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詐欺刑責
」詐騙天堂1/詐欺犯波蘭引渡回國竟免押 基層警怒:歡迎回到犯罪樂園
我國籍劉姓男子因涉及電信詐騙案件而遭波蘭拘留超過6年,由台中地檢署透過法務部向波蘭提出引渡請求獲准,並於今年初引渡回國受審,法務部將此當作重大政績,發新聞稿昭告天下,但劉嫌返台後卻並未被羈押,法院裁定限制住居後便讓他離開,等同是拿免費機票回國,「超優質」待遇也讓基層員警情緒沸騰,直呼「歡迎回到詐騙天堂」。據了解,劉男與其同夥在西班牙設置詐騙機房,於馬德里、巴塞隆納和阿里坎特13個據點實施電話詐騙,受害者以中國人為主,該集團多半選在高級住宅區落腳或在鄉間租借別墅,以「跟團旅遊」之名吸收年輕人加入,在「享受生活」的同時對電話另一頭的肥羊揮舞屠刀,不法獲利高達1600萬歐元,約5億4000萬元新台幣,許多被害人因傾家蕩產走上絕路,造成無數家庭支離破碎。2016年底該集團終於遭警方破獲,西班牙檢警羈押269名嫌犯,其中包括218名台灣人,大部分犯嫌在中國政府的要求下被引渡送中,劉嫌則聞風逃亡波蘭,並於2017年8月入境時遭到逮捕。劉嫌在波蘭羈押期間,外交部隨即通報法務部轉知台中地檢署立案偵辦,中國也向波蘭請求引渡成功,但劉嫌擔心自己恐遭刑求或不人道待遇,向人權法院申訴,法院則在2022年判決停止移交。由於受害者多為中國人,中國主張其有司法管轄權,200多名台灣人被押往中國受審。(圖/翻攝新浪微博)法務部在人權法院判決確定後,去年2月依中檢請求,向波蘭主管機關提出引渡,此案歷經9個月審查程序,終於在去年11月得到同意,劉嫌也於1月中坐上飛機、返回故鄉。法務部2月時還針對此案發布新聞稿,將此做為政績大肆宣傳,認為波蘭簽署的司法互助協議適時發揮功效,創下自外國引渡通緝犯返台的首例,但劉男回國後的事情演變卻讓所有人大跌眼鏡。台中地檢署認為劉嫌涉犯詐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事實和多次出入境紀錄,認為有羈押之必要而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方法院卻認為他無羈押必要,裁定戶籍地限制住居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隨後便放他離開感受家庭溫暖,此結果也讓基層員警直呼難以接受。,「就知道押不了還硬要引渡,是讓他拿免費機票回家吃豬腳麵線嗎?」不願具名警員阿國(化名)表示,由於犯罪地在國外,受害者又多是中國人,台灣檢調在此案拿到的證據並不完整,法官才決定放人,最關鍵因素仍是在台灣「詐欺判太輕」。因為相較於可將詐欺犯處以無期徒刑的中國,台灣歷經3次修法,才將加重詐欺刑責拉高到7年,且絕大部分的犯人都落在數月到1、2年間,且多數能易科罰金。台灣與波蘭政府在2020年簽署「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劉男憑此協定才能引渡回台。(圖/翻攝法務部官網)阿國提到,詐欺涉及金錢犯罪,受害者會覺得「騙人錢財如殺人父母」,但法官認定騙錢的嚴重性無法與強暴或殺人等身體直接受害相提並論,即使受害人因詐欺走上絕路,其中的因果關係也難以被證明,這也導致詐欺在庭審中最終遭到輕判。「我們一直抓他們一直放,現在還引渡回來一個燙手山芋,基層誰受的了。」阿國提到,台灣去年被詐騙金額再創新高,總計高達88.78億元,大量的案件嚴重癱瘓第一線警力,原以為多抓一個犯人就能少一些民眾受害的可能性,但犯人送到院檢,最後又是數萬元交保,拍拍屁股就能再騙下一個,呼籲制度應有所改變,別讓檢警疲於奔命,卻是越來越多民眾遭騙。
詐騙天堂2/百名詐欺犯「最重僅判1年」 警崩潰:之後每案都有他們
法務部1月初自波蘭將犯下電信犯罪案件的劉姓男子引渡回台,並將此事作為功績大為宣揚,卻因法院未將其羈押而招來基層員警大力反彈。本刊調查,過去有多件國人在國外詐欺被押解返台案例,但多數刑期都在數月至1、2年不等,且大半能夠易科罰金,之後仍持續犯案,宛如抓不完的小強癱瘓檢警人力,讓基層警諷刺表示「與其說回來受審,不如說是回來享福。」據了解,去年國人的遭詐騙金額高達88億元,台灣的詐騙技術和話術都可謂「獨步全球」,更有「詐騙祖師爺」扮演「技術輸出」角色,到多個國家設機房詐騙,其行蹤遍及歐洲、亞洲和非洲,而每當國人在境外犯下詐騙案被抓,檢警就得負責擔任「保母」,想辦法把他們帶回家。「把他們帶回來了,然後向國際證明『詐騙天堂』不是叫假的。」第一線幹員阿國(化名)透露,約從2010年開始,國際間出現多個由台灣人組成的機房被當地警方先後破獲,由於受害者多為中國人,中國政府主張他們有司法管轄權而要求審理犯人,兩岸在搶人大戰中多次攻防,台灣數度將國人帶回受審,最終的判決則是「有目共睹」。台灣的詐騙技術和話術可謂「獨步全球」,印尼在2016年曾破獲詐騙機房,當中就有11名台灣人參與主導。(圖/警方提供)諷刺的是,劉男被押到中國的同夥早已在北京遭到判刑,最重者被處有期徒刑13年,刑責最輕者也被處以5年刑責並處以罰金,而相較於可將詐欺犯處以無期徒刑的中國,台灣歷經3次修法,才將加重詐欺刑責拉高到7年,但絕大部分的犯人都落在數月到1、2年間,且多數能易科罰金。以2016年肯亞詐欺犯為例,台灣在搶人大戰中落敗,44名國人遭遣送赴中,主嫌被重判15年,從犯則分別是13年到1年9月不等,同樣的情節在台灣則最重僅被判6年,集團成員往往則只有數月刑期,這也讓台灣成為「詐欺犯最想回來的天堂」。2010年底,有14位國人因詐騙而遭菲律賓警方逮捕,不法獲利接近10億元,並一度被遣送至中國,在兩岸不斷溝通和協商下,這些犯嫌最終於2011年中回到台灣,其中2人獲判無罪,其餘12人則被判決易科罰金,最終付完詐騙集團「最不缺的」鈔票之後就開心回家。馬來西亞去年7月查獲詐騙機房,當中包括19名國人涉案,刑事局將他們押解回台時,在機場招來許多旅客側目。(圖/報系資料照)而在2011年間,兩岸警方與印尼、柬埔寨、馬來西亞、泰國等國警方聯手掃蕩詐騙集團,共逮捕598名犯嫌,並在柬埔寨逮捕122名國人,印尼也查獲上百名國人,刑事局更首次包機,將被押至澳門的犯嫌接回台灣,後又再用專機去印尼押解人犯,每次專機費用約200萬元,「空中監獄」的特殊畫面吸引國際關注,台灣的司法則同樣沒讓人失望。刑事局先後共帶回223名犯人,他們的不法獲利高達數億元,最終卻因證據不足和法官不採信中國提供的被害人筆錄等理由將這些犯嫌輕判,被起訴的199人中,刑期最重僅1年2月,大多數皆為數月,易科罰金則在2到6萬元不等,也讓警方嘲笑這些犯嫌是「買機票還雇了保鑣回家」。新科立法委員牛煦庭表示,民眾反應最多的問題都是詐騙犯的刑責太低,偵查、起訴到判刑的時間還比不過刑期長,刑責太低一直是民眾對政府打詐不力首要改進的部分。而提高金融單位權責,針對異常金流帳戶預防性凍結,有更嚴格的金融規範才有更安全的金融秩序。牛煦庭也建議,政府針對金融產品的網路廣告投放審查應更嚴格,才能減少民眾接觸詐騙集團投放的虛假廣告。
詐騙旅行團2/外國人犯案難查緝成「代罪羔羊」 刑責輕犯罪集團玩上癮
香港籍黃姓男子上月在新北當車手連續犯案被逮,而光是新北今年就有8位港籍車手落網,詐騙集團看準台灣詐騙刑責輕,外籍人士又難以查緝,大舉向語言相通的港澳地區「招募人才」,並祭出「每天入帳6位數」超高報酬,許多外籍人士在重金利誘下上鉤。檢警呼籲加重詐欺刑責,別讓主謀在這些「代罪羔羊」的掩護下繼續大賺不義之財。據了解,警方在追查犯罪過程時,若遇到犯嫌疑似為「外籍人士」,處理過程上因國際問題及資料庫不夠完整而增加追查上的困難程度,所以許多詐騙集團利用這點來規避警方的查緝。黃男落網時向警方坦承自己「財迷心竅」,表示自己的收入是抽成計算,如運氣好一天就可進帳百萬,運氣不好也能賺個數十萬,許多人在「吃好逗相報」下互相介紹,也讓外籍人士成為詐騙集團幕後黑手的另類「代罪羔羊」。以詐騙的刑責而言,台灣相較於國際刑度均較輕微,尤其初犯者更能得到優待,幸運一點科個罰金可便能逃過一劫,有時甚至可以無保釋放,再加上查緝較為困難,讓許多外籍人士都對這種持觀光簽證來台的另類「打工度假」躍躍欲試,因此形成一股「詐騙旅行團」風潮。檢警呼籲加重詐欺刑責,別讓主謀在「代罪羔羊」的掩護下繼續大賺不義之財。(圖/翻攝畫面)根據統計,近年外國人來台犯詐欺罪的人數節節高升,從2017年的157人,一路飆漲到去年的521人,在新冠疫情逐漸趨緩下,犯罪人數恐再創新高,港澳地區由於語言相通,今年更成為詐騙集團的「新寵兒」。檢警表示,「詐騙旅行團」引發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詐騙集團抓住人性弱點,說服及洗腦民眾加入,濫用「觀光簽證」來台達成犯罪目的,甚至整體犯罪結構也越來越精緻,檢警也呼籲加重詐欺刑責,別讓主謀在這些「代罪羔羊」的掩護下繼續大賺不義之財。板橋警分局長黃南山也表示,歡迎其他國家民眾前來臺灣地區觀光與旅遊,但切勿從事不法活動,民眾求職時應審慎確認工作內容,勿受詐騙集團高薪誘騙,從事不法詐欺行為而身陷囹圄。
立委轟13億打詐預算亂撒 政院深夜澄清:均屬合理且必要經費
行政院長陳建仁5月公布「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宣布再砸13億預算打詐,但民眾黨立委陳琬惠質疑,政府僅投入1億預算增補臨時人力,卻耗資10億整修場地設備和宣傳,無疑是慷納稅人之慨。對此,行政院打詐辦公室3日深夜澄清,相關指控不確實且有誤導之虞。打詐辦表示,在人力經費上,法務部提出進用檢察官助理100人的需求,以強化偵查輔助人力;加以現今詐騙手法已跳脫以往模式,朝結合資訊、通訊科技方式行騙,為使查緝人員能掌握最新詐欺犯罪態樣,台高檢署結合現有反毒區域聯防辦公室機制,支援各地檢署與司法警察發動全國查緝專案,也邀司法警察參與台高檢署舉辦打擊詐欺的教育訓練,並增強司法警察偵辦能力,相關費用共計約1億5000萬。打詐辦指出,在設備、場地整修預算上,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因執法人員打詐技能需不斷與時俱進,須輔以科技辦案工具與設備,故法務部編列設備採購與虛擬資產扣押物系統建置等項目,同時增購虛擬金流分析工具、建構虛擬資產扣押物監管系統,達到保護民眾財產安全與降低犯罪損害的「減害」終效。打詐辦說,警政署也建置專案指揮暨資料研析協作平台、5G行動通訊偵蒐系統,並擴充境外行動門號國內漫遊網路連線查詢系統、添購手機蒐證軟體與購置電腦鑑識工作站,期能透過相關科技偵察設備的購置,提升打擊詐欺犯罪工作效能,保護民眾財產安全,相關費用兩部會合計共編列約6億4000萬,均屬合理且必要的經費需求。在堵詐方面,打詐辦也提到,通傳會(NCC)持續督導電信業者採取攔阻措施,於今年1月至5月間,已攔阻詐騙簡訊超過3百萬則、境外詐騙電話約9百萬通;同時已請電信業者加速推出國際來話語音警示功能,提醒民眾提高警覺,降低受詐風險。打詐辦說,通傳會從堵詐面向推出「攔阻國際電話詐騙」及「警示國際來話」,以政府與電信業者公私協力方式辦理,政府補助電信業者攔阻及警示建置費用,以期從源頭減少民眾接觸詐欺來話,相關費用共計約1億,有其必要性與重要性。打詐辦表示,為因應日益猖獗的詐騙集團與不法份子,以及日新月異的犯罪手法,政府編列相關預算以提升人力與科技辦案能力皆有其必要性,絕無所謂「慷納稅人之慨」云云等不實指控,而相關評論未確實完整掌握上開經費編列的政策考量,誤導視聽,令人遺憾。打詐辦重申,政府將持續依照打詐行動綱領1.5之策略目標,就「識詐」、「堵詐」、「阻詐」及「懲詐」等四面相持續精進,從法律面和技術面減少通信流及加重詐欺刑責,發揮「前端阻卻」及「後端查緝」之效用,以減少受害者,掃除詐騙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