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傷性休克
」 嘉義 車禍與鄰居起衝突…湖南男發狂持刀猛砍遭「反殺」 警1原因不追究責任
中國湖南永州今年1月發生一起命案,謝姓男子和鄰居發生衝突,過程中衝進鄰居家中,持摺疊刀刺傷2人,結果最後被鄰居3人反殺。家屬認為太超過,憤而提起告訴,不過警方認定該行為屬正當防衛,不追究刑事責任。謝男母親唐女告訴《紅星新聞》,事情發生在1月4日早上6點左右,兒子在門口散步,回來後表示被鄰居駱女在2樓吐口水,結果兒子再次出門不久,隨即和駱女的丈夫爭吵,在她的勸阻下,雙方才各自離開。然而,駱女持續辱罵,兒子氣不過又回來,2人發生肢體衝突,當時因為家中孫子大哭,她便先回去照顧孩子。幾分鐘後再出來看,唐女發現兒子被駱女、駱女兒子、媳婦3人制伏,駱女證持刀對兒子猛砍,並聲稱要把她也一起砍死,她連忙跑回家報警。等到警方到場時,兒子趴在地上動也不動,已經死亡。事隔1個月,她收到警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理由是駱女3人的行為屬正常防衛,不需要追究法律責任。警方不予立案,不追究鄰居3人的法律責任。(圖/翻攝自紅星新聞)驗屍報告顯示,謝男被銳氣多次攻擊,致全身多處裂傷致創傷性休克而死亡,頭頸部有44處損傷,除了14處外,其餘損傷均為創緣整齊的創口,上肢和下肢還分別有12處和3處損傷。唐女指控,2家人因為建房問題,長久以來不合,2020年駱女和其丈夫丟了水管,並辱罵唐女,兒子與對方爭吵中,打了駱女的丈夫,被判刑1年。不過,駱女和丈夫駁斥,稱2家並沒有什麼矛盾,謝男好吃懶做,一直想稱王稱霸,鄰居都不敢和他說話,強調沒有爭吵就被打到輕傷,「那件事後他可能一直不服氣,想報復自己一家人」。駱女還原過程,提到丈夫準備騎三輪車出門擺攤賣水果,謝男卻擋路,雙方爆發口角,丈夫離開後,謝男就持刀進入家中,刺了自己5、6刀,她連忙大叫求救「殺人了」、「快點來人」,在家中的兒子和媳婦聽到了,連忙上前阻止。駱女丈夫表示,這就是正當防衛,如果不砍死對方,全家可能被會被殺死。妻子被刺了9刀,至今仍有後遺症,兒子也被刺了5刀。針對警方不予立案的結果,唐女無法接受,她認為殺害自己兒子的人,應該承擔責任。
台中情侶「10樓家中戲水」裸男離奇墜樓亡 女友吐經過:他想看風景
台中北屯區九龍街1棟大樓今(10日)上午發生離奇墜樓案件,1名25歲的陳姓男子全身赤裸從10樓墜落,當場砸中機車和花圃,緊急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死者女友透露,陳男當時說想欣賞風景,便用手支撐在窗台上,疑因一時手滑意外墜落,她見狀試圖救援,卻沒能拉住。警方初步排除他殺,家屬未表示意見。台中市消防局今日上午9時47分獲報,指北屯區九龍街發生墜樓案件,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搶救。警消人員到場時,發現1名男子全身赤裸,已明顯失去生命跡象,掉落地面時疑似砸到擺放在人行道的機車、花圃,還差點砸中嬰兒車,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經查,死者為25歲的陳姓男子,是案發社區10樓租客。由於陳男全身赤裸,事後傳出他疑似與女友用裝有肥皂水的寶特瓶,在客廳、陽台玩情趣遊戲。鑑識人員到場後,確實發現10樓客廳有水漬痕跡,懷疑陳男可能和女友在家中戲水,因地面及身體濕滑不慎墜樓。女友透露,陳男當時說想看風景,便用手支撐在窗台上,疑因手滑意外墜落,她見狀試圖救援,但沒能拉住。經初步相驗,陳男死因為高處墜落致創傷性休克,警方研判應無外力介入,已排除他殺可能性,家屬對此也無意見。至於陳男體內是否有毒藥物反應,已由法醫抽取檢體送驗,詳細結果仍待進一步釐清。
男一生無照毒駕開車上路撞死義消 法院判刑6年半
一生未考過駕照的新竹市男子楊毓榮2023年8月毒駕上路,從後追撞張姓義消的機車,將其連人帶車推撞前方大貨車,導致張男遭夾死,警方在楊男身上搜出毒品,新竹地方法院近日依《毒駕致死罪》判楊男6年6個月。 新竹地院調查,楊毓榮從來沒有考過駕照,去年8月17日凌晨在新竹市住處施用安非他命,上午11時許開車行經新竹市林森路時,追撞前方張姓義消駕駛的機車,並連人帶車擠壓前方停在路旁的營業大貨車,張男頭胸受傷、下肢骨折引發創傷性休克,緊急送醫後仍告不治。警方事發後獲報到場、在楊男身上搜索到一包安非他命一包,採集其毛髮、尿液送驗後,呈現毒品反應。法官認為,楊男本身無駕照,且在多日未睡覺的情形下,仍恣意吸毒後開車上路,並於轉彎後逐漸駛近前方張姓被害人的過程中,因吸毒導致精神不濟,未能注意前方被害人的存在,直接從後方追撞,被害人張男毫無閃避可能性,自應負全部肇事責任。被害人張男是工程行老闆,擔任十多年的義勇消防救護人員,當天出門購買材料,卻不幸發生憾事,張男妻子迄今仍無法接受先生離世的事實,經常失眠、恐慌、憂鬱、害怕,顯見楊男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法院判決,楊男從案發到宣判,均未積極處理民事賠償事宜,導致被害人無辜被剝奪生命,與家屬天人永隔,犯罪所生危害至為巨大,且因無資力,無法與被害人家屬談和解,完全無法彌補家屬損失,以致於被害人家屬迄今難以原諒,依毒駕致死罪對楊男判處6年6個月刑期。
8歲弟遭武術教練打死「拉上椅擺拍」 事隔10月未下葬…爸吐心碎原因
大陸山東省青島市1名8歲男孩去年在武術俱樂部被毆打致死,引發關注。男童母親指控,自己趕到醫院時,兒子已經死亡,身上遍體鱗傷,且教練為撇清責任,還把已經全身癱軟的兒子硬拉上椅子拍影片。據悉,該案將於本月24日開庭審理,死者父親透露,至今尚未將孩子下葬,「凶手得到應有的懲罰後,孩子才能入土」。回顧案發經過,男童母親去年6月22日透過網路社群指控,自己的孩子於6月18日在青島市城陽區某武術俱樂部遭到教練毒打後離世,「看著孩子身上的傷,孩子當時是多無助多無奈,一個8歲大的孩子還沒來得及好好看這個世界,爸爸媽媽沒有保護好你」,希望相關部門給出一個說法,還孩子一個公道。死者母親指出,當她趕到醫院時,兒子已明顯死亡,全身上下遍體鱗傷,懷疑是武術俱樂部的教練動的手。更誇張的是,教練當時還拍攝照片,試圖證明男童一切正常,然而他的姿勢明顯不對勁,全身都已癱軟,最後更從椅子上滑了下來,臉色慘白,疑似是被人硬拉到椅子上擺拍。針對本案,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事後發布情況通報稱,2023年6月18日14時許,城陽區某武術運動俱樂部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致1人死亡。案發後,公安機關迅速將該武術運動俱樂部負責人等3名犯罪嫌疑人查獲,並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經過檢方偵查,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依故意傷害罪嫌起訴。驗屍報告顯示,男童是遭人用鈍性物體多次重擊,導致創傷性休克,並引發肺臟脂肪栓塞死亡。事隔10個月,青島中等法院將於4月24日開庭審理,男童父親22日透露,目前孩子仍未下葬,「凶手得到他們應有的懲罰後,孩子才能入土」。
失智婦走斑馬線遭衝撞「顱內出血」 19歲無照騎士判「有期徒刑1年」
81歲吳姓失智婦人於2022年9月22日在高雄三民區行經斑馬線時,遭到19歲無照陳姓男子騎車從後方追撞,導致吳婦頭部大量出血經搶救後宣告不治。警方依過死致死罪起訴陳男。高雄法院審理後,依犯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且行近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過失致人於死罪,陳男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據了解,吳婦罹患失智症,晚上突然跑出門,家屬擔憂跟在其後,未料卻目睹吳婦走在九如一路和慶雲街東北角路口的斑馬線上,遭到陳男騎車撞飛,撞擊力道強大到機車全毀,陳男滑行數十公尺才停下來,吳婦則重傷倒臥在路上一動也不動,警方到場將人送醫後,吳婦經搶救,仍因創傷性休克宣告不治身亡。警方表示,獲報抵達現場後,發現陳男無照駕駛,隨即對陳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當時車禍路段限速50公里,但陳男的車速約60.9公里。警方依法將陳男移送偵辦,檢方也依過失致死罪嫌向陳男起訴。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所犯罪刑,法官基於當時天候晴朗視線並無不佳、夜間有照明和路面乾燥無障礙物等相關條件,因陳男超速行駛且未領有駕照,又於行近行人穿越道時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可上訴。
考到職業駕照半年…23歲聯結車司機追撞機車 騎士「軀幹破裂」慘死
1名23歲的陳姓男子2022年剛考到職業聯結車駕照不久,年底行經苗128線道通霄交流道路段時,疑因視線死角,不慎追撞前方機車,隨後將倒地的騎士輾過,導致對方受有頭頸胸腹部嚴重外傷合併軀幹體腔破裂,當場死亡。陳男下車察看瞬間嚇傻,向到場員警坦承肇事,遭依過失致死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陳男於民國111年12月23日上午9時40分許,駕駛聯結車沿苗栗縣通霄鎮128線縣道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經通霄交流道路段時,本應注意車前狀況,竟疏未注意,追撞前方的曾姓機車騎士,致其受有頭頸胸腹部嚴重外傷合併軀幹體腔破裂、創傷性休克而當場死亡;陳男於肇事後,在有偵查犯罪職權之公務員或機關知悉其犯行前,即向據報前來現場處理之警員承認肇事並接受裁判。苗栗地院審酌,陳男因考領職業聯結車駕駛執照未滿半年,經驗不足,一時疏忽釀成本案車禍,不但使被害人曾阿泉喪失寶貴之生命,更造成被害人家屬精神上之重大創痛,且被告就本案車禍應負全部肇事責任,其違反義務之程度及犯罪所生危害均非輕。法官考量,被告犯罪後始終坦承犯行、正視己過,且於法院審理期間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願與其僱用人共同賠償新臺幣430萬元(含強制險理賠200萬元),並已委由保險公司履行完畢,顯有積極填補自己行為所生損害之誠意與實際行動,堪認態度良好,依過失致死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新竹男開車返家驚覺「壓到東西」 竟不慎將鄰居輾斃今判決出爐
新竹1名60歲的范姓男子在3月間駕車返家途中,行經至一處無照明設備的產業道路時,察覺車輛有「壓到東西」的感覺,在停車查看後發現同村的32歲張男竟出現在車底,且經過送醫搶救後仍不幸身亡,而范男也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在經由法院審理過後,范男近日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回顧本案經過,該起死亡車禍發生在今(112)年3月10日晚間7時許,家住尖石鄉的60歲范姓男子當時正在返家途中,就在開車行經至義興村馬胎一處產業道路時,疑似因為沒有照明設備,進而不慎輾過當時酒後倒在路中的張男,造成張男頭部外傷、胸腔多處骨折、全身多處擦挫傷以及創傷性休克,且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身亡,而范男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全案經過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范男未能善盡駕駛注意義務,導致張男喪失寶貴性命,造成的損害極為重大且難以彌補,但念在他坦承犯行,且也已與張男家屬達成和解,范男今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嘉義工人拆鴿舍往下扔15公斤木塊 7旬雇主一旁監工被砸死
嘉義縣1名71歲呂姓老翁日前請工人拆自家鴿舍,未料進行工程時,吳姓工人將拆下15公斤木塊往下扔,不偏不倚砸中呂翁頭部,導致他當場倒地不起,緊急送醫仍不治。檢警今天相驗遺體,釐清死因。回顧案情,7日當天上午10時28分許,吳姓工人拆除鴿舍時,誤以為下方人員都已經閃避,從屋頂拋下長約10公尺、重達15公斤的木塊,當場砸中站在一旁監工的呂翁,他頭部受創倒地、沒有心跳呼吸。現場工作人員見狀趕緊打119報案,呂翁被送醫搶救,但仍因傷重,於11時28分宣告不治。事後,吳姓工人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檢警今天相驗,呂男因墜落物砸擊,造成頭部鈍性創傷併顱骨骨折,創傷性休克死亡,後續交由警方偵辦,釐清過失責任。
梁柱從天而降!嘉義屋主雇人拆鴿舍 工人丟木塊釀1人身亡
嘉義縣溪口鄉坪頂菜園某工廠,昨(11日)上午發生一場令人心痛的意外事故,一名7旬呂姓屋主請來友人代拆閒置的鴿舍,然而,在拆卸過程中,意外地被鴿舍的橫梁砸中頭部,當場頭破血流,當場失去生命的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回天乏數無法挽回生命。據悉,71歲的呂翁,經營著一家機械工廠,由於事業已交由兒子接手,近期打算拆除鴿舍轉作倉庫使用,於是請來從事資源回收的吳姓友人協助進行拆除工作,然而,在拆卸過程中,吳男在橫梁腐壞的鴿舍上作業,將一條約15公斤重的木橫梁拆下。吳男在丟橫梁前大聲喊了數聲,提醒底下的人閃避,員工都已躲進屋簷下,未料呂翁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走出來,結果橫梁不偏不倚地砸中其頭頂,導致頭部重創,當場倒地不起,生命垂危。嘉義縣檢警進行相驗後確認,呂翁是因被墜落物砸擊,導致頭部鈍性創傷和顱骨骨折,最終因創傷性休克而不治身亡,雖然呂翁死於意外,但吳男仍然涉嫌《過失致死罪》,將會面臨法律的追究,目前已被警方函送法辦。警方呼籲,民眾在進行高風險的工作時,更應該謹慎行事,遵守安全操作流程,安全第一,切勿掉以輕心,以免引發不測之災,造成無法彌補的悲劇。
好心顧幼童竟釀悲劇 雙親反替鄰居阿嬤求情
70歲黃姓阿嬤好心幫忙照顧鄰居6歲兒子,不料男童爬上置物櫃,不小心從6樓窗戶跌落1樓喪命,南投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阿嬤,不過男童父母替阿嬤求情,表示原諒她並希望法官開恩,南投地院考量阿嬤沒有前科、又認罪,且獲男童父母原諒,因此輕判3月徒刑,緩刑2年,還可上訴。判決指出,6歲男童常到大樓6樓的黃姓阿嬤家,逗阿嬤的狗狗玩,今年2月下旬,男童父母有事外出,拜託黃姓阿嬤照顧6歲兒子,阿嬤一口答應,看到男童跟狗玩得很開心,就到樓中樓的房間打電腦。不料男童跟狗玩膩了,自行站上矮凳子,再爬上置物櫃,一不小心就從置物櫃旁的窗子摔出窗外,直接墜落到一樓地上,頭部、胸部、腹部受到重創,因創傷性休克死亡。警方將黃姓阿嬤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檢方偵辦時,男童父母替阿嬤求情,檢察官在起訴書中特別註明此事,南投地院開庭時,男童父母再次替阿嬤求情,法官認為黃婦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加上她沒有前科,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宣告緩刑2年。專家指出,大人往往低估孩子活潑好動的狀況,因此降低了警覺性。通常天氣好的時候,住家開窗的機會增加,容易發生幼童墜落意外,大人必須隨時留意窗戶是否上鎖,避免在窗邊放置可供踏腳的床或物品,也不要讓幼兒在開著窗戶的房間內單獨玩耍,才能避免防止憾事發生。
76行者陳修將汽車旅館殺女友案 二審10年10月仍可上訴
「76行者」遺體修復團隊前總召陳修將,2021年間因懷疑22歲胡姓女友在外另結新歡,在汽車旅館將胡女打死,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9年6月,陳與檢察官都上訴,陳承認毆打胡,但否認有傷害致死犯意,台中高分院認定原審量刑過輕,23日改判10年10月,傷害罪部分駁回,全案仍可上訴。陳質疑胡女與陳男有染,且陳將對他不利,2度打傷胡,陳在2021年10月14日下午與胡入住彰化縣1家汽車旅館,再次毆打胡,並抓她頭髮重擊地板,導致胡頭部受創,造成硬腦膜下出血,引發創傷性休克,隔天凌晨送醫不治。二審法官認為,陳坦承毆打胡,但否認有傷害致死犯意,根據解剖報告認定死亡原因是遭人施力碰撞,導致廣泛性硬腦膜下出血,造成創傷性休克死亡;鑑定法醫也證述,胡的頭部出血是遭他人暴力控制頭部撞擊所致,屬於外力造成衝擊,並非跌倒造成的對衝傷,排除胡是跌倒或自殘致死的可能。法官認定,陳與胡的爭執強度尚不足以萌生殺人動機,且陳此次傷害行為後,如同過去一樣都拍攝胡的傷勢,可能依舊是相同的傷害行為模式。但陳體內驗出毒品反應,他也坦承事發前施用毒咖啡,而毒咖啡會產生興奮感,陳可能因施用毒品後力道失控造成重創。二審合議庭審酌胡腦部的傷勢嚴重,足見陳的傷害行為用力之重,導致胡死亡,但陳否認傷害致人於死,也未與家屬達成和解,犯後態度不佳,審酌胡正值青春年華身亡、胡母終生承受愛女往生之劇痛,認定原判量刑過輕,撤銷原判,改判10年10月;傷害罪部分,駁回檢察官上訴。
婦涉虐殺長女「帶4歲幼女自盡」 竟是25年前死刑犯女兒…尪痛訴:她也想殺我
日本1998年7月25日發生「和歌山毒咖哩事件」,婦人林真須美涉嫌在一場祭典中所提供的咖哩混入砒霜,造成67人送醫急救,其中3男1女宣告死亡,年紀分別為64歲、54歲、16歲、10歲。為此林真須美在2009年4月21日被判死刑,但是她仍強調自己沒有殺人。多年過去不幸仍繼續,一名婦人帶著4歲女兒自盡,而她竟是林真須美的女兒。據了解,林真須美涉嫌在咖哩中下毒,為了詐領保險金, 警方搜查發現大量亞砷酸,而林真須美當天也參與烹飪工作,更有人目擊她曾掀開咖哩鍋蓋,行跡可疑。儘管林真須美對警方和檢方的指控全盤否認。仍被法院宣判死刑定讞,成為日本二戰後第11名女性死刑犯。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6月9日,一名16歲少女被發現在家中吐血暈倒,被送往醫院時全身瘀傷,疑似長期被父母虐待,最後死亡創傷性休克,沒想到37歲婦人當天傍晚竟帶著4歲女兒跳樓,而這名婦人正是林真須美的女兒。林真須美涉嫌在咖哩中下毒,導致67人送醫,4人不幸死亡。(圖/翻攝自 FNNプライムオンライン YouTube)根據《週刊現代》報導,木下翔是婦人的老公,他坦承長時間遭受妻子的暴力行為,拳打腳踢外,還被電線勒過,曾想過帶妻子去看醫生,但被各種理由拒絕,雙方時常發生爭執。回想16歲女兒過世前,當時身體虛弱得吃不下任何東西,還收到妻子的訊息:「妳女兒又在撒謊了」,回家看到女兒被處罰做家事,在晾衣服的時候,妻子竟一個生氣,從背後踢了女兒一腳,還踩了她的頭2下。木下翔指出,後來他發現女兒倒下,沒有了呼吸,雖然緊急叫救護車,最後仍搶救無效。在醫院時,他接到妻子打來的視訊電話,對方表示:「我要從關西國際機場的橋上跳下去」、「對不起,我先走了」,儘管他試圖阻止,仍挽救不回,因而十分自責。不過報導指出,木下翔雖然被妻子家暴,也多次虐待自己的親生女兒,「將她逼死」。經過法院近日審理,他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
不顧秀姑巒山積雪「硬帶隊強攻」遇山難致1死 領隊遭判賠346萬
綽號「虎哥」的王男在網路收費招攬登山,張男等人參加2019年3月的馬博橫斷線,行前玉管處即公告雪訊,領隊王未要求、檢視雪攀裝備,入山前玉山山頭已積雪、沿途登山隊告知因積雪撤退,仍堅持帶隊強攻秀姑巒山,張姓隊員不慎滑落崩壁身亡,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8月;張家屬提告求償,一審判賠346萬餘元,可上訴 。王男領有高山響導及雪地野外求生求搜救訓練結業證,自2014年起在臉書社群網站收費招攬登山隊,張男等人參加馬博橫斷線登山隊,規劃2019年3月12日至19日登山,路線從南投東浦進、花蓮玉里出,每人繳團費8000元及保險費500元,王擔任領隊。玉管處在2019年3月7日、11日及12日均在官方網站公布玉山下雪,籲山友因應氣候驟變,若無雪地訓練技術及裝備,莫貿然上山。王男僅在群組提醒攜帶簡易冰爪,並表示如無冰爪,無須刻意準備。登山隊5人3月12日從台中出發,抵南投縣信義鄉東埔登山口時,已見玉山北峰積雪,王未重新要求及檢視隊員備妥雪攀裝備即上山,當晚夜宿觀高工作站時,有登山隊領隊告知秀姑巒山等地下雪、天候不佳,決定撤退;隔天夜宿白洋金礦山屋時,2名登山客也告知,秀姑巒山天氣不佳、積雪而決定改道,王男等仍持續行程。登山隊3月14日抵秀姑巒山登山口,沿途已積雪,王男強行決定帶隊以輕裝備攻頂,原路返程途中,僅穿簡易型冰爪的隊員張男,不慎滑落崩壁墜落致創傷性休克身亡。張男家屬提告,台中地院依過失致死判王男徒刑1年8月,王不服上訴,二審駁回,仍在訴訟中。張妻及2兒子提起民事求償。王男否認過失,自承沒注意到玉管處雪訊公告,抗辯指稱,他在登山口有安全宣導,要求隊員量力而為,走不動就主動撤退,且馬博拉斯橫斷線是高難度登山路線,有「百岳四大障礙之一」封號,張報名時宣稱已爬過50多座百岳,應有能力判斷積雪、簡易冰爪的危險性。但他事後查出,張妻謊報百岳資歷,也未提登頂照供參、還留假電話。王男說,曾徵詢隊員是否撤退,但隊員不願撤,自甘冒險選擇繼續,若不是隊員同意,即使領隊堅持,也不可能繼續行程。他並指控張不聽安全指示,放下保命登山杖,雙手拿手機拍照才墜落,抱怨「出了包,家屬來怪領隊」,但刑事一審卻以他證據造假,不予調查。不過,3名隊員作證,在山上是否前進或撤退,都是領隊王男決定,而他從未徵詢要不要撤退。民事庭法官認為,依《國家公園法》等法令規定,領隊有承擔隊員的安全、看顧義務,王對張死亡應負過失侵權責任,王明知山區積雪,隊員雪攀裝備不足,仍帶隊強行攻頂,致隊員不慎滑落身亡,已違反職責。至於張是否持手機拍照,無法免除領隊過失責任。法官審酌山難事故過程、王男及隊員的供證述,認定王及張應各負一半的過失責任,判決賠償精神撫慰金、喪葬費等費用給張妻、長子及次子,各124萬8300元、122萬2500元及99萬8300元,共346萬9100元。
無照20歲男過彎逆向撞死重機騎士! 判賠792萬一毛都沒給原因曝
南投縣魏姓男子於2021年9月騎大型重機在台21線過彎時,遭對向20歲劉姓無駕照騎士跨越雙黃線迎面撞上,導致魏男因創傷性休克送醫不治,留下年邁雙親、妻子和7歲與3歲的幼子。沒想到一審被判刑1年的劉男,卻因為無業和無駕照,不但付不出民事賠償792萬元,連民事開庭期間也完全缺席。判決書指出,劉男明知自己沒有駕照仍執意騎機車上路,並於2021年9月16日上午從台中沿台21線往南投方向以60公里超速行駛,最後更於過彎時未減速直接跨越對向車道逆向行駛,並與迎面而來的魏男撞上,導致對方胸部頓性傷、肋骨骨折以及臟器損傷等嚴重傷勢,引發創傷性休克,送醫急救2小時後仍不幸被宣告死亡。沒有其他前科的劉男事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徒刑。民事方面,家屬再訴請損害賠償,由魏男父親、母親、妻子及7歲和3歲的兒子,分別向劉男求償531萬元、573萬元、510萬元、435萬元和454萬元,而劉男對此經合法通知卻從未出席。對此,法官也考慮到劉男學歷僅國中肄業,同時又在家裡幫忙上山從事護坡防止土石流的工作,家庭經濟狀況本來就不佳,2022年全年薪資收入還不到3萬元,不過也考量到被害者家屬的情況,判決劉男應分別賠償131萬元、152萬元、155萬元、181萬元和170萬元,合計792萬元,全案可上訴。雖然劉男一審獲刑後並未再上訴,但也一毛都沒有賠償給家屬就直接入獄服刑。
16歲少年暑假找朋友遊阿里山 乘15歲少年機車自摔父親節前喪命
嘉義縣阿里山公路前日下午發生意外,15歲林姓少年騎乘租來的機車載著16歲林姓少年,2人騎經阿里山公路公田路段41公里時,疑因大雨打滑而自摔,16歲林姓少年被摔到對向車道,與25歲劉姓女子駕駛的車輛相撞,16歲少年頭部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確切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死者家住台中,到嘉義找2名少年和1名少女遊玩,4人在吳姓女子的幫助下租來2輛機車,4名未成年人到阿里山遊玩,下山時遇上豪雨,行經公田路段則疑似與天雨路滑而不慎自摔。死者當時被摔到對向車道,而劉姓女子正駕駛自小客車上山,雙方閃避不及而發生擦撞,死者頭部重創,被發現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昨日相驗確認少年頭部、胸腹部嚴重創傷,因創傷性休克而喪命。死者家屬接獲通知後立刻趕抵嘉義,難以相信會在父親節前痛失愛子而難以加受,揚言要對肇事駕駛提出過失致死告訴,林姓駕駛和劉姓女子則無生命危險,警方確認雙方皆無酒駕,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
嘉義男大生墜樓不治亡 案發原因待釐清
嘉義縣某大學陳姓男大生,今天凌晨因不明原因墜樓,經送醫急救後仍傷重不治。檢警相驗發現陳男,部嚴重外傷,研判死因為創傷性休克,家屬對結果無異議,確切案發原因仍待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檢警表示,今年22歲的陳姓男大學生目前三年級,今天凌晨3時10分左右,被同學發現倒臥在大學校園內,某棟大樓的1樓草叢,陳男被發現時已身體蜷曲、多處流血、左腳變形,連忙通報處理,送醫急救時心肺功能已停止(OHCA)狀態,急救後仍於凌晨4時8分宣告不治。檢警調閱大樓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男獨自搭電梯上5樓,後續因不明原因墜樓,現場留有一雙鞋子、無打鬥及破壞痕跡,沒有留下遺書,事發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檢警轉述說明,陳男本月9日返回彰化住家,與家人互動正常無任何異狀,陳男父母今天清晨接到校方通知,仍感到相當錯愕與不捨;校方指出,陳男在學校表現正常,並未聽過曾反映有感情或課業壓力方面的問題。校方也將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汽機車擦撞噴飛 嘉義大三女學生傷重不治
嘉義縣21歲黃姓女大學生,昨天傍晚騎機車行經大林鎮嘉89線時,與同行右轉的汽車發生車禍,黃女噴飛掉落水溝,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檢警今天相驗,黃女頭部外傷、腹內出血,死因為創傷性休克,確切肇事原因由檢警調查中。檢警指出,目前就讀南華大學三年級的黃女,昨天傍晚騎機車行經大林鎮嘉89線5公里處時,與同向直行王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準備轉向產業道路,過程中雙方不慎發生擦撞,機車一路摔進田裡,黃女則噴飛掉落一旁的排水溝內。消防人車獲報趕赴現場,發現黃女下巴有撕裂傷、頸部及左下肢部位有擦傷、人呈現昏迷狀態,緊急送往大林慈濟醫院搶救,仍於1小時後宣告不治。警方調查,機車左側、自小客車右側車頭均毀損,王男及黃女經酒測值均為零,肇事原因須進一步調查釐清。
1墜樓2陳屍宿舍 嘉義連3天3學生死亡
嘉義連續3天發生3起學生死亡案件,1起為研究生墜樓身亡;另2起為大學生陳屍租屋處。據檢警調查,3起死亡案件無外力介入,排除他殺可能。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警表示,民雄鄉豐收村25日發生1起學生陳屍案件,因該名男大生情緒不穩,家屬聯絡房東後,房東前往租屋處查看,用備用鑰匙開門發現男大生失去意識,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男子已死亡,未將他送醫,死因研判是窒息。另起案件為一名研究生26日於民雄鄉三興村某租屋處頂樓墜樓,他人發現落地撞擊聲前往查看發現他躺在地上痛苦的呻吟,通報救護車送醫急救後不治。經法醫相驗發現,該學生有顱內出血、全身多處骨折等狀況,因創傷性休克死亡。另外,大林鎮27有名女大生陳屍宿舍,她生前曾打過兩劑BNT疫苗,20日打莫德納第3劑,家屬懷疑死因和疫苗有關。不過經法醫抽血檢驗後發現,女大生疑似是藥物中毒,死者身前曾到身心科就診,初步判定死因為服用過量抗憂鬱藥物所致。【自殺警語】◎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
開槍傷人反被刺死 更一審逆轉改判殺人者無罪
台南市漁光里前里長李茂松,2016年與友人黃亭皓爆發衝突,李男憤而持改造手槍射向黃男,被黃男持刀反擊,傷重不治。一審法官認為黃亭皓防衛過當,依傷害致死罪判1年4個月;檢察官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改依殺人罪判1年8月。黃亭皓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今由南高院更一審宣判無罪。判決指出,李茂松與釣具行老闆黃庭皓原是舊識,李與釣具行內1名釣具師傅有租賃糾紛,因此前往找對方理論,黃男力挺員工與李男發生爭執,李男憤而回家取得1把改造手槍,回到釣具店內對黃男連開4槍,導致黃男左上臂中彈流血,但仍忍痛奪槍,並持魚刀反擊,刺中李男腹部、左胸,送醫後因創傷性休克及多重器官衰竭,最後傷重不治。目擊證人指稱,死者李茂松受傷當下無法動彈時,黃亭皓沒有痛下殺手,而是壓住李男傷口協助止血,並通知救護車,證明黃男沒有致對方於死的犯意。(圖/報系資料照片)一審法官認為,被告黃亭皓並非主動挑釁,屬於正當防衛但防衛過當,且目擊證人指稱,死者李茂松受傷當下無法動彈時,黃亭皓沒有痛下殺手,而是壓住李男傷口協助止血,並通知救護車,證明黃男沒有致對方於死的犯意,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年4個月。檢察官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2020年1月7日改依殺人罪判決黃亭皓1年8月徒刑;黃亭皓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南高院,南高院更一審今改判無罪。
F-16V戰機墜海失事 殉難飛官陳奕死因出爐
空軍嘉義基地編號6650的F-16V單座戰機11日在嘉義縣東石外海水溪靶場墜海失事,飛官陳奕的人體組織經DNA鑑定確認已罹難,嘉義地檢署今天開出死亡證明書,認定是意外死亡,死因F16-V戰鬥機事故導致全身多重性鈍性創傷、創傷性休克死亡。嘉檢表示,今天再相驗新尋獲的一小塊人體骨盆、顱骨及頭皮等生理器官組識,將送法醫研究所再鑑定,而從目前所驗的人體組織來研判,陳奕是在戰機墜落過程中有創傷性休克死亡,是意外死亡。據了解,嘉檢開立的死亡證明書,家屬目前沒有表示意見。而陳奕目前停靈於嘉義市立殯儀館附近一家民間禮儀會館,據了解,可能於29日舉辦公祭告別式,但軍方尚不願證實,只透露會在過年前舉行,一切尊重家屬的意見。陳奕的家屬15日到墜海現場招魂,呼喊「陳奕上來了」、「陳奕回來了」,場面哀戚,令人鼻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