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長
」 法務部台南議長賄選案 「金牌大律師」陣容超堅強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方法院10日再開準備庭,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仍否認檢方起訴犯行。因本案被告辯護律師陣容龐大,合議庭受命法官林岳葳花了不少時間安排證人詰問及言詞辯論程序庭期,下周起正式進入審理,預定明年2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後,再指定宣判日期。據了解,邱莉莉等被告紛紛砸重金禮聘「金牌大律師」打官司,包括台北地檢署前檢察長周章欽、高雄地檢署前襄閱主任檢察官葛光輝、台南高分院前法官蘇清水、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石猛、前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台南地檢署前檢察官熊家興及吳岳輝等人,陣容超級堅強,備受法界期待未來精彩的檢辯大對決。鑑於10名被告因相互傳喚出庭作證,加上20多名律師分別來自台南、台北、高雄等地,為方便律師出庭,法官事前還特別提供每位律師勾選能出庭的時間,但因實在找不到大家可共同出庭的時間,法官昨天逐一確認每位被告證人的詰問庭期,及辯護律師能否到庭;如有傳訊但未申請詰問的律師,則可同意不到庭,事後閱卷再表示意見。法官預定從11月20日起至明年1月9日,連續7周密集安排每周一個半天庭期進行證人詰問後,明年2月5、6日再安排2次言詞辯論程序。
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要換人 29位一審主任檢察官名單公布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26)日開會,公布一審主任檢察官29人名單,其中台北地檢署人數最多共有5人,司法官學院結訓期別從42期到52期不等,派令預定8月30日生效。檢審會還通過6位新任二審主任檢察官的調升地點,及二審主任職期屆滿名單,其中以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涂達人即將任滿較受矚目,繼任人選以新北地檢署前檢察長徐錫祥呼聲較高,涂達人則有機會升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新任一審主任檢察官29人名單如下,括弧內為司法官學院期別:台北地檢:林逸群(49)、葉耀群(48)、林劭燁(50)、詹騏瑋(51)、蔡沛珊(50)。新北地檢:黃冠傑(48)、陳詩詩(48)、李宗翰(49)。士林地檢:劉東昀(49)。桃園地檢:王柏淨(50)、戎婕(49)、洪榮甫(49)。新竹地檢:蔡宜臻(49)。台中地檢:胡宗鳴(45)、林俊杰(46)、周佩瑩(46)、鄭珮琪(49)。彰化地檢:蔡勝浩(51)、洪英丰(42)。雲林地檢:施家榮(52)。嘉義地檢:陳靜慧(46)。台南地檢:郭書鳴(47)、黃齡慧(46)、錢鴻明(47)。高雄地檢:余彬誠(46)、許育銓(48)。橋頭地檢:鄭子薇(52)。屏東地檢:陳妍萩(46)。基隆地檢:江柏青(46)。此外,6位新任二審主任檢察官的調升地點如下:高檢署:羅建勛(23)、侯千姬(24)。台中高分檢:陳傳宗(29)。台南高分檢:蔡國禎(24)、李淑芬(28)、吳慧蘭(33)。另外,還有3位二審主任檢察官遷調,調入的二審地點如下:高檢署:徐錫祥(現任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31期)、張秋雲(現任台南高分檢主任檢察官、22期)。高雄高分檢:葉淑文(現任台南高分檢主任檢察官、31期)。至於現任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涂達人、主任檢察官呂丁旺,及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張金塗則職期屆滿8年。
海大教授霸凌學生僅遭「口頭提醒」 前檢察長怒斥官官相護動作了
國立海洋大學海法所許姓前所長因霸凌學生,引發關注,曾任基隆地檢署檢察長的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認為許男霸凌問題嚴重,已不適任教職,上周已具名向教育部長潘文忠、海大校長許泰文、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院長饒瑞正、海法所所長蘇惠卿等人陳情,請求依《教師法》妥適處理,勿讓杏壇蒙羞。陳宏達說,依據媒體報導,許男因2014年以「敗類、下三濫、不知羞恥」謾罵葉姓女研究生,又對葉提告,葉因不斷接到同學和自稱法官的電話,要她不准提告,致葉女一度想跳樓輕生。另許男因違法兼任上市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並在海大教評會審議兼職案前進行關說,監院2021年彈劾許,懲戒法院翌年判許申誡。陳宏達說,他因進修海大博士學位,注意到媒體報導許的霸凌事件,發現許慣以穢言穢語公然霸凌學生、侮辱老師行為,有如屠夫私刑,學生宛如二等國民,校園內毫無民主法治可言,但主管機關竟裝聾作啞,官官相護,不了了之。他曾任海大轄區的基隆地檢署檢察長,對於校園內不公不義現象實難以忍受。陳宏達表示,經他多方查證,發現事態比媒體報導更為嚴重,並非單一個案,許曾任海法所所長,已屬公務員職權行使之濫用,涉嫌不法部分,主管機關應予追究其行政責任,並依《教師法》規定予以解聘;涉及犯罪嫌疑部分,亦應職務向轄管基隆地檢署告發依法偵辦,毋枉毋縱。陳宏達指出,許違法兼職,並向教評會關說,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但海大教評會僅核予「口頭提醒許師不得再犯」處置,如此處置形同「空氣」。陳宏達認為,教育部、海洋大學及執法部門不能任其私了、坐視不管,讓學生自生自滅、求助無門,在暗夜哭泣,校園宛如「悲慘世界」。他建請監察院、地檢署、廉政署等應蒐集資料,依職權啓動監察、檢察、政風機制,追究許男與相關失職人員法律責任,促使海大霸凌學生問題徹底解決。◎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翁茂鐘案爆司法醜聞 第二波調查名單赫見前司法部長曾勇夫
富商翁茂鍾引發的司法醜聞,法務部今(7)日公布第2波行政調查結果,認定有11名檢察官、調查官有違失行為,其中包括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前檢察總長吳英昭,2人因曾與翁飲宴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遭移由原任機關查處。法務部今年1月18日公布第1波調查結果,列出與翁茂鍾往來超過5次的20名檢調人員,檢察官有11人,調查官有9人,其中高檢署前檢察官羅榮乾因與翁往來多達82次,被移送監院審查,另台南地檢署前檢察長方萬富、前檢察官曲鴻煜、調查官秦台生疑涉不法,被移請刑事調查。法務部後續再約談與翁往來次數未達5次者共57人,檢察官有31人(在職10人、未在職21人),其中25人接受面談、2人電話訪談、4人婉拒訪談,另調查官有26人(在職9人、未在職20人),其中10人接受面談、12人提出書面說明、2人婉拒訪談、2人已過世無從訪談。法務部今公布第2波行政調查結果,認定11人有違失行為。前調查人員李錨於2007年間擔任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曾辦理翁茂鍾的佳和、映華公司炒股案,仍與翁有飲宴、收受襯衫等情事,將移送檢察機關分案調查,釐清相關刑事及行政責任。另外,時任台南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楊國宏,疑涉與翁茂鍾父親另案遭偵查案件有關,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倫理規範之虞,將移由原任職機關續查釐清有無不法或行政責任;時任高檢署檢察長吳英昭,配偶疑似購買翁的公司股票,將由原任職機關續行查處,並依職務監督程序辦理。另有8人與翁茂鍾案件無關,但曾與翁飲宴或收受襯衫較為頻繁,包括時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游明仁、時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曾勇夫,以及前調查人員莫天虎、潘鴻謀、陳義生、劉新太、周有義、湯克遠,分別移由所屬或原任職機關首長進行職務監督,或由調查局考績會行政議處。富商翁茂鍾引發的司法醜聞,法務部7日公布第2波調查結果,認定11名檢調有違失行為。(圖/黃捷攝)
法界高官爆醜聞!方萬富購買股票50張 羅榮乾接受宴請74次最多
法務部今公布翁茂鍾案調查報告,認定前監委方萬富在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3年期間,曾處理吳仙富偽造有價證券自首案,購買翁的怡安股票50張,是買股票最多的檢察人士,另接受翁宴請5次、收受襯衫5次5件,另前法務部司長羅榮乾接受宴請74次最多。報告指出,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曲鴻煜,曾負責偵辦吳仙富案,自1997年2年至2003年8月,買怡安股票10張、接受宴請2次、襯衫6次6件,方萬富則是在1995年3月至1999年4月與翁有不當往來。前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負責承辦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在1999年10月至2000年7月購買怡安股票16張、接受宴請19次、襯衫13件26件。前法務部司長羅榮乾,在擔任北檢主任檢察官期間,未參與案件,自1998年11月至2015年8月接受宴請74次、襯衫8次16件。前檢察長凌博志在1996年3月至2006年1月,購買佳和股票20張、接受宴請21次、襯衫3次5件,前檢察長王崇儀自1998年10月至1999年1月,購買25張佳和股票。至於調查官員宋海嘯、王新民、吳明雄、劉台生各購10張、15張、20張佳和股票。
法務部揪出20名檢調高官 前台南地檢檢察長方萬富等3人移送法辦
法務部今公布富商翁茂鍾法界關係網的調查報告,共有20名檢調人員涉案,法務部並依涉入程度不同,分別移送檢調偵辦、監察院審查、行政議處,但其中翁茂鍾所涉及的怡華案、諸慶恩案、怡安案、應華案均重啟偵辦,而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方萬富、檢察官曲鴻煜、調查局處長秦台生等3人因承辦怡華案曾因翁有接觸、買翁公司股票,因此均移送檢察機關分案調查。另前北檢主任檢察官羅榮乾因與翁往來頻繁,遭移送監察院審理;前檢察長凌博志、王崇儀、調查局官員宋海嘯、王新民、吳明雄、劉台生6人有買股票,進行職務監督、行政議處。此外,前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高檢署檢察官黃和村、高分檢檢察官蘇南桓、潘國威、前檢察官楊榮宗、前調查局長張濟平、前主祕柯尊仁、調查官員王北齊、楊師宏等人因收受翁餽贈衣衫,進行職務監督或行政議處。調查報告的調查對象,合計檢察界共11人,調查局共9人,合計20人,其中在職6人。
好棒!!!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的法務處長:「我的同期同學分布各調查站,多少看情面幫忙⋯」
大同集團旗下多家上市櫃公司紛傳弊案,包括炒股、隱匿財報、華映百慕達19項違法承諾等,均不見司法檢調單位採取偵辦動作。大同股東新大同公司質疑,大同公司法務處長趙安曾在調查局廉政處擔任專員,這是否和檢調消極辦案有關?從去年大同集團丟出華映重整、綠能債務協商的震撼彈以來,檢調接獲檢舉或金管會移送的大同案件已經十幾件;相較於資誠會計師對財報持保留意見的老牌飲料大飲公司掏空案,檢調積極偵辦收押總經理,大同集團超過50萬名股民只能看著華映、綠能股票變壁紙,十幾件刑案「躺」在檢調機關遲遲沒有動作。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為捍衛經營權,不惜重本,大同集團的法務系統堅強,法務處長趙安具有調查局廉政處專員的資歷,在檢調有相當人脈;退休的台灣高檢署前檢察長陳守煌擔任大同董事;大同公司又曾經委任與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有淵源的萬國法律事務所擔任法務顧問。長期以來,大同的相關案件一直讓許多廠商感到無奈。尤其轟動一時的大同智慧電表採購案被控行賄台電官員的弊案,從105年立委何欣純揭發這起弊案,到現在都未改善完成,而且大同還繼續競標台電標案。知情人士透露,大同公司內部編列一種「技術服務費」的項目,運用於得標工程;根據大同公司承辦工程人員向法院供承;『大同公司的「技術服務費」主要用途,就是在工程案進行中遭刁難或不順利時,拿來打通關節使用。部分「技術服務費」的確用來行賄公務員⋯』這些弊案發生在林蔚山擔任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擔任大同公司總經理任內,新北地檢署於104年8月19日起訴至今,案件仍然躺在新北地方法院,至今快四年!根據「台灣採購公報網」(www.taiwanbuying.com.tw)資料,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從2001年1月3日到2019年1月19日,這18年間共得標政府採購案高達4,507件,等於每年250件;令人不解,一家公司治理被外界質疑有問題的企業,為什麼可以一直拿到政府採購案?大同的問題,除了前董事長林蔚山的通達案遭判刑8年,被求償23億元,被法院扣押財產!現又爆出華映對中國華映保證10%獲利,贈送中資股份455萬股,放棄每10股配4.5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資7,861萬股配股權。大同公司連續18年得標政府採購案超過250件,為何10年內虧損超過1,300億?捲入大同相關標案的廠商,透露驚人內幕。一位不願具名的廠商表示,當初被大同公司找來作下包,想不到他們在拿走「技術服務費」後,就藉故刁難,不再支付工程款,導致下包周轉不靈倒閉,訴訟至今懸而不決。廠商說,當初先向大同公司的法務處長檢舉這些案件,但法務處沒回應,後來雙方爭訟,廠商與大同公司法務處長趙安通電話,趙安告訴他:「我的同期同學都是調查局第一副主任,或是常務副主任。光是台南市處,我的同學就有五位副主任,台南處現在的副處長,處長是我那時候受訓的時候我的老師,副處長也是我訓練所的老師」、「我的同期同學啊,在六都各處、還有各調查站,我們都還保持有很密切的一些聯繫。」讓廠商更無言的是,他們採取法律行動要求大同公司負責的時候,大同法務處長趙安說﹕「你們在台南提起訴訟,剛好也促成了我剛好有機會回到台南市處,拜訪我的老同學,跟我的老長官,那我也跟台南處的處長、副處長,秘書長,還有我三位副主任的同學,針對這個案子我們也交換一些意見」。該廠商負責人認為,大同法務處長趙安的說法,似乎意味著他關係良好,可以和承辦單位的主管溝通交換意見。這位廠商負責人表示,大同公司延攬曾任台灣高檢署檢察長的陳守煌擔任董事,又找了法務部調查局廉政處機動工作組專員背景的趙安擔任法務處長(目前還兼任大同上海公司董事及大同公司治理主管),讓他們壓力不小。他回想起當時趙安還跟他說:『民不與官鬥,民跟官鬥的結果,通常是白道修理的氣勢會比較強⋯』、『我自己在調查局這個系統裡面,包含了一些警方的朋友,長期都有ㄧ些合作的友誼,還有一些案件合作的關係⋯』、『那我也不敢講啦,我自己這個期別,至少目前在調查局也算是中階的期別啦,至少還叫的動一些學弟啦,至少還有老長官,因為以前在局裡面多多照顧,所以呢?多少也會看一些情面幫幫忙⋯』這些話聽在曾為大同公司下包、現卻成為受害人的廠商耳裡,十味雜陳!廠商表示,媒體應該要知道這些真相。針對廠商投訴一事本刊自4月26日起即試圖聯絡大同公司法務處長趙安,除多次致電外,也將「提問」以簡訊告知,表示「本刊收到曾與貴公司合作的廠商投訴,指出您以電話溝通時,您提出自己和調查局極有淵源,且目前仍有不少舊識在全國各地調查站服務,讓廠商備感壓力、恐懼。」希望趙處長能對當時情形及廠商說法回覆說明,但直至4月29日截稿日當天,趙安處長均未接電話,簡訊則是已讀不回。截至截稿前,本刊均未接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