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約
」 開除 公司 大陸 中國 上海移工來台顧嬤5個月在雇主家產子 新竹市府:母嬰已安置
近日有網友在網路社群發文,指阿嬤年事已高,聘請1名外籍移工照顧,家中監視器竟拍到移工躺在阿嬤床上產子。該事件發生在新竹市南寮地區,新竹市政府8日表示,已聯繫仲介追蹤,目前該名移工及嬰兒已由伊斯蘭協會帶回,後續嬰兒將帶返母國安頓。近日網路瘋傳1段外籍看護在雇主家生產影片,監察委員王幼玲透過臉書痛批相關報導不實,卻遭雇主協會打臉該看護在「北部科技重鎮」上班,9月11日於受照顧者床上自行生產,並用朋友檢體隱瞞懷孕事實。新竹市勞工處表示,10月7日下午1時許獲悉該案發生在新竹市,已積極聯繫仲介並持續追蹤處理情形,據仲介公司回覆,該名移工及嬰兒已由伊斯蘭協會帶回,後續會至印尼辦事處辦理護照,並將嬰兒帶回母國安頓。勞工處說明,根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67條的規定,移工在我國生產子女並具備扶養能力的情況下,仍可繼續在台工作,雇主可與懷孕的移工討論勞動合約及待產計畫,若獲得移工同意提前解約,雇主可申請外國人轉出,以便遞補新移工。為保障人權,我國勞動部早已取消外籍勞工入國工作每滿6個月之妊娠檢查規定。資深人力仲介指出,有些國外仲介會先在母國做好檢查,他推測,這次事件的女移工,若拿朋友的檢體檢查,很可能是在印尼做檢測。新竹市政府民政處也說明,國籍認定以「屬人主義」為原則,要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才能取得國籍,以本案為例,若生父為國人,如與該名移工無婚姻關係,生父需先辦理「認領」,新生兒才會具我國國籍。
拒幫主管每天買「指定早餐」 女教師遭解聘踢出公司群
大陸上海一名在某知名教育培訓機構任職的女教師,近日發文抱怨她每天要幫主管買中杯熱美式、雞蛋,而她拒絕隨即遭到解聘。對此,公司表示,也解雇該名主管,會保障女教師的工作合法權益。綜合陸媒報導,女教師「過兒」近日在小紅書發文,她才剛到1個月。工作內容為授課,但直屬主管劉女卻要她兼助理,每天早上還要幫買早餐,甚至要照清單買,每周一會預先給餐費。而「過兒」表示,她以經濟狀況不佳為理由,拒絕主管的要求。為此主管不爽,不懂過兒幹嘛一直搞錢,還酸,「你實在沒錢,要靠自己賺。」怎料隔天,過兒就被炒了,她把聊天紀錄丟到公司群組,卻被管理員撤回封鎖。據網路上流傳的圖,「過兒」的公司12日指出,劉女因濫用職權要下屬處理個人事務,損害公司形象,所以終止勞動合約。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王姓負責人回應,過兒被踢出群組是事業部自己的群,不是總部的官方群,可能是劉女的個人行為。王姓負責人強調,公司年輕人多,沒有官僚主義,獲報後也立即展開調查,對劉女做解聘處分,而過兒會繼續在公司任職。
已婚男談辦公室戀情「當眾激吻」!同事怒檢舉 他遭公司開除反提告
兩名已婚員工大談辦公室戀情,公司到底有沒有權利將他們開除呢?大陸某製藥公司員工劉男與陳女在辦公室談戀愛,甚至還當眾接吻,由於兩人都已婚,被其他同事向老闆揭發,隨即公司將劉男開除,劉男卻不滿告上法院,法院判公司開除有效,劉男上訴二審遭駁回,維持原判。據陸媒報導,劉男與陳女在辦公室談戀愛,不僅在工作場合舉止親密,還出現接吻等不雅行為,加上兩人已各自有家室,發生婚外情違反道德,7名同事看不下去,向高層舉報,最後公司以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開除劉男。劉男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約23萬人民幣(約98萬台幣)。仲裁階段公司申請了多名證人出庭作證,證明劉男與陳女在工作場所,有接吻等不雅行為,造成了不良影響。最終,仲裁委對劉男的請求不予支持。劉男不服,提起訴訟。一審法院認為,公司製定的獎懲管理制度規定「員工有不良行為(如吸食毒品),道德敗壞,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部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公司均有權解除勞動合約。」而公司也向法院提交兩人的對話紀錄,以及證人的說詞,證實兩人確實違反公司規定,還違反了社會公序良俗。一審法院判公司勝訴,劉男再提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沒完成業績考核「爬84層樓、夜跑10公里」! 陸公司稱:增強羞恥心
中國有名陳姓男子以公司多次體罰自己,嚴重損害自己的合法權益為由,將公司告上法庭。陳男稱公司要求主管若沒完成當天的業績考核目標,當晚就必須夜跑10公里或爬84層樓梯,如果不立即執行並打卡簽到,就可能被約談甚至勸退。被告公司則認為相關運動措施,是為了讓團隊主管增強羞恥心,並不違法。近日,法院則作出了判決。據陸媒報導,2023年初原告陳男以公司多次體罰自己,嚴重損害自己的合法權益為由,將公司告上法庭。他也提交了公司工作群聊天記錄截圖,其中可見公司多次指令未完成當日業績、登上「黑榜」的團隊主管,於當晚爬28層公司大樓3次或夜跑十公里,又或是在次日清晨7點晨跑,且必須準時集合、打卡簽到。陳男稱,僅2022年7月4日至7月7日4天內,他就已連續4晚被公司要求夜跑10公里,而後因不堪忍受,他提出辭職,「如果說不跑步,就變相逼你離職,以各種方式、方法,從上到下找我面談。」陳男認為公司嚴重侵犯其權益,其因維護自身權益導致被打壓排擠。2022年7月,陳男向被告公司郵寄離職申請,他主張其係被迫離職,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加班工資、經濟補償、賠償金等。被告公司則認為相關運動措施,是為了讓團隊主管頭腦清醒、增強羞恥心、緊迫感、目標感,並不違法,因此原告無權根據《勞動合約法》第38條的規定,認為公司的規章制度違法,繼而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被告公司訴訟代理人也表示,即便原告陳述屬實,但沒有形成規章制度,因此原告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約也不合法律規定。經法院查明,被告公司訂定的日考核目標過高,導致至少40%的團隊主管無法完成任務,另外公司製定的長跑、爬樓等相關懲戒措施強度極大、強制力極強,侵犯了原告等人的人身權利,屬於體罰,「這些規章制度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原告有權提出辭職,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公司需支付陳男在職4年間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95208元(約新台幣42萬元)及加班費人民幣24256元(約新台幣10萬元),被告公司不服,提起上訴,法院二審則維持了一審的裁判理由。
極越汽車員工買「小米SU7」遭炒魷魚! 公司發聲:違反競業協議
大陸一位名為「大姚Tok」的網友近日在網路上發文爆料,指出他自己是大陸車廠極越的員工,但在他購買小米SU7創始版後,竟遭到公司辭退,且公司還沒有支付賠償金。對此極越公司表示,由於該員工違反極越公司「不從事與公司競爭業務」規定,才會將他辭退。根據《九派新聞》等陸媒綜合報導,大陸一位名為「大姚Tok」在網路上發文爆料,透露他是大陸車廠極越的員工。不過公司因為他購買了小米SU7創始版,還與小米科技創辦人雷軍握手,因此在他購買新車5天後將他辭退。不僅如此,大姚Tok更表示,公司將他辭退後,並沒有支付任何賠償金,讓他不滿直呼「我只是想買一台自己喜歡的車,我覺得我掉入了職場陷阱。」對此,極越公司表示,該員工是極越社群媒體崗位的營運人員,卻以自己個人名義在全社交平台開設矩陣帳號,大肆宣傳友商小米SU7的產品,時間長達三個月。因此這已經違反了勞動合約規定的「不從事與公司競爭業務」的條款,所以才會被公司解除勞動關係。極越公司還透露,該員工在職期間無故請假,並透過編造虛假理由不到崗,存在嚴重曠工行為,違反了公司的勞動紀律。而在小米SU7產品首批交貨當天,員工無故曠工前往現場提車。另外,該員工個人社群帳號許多影片訊息的發佈時間都是工作時間,擾亂了公司的工作秩序和紀律。
屎在滾「誤闖女廁10秒」被公司開除!男員工不滿怒告 1原因吞敗訴
中國廣東省中山市一間玩具公司驚傳性騷事件,當時女性員工正在上廁所時,一名張姓男員工突闖入女廁10秒後,隨即走出進入男廁,公司得知此事後,當天便以違反廠規為由將他開除,張男不滿公司處分憤而告上法院,竟因1理由吞敗訴。根據陸媒報導,張男聲稱,自己當時因為肚子實在太痛急著上廁所,一時情急才誤入女廁,絕不是有意偷窺,「鬧肚子走錯了,不超過10秒」,但公司卻認定他違反廠規第4條規定「在廠內無理取鬧」將他當場解雇。張男不服申請勞資爭議仲裁,向公司求償違法解除勞動合約的459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0萬元)賠償金,以及未提前30天通知終止僱傭合約,須賠償27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2萬元),共要求公司支付486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1.2萬元),不過卻被駁回訴訟請求。張男不滿一狀告上法院,經法官審理認為,張男在公司任職長達9年是公司的老員工,對廁所的位置、情況應該相當清楚,因生理狀況走錯廁所的可能性相當低,故認定張男的行為主觀上存在惡意,對女員工的隱私構成侵犯,有違善良風俗,公司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並無不妥,判處張男敗訴、公司無須賠償。
男員工請病假17個月「照領薪水175萬」 暗中考碩士被抓包…下場出爐
中國北京有一名男子,被診斷出憂鬱症,因此向公司請了17個月病假,其間卻考取碩士就讀,公司被蒙在鼓裡,持續發放薪水、補貼和獎金等,將近40萬人民幣(約175萬新台幣),法院審理後也作出判決了。該名男子具有電氣技術專業背景,大學本科畢業後進入科技公司擔任採購工程師,工作10年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約,2020年是他在該公司工作的第16年,當年8月被診斷憂鬱症,因此向公司請病假,一直延續到2022年1月,休假時間長達17個月。公司考量男子的年資,因此對他比較寬容和體恤,薪水和福利照給,包括基本工資、過年獎金、津貼、年底雙薪等,合計將近40萬人民幣,其中光是基本工資,月均發放金額就達2萬多人民幣。科技公司偶然間得知,男子趁病假期間考取北京某著名高校的應用心理專業碩士(MAP),並在該校持續就讀,該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此外,男子的診斷證明顯示,他就診過程多次向醫生表示不能堅持工作,內容提到「煩躁較前好轉,能夠看電視,半夜醒,醒後難以入眠,丙戊酸鈉緩釋片未規律服用」,而且在學校就讀期間存在自行增加藥物或停藥、拒絕相關檢查等未按醫囑進行治療的行為。科技公司在徵得工會同意後,將男子解雇,而後男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認為公司的行為違法,並要求賠償金。法院審理認為,公司解除合約的行為並無不當,符合法律規定,同時要求歸還相關費用,返還金額36萬多人民幣。針對判決結果,男子不服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最後認定男子返還科技公司20萬人民幣。
女獲賠3萬多!前東家給「整箱零錢」 老闆無奈喊:她怕我給假幣
大陸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一名劉姓女子日前申請勞動仲裁獲賠7千人民幣(約新台幣3萬850元),但是方姓老闆告訴他銀行帳號沒錢,所以要她到店裡拿現金,對方拒絕並要求去銀行「現場核驗」,因為她不相信老闆會給真錢。根據《搜狐》報導,大陸有名女子日前申請勞動仲裁,從原本的2.4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0.8萬元)調解到7千元人民幣,不過老闆就告訴女子自己的帳戶裡不足支付,因此要求她到店裡拿現金。怎知女子拒絕,並說要去銀行現場核驗,因此老闆無奈只能給她7千元硬幣。據悉,這起事件的原由為,某家酒店的老闆方男剛接下酒店不久,而劉女則是店裡的會計。從2023年6月到12月共在酒店上班6個月,每月10日劉女的薪水都正常結清了。但沒想到,她離職第2天就去勞動仲裁說她沒簽勞動合同,但是方男就說,「店裡的合同都是歸她管,懷疑她帶走了。」劉女聲稱,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9日在方男底下工作,從事財務、出納工作,但是至今尚未簽訂勞動合約,也未繳納社會保險,因此劉女請求裁決方男支付她未簽訂勞動合約的雙倍薪資差額2.45萬元人民幣,並支付經濟補償金2450元人民幣。方男表示,仲裁介入後,雙方達成了調解,他因無法提供勞動合同,所以需要賠償對方7千元人民幣,但是他的帳號上沒錢,因此他讓劉女去店裡拿現金,但對方拒絕後聲稱方男給的可能是假錢,因此要求到銀行現場核驗,而方男則無奈表示,「那沒辦法,我只能給她7千元硬幣了。」
出差強吻女同事!男經理噁喊「浪漫巴黎索吻很正常」 下場曝光
大陸上海一名吳姓經理在巴黎受訓時,竟強吻、擁抱一同出差的女同事,因此遭到資遣。吳男不服,提出訴訟。案經審理,法院最後裁定,駁回吳男的再審申請。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2016年3月16日,公司向工會發送電子郵件,內容指出,任職研發分部經理的吳男在法國出差期間對同往的女員工實施不正當行為,包括超越同事關係的口頭索要親吻請求與肢體接觸,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中的規定,屬於重大過失,公司給予辭退處理。工會認為,公司對吳男的處罰和辭退符合公司規章制度,因此同意辭退處理。之後,公司於2016年3月18日與吳男解除勞動契約。吳男辯稱,地處浪漫之都巴黎,索吻行為很應景、正常,因此不服公司決議,向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約賠償金61萬8877人民幣(約新台幣272.6萬元),結果仲裁委員會不予支持,因此又向法院提起訴訟。一、二審,法院皆認為,吳男在事件中,確有抓女同事手腕和腳腕等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吳男所述的為了制止女同事的過激行為所作出的對應行為,還是為了制止女同事的反抗以實施進一步的行為,都屬嚴重不當,有違序良俗以及道德準則,公司依據其已知曉的《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予以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於法有據,駁回訴訟請求。吳男不服,申請再審。法院審查後認為,原審法院依相關證據據此認定吳男的行為有違公序良俗和道德準則,並無不當,且原審法院判決公司解除與吳男之間的勞動合同,於法不悖,吳男的再審申請不符合相關法規,因此裁定駁回吳男的再審申請。《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提離職「3個月後才放人」 她氣炸投訴!公司慘賠250萬元
提離職不放人,公司竟要賠償上百萬!中國大陸一名汪姓女子在北京某會計師事務所任職,她待了7年後決定請辭,怎料公司雖允諾卻遲遲沒下文,汪女不滿提出申訴,最終裁決涉事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約,需要支付56.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0萬元)的賠償金。據陸媒報導,汪女於2014年8月入職該間會計師事務所,並於2021年9月向公司提交離職申請,沒想到公司卻回覆因需要時間尋找遞補人力,因此要求汪女繼續待在公司,直到招募到新員工。公司一路拖到12月才批准離職,汪女不滿被公司扣留長達3個月,憤而向公司求償,仲裁委員會審理,最終裁決涉事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約,汪女獲賠56.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0萬元)的賠償。公司不服提起訴訟,法官認為,公司3個月後才同意汪女辭職,缺乏合理性與勞資關係維繫之善意,因此一、二審判決公司需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契約的責任。消息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找到了份更好的offer,著急簽約入職,因前公司遲遲不給離職證明,各種原因拖延,到手的offer沒了,這種無良公司真的很噁心」、「辭職給一個月時間找人是合法的,但是這種把人扣住3個月不讓走的屬於違法行為辭職給一個月時間找人是合法的,但是這種把人扣住3個月不讓走的屬於違法行為」、「尋找接替者,是公司的責任,不能因此一直拖著別人。」
男主管離婚沒跟公司報備慘被開除 他怒求償結局曝光
大陸一家公司高層員工突然收到公司解僱通知,原來是他離婚沒有跟公司主動通報,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解僱,雙方鬧上法院,最終判決公司違法解除合約,需要支付賠償金,案件曝光後也掀起中國網友討論,許多人痛批公司根本是「多管閒事」。根據《新民晚報》報導,來自上海的杜姓男子原本是某食品公司的高層員工,怎料工作幾年後在2021年遭公司以未及時主動申報親屬關係,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解僱,原因是他離婚沒有跟公司主動通報,杜男知情後感到不滿,憤而提告要向公司求償,最終判決公司違法解除合約,需要支付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3萬元)的違法解除勞動合約賠償金。報導稱,杜男2017年2月到該間食品集團任職,工作幾年後,雙方續簽了有效期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的勞動合約,杜先生也升職為首席運營官辦公室高級管理人員,並簽字確認了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簽署道德規範、保密義務、利益衝突排解等協議。翻開公司的管理規章,其中有一項規定就表示,為了避免高層擅聘親人,如工作涉及專案或事項相關責任人、供應商等利益主體與其有特殊關係(如親屬關係、投資關係等)時,需立即主動報備。依照《獎懲管理辦法》規定,如有婚姻關係變動等導致親屬關係變更,而未及時主動申報或虛報親屬關係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或紀律,公司可解除勞動關係。當時,杜男的婚姻關係申報為已婚,但公司在2021年1月透過裁判文書網發現他已於2017年12月離婚。因此公司跟杜男開立合約解除/終止通知函。對此,杜男於是向上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違法解除勞動合約的賠償金、2020年年終獎、2019年11月的工資差額以及2021年1月的銷售獎金。仲裁結果出爐,判公司須支付杜先生違法解除勞動合約的賠償金10萬元人民幣,以及2019年11月的工資差額3540.23元。公司對此不服,訴至法院,經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則報導也引發中國網友熱議,不少人都認為公司管太寬,認為杜男只是沒報備離婚,與公司利益無任何瓜葛,就有網友直言「這公司只是找個由頭想開除這個員工吧」。
通勤變4小時…老闆為逼離職「辦公室搬山上」 員工氣炸:想無痛裁員?
許多上班族找工作時會優先考量通勤時間,近日有大陸網友就發文爆料,西安某家廣告公司為了不給資遣費「無痛裁員」,特意將公司搬遷至山區,導致許多員工通勤時間拉長,有人甚至單程通勤就需花上2小時,數10名員工也因此主動離職,但沒想到的是,幾天後公司竟然又搬回了市區,讓這些員工當場傻眼。根據《上游新聞》報導,這家廣告公司的員工爆料,先前公司突然通知全體員工辦公地點要搬遷,從市區搬至當地某處山區,不僅需在上午9點準時打卡上班,公司也明確告知無任何通勤補助,該名員工表示「沒車的同事只能搭乘1輛3小時1趟的公車,還需步行3公里,走30多分鐘山間村道才能到達辦公室,單程通勤時間差不多2個小時」。由於通勤時間實在太長,有14名員工因此簽署了離職協議,但讓他們傻眼的是,簽完僅過短短4天,公司竟又搬回市區,甚至還開始招聘新員工,這讓離職員工無法接受,憤怒直言「公司老闆一直沒有露面,目的就是用這種惡劣的環境讓你去主動離職,如果不用這種方式的話,大家都是辭退或其他,就會正常的去要求補償」。據報導指出,該公司負責人受訪時表示,當初搬遷辦公室是因為市區租金昂貴,而且租約剛好到期,新辦公室又尚未裝修完畢,所以才會將辦公地點搬遷到公司經營的民宿,時間僅1週而已。對此,離職員工反駁表示,當時公司說法是需要長期在山區辦公,「如果說只在山裡待1週就回新辦公室了,哪個人堅持不了?」針對此次事件,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這種情況下員工首先要確定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約中,有沒有關於工作地點的約定,若合約中有約定,公司又沒有和勞工協商一致變更合約內容,便屬違反合約約定,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針對類似情況,員工完全有權利提出維權要求。
剛入職科技公司就被炒!他上班「10天領194元」怒了 公司曝合約急撇清
河南省鄭州市一名男子控訴,自己才剛入職某家網路科技公司10天,就被公司炒魷魚,且公司還以「沒過試用期」為由,僅發放近200元薪資,讓他氣到提告。綜合陸媒報導,當事人透露,當初面試時公司聲稱試用期的薪資為5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1615元),轉正後可領6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939元),沒想到他才剛入職短短10天就被開除,最後竟只領了45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94元),遭到雇主惡意減薪剝削。對此,公司負責人出示離職申請書表示,公司規定上班前3天是「適應期」不算薪資,且內容已簽訂,「不滿90天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者,需遞交辭職書退還工作證件,薪酬按照兼職發放即45元,並且取消所有補助,出差期間產生的所有車費與住宿費由自己承擔。」公司負責人也透露,該名員工還簽署了一份「對計算工資方式無異議」的證明文件,不過當事人則反批,相關文件「不是自願寫的」而是被主管脅迫畫押。消息曝光後,引起網友砲轟太無良,「這種公司太坑人了」、「這樣的黑心公司接受法律的懲罰吧」、「明擺的剝削勞動力」、「資本家的收益來自對生產者的剝削」、「這在鄭州真的很常見一點也不誇張,勞動法在鄭州完全被無視。」報導指出,雙方進行調解已達成共識,涉事公司同意向當事員工補發1000多元人民幣的薪資(約新台幣4323元)。對此,轄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表示,勞動合約裡有不公平、失衡的條款,公司方應提前告知員工,否則有失公允,如若有相關勞資糾紛,可以打電話向部門投訴,不過此事如果達成和解,那便無法立案調查。
被爆逃稅欠薪毀人設 陳志朋沉默1天不忍了…「喊告前員工」曝內幕
前小虎隊成員陳志朋日前被前員工指控霸凌、積欠廠商錢,以及被當局查到逃漏稅而補繳1000多萬(約新台幣近5000萬)稅金。陳志朋經過短暫沉默後,今(2日)說明欠稅內幕與否認對員工態度惡劣,表示將對爆料者提告。自稱前員工網友1日曬出「稅務檢查通知書」、「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及「微信對話照片」,爆料陳志朋在2019年至2021年期間,辱罵員工、拖欠薪水、拒簽勞動合約,甚至不准提小虎隊。掀起網友熱烈討論並登上微博熱搜。(圖/翻攝自陳志朋微博)陳志朋事隔1天發表聲明表示,由於需要時間確認而沒立刻回應爆料,並坦承自己不擅長管理公司營運和財務,很依賴當時管理團隊,「演藝工作相關協議大多由合作方代繳稅款,我的收入為完稅後收入,本人始終認為帳戶內收到款項均為我合法稅後收入」,直到被稅務檢查才知道只要對方未提供完稅證明,自己就必須繳稅,「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欠下了稅款」。陳志朋強調,去年9月收到稅務局通知書後就積極配合調查,並提供所需資料;今年9月5日收到稅務局最終決定書後,已於隔日支付所有應補繳稅款。且該爆料員工是因工作過失在今年9月離職,指控對方斷章取義和惡意捏造行為,與離職時傳訊感謝他的態度大相逕庭,將會向爆料者提起侵權訴訟。他在最後也為了個人事件佔用公共資源向公眾致歉。
陳志朋人設翻車與團隊風波再起 逃漏稅、不准提小虎隊、冷暴力全都爆
90年代台灣偶像團體「小虎隊」紅遍兩岸,成員之一的陳志朋事業重心放在大陸,但卻不比另外兩位成員,1日更爆出他曾在2019年到2021年間逃漏稅,被查獲後補繳1000多萬人民幣(約5000多萬台幣),隨後又爆出他被前員工爆料,私下辱罵員工、拖欠薪水、拒簽勞動合約、不准提小虎隊,和經紀團隊不合的消息也再度塵囂而上。陳志朋過去就曾和多年合作的經紀人傳出糾紛。(圖/翻攝自陳志朋微博)陳志朋傳出被查稅的消息,自稱前員工的人表示「稅務部門是直接給他打了電話,讓他去配合調查,他也多次去了北京的稅務局,做了相應的調查。當時查的是2019年到2021年那個階段,我們並沒有跟他,查他的原因是因為他大量的錢都是匯到他自己的個人帳戶裡了,稅務局過來查的時候,也說他是被人舉報,要查稅相對來說提供的比較完整。」陳志朋過去就傳出和經紀團隊不合的消息,曾換過一批工作團隊,如今又被自稱前員工的人爆料,透露當他不想合作時,就會不回訊息不接電話,前經紀人也是被逼到無奈,因此和他翻臉。另外他還有一些堅持讓前員工相當傻眼,如不准提小虎隊、不准唱小虎隊的歌、參加任何演出只能叫他陳志朋,不能叫他小帥虎。
「小虎隊」陳志朋遭爆逃稅千萬 經常辱罵員工還欠薪
台灣初代男子偶像團體「小虎隊」成員陳志朋遭踢爆兩度逃漏稅,前後共補繳人民幣1000多萬(約新台幣4500萬)稅金,甚至不簽勞動合約並違規解散公司、拖欠員工薪資、經常性且隨意辱罵及PUA員工,消息曝光後引爆陸網熱議,迅速登上熱搜。疑似陳志朋前員工的網友曬出「稅務檢查通知書」、「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及「微信對話照片」,指控陳志朋在2019年至2021年期間欠品牌方錢、與多個合作公司存在矛盾,並因逃漏稅在今年補繳1000多萬,但後來又被舉報存在其他逃漏稅項目,目前仍被當局稽查中。(圖/翻攝自微博)該員更指,陳志朋也在這期間不簽正當勞動合約、拖欠薪水及經常辱罵員工,還曬出聊天及錄音紀錄佐證陳志朋隨意辱罵、要求員工每天到門口接他,與大罵「曹尼瑪」、「沒一個好東西」、「他急什麼,操他媽逼」。陳志朋對於這些爆料,至今仍未對外作出回應。(圖/翻攝自微博)陳志朋雖與小虎隊隊友吳奇隆、蘇有朋一樣把重心轉往大陸,近年卻接連爆出爭議,去年5月還被經紀人指控長期拖欠佣金,遭對方解約終止長達14年合作關係;陳志朋當時回應,雙方的經紀事宜僅有口頭約定,無合作佣金、固定合作約定,且他有按月支付固定報酬。
工程師上班看「色情網站」被炒 他向公司討百萬元結局曝
大陸一位林姓男子2013年在某公司當工程師,而他在2020年被發現用工作電腦看色情網站,事後他被開除,林男不服,向公司索賠3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2萬元),法院近日判公司免賠償。據《九派新聞》報導,林男在2013年去某家公司當工程師,雙方簽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約,公司給他《商業道德守則》和《員工手冊》,裡面寫到不能用公司電腦或網路登非法、色情網站。不料,在2020年2月,公司竟然發現林男在工作時,用電腦看國外兒童色情圖片和色情網站,其行為嚴重違反規定,就把林男開除了。林男認為,公司違法炒掉他,所以申請法院仲裁,跟公司要了3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2萬元)的賠償金,而公司不服裁決,也提起訴訟。法院表示,公司所提的證據可以證明,林男的行為會影響到工作,也會對公司網路安全造成隱憂,判公司不用付林男百萬元。此文曝光後,許多網友對林男的管道憤怒,「那他看的話不用把他抓起來嗎」、「這下全國人民都知道了」、「戀童癖不該抓起來嗎?兒童色情這種東西就應該嚴厲打擊」、「在公司用翻牆軟體吧,否則不太可能可以瀏覽這些網站」、「瀏覽兒童色圖,這種人不該抓嗎?公司應該報警處理」。此外,廣州也有一名男子在午休玩手機,因為音量太大,被公司警告7次後開除,而他也向法院提出仲裁,要求公司賠償(約台幣66萬),最後法院也是駁回男子請求。
開學在即…廣東大學突解聘76名教師 惠陽區教育局:已協商處理
隨著大學9月開學在即,大陸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一所學校8月底卻突然發布通知要解聘76名教師,相關影片也在抖音平臺迅速傳播,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據《南方都市報》的報導,多名華南師範大學附屬惠陽學校(簡稱「惠陽華附」)的老師向媒體反映,學校並沒有提前告知相關訊息,他們一直到8月26日才被學校正式通知解聘,這種結果讓他們難以忍受,更痛批學校給予的補償方案不合理。被解聘的多名教師表示,原本都已經做好了迎接新學期的準備,卻突然被通知解聘,讓他們感到困惑和無助。另一名被解聘的老師則認為,老師與其他職業不一樣,受時間限制,因此學校解聘時間臨近開學,附近其他學校的招聘已經結束,自己很難再找到新的工作機會。受解聘的老師們接到通知後,被要求寫下自己的訴求並提交。不過,讓他們感到失望的是,雙方對補償方案沒有達成一致協商。對此,惠陽華附則聲稱,校方與這些老師的合約簽至今年7月底,目前已支付完7月工資,學校將按照「年限×平均每個月工資+8月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除了給予老師補償金外,學校也給出了一些招聘崗位供被解聘老師選擇。但一些老師認為,這些招聘學校距離較遠、薪資較低,讓他們難以接受。被解聘的老師們希望能夠獲得更為合理的解決方案,充分保障自身權益!惠陽區教育局則回應,依法依規發放補償,目前已與73名校聘教師協商一致,解除了勞動合約,終止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
杭州養老機構招募年輕人 每月陪伴逾10hr「可住免費公寓」
照顧長者需要耐心,較少年輕人有意願從事這份工作。為此,中國杭州濱江區民政局推出「多代同樓」陪伴性養老項目,相關機構正在招募第3批陪伴者,主要以剛工作的青年為主,每個月陪伴老人超過10小時,就有可以住免費的公寓。機構認為,陪伴能滿足老人的情感需求,也為陪伴者省下租房成本,經過多次討論後提出「多代同樓」的概念,2019年以區內最大的養老機構「陽光家園」開始,已有2批15人完成陪伴服務。接著,將再招募15~20人,面試通過後會簽訂協議,期限為1年,除了每個月300元人民幣的管理費外,能夠免費入住養老機構的房間,但每月需完成最低10小時的陪伴,活動內容可以自由發揮,像是參加活動、聊天、吃飯、散步等等不拘。杭州濱江區民政局推出「多代同樓」陪伴性養老項目,正招募第3批陪伴者。(圖/翻攝自澎湃新聞)據了解,招募沒有年齡限制,但機構更希望年輕人加入,之前的陪伴者職業相當多元,從警察、老師、醫生等,橫跨各個領域。條件包含在區內用人單位工作、已簽勞動合約,或持有區內營業執照;市區(六城區)無住房;學歷大專及以上,有醫學、心理學、文化藝術、法律、黨建專業背景的同等條件優先。消息一出,引來大批網友支持,「也多陪陪自己家的老人吧」、「這個好,各取所需」、「在哪裡報名!我想去!」、「這樣挺好的呀…老人有伴,年輕人有居所」。
男員工每天「上廁所6小時」遭公司開除 法院判:合理解雇
上廁所是正常的生理需求,但如果在公司長時間如廁而被開除,你覺得合理嗎?中國一名王姓男子因為肛腸疾病,動手術後每天在廁所的時間為3至6小時,結果遭到公司解雇。綜合陸媒報導,王男在2006年4月到公司任職,雙方在2013年4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約,2014年6月公司設置特別任務室,將他調職由總經理直接管理,該任務室員工僅有他1人,必須完成交辦的相關工作。不過,王男2014年12月因肛腸疾病,到醫院動手術,直到隔年1月才痊癒,卻表示持續有疼痛感,自2015年7月開始,每天上廁所的時間至少3至6小時。紀錄顯示,2015年9月7日至17日(9月13日除外),王男每天分2、3次,共計22次,每次上廁所的時間為47分鐘至196分鐘,每天上廁所的時間為3小時50分鐘、4小時28分鐘、4小時18分鐘、2小時32分鐘、4小時35分鐘、4小時16分鐘、4小時29分鐘、4小時01分鐘、5小時29分鐘、5小時22分鐘。男子辯稱手術後仍有疼痛感,因此常常跑廁所。(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公司就王男的行為進行溝通,決定在2015年9月23日將他開除,王男不服提起訴訟,要求繼續履行雙方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約,仲裁委經審理,認為公司屬違法解雇,裁定繼續履行和王男之間的合約,公司不服上訴。法院一審判定,王男超出正常生理需求範圍,長時間脫離工作崗位,因此認定解雇合法。判決曝光後,王男子不服再上訴,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對一審法院判決依法予以維持,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然而,王男仍然不服,向天津高院申請再審。法院指出,王男每天在公司廁所停留時間,已超出合理正常生理需求範圍,在公司溝通後,也未給出合理解釋,於是依公司規定解僱,不違反法律規定,2015年9月7日至9月17日期間,王某每日在公司衛生間停留時間,已超出合理正常生理需求範圍。在公司擬對王某進行處罰前與王某溝通中,王某亦未對其在工作期間長時間停留於衛生間予以合理解釋,最後駁回王男的再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