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全
」 劉德全 梅花鹿 胡進江 台灣奈良 動保法連江縣貪官收百萬賄款還屠宰梅花鹿! 監院今全票通過彈劾案
前連江縣政府參議劉德全,今日遭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案表決,並列出三大原由,監察院表示其擔任建設局局長、產業發展處處長期間,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賄款,並協助兒子詐領高達300餘萬元之計畫補助款,還以「大坵島梅花鹿數量過多」為由濫行指示,以殘忍手法屠殺83頭梅花,並遭判刑,種種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及有損公務人員信譽及形象,彈劾案通過後,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的新聞稿中指出,劉德全利用職務之便,在民國105年到109年間,透各項採購案,先後向3家得標廠商收受近新台幣百萬元賄款。監察院表示,劉德全並在107、108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審議補助案。劉德全明知其2個兒子為規避補助資格限制,卻虛設或借用5間公司申請補助,故意隱瞞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5間公司之補助案申請,前後取得300萬餘元計畫補助款。監察院指出,109年間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公開招標的採購案,在胡姓廠商借牌得標後,劉德全在知道採購案契約中沒有認呵宰殺梅花鹿的依據,還以「大坵島梅花鹿數量過多」為由私下指示廠商宰殺高達83頭梅花鹿,文中提及,廠商會先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待梅花鹿被困住後,再以繩索套住其四肢,最後以刀具刺入其咽喉、心臟或腹部等部位,使鹿隻最終失血死亡,手法非常殘忍,更有違動物保護法規定。監察院提到,劉德全已遭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動物保護法及刑法詐欺等罪提起公訴。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以其共同犯對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背信、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等5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監察院強調,經監委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劉德全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監院彈劾審查會已在7日上午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連江縣前建設局長收賄百萬!狠心屠殺「83頭梅花鹿」 監院通過彈劾
前連江縣政府建設局局長及產業發展處處長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賄款,並協助其2個兒子詐領計畫補助款,又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等,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審查通過。據了解,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約新臺幣(下同)百萬元賄款,並藉由擔任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評選委員,使其2個兒子成立之5間人頭公司取得計300餘萬元之計畫補助款。不僅如此,劉男私下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遭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動物保護法及刑法詐欺等罪提起公訴。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理,法官以其共同犯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背信、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等5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監委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劉德全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經提案彈劾。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5月7日上午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理由略以:一、向得標廠商收受賄賂部分:105年馬祖海洋伴手禮發展計畫勞務採購案,劉德全於每期案款撥付後,親自或透過其長子與廠商約定交付賄款之時間、地點並收受之(共4期,第1至3期每期金額各19萬350元,第4期6萬3,450元)。108年度離島產業升級輔導計畫勞務採購案,每期案款撥付後,由其長子出面收受該數筆賄款(共3期,第1期金額5萬7,000元,第2期金額5萬7,000元【與其他債務抵銷,未實際交付】,第3期7萬6,000元)。109年度擴充採購案,每期案款撥付後,由其長子出面收受賄款(第1期金額8萬5,000元,第2期金額8萬8,000元)。二、協助詐領補助款部分:107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之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該補助案之審議,明知其2個兒子為規避補助資格限制,虛設或借用5間公司申請補助,故意隱瞞該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5間公司之補助案申請,致其兒子等人持製作之不實人事差勤資料及統一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詐得255萬332元補助款。108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之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該補助案之審議,明知其長子向他人借名申請之補助案,刻意隱瞞該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補助案申請,使其長子持不實之人事差勤資料及統一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詐得69萬8,832元。三、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梅花鹿部分:109年間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公開招標「109-110年連江縣推動野生動植物合理利用之管理計畫(勞務)採購案」,由胡姓廠商借牌得標後,時任產發處處長之劉德全明知該採購案之契約項目,並無任何宰殺梅花鹿之依據,竟僅因其主觀上認為大坵島之梅花鹿數量過多,即在不符合採購契約內容之情況下,私下指示該胡姓廠商藉履行標案之機會,宰殺大坵島上之梅花鹿。且宰殺梅花鹿方式,係由廠商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俟梅花鹿遭陷阱困住後,即以繩索套住鹿隻之四肢,再以刀具刺入鹿隻之咽喉、心臟或腹部等部位,使鹿隻失血死亡,手法殘忍,有違動物保護法第13條規定。
馬祖官員索賄近百萬!稱標案10%是慣例 「這原因」屠殺梅花鹿遭撻伐
連江縣前產發處長劉德全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得標廠商索賄近百萬元,甚至還有「索賄10%」的「慣例」,此外他還透過2個兒子成立多家人頭公司,詐領人事費、材料費、研究費等逾324.9萬元,更因主觀認定「大坵島梅花鹿太多」而下令屠殺83隻梅花鹿,引發社會譁然。對此,連江地檢署在2021年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劉德全後,連江地方法院本月18日公布判決結果,宣判劉德全有期徒刑9年10月,其長子劉洵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判決書內容顯示,劉德全自2014年至2020年擔任產發處長(改制前為建設局)期間,屢屢向承作採購案的廠商收取賄款,索賄金額總計高達99.7萬餘元,甚至還有向得標廠商收取標案款項10%賄款的「慣例」,雖然曾有廠商向劉德全央求是否可免除索賄的「慣例」,但都遭到他斷然拒絕。不僅如此,他還透過2名兒子成立多家人頭公司,並詐領人事費、材料費、研究費等逾324.9萬元。對此,連江地方法院也指出,劉德全不思廉潔自持而無視公務員行為規範,知法犯法,所為敗壞官箴。此外劉身為公務員,明知2位兒子以不同公司名義申請多次SBIR補助計畫,竟未依法迴避,還掩護其子繼續詐領補助款,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清廉形象。至於受外界撻伐的屠殺梅花鹿一案,連江地方法院則認為,大坵島上梅花鹿群自2017年起超過200隻,遠高於自然棲地環境可容納約180隻的數量,因此劉德全此舉是為了解決生態不平衡,以及梅花鹿糧食不足餓死的問題,符合《動物保護法》的例外規定,因此判決無罪。而民進黨立委參選人、連江縣黨部主委李問受訪時也指出,劉德全收受賄賂的犯罪行為真的令人咋舌。更扯的是,劉德全因屠鹿事件,3年前被調離產發處長後,還在被起訴調查期間轉任縣府參議領高薪,至今仍經手馬祖社會住宅的規劃,因此讓人非常憂心馬祖未來居住環境的發展。李問也指出,這件貪污案恐怕僅是冰山一角,因為馬祖過去曾爆出對大學生首投族行賄買票、中央駐馬官員違法遭到收押、地方局處首長因貪汙被判刑等醜聞,顯見金權政治風氣敗壞,「是誰讓馬祖不斷沉淪?是誰讓馬祖的政治變成彷彿是金錢遊戲,非得要塞紅包、收回扣、送賄賂?」
大坵島主鳴冤1/千萬心血打造台版奈良 受託縣府減口梅花鹿卻遭訴
連江縣北竿鄉馬祖大坵島上以豐富的台灣梅花鹿生態聞名,被譽為「台灣奈良」,島上唯一「居民」是來自桃園的胡進江,他在島上經營生態民宿11 年,卻被指控肆意撲殺83頭梅花鹿,今年7月除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外,甚至在網路遭網友圍剿,他向本刊還原整起事件的來龍去脈,大聲喊冤盼望連江縣政府還他一個公道。58歲的胡進江從民國99年隻身上了大坵島,投資上千萬元改造當地民宅經營民宿生意,隔年就察覺島上有少數鹿隻死亡,當時遊客都抱怨屍臭難聞,他只好擰著鼻去掩埋鹿屍;民國101年,大坵島上突然有上百頭梅花鹿死亡,水溝和樹林下,屍體隨處可見,島上惡臭彌漫,連江縣政府獲報後也趕往處理。胡進江從民國99年隻身登上馬祖大坵島,投資上千萬元改造當地民宅經營民宿生意。(圖/報系資料庫)「那年縣府找人穿防護衣在島上消毒,我也義務協助掩埋7、80頭梅花鹿,一毛錢都沒拿。」當時率先通報縣府的胡進江趕忙地投入善後,縣府也意識到鹿群暴斃的嚴重性,民國102年著手開設「推動當地野生動植物合理利用管理計畫」,的確也有好幾家廠商投標,這些得標廠商知道他有掩埋梅花鹿經驗後,都來拜託他協助,前後3家廠商皆採取同樣運作模式。他無奈地說,因為外島天候關係變化大,只要風浪達8、9級,想上大坵島就得包船,廠商成本根本划不來,搞到最後沒有廠商願意投標。「當時連江縣府的產業發展處長劉德全來拜託我幫忙,劉處長為人很好,是連一頓飯都不讓人家請客的人,所以我一口就答應了。」胡進江表示,他順利標下民國108年、109年兩個標案,金額分別才77萬元和107萬元,但因是自己就住在大坵,協助縣府處理難處只是舉手之勞,因此毅然決定出手。胡進江表示,民國108年劉德全觀察到梅花鹿數量又多了起來,很怕重演民國101年梅花鹿大量暴斃的悲劇,才會在109年合約中提出進行「減口」的預防策略。對於外界指控梅花鹿遭到大量撲殺,胡進江嚴正駁斥說,撲殺跟減口差很多,他跟縣府起初的合約明載「減口」30頭,標案審查過程中,產發處要求多減口20頭,而且加工不加錢,隨後劉德全又再指示多減口50頭。他說,整個過程包括縣長和副縣長都知情,直到去年中網路上一篇「看不到梅花鹿」文章引爆話題後,縣府才嚴令公務員封口,起訴書中也都寫得清清楚楚,縣府高層對「減口」分明都知道。「縣府現在把過錯都怪在我和劉處長身上,我只是依照合約精神做事,今天不做,我是違約,做了又說我犯法,這要叫我怎麼辦?」胡進江憤慨地說,過去曾發生梅花鹿在碼頭弄傷人,導致遊客埋怨,還有梅花鹿繁衍太多,島上的草都被吃到精光了,「減口」做不做,他也知道縣府都難為,陷入父子騎驢的窘境。1998年國軍全面撤離,馬祖大坵島成為名副其實的「無人島」,現今已成為熱門旅遊景點。(圖/讀者提供)只是胡進江認為,今天減口決策對或錯,不能只由他一個最低層的勞務工作者承擔,應該是縣府要負責,結果事發至今,縣府不聞不問,外面把他講得很難聽,單純的減口計畫被渲染成大撲殺,政府放任網路上批評他。他非常不滿地說,「尤其我是在大坵島開餐廳做民宿,11年辛苦投資1千多萬,我怎麼辦?是不是明年都不用做了?我心裡真的很不平衡,所以要把事情講出來讓大家知道,希望縣府還我一個公道。」本刊就大坵島胡進江因受託縣府管理梅花鹿涉及違反動保法一事,請教連江縣府產發處回應,縣府人員表示會請賴姓科長回電聯繫,但至本刊截稿前尚未回應。
大坵島主鳴冤2/無人島25年蛻變成樂園 200頭梅花鹿臨生死警戒線
馬祖大坵島「一人島主」胡進江因受託執行梅花鹿「減口」公務,意外捲入撲殺83頭梅花鹿的輿論風暴,今年7月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讓他飽受委屈。一名曾在連江縣府任職的公務員透露,大坵島雖然是「梅花鹿樂園」,一旦鹿群數量超過200頭就是生死警戒線了,若不進行減口管理,梅花鹿接著就會發生大量暴斃,反而更不利於鹿群生態。本刊調查,大坵島全島面積約0.53平方公里,是連江縣北竿鄉西北側約200公尺處的一座小島,全盛時期島上有50戶人家,為北竿鄉第7個行政村,並設有一間國小分校。馬祖大坵島居民胡進江一人在島上經營民宿餐廳11年,不時有媒體上島採訪,今年卻意外捲入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圖/報系資料庫)1980年代,大坵島人口開始外移,連江縣府為了發展觀光,1996年將11頭梅花鹿野放到人煙罕至的大坵島上,由於未受人類干擾,梅花鹿快速繁衍,一度達260多頭,不但現身樹林、海邊,甚至破舊古厝中步道。1998年國軍全面撤離,大坵島成為名副其實的「無人島」。2010年後,胡進江從桃園遷居戶籍至大坵島,投資生態民宿,一草一木打理,配合賞鹿活動每年吸引大量觀光客,每年約4萬人登島,讓大坵島有「梅花鹿樂園」、「台版奈良公園」美名。胡進江感嘆說,「我一個台灣笨蛋從民國99年在這裡投資,11年後島上仍只有我一個人居民,我真的很埋怨,做到現在,縣府卻用法律回報我,我心中真的很不平。」一名曾在連江縣府任職的公務員透露,大坵島上的梅花鹿每年都會因為低溫、食物短缺等原因死亡,梅花鹿缺乏食物,就會亂吃有毒性植物,甚至是垃圾。他指出,縣府長期觀察發現大坵島上梅花鹿族群承載數大負荷就是200隻,島上的梅花鹿數量最好維持約150頭左右,超過200頭就必須進行減口,不然每年都會死亡4、50隻,最高一年會死掉60幾隻,龐大的鹿屍很臭,還是得由人去處理掩埋。「過去有日本奈良的記者來島上過夜,覺得大坵島整體環境比奈良好。」該名公務員感慨,站在縣府立場對鹿群就是以管理角度出發,包括對梅花鹿抽血、抓蟲害、驗大便,檢驗肺結核等傳染性疾病,沒有檢查就不能對外開放,預算都由農委會補助,只是沒想到「減口」措施會引發公憤。連江縣府1996年將11頭梅花鹿野放到大坵島後,梅花鹿快速繁衍,數量多到破舊古厝中可見。(圖/報系資料庫)威信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李玉海表示,從起訴書內容可以明確釐清,時任連江縣府產業發展處長劉德全,透過公開招標案委外管理大坵島梅花鹿,劉德全是相關業務主管可以代表連江縣府,所以當劉德全指示胡進江進行合約上提到的「減口」時,也等同經由連江縣府同意,無論是起初的30頭,或是再增加到100頭,這部分是屬於契約合法範圍。李玉海也指出,按照《動物保護法》第12條第4款規定,「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為控制經濟動物數量過賸,並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在此限。」大坵島的動保主管機關就是連江縣府,經連江縣府同意減口梅花鹿,胡進江應沒有涉及違反法律,雖然地檢署已起訴,建議未來一定要跟法官爭取說明。
大坵島主鳴冤3/梅花鹿成農民惡夢 政府跨部會提解方成當務之急
台灣梅花鹿在動物園內並不稀奇,不過能在野地看到奔騰的梅花鹿則令人驚艷,因此許多人都把梅花鹿當成「野生動物」,其實牠是經過復育野放後的「家畜」,但迷糊的也不只是一般民眾,據國會助理透露,當初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被問到梅花鹿「身份定位」時,一樣搞不清楚狀況。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台灣梅花鹿是台灣特有亞種,主要分布於海拔300公尺以下的丘陵地與平原,過去曾因人類大量濫捕,因而台灣最後一頭「野生」梅花鹿可能已於1969年絕跡;後來墾管處進行人工復育,再將成功復育的族群野放,目前在墾丁國家公園、綠島和馬祖大坵島等地,皆算是成功復育的案例。墾丁地區梅花鹿常肆虐滿洲、恆春的火龍果和黑豆等農作物,令農民咬牙切齒。(圖/報系資料庫)然而野放後的梅花鹿因體型不小,繁殖速度快,又缺乏天敵,若在特定區域數量過多,不僅危及鹿群體自我生存,危害農作也成為居民最頭痛的惡夢。本刊調查,台灣近年來發生多起梅花鹿傷人事件,在台中龍井山區曾有發情中的梅花鹿用鹿角攻擊老人,甚至將人拖行數十公尺,導致該名長者縫了130幾針;在觀光客眾多的墾丁國家公園,也曾發生梅花鹿衝撞遊客,或是有旅客駕車撞傷穿越馬路的梅花鹿等意外;大坵島也有登島遊客在餵食梅花鹿時,遭公鹿擦撞受傷。梅花鹿對農作物的破壞更令農民咬牙,一名國會助理指出,墾丁地區約有1500頭到2000頭梅花鹿,常肆虐滿洲、恆春的火龍果和黑豆等農作物,民眾認為梅花鹿是國家復育管理,經常找上門來求償,內政部甚至為此頒布「墾丁國家公園梅花鹿致農業損失補助作業要點」。只是這項補償措施有明顯的「地界」,只在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農作物遭梅花鹿損害就賠,一線之隔國家公園外的農作物同樣被梅花鹿損害,政府就不負責,「一國兩制」害得農民眾罵聲連連。一名國會助理表示,梅花鹿被農委會定位為「家畜」,不是野生動物,這種曖昧不明的法律地位,早在1980年代國家公園復育梅花鹿計畫時期,就被深刻討論過,包括研究發展經費、野放追蹤等合法性問題,結果20年過去,問題仍未解決。梅花鹿衍生的問題必須靠跨部會整合解決,包括墾丁國家公園、農委會畜產試驗所和林務局,以及影響所及的縣市政府,否則很難杜民眾悠悠之口。據指出,有次屏東立委鍾佳濱質詢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梅花鹿是不是野生動物,結果陳主委第一時間說「是」,在立委和林務局同仁提醒後,才緊急改口,但農委會對於如何處理梅花鹿族群擴張危害生態及農業,卻明顯毫無定見。林務局表示,今年8月24日林試所、林務局、墾管處和畜試所共同召開聯繫會議取得共識,於不同地區透過試驗來發展更有效率的誘捕方式,將高密度族群造成危害的鹿隻捕捉移除或回收,並由畜產試驗所進行梅花鹿保種及應用研究,發揮梅花鹿利用效益,且梅花鹿族群控制的議題需逐漸與社會溝通,將由墾管處主導,其他與會單位配合。 墾丁國家公園不時發生梅花鹿衝撞遊客意外,賠償問題讓政府傷透腦筋。(圖/報系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