剔除股東權
」 大同堪與3M競逐!宏騰光電新董事今趕到公司 竟人去樓空
可與3M競逐市場的台中宏騰光電爆發公司經營權,今(28)天召開股東臨時會,重新改選董事會三席董事、一席監事。而公司創辦人張仁懷等股東則未出席。新當選董事:法人股東政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葉為平。監察人當選人:陳姝詠。宏騰光電今年7月7日股東會中,爆發類似「大同案」剔除外資股東權疑雲,引發股東分裂、提起法院訴訟後,同時也向經濟部商業司、投審會陳情。今天則有股東依《公司法》規定,自行召集過半數股權的股東,於今天10時在台中召開股東臨時會。就在股臨會前,公司創辦人董事長張仁懷等股東,向媒體稱說已向法院就9月28日股臨會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狀(意即請法院准許禁止股臨會召開),並表示不會出席該場股臨會。宏騰光電股東今天召開股東臨時會。(圖/讀者提供)宏騰光電股東陳世憲、法人股東政億工業等股東們,今天上午10時正常召開股臨會,順利選出新任2席董事、1席監事之後,準備到公司通知現任經營團隊,豈知辦公室卻呈現人去樓空狀態。據悉,數日前搬離改遷至他處。目前全球各國中,僅有我國宏騰光電的涉及「反射型偏光增亮膜」TFT核心技術,可與目前獨占市場幾近99.5%的3M DBEF競爭,而現今市場上手機、電視機等螢幕面板液晶顯示,多採用3M的産品。投資宏騰光電的股東陳世憲說,他就是看好該技術前景,可與目前獨占市場幾近99.5%的3M DBEF屬於當紅炸子雞的材料競爭,而這個市場商機達15億美元(折合約新台幣439億元),「宏騰光電只要好好提升模具製成的穩定度,若能搶到1%占比率,也有29億元市場。」
仿效大同剔違法陸資股東表決權? 宏騰光電遭檢舉、9/28股臨會爭經營權
經濟部難道只向大同公司說「不」嗎?本刊接到爆料,台中宏騰光電股份公司的7/7股東會,以類似「大同主張涉嫌違法陸資而剔除股東表決權」,剝奪外資行使股東權利,新董事會也已獲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令過半股東不服,將依法於9/28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欲藉此搶回經營權。宏騰光電董事長張仁懷即為7月7日股東會主席,他接受記者電話詢問是否有依此刪除外資股東表決權?他二次說「沒有」之外,還強調「這是他們(指陳情的股東)的說法,跟他們說的不一樣,沒有這件事,而且8月27日回函給經濟部後就核准了喔」。位於台中的宏騰光電於2008年9月由董事長張仁懷發起設立,張仁懷出自深耕材料配方、光學結構設計等領域的穎台科技,而其在宏騰光電推展的核心技術「Optical Film Extrusion, Stretching and Multilayer Technology」,涉及「反射型偏光增亮膜」TFT,也就是應用於手機、電視機等螢幕面板液晶顯示。投資宏騰光電的股東、前董事陳世憲說,他就是看好該技術前景,可與目前獨占市場幾近99.5%的3M DBEF屬於當紅炸子雞的材料競爭,而這個市場商機達15億美元(折合約新台幣439億元),「宏騰光電只要好好提升模具製成的穩定度,若能搶到1%占比率,也有29億元市場。」陳世憲說他還協助張仁懷邀請友人、新加坡商 TOP CELESTIAL HOLDINGS PTE. LTD 入股投資,於2015年獲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的核准許可,共認購宏騰光電 12,000,000 股,占已發行股份58,000,000 股的約20.69%之股權,並持有繼續1年以上,總投資金額達2.16億元。宏騰光電。(圖/讀者提供)只是,有股東及董事欲了解近幾年公司營運財務實績,未獲公司提供具體資料,對於股東權之行使均不予理會,引爆公司經營權之爭。法人股東政億工業、新加坡商 TOP因此向經濟部檢舉該場是「違法股東會決議,應無效力」等,進而向台中地院提出告訴,並於8月下旬開庭,法官已要求公司須提出當日股東會的完整錄影等資料,協助釐清案情。而經濟部商業司則在收到以上陳情,並請宏騰光電公司說明後,於9月8日核准申請改選董事及監察人、修正章程的變更登記。據了解,法人股東政億工業於今年7月27日向經濟部陳情說,「在會議進行之初,宏騰光電董事長張主席(張仁懷)竟挾其主席之姿,以類似近期大同案之手法,向在場股東表示已向本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確認新加坡商TOP公司為陸資,進而強行剝奪TOP公司行使其股東權...」。外資股東新加坡商 TOP則委託陳世憲代表出席股東會,「報到時,我就拿不到外資股東的選票,只有拿到自己及代表其他小股東的選票。」陳世憲說,「當場要求會議主席出示投審會相關文件佐證,對方均置之不理」,「逕行宣布剝奪申行使股東權之事,也未詳實記載在股東常會議事錄中」。陳世憲表示,新加坡商TOP就請投審會確認投資適法性,8月14日收到回覆說並無宏騰光電股東會主席所指的情況。「經濟部都沒核准大同的新董事會,為何可以核准宏騰光電的?」已讓該公司超過50%股東聯合起來,將於下周一9/28依法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並重新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記者去電詢問經濟部商業司,二案核准新董事會登記的結果大不同的理由為何?發言人副司長陳秘順指出,由於公司說明及股東會議紀錄都無剔除股東表決權,基於形式書面審查才會同意變更登記為新董事會,而這與大同很清楚說明確實有剔除股東權利的情況有異,二案不能混為一談。投審會對此回應說,確有接到檢舉外資新加坡商涉及陸資疑慮,新加坡商自己也來函請本會釐清其外資身分。目前仍在調查中,尚無結論。
看懂大同主場優勢基本16招 上市公司經營權爭奪手法大公開
今年以來多家上市櫃公司經營權備受挑戰,大華建設由市場派股權整合成功入主、正新輪胎家族爭權變天、友訊創辦人結合市場派突襲成功;泰山企業、泰豐輪胎、東元電機的市場派仍虎視眈眈,大同剔除股東權爭議恐將面臨重新改選。兆紳管理顧問董事長劉兆生表示,上市公司經營權爭奪講求實力原則,即以股權多寡來決定公司經營權由誰掌舵。隨著台商返台借殼上市、當權者經營績效不彰、土地資產豐厚、家族內鬨等,使得經營權爭奪激烈,主管機關則在保障投資人股東權益,嚴守把關企業經營權遵行公司治理規範。劉兆生指出,經營權爭奪主場在「股東會」,誰能夠召集股東會便是所說的「主場優勢」。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每年需召開一次股東常會,以通過財務報表、修章等議案便是依公司法第171條授予董事會召集權,而三年一次的全面改選董事皆在股東常會對決。另有股東會召集例外方式,藉此強化公司治理。此外,一般市場派訴求全面改選皆採取監察人或獨立董事召集而發動居多,包括誠美材、榮剛、永大案等。劉兆生還提出其經手國內第一大沖壓機大廠金豐機器,獲得經濟部許可成功為例來說,則是以「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由於這一項申請召開臨股,前提是須經董事會不為召集之通知時,股東得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需要非常充足的理由才有可能獲得經濟部同意。「大同市場派2019年曾嘗試過用這一項,最後未經經濟部許可」劉兆生解釋說。兆紳管理顧問董事長劉兆生。(圖/劉兆生提供) 股東也還可以主張「繼續三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份,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修法通過後的首例則是湊集151人發動成功的虹冠電改選,之後的聯瑞、海揚國際、四海遊龍、乖乖等皆採用此一模式陸續變天。實務上,公司派為抵抗市場派的經營權爭奪戰,甚至表現出玉石俱焚的姿態,進而有股東可主張董事會改選過程中有涉及違反法令或章程,可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的救濟方式。劉兆生並舉例說所謂主場優勢,包括訂定開會日期,寄發開會通知書的日期,掌握流程便可以搭配委託書徵求業者做最適當的有效收取。還有「徵求委託書送達的剔除」,就是將對手送達統計驗證機構的部分委託書以不合格件剔除,認定對己方有利的重複收取件。另外,還有股東提案權、股東會報到程序的拖延或干擾,實務上就包括,報到櫃台形式化沒人受理,或關起門來不接受報到。報到開始時,前方大排長龍,會場內部已坐滿人。電腦系統故障改為人工查詢報到。以及剔除選票(投票權),還有干擾正在召開的股東會,實務上技巧包括,選舉議案投票時間過短,影響市場派配票,股東發言權被干擾或消音,臨時動議不予處理,會議未開完卻散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