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攬訴訟罪
」 林義傑 著作權蟑螂 律師快訊/轉行當「著作權蟑螂」抓盜版賺和解金!超馬好手林義傑遭判10月徒刑
台灣超級馬拉松好手林瀚駩(原名林義傑)遭控轉行當「著作權蟑螂」,旗下經營的「真相智財公司」涉嫌與影視公司合作,設局誘導民眾下載盜版影片,事後再提告侵權,進而從中獲取和解金,於2022年遭到檢方依《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追加起訴。台北地院今(27日)判決出爐,判處林義傑10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回顧該案,林義傑被控找來律師、退休警員等人合謀斂財,先是利用旗下公司「真相智財」向2家影視公司取得形式上的專屬授權後,涉嫌將載點放至大陸網站釣魚,待民眾下載盜版影片後,隨即蒐集侵權事證並提告,從中收取和解金與影視公司拆帳,在短短1年內提告937名網友,不法獲利達80萬元。對此,林義傑否認涉當著作權蟑螂,強調自己與涉案影視公司已合作超過14年,並非為了「抓盜版牟利」才開始合作,且類似案件已有無罪確定前例,希望司法可以還他一個清白,並反控承辦檢察官草率起訴,讓他感到非常不服。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將林義傑依2罪各判5月、6月徒刑,合併執行10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助林義傑涉著作蟑螂案 律師拒繳18萬下場曝
超馬好手林義傑(現改名林瀚駩)被訴與多名律師、會計師合作,找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索求和解金獲利的「著作權蟑螂」案,涉案的鄭姓律師、陳姓法務人員原本獲緩起訴,但2人都 事後都拒繳18萬元處分金,台北地檢署日前撤銷2人緩起訴處分,4日改依《律師法》、《刑法》包 攬訴訟罪起訴2人。檢方起訴,林義傑2021年成立顧問公司,同年7、8月取得2家知名影視公司3個月的取締盜版專屬授權,並約定將2成和解金分潤給影視公司,再和3名律師、1名會計師合作,透過科技公司許姓負責人上網遍尋非法下載網路IP,再交由律師事務所遞狀,向全國各地檢警提告抓盜版,逼網友支付和解金。檢方查出,林義傑等人在半年間提起訴訟超過千件,光4部影片就提告上千個網友IP,造成各地檢警辦案癱瘓,有檢察官將案件移轉管轄至其他地檢署,還被林的律師檢舉「濫權」不當移轉管轄。但林義傑在全國「亂槍打鳥」提告案件極大部分都被檢察官不起訴,僅約20多件成案,林義傑的律師出面與網友洽談和解金,並要求每案3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和解金,部分網友因擔心官司纏身,被迫支付和解金。去年檢方依違反《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起訴林、2名律師共6人,另涉案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法務3人因認罪,北檢給予獲緩起訴處分。但據了解,鄭、陳2人因事後決定上法院力爭無罪,因此未在期限內各支付18萬元處分金,北檢今年1月撤銷2人緩起訴處分,並於今天偵結起訴2人。
律師涉林義傑「著作權蟑螂」案 因未繳18萬遭北檢撤銷緩起訴
超馬好手林義傑(現改名林瀚駩)被控涉嫌經營「真相智財顧問公司」,與多名律師、會計師合作,找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索求和解金,估計共獲利90餘萬元,其中涉案的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3人因認罪獲緩起訴處分確定,結果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發現鄭姓律師、陳姓員工2人均未支付18萬元處分金,30日撤銷2人緩起訴,近日會依《律師法》起訴2人。北檢調查,林義傑2021年成立真相智財顧問公司,同年7、8月取得2家知名影視公司3個月的取締盜版專屬授權,並約定將2成和解金分潤給影視公司,再和3名律師、1名會計師合作,透過科技公司許姓負責人上網遍尋非法下載網路IP,再交由律師事務所遞狀,向全國各地檢警提告抓盜版,逼網友支付和解金。檢方查出,林義傑等人在半年間提起訴訟超過千件,光4部影片就提告上千個網友IP,造成各地檢警辦案癱瘓,有檢察官將案件移轉管轄至其他地檢署,還被林的律師檢舉「濫權」不當移轉管轄。但林義傑在全國「亂槍打鳥」提告案件極大部分都被檢察官不起訴,僅約20多件成案,林義傑的律師出面與網友洽談和解金,並要求每案3萬元至5萬元不等和解金,部分網友因擔心官司被迫支付和解金,檢警估計林義傑等人共獲利90餘萬元,其中律師抽佣2成。檢警去年6月拘提林義傑到案,檢方訊後諭令林20萬元交保,林曾喊冤「我做正義的事情,被列為嫌疑犯人,這是很糟糕的事情,我沒有做違法的事情」,影射他是被檢警「查水表」。但檢方不採信林說詞,認定林義傑不具律師資格,卻以不合法的抓盜版專屬授權契約,勾結律師從事包攬訴訟行為,去年9月7日依違反《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起訴林、2名律師共6人。另涉案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3人因認罪,北檢給予獲緩起訴處分,檢方命3人須分別支付公庫18萬元、30萬元處分金。北檢並依職權向高檢署再議,經高檢署審核後認為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因此鄭、余、陳3人獲緩起訴確定。但北檢發現鄭、陳2人未在期限內各支付18萬元處分金,違反緩起訴條件,因此今天撤銷2人的緩起訴處分,近日將依法起訴2人。
超馬好手林義傑「著作權蟑螂」案 律師、會計師3人認罪獲緩起訴
超馬好手林義傑(現改名林瀚駩)被控涉嫌經營「真相智財顧問公司」,與多名律師、會計師合作,找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索求和解金,估計共獲利90餘萬元,其中涉案的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3人因認罪獲緩起訴處分,台灣高檢署駁回台北地檢署再議,3人獲緩起訴處分確定,須分別支付公庫18萬元、30萬元處分金。北檢調查,林義傑去年成立真相智財顧問公司,去年7、8月取得2家知名影視公司3個月的取締盜版專屬授權,並約定將2成和解金分潤給影視公司,再和3名律師、1名會計師合作,透過科技公司許姓負責人上網遍尋非法下載網路IP,再交由律師事務所遞狀,向全國各地檢警提告抓盜版,逼網友支付和解金。檢方查出,林義傑等人在半年間提起訴訟超過千件,光4部影片就提告上千個網友IP,造成各地檢警辦案癱瘓,有檢察官將案件移轉管轄至其他地檢署,還被林的律師檢舉「濫權」不當移轉管轄。但林義傑在全國「亂槍打鳥」提告案件極大部分都被檢察官不起訴,僅約20多件成案,林義傑的律師出面與網友洽談和解金,並要求每案3萬元至5萬元不等和解金,部分網友因擔心官司被迫支付和解金,檢警估計林義傑等人共獲利90餘萬元,其中律師抽佣2成。檢警今年6月拘提林義傑到案,檢方訊後諭令林20萬元交保,林曾喊冤「我做正義的事情,被列為嫌疑犯人,這是很糟糕的事情,我沒有做違法的事情」,影射他是被檢警「查水表」。但檢方不採信林說詞,認定林義傑不具律師資格,卻以不合法的抓盜版專屬授權契約,勾結律師從事包攬訴訟行為,9月7日依違反《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起訴林、2名律師共6人。至於其餘涉案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3人因認罪,北檢給予獲緩起訴處分,檢方命3人須分別支付公庫18萬元、30萬元處分金。北檢並依職權向高檢署再議,經高檢署審核後認為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因此鄭、余、陳3人獲緩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