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
」 車禍 危險駕駛 高雄 台中 酒駕17歲少年無照拒檢還加速逃逸! 蘆洲警追車過程出意外 少年狼狽落網恐吞7萬多罰單
蘆洲警分局延平所警員吳鎮宇在巡邏時見一輛改裝車呼嘯而過,與三民所警員葉翔哲欲上前攔查,怎料17歲楊姓少年竟拒檢並加速逃逸,葉員閃燈鳴笛全力逮人,卻不幸在路口閃避車輛急煞自摔,導致全身傷送醫,支援警力隨即開啟包圍網,順利將楊男逮捕歸案。事發於3日晚間10時許,葉姓警員在追人過程中,於長榮路某路口與27歲吳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事故,葉員為閃避來車急煞自摔,全身多處擦挫傷,送往淡水馬偕醫院就醫無礙。葉員送醫治療後,同一時間警方立刻起動攔截圍捕機制,於五股區成泰路三段攔截到楊姓少年,經查後酒測值為0,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無照駕駛1件、危險駕駛1件、拒檢逃逸1件、闖紅燈2件、紅燈右轉1件、逆向行駛1件、未依規定使用燈光1件、未戴安全帽1件、變更車體規格1件,現場移至保管車輛並通報環保局噪音車裁罰。楊姓少年在逃逸過程中共有十項違規事實,罰金總額竟高達新台幣77900元,除此之外還要負起法律責任。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少年事件處理法辦理。
台南男單手騎車瘋滑手機畫面曝光 網友怒轟「拿生命開玩笑」
台南市近日上演一起危險駕駛事件,1名男子邊騎機車邊低頭滑手機的畫面,被駕駛行車紀錄器拍下,驚險行為引發眾多網友討論與譴責,事件發生於3日下午,地點位於中西區民權路四段,當時1名穿白衣的男子在繁忙的馬路上騎著機車,行駛中突然掏出手機,用單手控制車輛的同時低頭滑動手機屏幕,對身旁來往的車輛毫不在意,讓旁人驚呼連連,直斥其行為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當兒戲。這段危險畫面被「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分享至YouTube,吸引許多網友關注和留言,有民眾感到憤怒表示,「這種情況怎麼不靠邊停車再看手機?」「檢舉這樣的駕駛根本是做功德」,更有人建議,「這樣的駕駛行為實在應該罰重一點,讓他長記性。」根據警方說明,該男子的行為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第2項的規定,按照法律規定,機車駕駛人若行駛中手持使用行動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或數據通訊等操作,將處以1000元新台幣的罰鍰。台南市警二分局提醒民眾,開車及騎車時必須專心駕駛,隨時注意路況。若需查閱手機訊息或地圖,務必靠邊停車、熄火後再使用手機,確保行車安全,警方強調,分心駕駛不僅會增加發生意外的風險,也可能導致嚴重的法律責任,呼籲駕駛人以自己與他人的安全為重,避免因一時疏忽釀成憾事。
台中狂飆少年改裝機車擾民 闖紅燈拒檢逃逸還衝撞警車下場慘
台中市19歲的陳姓男子及其2名友人,因騎乘改裝車輛在街上製造大量噪音,而引發民憤警方接獲多起報案後,立即前往攔查,不料,陳男卻拒絕檢查,甚至驚人地衝撞警車,隨即展開一場驚險的逃逸過程,經過長時間的追逐,最終警方成功將其逮捕,並依法移送至台中地檢署偵辦。事件發生在20日凌晨1時許,陳男與2名友人駕駛著改裝機車,沿著沙鹿區的市區道路行駛,發出的巨響驚擾了不少居民,引起眾多民眾的不滿,警方接獲投訴後,立即派遣警力前往現場進行攔查,然而,陳男卻選擇不理會,迅速逃離現場,展現出驚人的駕駛技巧,沿路變換車道,甚至駕駛禁行機車道、闖紅燈等,行為極度危險,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在逃跑過程中,陳男竟然還衝撞了巡邏警車,試圖藉此脫逃,警方見狀,隨即加派警力進行追捕,經過一段時間的追逐,最終在沙鹿區晉文路巷內將陳男攔截並成功壓制逮捕,隨後,警方對其進行詢問,並將其依法移送至台中地檢署偵辦。陳男的2名友人也未能逃過法網,2人在逃逸過程中利用口罩遮擋車牌,以躲避警方的追查,但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其進行相應的罰款處理,警方強調,未來將加強對改裝車輛及危險駕駛的查緝力度,保護市民的安全。
掛報廢牌上路拒檢衝撞逃逸 警開9槍制伏2嫌前科遭起底
新北市三重區14日下午4時許驚傳槍響,巡邏員警於中正北路與蘆洲交界處發現20歲林男駕駛自小客車懸掛假牌欲上前盤查,怎料對方竟心虛加速逃逸,雙方在路上展開警匪追逐,警方共開9槍壓制,20歲駕駛林男遭逮,副駕駛朱男腹部則中彈送醫,兩名犯嫌過去惡行也被翻出。據了解,朱男去年10月因違反個資法遭到苗栗地檢署通緝,今年4月更因詐欺被二度通緝,林男則是涉犯多項竊盜案被列為監管對象。經查後確定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為AB車,違法懸掛報廢車牌上路。回顧整起事件,三重警分局光明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的車牌疑似與車身不符,欲上前攔查時對方卻疑似自知掛假牌心虛,倒車後加速逃逸,員警見情況危急對右前輪擊發2槍限制其行動力,並通報支援警力進行攔截圍捕。警方與犯嫌在路上展開警匪追逐,犯嫌沿路違規闖紅燈,警方到了重新重陽路口見準時機將其撞停,並開了7槍(1槍不發彈),犯嫌逃逸車輛後輪爆胎、前擋風玻璃、車頭上分別有3個、1個彈孔,副駕駛朱男腹部則中兩槍倒地送醫。林男遭逮後表示車輛及報廢車牌都為朱男所有,而朱男則表示他請林男開車載其南下取款,兩人遭逮後拒絕夜間訊問,全案將朝《刑法》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罪將駕駛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舉發危險駕駛行為,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三重分局表示全力支持同仁正確、大膽用槍來保護民眾及自身安全,並再次重申捍衛新北治安不容挑釁的決心,任何違法違序行為本分局絕對追究到底,依法究辦。」
不甩紅斑馬!機車闖國道「楊梅狂飆香山」 自摔落網慘吞多張紅單
國道1號楊梅段3日下午3時許發生機車誤闖事件,1名20歲越籍男子騎乘白牌機車疑不熟路況闖入國道,並從桃園楊梅飆至新竹香山,過程中警方不斷在後狂追並要求停下,但他仍執意狂飆,直到行經交流道口自摔才被逮獲,後續警方依規定製單舉發並移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越籍男騎乘白牌機車疑不熟路況誤闖國道,他從國道1號楊梅路段騎上高速公路,行經南下84公里處時,恰巧被紅斑馬發現並要求停在路肩,但他不予理會甚至繼續狂飆騎,結果在國道3號香山路段的交流道口不慎摔車,導致機車當場噴飛,他則獨自坐在路肩。警方表示,3日下午3時許在國道1號楊梅段南下84公里處,發現有機車在國道上馳騁,紅斑馬立即要求停下,但騎士越籍男卻執意狂飆南下,甚至切換至國道3號,最終在交流道自摔受傷,所幸傷勢不嚴重,警方到場後依機車行駛高速公路、無照駕駛、不服稽查及危險駕駛誤闖國道等違規,開出數張紅單開罰,並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
狂言「挑戰酒駕不被抓」!拍片發群組炫耀 天兵男20分鐘後慘了
大陸湖南省岳陽市一名湯姓男子日前與友人飲酒,酒後竟自行駕車回家,還拍影片狂言「挑戰酒駕不被抓」,並發布在微信群組中炫耀。大約20分鐘後,湯男行經岳陽樓區巴陵中路與建湘路交叉路口,便遭到警方攔檢,經檢測血液酒精濃度高達93.71mg/100ml,隨即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岳陽日報》報導,9月15日淩晨1時許,岳陽市岳陽樓區巴陵中路與建湘路交叉路口,交警在開展酒醉駕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湘F號牌小車駕駛人湯某虎身上有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92mg/100ml,湯某虎涉嫌醉駕。大陸湖南省岳陽市一名湯姓男子日前與友人飲酒,酒後竟自行駕車回家。(圖/翻攝自岳陽日報)據了解,湯男當晚參加朋友生日聚會,在南湖某KTV喝了酒,結束後酒後駕車回家,並拍攝影片發到微信群裡炫耀,稱「挑戰酒駕不被抓」,結果被執勤交警抓個正著。經過抽血檢測,湯某虎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3.71mg/100ml,屬醉駕。當地警方表示,湯某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已被依法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另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湯某虎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之中。◎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不定時炸彈!台東廂型車用繩子固定車門成行駛隱患 警方開罰3600元
台東市豐源大橋近日,發生一起令人瞠目結舌的危險駕駛事件,1輛紅色廂型車以繩索隨意固定車門,竟在高速行駛中放任右前車門半開,這一不尋常的情況驚呆了不少目擊駕駛,並引發對道路安全的廣泛關注。近日曝光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紅色廂型車在繁忙的豐源大橋內側車道上快速行駛,令人驚訝的是,車門竟以繩索固定,半開狀態隨風擺動,這一情景讓後方的巫姓駕駛感到極度擔憂,形容這輛車「就像是一個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引發交通事故,巫姓駕駛在目擊這一情況後,立即變換車道保持距離,以避免繩索鬆脫或車門突然掀開造成危險。據了解,這輛紅色廂型車右前副駕駛座的車門半開,並且用繩索固定。這種危險駕駛行為不僅危害到自己,更對其他車輛造成潛在威脅,巫姓駕駛指出,若這輛車在行駛中緊急煞車或遇到劇烈晃動,車門可能突然打開,極有可能引發事故,危及後方或並行車輛的安全。台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在接到報案後,對該事件展開調查,經檢視影片後,警方確認這種情況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0條規定,該條例明確指出,車門損壞而不及時修復,行駛時顯然存在危險,應依法處罰,根據規定,汽車所有人可被處以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的罰鍰,並有可能被扣留車牌。警方呼籲所有駕駛人,出發前應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車輛部件正常,以維持道路安全。對於這類危險駕駛行為,應引起足夠重視,以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確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馬路炸彈!46歲法拉利男因超速被捕 一查竟擁數十條危駕前科還曾撞死人
香港一名曾有危駕前科、屢次違反交通規例、2007年還曾撞死人、被永久停牌的46歲男子,5日午間駕駛一輛法拉利跑車在屯門公路以超越限速2倍的速度狂飆,警方發現將他截停,並以5項罪名將他逮捕。據《香港01》報導,被捕的46歲黃姓駕駛,涉嫌危險駕駛、停牌期間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時未有第三者保險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藥物測試被捕,將於明日(7日)上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但黃男在未滿30歲前,就已有20次包括交通違例在內的案底,屢被吊銷牌照仍不知悔改,更在2007年駕車撞死人。20年來,黃男已最少3度入獄,至2018年被永久停牌;但他在法網下,仍然不斷重蹈覆轍。報導指出,黃男早在2004、2006年,就已分別因「危險駕駛」入獄3個月及4個月,被判停牌至2010年。但2007年10月5日,黃男在停牌狀況下,無牌駕駛一輛私家車在柴灣大潭道追尾撞及一輛機車,導致機車騎士蘇賢頭部受傷,後座的26歲女乘客陳美莉慘死,但黃男不僅沒有停車查看,反而衝上安全島撞破鐵欄,再撞倒1名橫過馬路的休班救護員後,繼而橫越3條行車線,撞倒另1名路人後揚長而去。同年11月5日,黃因曾干犯多達10次交通條例,先後2次因危駕,被判入獄3個月及4個月,被判停牌至2010年。2017年11月25日凌晨,黃男再次駕駛一輛螢光綠色的Kawasaki 600cc重機在青葵公路蛇行、超速飛馳,遭俗稱「隱形戰車」的香港無標識警察車輛追捕,雙方展開追逐戰。黃男在逃逸過程中多次闖紅燈、逆向行駛,甚至騎車衝進懲教所,最後在斜坡上失控側翻。黃男棄車而逃,被警員制服拘捕。之後,黃男依「擅自取去交通工具」、「超速駕駛」、「危險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無牌駕駛」和「駕駛未領牌車輛」等罪被捕。更荒唐的是,他當時騎的重機竟然是偷來的贓車。雖然黃男在被捕之後,已於2018年已被「永久停牌」,但昨(5)日香港警方又抓到他開著法拉利以2倍限速超速行駛,被截停後亦未能通過快速口腔液測試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進一步藥物測試。香港警方表示,黃男目前暫時被控1項「危險駕駛」、1項「停牌期間駕駛」、1項「無牌駕駛」、1項「駕駛時未有第三者保險」及1項「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藥物測試」罪,案件將於9月7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庭審理,案件交由香港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跟進。
屏東男遭攔拒檢竟沿路違規逃3公里! 慘吞18張紅單恐罰13萬
屏東1名24歲楊姓男子30日晚上8時許在屏東萬丹鄉騎機車違規闖紅燈,遭到員警攔查時他竟加速逃逸,甚至沿路闖紅燈及逆向行駛一路到3公里才被攔停,後續警方依法向他開出高達18張紅單,最高可處13萬餘元罰鍰,楊男此舉可謂是得不償失。警方表示,屏東警分局萬丹分駐所員警30日晚間8時30分,在和平西路與公園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目擊楊男騎機車闖紅燈,員警立即上前攔查,未料他竟拒檢甚至騎車加速落跑,警方尾隨其後直到近3公里遠的泉興路段才成功將他攔截並停靠街邊稽查。據了解,楊男在逃逸過程中涉及多項交通違規,例如:闖紅燈、紅燈右轉、逆向行駛、未戴安全帽、不服攔停稽查取締逃逸、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無照駕駛等行為,後續警方對於他不顧其他用路人安全危險駕駛的舉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共開出18張罰單,可處4萬1900 元至 13萬700 元罰鍰。警方說明,屏東分局呼籲駕駛人,若遇到員警攔查時務必停車配合稽查,不得加速逃逸或以各種危險駕駛方式試圖躲避盤查,警方針對此類行為將秉持強勢執法的精神且決不寬貸。
屏東酒駕男拒檢逃逸撞5車!頂車大秀奇葩停車術 慘吞18萬罰單
屏東24歲的王姓男子因酒後駕車,24日凌晨在高雄市三民區闖下大禍,當時王男不僅拒絕警方攔檢,還一路危險蛇行,最終自撞路邊停車格,導致5輛車毀損,其中1輛甚至被王男「頂上」自己的車頂,這場鬧劇讓王男不僅受困車內,還面臨一連串的法律責任與高額罰單。事件發生在24日凌晨4點,警方在十全一路與民族一路口執行例行巡邏時,發現1輛車未依規定開啟大燈,且車輛行駛不穩,左搖右晃,明顯存在危險駕駛的跡象,警方立刻跟隨,並打算攔下該車進行檢查;然而,這名駕駛卻在看到警方後非但沒有停車,反而加速逃逸,沿著道路狂飆。王男的逃逸並未持續太久,就在覺民路與平等路口,失控偏離車道,自撞上路邊停車格,直接撞毀5輛停放的車輛,其中1輛被強力衝擊下,竟然卡在其車頂上,場面十分誇張,肇事後,王男受困在車內無法脫身,警方立即通知消防隊到場協助。消防隊員到場後迅速破門,將王男救出車外,當其被救出時,滿身酒氣,警方隨即對其進行酒測,發現酒測值高達0.76,遠超過法定標準,幸運的是,王男並未受重傷,僅有一些皮肉傷,目前生命跡象穩定,已被送往醫院治療,因為醉酒及受傷的情況,警方尚未能對其進行筆錄。警方根據王男的違規行為,開出4張紅單,包括拒絕攔檢、危險駕駛(蛇行)、未開大燈以及酒駕肇事,這些違規行為讓王男面臨高達18萬9600元的罰款,除此之外,王男還必須負責賠償因其自撞而受損的5輛車,未來也將面臨酒駕肇事的刑事責任。
保時捷車主違規上路遭扣牌!警友證也無效 所長堅持依法辦理
高雄市1名男子開著保時捷上路,卻因車牌早已被註銷而被眼尖的員警攔下,車牌與車輛雙雙被扣回派出所,該男子疑似試圖透過關係脫困,甚至車內放有「警友證」希望獲得通融,但派出所所長堅持依法辦理,將註銷車牌拆除,並繳回監理機關,展現公正執法的決心。這起事件發生於高雄市,當地警方日前執行「淨牌專案」時,發現1輛保時捷的車牌已被註銷,經查,該車牌先前因超速40公里以上,被認定為危險駕駛,車主除了需支付罰款1萬2千元至3萬6千元,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外,車輛牌照也須被吊扣6個月,車主並未依規定將車牌繳回監理站,而是繼續使用該車上路。在被攔下後,車主被請回派出所說明,警方透過系統查證確定車牌已被註銷,更讓人意外的是,車主疑似擁有「警友」身份,因為車輛的擋風玻璃前放有「警友證」,進入派出所後,所長甚至接到疑似關說的電話,請求對該車主「幫忙」通融。所長毫不猶豫地拒絕,強調:「依法行政是首要原則,扣牌是監理機關的職責,若放行便等同於讓同仁瀆職。」所長的堅持使得這次執法過程依然嚴謹無虞,車牌被依規定拆下並送回監理機關。不過,令人困惑的是,依照規定,車主只需扣牌便可領回車輛,但自車牌扣下之日起,車主竟未來領回車輛,似乎把派出所當成「免費停車場」。警方無奈調侃:「難道我們變成了免費保全?」
金門0214陸船翻覆釀2死 海巡艇長、駕駛涉過失致死不起訴
今年2月14日金門海域發生我方海巡人員與對岸漁船因執法追捕衍生翻船意外,造成2名陸籍漁民死亡事件,針對此事,海巡巡防艇黃姓艇長和蔡姓駕駛因涉嫌過失致死罪被列為被告調查。不過經金門地檢署調查,本案於15日偵結,金門地檢署認為兩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2月14日下午1時許,當時海巡署接獲通報,指一艘中國大陸籍快艇駛入金門東南方北碇島附近的禁止水域。海巡隊隨即派出巡防艇命令該快艇停船受檢,但快艇卻加速逃逸,最終翻覆,導致船上4名中國籍男子落水。經海巡隊救援後,4人被送醫,其中2人不治身亡。檢方調查發現,巡防艇追緝過程中確實與快艇發生接觸及擦撞,但檢視後發現,快艇和巡防艇的船體均未嚴重受損,顯示巡防艇並無故意衝撞行為。檢方認為,快艇翻覆可能是由於其不具適航性、駕駛缺乏經驗及危險駕駛行為所致,且根據生還者供述及專家鑑定,該快艇屬非法「黑船」,不具備適航裝備,且駕駛者經驗不足。事發時,快艇突然大角度右轉,導致與巡防艇相撞,而巡防艇在短時間內無法避免碰撞。因此檢方認為巡防艇在執行強制措施時未逾越必要程度,且無法證明快艇翻覆是由於巡防艇的過失所致,決定對黃姓艇長與蔡姓駕駛予以不起訴處分。
國道工區本月3事故 駕駛「故意開車門」推倒交通錐!最高罰3.6萬
高速公路局表示,自8月以來國道已發生3件用路人因疲勞或分心駕駛闖入夜間施工管制路段,導致施工人員受傷事件,另有用路人刻意破壞交通維持設施之情形。高公局提醒,請用路人務必養足精神再上路,且行車時握穩方向盤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態;遇有施工路段時,應減速慢行、循序漸進,留意並切勿破壞相關交維設施,以確保行車及施工人員安全。高公局指出,為維持國道之行車安全及服務品質,必須經常性執行道路養護作業,並按不同養護工作性質,依高公局「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布設交通維持設施。高公局提到,雖工區已完成相關交維布設,並透過多管道提供施工資訊,但若用路人疲勞或分心駕駛而未注意相關警示,仍有可能闖入工區造成事故,如10日4時35分國道1號南向315公里處,1輛自用小客車未注意車前狀態,闖入工區後撞擊施工人員,造成1人受傷。高公局說明,設置交維警示設施之目的在於透過設置交通錐、拒馬等設施以明確區隔管制車道與一般正常行駛之車道,惟近日於國道1號台南路段,有用路人於施工路段刻意打開車門將多個交通錐推倒,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辨識管制路段範圍及導引警示設施,且傾倒之交通錐有可能散落至其他車道,妨礙用路人與施工人員之安全;另亦可能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之危險駕駛違規行為,可處新台幣6000~36000元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高公局呼籲用路人,國道車流量大,行經工區等管制路段時,應留意路況、循序漸進,並切勿破壞相關交維設施,且勿疲勞分心駕駛,共維用路人及施工人員之安全。
桃園男吸笑氣駕車蛇行遭攔!竟嗆警大不了罰錢 因「做這事」遭法辦
桃園市春日路9日晚間11時許驚傳一起危險駕駛事件,1名34歲鄒姓男子駕駛轎車蛇行,員警撞見將他攔下盤查,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發現轎車內放置1支笑氣鋼瓶,且鄒男還一副無所謂稱「大不了罰錢」,結果又發現他懸掛偽造車牌,警方立即當場將他移送法辦,吸食笑氣的部分則移請裁處。警方表示,青溪派出所巡佐邱正宗及警員高竟程,9日晚間11時30分執行巡邏勤務時,再春日路上發現1輛轎車蛇行,險象環生,警方立即將轎車攔停並進行盤查,結果發現鄒姓男駕駛邊開車邊吸笑氣,還在車內乘客座上尋獲1支笑氣鋼瓶,鄒男見狀竟若無其事並囂張稱「大不了罰錢」,事後員警將人車帶返派出所調查。警方說明,經調查,查出鄒男還懸掛偽造車牌,試圖躲避追緝,由於他因交通違規記點車牌被吊扣,他便耍小聰明網購假車牌懸掛,最終仍被抓獲,全案訊後,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將他移送法辦,吸食笑氣則移請環保局進行裁處。
抓到了!苗栗狂飆曳引車落網 竟是通緝犯不想被關當街上演「玩命關頭」
苗栗縣苑裡鎮7月31日發生危險駕駛案件,苑裡分駐所警員下午1時許發現違規曳引車並攔查,該車竟假意配合,接著踩下油門試圖逃逸,沿途更是連連違規,蛇行、逆向和闖紅燈外,還試圖仗著車型對警車逼車,警方則一路追到台中市幼獅工業區,因擔心用路人安全而停止尾隨,調查後確認司機為34歲張姓男子,8日將其追查到案,並發現張男是偷竊通緝犯,全案依法偵辦。根據當時畫面,苑裡所員警在苑裡鎮縣道140號1.7公里處,發現該輛曳引車行駛禁行路段而上前攔查,駕駛起初停車假意配合,卻在員警告知違規事項並索取政見時加速逃逸。警方見狀上前追趕,該駕駛則行徑囂張,一路蛇行、逆向和闖紅燈,警車試圖攔停,卻遭其惡劣逼車,員警一路追逐到幼獅工業區,最終因擔心其他用路人安危而停止尾隨。警方循線追查,所幸該車司機為張姓男子,8日將他逮捕到案,並發現其為偷竊通緝犯,張男則坦承犯行,表示自己不想被關才會鋌而走險,警詢後則將他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神操作!國道驚見違規切車急煞險釀追撞 網友怒斥「移動神主牌」
國道1號新竹交流道驚險一幕,被行車紀錄器全程拍下,讓網友們看得驚心動魄,紛紛批評駕駛的離譜行為,事件發生在3日上午10時許,1輛黑色轎車在準備下交流道時,因不熟悉路況,做出一連串驚險動作,幾乎釀成重大事故。根據YouTube頻道「WoWtchout-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分享的影片顯示,當時一名駕駛行經國道1號新竹交流道準備下匝道,前方1輛黑色轎車突然橫跨槽化線,顯然對路況不熟,進入匝道後,該車駕駛突然發現下錯交流道,竟然在匝道上猛踩煞車,直接停在路中央,導致後方車輛差點迎頭撞上。令人更為震驚的是,黑色轎車駕駛並未因後方車輛的急煞而有任何反應,反而繼續停在匝道口,隨後竟朝國道方向再次鬼切回去,讓後方駕駛驚魂未定。影片曝光後,引發廣泛討論,網友們紛紛留言表達不滿。有網友怒批:「誰家的神主牌?」也有人諷刺道:「這突發性中風真的是又一樁!」、「這樣下錯交流道,停在路中間是要怎麼辦?」更有人直言:「這種速度差陷阱太可怕了。」甚至還有網友調侃:「老日產配老人,絕配。」警方提醒駕駛人,國道行駛需高度集中,若不慎下錯交流道,應該保持冷靜,按規定行駛至下一個交流道再返回,切勿在交流道或匝道上急煞或逆行,以免造成嚴重交通事故;同時,警方也呼籲所有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危險駕駛行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她慢車道飆84公里成危險駕駛!慘噴1萬2、扣牌半年 台中南屯「這路段」被罵爆
自112年6月30日起,如駕車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即算危險駕駛行為,將重罰1萬2千元至3萬6千元,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且車主並連坐須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對此有民眾也發文提醒:「南屯,嶺東的朋友要小心,向上路兩個點都是40公里,一天收到的錢不知是百萬,還是千萬,要小心哦!」更釣出一堆苦主。交通局日前說明,立法院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危險駕駛的超速認定,從超過速限60公里降為40公里以上,並提高罰鍰上限。現在如果駕駛人開車或騎機車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即算危險駕駛行為,將依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加重裁罰。1名女網友昨(5日)在臉書社團「台中市西屯區 大小事 社團」發文貼出罰單照片,感嘆自己「農曆7月1日就被政府搶錢大失血」,照片顯示,該車主的違規時間為7月16日,違規地點在台中市南屯區向上路五段過五權西路三段往市區方向900公尺處。該路段慢車道雖然速限40公里,但原PO竟飆到84公里,因此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02款「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處以12000元罰鍰,原PO也為此提醒社友:「南屯,嶺東的朋友要小心,向上路兩個點都是40公里,一天收到的錢不知是百萬,還是千萬,要小心哦!」貼文曝光後也引發許多網友熱議,「哇!這下麻煩了,您的車牌要被扣6個月了」、「找個好地方,車子要停半年了」、「一萬兩千元! 買尬的,氣死人了」、「向上路這個點很常測啊,牌子也都有擺啊」、「因為之前發生重大車禍,所以政府只能出此下策。」貼文也釣出一堆在地人或苦主,「恭喜扣牌半年,原來我不孤單」、「我家女兒1月也收到,還要吊銷牌照6個月」、「要駕駛人自然減速就要把車道畫窄,但台中很多路都非常寬再插測速⋯經過這邊確實大家時速都60至80以上在跑的」、「盡量不要開進慢車道,限速40有夠低的。我開40幾乎每台機車都超我車」、「這種地方限速40公里???根本不合理啊。」
移動凶器!違規曳引車蛇行逆向還逼警車 囂張駕駛狂飆4公里最重罰6萬4
苗栗縣苑裡鎮7月31日發生危險駕駛案件,苑裡分駐所警員下午1時許發現違規曳引車並攔查,該車竟假意配合,接著踩下油門試圖逃逸,沿途更是連連違規,蛇行、逆向和闖紅燈外,還試圖仗著車型對警車逼車,警方則一路追到台中市幼獅工業區,因擔心用路人安全而停止尾隨,事後依拒檢逃逸等多項違規開出7張罰單,最重可罰6萬4200元。根據當時畫面,苑裡所員警在苑裡鎮縣道140號1.7公里處,發現該輛曳引車行駛禁行路段而上前攔查,駕駛起初停車假意配合,卻在員警告知違規事項並索取政見時加速逃逸。警方見狀上前追趕,該駕駛則行徑囂張,一路蛇行、逆向和闖紅燈,警車試圖攔停,卻遭其惡劣逼車,員警一路追逐到幼獅工業區,最終因擔心其他用路人安危而停止尾隨。警方則根據曳引車牌,針對其禁行路段、拒檢逃逸、闖紅燈、逆向及危險駕駛等多項違規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共計開出7張罰單,合計最高罰鍰達6萬4200元,駕照、牌照均吊扣6個月及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通霄警分局呼籲,員警執行交通稽查勤務並無針對性,依據客觀可見情形合理懷疑有違反交通規則之虞者,始會發動攔檢,籲請民眾遇警察攔檢時,應配合員警指揮及稽查,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