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蓮笙
」8點檔女星討債放話「斷你手腳」 導演姊害怕到不敢回家
曾演出本土劇的女演員洪曉玲,因投資導演劉蓮笙紀錄片失利,疑似為追回200多萬元投資款,涉嫌帶黑衣人南下高雄討債,逼劉蓮笙的姊姊簽本票,並傳LINE恐嚇劉姊「我是黑道的女人」、「斷你手腳」等。台北地檢署於7日依恐嚇取財等罪起訴洪曉玲。洪曉玲曾在1999年因詐欺罪入獄,在2013年又因販毒遭判11年重刑,2020年獲准假釋。2021年,她與紀錄片導演劉蓮笙簽約,投資拍攝新片《愛.遺忘》。原定該年3月開拍,但因疫情影響無法順利進行,期間劉蓮笙失聯,洪曉玲不甘損失,向橋頭地檢署控告劉蓮笙涉嫌詐欺。橋頭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劉蓮笙在拍片上支付了場地及人員費用,並無詐欺意圖,最終裁定不起訴。提告後洪曉玲因找不到劉蓮笙,便帶著多名黑衣人南下高雄至劉蓮笙姊姊住處討債,並在LINE傳訊恐嚇劉姊,揚言「我是黑道的女人」、要讓劉姊「升天」、「斷你手腳」等。導致身無分文的劉姊因害怕不敢回家,擔心洪曉玲威脅到家人,於是北上報警求助。報案後檢警進行偵辦,洪曉玲辯稱是因為被騙錢所以口氣不好,但檢方根據洪曉玲與劉姊的LINE對話記錄,認為內容已構成恐嚇取財,足以讓人心生畏懼,因此依恐嚇取財罪對洪曉玲提起公訴。
導演吸金1/誆拍遺作電影吸金3000萬 裝假牙、買西裝吃飯都報公帳
曾拍攝多部公視紀錄片的導演「劉蓮笙」,在業界小有名氣,但近年卻屢傳出欠薪、吸金負評,還有多名投訴人向本刊投訴,劉導以拍攝新片《愛.遺忘》為名到處募資,最後卻以「假前導片、假帳本」等手法蒙騙資方投入3000多萬元,而演員們卻連一毛錢薪水都沒領到,氣得聯合到警局對他提告。今年54歲的導演劉蓮笙,曾拍攝電影《被遺忘的光》、《愛在北緯25度》電影、微電影《奇蹟》等,並曾與多個縣市政府合作拍攝地方宣傳影片,如今卻遭多名被害人控訴詐欺吸金。本月6日晚間9時許,大批員警在台北市一處民宅將劉蓮笙逮捕歸案,過往的藝文界名人如今即將淪為階下囚。劉蓮笙因為涉嫌詐欺遭多名被害人提告,本月7日在住家中被警方逮捕。(圖/讀者提供)「當初他約我到西門町喝咖啡,不斷跟我分享很多他人生的故事,包括他之前做的錯事,還說自己身體不好,想要留下遺作之類的,所以我就想說可以來配合一下。」曾是製作人的洪女(化名)說。本刊調查,今年4月,劉蓮笙不斷以想要拍攝電影為由與洪女接洽,並多次提及這部電影可能是自己的遺作,更說這部電影要參加威尼斯影展,經過多次的遊說,洪女被劉導的誠意打動,下定決心要幫忙他,豈料卻是步入早已羅織好的騙局中。 「一開始的劇本我看就覺得很差有請他改,之後就開始有點摩擦,但我覺得這個很正常,怎麼知道後面越來越誇張。」洪女表示,自己到劇組看進度時,明明已經開拍了卻沒什麼工作人員,就連演員也下來幫忙搬東西、拆布景等工班該做的工作。「開拍不久之後,他就開始以疫情為由,說演員、工作人員確診,沒有辦法拍攝,這部分我一開始相信,但後來過了10多天他還是沒有動作,我每天都催他,因為一天不拍,我就虧一天(資金),但後來他卻交出一部品質爛的像學生拍來玩的影片當成前導片。」洪女表示。不但前導片亂拍,對於帳目劉蓮笙也交代不清。洪女表示,自己原本想請認識的會計負責在劇組記帳,但是劉導卻將她的人阻在門外,堅持要由自己的姊姊擔任會計。「這些跡象讓我開始覺得不對勁,所以我逼他交出帳本,怎知他根本把我的錢拿去當成自己的,包括裝假牙、買西裝、買飯都是用我的錢,這些費用根本與拍攝沒有關聯。」洪女拿出帳本說。曾是製作人的洪女共投資劉蓮笙300多萬元拍片,如今片子沒拍成,錢也要不回來。(圖/李宗明攝)洪女發覺自己的錢遭挪用,劉蓮笙也沒有要拍攝電影的打算,根本是想藉著電影到處吸金,她前後投入300萬元如今全都要不回來,因此到警局對劉蓮笙提告詐欺,並將自己的遭遇貼在臉書,豈料,卻有多名被害人與她聯繫,自稱也有投資劉蓮笙拍電影,最後卻沒看到成品,被害人們估計劉蓮笙至少騙走3000多萬元,如今隨著劉蓮笙遭逮,他們只盼有機會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錢。對此,本刊致電劉蓮笙,但他的手機關機,本刊改傳簡訊給他,盼能取得他的說明,不過至截稿前未取得進一步回應。
導演吸金2/為女兒圓夢賣房投資800萬拍片 南投地方民代家族也遭騙
在2019年曾被控積欠演員薪資的導演劉蓮笙,如今又遭多名被害人控訴,他以拍攝電影《愛.遺忘》為由到處募款吸金,不但有演員出面控訴自己被當成苦力卻領不到錢,還有投資人為讓女兒演戲,賣掉房子投資劉蓮笙,如今卻成一場空,還搞得自己借錢度日,不僅如此,就連南投縣地方民代家族成員也受害。「當初是我姊姊想要當演員,劉蓮笙跟我爸搭上線,也來我家住了很久,只要一沒錢就跟我爸拿。」小美(化名)說。本刊調查,小美一家人住在高雄,今年4月父親為了替女兒一圓演員夢,因此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劉蓮笙,並拿出資金贊助劉蓮笙拍片,前前後後總共投入800多萬元。小美的父親為了幫助女兒一圓演員夢,不但賣房還四處借錢,籌措800多萬元投資劉蓮笙拍片。(圖/李宗明攝)「其實我家也沒有特別有錢,為了贊助他拍片,我爸爸還把房子賣掉,現在景氣又不好,最近我們家都被債務追著跑,因為這件事,姊姊也跟爸爸處的很不愉快。」小美說。除了小美,還有劇組的演員出面控訴劉蓮笙惡行。「我跟劉蓮笙在拍這部片之前就認識了,當時我是擔任演員,他也有跟我借錢,而且在上一部電影我就沒有拿到錢了。」演員阿強(化名)說。 阿強向本刊表示,在劉蓮笙的劇組中根本沒有所謂的工班人員,所有的粗活都由演員包辦,根本是演員兼工班,同時,劇組的拍攝人員、燈光師,都是由現場的演員或者劉蓮笙自己做,根本沒有正規電影拍攝的陣容。小花(化名)表示,自己受邀去高雄拍片,劉蓮笙卻要她幫忙找拍攝地點,就連攝影機都沒見他拿出來。「我是一個新的演員,當初參加試鏡,在劉蓮笙這部新片當女主角,他要我先下去高雄,並幫忙他找臨時演員,怎麼知道這些全部是假的,我覺得他不能這樣騙演員,我們都是剛出來拍戲,卻遇到這種騙子,讓我們對於業界覺得很失望,也希望經過這個教訓能看清人,下次不要再被騙。」除了演員、製作人,就連南投縣竹山鎮鎮民代表的家人也被騙,一位竹山鎮代的哥哥陳志再說「當初他是說要跟文化部配合行銷我們竹山當地的特色,我們當然樂觀其成,也幫他找好拍攝地點,並提供一切協助,沒想到竟是騙局一場。」小花與阿明都是劉蓮笙新片的演員,但他們不但沒有領到錢,還得替劇組做苦工。(圖/李宗明攝)據了解,劉蓮笙到了南投之後,還向當地一間餐廳表示可以20萬元為代價,幫餐廳拍攝宣傳影片,但拿到錢後卻消失無蹤,「他還跟我借全套的攝影機,價值應該有10多萬,到現在都聯繫不到人。」陳志再說。今年54歲的導演劉蓮笙,曾拍攝電影《被遺忘的光》、《愛在北緯25度》電影、微電影《奇蹟》等,以及多部和當地縣市政府合作的地方宣傳影片,如今卻遭多名被害人控訴詐欺吸金,投訴人挺身出面控訴,希望別再有不知情的民眾受騙上當。對此,本刊致電劉蓮笙,但他的手機關機,本刊改傳簡訊給他,盼能取得他的說明,不過至截稿前未取得進一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