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基準
」行人地獄!北市新規遭批比基隆市更糟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趙怡翔昨(1日)日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台北市政府新訂定的騎樓停車規定中規範騎樓預留1.2公尺供行人通行即可停放車輛,比日前備受爭議的基隆市規定的1.3公尺還要窄,且更不符合中央政府所訂的1.5公尺的標準,批蔣市府開倒車,將台北市也變成行人地獄,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則允諾,將在一個月內全面檢視相關規定。趙怡翔在臉書發文表示,基隆市長謝國樑去年訂定的標準為人行道空間只要預留1.3公尺就夠,但依中央規定,若要做成無障礙通道的話,至少需留1.5公尺,故而遭外界撻伐,挨批是忽略身障人士的權益。趙怡翔說根據他調查資料後顯示,台北市今年3月上路的新版《臺北市人行道執法取締基準》其中,允許沒有機退告示牌的路段,只要有騎樓就疑似全面開放機車停放人行道,至於沒有騎樓的部分,也僅需預留給行人1.2公尺寬的通道,比基隆市的1.3公尺還要窄,也離中央所訂的1.5公尺差距更大,趙直言「基隆1.3公尺已經是全國笑話了,台北市卻偷偷摸摸實施1.2公尺就夠。」,更痛斥道「基隆因為1.3公尺被罵行人地獄,你每次都說你重視人本交通,但人本交通開倒車,你是想把台北市變成行人地獄18層是不是?」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則允諾一個月內進行全面檢視,並表示也希望能夠符合中央的標準,但須循序漸進。面對蔣萬安的回覆,趙怡翔則說,北市府官員曾表示新版規定是由市府高層拍板定案的「府級決定」,但在他詢問蔣萬安時,蔣卻一問三不知,僅允諾重新檢視,並未提到是否將推翻這項為人本交通的標準,趙再批蔣,直指蔣說要落實人本交通,卻又訂出持續剝奪市民的行人空間的政策,趙怡翔認為蔣市府從機退兩度打假球、鼓勵建商人行道改建騎樓,再到如今的人行道1.2公尺,種種做法,恐加劇台北市的行人地獄,辜負台北市民的期待。
「路口不論遠近停讓行人」爆民怨 警政署、交通部重議結果出爐
「路口不停讓行人」政策折返跑?今年5月上旬全國「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登場,警政署以「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做為取締基準;6月21日警政署又宣布6月30日起「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引爆民怨;今(26)日傍晚警政署與交通部重新討論,據了解,會中認為開罰金額已提高,決議維持現行標準,車輛與行人間隔約3公尺須停讓。為了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推動修法提高未停讓行人罰鍰,立法院4月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6月30日起汽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從原本最高可罰3600元增至6000元,違者還要接受道安講習。5月2日全國「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登場,警政署以「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做為取締基準;但警政署上周三公布新的取締標準:「只要行人站上斑馬線,不論遠近,駕駛都須停讓」,遭批太過嚴苛,交通部長王國材緊急喊停。今日下午警政署、交通部與學者專家等重新討論,據了解,會中認為開罰金額已提高,決議維持現行標準,車輛與行人間隔約3公尺須停讓。
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全國警5月大執法 警政署親揭「取締認定標準」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內政部警政署4月30日宣布,5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4大執法重點項目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等,以提升駕駛和行人守法觀念。對此,內政部警政署2日也指出,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即為取締基準。警政署30日透過新聞稿表示,為展現政府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的決心和維護路口安全,規劃自5月1日起展開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工作,且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警政署強調,5月1日起全國大執法,除警方攔查外,也會採科技執法,盼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不過,由於車輛未禮讓行人的取締違規事實,常因警方肉眼「視角」等基準問題而惹議。因此警政署2日也向《中央社》表示,依據「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規定,不停讓行人先行的取締認定原則及應注意事項規定,首先,若路口無人指揮時,車輛「前懸」(即車頭)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即為取締認定基準。其次,路口有義警、學校導護志工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時,駕駛若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可直接認定舉發。此外,警方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若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例如駕駛強行或高速通過者,可直接舉發。針對駕駛是否會因車輛左轉或右轉的視線問題而影響違規情形。警政署指出,警方取締開單並不會特別註記違規車輛是左轉或右轉車,所以並無相關統計數字佐證,但依經驗法則來看,因車輛左轉時易因A柱影響行車視線,較易因此造成未禮讓行人的違規情形。警政署表示,車輛不禮讓行人取締,因警方是以目視所及執法,偶有爭議情形,但執法時都有全程蒐證錄影,若當事人有疑義可依法向警察機關或監理單位提出申訴;同時,交通部近期也正在研擬修改相關取締原則,警方將配合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