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
」 鄭文燦 收賄 貪汙 交保 柯文哲竹市警官宋瑞展涉貪遭起訴續押 新竹市警察局:記兩大過免職
新竹市警局保安科祕書宋瑞展因涉嫌收賄包庇電子遊藝場業者,今年6月4日被收押禁見,檢方今依貪汙治罪條例將他起訴,偵查中法官認宋瑞展屢次供詞均有出入、與證人說法有歧異、帳冊內容迥異,當庭諭知羈押;新竹市警局指出,已將宋記兩大過免職報請警政署核定。新竹市警察局指出,宋瑞展身為執法人員涉及貪汙,收受賄賂,違法情節重大,嚴重損害警譽,警察局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予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報請警政署核定,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警察局重申警紀零容忍,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展現維護警譽決心。本案起源於檢調因另案調查新竹市劉姓電玩業者時,意外在帳本中發現不明公關費,檢方後續調查發現,劉姓業者為使電子遊戲場經營順利,自2021年10月間起招募新竹市警局的彭姓、陸姓、阮姓、宋瑞展、彭武賢等警察,各自以不同暱稱擔任股東共同參與經營投資。另以公關費賄賂宋瑞展、彭武賢等警官,盼提前得知查緝賭博專案排程,製作行賄各警界單位分配表,規畫每月給付公關費打點電子遊戲場轄區內之新竹市警察局各派出所、督察科 、行政科等單位,並以「採購IC板」會計項目按月作帳,連同分紅、公關費,收賄金額達1178萬元。宋瑞展在偵查中供詞前後不一,宋瑞展則辯稱是因最初筆錄訊問時,自己因兩日未能服藥,精神狀態差,對此法官並不採信。最終法官認為,宋瑞展屢次供述都有出入,且子女均在海外,有逃亡之虞,綜合考量全案犯罪情況,當庭諭知羈押。
京華城案重要心腹被押 林延鳳:金流恐入民眾黨庫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大帳房李文宗與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遭羈押,台北市議員林延鳳29日表示,柯文哲與威京集團負責人沈慶京的重要心腹雙雙被押,其中朱亞虎坦承行賄,代表京華城案的金流破口已現形,收賄路線圖已漸顯明,由於京華城相關人等被發現曾捐款至民眾黨庫,時間點與「應曉薇便當會」等關鍵時點相近,受賄的對價性關係令人質疑,這把火也將繼續燒到該黨。林延鳳表示,不論是任職市府或總統候選人競辦,李文宗都作為柯陣營與財團的重要窗口,如今疑涉「收賄」與「背信」遭收押,代表李不僅曾涉及京華城案金流,檢方更恐已明確掌握木可、競辦金流與該案行賄流向之關聯,且獲北院羈押庭認可,而在朱亞虎認罪之際,李文宗若撐不住向檢方據實以告,將代表柯文哲、沈慶京幾無可能以不起訴之身離開土城看守所。林延鳳認為,就四叉貓發現28日北檢約談之相關人中,七位威京集團相關被告與曾任柯隨扈之證人陳文鐘,都各捐獻民眾黨30萬元,且除陳文鐘捐款時間點是在2019年之外,其他七位的捐款時間點都在2020年3月24或25日,在當年該月,就是議員應曉薇與柯文哲關鍵便當會(3月10日)與柯收到京華城陳情後交辦都發局(3月17日),時間關聯性非常緊密,京華城案金流恐也因而流入柯實質掌握下的民眾黨庫,甚至陳文鐘在2019年同為30萬元的捐款,是否作為京華城亦或是其他企業財團的「人頭」、「白手套」,間接作為隔年不分區立委競選經費,也都有待檢調釐清,若陳文鐘無法自清,也可能進一步「證人轉被告」。林延鳳表示,過去外界關注焦點都放在「假帳門」發生之競辦或木可公司,但如今被發現「黨庫也有收」,民眾黨高層幹部應該交代清楚,且民眾黨現任黨公職人員也要對外說明,究竟當年大家知不知道這筆錢可能是源自於圖利京華城的「不義之財」,且若被證明與圖利有對價關係之「不法金流」,要如何處置?是否要向社會道歉?她認為這是比其過去「盲挺」柯文哲、「唬弄」小草與社會更重要的事,若無法有令大眾信服的處置,全黨將成柯文哲政治生命墳墓的陪葬品。
京華城弊案繼續燒!朱亞虎坦承行賄 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遭收押
京華城弊案持續延燒,台北地檢署於27日展開大規模搜索行動,約談16人到案,其中包含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親信李文宗、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經徹夜偵訊後,檢察官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兩人,台北地方法院於28日深夜裁定准許。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北地院也於29日公布裁定理由,當中提到李文宗在偵訊中否認犯行,但法院認為有充分證據顯示他涉嫌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和背信罪。法院特別指出,李文宗所涉及的具體犯罪事實仍有諸多疑點待釐清,且不能排除仍有與其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基於這些考量,法院裁定李文宗羈押禁見。而朱亞虎在偵訊中坦承行賄,但法院考慮到朱亞虎的家庭背景,指出其大多數家人居住國外且在國外有置產,具有潛逃國外生活的能力。另外法院也認為,朱亞虎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之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等細節仍需進一步調查,因此法院同樣裁定羈押朱亞虎並禁見。報導中提到,本案件的核心問題在於京華城的容積率問題,先前檢方就查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行賄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如今,李文宗被懷疑扮演收賄的白手套角色,而朱亞虎則可能是關鍵的行賄者。而目前包括柯文哲在內,已有7人因這起案件被羈押,除李文宗和朱亞虎外,還包括沈慶京、應曉薇、柯文哲的助理吳順民和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
投標案收賄納骨櫃業者800萬元 苗栗苑裡前鎮長遭起訴
苗栗縣苑裡鎮前鎮長劉秋東涉納骨塔綁標貪污案,收受納骨櫃業者800萬元賄款。苗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絡罪、刑法洩密罪等罪嫌起訴劉男,其也在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800萬元。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接獲情資,報請苗檢指揮共同偵辦。檢方調查發現,納骨櫃廠商李男及郭男得知納骨櫃所需之耐燃二級SMC複合材料,在國內僅有兩家公司生產製造並販售,便先刑壟斷材料,再於設計圖上註明「SMC耐燃二級複合材料需為國內生產」後交付擔任設計監造廠商的蔡男,計劃以綁定材料的方式使其他廠商無法投標苑裡鎮公所納骨櫃增設工程案。郭男更與劉姓前鎮長談好行賄金額,待郭男的公司得標採購案後,交付800萬元給劉男。檢調於2023年7月25日、11月8日持搜索票執行搜索,訊問相關被告及證人共18人。全案近日偵結,劉男遭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刑法洩密罪起訴,並於偵查中繳回賄款。另外,行賄廠商李男與郭男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及政府採購法之違法審查圖利罪起訴;蔡男也依涉犯政府採購法之違法審查圖利罪及受託辦理採購人員洩密罪起訴。苗檢呼籲,任何公職人員均不應以國家授權之職務影響力,換取私人利益,政府採購案應公平公開,促進公共建設品質。
台中營造公司破產 法院選任「破產管理人」竟侵占專戶706萬
台中志合營造公司於8年前破產,台中地方法院當時選任由台南律師公會推薦的律師黃振銘擔任破產管理人。然而黃振銘不但因為違反律師法被懲戒,甚至還涉入貪污案被判刑。法院隨即以不適任為由將其撤換,而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才發現,黃振銘曾從破產專戶提領553萬餘元,並拒絕移交剩餘的153萬元。判決書指出,台中志合公司於2016年被台中地院裁定破產,黃振銘被選任為破產管理人,但他因擔任遺產管理人時未履行職責,被投訴並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分。黃振銘也多次未按規定呈報破產資產,法院於2017年撤換他,改任律師何崇民接手。黃振銘遭撤換後,曾於2020年提出抗告,主張自己是由台中律師公會「推薦」給法院的破產管理人,並對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其執業1年提出異議,稱其裁決違法。他也表示,自己在擔任破產管理人期間辛苦奔走,卻未獲得任何酬勞,對法院的撤換裁定無法接受。然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與最高法院均駁回其抗告,裁定撤換確定。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則指出,黃振銘拒絕移交破產資料與帳戶餘款,經法院調查發現黃從專戶中提領553萬餘元,屬不當得利,且剩餘的153萬元也未交接。法院審酌後認為,根據破產法第75條的規定,破產人因為破產宣告,對應該屬於破產財團的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的權利。雖然破產人對這些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權,但仍然擁有所有權。然而黃振銘從破產專戶提領相關款項時,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說明這些款項是用來清償財團費用或債務,且直到現在仍未與何崇民就破產相關事務和財產進行交接。因此黃振銘侵占了破產專戶內的款項,這屬於非法侵害志合公司財產權的行為。由於志合公司因破產宣告喪失了對破產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權,因此何崇民作為志合公司的破產管理人,依據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向黃振銘要求賠償這筆款項。而在法院裁定撤換黃振銘作為破產管理人的身份後,黃振銘已無法再合法取得這筆剩餘款項。然而黃振銘至今仍未將剩餘款項交接給何崇民,這明顯是侵害他人應有的權益並非法獲利,因此最終法院判決黃應返還全部款項,合計706萬餘元。此外,黃振銘於今年3月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幫助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最高法院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50萬元,全案定讞。
柯文哲住家被搜索「拒開門1小時」 裁定羈押3重點!仍缺這事證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弊案,昨(5日)下午2度召開羈押庭,最終法官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人目前被關押在台北看守所。據了解,檢方上門搜索時,柯文哲不應門近1小時之久,後來發現疑似有刪除對話紀錄的行為,成為裁定羈押的關鍵。此外,接下來若檢方無法補強收賄證據,柯文哲是否會被判有罪,變數仍非常多。簡舒培點出法官裁定理由的3個重點,第一,柯文哲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法院裁定書指出,柯文哲在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加上其他人的陳述、相關卷證資料,「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第二,讓沈慶京獲得不法利益逾200億,圖利罪嫌重大,簡舒培表示,京華城一案令沈慶京獲得不法利益超過200億元,法院認定柯文哲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裁定書也提到,根據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以及偵查檢察官掌握的案情,雖然已符合圖利罪的要件,但是柯文哲所為,究竟只是單純圖利沈慶京、還是與沈慶京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查明,簡單來說,柯文哲除了圖利罪嫌重大,甚至可能收受賄賂,而法官也不會無緣無故在裁定書加上這句話,也就是說,檢方可能已掌握柯文哲收賄的證據。簡舒培提到,第三,柯文哲坦承部分事實,裁定書出來後,大家都注意到一句話「被告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即使面對漏洞百出的政治獻金爭議,柯文哲始終都覺得是別人的錯,直到民調崩盤才勉強鞠躬道歉;面對司法偵辦,柯文哲竟然坦承部分事實,意味著檢方所掌握柯文哲涉嫌圖利甚至收賄的證據,讓他自知躲不掉了。據了解,檢方於8月30日至柯文哲住家搜索時,柯文哲沒應門,將近1小時之久,後來發現疑似有刪除對話紀錄的行為,且有勾串潛在共犯的事證,因此成為裁定羈押的關鍵。此外,雖目前柯文哲被裁定羈押禁見,但接下來若檢方無法補強收賄證據,柯文哲是否會被判有罪,變數仍非常多。
「精明貪財才是真的柯文哲!」 前幕僚吳靜怡曝8特質:好險不是總統!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請回,3日北檢提抗告,4日高院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文哲昨(5日)傍晚又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柯文哲前幕僚吳靜怡今(6日)在臉書發文狠酸「真正的柯文哲」有8點特質,更直言民眾黨應該要跟全體人民道歉,「因為你們集體遮掩事實,透過政黨不斷聲援柯文哲更企圖影響司法辦案」、「好險柯文哲不是我們的總統!」吳靜怡今(6日)早在臉書,以「《信用詐欺師KP》媽寶假面具背後,精明幹練貪財才是真正的柯文哲!」為題發文稱,柯文哲就是「完美扮演自己偉大角色的演員,假扮自己是清廉政治家,事實是一個演技高超的騙子」。她也列出柯文哲整齣戲碼有以下8個特質:自信與魅力:柯文哲吸引一般支持者並贏得他們的信任,但柯文哲私下有不同窗口,安排固定與各種企業家於高檔飯店餐敘,經營各種財團社交,恐怕車子、房子、金子都是綿密關係鏈獲得之。說服力強:柯文哲用精湛的演講技巧和影音文宣說服支持者相信自己,一方面了解年輕人的心理弱點和需求,另一方面,了解金主和夥伴的需求,大膽乞討。觀察力敏銳:柯文哲透過每天晨會,掌握市府資訊以制定自己的策略,積極介入各個弊案的環節,所以「京華城弊案」可能只是其中一個,狼爪從市府延伸基金會到競總。靈活應變:北市府各局處多次提醒柯文哲可能違法、圖利的意見,透過靈活調整委員會成為直到通過為止,就算京華城案一邊有法律訴訟官司,卻一邊執行更高容積獎勵的擬辦企劃書,不斷想出新的辦法來達到目的。道德感薄弱:柯文哲掌握了相關帳戶並掌控支配,將不明來源財產匯入配偶及子女帳戶,彼此金流環環相扣,為了金錢不惜違法,讓家人成為共犯!善於羅織關係鏈:柯文哲圖利京華城之外,是不是有可能接受「期約」收受賄賂?透過財團或其子公司要求高額回報,將選舉與私人公司綁入了整個金流鏈。精於偽裝:柯文哲利用在野黨主席身份在媒體前偽裝成政治迫害者,但卻在各種時間間隙中,企圖湮滅證據,手機對話紀錄還有遭刪除的痕跡。耐心與計劃性:柯文哲拒絕藍白合之後,換來更多支持者的政治獻金,龐大政治獻金讓有實質掌握支配能力的柯文哲,有可能讓私人公司透過各種名目挪用「掏空黨產」疑似涉背信罪。吳靜怡接著痛批,民眾黨應該要跟全體人民道歉,「因為你們集體遮掩事實,透過政黨不斷聲援柯文哲更企圖影響司法辦案,民眾黨難道不是從『政治獻金假帳』到『京華城弊案』一路包庇的共犯!」吳靜怡還聲稱,祝柯文哲八月生日快樂開始的每一天,「他就天天說謊,利用網軍進行各種網路假消息散佈與大量抹黑說實話的人,進行大規模的認知作戰」。她更表示,「總之,好險,柯文哲不是我們的總統!被騙過也會難過,但彩虹,總是出現在這個時候。」吳靜怡文末也感嘆,其實,政治包含了政論,「在這圈子罵著柯文哲的偽君子也不少,柯文哲這樣的人不會不見,他們只是變成另外一種樣子!短暫興奮,對我而言,其實真的也沒什麼好慶祝的,剩下疲勞。」
加入詐團騙房產遭聲押!新北地院書記官竟曾「下海當AV男優」超狂過往曝
知名律師蔡鴻燊涉嫌夥同員警、里長、不動產業者,鎖定「獨居往生者」偽造假遺囑,將死者名下房產辦理過戶、繼承存款,非法獲利高達1.4億元,檢方深入追查,發現新北地院游姓書記官也涉案,台北地檢署訊問後,今(6日)凌晨將游姓書記官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對此,游姓書記官的前塵舊事也被扒出,他竟曾在台灣成人影音平台兼職當AV男優。回顧此案,台北地檢署接獲北市政府地政局舉報,指有詐騙集團捏造「假遺囑」騙取孤獨死長者的不動產,北檢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查,陸續逮獲不動產公司負責人蔡尚岳、王姓經理;知名律師蔡鴻燊;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員警駱勁達;葉姓、王姓戶政人員;新北市永和區的鄧姓、呂姓、陳姓、李姓、許姓5名里長,以及新北地院板橋院區的游姓書記官,涉案人員多達51人,該詐團共申辦11件不動產過戶,其中6件即遂、5件未遂,詐騙所得超過1億4000萬元。繼上一波律師蔡鴻燊、員警駱勁達等共5人遭羈押禁見後,經台北地檢署漏夜訊問後,今(6日)凌晨將游姓書記官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令人意外的是,涉案的游姓男書記官過去曾是警專區隊長,2021年他下海兼職「AV男優」拍片賺外快,被抓包後自行請辭獲准,後來考上新北地院書記官後也改名重新出發,沒想到如今卻又淪為詐騙成員,一步步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各國關注 外媒估民眾黨立院「造王者」不再
日本《產經新聞》(さんけいしんぶん)台灣時間6日報導,民眾黨恐因對主席柯文哲遭羈押禁見案「全黨挺一人」陷入空前危機;法新社(Agence France-Presse)則點出,民眾黨因在國會佔關鍵少數,聲量與地位不小,猶如立院「造王者」的聲勢,恐隨柯文哲遭羈押禁見而殞落。台北地方法院5日二度針對柯文哲被控疑似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召開羈押庭,由於承審法官認為柯文哲圖利罪嫌重大,且與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人供詞不同,因此認定柯文哲有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除了國內譁然,也引發外媒高度關注。日本《產經新聞》報導,柯文哲此次不僅甩不掉京華城案,還連交保機會都沒有,直接挨羈押禁見,對始終以清新形象為號召、一再堅稱柯文哲清白的台灣民眾黨,恐因為對柯文哲「全黨挺一人」而陷入空前危機。《日本經濟新聞》(にほんけいざいしんぶん)亞洲版也報導,柯文哲過去曾是前總統陳水扁民間醫療小組召集人,陳水扁因遭控受賄而於卸任總統後入獄,而柯文哲原享有民間極高威望,現在有如莎士比亞戲劇般的轉折,一旦貪污罪名遭定罪,柯文哲恐怕也將淪為階下囚。歐洲《法新社》則以立法院生態點切入,分析民眾黨於2024年1月大選囊括8席立委,在第11屆國會「三黨不過半」中扼住險要,使其取得立法院「造王者」(kingmaker)的戰略地位,但恐將因柯文哲失勢,後勢看衰。※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京華城案柯文哲「無保請回」! 檢方下午5點抗告書送至法院
京華城容積案延燒多天,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1日遭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羈押庭則於1日晚上8時準時召開,法院後於2日凌晨3時許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對此,北院指出,目前事證顯示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北檢則不服法院裁定,已於稍早補強柯涉嫌貪污收賄及圖利的事證,於3日下午5點向北院提出抗告書,後續將由高院裁定是否駁回或是撤銷裁定。北院表示,該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就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此外,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而北檢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經檢察官補強證據後,於3日下午5點向北院提出抗告書,請求轉呈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
文在寅妻子有人幫收5000萬 南韓檢調徹查前總統家庭金流
先前才有消息指出,韓國檢察機關對前總統文在寅(문재인)的女兒多惠(다혜씨)的住處進行了搜查,並在搜查令上將文在寅列為受賄嫌疑人。而如今調查層面直接擴大,檢調開始徹查文在寅全家人的金流,當中更是發現,文在寅的妻子金正淑曾透過友人的帳戶收取5000萬韓元(折合新台幣約122萬元)後轉帳給女兒多惠。綜合韓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是源自於檢調對於前總統文在寅的前女婿徐男開始,毫無航空經驗的徐男,曾於2018年在泰國易斯達航空(Thai Eastar Jet)擔任高管。也因為徐男的背景,再加上該公司的實際擁有者與文在寅所屬的共同民主黨有關聯。南韓檢調認為,徐男在航空公司兩年內作為薪水等形式的收入合計達2億2,300萬韓元,這筆費用有可能實際上是對文在寅的賄賂。南韓檢方先前也對多惠和徐男的住所進行突擊搜查,並發現與前青瓦台職員等的資金交易紀錄,推估可能還涉及更大範圍的問題。在檢方的壓力下,文在寅的政治盟友和前青瓦台高層如林鍾碩和曹國等人目前也受到調查。目前南韓檢方計劃在中秋節後傳喚文多惠,進一步擴大對文在寅及其家族的調查範圍。
柯文哲稱不知京華城容積 黃智賢提「無保請回」6種可能:法官把柯文哲當白癡
京華城容積案延燒多天,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1日遭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羈押庭則於1日晚上8時準時召開,法院後於2日凌晨3時許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對此,北檢立即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而資深媒體人黃智賢則直言「法官認為柯文哲是白癡」,提出法官裁定「無保請回」的6種可能。黃智賢在臉書發文指,北院法官裁決柯文哲無保請回,「法官不知道是不是被嚇尿了?但我是笑尿了」奇葩法官理由是,京華城案容積違法提高,這點法官承認是違法,但法官說「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其意思是,北院法官竟然認為,這一切違法行為,都是都委會決定的,不干柯文哲的事,說柯文哲沒有指示,甚至不知情。黃智賢指,柯文哲對於違法圖利200億的京華大案,有絕對權力指揮,可以安排屬下調度人員,而且還參與開會的柯文哲,法官卻說,柯文哲沒有指示,甚至不知情此事,「法官,你有事嗎?你假裝看不懂公文?」、「或被告明知20%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法官說,柯被告明知違法,但不能認為被告主觀上明知違法,「法官,你有事嗎?這是正常人幹的事?」黃智賢表示,也就是說法官認為,柯文哲沒有能力,也沒有智商,可以明白,京華城容積提高是違法的,並且他身邊眾多親信一再告知他,這事違法,他都聽不懂,並且當時法院已經判決京華城容積敗訴這件事,柯文哲因為是白癡,所以不懂。黃智賢說,也就是說法官認為柯文哲是白癡,前台大醫院急診室主任,一個當了好幾年台北市長的柯姓被告,不知道京華城容積增加是違法的,不該給,都委會委員一面倒反對,但被換掉,市長也不知情,許多公務員,包括他愛將,前副市長林欽榮都大力反對,柯被告不知情,包括前2任都發局長,林洲民跟黃景茂,因為為此事違法,都反對,甚至因此被柯文哲換掉,法官居然說,柯文哲不知情,「這法官,可以被全世界的貪官汙吏,供長生牌位了,保佑繼續貪贓枉法。」最後,黃智賢分析,結論是只有6種可能,「一,法官把柯文哲當白癡。二,法官把自己當白癡。三,法官把台灣人當成白癡。四,法官被白粉跟幾個不肖立委,給嚇尿了,只好裝白癡。五,枉法裁判,法官爽。六,法官是文盲。」
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確定提抗告! 法界分析:面臨2大挑戰
京華城容積案延燒多天,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1日遭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羈押庭則於1日晚上8時準時召開,法院後於2日凌晨3時許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對此,北院指出,目前事證顯示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也立即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律師黃帝穎則分析,無保裁定後續至少有2大挑戰。北院表示,該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就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此外,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結果一出,北檢收到不少批評聲浪,並立即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黃帝穎則分析,無保裁定至少有2大挑戰:1 前副市長彭振聲稱柯文哲交辦,北院裁定竟認不算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北院裁定柯文哲無保的主要理由,是柯文哲未出席圖利京華城案的都委會決議,不算涉嫌重大,因此只裁定收押彭振聲,但彭振聲在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小組已陳稱「市長交辦」,共犯已明確指證,北院仍認定不構成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無保理由經北檢提起抗告後,將面臨挑戰。2 實質影響力是否雙標?高院在鄭文燦聲押抗告裁定,留下了卸任市長仍有「實質影響力」見解,發回後鄭文燦裁定收押。柯文哲案的抗告也會到高院,同樣是卸任市長,柯文哲更是現任黨主席,會沒有「實質影響力」?這是司法是否雙標的挑戰。
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認「無犯罪高度可能」詳細說明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遭控涉入京華城容積案,檢方於30日對兩人展開馬拉松式訊問,並於31日深夜聲請羈押,羈押庭於1日晚間8時召開,2日凌晨3時許,法院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北院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上都尊重都委會的決議或是彭振聲的意見,目前事證顯示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因此無保請回。北院表示,本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若是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綜上諸情,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
前夫空降航空公司當高管 南韓前總統女兒遭檢調搜查…文在寅被列嫌疑人
近期有消息指出,韓國檢察機關對前總統文在寅(문재인)的女兒多惠(다혜씨)的住處進行了搜查,並在搜查令上將文在寅列為受賄嫌疑人。根據《韓聯社》報導指出,整起事件可追溯至2018年,當時多惠的前夫被前國會議員李尚熙(이상직)任命為泰國廉航泰東航空(타이이스타젯)的常務董事。這一任命曝光後,引起不小的爭議,因為多惠的前夫並不具備航空業的相關經驗,過往僅在遊戲公司工作過,當時外界就曾質疑這一職位的聘用,當中極有可能否存在特殊對待。而這一事件,在當時也引起國民力量黨及市民團體「正義的人們」(정의로운 사람들)的注意。後續多個團體於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之間,多次向檢察機關提交控告狀,要求調查多惠的前夫的就業過程,以及調查前國會議員李尚熙擔任中小企業振興公團(중소벤처기업진흥공단)理事長的期間,是否存在對價交換的情況。檢方在調查中認為,多惠的前夫在泰東航空任職期間所獲得的2億韓元以上的薪資,可能具有賄賂的性質,而賄賂的對象則是南韓前總統文在寅。也因為如此,文在寅也遭到檢調列為受賄嫌疑人。報導中也提到,檢方亦開始是將這案件稱為「航空公司背信與挪用」,但隨著調查的深入,案件名稱被更改為「航空公司特惠聘用及前總統子女海外移居支援事件」,如此改變,顯示出檢方發現案件牽連到前總統的情況下,對案件性質的重新定位。有鑑於南韓歷任總統下台後大多都被清算、政治迫害。為此,南韓檢方強調,他們是基於證據和法律原則進行調查,沒有任何政治考量。但由於案件的敏感性,檢方拒絕透露更多具體細節。
柯文哲遭聲押「民眾黨4聲明回擊北檢」 小草籲明天再集結:相信柯P清白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今(31日)晚遭檢方聲請聲押禁見,小草們對這個結果感到不滿,數度高喊「還我柯P」,痛批這是政治迫害,而台北市議員黃瀞瑩(學姊)也對小草喊話,呼籲要當理性的公民,對此民眾黨4點聲明怒斥北檢。檢廉昨天上午搜索柯文哲住家、柯辦與民眾黨中央,隨後將柯文哲帶回廉政署,歷經12小時訊問,今天凌晨抵達北檢複訊,但柯文哲因拒絕夜間偵訊,遭到檢方當庭逮捕,聲請提審被駁回,晚間遭聲押禁見。許多小草得知消息後感到不捨,情緒激動高喊「還我柯文哲」,「台灣民眾黨 中央組織部」在臉書發文「明天需要你」,呼籲小草明天上午10時到台北地檢署集結,並喊話「相信清白,柯P加油」。民眾黨呼籲小草集結。(圖/翻攝自台灣民眾黨 中央組織部臉書)對此,台灣民眾黨也發表聲明:一、 柯文哲主席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戮力從公,一向以台北市發展及市民福祉為最高原則,清廉自持,將所有心力置於市政推展之上。二、 針對京華城一案,柯文哲市長向來秉持公開透明之原則,將陳情之內容交由相關權責機關及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經由全體委員採共識決集體審議,完全依法辦理全程公開,何以竟遭台北地檢署認定有違背職務之圖利行為,令人難以理解。三、 至於檢方於新聞稿中空泛指稱柯文哲主席收受賄賂,毫無相關依據,甚至在新聞稿出來前後,竟又有多篇新聞以獨家報導方式,指稱柯文哲主席有不明資金云云,惡意帶風向試圖導引輿論、未審先判,其心可議,讓偵查不公開淪為笑柄,本黨強烈譴責。四、 自柯文哲主席遭搜索至今,配合調查竟遭構陷羅織罪名,台灣民眾黨全力支持柯文哲主席捍衛自身清白之法律行動,並呼籲法院秉持獨立公正之原則,依證據秉公審理裁判。小草們在場外聲援柯文哲。(圖/林冠吟攝)另外,黃瀞瑩也現身北檢外聲援柯文哲,強調相信柯文哲清白,「我相信柯文哲的正直,我也相信柯文哲的勤政愛民,都是我親眼所見,所以我不願意離開」,並相信台灣的司法還有一點公平正義,同時呼籲小草們的情緒不要受到影響,要當最理性的那群公民,「希望我們一起堅持在這裡,團結在一起,一起捍衛柯文哲的清白,一起希望程序要正義,司法要公平」。
大日為逃稅成立「小英公司」? 藍委要林右昌公開交代並道歉
國民黨今天指出,基隆地檢署偵結大日公司對信二停車場、東岸停車場涉嫌行賄林右昌市府官員案並起訴多人,凸顯基隆市長謝國樑捍衛市產、拒絕弊案,罷樑團體的理由已完全不成立。如果仍堅持罷樑,就是「假罷免之名,行護航大日之實」,呼籲基隆市民共同出來「反惡罷」。基隆東岸商場原營運商大日公司,在前市長林右昌市府期間,經營商場為避免因缺失影響續約,從2018年起按年行賄基隆市政府陳姓臨時人員,檢方將大日蘇姓負責人共11人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針對前基隆市府發言人游本明昨日回應,檢方起訴文件「終於還前基隆市長林右昌一個公道」。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回嗆, 大日公司的行賄弊案發生在林右昌當基隆市長任內,林右昌的前發言人竟然要謝國樑出來道歉,謝要道歉什麼「簡直笑死人」,民進黨怎麼可以丟臉到這種地步?林右昌更不能躲在不知所云的前發言人背後,應該出來面對並道歉。王鴻薇強調,罷樑案是因謝國樑收回東岸停車場的經營權而起,當時大日公司已涉及相關弊案,現在謝國樑市府收回東岸停車場經營權,無論是在行政訴訟上或刑責訴訟上,基隆市府都完全站得住腳,罷樑行動開始的理由,已經被檢方證實完全不成立,「這不叫惡罷,什麼才叫惡罷?」。台北市議員柳采葳指出,大日公司為了逃漏稅,還特別成立了一間「小英有限公司」,這間公司名稱不知是為表忠,還是真的與民進黨有密切關係?「小英公司」實際上沒有交易行為,卻搭配大日公司等14間公司以假發票逃漏稅,總計逃漏稅金額80餘萬元。她也強烈質疑,檢方調查發現,林右昌市府還縱容大日公司虛報東岸商場報告中的銷售額,以避免繳交權利金,造成基隆人損失高達486萬餘元,基隆人納稅錢一點一滴的被林右昌任內的基隆市府吸走,變成「綠友友發大財」。國民黨基隆市黨部發言人黃申棟表示,檢方起訴書顯示,大日公司每年定期行賄林右昌市府的公務人員,累計5年總共行賄95萬元,以護航大日公司獲得東岸商場標案,嚴重損害基隆人的權益。起訴書中還說明,林右昌市府洩密給大日公司的手法相當低劣,竟然將招標資訊用「手機拍照」的方式,傳給大日公司,可見當時的基隆市府公務人員視法治於無物,如今罷免團體口口聲聲說為了基隆好,事實上維護的不是基隆利益,而是特定政黨的利益。國民黨今天召開「東岸商場弊案真相大白 林右昌任內貪腐,卸任還搞惡罷?」記者會,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指出, 107年至110年間林右昌基隆市長的第二任期間,市府公務員竟然每年定期收受賄款護航大日公司,司法再次還給基隆人真相與公道。她強調,司法照妖鏡讓大家看到,林右昌在基隆東岸市場因履約續約事件後,急跳腳、與不肖廠商一起攻擊謝國樑,該案偵結確定,在林右昌任內就有收受賄絡的情況,更被發現罄竹難書的受賄行徑,國民黨要問,林右昌助紂為虐、民進黨的惡意罷免,難道是要護航行賄廠商?對這些爭議,林右昌不能躲在發言人背後,應該出面給基隆人一個交代。
內蒙古反腐敗鬥爭史上第一大案!李建平二審維持死刑
澎湃新聞報導,涉案金額30億餘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台幣132億多元)、有「內蒙古反腐敗鬥爭史上迄今第一大案」的李建平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內蒙古自治區高院27日裁定駁回上訴,二審公開宣判,維持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李建平,1960年5月出生,2004年6月起任呼和浩特市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兼春華水務公司董事長。2011年3月,李建平履新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2018年9月,李建平被查,2019年8月被「雙開」。經查,李建平長期占用下屬單位車輛,未經批准多次出入國(邊)境;把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要求下屬公司為私營企業提供辦公場所並裝修,把下屬企業當成「錢袋子」和「提款機」,指使下屬國有公司挪用專項資金,在購買住房過程侵犯國家利益。長期「亦官亦商」,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肆非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生活腐化墮落,多次到境外賭博。李建平案在2019年被稱為「內蒙古反腐敗鬥爭史上迄今第一大案」,涉案金額30億餘元。2022年9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李建平貪汙、受賄、挪用公款、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判決指出,2016年至2018年,被告李建平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侵吞國有資金14.37億餘元,其中2.89億餘元尚未實際取得。2009年至2014年,李建平利用擔任呼和浩特春華水務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及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5.77億餘元。2006年至2016年,李建平本人或夥同他人挪用國有公司公款共計10.55億餘元,其中4.04億餘元案發前尚未歸還。此外,李建平與黑社會組織領導者趙文遠(已判刑)長期交往勾結;在拆遷工程、收購土地、安排工作等方面縱容以趙文遠為首的黑社會違法犯罪活動。調查發現,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錢款用於賭博外,其餘贓款大多被用於購買收藏名家字畫、古玩玉器、黃金珠寶、名貴手表,及大量中外名酒,酒窖收藏各類名酒達數萬瓶。
鄭文燦收5百萬賄款過程曝!白手套手勢搭唇語「5」 他一見笑回:哉啦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期間,針對「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時涉嫌收賄5百萬元,桃園地檢署27日對鄭起訴,並求處12年徒刑,同時召開記者會,透露鄭文燦的犯罪事實和收賄過程。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圖/方萬民攝)起訴書內容顯示,2011年5月間,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和前台塑副總經理、發言人侯水文和擔任重劃會主委的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退休後,由楊兆麟出資1000萬元、其餘兩人各出資500萬元共同成立「鴻展公司」。鴻展公司在2016年透過說明會或拜訪土地所有人的方式,取得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9.12公頃土地約63.05%所有權人的自辦市地重劃同意書,為了藉由「自辦市地重劃」取得能變賣獲利的抵費地,該處必須從「農業區」土地的使用分區變更成「產業專用區」用地,才能與隔鄰的華亞科技園區相連擴大開發,依公司內部評估,可取得的「抵費地」面積為1.78公頃,若開發完成後,可取得的預估利益約為24億2190萬元。台塑前重臣楊兆麟。(圖/報系資料照)廖俊松及其兒子於是尋求鄭文燦希望獲得對方支持,讓桃園市政府為申請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的主體,函報行政院取得個案變更核准辦理文件,除了東側的農業區9.12公頃的土地變更為產業專業用區之外,連同桃園市龜山區文樂路西側土地的農業區及宗教專用區(含桃園市龜山區第三公墓及樂善寺土地)約41.76公頃的土地,能在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之後,分兩區辦理市地重劃,其中9.12公頃的土地能以「自辦市地重劃」而非「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以取得抵費地獲得較高額利益。楊兆麟等人當時還得知,某科技公司執行長曾口頭表示有意在該工業區設廠,似乎可以與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某個方案結合,因此以符合「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為由,推派廖俊松父子出面與鄭文燦聯繫,拜託鄭文燦協助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而後鄭文燦便開始一系列的秘密協助行動,而某科技公司2017年6月間,確定沒有設廠需求,侯水文、楊兆麟兩人先後在同年8月6日、8月22日找鄭文燦餐敘,並在席間表示,「給予幫助的話,我們不會失禮」等語。鄭文燦便於9月7日當天,在市府召開「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案會議」會議,除了各個相關局處與會之外,也請廖俊松父子出席並且發表意見。檢方根據會議紀錄中發現,曾有公務員提醒,該件土地變更開發案能否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有所疑義,可能有違法可能,但鄭文燦仍直接裁示作成會議結論,「1.俟開發完成,另案辦理山坡地解編、2.爭取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3.於申請之計畫內容加註本件得以『市地重劃 』開發」等情,全盤依照廖俊松等人訴求。為了能繼續完成後續的程序,楊兆麟便又指示廖俊松等人拿出500萬元向鄭文燦行賄,便於同年月13日由廖俊松致電給鄭文燦,雙方相約隔日於市長官邸見面。廖俊松父子晚間9點54分抵達官邸,並拿著裝有500萬元現金的黑色手提袋步入官邸內,3人在會客室簡短交談之後,廖俊松隨即就當著鄭文燦的面,將該手提袋放置在會客室的茶桌下,並以口型及手勢比劃「5」,向鄭文燦示意,已將500萬元放置桌下,鄭文燦當下見狀,也立即回覆「哉、哉、哉(知道台語)」,而鄭文燦也自此開始實踐諾言,出手協助此案的發展。全案被披露後,鄭文燦矢口否認犯行,檢方認為,鄭身受國家俸祿,本應清廉自持,但卻收受賄賂還護航、附和特定私人進行本件土地變更開發,與行賄者裡應外合,將職務行為裁量權限,全權交託依行賄者之所願,將國家土地開發之全民利益,坐享為私人金庫,有辱官咸,惡性甚重,建請法院量刑12年。
鄭文燦涉貪收受500萬現金後退還 桃檢揭發內幕細節要求重刑12年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捲入一起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遭控在擔任市長期間收受500萬元賄賂,桃園地檢署27日偵結,依貪污等罪名起訴鄭文燦與其他10名涉案人員,並具體求刑12年。本案源自2017年間,鄭文燦被控協助推動華亞科技園區土地變更案,並因此收取500萬元賄款,檢方指控,當時的土地變更案涉及約9.12公頃的土地,土地重劃後,地主可望獲利35億元,鄭文燦與廖姓父子密會,並接受賄賂以推動這一變更案。據檢方調查,廖姓父子於2017年9月14日,將裝有500萬元現金的黑色手提袋送至市長官邸,並與鄭文燦進行簡短會談,會談期間廖父以口型與手勢比出「5」,示意現金金額,鄭文燦則回應「知、知、知」,檢方認為,這清楚表明賄賂交易的達成,儘管檢方已掌握事證並展開調查,鄭文燦疑似在得知廖姓父子遭到司法監聽後,將這筆500萬元賄款退回,事後檢方發現鄭文燦在家中主臥室的隱藏暗櫃內仍藏有678.5萬元現金,顯示其仍持有部分賄賂。桃園地檢署襄閱康惠龍在起訴記者會中指出,儘管案情明確,鄭文燦始終否認犯罪,並堅稱這一切是他人誣陷,檢方痛斥鄭文燦利用自己身居高位的權力,將國家資源用於私人利益,甚至在得知被監聽後企圖退回賄款,表現出毫無悔意。鄭文燦自7月11日以來一直被關押於桃園看守所,期間檢方多次聲押並駁回保釋申請;最終,高等法院考量鄭文燦的政商關係和其對社會的影響力,認定其仍有串供的可能性,維持其羈押禁見,檢方也已明確要求法院對其處以1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