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警局長
」貼身隨扈操行不佳遭調職...議員加碼爆「偷吃秘書」 柯文哲驚:哪有可能
台北市長柯文哲前貼身隨扈陳文鍾遭檢舉操行不佳,8月被柯調職,怎料北市議員陳怡君9日質詢拿出「橘子」,並加碼爆料,陳偷吃柯的遠房親戚、綽號「橘子」的許姓祕書,且沒擦嘴、射後不理。柯驚訝答「哇,這指控太大,這哪有可能!」陳怡君指出,警察局因松山分局「黑衣人事件」,前北市警局長陳嘉昌那時也要走,後來現任局長楊源明來,一開始她還問楊說,警員真的要滿6年全調職?這樣要調400多人,要不要分階段,楊跟她說這樣反而麻煩,柯是否輕輕拿起、輕輕放下?另外陳文鍾對外自稱是柯的祕書,招搖撞騙,柯一點都不知情?柯回,「妳要說陳文鍾招搖撞騙就要有實質證據」。台北市長柯文哲前貼身隨扈陳文鍾(左一)遭調職,北市議員陳怡君(右)9日拿出「橘子」,並加碼爆料,陳偷吃柯的遠房親戚、綽號「橘子」的許姓祕書,且沒擦嘴、射後不理。(圖/摘自北市議會直播)陳怡君加碼爆料「陳文鍾有沒有在市長室偷吃橘子?偷吃橘子又沒把嘴擦乾淨?不然怎麼會有今天周刊這麼聳動的報導?而柯現在還在裝聾作啞,有沒有偷吃橘子?真的是很愧對這顆橘子!」強調柯自己知道,市長室有一個橘子,且還沒把嘴擦乾淨、射後不理,有沒有?柯說「不會吧,哇,這指控太大,這哪有可能!水果很多種,妳為什麼特別指橘子?」強調周刊不要看太多,跟Call in節目一樣不要看太多。柯還說,若他有發現,他早就講了,指控人家也要有證據,警察在一個地方待太久也不好,所以後來他就6年調。陳怡君問,陳文鍾這麼好,柯怎麼捨得調離?陳文鍾要不要辯答?柯則說,不要理就好。陳文鐘答詢則說「謝謝議座,我們就配合調查」。楊源明說,警局已請政風督察單位,依照周刊內容進行調查。
驅離太陽花學運被告《殺人未遂》 前北市警局長黃昇勇無罪確定
「太陽花學運」衍生的「323占領行政院」驅離衝突,前台聯立委周倪安控告前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殺人未遂等罪,而黃下達的驅離命令,都被審理的各級法院認定是依法令所為,有阻卻違法事由,判他無罪,周女提上訴,因不符合《刑事妥速審法》規定,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周倪安是委由尤伯祥律師提自訴,2014年3月23日她擔任立委與民眾到行政院院區靜坐抗議,隔天凌晨時任北市警察局的黃昇勇,為執行上級長官指示天亮前完成淨空行政院的任務,竟悍然命在場警方攻堅,違反兩公約。周表示,員警從事違法、暴力的鎮壓,發生眾多群眾流血、負傷與送醫的同時,黃昇勇不予以制止,反而仍限時淨空、強制驅離命令,員警也毆打她的頭、用腳踹踼她的胸部及腿部,黃昇勇須負殺人未遂及重傷害未遂等刑責。一二審都認定,《集會遊行法》規定行政院屬於禁制區,是立法者以法律明文規定禁止,沒有與國際公約規定牴觸,況且為了避免攜帶油壓剪、鐵橇等器械的民眾失控,警方決定進行強制驅離屬適法的行為。歷審指出,黃昇勇依權責指示所屬各分局長執行驅離任務,應符合比例原則,而對於驅離方式、細節則係由各分局長按現場狀況決定,並非由其直接指揮,也沒有下達「限時驅離」命令,周女舉證無法證明黃犯罪,判決黃昇勇無罪。周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一二審都判決無罪提起上訴的理由,須以原判決適用之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違背判例,周女上訴理由不符合速審法規定,判決駁回、黃昇勇無罪確定。至於周倪安自訴時任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殺人未遂等罪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已辯論終結,訂於今年9月15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