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理專
」 金管會驚!竟是兒子發現83歲老爸被理專ATM提款上百次 金管會重罰銀行1千萬
金管會銀行局今天(27日)表示,中信金控(2891)旗下子公司中國信託銀行中台南分行前理財專員,長達約6年6個月期間,挪用83歲老先生等3位家族客戶款項約4381萬元,包括一名高齡客戶之外,還保管客戶金融卡、持有客戶網路銀行帳號、密碼等,其中還在二年內ATM提款100多次,皆屬重大缺失,予以裁罰1000萬元;金管會也已清查該理專的300多名客戶。中信銀行甫於5月30日遭開罰2千萬元,主要是因為有三名行員(當時為一名前行員、兩名行員)於110年7月至112年5月期間,辦理客戶臨櫃申請調高網路銀行轉帳及ATM提領日限額之案件,案關帳戶調高限額後有短期內遭設定為警示或衍生管制帳戶之異常情事,涉嫌勾結詐騙集團,金管會對此要求提出改善計畫,並檢討總行就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所涉相關人員責任。金管會表示,由於老先生孩子不在身邊,信任理專而將金融卡、網路銀行密碼等交與保管與管理,待次子發現父親帳戶有超過百次的ATM提款,遂進一步洽詢銀行後才驚覺理專涉及挪用款項等,包括ATM提款1400多萬元、挪用代繳美元保單97萬元、網銀100多萬元,短期交易多筆保單和基金損失2000多萬元等,總計損失4381萬元。中信銀行中台南分行前理專劉員由於客戶自105年1月至111年7月間,保管客戶金融卡、持有客戶網路銀行帳號及相關密碼,代為ATM領現或代網路銀行轉帳後挪用款項,且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並推介客戶短期間進行多筆交易或代客戶辦理網路銀行交易致客戶損失。違規行為時間約6年6個月,受影響客戶數3位(包括1位高齡客戶),挪用款項及客戶損失金額合計約4381萬元,顯示該行就洗錢防制之存款帳戶或交易持續監控涉有缺失,且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金管會表示,理專異常行為風險之降低,除仰賴相關防弊措施外,仍有賴良好企業文化之形塑及完善道德行為規範之建構,並再次呼籲民眾,不要私下交付金融卡、網路銀行帳號及相關密碼予理專保管或代為交易,或依理專指示將款項匯入他人帳戶,並應定期檢視對帳單,以維護自身權益。由於金管會祭出提高檢舉案獎金之後,陸續收到此類的相關案件,金管會強調,將持續督促金融機構董事會及經營管理階層重視誠信文化,強化客戶對理專不當行為之認知及宣導,使相關制度能即時有效落實。
連續二年理專大A錢快10億 玉山銀今年就吞下2張逾千萬罰單
今年頻傳銀行理專大A客戶前,像是台新銀理專連續10年盜領客戶錢、涉案金額近3億元。玉山銀則是再爆出理專挪用17位客戶資金達1億元,一年內吃下兩張逾千萬罰單。而凱基銀行主動發現理專以投資他行商品為由欺瞞客戶,代為辦理匯款,並將款項轉匯至行外友人帳戶後挪用,雖免受罰款,仍遭到糾正,但金管會也提醒銀行須獎勵揪出此案的相關權責行員。金管會在2020年調查發現銀行在財富管理業務上挪用客戶款項造成的損失總額為3.2億元,而2019年的相關損失為4.48億元。這些損失遠高於2016年至2018年間平均每年約4100萬元的相關損失,逼得金管會出重手裁處。金管會於2019年有10多家銀行都發生理專挪用客戶資金的事件,損失金額高達4.48億元,其中有8間銀行分別被開罰200萬至1000萬元,像是永豐銀、玉山銀都分別被開罰1200萬,曾創下理專監守自盜最高罰金,共已裁罰達1.08億元。2020年在銀行行員涉嫌挪用客戶資產部分,損失金額破3億元,像是玉山銀行、永豐銀行、彰化銀行等三家銀行,已因理專弊案各被金管會裁罰1,200萬元;台中銀行也是因為理專涉嫌挪用客戶存款約 1048 萬元,遭罰400 萬元。其中,玉山銀今年2月才因埔墘分行蔡姓前理專挪用客戶資金3,600萬元,遭金管會重罰 1,200萬元,成為首家一年內吃二張逾千萬罰單的銀行;6月卻再爆出理專挪用17位客戶資金達1億元,開罰2千萬元,成為金管會單一個案罰鍰新高,且財管資深副總、執行長停止執行職務3個月,亦是因理專案停止相關主管職責首案。
玉山銀爆理專挪用客戶資金!金管會「開罰2千萬」創新高...副總遭停職
玉山銀行在2020年6月爆出理專挪用17位客戶資金達1億元,金管會在經過近5個月的調查後,24日宣布開罰2千萬元,成為單一個案罰鍰新高,且對財管張姓資深副總、陳姓執行長停止執行職務3個月,亦是金管會因理專案停止相關主管職責首案,同時台中銀行亦被罰400萬元。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希望透過開罰玉山銀此案,樹立一個指標,也作為金管會未來處理銀行不誠信不正當,作為一個標準。目前銀行法最高罰鍰上限是5千萬元,2020年共有三家銀行,即玉山銀行、永豐銀行及彰化銀行因理專弊案各被罰1,200萬元,其中玉山銀今年2月才因埔墘分行蔡姓前理專挪用客戶資金3,600萬元,遭金管會重罰 1,200萬元,成為首家一年內吃二張逾千萬罰單的銀行。黃天牧表示,玉山銀行理專的弊案是今年上半年發生的,金管會9月間作過一次討論,各局處同仁提出很多有意義的重要意見,對於不斷發生的理專弊案,裁處上要有全面的思考及不同處置方式,就請銀行局就整個案情,從各個部門去釐清,除罰款外,當責主管人員是否要負責任,再去作釐清,發行理專案當責主管人員是有因果關係,又請其陳述意,並作了約詢,讓銀行感受到對其違失行為相對應的處理措施。
理專挪用客戶資金 金管會重罰玉山、永豐1200萬
銀行理財專員挪用客戶資金的事件時有所聞,但目前也納進2020年的新法,金管會銀行局在21日針對玉山銀行、永豐銀行重罰1200萬,其中永豐銀行的游姓理專挪用客戶7000萬資金;玉山銀行的蔡姓理專則是挪用3000萬。金管會表示,在2019年有十多家銀行都發生理專挪用客戶資金的事件,異常往來的金額高達3.6億元,其中有8間銀行分別被開罰200萬至1000萬元,而這次永豐、玉山則分別被開罰1200萬,也創下理專監守自盜的最高罰金。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指出,永豐銀行的游姓前理專自2015年11月起,在4年內挪用約8名客戶7000萬元的資金,透過建議客戶贖回基金、保單停扣或者提前繳清保險費的方式,協助客戶填寫相關資料取得信任,最後將資金匯到指定戶頭挪用。玉山銀行則是1名蔡姓前理專在2013年8月至2019年4月,挪用2名高齡70餘歲客戶約3000餘萬資金,並以偽冒客戶開立外幣、台幣戶頭,再將定存解約匯到假戶頭後以臨櫃提領現金的方式取得款項。銀行局表示,兩銀行未妥適建立以及交易確認監控機制皆違反法規,因此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