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傳條例
」金門禁攜「生肉」到台灣 違者最重罰百萬
近日有民眾欲從金門攜生肉至台灣受阻,農業部防檢署重申依「金門地區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不得從金門攜帶生肉品至台灣,目前經勸阻後多半銷毀,但一旦查獲可依動傳條例處5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防檢署表示,考量金門鄰近中國大陸疫病入侵風險極高,加上金門曾發生臺灣未曾發生不同型別口蹄疫、H9N2禽流感等具高度染性疫病,為避免造成畜禽及相關產業嚴重損失,故由金門輸入台灣相關畜禽產品需進行適度管制,且目前金門入臺畜禽產品管制措施,皆經專家會議進行風險評估後擬定。防檢署說明,目前管制畜禽產品,在生鮮豬、牛、羊肉需去骨、去皮、去內臟,而煮熟豬、牛、羊肉及其內臟需經申請後通過檢查,可用貨運方式運出金門;家畜產品通過風險評估生產業者及產品名單,旅客即可以攜帶、郵寄、貨運等方式運出金門。而生鮮禽肉產品及20顆以下禽蛋僅需填寫自用聲明,並向金門機場或港口檢疫站申請檢查合格後,即可由旅客攜帶或托運入台。防檢署副署長徐榮彬說,至於禽肉產品若民眾拒絕攔檢,則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154隻走私貓安樂死風波 農委會開記者會澄清作法:萬不得已
海巡署19日在安平外海查獲1艘漁船,非法走私154隻名貴貓咪,包括俄羅斯藍貓、布偶貓等,價值高達1千萬元。不過由於貓隻來路不明,也可能感染狂犬病,昨日下午進行「人道處理」完畢,總計共有154隻貓遭安樂死。但此舉引發動保人士、愛貓人士抗議,甚至湧入總統蔡英文臉書,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不僅在臉書上說明,今日下午特地召開記者會,說明撲殺原因。農委會表示,針對該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將海巡署查獲之漁船走私154隻貓隻予以人道處置引起民眾關切,就相關法規再次提出說明。為防杜狂犬病入侵,自國外輸入之犬貓,須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3條授權訂定之犬貓之輸入檢疫條件規定,來自疫區者需先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及採血檢測狂犬病中和抗體力價均符合規定,輸入後還需於指定場所隔離檢疫7日,檢疫合格始能輸入我國,過程嚴謹,為民眾及動物安全把關。反觀走私貓隻未植入晶片、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及未檢測抗體力價且來源不明,引入疫病風險極高,依動傳條例第34條第1項及第34條之2第2項第4款授權及獸醫專業,我國一直以來對於走私活動物均採高規格防疫態度,嚴加把關。由於該事件引起民眾熱議,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在今天下午特別召開記者會,表示此批走私動物來源不明,且未依檢疫條件規定做好輸出前檢疫,亦無來源國動物檢疫證明書,引入疫病風險最高,依據動傳條例授權及獸醫專業,應將動物逕予退運或撲殺銷燬,又因走私動物無法退運,因此依法只有銷燬一途。農委會對逝去的無辜貓隻同感惋惜,但也要告訴大家,此舉實屬萬不得已之做法,希望民眾理解。同時,陳吉仲提出加重走私動物刑責,寵物販售強制溯源,來杜絕動物走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