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
」台灣獼猴「北投趴趴走」 爬屋頂、入侵民宅樣樣來
台北市北投區近期有台灣獼猴在民宅屋頂現蹤,據了解,獼猴不僅會與人爭食,甚至有攻擊行為,引發居民擔憂與恐慌。市議員汪志冰質疑,台灣獼猴已全面禁止飼養,是否有民眾違法飼養或棄養,間接導致獼猴在市區出沒,要求北市動保處加強查緝。動保處表示,除會派人持續巡查外,民眾發現台灣獼猴也可撥打1959通報。汪志冰近日接獲北投區丹鳳山公園附近民眾投訴,看到2隻台灣獼猴闖入民宅,還坐在圍牆上東張西望,甚至伸長腿按摩,讓民眾直呼「傻眼」,公園平日有很多居民前往運動、散步,如今出現猴子,令民眾人心惶惶。汪志冰指出,獼猴除了會與人搶食、製造髒亂外,一般民眾受限《動物保護法》,根本不能捉捕也無力抓捕,擔心大動作驅趕會激怒獼猴,過去北投區曾發生猴子在街道到處走的案例,民眾除了報警外根本束手無措。她呼籲動保處應該積極查緝,無論是民眾非法飼養或棄養,都需予以嚴厲裁罰,至於人猴如何相安共存,有賴動保處及專家教育正確保育觀念及意識加強宣導,以杜絕獼猴騷擾民眾,也讓獼猴能夠回歸自然生活。動保處產業保育組長黃紹宣表示,上月28日獲報有獼猴出沒至今,每天皆派員前往現場勘查,推測獼猴可能來自附近的中正山、唭哩岸山、丹鳳山等山林,路過民宅遊蕩。他說,近日高溫、午後雷陣雨並未見到獼猴長期滯留,動保處除了不定期派員巡查外,呼籲民眾若發現彌猴出沒,可撥打1959動保專線通報。
又是她!板橋女20坪公寓內養81隻犬貓 滿地排泄物臭翻鄰居黑歷史曝光
新北板橋區近日發生飼養環境不當案件,住長江路某公寓頂樓的女飼主,於20坪室內空間內飼養共81隻犬貓,而飼主並未善盡照顧責任,屋內滿是排泄物,臭味更嚴重影響附近住戶,且該名飼主是累犯,去年住在三民路公寓時,就因環境問題而遭住戶檢舉,被強制搬遷後卻越養越多,動保處發現飼主未完成成寵物晶片轉讓、未絕育、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再次開罰28萬2500元。據了解,該公寓室內環境極為糟糕,滿地都是犬貓排泄物,附近住戶不堪其擾,且動保處、環保局和警局前往該址,一進門就聞到濃烈寵物排泄物異味,動保處更一眼就認出該名飼主是累犯。該飼主去年在板橋三民路一間公寓承租頂樓,當時飼養共計63隻犬、貓,同樣因環境不當而遭住戶檢舉,動保處當時發現她完成晶片轉讓、未絕育、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依據違反動保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20萬3000元罰鍰,後因三民路房東不堪多數鄰居責罵,尋求法律程序請法院強制飼主搬遷。而女飼主帶著貓狗搬到長江路後卻越養越多,動保處上門時邀請飼主限期改善,並提出協助送養方案,飼主卻並不接受,她自稱是中途之家,為飼主無法繼續飼養,及寵物業者汰除的犬隻尋找新飼主,卻讓貓狗生活在滿是屎尿的空間中。該公寓內滿時貓狗排泄物,稽查人員一進門就聞到濃濃惡臭,附近住戶更是不堪其擾。(圖/翻攝畫面)動保處調查確認部分犬隻未進行晶片轉讓、未絕育及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依動物保護法第19條規定應植入晶片,再度開罰28萬2500元,總計開罰48萬5500元罰鍰。新北市動保處表示,設立中途之家協助動物認養本是件美事,但因收容數量超過送養的數量,且未提供良好的飼養環境屢勸未改,甚至使鄰近住戶不堪其擾,僅憑飼主一人之力難以應付這麼多隻犬、貓照護,呼籲飼主應妥善評估自身照護能力,飼養寵物應量力而為,切勿飼養超出自己所能負擔的能力,不僅造成旁人困擾,也將因動物照護不周而受罰。
5歲女童和朋友在家門口玩耍 突遭混血比特犬「咬住頭」骨頭露出
比特犬最初被培育為鬥犬,因此擁有強大的咬合力和高度的戰鬥意志,這些特性使牠們在某些情況下更具攻擊性,日前泰國又發生一起比特犬傷人事件,一名5歲小女孩突然遭襲擊,導致她的頭部嚴重受傷,傷口深至頭骨。根據泰媒《The Thaiger》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泰國烏隆府(Udon Thani),受傷女孩的奶奶Somlith表示,事發當天,由於家裡幾個小孩身體不適,因此他們沒有去上學,自下午起就在家門口的一個公共區域一起玩耍,沒想到當晚一名養狗的親戚帶著2歲兒子與其他孩子一起玩時,一隻擁有比特犬和泰國本地犬血統的混血狗卻突然跳起來,狠狠地咬住小女孩的頭,養狗的親戚嚇得立刻丟下自己的小孩,衝上前救下小女孩,現場的人也爭先恐後地將狗趕走。狗狗鬆開嘴後,眾人發現小女孩的頭部傷口深至頭骨,左眼附近也受傷,衣服被鮮血浸透。眾人立刻打電話叫救護車,但的頭部嚴重受傷,由於傷口深至頭骨且靠近左眼,感染風險極高,院方將她留在班普醫院(Ban Phue Hospital)密切觀察。報導中也指出,這隻狗性情一直很溫和,平時來小女孩家也從未有攻擊行為,因此親戚認為,狗可能是為了保護奶奶抱著的2歲孩子,才會對小女孩發動攻擊。親戚也對於小女孩被自家狗攻擊一事感到非常抱歉,並承諾支付所有醫療費用,未來也決定將狗拴起來,以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事實上,比特鬥牛犬以其性情兇猛、身材健壯而聞名,因此在部分犬隻飼養家庭中頗受歡迎,且能賣出高價。然而,由於其常常攻擊人類、寵物以及流浪狗,在全球各地引發多起致命攻擊事件。根據受害者團體《DogsBite.org》網站的統計,比特犬僅佔美國犬種總數的8%,但造成的傷害和死亡卻遠高於此比例。從2005年至2019年的15年間,犬類攻擊共導致521人死亡,其中比特犬占了66%(346件)。台灣農業部自2022年3月1日起將比特犬列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若飼主未依規定申報,將依《動物保護法》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
為吃野味開槍捕獵「瀕危東方白鸛」! 陸男遭判5年3月刑期處23萬元罰金
大陸江蘇4名男子為了「吃野味」,竟結伴使用氣槍捕獵了2隻保育類的瀕危鳥類「東方白鸛」。近日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起案件,4人最終遭判4年至5年3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人民幣3萬元到5萬元(約新台幣13.6萬到22.7萬)不等的罰金。根據陸媒綜合報導,大陸江蘇4名男子楊男、劉男、李男、熊男在去年8月12日下午,為了吃野味,相約外出使用氣槍獵捕野生動物。當時4人在淮安市淮安區蘇嘴鎮章集村奮進的田野間發現4隻白色大鳥,之後熊男便使用氣槍攻擊牠們。當時4人開槍攻擊大鳥後,大鳥嚇得四處逃竄,但他們仍持續開車追逐、射擊,導致其中2隻大鳥喪失行動能力。而當他們準備將被擊落的大鳥裝袋帶走時,被當地居民發現,立刻阻止他們的行為。原先4人還想含糊蒙蔽村民,但在村民的堅持下,4人只好將大鳥留下,駕車逃離現場。當下村民也當場打電話報警,尋求幫助,不過2隻被擊落的大鳥仍在不久後身亡。後續經過南京警察學院鑑定中心調查,發現2隻被獵殺的白色「大鳥」為東方白鸛,是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而法院在5日公開開庭審理這起案件,指出4名被告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實施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東方白鸛的行為,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因此,法庭依法分別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楊男、劉男、李男、熊男有期徒刑4年至5年3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人民幣3萬元到5萬元不等的罰金。
雲林偽善救援惡行曝光!134隻犬貓慘受虐待 無良負責人下場出爐
雲林縣林內爆出驚人消息,一處私人養狗場被檢舉存在嚴重的虐待犬貓行為,經突襲稽查,發現場內飼養環境惡劣,134隻犬貓受虐待情況令人髮指,負責人陳姓男子因涉嫌未妥善照顧犬貓,現已被依動物保護法提起公訴。據悉,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早前接獲民眾檢舉,稱林內鄉一處私人狗場存在,不當飼養及虐待動物情況,於2月16日,防疫所聯合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和民間協會台灣NOE行動組織,突襲檢查該處養狗場,現場發現犬貓共134隻,飼養環境髒亂不堪,糞便堆積、通風不良,一些動物甚至消瘦病弱,讓人不忍目睹。進一步了解,負責人陳男早在2015年便因不當照顧動物,被彰化縣政府列為不得飼養應辦理登記動物之對象,然而其並未停止虐待行為,2020年遷至林內鄉新光路,繼續以「犬貓救援」名義大量收容動物,並在社交媒體上提供匯款帳號接受贊助,打著救援名義行斂財之實。防疫所表示,陳男利用民眾的愛心,進行大規模的動物救援收容,卻未妥善照顧動物,導致多數犬貓病弱未就醫或因不當飼養而健康惡化,嚴重影響動物福利,不僅欺騙社會大眾愛心,更是對動物生命的極大不尊重。稽查人員透露,該狗場內的犬貓被分別收容在鐵皮屋、庭院及自宅內,環境惡劣程度超乎想像,當地居民長期忍受惡臭,終於決定向相關部門檢舉,防疫所強調,將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對陳男進行裁處。雲林地檢署已根據動保法提起公訴,強調會嚴格追究責任,以儆效尤,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同時,呼籲民眾在捐款或參與動物救援活動時保持警覺,避免愛心被不法人士利用,確保每一個生命都能得到應有的尊重與照顧。
貓狗沒絕育要開罰!北市卻9年只罰84件 動保處提醒簡訊挨轟:效果差
《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應為寵物絶育,如未絶育或未申報免絶育,將處5萬以上25萬以下罰鍰,台北市為鼓勵寵物絶育,提供絶育補助,據統計,北巿2015年至2023年登記犬猫逾16萬隻,未絶育近6萬隻,9年間北巿只開罰84件,遭議員批不積極,動保處表示,目的不是以罰為主,屢勸不聽才會開罰。為了防範寵物棄養及過度繁殖、減少流浪動物的產生,同時避免發情期的躁動行為、降低生殖系統相關疾病等,台北市提供絶育補助,公犬貓1隻補助800元、母犬貓1隻補助1500元,雖然市府有補助,但9年間僅4.4萬名飼主申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汪志冰表示,雖然市府每年會發簡訊提醒飼主前來補登,但9年發送近17萬則,同1飼主共發送4次,顯然效果不彰。2024年5月20日台北市/台北市為鼓勵寵物絶育,提供絶育補助,公犬、貓1隻補助800元,母犬、貓1隻補助1500元。(圖/中國時報記者劉瑋晴攝)動保處長陳英豪表示,絕育補助每年經費固定,飼主申請要儘早,約有4分之1有機會得到補助,絕育登記需要飼主主動回來更新,否則動保處無從查起,目前有在思考更簡單的登記方式,一般來說犬貓剛到飼養家庭還很小,通常2至3個月是沒有絕育的,需等長大後飼主才能帶去絕育,主要差異在於做完絕育飼主或是醫院端沒有更新,會再與寵物醫院、診所端多宣傳。汪志冰指出,台北巿仍有高達36%未絶育犬貓,除了長期以來對於絶育政策,多採勸導方式之外,動保稽查員僅有12位,查緝量能嚴重不足,況且高額的罰款,並不是為了懲罰飼主,而是希望負起對動物的照顧及管理,因此建議對於尚未絶育犬貓,應研議提高絶育補助額數,其次對飼主加強宣導,如果家中犬貓已絶育而未登記,應前往原動物醫院補辦登記,提升本巿寵物絶育率,並與工會合作擬定目標。陳英豪說,後續會與相關公會討論,將資訊更新到最好的狀態,讓飼主主動做絕育登記,罰鍰部份,動保處主要目的不是懲處,而是希望飼主能主動去做絕育,所以通常會先以勸導方式,民眾也都會配合,統計84件主要都是屢勸不聽才會做開罰,台北市在處罰絕育這塊也是全國最高的,該做的都會持續努力完成。
與女友吵架拿2小貓出氣釀死 莽撞男子下場出爐
男子阿國(化名)於2023年11月與女友小萱(化名)發生衝突,沒想到之後竟然在住處以毆打、刀割的方式,拿小萱的2隻小貓出氣,結果導致2隻小貓一死一傷,最後小萱憤而報警,而阿國的悲慘下場也在近期出爐。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法院審理期間,阿國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而法官認為,阿國因為與小萱發生糾紛,結果反而無視動物之生命可貴,將怒氣遷怒在2隻小貓的身上,透過徒手毆打、刀割的方式,傷害與宰殺動物,最後導致2隻小貓一死一傷。報導中也提到,在阿國出手凌虐後,一隻小貓右後肢開放性骨折、鼻腔出血、氣胸、肺臟出血,最後不幸慘死。而另外一隻小貓則是四肢指甲有多處斷裂,尾巴上有明顯外傷。法官認為,雖然阿國已坦承犯行,但由於阿國並未與小萱達成和解,並考量貓咪在法律上雖然判定為「物」,但實際上並非是一般物品,小貓也讓小萱付出心理層面的關愛,以及也有依存關係的存在,因此認定阿國的行為明顯侵害到小萱。最後法院判決,阿國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違反第12條規定宰殺動物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役。併科罰金新臺幣20萬元。可上訴。
板橋知名貓咖啡廳「2貓死亡」!動保處出手了 裁罰11萬、7貓開放送養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板橋某寵物餐廳有私自繁殖及貓咪不當飼養等事件,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查核,經查該店家未申請動物展演卻利用貓咪與客人互動營業,販售不明分包裝飼料以及未施打狂犬病疫苗等。動保處表示,店家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相關規定,後續裁罰業者共計11萬元,並帶回7隻貓咪協助開放送養。民眾檢舉業者虐貓,只讓貓咪洗冷水澡,洗完後在冷氣房或陰涼處自然乾,不讓員工用吹風機幫貓吹乾;貓咪洗完澡使用精油塗抹身體,造成貓隻皮膚大範圍灼傷,毛脫落、皮膚紅腫;從貓舍接來的幼貓,才一個月大就讓牠待在店內跟其他成貓相處,讓客人玩,沒有隔離也沒顧慮到幼貓是否容易得到傳染病、細菌;並質疑店內貓咪生病不吃喝,因而導致死亡。業者販售不明分包裝飼料。(圖/新北動保處提供)動保處接獲檢舉案火速前往現場查核,經查店家飼養7隻貓,已全數絕育,惟無施打狂犬病疫苗紀錄,已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及新北市政府105年1月29日新北府農防字第1053061544號公告防治措施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動保處指出,另店家販售逗貓棒、飼料等,供民眾餵食貓咪,未申請動物展演卻利用貓咪與客人互動營業,已違反動保法第6條之1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26條第1項第1款處5萬至25萬元罰鍰;現場販售分裝飼料,分包未標示飼料相關成分資訊,違反動保法第22條之4第1項第4款,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7款規定,處3萬至15萬元罰鍰。針對店內貓咪生病未就醫導致死亡,業者表示,咖啡廳店內貓咪除有自己飼養也有朋友不想養送過來,貓咪生病都會送動物醫院治療,先前死亡貓咪「咪醬」是前飼主棄養,飼養一個月後不吃不喝,被其他員工帶去送醫治療後死亡,另貓咪「丁丁」被動物醫院診斷為傳染性腹膜炎,不久後死亡。動保處表示,為確認飼養情形,要求業者需提供就醫紀錄,另外民眾質疑店家私自繁殖及生病貓咪未就醫這些尚待查證,一旦屬實,將依據動保法再開罰。動保處於15日再次稽查,店家已自上次稽查後歇業,考量店家人力恐有照顧不周情形,經幾番溝通,同意7隻貓咪全數交由動保處開放認養。動保處提醒,飼養犬貓每年應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未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不得從事犬貓繁殖、寄養、買賣等業務,另外以動物招徠生意,進行動物展演行為,依動保法第6條之1應取得動物展演許可證;販賣飼料應依動保法第22條之5規定標示清楚,不得販賣染有病原微生物、有害寵物健康物質之含量超出安全容許量、逾有效日期、未依規定標示、標示不明或標示不全等之寵物食品,由於罰款金額高,呼籲店家不要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
男子入境深圳灣!海關行李檢查發現異常 打開竟發現一顆「鱷魚頭」
一名男旅客近日入境大陸深圳灣時,海關人員發現男旅客的行李有異常,於是要求檢查對方的隨身行李。沒想到,當海關人員打開後,竟發現一顆長約40公分的乾鱷魚頭。根據陸媒綜合報導,一名男旅客日前入境大陸深圳灣,將行李放進X光機檢查時,海關人員查覺到有異常。於是便把男旅客叫到一旁,檢查他的手提行李,沒想到竟在包包裡面發現一顆「乾鱷魚頭」。經過海關人員詳查後,發現這個乾鱷魚頭長約40公分,重1.5公斤,且實際為鱷目動物制品,該物種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對此,大陸海關提醒,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規定,除合法持有《允許進出口證書》或物種證明外,禁止貿易、攜帶、郵寄瀕危物種及其製品進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連江縣貪官收百萬賄款還屠宰梅花鹿! 監院今全票通過彈劾案
前連江縣政府參議劉德全,今日遭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案表決,並列出三大原由,監察院表示其擔任建設局局長、產業發展處處長期間,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賄款,並協助兒子詐領高達300餘萬元之計畫補助款,還以「大坵島梅花鹿數量過多」為由濫行指示,以殘忍手法屠殺83頭梅花,並遭判刑,種種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及有損公務人員信譽及形象,彈劾案通過後,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的新聞稿中指出,劉德全利用職務之便,在民國105年到109年間,透各項採購案,先後向3家得標廠商收受近新台幣百萬元賄款。監察院表示,劉德全並在107、108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審議補助案。劉德全明知其2個兒子為規避補助資格限制,卻虛設或借用5間公司申請補助,故意隱瞞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5間公司之補助案申請,前後取得300萬餘元計畫補助款。監察院指出,109年間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公開招標的採購案,在胡姓廠商借牌得標後,劉德全在知道採購案契約中沒有認呵宰殺梅花鹿的依據,還以「大坵島梅花鹿數量過多」為由私下指示廠商宰殺高達83頭梅花鹿,文中提及,廠商會先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待梅花鹿被困住後,再以繩索套住其四肢,最後以刀具刺入其咽喉、心臟或腹部等部位,使鹿隻最終失血死亡,手法非常殘忍,更有違動物保護法規定。監察院提到,劉德全已遭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動物保護法及刑法詐欺等罪提起公訴。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以其共同犯對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背信、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等5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監察院強調,經監委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劉德全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監院彈劾審查會已在7日上午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連江縣前建設局長收賄百萬!狠心屠殺「83頭梅花鹿」 監院通過彈劾
前連江縣政府建設局局長及產業發展處處長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賄款,並協助其2個兒子詐領計畫補助款,又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等,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審查通過。據了解,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約新臺幣(下同)百萬元賄款,並藉由擔任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評選委員,使其2個兒子成立之5間人頭公司取得計300餘萬元之計畫補助款。不僅如此,劉男私下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遭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動物保護法及刑法詐欺等罪提起公訴。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理,法官以其共同犯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背信、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等5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監委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劉德全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經提案彈劾。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5月7日上午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理由略以:一、向得標廠商收受賄賂部分:105年馬祖海洋伴手禮發展計畫勞務採購案,劉德全於每期案款撥付後,親自或透過其長子與廠商約定交付賄款之時間、地點並收受之(共4期,第1至3期每期金額各19萬350元,第4期6萬3,450元)。108年度離島產業升級輔導計畫勞務採購案,每期案款撥付後,由其長子出面收受該數筆賄款(共3期,第1期金額5萬7,000元,第2期金額5萬7,000元【與其他債務抵銷,未實際交付】,第3期7萬6,000元)。109年度擴充採購案,每期案款撥付後,由其長子出面收受賄款(第1期金額8萬5,000元,第2期金額8萬8,000元)。二、協助詐領補助款部分:107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之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該補助案之審議,明知其2個兒子為規避補助資格限制,虛設或借用5間公司申請補助,故意隱瞞該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5間公司之補助案申請,致其兒子等人持製作之不實人事差勤資料及統一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詐得255萬332元補助款。108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之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該補助案之審議,明知其長子向他人借名申請之補助案,刻意隱瞞該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補助案申請,使其長子持不實之人事差勤資料及統一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詐得69萬8,832元。三、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梅花鹿部分:109年間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公開招標「109-110年連江縣推動野生動植物合理利用之管理計畫(勞務)採購案」,由胡姓廠商借牌得標後,時任產發處處長之劉德全明知該採購案之契約項目,並無任何宰殺梅花鹿之依據,竟僅因其主觀上認為大坵島之梅花鹿數量過多,即在不符合採購契約內容之情況下,私下指示該胡姓廠商藉履行標案之機會,宰殺大坵島上之梅花鹿。且宰殺梅花鹿方式,係由廠商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俟梅花鹿遭陷阱困住後,即以繩索套住鹿隻之四肢,再以刀具刺入鹿隻之咽喉、心臟或腹部等部位,使鹿隻失血死亡,手法殘忍,有違動物保護法第13條規定。
胖白鵝逛大街阻交通!新竹「2路霸」遭逮進警局 飼主竟嗆:出車禍我負責
不少人會養鵝當寵物,還會帶著鵝群上街散步,可愛畫面令人看了十分療癒,不過新竹市北區街頭今(2日)上午出現2隻白胖大鵝在馬路上亂晃,導致人車為了閃避一度交通大打結,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將2名肇事「路霸」逮捕歸案,至於飼主也被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有網友在臉書社團「新竹人新竹事」曬出2隻白鵝逛大街的照片及影像,只見2隻寵物鵝並未被飼主繫上牽繩,逕自跑到大馬路上悠哉散步,行經此處的汽車、機車紛紛繞道而行,深怕一不小心撞上可愛的不速之客。警方獲報後立即將2名肇事「路霸」逮捕,並用警車帶回派出所。(圖/擷取自Facebook/新竹人新竹事)有路人見狀,熱心將白胖抓到路邊安全處,怎料黃姓飼主卻突然現身,氣炸大罵「放開牠」,甚至對民眾嗆聲「出車禍我會負責,關你屁事啊」,並揚言提告。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回覆,「最近又流行遛鵝運動!這麼喜歡遛去鄉下養,愛怎遛都沒人管!」、「最討厭養寵物的,放任自家寵物在路上亂走、追車、狂吠」、「出車禍阿北是要負責什麼?不要出來害人啦!」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立即將2名肇事「路霸」逮捕,並用警車帶回派出所,至於黃姓飼主也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開罰,可處300元至600元以下罰款,不過飼主此舉是否違反《動物保護法》仍待動保處裁定。
台中男害25隻汪星人慘死「屍體遭啃咬」 卸責女友遭「罰20萬」
台中一名29歲張姓男子,從2019年截至2021年12月期間,在租屋處陸續共養了28隻狗,但張男卻未提供足夠的食物和飲水,整屋充滿排泄物,環境髒亂不堪,導致狗狗極度瘦弱和健康不佳,25隻狗因挨餓而接連病死,台中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獲報後展開稽查,依法判張男有期徒刑4月和罰金20萬元。判決書指出,張男租屋處遍布滿地排泄物,環境擁擠髒亂不堪,且未有充足食物和飲水,導致小狗生病、挨餓和缺水,其中的25隻陸續死亡,動物法醫解剖報告,顯示有6隻狗長期饑餓、營養不良和嚴重消瘦,小狗屍體更慘遭同伴啃咬,張男收養小狗本應善盡照顧的義務,在無能力飼養時,就該尋求動保團體相關管道協助和收留小狗。法官表示,張男坦承養狗大量死亡,辯稱職業是保全,長時間未待在家中,有時候是由黃姓女友去餵食小狗,他也說有購買狗糧供應,不理解狗狗為何會營養不良而死,法官念及張男坦承犯行,並於小狗生病時,有帶往動物醫院就醫,有彌補行為。法院說明,經審理,台中地院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之違反第5條第2項規定,判處張男有期徒4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併科罰金2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3次,可上訴。
栗翅鷹「牽繩繞樹枝」受困飛不起來 動保處急救援尋找飼主中
桃園市動保處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桃園區一隻栗翅鷹受困於樹上,因牽繩纏繞在樹枝上,而無法逃脫,目前已救援成功,由動保處收容照護。動保處已於官網公告尋找原飼主,栗翅鷹目前情況良好,精神外觀無異常,已正常進食,十分活潑好動,與照護人員互動良好。動保處表示,栗翅鷹又稱為哈里斯鷹,是台灣可合法飼養的五種老鷹之一,服從性高又超黏主人,但是若在外自行大量繁殖會造成生態問題。動保處處長王得吉呼籲,如不慎遺失這類特殊寵物,飼主應立即積極尋找,且應主動通知動保處協尋。動保處強調,特殊寵物的飼養需要依照動物品種的特性給予適當的照顧與環境,例如老鷹需要準備鮮食餵養,並且提供適當的活動空間。希望想飼養的民眾應謹慎評估自身能力,桃園市動保處也積極辦理飼主責任宣傳和講座,希望飼主可以明確了解自已的責任。另動保處呼籲,民眾飼養前仍應做好動物管領及標示,如裝置電話腳環,方便聯繫原飼主,可減少日後遺失問題,民眾飼養之動物如有走失可上動保處官方網站「公告事項」區尋找,且提醒民眾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若飼主違反前項規定,將依法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此外,動保法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若飼主違反前項規定,將依法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可直接沒入飼主的動物。
不滿寵物鴨呱叫聲掐脖懸空 莽男拍片還上傳抖音炫耀遭判拘役30天
雲林吳姓男子2022年3月初,因不滿寵物鴨不停的鳴叫聲,徒手掐住寵物鴨脖子,使其無法呼吸、鳴叫,並拍攝影片上傳抖音,此案經雲林縣政府函送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最終被法院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法官認為,吳男徒手掐住寵物鴨脖子並懸空的行為,導致鴨子短暫出現無法呼吸、鳴叫的情況,但依現有事證難以認定寵物鴨因此行為,而有生理傷害或機能的受損,僅可認定已干擾對寵物鴨的精神與生理狀態。而吳男無視自己的行為以造成寵物鴨的痛苦及害怕,並在網路影音平臺上傳播騷擾傷害動物的影像供人觀賞,影響社會善良風氣,觸犯動物保護法第27條之1,日前依法宣判,判處吳男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