民眾黨表示,該案早前便遭公開揭發,且檢舉證據明確,但檢方遲遲未展開偵查,對比辦理柯文哲京華城爭議案,司法針對兩者標準不一致,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嚴重侵害了台灣司法的公正性。民眾黨表示,台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與光電案場仲介商勾結,收取鉅額土地開發服務費,留下光電基樁工程的爛攤子,導致台鹽損失高達11億元,並疑似非法收賄7000萬元。10月24日,檢方針對陳啟昱聲押,但台南地方法院卻駁回聲押請求,裁定無保請回。隨後,檢方抗告成功,對陳啟昱限制出境。民眾黨指出,在颱風期間,台南地檢署原定於10月31日開庭處理此案,檢方曾請求台南地方法院如期開庭,但院方仍決定延至11月1日。然而,陳啟昱於11月1日開庭時未現身,現已失聯。而同樣面臨司法調查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則被指控涉嫌在京華城案中圖利並收賄。然而,案件背景顯示,業主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依法申請,台北市政府依法受理,經過市都委審議通過,過程公開透明,於法有據。即便如此,台北地檢署仍對柯文哲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先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成功後,另一名法官又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民眾黨說明,檢方在無發現不法金流、也無新證據的情況下,持續對柯文哲聲押禁見,並於日前成功延押兩個月。對此,民眾黨強烈質疑司法標準不一致,認為這樣的做法充滿雙重標準。與陳啟昱一案相比,柯文哲無任何潛逃的可能,且已明確表達配合偵辦意願,但卻遭遇司法不公待遇。民眾黨批評,總統賴清德成功將司法淪為政治工具,手法玩得爐火純青,且質疑台南地檢署和台南地方法院,是否在唱雙簧,是故意打草驚蛇,放水民進黨自家的菊系大將。民眾黨強調,司法應該是台灣民主法治的最後一道防線,如今已淪為黨同伐異,碰到綠色權貴就轉彎的國家機器,若沒有人民的監督和輿論壓力,綠色弊案難道要繼續石沉大海?
陳啟昱聲押遭駁趁隙落跑!南院驚爆曾駁回38張搜索票 外界痛批「縱放人犯」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捲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近3億元,台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南院駁回聲押,南檢依法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決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南院周五(1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怎料陳啟昱卻疑似「落跑」並未出庭,法官當庭開拘票緝拿,消息曝光後,外界痛批南院「縱放陳啟昱」。對此,就有法界人士爆料,檢方今年曾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竟被南院「全數駁回」。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3億弊案,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後,南檢抗告逆轉成功,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不過因康芮颱風攪局,因此延期至11月1日上午開庭,沒想到陳啟昱竟遲遲未現身,遭法官拘提。認無羈押之必要,讓陳啟昱逮住機會開溜,南院遭砲轟縱放人犯,針對外界質疑聲浪,南院也發布聲明澄清,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法界人士表示,今年法務部執行全國大掃毒時,南檢先後向地院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卻遭台南地院通通駁回,導致南檢無功而返顏面盡失。另外還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因長期「鬧不和」,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
台綠光電弊案重開羈押庭「2人羈押」 前董座陳啟昱疑落跑「行蹤不明」
台南地院日前於1日對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涉案的5名被告重開羈押庭,後續於晚間10點30分結果確定,其中台鹽實業公司前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因涉及多項重大罪嫌,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台綠前董座陳啟昱因未現身羈押庭,後續遭強制拘提仍找不到人,目前負責拘提的橋頭地檢署已向台南地院回報搜查結果,預計由台南地院發布通緝令。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南地院表示,蘇坤煌、蘇俊仁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且在鴻暉公司設立登記驗資一事上存有不實情況,再加上兩人對於公司資金來源的說詞前後不一,同時因為陳啟昱下落不明等因素,為避免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而同案的台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則獲准請回。法院認為,檢方在羈押聲請書中未能詳細說明兩人具體違法行為,也未明確指出台鹽公司或台鹽綠能公司的實際損害,因此無法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整起事件是在5月爆發,民眾黨團召開記者會揭發,指控台鹽綠能淪為酬庸綠營權貴的工具。台南地檢署隨即展開調查,並於10月22日大規模搜索台綠等32處所,約談34人到案。檢方原本對5名被告聲請羈押禁見,但遭台南地院駁回。後經台南地檢署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於2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方法院重新審理。報導中也提到,在陳啟昱1日上午未現身台南地院參與羈押庭後,台南警方曾獨自前往陳啟昱的旗山住處執行拘捕,但當時就無功而返。後續在1日晚間約9點左右,橋頭地檢署接獲台南地院委託後,指揮旗山分局警方持拘票前往陳啟昱位於旗山六張犁的戶籍地及旗甲路住所進行搜查,但直到晚間11點30分左右,均為未發現陳啟昱行蹤。而有知情人士推測,陳啟昱可能已經潛逃,人不再台灣。
台綠前董座疑跑路!謝龍介曾出言提醒 南檢託橋檢拘提找不到陳啟昱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因涉及光電案場土地開發服務費弊案,原本應於1日上午現身台南地院召開的羈押庭,但卻不見人影。台南地院也在1日晚間緊急開立拘票,委託橋頭地檢署執行,但橋檢與警方前往陳啟昱位於旗山的居所搜尋時,仍未能尋獲其蹤影。而有知情人士推測,陳啟昱很有可能已經跑路不在台灣。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在陳啟昱1日上午未現身台南地院參與羈押庭後,台南警方曾獨自前往陳啟昱的旗山住處執行拘捕,但當時就無功而返。而在1日晚間約9點左右,橋頭地檢署接獲台南地院委託後,指揮旗山分局警方持拘票前往陳啟昱位於旗山六張犁的戶籍地及旗甲路住所進行搜查,但直到晚間11點30分左右,均為未發現陳啟昱行蹤。而有知情人士推測,陳啟昱可能已經潛逃,人不再台灣。報導中提到,陳啟昱過往政治生涯曾擔任多項重要公職,包括議員、立委。也曾在時任高雄市長陳菊的延攬下,出任高雄市副市長一職,其後轉任台鹽董事長。2023年,陳啟昱因違章農舍事件遭到曝光後,便宣布退出民進黨並表明不再參與政治活動。後續又因如涉及光電案場土地開發服務費弊案而引發外界關注。值得一提的是,立委謝龍介曾於10月23日對外表示,他接獲情報指稱,有一名曾任執政黨高層的嫌疑犯可能準備跑路,並呼籲相關單位提前部署以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對此,FB粉絲專頁「不演了新聞台」後續發文,認為當時謝龍介所預告要跑路的「執政黨高層嫌犯」就是陳啟昱,認為謝龍介的預告十分的精準。而目前由於陳啟昱行蹤不明的關係,橋頭地檢署已向台南地院回報搜查結果,預計由台南地院發布通緝令。
無故不到落跑了? 知情者曝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可能下落
檢調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台南地院1日召開羈押庭,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卻未到庭,法官已開出拘票,將拘提陳啟昱到案。對此,知情人士臆測,陳啟昱可能已經不在台灣,因為以他在高雄的實力與人脈,若真的有心想要偷渡並不困難,所以猜想陳啟昱不排除已經從高雄「坐桶子」出境。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懷疑高層與廠商共謀詐財,對陳啟昱等5人聲押禁見,但遭台南法院駁回,南檢提抗告成功,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台南地方法院1日召開羈押庭重新裁定時,陳啟昱卻無故不到,正在被強制拘提到案中。陳啟昱無故消失引發各界譁然,知情人士表示,陳啟昱這幾年都在高雄旗山一帶出沒,高雄是他最熟悉的地域,但他猜測陳啟昱可能已經不在高雄,有可能從高雄「坐桶子」出境。「詐騙集團數十人要搭船出境都不是問題了,何況堂堂前副市長,要搭快艇出境也不無可能!」知情人士分析,陳啟昱曾是高雄市副市長,且在高雄有很扎實的地方關係,若真的臨時想要找「桶子」偷渡到境外,對他來說並不困難,且現在偷渡行情約在80萬到100萬元,陳啟昱應該不缺錢,若真的有犯罪事實,應不會放過這次可以逃跑的機會?
台南前議長郭信良索賄1300萬 遭判有期徒刑13年
前台南市議長、現任市議員郭信良涉嫌索賄千萬元土地重劃貪瀆案,經台南地檢署調查後移送法院審理,台南地方法院於今(1日)上午進行宣判。郭信良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褫奪公權8年。據了解,郭信良遭檢舉,涉嫌在土地重劃案向業者索賄千餘萬元,台南地檢署在蒐證1個多月後,於去年7月6日展開大規模搜索,查扣郭信良服務處、住處及辦公室等10多處地點的相關證據,並認為郭信良及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嫌向某工程顧問公司索賄千萬元,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遂逮捕兩人並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當時檢調初步查悉郭信良、高進見疑向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收賄及藉勢藉端勒索1000餘萬元,因本案涉案人為前議長,且相關涉案人及犯罪地大多在台南地檢署轄區,台南與橋頭地檢署協調,請高雄市調查處就該案本署有管轄權部分另行報請台南地檢署偵辦,並隨即指派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維仁、檢察官林怡君及徐書翰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持續偵辦。在審理期間,郭信良與高進見均否認涉案,郭信良辯稱這是借貸關係,高進見則否認受人指使。但檢方認定,兩人見佃西土地重劃案有利可圖,涉嫌向開發業者索賄,並將1300萬元賄款包裝為購地失敗的和解費。檢方於2023年9月5日正式起訴兩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及褫奪公權。台南地院也於今(1日)宣判,郭信良因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判刑13年,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犯罪所得650萬元;高進見則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650萬元。此外,高進見還因教唆偽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台鹽綠能弊案蔡姓姊弟抗告 地院更裁2人交保
台南檢調偵辦光電弊案,本月15日以銀行法、詐欺等案由,搜索傳喚承暘光電負責人蔡清旭、蔡月娥姊弟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人,並聲押蔡家姊弟獲准,蔡家姊弟提出抗告後,台南高分院25日發回台南地方法院重裁,台南地院晚間改裁蔡清旭、蔡月娥各以500萬、4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每周一下午5點前至轄區派出所報到。台南地院晚間也說明裁定5項理由,指依卷內證據及相關證人證詞,足認被告2人犯罪嫌疑均重大。被告2人雖自2023年迄今有多次出入境紀錄,但出國均僅短短數日且出國期間已遭檢警發動偵查及搜索,2人仍回國,難據此認被告的2人有逃亡情形。此外,被告2人雖具相當財力,但檢察官並未舉證證明被告2人有將相關資產移至國外情形,也沒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的風險。另,南院也提到,蔡姓姐弟已被檢警及稅捐機關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難有再度逃漏稅捐或虛增公司資本的情形,檢察官也未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證明有反覆犯罪之虞。台南地院裁定蔡清旭以500萬元交保,蔡月娥以400萬元交保,並限制2人住居及出入境,且每周一須至轄區派出所報到。
台鹽綠能弊案 前董座陳啟昱5人被聲押!今凌晨駁回
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帶回34人連夜偵訊,昨(23日)聲押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不過,台南地院今(24日)凌晨4時許因罪證不足,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人員,於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台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國營事業綠能公司陳姓前董事長、蘇姓前總經理、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3款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檢署提到,另戴姓被告交保30萬元,兩位張姓被告均交保20萬元,伍姓被告交保20萬元,陳姓被告交保10萬元,賴姓被告交保10萬元,其餘8名被告及15名證人訊後均請回,專案小組將本於勿枉勿縱原則,持續積極偵辦相關不法案件。不過,台南地院昨(23日)晚間召開羈押庭,經過長達10小時審理,今(24日)凌晨4時許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
台南槍擊丟包醫院命案 開槍男子遭判刑23年!國民法庭判決理由曝光
去年發生的台南安南醫院丟包案,台南地院歷經9天的國民參審程序,7日晚間8點多宣判,林澤峰被判處徒刑23年,林昱凱無罪。其中,國民法庭在判決理由中,還特別列舉3大從重因素及5大從輕因素,作為林澤峰的判刑依據。國民法庭指出,林澤峰承認持有改造手槍及子彈,以及開槍射殺徐男,但否認持槍抵住對方胸口開槍,辯稱是相隔1個汽車寬度的距離射擊最後一槍;然而,根據法醫師出具的鑑定書及到庭說明,認定林澤峰是持槍抵住被害人胸口射擊最後一槍,因此殺人罪部分重判徒刑19年。國民法庭還認為,徐男所受「入口處有灼燒痕跡」、「入口處無火藥刺青(子彈進入皮膚,與皮膚接觸時,所產生的火藥反應,屬於非接觸性且近距離槍傷的特徵)」,加上子彈造成體內「入口小、中間大、出口小」的傷勢,符合接觸性槍傷特徵。同時,林澤峰開槍後離開再返回案發現場,隨即搶下徐男載往安南醫院的行為,目的是將其盡速送醫,並非為了延遲或阻斷對方接受救治。國民法庭強調,林澤峰直接故意抵住胸膛槍擊徐男剝奪其生命,造成難以回復的結果,並使被害人家屬承受無盡的傷痛;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也認為,林澤峰具有反社會性人格,有高度再犯可能性;林澤峰接受量刑前社會調查時,曾提及「再次發生仍會開槍」而呈現的犯罪後態度,在在都是該法庭從重量刑的因素。另外,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指出,林澤峰於成長過程中,因家庭及校園的負面成長經驗,形塑他以暴力解決問題的行為模式;他於行為後旋即將徐男送醫,曾經嘗試彌補惡行;案發之後攜槍投案,且大致上配合調查並承認犯罪;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表示,如果經過長期的心理治療及輔導,仍有改善行為的可能性;接受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時,林澤峰曾陳述「知道沒有資格剝奪他人生命」的態度,均為國民法庭從輕量刑的因素。至於林昱凱部分,國民法庭也說,不能充分證明林昱凱與林澤峰有共同持有手槍子彈並殺人的意思,呈現在法庭的證據,也無法證明林昱凱有幫助林澤峰犯罪的意思,因此決定判處無罪。
台南極樂長照中心!女看護「幫阿公發洩」開直播 賺1萬倒賠33萬
台南某長照中心一名女看護為了賺外快,竟在辦公室和病房內直播自慰、使用按摩棒等猥褻畫面,甚至替住民阿公「打手槍」,氣得家屬報警提告,一審遭依乘機猥褻罪判刑9月。案經上訴,二審考量女看護已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承諾分期賠償15萬,二審改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仍可上訴。檢警調查發現,該名女護理師於2022年6月中至8月間,在網路平台上暱稱「護濕辣嬌」開直播,作風十分開放,不僅聊天挑逗網友,還會應會員要求直播情色表演,像是在長照中心的病房、辦公室裸露私密部位,又或是在鏡頭前自慰、大玩按摩棒,甚至將手伸入住民阿公的棉被內,為對方「打手槍」。台南市第二警分局獲報展開調查,將女看護依法送辦。另一方面,社會局認定該長照中心未盡督導管理職責,依《老人福利法》裁罰6萬元。台南地院審酌,被告將其裸露下體、使用按摩棒自慰之猥褻行為影像上傳直播網站供人觀覽,藉此賺取金錢,敗壞社會善良風俗,判處拘役50天,直播收入25萬所得一併沒收。乘機猥褻部分,一審判處女看護有期徒刑9月,並將該次直播所得1萬元沒入。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考量女看護7月間已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承諾分10期賠償15萬元,並已支付第一期1.5萬元款項,改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豆花店發票中千萬獎金!他稱遺失「拿法院公文要求補印」 國稅局說話了
台中一家連鎖豆花店近日開出統一發票特別獎!一名購買65元豆花的民眾,幸運中了今年1、2月統一發票千萬大獎,沒想到卻成為不肖人士的仿效的目標。店家表示開獎後沒多久,一名男子持法院裁定書,謊稱中獎發票遺失,要求店家補印,國稅局查覺有異,才發現男子想盜領千萬獎金,全案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台中豆花店業者表示,收到男子從臉書粉絲團私訊,傳了一張台南地院的公文,詢問這幾天有沒有收到財政部發函「補印」發票給他?老闆娘回應沒收到。偽造的法院裁定書上,寫著因中獎人發票毀損,申訴法院代為重印發票,須由中獎店家補印一張中獎發票給他,底下還印有假法官、院長署名的印章。此外,男子還不斷以電話催促店家趕緊補印發票給他,店家一時無法分辨真假,認為法院開的公文不會有錯,便補開發票給男子,只要求印下公文留存,並通知他3天後前來領取發票。不過,男子拿著發票到銀行兌換時就露出馬腳,因為千萬大獎已被真正的中獎者領走,行員追問來源,男子藉故離去。老闆娘表示,會計師告訴她國稅局有來電詢問「為什麼補印中獎發票?」調出監視器後發現,該男子全身刺青,老闆娘這才驚覺「慘了一定是詐騙集團」,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國稅局說明,即使豆花店補開了發票,中獎人必須拿補印的發票和毀損的那一張來領獎。建議民眾,使用發票載具存入雲端,可降低發票毀損或遭冒領的風險。事實上,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發票若毀損或內容模糊不清時,可持原發票到店家補印一次,若遺失則無法補印。
老公約砲被逮求償小三!妻子飽受壓力輕生 丈母娘獲賠30萬
台南市一名女性阿涵與丈夫小宇(化名)婚後育有一女,結婚2年半時,小宇背著妻子上網約砲,與張女發生婚外情。阿涵提告張女妨害家庭,但在打官司的過程中,阿涵飽受精神折磨輕生,小宇將侵權賠償債權讓給阿涵母親,台南地院判處張女需賠償30萬元。判決書指出,小宇在婚後2年半,上網用交友軟體認識張女,兩人發生性行為;之後兩人二度前往汽車旅館時,被阿涵及其母親攔車抓包,提告求償50萬元。阿涵母親表示,女兒在打官司的過程中,精神飽受折磨、心裡不堪負荷,輕生死亡。女婿小宇與孫子的繼承債權已轉讓給阿涵母親,她繼續向張女求償50萬元。張女在法庭上坦承,自己玩交友軟體是為了約砲,但她不知小宇有家庭,且辯稱兩人未發生性行為,是無預警被帶進汽車旅館,為確保自身安全敷衍陪同小宇進入,以腹痛為由躲在廁所,最後被小宇慌忙指示離開。經調查,小宇曾寫下兩份自白書,坦承在婚姻裡出軌,根據小宇與張女的煽情對話,證實兩人發生過2次性行為,因此張女說詞不被法官採信。因小宇與孩子在阿涵過世後,將侵權賠償債權讓給阿涵母親,台南地院判處張女需賠阿涵母親30萬元,全案定讞。
偷拍未成年少案女重判 對8歲男童性侵卻獲緩刑!律師:明顯失衡
藝人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引發全台關注未成年人拍攝性影像的問題。剛滿18歲的鄭姓男子,引誘未滿18歲的小女友視訊裸聊,並保證不會拍攝錄影,卻偷偷拍攝對方裸露及撫摸胸部的影片,事後少女得知報警究辦。由於鄭男坦承犯行,經台南地檢署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後,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將他重判3年8個月。可上訴。不過,與鄭男案相差5天宣判的黃姓男子,在不違反未滿9歲鄰居男童的意願下,持手機拍攝男童的性器官,還對他手淫及口交,台南地院比較修法前的兒少性剝削條例及《刑法》對未滿14歲之男子性交罪後,依較重的後者判刑1年8月,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有民眾不解,為何對未成人偷拍比性交嚴重?律師羅瑞昌分析,男童案適用法條為《刑法》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少女案則適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款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兩案審理法官考量被告犯行情輕法重,都引用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其刑,但因兩被告犯行的法定刑度明顯失衡,才會出現判決結果如此大的差異。判決指出,鄭男與少女原是男女朋友關係,2022年2月鄭男剛滿18歲後的某日,鄭男在台南市住處透過網路與遠在彰化的少女視訊裸聊,還向對方保證不會拍攝影片;不料,鄭男卻利用少女裸露上半身之際,在對方不知情且未經同意下,以手機拍攝少女裸露及撫摸胸部的性影片。少女得知後訴請警方偵辦,檢方也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法官認為,兒童及少年被人拍攝性交或猥褻行為的性影像時,如果處於不知被拍攝的狀態,導致無法對被拍攝行為表達反對的意思,實已剝奪兒童及少年是否同意被拍攝性交或猥褻行為影像的選擇自由,符合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第3款的構成要件。至於黃男與未滿9歲男童為鄰居,竟然利用男童到他家玩電腦遊戲的機會,在未違反對方意願下,先對男童打手槍,再持手機拍攝男童生殖器的特寫照片1張,之後還對男童口交,被台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條例拍攝兒童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刑法》對於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提起公訴。法官考量黃男未違反男童意願,犯後坦承犯行有悔意,加上又與對方達成和解賠償15萬元,最後宣告緩刑。據了解,藝人黃子佼被台北地檢署偵查發現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今年4月檢方依涉犯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處分緩起訴2年、繳庫120萬元及1份悔過書,引發社會議論,高檢署認為此案偵查有不完備之處,命北檢續行偵查後,5月17日北檢宣布改為依兒少性剝削條例提起公訴。★《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