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土地
」挺禁伐補償再加碼 鍾東錦不捨原民遭誤解
苗栗縣長鍾東錦21日表示,自己認同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編足預算,甚至未來應進一步修法增加禁伐補償預算,也對立委高金素梅與各地原鄉民意代表的堅持,由衷敬佩。原住民籍苗栗縣議員楊文昌21日在縣議會質詢時認為,「禁伐補償」案遭綁定為2025年國家總預算先決要件一起討論,搞得原住民被汙名化。他說,原住民保留地配合國家政策禁伐,每公頃補助提升至新台幣6萬元,但中央預算只編列4萬元,不足部分想以專款專用的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來勻支,作法實在不合規定,當然會挨卡。楊文昌直言,原住民土地禁伐損失不小,但也有其必要性,畢竟森林是大自然減碳的重要力量,比方相思樹,每棵一生可減碳高達300多噸,如今原住民配合政策禁伐受到經濟損失,保留地使用開發也受限,中央給予補償再合情合理。他批評,沒想到因預算編列爭議,讓許多人誤解並汙名化原住民,十分不公平,政府的態度實在可議。鍾東錦對此強調,非常敬佩高金素梅與幾位原住民籍民意代表,堅持做對的事情據理力爭,其實自己覺得中央編6萬元補償原住民禁伐損失,實在還不太夠,而立院審查過程中,確實難免會出現衝突、妥協,也有面子、理子之爭,政治就是如此,但充分討論後,還是要走下去。鍾東錦也說,除了禁伐問題外,自己認為特定農業區限定只能栽種水稻,如此收益根本不足,農民紛紛打退堂鼓,也應增加補償或津貼,以利維持糧食自給。
原發基金貼禁伐補償 主計長認證無不法
民進黨原住民立委伍麗華5日表示,外界對「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撥付禁伐補償疑義不小,政府有責說明是否合法。行政院主計長陳淑姿則說,此舉沒有不法。行政院長卓榮泰5日率內閣閣員赴立法院針對總預算報告,並備質詢。而針對近期《禁伐補償條例》已入法提高禁伐補償達每年每公頃平均新台幣6萬元,行政院新年度預算卻未編足引起的一連串爭議,也成為質詢焦點。伍麗華質詢時指出,自己3年前便曾針對「禁伐補償」提出質詢,早年禁伐補償濫觴於林務局的「造林獎勵」,因為原住民土地利用有三,要不選擇「造林」,要不配合「禁伐」,或是有限度利用開發。而林務局造林獎勵經多次提高,每年每公頃平均將近10萬元,若禁伐補償不隨之提升,恐釀山林災害「大家都去砍樹就好。」伍麗華說,外界直指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要破產了,因此基金不可以拿來發禁伐補償,但自己調出主計處2016年公文,清楚寫明依照2007年刪修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用辦法」建議,原民會發放禁伐補償時,可以透過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各半模式編列,法源應該很充足。陳淑姿對此回應,目前都是依相關法令辦理,以基金發放禁伐補償沒有違法。她回顧,在2023年之前,禁伐補償是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各半負擔,2024年則是由國庫扛下撥補責任,未來即使超支,也會按政策撥補基金,以依法與政策目標優先。
利用原住民人頭設定高額抵押權「借名登記」 原保地大量流失
據統計有44%、逾7000公頃原住民保留地向非金融機構設定抵押權,恐已轉手非原民買家,作為溫泉區、露營區、民宿旅館等,連海基會祕書長羅文嘉也曾被控借名在桃園復興區經營民宿,引發相當爭議。為保障原住民生計而劃設的原保地,非原住民身分者不該買賣交易,但非原民買家為規避法規限制,找原住民人頭,以設定高額抵押權方式「借名登記」,成為部落內幾十年沉痾。熟悉原保地買賣的原住民表示,在部落裡大家都知道有誰在做土地仲介,大部分具原住民身分,到處去串門子找地,也會幫平地人找好原住民人頭,買家一次付給人頭10萬、20萬元,或每年包1萬元紅包,登記在人頭名下,地價稅由買家負擔。該人士認為,原保地的初衷是保障原住民生計,但原住民欠缺資本去開發土地,這種地下經濟實質上讓2位原住民都得利,「反正土地沒有賣出也是閒置,不如換個方式去保障生計」。立委伍麗華表示,長期以來原住民社會間,都會聽到一句話:「這塊地已經是平地人的」,土地流失很嚴重,如漂亮的露營場、餐廳、民宿在原保地上,但不能說已被平地人「買走」,因為是借名登記。以前借名登記常發生在建地、農地,自禁伐補償上路後,連無路可到的地都有人要收購,明顯有利可圖。伍麗華說,買家為確保原民人頭不會反悔,用法律工具「設定抵押」,概念是人頭將土地作為抵押品,向平地人買家借9999萬元,設定一個不可能還得起的數字,形同一張大型借據。根據原保地設定抵押權統計,向金融機構設定抵押權共1萬9520筆,面積8914公頃。非金融機構設定抵押1萬5593筆、面積7159公頃,幾乎都是借名登記的人頭,其中屏東、新竹縣筆數與面積數最高。抵押權只是檯面上看到,還有很多其他手法,隱藏更多黑數。政大地政系兼任教授徐世榮認為,原住民土地的流失,是原住民經濟弱勢、社會邊緣很重要原因,26萬多公頃原保地絕對不能再流失,原民朋友在結構底層,為了生存就賣掉土地,結果拿到手的錢又花完了,就更底層。
促進地方創生 《國土計畫法》有望放寬原民土地商業活動
《國土計畫法》修正將於2025年上路,並確立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範。外界憂心原民區新建築將自此無望合法,恐扼殺原鄉地方創生。案經本刊批露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7日一改過去嚴格立場正面回應,將與原住民委員會共商,有望透過《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拚解套。本刊2月專題報導,國土署在推動《國土計畫法》第23條研議中,針對原住民土地將出手造冊管理,國土署並多次重申必須同時符合「屬於原住民族土地」且「於2016年5月1日前的既有建物」2項要件,才可依規定申請作為住宅使用,包含司馬庫斯等觀光景點原住民憂心民宿、商店等賴以維生的建築「沒辦法合法化」。對此,國土署表示,可同理地方原民心中的不安,但國土署在推動《國土計畫法》時,針對原民土地既有建物合法化,必須考慮推動量能,若一下照單全收,甚至為未來的原民地新建築開便門,恐怕變成政府帶頭添亂,因此經盤點後,初步以「2016年5月1日」前的建築量體規劃輔導合法,是國土署有把握能做到的目標。而針對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新竹縣府原民處多次呼籲,《國土計畫法》應通案考量原民土地商業行為合法化,而非一刀切押定建築合法時間,以保障原民土地合法可能與地方創生彈性。國土署表示,國土署理解不少原民在原鄉以雜貨、民宿等小型商店維生,目前已請原住民族委員會評估各縣市實際需求,有望納入《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訂定,以符合日常生活、居住及產業發展需求「不會通盤扼殺,請大家放心」。國土管理署強調,《國土計畫法》對於土地的管理是以「容許使用」方式來替代現有區域計畫法的「變更使用」的機制,未來就各種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賦予適當使用項目,可讓國土能夠因地制宜的適性發展,像這次針對該法第23條有討論,便是修正以貼近民眾生活的好機會,國土署也會照顧居民居住權益及整體經濟發展。對此,原民立委高金素梅8日向CTWANT記者緩頰表示,自己辦公室關注此案多年,國土署並非有意卡原鄉發展,只是對開放量能態度較保守,透過近期本刊報導揭露這個問題,未來應可朝地方原民所期待的方向開放,以兼顧基礎謀生需求,自己樂觀看待,也將持續監督。
街友花蓮車站大廳暴斃 意外扯18年前「假結婚」舊案
花蓮1名黃姓男子去年11月突然在台鐵花蓮站候車大廳暴斃,警方發現黃男配偶欄有名大陸配偶,於是轉給移民署花蓮縣專勤隊聯繫,進而發現黃男「假結婚」,甚至找到當年一同到大陸的賴姓友人,賴男到案後坦承2人均假結婚,還請求移民署幫忙撤銷婚姻登記,避免原住民土地落到不認識的陸籍配偶手上。花蓮1名黃姓男子去年11月突然在台鐵花蓮站候車大廳暴斃,警方發現黃男配偶欄有名大陸配偶,於是轉給移民署花蓮縣專勤隊聯繫,進而發現黃男與賴姓男子2003年曾一同遠赴大陸進行「假結婚」。(圖/移民署花蓮縣專勤隊提供)移民署花蓮縣專勤隊表示,去年11月間接獲花蓮鐵路派出所通報,一名黃姓遊民在花蓮火車站候車大廳暴斃,警方無法聯繫死者陸籍配偶,請求協助。經專勤隊員審視相關資料,發現死者曾和一名陸籍朱姓女子結婚,不過朱女早在2003年間因在台非法工作,遭查獲遣送出境。依照承辦人員多年辦案經驗,直覺此婚姻關係不單純,於是展開調查,深入挖掘18年前的舊案。經調查人員調閱資料分析,黃姓死者當年與1名賴姓友人一同前往中國大陸辦理結婚,經傳訊賴男後,他坦承2003年間因貪圖免費機票、食宿及旅遊等代價,夥同黃姓死者一同前往大陸辦理假結婚,因害怕遭受法律制裁,遲遲不敢自首吐實,以致黃、賴與陸配婚姻關係仍持續存在。賴男面對調查時,原本警戒心極強,再加上溝通困難,使得案情難以突破,所幸在調查人員聯繫社工及親友協助下,賴才完整交代假結婚過程始末。賴男表示,因本身假結婚問題,名下原住民保留地恐被假陸籍配偶繼承,如今能坦承,心情如釋重負,感謝移民署幫忙,未來也將坦然面對司法,期盼透過司法審判,撤銷假結婚登記。移民署專勤隊表示,花蓮部分地區早年盛行赴大陸辦理假結婚,許多出賣身分給人蛇集團,引進大陸假新娘的男子,如今卻面臨財產繼承爭議及申請低收入戶補助資格等問題,因此呼籲民眾,切勿抱持僥倖心理或貪圖蠅頭小利以身試法,有類似觸法情形的民眾主動投案,移民署將會盡力協助解決。
放寬收養取得原民身分 管媽反對 :恐遭利用取得土地
立委管碧玲今(5)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指出,放寬原住民身分取得條件的《原住民身分法》修正案,恐造成加速稀釋原住民血緣的問題,並可能被不當利用,籍以取得原住民土地或其它權利,玲呼籲不易輕易修改;委員會逐條討論後,決議不予處理維持現行版本。管碧玲指出,本次修正案中第五條,有意開放原住民身分制度,讓父母只要一方為原住民或單身原住民者,即可收養之未滿七歲非原住民後代,讓養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相較現行必須父母兩方均為原住民才能收養,更為寬鬆。她表示,若修正開放,原住民家族在第二代就開始無原住民血統,將加速原住民血統被稀釋,並可能遭有心人用來取得原住民土地利益或其他權利的風險。管碧玲擔心,若是修法放寬可能造成差別待遇,反而讓非原住民血統者更具有取得原住民身分的機會,這對於爭取正名及認同的平埔族反而不公平,因此呼籲此修正案不宜處理;內政委員會於逐條討論後,決議此條文不予處理維持現行版本,其餘修正條文也皆保留。
牧場強佔公有林地 巴西非法伐木重傷亞馬遜雨林
亞馬遜地區的非法伐林涉及許多問題,這只是冰山一角,在水面下隱藏的則是龐大的經濟利益,而森林火災只是容易受到世界關注。巴西亞馬遜州檢察官波戈(Joel Bogo)指出,農民燒地耕種非大面積破壞森林的主因,主要仍是畜牧業者強佔公地,藉此擴大牧場的行為。亞馬遜被稱為「地球之肺」,但非法伐林的問題層出不窮,其中涉及政治貪腐、黑幫組織犯罪、奴役勞工、血腥暴力與強佔土地等。波戈表示,在亞馬遜州南部,牧場非法強佔公地的一次擴張行動中就砍伐200至1000公頃的森林,破壞森林的速度遠超過農民燒地耕種。他還透露,大面積砍罰的成本很高,每公頃支出的機具與人事費用高達巴西幣800至2000元。波戈指出,牧場業主為砍伐森林和強佔公地,把黑手伸入公家機關,因公務員貪腐行為,業主才容易取得偽造假公證書。亞馬遜開墾成每公頃本高達巴西幣2000元。(圖/達志/路透社)巴西農業綜合企業了解問題的嚴重性,於上週不但公開要求政府打擊非法伐林與森林火災,並以「巴西氣候、林業和農業聯盟」的名義,向總統波索納洛(Jair Bolsonaro)提交一份名為「巴西必須成為全球農業環境領導國。」的宣言。其中提到沒必要為增加農業生產而砍伐森林,農業綜合企業正受到非法行動的犯罪組織的毀傷,破壞行業聲譽,提高法律不確定性和生產業者與企業的不正當競爭。「巴西氣候、林業和農業聯盟」內含200多家農業綜合企業、環境保護實體、學術界和金融部門代表。過去一年間,15位檢察官辦公室在亞馬遜、宏東尼亞(Rondonia)、阿瑪帕(Amapa)、阿克里和巴拉(Para)5州合力偵辦,已開始6項刑事訴訟行動,在亞馬遜州就有33人定罪。據調查得知,森林的經濟價值取決於土地使用方式,如非法開採黃金10年的家族,其收益為1900萬元,但在宏東尼亞卡里布納(Karipuna)原住民土地開採木材的團體所造成的環境損害,則超過2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