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
」 法院 死刑 人民幣 保險金 大陸78歲「最毒黑寡婦」毒殺6伴侶 她詐領保險金被判死伏法前獄中病逝
日本一名78歲的婦人筧千佐子,涉嫌從2007年至2013年間,以氰化物毒死6名交往對象,包括75歲的丈夫筧勇夫,藉此詐取新台幣2億6000萬元保險金和遺產,被日本媒體封為「黑寡婦」。儘管她否認犯案,京都地方法院2017年11月仍判處她死刑,未料死刑還沒執行,筧千佐子26日竟傳出病逝消息。殺害丈夫及男友的日本78歲死刑犯筧千佐子,12月26日病逝。(圖/翻攝自TBS News)根據多家日媒報導,筧千佐子26日早晨從大阪拘置所(監獄)移送醫院治療,之後確認病發身亡,死因應是病故。擁有「黑寡婦」外號的筧千佐子,涉嫌在2013年毒殺75歲的筧勇夫被逮捕,警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筧千佐子曾多次再婚或交往多名男子,高達10多人左右,其中有6人竟離奇死亡,而她靠著這些死亡保險金與遺產,累積了高達10億日圓,約新台幣2億6000萬元的財富。整起案件會曝光,是因為當年75歲的筧勇夫,婚後短短2個月就在家暴斃,遺體被驗出體內含有氰化物,引起警方和家屬懷疑,直到2014年11月,警方調查發現,筧千佐子繼承了一筆龐大遺產,懷疑筧千佐子謀財害命,才讓這起案件浮出檯面。不過筧千佐子到案後堅稱沒有殺人,還聲稱自己罹患失智症,除了毒殺枕邊人,警方還查出筧千佐子在2007年12月為了逃避約4千萬日圓,約新台幣832萬元的債務,還企圖殺害一名神戸市的男性友人,日本京都地方法院在2017年6月開審,一審判決死刑,2019年大阪高等法院宣判,維持一審死刑判決;被告上訴最高法院,2021年最高法院支持原判,全案定讞。殺害丈夫及男友的日本78歲死刑犯筧千佐子,12月26日病逝。(圖/翻攝自X)
明天要結婚「主管突不准假」…新娘遭記曠職解僱 惡劣公司下場虧大了
壓榨員工的職場陋習層出不窮!大陸一名楊姓女子因要結婚向公司申請休假,怎料主管卻不准假,甚至記她無故曠職並解雇,楊女一氣之下告上法院,近日判決結果出爐。綜合陸媒報導,該名楊姓女上班族在北京某公司任職1年,去年11月她因要舉行婚禮,於是提前2個月向主管申請放4天婚假,但她左等右等始終未得到公司回覆,沒想到就在結婚前一天,主管突拒絕她的請假要求,眼看婚禮在即,她也只能先放再說。直到楊女休完假返回公司後,竟發現公司記她4天曠職,更以此為理由將她炒魷魚,不滿遭到公司不合理對待,楊女憤而告上法院。對此,涉事公司辯稱,由於楊姓女員工未按流程請假,也沒有提交結婚證書影本,所提供的「婚禮現場照片」不能作為結婚依據,因此才拒絕准假。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齊聲撻伐,「什麼破公司啊!」、「女性結婚就要被開除,真的好過分」、「這是變相逼迫員工離職」、「這公司趁早倒閉吧!」、「把公司名字爆出來,以後換工作可以避雷」、「主管是人嗎,婚假提早兩個月不批」、「公司腦迴路有問題,補發文件就好幹嘛不批准?」、「這誰還敢結婚,工作都沒了,不趕緊整治一下嗎?」、「2024年還能看到這麼奇葩的公司真是少見。」近日法院審理結果出爐,認為楊女已提前並多次與主管溝通休假一事,但公司卻在請假當天駁回,不符合常理,事後還將她開除,此舉已屬違法解僱,故判涉事公司須賠償楊女3萬675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4萬元)。案經上訴二審,最終遭法官駁回、維持原判。
喝醉計程車旁小便遭勸阻 外送員勒死運將遭判13年6月定讞
新北市汐止區42歲外送員陳瑞祥,2023年4月酒後在汐止火車站排班計程車後方便溺,65歲林姓運將見狀連忙制止,陳男不甘被罵,竟從後方勒住林男脖子,導致被害人身亡,林男家屬看到監視器畫面心痛不已,要求法官予以重刑,最高法院23日維持二審判決,陳遭被依殺人罪判陳13年6月徒刑,執行完畢後監護3年,全案定讞。據了解,陳男平時以當外送員為業,但他有酗酒惡習,2023年4月6日清晨又喝到精神恍惚,在汐止火車站外徘徊,並於排班計程車後方小便,林姓運將見狀連忙出聲制止。陳男遭斥責後原已離開,後又不甘心被罵,竟重返火車站與林男發生口角,雙方越吵越兇,陳男怒罵被害人是「俗仔」、「你不敢打」,甚至出手將林男推倒在地。陳男動手後還不解氣,見林男試圖起身,竟再次將他推倒,還從後方緊緊勒住被害人頸部,林男奮力掙扎仍無法掙脫,最終遭鎖喉58秒而喪命,陳男也被警方逮捕送辦。此案交由士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被害人的3個兒女在法庭上觀看陳男行兇畫面痛心不已,希望法官予以重判,而陳男因酗酒而酒精中毒,更因此有精神障礙、控制能力降低,符合減刑標準,但法官審酌其有長期飲酒史,並多次失控還不願戒酒,因而不予減刑。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處陳13年6月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監護3年,檢察官和陳都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案件在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3日認為二審判決無誤,全案定讞。
廣州「偽富二代」開BMW衝撞人群釀6死遭判死刑 行刑前哭求「爸媽救我」
2023年1月,中國廣東省廣州市發生一起惡性駕車衝撞人群導致多人死亡事件,肇事駕駛是一名23歲男子,他雖然家境平凡,但因備受父母寵愛、予取予求,因此十分驕縱。他曾在網路上捏造「富二代」人設,一度獲得不少人追捧,但最後被人踢爆,重新打落雲端。無法接受劇烈落差的他,竟選擇開著父親的BMW衝撞人群,造成6死20多人輕重傷,事後遭判死刑。陸媒近日揭露,他在今年4月執行死刑前,仍要求能見父母一面,嘴裡吶喊:「爸媽快救救我,我不想死,我知道錯了。」綜合陸媒報導,這名肇事男子名叫溫慶運,出生在廣州市一個工薪階級的小康家庭。因為溫慶運是家中的小兒子,父母對他十分寵愛、予取予求,溺愛式的教育養成了他驕縱的性格,也習慣了伸手向父母要錢,不勞而獲的日子。高中畢業後,溫慶運既沒有選擇升學,也沒有選擇工作,拿著父母的血汗錢與狐朋狗友吃喝玩樂。因緣際會下,他遇見了一名真正的「富二代」,被對方揮金如土、出入高檔場所、身邊美女如雲的生活方式深深吸引,於是開始努力打扮自己,還將父親的BMW據為己有,然後在社群平台不斷發布各種豪車、奢侈品相關的內容,在網路上為自己編造出虛假的富二代形象。起初,溫慶運確實收穫了不少人的追捧,享受著虛假的名氣,但很快就被人踢爆出身平平無奇的真相,將他打回凡塵,曾經圍繞、討好他的狐朋狗友與敗金女也紛紛棄他而去。2023年1月23日,心情原本就鬱悶的他,當天就被父母責罵「亂花錢」,於是開著父親的BMW出門兜風散心,沒想到開到一處熱鬧十字路口時,看著眼前川流不息的人潮,心中竟萌生出報復念頭,於是踩足油門潮人群撞去,最終造成6死20多人受傷的慘劇。而溫慶運肇事之後為了逃逸,還一度從車內扔出許多鈔票,想吸引路人撿錢阻擋警方追捕,但最終仍被繩之以法。2023年1月23日事件發生後,造成6死20多人受傷,29個家庭因此破碎。(圖/翻攝微博)2023年4月,溫慶運案開庭審理,他在法庭上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但稱自己沒有殺人念頭,「只是當時情緒太激動,一時沒忍住」。事後,一審法官判處溫慶運死刑。溫對此不服,提起上訴,廣州高院在2023年6月宣布維持原判決。2024年4月19日,是溫慶運執行死刑的日子,當執法人員來到監獄,準備將他帶往行刑室時,這名曾經不可一次的「偽富二代」溫慶運滿臉蒼白、嘴唇顫抖,他哀求執法人員讓他再見父母一面,「爸媽快救救我,我不想死,我知道錯了。」最後經由注射完成死刑執行。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在溫慶運執行死刑前,安排他會見了其親屬,充分保障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嚇唬按摩妹遭嬰靈纏身!高雄男裝乩身「騙嘿咻3次」化解災煞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前往按摩會館消費,結識了一名正妹芳療師,怎料陳男卻起了色心,誆騙對方因流產過導致嬰靈纏身,需要和他「雙修」才能避免災禍,礙於對鬼神的敬畏之心,正妹芳療師遭性侵得逞,事後才驚覺原來陳男是假神棍,憤而提告。經法院審理,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4年2月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請求,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認識該名正妹芳療師後,2人相約於2016年4月間一同前往台南市北門區的南鯤鯓廟宇拜拜,期間陳男向對方聲稱被「李王爺」附身,並以神明姿態告誡,由於她流產過已被嬰靈纏身,「若不好好解決,家中長輩會生病,妳也會有災害。」由於女方並未將此事告訴過旁人,因此相信了陳男的說詞。陳男表示,若要解決此災厄,必須用金飾供奉李王爺,正妹芳療師不疑有他,便掏出3萬元交予對方。不僅如此,陳男還假借神旨,要求芳療師來到其住處,並嚇唬需與他發生性行為、直到他「射精3次」,才能化解一切劫難。正妹芳療師在半信半疑下被哄騙上床,事後她與家人提及後,才驚覺自己人財兩失,氣得她立馬報警提告。案經法官審理,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4年2月徒刑、《詐欺罪》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陳男不服辯稱,指雙方為兩情相悅,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宣判,駁回陳男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中國男偷渡來台「我要逃離那邊」 二審結果維持原判
中國籍阮姓男子今年6月駕駛快艇,從淡水河偷渡來台,引發軒然大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和刑度,認定其符合自首規定,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阮男疑似因為言論問題,遭中國公安調查並限制出境,6月8日晚上自福建出港,曾在連江縣東引周邊海域停留,一路都未被攔阻,直到隔天上午9時許駛入淡水渡船頭,撞上交通船,全案才曝光。阮男坦承從中國開船過來,「我來投案」以及「因為我要逃離那邊」,遭海巡署送辦,由內政部移民署收容,依違反未經許可入國罪嫌,偵結起訴。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判有期徒刑8月,仍可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20日)作出判決。二審合議庭根據阮男供述、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認定其犯行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事證明確;不過考量阮男行為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法官審酌,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及沒收部分也屬妥適,據此認定阮男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仍維持原判,可上訴。至於刑滿驅逐出境的部分,由於阮男是中國人民,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其是否依據同條例的第18條規定強制出境,屬行政機關職權。
更一審打臉NCC!小韓粉哭訴新聞遭罰60萬 今宣判撤銷「中天勝訴了」
NCC認定中天新聞台涉利用兒童連結韓國瑜畫面,妨害兒童身心健康,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抗罰,一審敗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應調查該新聞如何妨害身心健康,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19)日宣判,認定原處分適用衛廣法有違誤,應予撤銷,判中天勝訴。可上訴。NCC於2019年7月間表示,針對中天新聞台在2019年4月2日播出「扁錄影罵韓,小韓粉邊罵邊哭為什麼要罵韓國瑜」新聞,經民眾反映利用兒童突顯特定人物,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決議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主張NCC並未傳訊女童或其家人,查明女童是否願意被拍攝、女童在影片的呈現是否感到不適、有無大人操縱等,因此NCC自行認定影響女童身心健康有違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20年間以NCC作成原處分前的相關程序符合規定,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判中天敗訴。案經上訴,二審指出,原判決認為該新聞播送侵害或不良影響影像中的兒童,而非指其播送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之身心健康,如果是這樣認定,中天就沒有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且新聞如果被認定有侵害影像中兒童的違法行為,NCC也非裁罰的主管機關。二審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時,應依職權調查此新聞如何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如果新聞應為馬賽克及變聲處理是如何認定,NCC裁罰依據有無違誤。更一審今表示,原處分既是以中天所為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的禁止義務而予以裁罰,則於涵攝條文構成要件時,應遵守處罰法定原則。但NCC於審酌中天是否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之構成要件時,均以「被拍攝兒童法益受侵害之角度」而為涵攝,而非以收視兒童或少年之角度予以適用,就相關規定意旨有涵攝錯誤情形,原處分顯有適用法規不當。更一審指出,NCC認定該新聞播放由成年人拍攝兒童支持特定政治人物影片,且全程未打馬賽克及變聲處理,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但原處分理由是針對「被拍攝兒童之身心健康受損」為由,而非就該新聞如何「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其適用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即有違誤,原處分自應予以撤銷。
二寶媽常夜不歸宿疑偷腥醫師 綠帽尪攜胞弟摩鐵抓姦…怒求償20萬元
台南一名人夫控訴,他與妻子結婚8年,育有2名子女,妻子卻在藥廠工作後與診所醫師阿明(化名)發展出戀情,而妻子不僅時常凌晨返家、夜不歸宿,還與對方相約在汽車旅館被他抓包,讓他氣得提告求償20萬元。法官一審認定人妻侵害丈夫配偶權,判處人妻及阿明應連帶賠償10萬元;2人不服上訴,後遭法官駁回,全案定讞。人夫主張,妻子自2022年10月在某藥廠業務任職後,開始暗中與某診所一名醫師阿明發展不正當交往關係,妻子更經常凌晨返家甚至夜不歸宿,夫妻倆也發生了離婚爭執。判決書指出,雙方曾達成繼續維持婚姻共識,但人妻仍時常離家去向不明,人夫還從兒子口中得知,妻子帶著2名子女出遊期間,常與阿明互傳LINE訊息。不僅如此,人夫也發現,妻子某天將孩子留在家中獨自外出,詢問其去向,卻發現妻子自稱的所在地與他裝設在妻子車內的定位系統位置不符。當天晚上,人夫便與弟弟前往某汽車旅館攔截並報警,仍遭妻子及阿明2人離去,人夫至此也確認2人侵害了他的配偶權,決定提告求償20萬元。對此,人妻辯稱,丈夫在轎車私裝定位系統違法蒐集其個人蹤跡資料,並跟蹤至汽車旅館攔車錄影拍照,應無證據能力,亦無法證明她和阿明有侵害配偶權行為。另外,她和丈夫早在結婚第2年就分房睡,對方更於2023年間在臉書徵求離婚見證人,多次向她表示離婚,2人也各與心理諮商師諮詢離婚事宜,代表2人婚姻早已破裂,其請求之慰撫金係有過高。阿明則表示,人夫並未舉證證明當天出現在汽車旅館附近轎車上的男子就是他。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人夫在轎車裝設定位系統而追蹤至汽車旅館的蒐證手段具證據能力,同時參照人夫陳述透過藥廠友人與曾至阿明診所的友人指認等訊息,可認定影像證據拍攝的男子就是阿明,代表人妻同日確實有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此外,法官也說到,阿明當日遭人夫及其胞弟攔車時畏縮遮掩身分的反應,也可認定阿明早已知悉人妻婚姻關係存續,因此依法判處人妻及阿明2人應連帶賠償人夫10萬元。後來,2人不滿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時,法官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合,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請求為無理由,應以駁回。不得上訴。
彰化男毒駕撞死警 案發4天前才販毒!兩案重判15年1個月
彰化縣38歲男子吳柏翰在去年1月23日、農曆大年初二,吸毒後駕車,高速追撞值勤結束後,騎車正在停等紅燈的彰化警分局快官派出所29歲警員高偉倫,造成高男傷重送醫不治,二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6月,吳柏翰另被查出,在毒駕撞死員警前4天,犯下販毒案,其判決結果近日出爐,遭判6年5月徒刑。彰化員警高偉倫去年大年初二值勤吳柏翰後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吳柏翰駕車高速從後方追撞,高員被撞飛十多公尺遠,經送醫搶救仍不幸傷重身亡,警方事後查出吳男施用毒品後開車上路並肇事。吳男毒駕撞死警員案成為彰化地院國民法官參審第一件案例,判刑8年6月,二審維持原判。吳柏翰毒駕撞死高男前10天、4天,另犯下2起販毒案,判決書指出,吳柏翰在去年1月13日將半錢安非他命,以4500元販賣給妻子獄中的王姓獄友,他雖辯稱跟上手拿1錢的安非他命是1萬元,賣給王女「不是出於營利的目的」,但因他也提及「給王女的量可能會有一些量差」,法官認為吳柏翰顯然有從中因此賺取價差或量差,彰化地院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10年6月,可上訴。6天後、1月19日,吳柏翰又在雲林縣斗六市後火車站某出租套房內,以2萬7000元,將3錢安非他命賣給黃女,他在偵查準備程序及審理時供稱,「從裡面拿一點出來吸,是賺量差,大約價值1000元」;吳柏翰另供出藥頭邵男及出資者蔡男,但警方查無實證,彰化地院近日審結,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6年5月,全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中千萬彩券打5年官司頭髮全白 送水工嘆:沒這彩券日子過更好
中國陝西省西安市1名姚姓男子2019年時,購買彩券中了100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79萬元)的大獎,卻遭到彩券行老闆的表哥冒領。經過5年的官司纏訟,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定,中獎彩券歸姚男所有,姚男在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感嘆「要是沒有這張彩券,我的日子肯定過得比現在好。」姚男的彩券被人冒領。(圖/擷取自九派新聞微博)職業是送水工的姚姓男子,在2019年7月17日下午5點左右,向陝西省西安市鄠邑區1家彩券行的王姓老闆,購買2張體彩大樂透,總共10組號碼,王老闆將2張彩券拍照後,傳給姚姓男子確認。當晚開獎後,其中1組號碼中了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4千元),另1組號碼中了1千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75萬元),姚男當即前往彩券行,準備領取實體彩券,並且兌獎。豈料,王老闆這時卻告知他中獎的彩券是別人的,因失誤才把照片發給姚男,姚男因此與王老闆發生爭執。最後兩人協議,由王老闆支付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7萬元),姚男也同意不再追究。同年9月5日,中獎彩券被兌獎,姚男委託律師調查後發現,兌獎的人竟是王老闆的表哥。原來是當初開獎後,王老闆將彩券送至高姓表哥處,並謊稱是另一注中獎民眾一同購買的。經過調查,姚男到彩券行之前,有1位民眾前往該店自選號碼追加投注,不過彩券行失誤打成了未追加,後續等姚男下注時,相同的號碼重新出票,出現在姚男的彩券上,讓他中了100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79萬元)。自2019年9月姚男發現彩券被冒領之後,他委託陝西本隆律師事務所的喻勝修律師,對王老闆及高姓表哥等人起訴。2021年10月28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將彩券判為姚男所有,此後姚男展開追回獎金的訴訟。姚男將王老闆夫婦、高姓表哥,以及陝西省體育彩券管理中心告上法院,請求法院院命令高姓表哥返還獎金。2024年3月15日鄠邑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將獎金判給姚男,高姓表哥不服上訴至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但未提出新證據。2024年7月30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高姓表哥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勝訴後,姚男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提到,自己做送水工已經快10年,過去經常到王老闆店裡買彩券。在法院為自己維護權益的5年來,他的日子並不好過,更表示「這幾年,一場場官司把我累得血壓和血糖都高了。」近日姚男再度受訪,他向陸媒《海報新聞》表示「要是沒有這張彩券,我的日子肯定過得比現在好。」更說「這幾年弄得特別憔悴,特別狼狽。5年開了7次庭,有時候我在床上睡著,自己就坐起來了。」姚男也感嘆,2019年時他1根白頭髮都沒有,現在已是滿頭白髮。
女子上班時間去廁所意外摔傷 法院判這算工傷公司應賠90萬
中國雲南省文山市發生1起工傷糾紛,1名超市員工上班期間上廁所意外摔傷,本來公司答應這名員工申報工傷,但後續公司發現,因為沒有給這名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醫療費用等支出合計20幾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須由公司支付,因此決定反悔,並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一審法官認為,公司應支付這名員工的工傷賠款,公司不服再次上訴,二審維持原判。上班時間上廁所屬於工傷範疇嗎?2022年3月20日,在中國雲南省文山市,1名超市員工余某(化名)在上班時間上廁所意外摔傷,當晚就無法行走,只能由丈夫揹著打卡下班,到醫院檢查後,發現她全身多處骨折,共住院38天。余某向當地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並在2022年5月6日向公司遞交《工傷認定申請表》,7月17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結果出爐後,余某被認定為九級傷殘,於是她便申請勞動仲裁。起初公司同意余某申請工傷賠款,不過事後公司發現,因為沒有給余某繳納工傷保險,所以她的住院費、停工留薪期間的薪水、住院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傷殘就業、工傷醫療補助金等合計201504.24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的賠償,必須由公司自行支付,因此公司決定反悔。公司向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法官認為,余某的傷勢經過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提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以及生效的《行政判決書》確認,故公司依法應賠償余某,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基隆KTV命案定讞!馬籍男大生遭刺身亡 兇嫌判11年徒刑維持原判
2023年11月,馬來西亞籍的基隆海洋大學男大生,在基隆市一家KTV與友人歡唱時,因與不認識的陳姓男子(29歲)發生口角衝突,竟遭對方持折疊刀刺中右腿,因失血過多不幸身亡,經一審基隆地方法院判決,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1年,另依《傷害罪》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法官維持一審原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根據判決書內容,案發當日凌晨4時許,陳男與友人在KTV與馬籍男大生發生爭執,情緒失控的陳男竟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刺向男大生右側腿部,刺傷股動脈,行凶後陳男與友人迅速離開現場,並丟棄作案凶器,馬籍男大生當場大量出血,經緊急送醫搶救後,因失血性休克及多重器官衰竭仍宣告不治。案件原定為國民參與審判案,但因陳男及其律師申請改以通常程序審理,法院考量後認為案情明確,程序變更申請獲准,一審法官依照《傷害致人於死罪》及《傷害罪》對陳男進行量刑,判處11年徒刑及4個月刑期,檢方及陳男不服上訴,但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審理程序及量刑均無不當,檢方及辯方亦未提出新的有效證據,最終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台版柬埔寨案害3命!不法獲利4億 詐團首腦S姊、茶董無期徒刑定讞
震驚全台的「台版柬埔寨」囚禁61人,造成3人死亡、不法獲利4億元。主嫌「S姊」傅榆藺、「茶董」陳樺韋一、二審均遭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27名被告則分別處29年6月到1年2月不等徒刑。其中19人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11日)駁回上訴,維持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定讞。判決指出,傅榆藺等人加入以綽號「藍道」(杜承哲)為首所組成之詐欺犯罪集團,在新北市承租旅館房間設立A點據點,接應人頭帳戶提供者(俗稱車主),偕同車主完成網路銀行綁定轉帳帳戶及查驗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可否使用後,假借領取報酬等由誘騙車主搭乘指派之白牌計程車至B點據點(包括桃園及淡水據點),由負責管理現場之成員(俗稱控員)及幹部分持電擊棒、鋁棒、甩棍等兇器令車主配合,另以毛巾塞口、勒住頸部、上手銬、腳鐐或使用束帶捆綁四肢等方式剝奪車主行動自由,並搜身強取車主之身分證件、金融卡、手機及現金等財物後,將車主拘禁在房間內控管(俗稱強控)。另為便於看管,欺瞞不知情之車主食用摻入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FM2)之泡麵,使車主陷入昏睡狀態,無力反抗或逃脫。而於車主遭拘禁期間,將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資料交予境外詐騙機房作為詐欺款項之收款帳戶,再提領、轉匯至第二層帳戶或其他虛擬貨幣帳戶,製造金流斷點,總計詐得新台幣3億9,342萬5,424元。黃女、黃男、林男依序自111年9月26日、同年10月7日、同年10月13日起遭上銬拘禁在桃園據點強控房內,其中黃男屢遭毆打、電擊、凌虐,而強控房內架有多台監視器監控,房外有多名控員及幹部嚴密看管,無法循正常通道離開或對外呼救,浴室窗戶係唯一逃離出口。黃男不堪長期遭拘禁、毆打、電擊、凌虐,在身心受創、極度恐懼下,於同年10月18日冒險攀爬浴室窗戶逃生而自高樓摔落。現場控員發現黃男墜樓後,為免據點遭人發現,僅在群組內通報,未將其送醫,終致被害人因墜樓造成之骨折及器官損傷而死亡。黃女因遭拘禁及電擊,出現腹部鼓脹及大小便失禁,被移置浴室內繼續拘禁。嗣於111年10月27日因肝硬化,腹部腫大數倍,且持續吐血。現場控員回報群組討論後,只對黃女施以急救,未送醫,致被害人終因大量出血及低血溶性休克而死亡。林男遭拘禁、毆打,身體多處出血、瘀傷,又因在浴室跌倒導致小腿受傷,兩側小腿皮膚壞死且發炎細胞浸潤,致不良於行且大小便失禁。嗣於111年10月22日林男右腳腫脹,且流膿、發黑,同年10月25日表示胸悶、呼吸困難,迄於同年10月28日因身體不適,敲打牆壁、捶打地板,不斷喊叫「快受不了」。現場控員回報群組後,接續於3小時內餵食林男共3顆FM2,讓其昏睡,未送醫。林男因患有高血壓、心臟疾病、慢性腎炎、身體多處受傷、腿部傷勢惡化、遭餵食FM2及壓力刺激等原因交乘下,發生胃內壓力性出血、橫紋肌溶解及冠狀動脈嚴重粥狀硬化併有血栓形成,導致心肌梗塞而心因性休克死亡。陳樺韋等人為掩飾上開犯行,將3人屍體分別丟棄在南投縣水里鄉山區邊坡下、桃園市龜山區山坡。最高院認為,關於涂世泓、謝承佑、呂政儀就私行拘禁致人於死,陳樺韋、蔡博臣、涂世泓、鄭育賢、謝承佑、吳秉恩就加重強盜,鄭育賢就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陳樺韋就遺棄屍體罪刑上訴部分,其等上訴意旨,均係就原審採證、認事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說明及於判決無影響之事項,以自己之說詞或持不同之評價,為事實上之爭辯,俱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關於蔡博臣私行拘禁致人於死、謝承佑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吳郁群加重詐欺及張家豪加重強盜部分,檢察官及其等於原審明示僅就第一審判決之刑上訴,除關於刑之部分外,第一審判決之其餘部分,並不在原審之審判範圍。其等就論罪事項再為爭執,顯非上訴第三審之適法理由。最高院審酌,原審及第一審之量刑及定應執行刑,並無檢察官及傅榆藺、陳樺韋、蔡博臣、鄭育賢、謝承佑、呂政儀、鄭建宏、吳郁群、郭宏明、鄭文誠、張家豪、劉宏翊、邱柏倫、李佳文、吳政龍、周長鴻、陳義方等人上訴意旨所指量刑、定刑不當,或未依法酌減其刑之情形。此部分上訴意旨,核係就原審得為裁量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斟酌說明及於量刑結果無影響之事項,依憑己意而為指摘,均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檢察官及傅榆藺等19人之上訴均違背法律上之程式,皆應駁回。
在野黨不畏被扣紅帽捨命擋戒嚴 韓政局「似曾相識」學者這樣看
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系兼任教授劉德海今天指出,在南韓國會在野黨議員助理與民眾強力反彈阻止下,由南韓總統尹錫悅突然發動的深夜戒嚴,在六小時後慘澹結束,不過,接下來仍需密切觀察北韓的動向。此外,南韓尹錫悅政府在今年四月的國會選舉中,失去國會主導權,南韓國會目前由南韓在野黨控制,尹錫悅不惜扣上在野黨「私通北韓」的紅帽,朝野鬥爭恐不會隨戒嚴停止而平息,勢必更加激烈。南韓總統尹錫悅昨晚突然無預警宣布解嚴,南韓首都首爾隨後由軍隊及警方接管,根據韓媒報導,在戒嚴令之下,南韓一切政治活動,集會都被強制停止,軍隊警方可以不經審判就捉人,南韓國軍昨日也破窗進入國會議場,試圖逮捕緊急前往國會集結的在野黨國會議員,企圖阻止國會開會。雖然軍隊警力區隔立刻集結的大批抗議、高喊「總統下台滾蛋」的民眾,但是國會議員助理擋住國會議場入口與軍警對峙,在野黨議員得以趁隙進入議場,最後國會通過表決,廢止尹錫悅的戒嚴令,尹錫悅隨後也改口「尊重國會」,讓南韓民主(民選)政府的第一次宣布戒嚴,僅歷經六小時結束,不過,民選政府宣佈戒嚴的後續效應仍持續在全球發酵。劉德海今天接受中天新聞採訪時表示,尹錫悅日前已經透過法院訴訟,將南韓最大在野黨黨魁李在明判處有罪、初審判一年,二審三審如果也維持原判甚至加重其刑,李在明將絕無可能參選下屆總統,南韓在野勢力也因此正在強力對抗南韓執政黨,包括在國會強力擋下執政黨編列的中央政府預算案等。尹錫悅身為少數總統,震怒之餘,替在野黨國會議員扣上通匪「親北韓政權」的「國安大帽」,並下達戒嚴令。劉德海說,李在明早知道尹錫悅會挺而走險,當尹錫悅無預警宣佈戒嚴、封鎖國會,在野黨包括國會議員、助理,緊急趕到國會,捨命阻擋軍警進入議場,軍隊後來雖突破人牆破窗進入國會議場,企圖破窗逮捕在野黨議員、阻止開會,但未能成功,不到三小時,南韓國會就以極高表決票數,否決尹錫悅的戒嚴令,尹錫悅見狀才不得不撤回戒嚴令。至於尹錫悅「少數總統的逆襲」是否會影響韓國之後的政局?劉德海認為,南韓股市恐怕會受到此事影響而受到衝擊,因為這是南韓政府44年首次出現緊急戒嚴令,令人聯想到南韓80年代軍政府與民眾的對抗,包括「首爾之春」「光州事件」等等全球矚目的案件,南韓政壇朝野鬥爭一時間,恐怕難以結束,並將持續對峙,目前國會方面已推進到罷免尹錫悅,後續動盪局勢可想而知。他也因此提醒台灣民眾,如果非去韓國不可,盡量少靠近首爾國會、青瓦台等可能有政治抗議之處,因為一旦爆發衝突,恐怕會出現催淚彈攻擊、武裝鬥爭,局面將非常亂,而且罷免尹錫悅案還攸關他的太太涉案,南韓司法卻都接連判無罪,南韓司法系統公信力也已備受南韓民眾質疑,連尹錫悅所屬國民力量黨魁都已建議指派專任特別監察官調查,預判尹錫悅可能也不會輕易放手。
尋仇認錯人…衰男回「我是三重人」被砍到臟器外露 惡煞喊:沒錢賠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和網友發生爭執,雙方相約在堤防談判,他找來30多人助陣,期間遇到一名黃姓男子和數名友人騎車經過,得知對方是三重人後,竟持西瓜刀朝黃男狂砍,導致被害人臟器外露,事後才發現砍錯人,一、二審均遭依重傷害罪判刑5年1月。民事部分,法院判處林男和其父連帶賠償199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男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臉書暱稱「洪福生」之成年男子因故發生爭執,2人相約於民國105年7月29日,在新北市某處堤防談判,林男遂邀集30餘人,於105年7月28日在一處街口會合。嗣於翌日0時8分許,黃男等人騎乘機車行經該處,被林男等人詢問黃「你們是哪裡人?」黃男等人答稱「我們是三重人」後,林男竟基於重傷害之不確定故意,持西瓜刀朝黃男腹部、腰部及手臂等處揮砍,致對方受有手指開放性骨折、前臂之開放性傷口、手開放性傷口、肩及上臂多處開放性傷口合併肌腱及神經、結腸之損傷,伴有體腔開放性傷口等重大難治之重傷害。林男坦承傷害致重傷之事實,惟矢口否認有何重傷害犯行,辯稱「我當時認錯人想要給告訴人教訓,但沒有要使告訴人受重傷的意思」;被告之辯護人辯以,被告因為認錯人,當初只想給誤認之仇家一點教訓,完全沒有要讓仇家受重傷之故意,且被告僅下手3刀,其中2刀砍向手部,故認被告並無重傷害罪之故意。一審認為,被告曾因不能安全駕駛交通工具、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槍枝、恐嚇、傷害等案件遭判刑,素行不佳,又以前揭方式對黃男為重傷害之行為,造成告訴人重大難治之傷害結果,判處5年1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民事部分,儘管林男和林父都辯稱「身上沒錢」,法官仍判處2人應連帶賠償199萬元;可上訴。
104人力銀行「刊登陸職缺」遭罰20萬元上訴 高等行政法院判敗
104人力銀行因刊登涉及中國職缺的廣告,被勞動部裁罰新台幣20萬元,提起行政訴訟後,案件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最終判決104人力銀行敗訴確定。2021年1月104人力銀行刊登香港商芯技佳易微電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台灣辦事處的職缺廣告,內容涉及中國兆易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與經理的職缺,工作地點位於中國安徽省合肥市。勞動部認定該廣告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裁罰104人力銀行20萬元。104人力銀行不服裁罰,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時法院判決104人力銀行敗訴後,該公司進一步上訴至高等行政訴訟庭。法院開庭後,104人力銀行稱,勞動部對大陸兆易公司與香港芯技公司的認定混淆,並指勞動部未盡調查職責,原判決有證據不足之虞,請求撤銷裁罰及原判決。北高行審理後指出,大陸兆易公司為香港芯技公司的關係企業,並非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許可的台資企業,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廣告管理辦法》的規範對象。法院表示,104人力銀行作為廣告服務提供方,根據其徵才管理機制與服務契約,對職缺廣告內容具有審查義務。儘管廣告由香港芯技公司代表兆易公司聯絡刊登,最終的內容是經由芯技公司帳號在104平台上發佈,屬104人力銀行的審查範圍。法院認為,104人力銀行收取費用提供廣告刊登服務,並未盡審查責任,廣告涉及大陸地區勞務,屬違規行為。原裁罰與初審判決均無不當,因此駁回104人力銀行上訴,判決敗訴確定。
退伍前2天「持滅火器砸後腦」害死人!軍人一、二審均判13年
桃園平鎮一間釣蝦場去年7月間發生駭人命案,一名即將退伍的24歲李姓男子與友人飲酒狂歡時,恰巧偶遇女性友人的前男友徐男,雙方遂而爆發激烈口角,李男情緒失控下,竟持滅火器攻擊徐男後腦杓,導致對方傷重不治,李男一審遭判13年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28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回顧該案,事發於2023年7月2日凌晨2時許,李男在退伍前2天與一群友人相約至平鎮區的某釣蝦場歡唱,期間與20歲的徐姓男子發生爭執,李男氣憤之下先是將徐男毆打在地,怒氣未消的他隨即拿起釣蝦場的滅火器,朝著徐男的後腦狠砸,導致徐男當場鮮血直流陷入昏迷。徐男被緊急送醫後,仍因頭部外傷併顱底多處骨折、顱內出血、腦損傷、血液吸入肺部等不治身亡,犯案後李男當天也向警方自首。經桃園地檢署偵查,依《陸海空軍刑法》殺人罪將他起訴,案經國民法官審理,認為李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最終判處李男13年有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28日)審理認為,一審國民法官的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均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13年徒刑,本案仍可上訴三審。
新婚妻墜海哭到癱軟!人夫狂催1事惹疑 「爽約嫩妹開房」全被起底
大陸一名李姓男子因負債百萬,居然親手把新婚妻子推下海,欲詐取12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5389萬元)高額保險金,結果遭警方識破。案經審理,李男被判處死刑。根據陸媒《新京報》報導,央視《天網》節目播出一起騙保殺妻案件,案件發生於2021年5月5日,在大連開往煙台的輪船上,李男帶著大他幾歲的新婚妻子小環看風景。期間小環開心拍照,殊不知,李男在拍合照時,早就在內心盤算著如何殺了她。李男先走到甲板上搖晃欄桿,接著把小環騙到欄杆外面,再將其推落海。事後,李男在船上撕心裂肺痛哭,還故作癱軟、無力狀,由員警攙扶,口中還一直呼喚妻子的名字。李男偵訊時表示,小環個子矮小,說要看海,所以就帶她去比較矮的欄杆處,誰知竟然會發生憾事。由於李男一直催促警方開立死亡證明,讓警方起疑心。警方懷疑,整艘船有200個監視器,偏偏案發處在監控死角,一般人根本很難找到這邊,更奇怪的是,雙方結婚,女方的親屬竟然不知道。果然,驗屍報告顯示,小環生前有被拳頭打擊和摀悶的痕跡,因此是被人推下海的。警方透露,之後還發現李男仍交往其他情人,小環死後沒多久,還在飯店嫖妓;經過抽絲剝繭,查出李男負債上百萬,為詐取12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5389萬元)保險金才殺人滅口。2022年7月,大連中院判李男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欺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2023年12月遼寧高院駁回李男上訴,維持原判。
惡火燒死7人!他冷笑「比鄭捷厲害」自豪:破台灣紀錄 逃死理由曝
台南玉井真理家族前輩堂遭縱火一案造成7死2傷,嫌犯曾文彥落網後還狂言「一次燒死7人破了台灣的紀錄」、「比鄭捷還厲害」,行徑令人髮指。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判曾文彥無期徒刑定讞,原因曝光。曾文彥家境富裕,父親是醫生、母親擔任教職,不過他卻沒有遺傳到爸媽的好基因,屢屢犯下案件,甚至還曾企圖襲警。而「真理前輩堂」好心讓曾文彥在佛堂待著,想藉由宗教感化他;但在住宿期間,曾文彥時常情緒不穩、與住戶發生爭執,還嗆聲要燒佛堂等等,因此被請出去。之後曾文彥竟恩將仇報,於2019年12月13日帶著10公升汽油,趁著佛堂內多人聚眾時潑油縱火,事後還在附近觀看自己的傑作。曾文彥被捕後冷笑,「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燒死一個也是罪,多燒死幾個沒關係。」一席話,讓大家相當傻眼。此外,曾文彥還表示,鄭捷殺了5個人,自己殺了7個人,比鄭捷還厲害,一次燒死7人破了台灣的紀錄。被問到為何要放火殺人,曾文彥回,那裡的人很和善,殺了那裡的人,他們也不會找他報復。一審,法官判處曾文彥死刑。案經上訴,曾文彥被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近日最新判決結果出爐,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於量刑時已詳加說明犯罪情節雖已達最嚴重情形,原應依殺人罪之本刑最高上限判處死刑,然確符合刑法第62條所定自首要件,且參酌該條之修法理由,依自首規定減輕其刑;酌以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精神,附帶敘明曾文彥罹患「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症」,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生命權之規定,及其於西元2018年人權事務委員會通過之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49段前段所宣示得迴避死刑之「特殊障礙」、「嚴重社會心理和心智障礙」事由之用語,解釋上應可涵攝於公政公約所稱「特殊障礙」類型,雙重具有不得判處死刑事由。最高法院指出,更二審就本件量刑,敘明被告所犯之殺人罪於適用自首之法定減刑事由後之處斷刑,已無再選科死刑之餘地,第一審判決量處被告死刑,於法自有未合。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上訴意旨爭執原判決依自首減刑不當;上訴意旨猶主張其符合刑法第19條之「精神障礙」云云,核係對事實審法院已明白論斷指駁之量刑事項再事爭辯,以及量刑裁量權之合法行使,任意為指摘,俱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其等上訴不合法律上程式,均予以駁回。
狠心陸男把妻騙到船欄杆旁再推入海 事發畫面曝光
2021年5月5日中國大陸發生一起輪船墜海事件。當時男子李某帶著妻子看風景,豈料過不久李某把妻子騙到欄杆外,也就是停放救生船的地方,隨後妻子墜海,經過45分鐘的搜尋,警方找到了沒了生命跡象的妻子。意外發生後,李某催促警方開立死亡證明,說老家有傳統,人死後3天內必須火化。可警方看完監控後起了疑心,因為整艘船有2百多個監視器,李某偏偏帶妻子去了監控死角,隨後警方決定進行屍檢,經法醫確定,死者生前有被打的痕跡,因此是被推下去的。經綜合調查發現,李某是為騙取巨額的人民幣1200餘萬賠償金(約新台幣5379萬元),法院最後判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欺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近日事發畫面也一一曝光,引發外界譁然。據陸媒報導,此事發生於2021年5月5日,當時李某帶著大他幾歲的新婚妻子李某環,從上海回遼寧老家設籍,回程他們選擇搭船,在大連開往煙台的輪船上,男子李某帶著妻子看風景,李某無論走到哪裡,妻子都在身後碎步跟隨,隨後丈夫趁著妻子不在身邊的空檔,獨自在甲板上搖晃欄杆。10分鐘後,李某把妻子騙到欄杆外面,也就是停放救生船的地方,隨後妻子墜海,李某撕心裂肺的哭喊,在經過45分鐘的搜尋後,警方找到了妻子,那時女子已經沒了生命跡象,看著屍體李某全身癱軟,還需要警員攙扶,同時一直呼喚妻子的名字。事後在調查期間,員警詢問事情經過,李某說妻子個子矮想看海,就帶她去欄杆較矮的地方,這段期間,李某也不斷催促警方開立死亡證明,說老家有傳統,人死後3天內必須火化。可在看完監控後,警方起了疑心,因整艘船有2百多個監視器,李某偏偏帶妻子去了一個監控死角,被救生艇遮擋的地方,警方也決定進行屍檢,經法醫確定,死者生前有被拳頭打擊和摀悶的痕跡,是被推下去的。不僅如此,警方還發現女方的親屬竟然不知道這起婚事,且2人結婚後,出入形同陌路,而李不僅在婚後交往19歲的情人,還在妻子剛死後不久,就在飯店召妓。最後經警方綜合調查發現,李某是為騙取巨額保險金,若妻子搭乘交通工具時發生意外身亡,受益人李某最高可獲得人民幣1200餘萬的賠償金。警方表示李某債務纏身,總計負債人民幣上百萬,案發前透支多張自己和妻子名下銀行卡。2022年7月,法院判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欺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2023年12月法院駁回李某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