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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 男童台中男童「馬路上亂衝」嚇壞女騎士!恐龍家長竟嗆聲:撞到妳負得起嗎
台中市南屯區近日發生一起驚險意外,一名男童突然從路邊竄出,險些遭女騎士撞上,沒想到男童父親非但沒管教孩子,反而大聲訓斥女騎士「撞到妳負得起嗎?」蠻不講理的態度令人傻眼。據了解,該起事件發生於4日晚間8時許,一名女騎士當時行經南屯區水安宮旁的巷弄時,有一名男童走路不看路,突從旁邊快速衝出,嚇得女騎士急忙煞車,所幸並未釀成車禍事故,怎料男童父親見狀後,竟是嗆聲女騎士「騎那麼快要幹嘛」、「你撞到我的孩子負得起責任嗎」,隻字不提孩子的失控行徑。影片曝光後,網友紛紛砲轟該名父親是恐龍家長,「自己小孩不牽好還好意思怪別人」、「不會教不要生」、「真是恐龍家長,自己的小孩沒看好,不知道馬路如虎口嗎?都沒在看路的嗎?」、「自己小朋友衝出來不及時教育,還在教育被害人,大聲就有用?」、「如果你小孩害騎士摔死,你負得起責任嗎?」、「現在錯的都比較大聲耶。」對此,警方表示,尚未接獲民眾通報此事,針對男童未依規定穿越車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9條規定開罰,「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台中男童二度遭撞亡!哥哥招魂「現場喊1句」弟弟聽話給聖筊
台中市北屯區驚傳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國小黃姓男童昨(3日)下午騎乘腳踏車行經敦化路二段、仁平路口時,突從人行道竄出,男童先是遭一輛機車撞飛至內線車道,接著又遭一輛閃避不及的自小客車直接撞上,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後,緊急將人送往醫院急救,遺憾經搶救後男童仍因傷重宣告不治。對此,家屬今(4日)前往事故地點招魂,黃姓男童的哥哥在現場「悲痛喊一句」,才順利擲出聖筊。據了解,該起事故發生於昨天下午3時許,當時黃姓男童與同學約好一起出去玩,他騎著腳踏車外出準備前往赴約地點,怎料穿越路口時竟遭湯姓騎士撞上,導致男童拋飛至內線車道,駕駛休旅車的傅姓男子來不及煞車,又再度輾過男童,全身多處受傷、意識模糊的男童,經緊急送往中國附醫急救後,因傷勢過重仍不幸身亡。得知噩耗後,男童父親不捨落淚,指意外身亡的小兒子目前正就讀小學五年級,平時相當乖巧聽話,事發前自己才剛打電話給兒子,要他趕快回家寫作業,沒想到兒子說好後,卻遲遲不見返家,而那通電話也成了父子倆的最後對話,讓他痛心不已。對此,家屬今天返回事故現場進行招魂儀式,不過第一筊並未獲得應允,直至哥哥在法師引導下脫口,「弟弟快點來這,不要再玩了」,第二次才順利獲得聖筊,檢方今天也將相驗釐清死因,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台中男童拉繩勒頸遭控「虐狗」!家長揭原因 同意放棄毛孩所有權
台中市東區上月27日傳出有10歲男童當街虐狗,影片引發公憤,並釣出當地民眾爆料,稱該名男童先前就有虐狗致死及欺負身障人士的經驗。對此,台中市動保處今(3日)與飼主製作談話紀錄,其表示當天因犬隻不願行走,兒子才做出不當行為,目前犬隻已飼養2個月,平時因工作繁忙,經考量後主動放棄該犬所有權。網友近日在臉書社團「虐待動物惡人整理」上傳1段影片,畫面中1名國小男童毫不留情地拉起牽繩,把狗狗的前肢騰空吊起,再大力拋甩,過程中不時辱罵及作勢攻擊小狗。影片曝光後,有網友留言爆料,這名男童過去就有多次虐狗的經驗,懷疑他有在路上到處抓狗及虐狗的習慣。對此,台中市政府動保處表示,有關本市東區民眾虐待犬隻一案,動保處獲悉後於28日派員稽查,並與本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合作派出所警員合作,於同日下午通知行為人之法定代理人攜帶犬隻至合作派出所,並由動保處扣留案犬,現場檢查犬隻外觀未見受傷情形,後續送往動物醫院進一步檢查。犬隻經送動物醫院檢查後無明顯外傷及異常,動保處於9月3日與飼主製作談話紀錄,其表示行為人係其兒子,係因犬隻不願行走,方有當日之行為,犬隻已飼養2個月,平時因工作無法陪同在犬隻身旁,經考量後主動放棄該犬所有權,犬隻後續將於完成疫苗注射、晶片植入及絕育後開放民眾認養。據了解,當初接獲陳情的台中市議員羅廷瑋昨(2日)已在臉書預告,「初步家屬同意放棄飼養,明日等動保處做完筆錄並簽署同意書,後續依規定開放認養」。不少網友留言,「希望動保規定他們家從此以後一定要都不能再養任何的寵物!以免毛孩們再次受到傷害」、「希望他們真的可以終止養寵物~不是這隻出養之後再去弄一隻養」。
家長放任!台中男童「快車道嬉戲」嚇壞駕駛 爸媽不管下場慘
台中市太平區日前發生男童在快車道上任意奔跑嬉戲,甚至把車道當自己家,不斷在路上閒晃,莽撞的行為嚇壞用路人,險象環生的畫面全遭駕駛錄下並將影片PO上網,譴責男童家長,而警方知悉後也立刻派員查訪,後續將傳喚監護人到案,不排除對其進行裁罰。影片中,男童在無人看顧之下,竟肆意穿越快車道,甚至把馬路當自己家嬉戲,絲毫不在乎是否有來車,危險至極的模樣嚇壞駕駛,讓許多駕駛傻爆眼,甚至將荒謬過程錄下PO上網,而引發熱議。太平警分局表示,警方第一時間就派員查訪,此舉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掣單舉發孩童之監護人,可處新臺幣500元罰緩,亦恐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相關條文。同時也強調,家長們對於年幼之孩童應隨時注意,並不要讓其離開視線,或在道路上嬉戲,一旦遇有突發狀況,將無法安全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