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書
」 離婚 汪小菲 大S 外遇 大陸南山第一產皆遭重罰240萬 無保戶簽名、一張信用卡付16張保單等六大違規曝光
金管會最新公布對南山產物、第一產物兩家保險公司各裁罰240萬元,前者在未收到保費前即保單生效、推出新服務前未有法令主管簽署意見書並納入內控、強制汽車險理賠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等3點違規;後者則在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取得被保險人簽名、信用卡扣繳保費異常等違反保險法事項。依據金管會保險局公布裁罰書內容,在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南山產物保險在辦理汽車保險收費出單承保作業,有未於保單生效前完成收費或對信用卡取授權即出單之情事;例如生效日112年4月1日,保戶匯款日112年4月18日等。110年11月25日起推出行動投保服務及112年7月10日上線Line客服,惟未由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出具意見書並簽署負責,且未因應服務上線將業務員私人行動裝置管控機制等納入所訂內部控制作業處理程序規範及內部稽核項目。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案與其他保險同時處理時,有未依規定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理賠費用之情事,如:112年6月21日理賠同一車號時於強制險理賠金額2萬3千元、第三人責任險理賠金額97萬7千元,處理費用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第三人責任險各攤付一半,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依此違反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處罰240萬元整。此外,發現第一產物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依保單條款約定取得被保險人簽名同意;以信用卡繳交保險費並填載持卡人為保單關係人者,有未全面以系統檢核持卡人ID是否為要保書所留存之保單關係人ID,致有業務員不實填載其為要保人而代繳保險費成功者,並以持卡人為要保人之名義通過人工審核。又曾以電話取得信用卡授權者,未送外部平台驗證授權人是否為持卡人,且後續刷同一張卡時,SAP系統對送驗規則判斷有誤,致有不同授權人以同一張信用卡解繳保費之異常情形,如以同一張信用卡繳費16張保單等授權扣繳保費異常。還有在委外廠商簽訂商業諮詢服務協議書未經適當層級核定,且在顧問諮詢費用係按月就當月已收保費之外銷產品責任險保單之簽單保費6%計算,與協議書「依案件個別計費」約定不符。因此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罰鍰240萬元。
隋棠氣到賞她巴掌 影片被瘋狂轉載
《太太太厲害》播出兩週,口碑好評不斷,劇情高潮迭起,戲中隋棠被飾演女兒的林可彤嗆聲「又沒有人逼妳,那妳當初就不要生下我阿!」隋棠氣到賞她一巴掌的片段瘋狂被轉載討論,新時代的女性或媽媽到底該不該為了下一代犧牲工作或是自己的夢想,在網路上引發激烈對話,隋棠飾演的母親角色帶入性極高,也開啟了影集《太太太厲害》的男女觀眾們跟自己的對話與思考。陽明、隋棠組最殺特務夫妻。(圖/鹿路電影)今(15日)再釋出最新幕後花絮,王陽明、隋棠合演最殺特務夫妻,隋棠提到再次合作王陽明:「他是很認真的演員,我們的默契非常好,這次合作因為角色是特務,我們也同時身為父母,所以拍攝的過程中常常一起花時間討論和溝通對角色的想法,比方說彼此的角色在對劇本中某些事件的反應與合理性等等,都希望能讓角色更生動和完整。」王陽明則透露:「真的很開心,隋棠很細心常常提醒我很多細節,角色上先生覺得自己犧牲很多,太太當然也覺得自己犧牲很多,但其實都是為了下一代,其實也都是愛的表現!」花絮裡夫妻在激烈爭吵後,兩個人開玩笑討論到底吵架後老公該不該比較親密的安慰老婆,隋棠給出正確答案:「這部戲所有老公都一定要看,抱緊就對了!」提到跟隋棠合作的心情,周采詩跟曾沛慈都難掩興奮,曾沛慈說:「我每次都會偷偷看棠棠姐梳化,因為真的就像是仙女下凡,就是覺得這個人真的好優雅好美喔,而且有時候還會看傻,印象很深的是我們晚上在台東小鎮拍攝,棠棠姐的打戲很多,但她一遍一遍來、一遍一遍對,一句怨言或喊累都沒有,我內心對她默默豎起超大拇指。」周采詩也分享:「棠棠姐是我們『地表最強媽媽特務團』的女神,在現場整個人都在發光,面對工作也是很認真,很有想法又細心溫柔。」感受到三個地方特務媽媽的深厚情誼。本週重點劇情來到暈船的立帆完全沒跟上大家的節奏,阿勇(黃奇斌飾演)跟淑芬(周采詩飾演)已經加入特務戰隊,為了搶救王陽明,與隋棠一起在海邊與犯罪集團發生激烈對戰衝突,同時美惠與MINI也在雜貨店急中生智,自製「美惠炸彈」擊退了泰國黑幫的入侵。搶救王陽明成功之後迎面而來的則是滿滿的難題:特務夫妻兩為了養育下一代以及雙方都覺得已經為家庭犧牲了非常多的「自己」而僵持對峙,最後隋棠攤牌拿出了離婚協議書... 到底太太們有多厲害? 每週六20:00 愛奇藝國際版、每週日20:00八大戲劇台精彩播出,海外觀眾也可以在「GTV DRAMA 八大劇樂部」 YOUTUBE 頻道一起收看。
玉女歌手營業額破億公司倒閉 林佳儀慘遭前夫騙走千萬房產
玉女歌手林佳儀曾以〈一個人的我依然會微笑〉歌曲紅遍全台,她歷經16年婚姻情變離婚、創業失敗、親弟成植物人20年的種種人生挫折,日前又遭遇大姊猝逝惡耗。林佳儀在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節目上提到,婚後和前夫陳建亨一起開創服裝事業, 一度拓展到4間店,營業額破億。在事業蒸蒸日上之際,前夫選擇到上海發展,「3年後公司開始賺錢,但前夫不讓我管錢,直到雷曼風暴時銀行突然抽銀根,現金流過不去,他私下跟我媽媽借5百萬,而這5百萬是媽媽去跟銀行貸款給他」,之後林佳儀要求看帳、理清債務一年後,業績開始扶搖直上,這時候前夫又不准林佳儀干涉財務,最後負債已經是無底洞。前夫找來會計師做負債整合,林佳儀查帳時才發現債務有大筆金流去向不明,一問才知道是前夫拿跟銀行借的8百萬投資會計師的茶藝館。為了度過債務風波,林佳儀還當前夫的連帶保證人,但之後才發現每一個房地產都被前夫拿去二胎,「直到都票貼了,要被斷手斷腳了,還要我先把貨款給他拿去付外面的債」。壓倒兩人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則是,前夫竟然找上前岳母建議把林家的房子變成公司的資產,公司可節稅又可每個月撥錢給岳母,前夫甚至把房子拿去貸款,沒想到貸款還不出來被法拍,林佳儀說:「我知道後炸掉,問他怎麼會把腦筋動到房子上,這是我爸媽要照顧弟弟必須留下的。」之後林佳儀父親請前夫簽下1700萬的還款書,要求按月還款,但竟未簽「只要其中一期未還,則必須一次還清所有債務金額」,不合理的協議內容讓謝震武覺得太不可思議。林佳儀透露離婚協議書上寫明前夫每個月要支付扶養費,僅支付了1年後就沒有再付。
才離婚2天就娶女友!大伯急喊冤:沒在離婚協議書簽過名 正宮怒告求償60萬元
基隆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她因受丈夫阿明(化名)逼迫簽下離婚協議書,怎料才剛離婚2天,阿明就與女友登記結婚,事後大伯還向她表示自己並未擔任2人的離婚證人,也從沒在離婚協議書簽過名,讓小美氣得對阿明提告求償60萬元。對此,基隆地院判阿明應賠償小美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小美與阿明於2016年結婚,共育有1名孩子,而阿明在2021年間多次向妻子表達想離婚的念頭,便在隔年3月拿著離婚協議書到小美的工作室。當時,離婚協議書的證人欄位已有2人簽名,其中1人是阿明的哥哥,也就是小美的大伯,而小美也主張,她是在對方逼迫之下簽署離婚協議書,並和阿明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沒想到的是,2人離婚的2天後,阿明就與女友登記結婚。判決書指出,小美在簽署離婚協議書的過程中,均未曾與大伯接觸,大伯亦未曾詢問2人是否有離婚真意,事後大伯也跑去和小美坦白,他不僅沒有同意擔任離婚證人,也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讓小美憤而提告確認她與阿明婚姻關係存在,再告阿明與女友之間的婚姻無效。除此之外,小美還發現,阿明於辦理離婚之前,曾傳LINE訊息向其他人稱「我禮拜五要跟妳嫂嫂辦登記,這樣是要我怎樣…我先想辦法跟我女友,還有她的家人說明狀況」,顯示阿明早已外遇,且與女友正在交往中。然而,阿明經法院合法通知未到庭爭執,亦未提出書狀為何聲明或陳述。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阿明知道自己是有配偶之人,卻以「女友」這樣的親密稱謂稱呼配偶以外的第三者,顯然已逾越一般交友分際,嚴重損害妻子的配偶權,然斟酌雙方身分、地位、資力、加害之程度、被害人所受之痛苦等等情形,最終判定阿明應賠償小美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父生前遺願「給女兒1億」兄妹簽協議 大哥未履約挨告!法院竟判她敗訴
新竹地院近日裁判一起家族遺產糾紛案件,大哥與小妹在父親過世後,簽訂了2份協議,首先約定小妹將分割遺產後取得的部分給予大哥,而大哥給付小妹2000萬元;另約定依照父親生前遺願,大哥再給付小妹1億元。沒想到,後來大哥沒有履約,遭小妹提起訴訟,一審卻判小妹敗訴。律師周依潔在臉書粉專分析這起案件,細看法院判決理由可以發現「大哥主張協議書1是遺產分割協議,但未經全體繼承人簽名(總共有5個繼承人),協議書1無效;協議書2則是贈與契約,但大哥因財務問題已經撤銷贈與,所以不用付錢。」周依潔指出,最後法官依照協議書的文字和證人證詞,判定協議1只是大哥和小妹之間的「應繼分買賣協議」,不是遺產分割協議;協議2則是協議1的增補協議,2份協議其實算同一份契約,都是有效的。既然協議有效,為何小妹還會敗訴?律師表示,「因為既然是應繼分『買賣』契約,除了大哥要付錢外,小妹也有要給付給大哥的『對價』,包含:要將證件交給代書及會計師,來辦理繼承過戶的事情(讓大哥取得小妹可分得的遺產),以及小妹要將她的公司股份過戶給大哥」,因為照協議小妹要「先」給付,大哥才要付協議書2的1億元,但小妹還沒給付,所以才會敗訴。周依潔提醒,如果是約定遺產分配方式,也就是要簽署遺產分割協議,必須「全體」法定繼承人簽署,只要少1個人簽名就會無效;如果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法定代理人又同樣是繼承人,例如父親過世,母親和未成年子女一起繼承等情形,必須幫未成年人和受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才能簽名。律師強調,遺產的範圍、分割方式或有需要金錢找補的內容,都要具體、明確,以免未來產生爭議。另外,有時遺產分割協議、應繼分買賣協議或給付特留分的協議,在不同的遺產情況,可能不好區分,建議簽署任何協議前,都先找律師諮詢,或由律師來擬定契約文字,才不會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尪比婆婆早逝!大姑們逼簽協議書「繼承房產者奉養我媽」 她傻了
一名人妻抱怨,老公死後,自己繼承了房子,豈料,老公的姊姊們竟要求,要繼承房子可以,但必須簽下協議書,裡面的內容包括要負擔起婆婆的各種費用等,讓她相當傻眼。人妻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公公往生前,3名大姑帶著公公把可收租的房產過戶到自已名下,每月租金5萬元,公公遺屬交待要給婆婆收到百年,在公公往生後,遺囑交代透天房要留給她的老公繼承,不料老公比婆婆早離世,唯一繼承的透天房子,便由她和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人妻透露,沒想到,3名大姑竟要她簽下協議書,並要把內容到法院公證。內容包括,繼承老公房產義務,就是每月要給婆婆孝養費,日後婆婆生活費、醫療費、長照費、喪葬費用,要由繼承房產者出資奉養,只要是男方的家人,大家都可以一起住在家裡。除此之外,凡繼承房產者需繳納房屋稅、地價稅、房屋修繕費等諸費用。人妻傻眼直呼,「請問大家看到這樣的協議書內容,心裡會有何感想。」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不用簽」、「這律師費是一定要花的」、「理她們幹嘛,繼承辦一辦吧!又沒她們的事」、「千萬不要簽」、「他們要告妳也沒辦法告妳」、「不用理她們,上法院解決」。
跟著台積電擴大日本經營! 玉山熊本出張所開業
台積電熊本廠赴日推動當地經濟,也吸引中國信託(2891)、台新(2887)等銀行的目光。玉山金(2023)去年才在福岡設立分行,23日熊本出張所正式開業,並於25日舉行開業晚宴。 熊本縣知事木村敬表示,自台積電進駐以來,吸引半導體產業至熊本設廠,並帶動維修保養、物流倉儲等相關產業發展。期待玉山能成為台資企業進駐九州的最佳助力,並持續促進台灣與熊本各方面的交流。 熊本市長大西一史表示,今年 4 月玉山銀行與熊本市政府簽署合作協議書 (MOU),共同促進台灣與熊本間經濟、觀光、體育等領域交流。兩地直航每週班次高達 12 班,台灣旅客佔熊本市外國旅客達四分之一,相信玉山分行的設立可進一步推動台灣與熊本間的合作商機。 玉山金控董事長黃男州表示未來玉山會透過東京、福岡、熊本三地的密切合作,共同服務日本與台商企業,並延伸玉山台灣及海外11個國家地區33個據點的服務平台,滿足跨境顧客多元的金融服務需求,成為顧客海外發展的最佳靠山。而近日金管會公布金融業申請創新沙盒試驗的最新成果,玉山銀也獲金管會核准申辦無擔貸款評估模型,信用小白無需再提供財力證明也能申貸!自試辦以來至10月23日已核准106件、貨放2092萬元,平均每件借款金額約20萬元。
環狀線修復經費議價中 預計下周簽約
新北市議會25日總質詢,民進黨議員張嘉玲、廖宜琨分別質詢環狀線修復經費、校園飲水機及兒童專屬醫院等議題。針對環狀線修復經費暴增近1倍,但追加預算沒簽約,張批評市府被中華工程「綁架」;市長侯友宜回應,用緊急採購的方式先簽協議,是希望在快速、安全無虞下通車。捷運局長李政安補充,正在議價中,將於下周簽約。張嘉玲質疑,環狀線修復經費從原本維修4.5億元及營損、接駁等5.6億元,共約10.2億元,現在增加到修復經費14.41億元加營損、接駁等4.7億元,共約19.1億元,為何經費增近10億元、中工修復經費暴增1倍?而且要求捷運局提供細項說明,卻只給了2張紙,所有的內容都不透明。侯友宜要求捷運局詳細提供、如實報告,並解釋當時用緊急採購方式簽約,希望在快速、安全無虞下通車,所以要趕進度,這是執行細節過程,完全按法定程序。李政安補充,5月有簽協議書,目前仍在議價,協議書有相關內容及金額。另外,張嘉玲也表示,接獲許多國小學生、家長反映,喝不到冷水、冰水,除飲水機設置不足,機型規格也新舊不一,要求市府改善;侯友宜允諾,會盡量在安全的動線下,滿足大家的需求;教育局長張明文也回應,會檢視所有配套來做一個比較完整的方案。廖宜琨則認為當前兒童醫療資源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既然新北市暫時無法設置兒童專屬醫院,市府應從市立聯合醫院常設兒童專屬病房及專科醫療護理師進駐,先求有再求好。衛生局長陳潤秋答詢,已在板橋醫療園區規畫,18家急救責任醫院中12家有兒科病房,會依據需求設置。但每家醫院根據醫師專科不同有不同的設計,例如三重聯醫沒有婦產科,所以就沒有兒童重症病房,土城醫院就有兒科病房。
老婆拿房產抵押拍《海角七號》 魏德聖自嘲差點簽離婚證書
音樂劇《海角七號:造夢者》由金馬導演魏德聖監製,孫協志、卓文萱、徐詣帆、金仁馨、洪都拉斯、夏宇童領銜主演,今(25日)魏德聖親臨現場,編導謝念祖表示自己和魏德聖其實是舊識,當年電影上映時,他進電影院支持,對劇中開場時大船的動畫特效感到震撼,笑說:「要知道在當年,國片根本沒有人敢做這種嘗試,太燒錢了!我們當時都覺得魏德聖瘋了!笑說這很可能是他最後一部電影。」魏德聖導演回憶當時的情況,「錢是很大的壓力沒錯,但我一直覺得把故事拍好更重要,錢不夠,就是想辦法生錢出來,到處借,有些資金還是請朋友再幫忙介紹朋友,但我每一筆都是會還的,有盡力維持好信用。」同時也感謝當年陪著他吃苦的拍攝團隊,「三餐吃同樣的便當、睡陰暗簡陋的小民宿,甚至讓我欠了一年的薪水也沒有追討,這些事換到現在這個年代,很難有人願意這樣工作吧?後來票房大賣,回收的錢除了還大家原本金額,我都有額外再加碼來補償大家!這些是我該回報他們的!」孫協志及卓文萱在音樂劇中分別演出魏德聖與太太。(圖/焦正德攝)音樂劇中也提及鮮為人知的真實人物,魏德聖的太太由卓文萱演出,卓文萱表示因魏德聖太太為人低調,所以多數時間是自己揣摩當夫妻爭執發生時,妻子會有的情緒,「拿名下房產抵押貸款,支持丈夫築夢,這需要很大的勇氣和智慧,排練爭吵的戲份,我常常演到真的覺得生氣,但又會想,我一定是很愛這個人,才能做到這麼無私的奉獻和信任!」魏德聖則自嘲:「我也曾經問過身邊的朋友,是她們的話會願意在抵押貸款書上簽字嗎?大家都說簽啊!但簽的會是離婚協議書!」但他隨後也真誠表達對妻子的感謝:「當年陪我冒這麼大的險,真的很勇敢,我到現在仍然非常感謝她。」劇中飾演魏德聖的是孫協志,他表示最初接演時有些苦惱,不確定能否將魏德聖導演的氣質詮釋好,擔心無法抓出有趣的元素呈現在舞台上,對此謝念祖聊起上週在高雄衛武營演出發生的插曲,「我們在高雄演的時候,魏導太太的家人有來看,結束後都說兩個人實在太像,還以為是真的魏德聖在台上演戲!」孫協志則回覆:「無論是現實中的魏德聖導演,或是我在劇中的角色,我們最像的部分應該是都帶著必須凝聚大家來共同完成一部好作品的使命感。」音樂劇《海角七號:造夢者》今舉辦記者會。(圖/焦正德攝)電影中最接地氣的鎮民代表會主席原為馬如龍飾演,音樂劇則請來洪都拉斯扮演馬大哥的角色,經歷過去年《海角七號》造夢者首演,這次邊唱邊演還帶舞蹈,更加游刃有餘。接受訪問時宏都拉斯表示自己為演舞台劇,這次瘦了3、4公斤,一旁的謝念祖笑回:「你不是因為《海角七號》瘦的吧!你是演綠光的《人間條件》瘦的!」
婆婆乾女兒是「老公前女友」 人妻目睹偷情1幕…挺孕肚離婚回娘家
小三都這麼囂張嗎?一名懷孕20周的人妻痛訴,婆婆有一個乾女兒常來探訪,近來才知道對方是老公的前女友,不只如此,她還瞥見2人有不尋常的對話和舉動,令她鐵了心決定離開,與這個無情的男人一刀兩斷。原PO在臉書《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透露,婆婆有一個乾女兒,最近意外得知竟是老公的前女友,每次到家裡來都會特地打扮,而且故意穿短裙,對婆婆噓寒問暖,還會等婆婆入睡約老公喝酒,趁她不在客廳,就會把腳放在桌上意圖勾引。原PO多次發現老公和前女友有踰矩舉動。(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原PO多次向老公表明:「我不喜歡你的妹妹(乾女兒)來到家裡」,但老公卻不以為意,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緩頰妹妹是來看婆婆的,反說她疑心病太重。然而,她好幾次發現,老公和前女友卿卿我我,還聽到對方意圖引誘:「你老婆懷孕,你們是不是不能行房」,說完把內褲脫掉,坐在老公腿上,讓躲在一旁偷偷觀察的她心碎不已。原PO表示,現在唯一能夠陪她的就是肚中的小孩,當天她馬上收拾衣服,離開傷心地家,隔天拿出離婚協議書,告訴老公:「我的小孩,我會自己養,再苦再累,我會一個人撐著,我是希望小孩不要在不建全家庭長大」,而娘家媽媽也尊重她的決定,願意和她一起養小孩,不依靠任何男人生活。
新竹女「繼承1億遺產」沒拿到 告上法院1理由敗訴
新竹一對曾姓兄妹因父親遺產引發長達數年的糾紛,為此告上法院,曾姓妹妹主張與哥哥於2014年達成協議,約定哥哥分10年給付她1億元,且至2020年起每年支付1千萬元。但由於哥哥未履行承諾,妹妹遂提告請求支付當年度應給的1千萬元。然而法院經審理後,駁回妹妹的請求,認為她並未先履行協議中的義務。判決書指出,曾姓妹妹表示,兄妹二人於2014年簽訂了兩份協議,第一份協議約定妹妹未來取得的遺產分割將全數交給哥哥,而哥哥每年支付妹妹400萬元,總額為2千萬元,分五年支付完畢。第二份協議則約定哥哥在2020年起,每年支付妹妹1千萬元,分10年共計1億元。曾姓妹妹認為,這兩份協議分別獨立,不因其中一份未履行就影響另一份的效力。她強調,第二份協議並非贈與契約,而是涉及父親生前對她的遺願,故哥哥無法單方面撤銷或拒絕履行。對此,哥哥則反駁,否認簽訂上述協議,並主張即便協議書是真的,第二份協議應屬於無償贈與。他指出,由於自己的財務狀況不佳,無法履行該贈與承諾,且依照法律規定,贈與契約在財務狀況顯著惡化時可以撤銷,因此他早已於2023年9月正式撤銷該贈與。法院在調查後確認,哥哥確實在協議書上簽名,並且兄妹間對遺產分配進行了討論。證人也指出,媽媽有提到爸爸生前有說要給曾姓妹妹3億,但大哥跟媽媽討論說沒有那麼多,後來講好給曾姓妹妹1億等,可見兩造間確實有此協議。但法院指出,這兩份協議並非獨立存在,法院認為,第一份協議本質上是應繼分買賣契約,妹妹將其繼承權出售給哥哥,而第二份協議則是對第一份協議的補充。此外,法院認定妹妹有先履行義務,包括提供印鑑證明和其他文件,以及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轉讓給哥哥,這些是協議內容的一部分。由於妹妹尚未履行這些義務,哥哥有權拒絕支付相關款項。最終法院認定,哥哥有拒絕付款的正當理由,駁回了妹妹的請求。對於妹妹要求的1千萬元及利息,法院認為不具法律依據,因此不予支持。此外,妹妹提出的假執行聲請也一併遭駁回。
農村青年捧百萬聘金跨1300公里閃婚 5天遭「退婚」心碎喝農藥自殺
近日,中國發生一起疑似無良婚仲業者與女性串通,騙取老實男子結婚禮金的「騙婚」事件。這名騙婚的農村青年難以承受打擊,喝農藥自殺。事後,婚仲業者與女方退回了大部分的禮金,竟在法律上全身而退,而死去的老實青年,生命卻再也救回不來了。湖北崇陽31歲男子小飛(化名)9月6日透過貴州、雲南2家婚姻仲介所,以人民幣27.8萬元(約新台幣126萬元)聘金等費用,與一名認識不到14小時的34歲雲南女子閃婚。沒想到帶著新婚妻子回到老家後,對方不但晚上不讓小飛進房,婚後5天便以各種理由提出要離婚回雲南。小飛自覺自己遭到「騙婚」,心碎之餘在自家屋後的荒地裡喝農藥自殺。小飛到死都不知道,這名被無良婚仲所介紹給他的「閃婚新娘」,在與他結婚之前不到10天,才剛與另外一名男子離婚,並且與別人另有一段非婚同居史,身上還背著吸毒、竊盜前科。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小飛是湖北崇陽人,父親在崇陽縣城從事回收工作,他自己則是輾轉各地工廠打工。在當地農村裡,到了適婚年齡的青年想結婚比較困難,有些是因為農村青年性格比較內向,但大部分的原因還是因為經濟條件困難,難有女方看得上。小飛的親戚表示,小飛就是個老實又內向的人,很聽家人的話,也很節儉,但在崇陽當地農村,「家裡的條件算差的」。因此家裡雖然曾經給小飛安排過5、6次相親,但最後都無疾而終。2024年,小飛父親見小飛已經31歲,找了一位他在縣城認識的「牽線人」,請對方在貴州從事婚仲工作的親戚幫忙小飛介紹對象。9月4日,牽線人載著小飛、小飛父親和他2名姊姊,前往距離崇陽1100多公里的貴州威寧,與牽線人妻子的「小姨」見面。在出發前,這位小姨就叫小飛家人準備好人民幣30萬(約新台幣136萬元),稱這是「跨省閃婚」的「普遍行情」。事成之後還要再給牽線人2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萬元)的報酬。接下來1天多中,他們在婚仲所的安排下,密集的會見了5、6名對象,有些小飛看不上,有些看不上小飛。由於牽線不成功,婚仲所又在100多公里外的雲南宣威找到一名「願意試試看」的女性,於是邀請對方過來見面。9月5日晚上,這名女性趕到貴州威寧,雙方吃了頓晚飯,覺得「都很滿意」,於是在席間就決定了婚事,9月6日中午12點左右便由貴州婚仲所的「小姨」和另外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帶著小飛和女方,趕往雲南宣威領結婚證,完成了這次的「跨省閃婚」。小飛認識自己的新婚妻子不到14個小時,女方與婚仲所已經以各種禮金、紅包、介紹費等名目繁多的理由,陸陸續續向小飛的家人收走了27.8萬元(約新台幣126萬元)。(圖/翻攝紅星新聞)此時,距離小飛認識自己的新婚妻子不到14個小時,而女方與婚仲所已經以各種禮金、紅包、介紹費等名目繁多的理由,陸陸續續向小飛的家人收走了27.8萬元(約新台幣126萬元)。在和女方領證前,小飛在婚仲所簽署了一份「一式四份」的「婚戀協議」,強調雙方是「經自由戀愛後選擇結婚」,無其他人包辦。又簽署了一份承諾書,聲明婚仲所介紹人的勞務費屬於委託方自願給付,「如有糾紛一律不退」。小飛的二姐回憶,在弟弟和對方領證之前,貴州婚仲所的負責人要求「簽了協議才能領證」,還要求他們不可以告訴女方給了婚仲所多少錢,「給女方多少我們來決定,如果說了,出了什麼事,我們概不負責。」小飛在婚仲所簽署了一份承諾書,聲明婚仲所介紹人的勞務費屬於委託方自願給付,「如有糾紛一律不退」。(圖/翻攝紅星新聞)令小飛與他的家人難以理解的是,女方一直不願意帶男方親友去見自己的家人,後來在他們的強烈要求下,9月7日凌晨1點多,女方才帶他們去與父母匆匆見了一面,20分鐘就離開,女方父親全程一直拿手遮著臉沒說一句話,而且女方之前明顯也不曾告訴過父母自己結婚了。雖然疑竇叢生,但是小飛的婚事總算是完成,小飛與家人總算也放下了心,帶著新婚的妻子再度奔波1300公里回到了湖北崇陽的老家。沒想到,接下來的4天裡,小飛的「新媳婦」就沒有出過房門,也不准他進婚房睡覺,反而對小飛一項又一項的提出各種要求:縣城剛交付的新房裝修要在「十一」前完成;原來在雲南商量好的「三金」要變成「五金」;還得盡快買車。當小飛告訴她,婚禮的錢都已經是借來的之後,對方竟提出要「出門3個月,等房子裝修完再回來完婚」,他們還接到貴州婚仲所「小姨」打來的電話,要求再多付給這位新媳婦7萬元(約新台幣31萬元),不然對方就要回雲南老家了。小飛意識到事情越來越不對,在家人面前變得越來越沉默。9月11日,這名新媳婦告訴小飛的二姊要回先雲南,「等3個月後房子裝修完再回來舉辦婚禮」,還說跟小飛「一點感情都沒有」,還提出方案,要求2人「先離婚,但會保持聯繫和小飛培養感情,培養出感情了再復婚。」「她就是在這裡不停無理取鬧,要讓我們知難而退。」小飛的二姊也明白過來,這場「閃婚」從一開始就是錯的。9月11日傍晚,小飛在屋後無人荒地喝下一瓶半農藥,並且給身在縣城的父親打了通電話,「爸,我要死了,我喝了2瓶藥,我在嶺上。」小飛的父親與一旁的二姐連忙報警,並且通知家人去找小飛。小飛的大姊先趕回家裡,質問這位不斷帶來麻煩的「新弟媳」:「妳把我弟弟怎麼了?」2人出去找了一圈,沒找到人,二姐趕回家裡時,發現這名「新弟媳」也不見了,最後發現「弟媳婦」在二樓樓頂,身上「滿身農藥味」,於是也把她送醫,但「發現胃裡沒有農藥,只有衣服上有。」11日晚上8點,小飛的父親在老家屋後荒地的草叢中,發現了小飛的遺體。憤怒的家人立刻報警。然而,當地警方調查了1天1夜,沒有找到女方「騙婚」的證據,只能在13日放走這位「雲南新娘」,而她也隨即悄悄離開了崇陽,完全沒有和小飛的家人道別。當地鄉政府、司法所、警方為此案組成了專案組,趕往貴州、雲南2地,希望當地能夠立案偵查,當地警方卻說「立不了案」。專案組負責人告訴家屬,他們到當地才發現,這樣的婚仲糾紛「有很多」,但是由於他們都會哄騙當事人簽下各式各樣的協議書證明意願,最終無法成案,「報案的很多,但真正立案的只有1起。」由於對方避不見面,這個專案組最終也沒有在雲南見到小飛的「閃婚新娘」,但當地警方告訴專案組,這名新娘在9月6日與小飛領證結婚前不到10天,也就是8月27日才剛辦理過離婚。而在這段婚姻之前,她還有與他人非婚同居過的紀錄,身上甚至有吸毒與偷竊的前科。經過專案組的努力協調,最終小飛的家人拿回了27.8萬元中的24.6萬元(約新台幣112萬元),但小飛的生命卻再也回不來了。◎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看護變同居!董座不只送女看護4650萬 還贈透天厝:讓妳安享晚年
高雄市一名朱姓女看護,自2005年起長期照護某傳產游姓董座,2人日久生情,逐漸發展為同居情侶關係。游姓董座2018年臨終前,不僅在病榻上允諾將18張定存單內的4650萬元贈與朱女,還贈與她一棟位於高雄大社區的透天厝。之後,游男家人為4650萬遺產與朱女展開7年刑、民事訴訟,近期高雄高分院作出判決,不僅朱女刑事上獲判無罪贏回鉅額遺產,民事上同樣獲勝,取得這處游男生前承諾「讓妳能安享晚年」的透天厝。整起事件發生於2005年,朱女受聘為高雄某傳產公司游姓董座的看護。隨著時間推移,兩人發展出超越雇傭關係的情感,同居長達十餘年。朱女對外以「游太太」自居,兩人的關係得到了游男的默認。游姓董座董早年向政府承租大社區水管路一塊水利地,興建透天房屋做為公司營業場所,經營機械進口生意,後來公司遷移至左營區,游男則花了300萬元將大社區的透天厝重新裝潢,並帶著朱女前往律師事務所,簽署房屋移轉協議書,稱這棟處所將來會交給朱女安享晚年之用。游男於2018年初病逝,該棟透天厝由游妻和3名子女繼承。朱女表達游男生前允諾把這間透天厝讓渡給她,遭游家人拒絕歸還。朱女因而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起訴狀主張她照顧游男十多年,期間還陪他度過6次化療,她和游一起到律師事務所,簽署房屋移轉協議書,但被游妻等人無權占有。游家人則主張,朱女負責照顧游男的生活起居,但對外竟以「游太太」自居,事實上她只是看護;游家人並說,房屋納稅人是游男兒子,游的兒子才是房屋實際上的處分權人。一審橋頭地院及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朱女提出她和游簽立的房屋轉讓協議書,以及律師見證文件,法官依此判決游家人敗訴定讞。但因該地是水利地,朱女成為房屋所有權人後可租地居住,但無土地所有權。
「4000人斬」富豪婚後3月就暴斃!28歲AV女優妻涉毒殺 女傭今證稱:兩人經常爭吵
日本77歲富豪野崎幸助,在2018年娶了當時22歲的前AV女優須藤早貴後,不到3個月就暴斃身亡,其遺體驗出大量興奮劑,因此警方便認定須藤涉嫌重大,經3年調查後將她逮捕。最新消息指出,野崎家女傭證稱,2人經常有爭執,野崎更提交了離婚協議書,命案發生當晚須藤行為就相當異常。根據日媒《NHK》、《產經新聞》報導,昨(8)日進行第10次庭審,檢方提交了野崎家女傭的證詞,她說到,須藤對野崎的態度冷漠,2人經常有爭執,野崎逐漸感到不滿,選擇遞出離婚協議書,並怒斥「如果不甘心的話,就撕毀它」。在命案發生當晚,女傭抵達時,她發現須藤反常地待在1樓看電視,即使聽到2樓傳出可疑的聲響,也沒有上樓查看。女傭表示,第一次遇見須藤時,對方曾問她「野崎先生去世後,我會得到遺產嗎?」報導指出,野崎幸助曾在自傳中號稱4000人斬,雖然曾經中風,婚前身體還算硬朗,是「一日三次郎」,然而在與須藤結婚後,健康每況愈下,甚至一度因為漏尿必須包尿布。野崎死去後,體內殘留了數公克的興奮劑,且皮膚表面找不到任何注射痕跡,懷疑是藉由食用的方式進入體內。據悉,須藤早貴原本是AV女優,常以素人身分拍攝,野崎是透過高級約會俱樂部認識她,並開出每月給予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2萬元)的條件來求婚,須藤則藉此否認犯案,「我每個月都會拿到100萬,怎麼可能會是我做的」。庭審中,須藤堅稱自己無罪,此案將於今年12月12日宣判。
潛入詐團投資群組當臥底 內湖警逮3車手扣60萬贓款
北市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網路巡邏勤務時,發現臉書上有多則自稱股票名師,並張貼「免費明牌、穩定獲利、投資達人」吸引民眾點擊加入Line股票投資分享群組,警方潛入群組內後,發現群組內有眾多暗樁高談如何輕鬆投資賺錢,逐日貼出對帳單、匯款單等方式,誘使不知情民眾以匯款或面交方式,將大筆資金投入假投資平台,假借民眾佯裝投資,果然成功逮獲2名車手與1名監控車手,並查扣60萬元贓款。文德所員警發現臉書上號稱股票名師粉專,其所張貼內容多半空洞且按讚、分享數甚少,疑似為詐騙集團假冒設立,當即將計就計,遂佯裝民眾潛伏於粉專及群組中,假借欲投資之名與詐團車手進行面交,等到時機成熟之際,當場查獲2名面交車手、1名監控車手,並查扣手機、工作識別證、保密協議書及贓款60萬元。內湖分局呼籲,FB、IG、LINE、YOUTUBE頻道充斥著各種投資廣告,詐騙集團常冒用名人照片成立投資群組廣發訊息,民眾於投資前應先做足功課、詳加查證,並循合法管道進行投資,任何號稱有「內線交易」、「綁證獲利,穩賺不賠」的管道一定就是詐騙,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反詐騙165專線諮詢。
台積電尪偷吃女同事!公司停車場激戰10次 「1招保婚姻」小三慘了
1名人夫和台積電女同事發展出婚外情,2人在新竹廠、台中廠停車場等地激戰10多次。關係曝光後,男方為挽回婚姻,答應元配簽下協議書,承諾不再出軌,否則就無條件放棄房產、孩子監護權,並支付5000萬元贍養費,然而小三仍糾纏不清,氣得正宮提告求償。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女同事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丈夫原與被告同為任職台積電新竹廠之同事,2人結婚時被告亦有參加婚宴,後男方調職至臺中廠,2人開始交往,期間除在臺中廠或新竹廠停車場之車內,以接吻、愛撫、指交等超過10次之性行為外,被告並多次傳送裸露照片,她發現丈夫怪異行徑,經質問後始得知上情。原告表示,丈夫並於112年9月6日書寫自白書,向她交代其與被告之交往過程,另2人於同年月11日簽立經公證之婚後協議書,並向被告提出分手。詎被告仍持續挽留男方,除多次傳送曖昧訊息,甚至不斷要求見面,令夫妻倆不堪其擾,破壞婚姻及家庭共同生活之圓滿及幸福,因此要求被告賠償100萬元。小三辯稱,她跟人夫僅為一般好友,相關對話內容只是好友間互相開玩笑之言論,雖然自己曾以「老公」稱呼男方,也難認2人有何逾越分際之行為,即便雙方曾相約看電影並合照,然該合照照片並無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可見2人僅係基於好友關係而留影,並無男女情愛之關係。台中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人夫曾傳訊「我們不能再繼續這樣下去了,星期一我的公司手機被拿去檢查」、「我會主動放棄我目前的財產、房子、車子,還有要主動放棄兩個小朋友的扶養權,並且要立刻支付一筆贍養費5000萬,我為了自清,我必需要簽屬這份協議書」等語;小三則回應「那我們是不是要趁簽之前,趕快把想完成都完成」等語,顯見2人確實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判處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丈夫與事業女夥伴大搞婚外情 人妻提告求償「這數字」
小萱(化名)在與丈夫阿國(化名)結婚後,阿國與女同事歡歡(化名)合開公司。但後續小萱卻發現丈夫早已與歡歡發生婚外情。雖然阿國曾簽署切結書會停止外遇行為,但最後仍被抓包,雙方也因此離婚。事後,小萱對歡歡提告,求償80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小萱與阿國婚後育有兩名子女,在後續阿國也與歡歡合開公司,但在2022年初,小萱發現丈夫與歡歡之間存在曖昧訊息,進一步追問後,這才知道兩人早已從事業夥伴關係變成婚外情關係,雙方甚至已在汽車旅館發生兩次性行為。面對妻子的質問,阿國曾簽署切結書,承諾終止外遇關係,甚至願意支付500萬元作為回歸家庭的誠意。但最後阿國並未履行承諾,雙方則於2023年1月正式離婚。後續小萱也對歡歡提出破壞婚姻的告訴。在法庭上,歡歡辯稱自己與阿國的關係僅止於工作夥伴,強調兩人之間的曖昧對話只是阿國慣常的玩笑話,而他給出的回應也僅出於職場禮儀,並無特殊情感。歡歡還提到,即使被認定有侵權行為,80萬元的賠償金額也遠超出她的負擔能力,請求減至10萬元以下。但法官在仔細檢視阿國和歡歡的對話記錄後,對歡歡的辯解表示質疑。法官認為兩人的對話內容不僅包含「想你」等思念之辭,還涉及明顯的性話題。例如,阿國曾對歡歡說:「下午妳弟走,妳就是我的」,而歡歡回應「我的好像來了」。法官認為,這種高度私密的交流通常只會發生在配偶或親密伴侶之間,而非普通同事關係。同時,法官也提到,女性生理期是高度個人隱私,通常不會隨意向一般同事透露,法官也以此認定阿國和歡歡之間的關係並不尋常。除此之外,法官也參考小萱與阿國的離婚協議書,其中明確提到「同公司女同事兼股東XXX(指歡歡)更是成為女方發現,男方確實有婚外出軌的事實行為」。最終,法院認定歡歡確實侵害小萱的配偶權益,且情節重大。法官判決歡歡應賠償小萱40萬元,雖較小萱要求的80萬元有所減少,但仍遠超過歡歡希望的10萬元以下賠償金額。
京華城「先上車再補票」?蔣萬安盼檢方釐清事實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昨日又爆出北市府處理京華城案、疑似「先上車後補票」,等柯市府先核發建照後才簽訂協議書。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回應,京華城案已進入司法調查階段,市府會配合檢方偵辦,希望盡快釐清事實、還原真相。蔣萬安今日出席「2024第16屆城市網災害小組會議暨國際研討會」,並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針對北市議員許淑華質疑柯市府「放水」,市府是否會重新檢視?蔣萬安回應,京華城案已進入司法調查階段,市府會配合檢方偵辦,希望盡快釐清事實、還原真相。媒體追問,今天是議會最後一次京華城專案小組開會,議員若提出總結建議,北市府會如何處理?蔣萬安強調,「一定是依法辦理」,起訴經法院判刑確定之後,「(北市府)就會依法(對京華城)停工」,市府立場一直非常清楚,事實到哪就會處理到哪。至於怎麼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建議,除了配合檢廉調查,也希望市長適時公布黃珊珊3場便當會相關發言?蔣萬安說,檢方只要有需要,「市府都會全力配合」,只要有助於釐清事實、還原真相,市府都會配合相關偵辦,並沒有直接對鍾小平的問題進行回應。媒體也問到,京華城案協議書都發局指是「誤植」日期,市府是否會有進一步懲處?蔣萬安回應,「我們會配合檢方偵辦」,案件進入司法階段,市府就是全力配合,也希望盡快釐清事實、勿枉勿縱。至於引發高度矚目的國慶晚會細節何時會對外公布?蔣萬安表示,明日下午會與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大老闆過世留千萬 「兒非媽親生」監護權歸姑姑!侄控她瓜分遺產
大陸湖南省一名李姓男子近日投訴媒體,稱他懷疑作為監護人的二姑非法使用了過世叔叔11歲兒子的千萬遺產。在法院的判決文書中,監護人二姑曾表示,孩子是弟弟李某斌瞞著妻子通過代孕所生。孩子自出生起,一直由弟弟和她撫養照顧。不過,李男哥哥說,此前沒聽說弟媳婦懷孕、分娩的事,雙方各執一詞。《紅星新聞》報導,李男介紹,他的叔叔李某斌(1965年生)曾是湖南桃源一家開發公司的大股東,於2020年意外去世,留下上千萬遺產和2個兒子。叔叔與前妻張某某已於2013年協議離婚。叔叔去世後,2個兒子1個跟著前妻生活,1個跟著李某斌的二姐李某宏(即李先生的二姑)生活。叔叔意外去世後,二姑向法院申請確定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2021年12月,他們意外了解到,跟著姑姑生活的男孩小李(2013年生)跟前妻張某某沒有血緣關係。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顯示,2022年1月,李某宏稱,被申請人小李是其弟弟李某斌瞞著妻子通過代孕方式生育的兒子,現不知卵子提供者及代孕者任何身份信息,妻子難以接受代孕一事,於2013年9月26日與李某斌協議離婚,協議約定小李由李某斌撫養。小李自出生起,一直由李某斌和申請人李某宏撫養照顧。李某宏稱,2020年6月3日李某斌意外去世,同月30日,被監護人小李的大伯、二伯、大姑和她4人在芙蓉區當地街道社區工作人員組織下,簽訂了確定監護人協議書,協議確定由她擔任小李的監護人。李某斌去世後,小李一直與申請人生活。從兒童最大利益原則考慮,由申請人取得監護權有利於監護人的健康成長,社區亦明確表示同意,故向法院申請確定監護權。2022年1月24日,經法院審理查明,被申請人小李出生醫學證明顯示父親為李某斌,母親為張某某,2013年2人離婚,男方父母均已亡故,有2個哥哥和2個姐姐。2021年12月,張某某委托湖南新文成司法鑑定中心進行DNA親子鑑定,排除她是生物學母親。2022年1月15日,前妻出具情況說明,表示同意李某宏為小李的監護人。李先生說,叔叔生前曾委托他追回項目款項上千萬,由於伯伯、父親、大姑等其他老人都已經70多歲,他就把叔叔名下的房產和孩子全權交給了二姑,「移交給她以後,她突然就像變了一個人」,他發現二姑一家曾背著他做了監護人確認,賣掉了叔叔在長沙的別墅後瓜分,價值7、800萬。「後來我了解到,二姑的兒子在深圳買房,按揭了上千萬。」李先生表示,他不是為了爭家產,他作為侄子在法律上沒有繼承權,只是希望查清楚孩子的真正來歷,給叔叔和孩子未來的生活一個交代,因此他曾要求二姑對孩子做親子鑑定,但是作為監護人的二姑並不願意,法院也不支持。李男無奈表示,「她現在電話拒接,阻止我們見孩子。我們試圖去學校找孩子,但現在接近不了這個孩子,她已經跟老師都交代過了,除了她本人以外,任何人都見不到這個孩子。」對此,當地派出所回應,孩子上戶口是在桃源老家派出所,對於代孕、戶口辦理等事,派出所沒有管轄權限。
「名媛版大S」夏黃廉盈反擊了!揭離婚內幕 駁偷紅包錢:沒有280萬
「名媛版大S」夏黃廉盈與夜店大亨夏天倫結婚,育有2名女兒,2021年雙方結束12年婚姻,當時夏黃廉盈還強調2人未來仍是摯友,會持續同心全力陪伴女兒們。豈料,夏天倫上個月突發文爆料,指女方偷走孩子多年存下來的紅包錢。對此,夏黃廉盈沉默多日,昨(11)日在社群上發聲反擊,「我自問自己盡心盡力,不管是身為媳婦、老婆,還是母親。請不要三言兩語抹黑我12年的付出。」夏黃廉盈針對3點做出回應,對於「闖空門偷小孩紅包錢」夏黃廉盈表示,當時她是在前夫帶小孩回美國的期間,按照對方的要求找房子搬出。她回去搬東西時,家裡的家務幫手都在家,絕無闖空門一事。她強調,前夫在離婚時,要求她將名下的所有財產給前夫,並答應會幫她付一年的房租,「搬家當天,我從我們共用的保險箱中取出60萬,(裡面不只小孩紅包也有我的)墊付新租的居所房租。」夏黃廉盈也強調,搬家當天,保險箱裡並沒有280萬,只有60萬,「說我偷小孩錢,不承認答應過我可以拿這筆錢去付房租,我真的沒辦法接受。」夏黃廉盈激似女星大S,因此有「名媛版大S」封號。(圖/夏黃廉盈臉書)再者,面對「冠夫姓的質疑」,夏黃廉盈解釋,離婚後不論是工作還是生活,她都已經使用本名。離婚後有申請改名並且一直顯示審查中,我也曾跟前夫解釋過;「如果前夫真的認識臉書高層,請儘快幫我把『夏』摘下,我不勝感激。」第三,對於「離婚拖了2個月」,夏黃廉盈說因為前夫要等代書將她的財產完全過戶給前夫,依法生效才簽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希望沒有子嗣,是因為離婚時他讓我放棄財產分配,並對我再三強調,這些財產將來都會是兩個女兒的。也許我天真不懂法律,但是我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最後,夏黃廉盈感嘆自己過了12年似偽單親的生活,「我為孩子的付出我自詡問心無愧」,同時她也感謝前夫在離婚後這3年為孩子盡心盡力,「但是請不要三言兩語抹黑我12年的付出」,她呼籲外界還給她一些空間,並將對先前網路的不實留言採取法律行動。夏黃廉盈聲明全文。(圖/夏黃廉盈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