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3年
」 陳盈潔 性侵 判刑 高雄 中風偷拍未成年少案女重判 對8歲男童性侵卻獲緩刑!律師:明顯失衡
藝人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引發全台關注未成年人拍攝性影像的問題。剛滿18歲的鄭姓男子,引誘未滿18歲的小女友視訊裸聊,並保證不會拍攝錄影,卻偷偷拍攝對方裸露及撫摸胸部的影片,事後少女得知報警究辦。由於鄭男坦承犯行,經台南地檢署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後,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將他重判3年8個月。可上訴。不過,與鄭男案相差5天宣判的黃姓男子,在不違反未滿9歲鄰居男童的意願下,持手機拍攝男童的性器官,還對他手淫及口交,台南地院比較修法前的兒少性剝削條例及《刑法》對未滿14歲之男子性交罪後,依較重的後者判刑1年8月,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有民眾不解,為何對未成人偷拍比性交嚴重?律師羅瑞昌分析,男童案適用法條為《刑法》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少女案則適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款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兩案審理法官考量被告犯行情輕法重,都引用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其刑,但因兩被告犯行的法定刑度明顯失衡,才會出現判決結果如此大的差異。判決指出,鄭男與少女原是男女朋友關係,2022年2月鄭男剛滿18歲後的某日,鄭男在台南市住處透過網路與遠在彰化的少女視訊裸聊,還向對方保證不會拍攝影片;不料,鄭男卻利用少女裸露上半身之際,在對方不知情且未經同意下,以手機拍攝少女裸露及撫摸胸部的性影片。少女得知後訴請警方偵辦,檢方也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法官認為,兒童及少年被人拍攝性交或猥褻行為的性影像時,如果處於不知被拍攝的狀態,導致無法對被拍攝行為表達反對的意思,實已剝奪兒童及少年是否同意被拍攝性交或猥褻行為影像的選擇自由,符合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第3款的構成要件。至於黃男與未滿9歲男童為鄰居,竟然利用男童到他家玩電腦遊戲的機會,在未違反對方意願下,先對男童打手槍,再持手機拍攝男童生殖器的特寫照片1張,之後還對男童口交,被台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條例拍攝兒童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刑法》對於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提起公訴。法官考量黃男未違反男童意願,犯後坦承犯行有悔意,加上又與對方達成和解賠償15萬元,最後宣告緩刑。據了解,藝人黃子佼被台北地檢署偵查發現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今年4月檢方依涉犯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處分緩起訴2年、繳庫120萬元及1份悔過書,引發社會議論,高檢署認為此案偵查有不完備之處,命北檢續行偵查後,5月17日北檢宣布改為依兒少性剝削條例提起公訴。★《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柯政治獻金案大規模搜索、電子監控 吳宗憲:只是要給人難看
曾任新北市法制局長及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19日指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檢調兵分7路路大搜索,諭令會計師端木正200萬元交保,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150萬交保,兩人還第一次上電子監控,容易被質疑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反觀鄭文燦案一次搜索都沒准過;吳宗憲說,此案已經沸沸揚揚,卻還兵分多路搜索,確實罕見,只是要給人難看。「通常是重大案件、性侵等,才會上電子監控,偽造文書通常是易科罰金。」吳宗憲19日接受《匯流新聞網》節目《中午來開匯》主持人黃光芹專訪時直指,自己過往20年的檢察官經驗,沒碰過這樣狀況,目前浮出來的部分,包括偽造文書、業務登載不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範圍比較窄,約判3年或5年以下徒刑,在法律上是輕罪,沒有前科的人,通常是易科罰金。吳宗憲質疑,「只是罰錢的案子,會跑嗎?如果這樣都要上電子監控,那非常多的暴力案件,是不是都要上電子監控?恐嚇、傷害是小老百姓最怕的事,這些罪犯都沒上電子監控,這只是要給人難看吧!」吳酸說,若他回去當檢察官,恐怕已不能適應現在的司法環境了。此次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案偵辦方向為偽造文書案,是否有不成比例地對待?吳宗憲說:「以前是較屬於非重要案件,現在可能不太一樣,但不是每個司法官都這樣,我現在還跟以前同事在一起,大家心中還是有是非對錯,只有少部分人有其他想法,但這些少部分的人,對執政黨就夠用了。」吳宗憲說,所謂兵分多路,通常是被搜索人都不知道被查案中,才會這樣執行,而柯文哲一案已經沸沸揚揚,卻還兵分多路搜索,確實罕見,是「給他們難看」比較有意義。黃光芹質疑,如此大動作搜索,背後有沒有政治意味?吳宗憲則回應:「很多事情,我都不敢講,我對司法信任度降低很多,面對大法官也是司法一環,雖還沒有做出判決,暫時處分上已經讓人大開眼界,可說是奇文共欣賞。」相較於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7年前就已經立案,至今雖羈押,但聲請搜索一次都不曾核准,吳宗憲表示:「不同法官認定標準不一樣,持搜索票時,會看法官,看這個法官對社會瞭不瞭解?對社會理解度夠不夠?有些案子交給這些法官處理,法官無法理解傷害有多大,今天一個法官有沒有社會同理心?是很大問題。」吳宗憲說,高官能不能體驗基層的苦是一大關鍵,搜索票遇到駁回,是不是因為個別法官原因,實在不敢說,「但7年前,辦鄭文燦案時,我們受到的阻礙很大,而這次,只能說阻礙不見了」。吳宗憲表示,持平來說,如果是朝中飽私囊來查案,其實也沒有對柯文哲下手:「我們講的是分層負責,柯文哲是候選人,真正查的是行為人。如果是我辦案,我會用力在部分的負責人或總幹事,候選人每天在外面跑,要拿司法去壓他,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直播主張雅萍以「刷卡換現金」謀利3.5億! 重判12年6月徒刑
女直播主張雅萍為首的犯罪集團,從2018年起以「刷卡換現金」誘騙受害人投資,藉此謀取不法獲利,吸金高達3億5000萬元,初步了解約有近30人受騙,最終被屏東警方逮獲,屏東地院認為張雅萍犯行重大,依法判處1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500萬元。據了解,張女從2018年起以話術吸引人投資「刷卡換現金」,並誘使受害人協助招攬投資,搖身淪成詐騙共犯,張女標榜每投資單位為1萬8000元,15天1期每月可獲利10%至20%的利潤,使受害人嚐到甜頭後再加碼投資,讓其深信不疑掉入詐團陷阱,約有30人受害,受騙金額高達共3億5000萬元,警方表示,張女等涉案人因違反《銀行法》被檢方起訴偵辦,並查扣3棟房產價值約5600萬元、106個名牌包及飾品等,並表示將在拍賣後依所得比例將錢還給受害人。法院說明,屏東地院日前審結張雅萍案件,她違反《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判處12年6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500萬元,同案被告鍾亦宸及范秋婷分別判4年10月及2年6月,同時沒收或追繳不法所得各3900餘萬元,被告梁惠蘭及許育耀則各判3年8月,均應沒收或追繳各1400餘萬元。
同事嫌隙釀血案!男子手持雙刀猛砍宿舍同事 重傷害未遂遭判3年
新竹市一間公司宿舍近日驚傳血案,1名羅姓男子因長期與許姓同事不和,竟懷恨在心,持雙刀襲擊許男,導致對方身中多刀,所幸,許男在事發後及時送醫,保住性命。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羅男最終因《重傷害未遂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根據法院的判決書,這起案件的2名主角羅男與許男,原本是同住在公司宿舍的同事。然而,2人之間的關係並不和睦,羅男認為自己長期遭受許男的欺壓,心中不滿愈積愈深,終於在2024年4月,羅男決定不再忍氣吞聲,拿起2把鋒利的刀具,前往許男的宿舍房間,展開報復行動。當羅男進入許男的房間後,並未多言,直接從身上掏出預藏的刀具,朝許男的頸部和肩膀猛烈揮砍,突如其來的襲擊讓許男措手不及,身中多刀傷勢嚴重,即便室友蕭姓男子與其他人試圖壓制羅男,其仍然瘋狂揮刀,最終許男胸部被刺中,左胸、右心室、肩膀及頸部等多處受到不同程度的刀傷。經醫院檢查,許男的傷勢包括左側血胸、右心室穿刺傷、左胸多處刀傷,以及左頸部和肩膀的撕裂傷等,所幸醫療及時,許男雖然傷勢嚴重,但未達到重傷害的程度,最終保住性命,事件發生後,警方迅速趕到現場,將羅男逮捕並移送法辦。新竹地院法官在審理此案時指出,羅男持有堅硬且鋒利的刀具,並且專門針對人體要害如頸部、胸部進行揮砍,這種行為足以造成重大且難以治癒的傷害,法官認為,羅男的行為具有明顯的重傷害故意,即使未能達成重傷害的結果,也足以構成重傷害未遂罪,最終,新竹地方法院依照《重傷害未遂罪》,判處羅男3年有期徒刑。
知法犯法!台北律師變身「司法黃牛」詐財30萬 判3年且終身除名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姓男子急於脫罪的心理,誆騙對方稱自己與法官熟識,可以用錢買通,導致溫男誤信,毫無保留地交出30萬元,事件曝光後,姚男在一審中被判處1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徒刑,並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定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據悉,姚男為職業律師,經由友人介紹認識涉犯貪污罪的溫姓男子,溫男被法院依法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溫男不上訴,並委託姚男擔任二審的辯護律師。然而,姚男卻利用溫男急於脫罪的心情,通過友人轉達信息,聲稱可以協助「打點」二審的法官。姚男向溫男謊稱:「我和法官很熟,可以用30萬元買通他。」溫男信以為真,於是在北市的一處麥當勞,當面交付30萬元現金給姚男,此後,溫男的案件經二審改判為3年6個月有期徒刑,感到被欺騙的溫男質問姚男,姚男辯解稱:「二審合議庭共有3位法官,只有1位法官收錢,無法判處緩刑。」這番說辭終於使溫男明白自己上當受騙。憤而提告的溫男以《詐欺罪》控告姚男,姚男在應訊時辯稱所收取的30萬元包括律師費、接見費和上訴費用,但檢方仍依詐欺起訴姚男。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處姚男1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姚男不服判決,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過輕,遂改判姚男3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判決確定後,律師懲戒委員會指出,姚男身為律師卻以司法黃牛手法詐財,嚴重破壞司法公正形象,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經過討論,委員會決定將姚男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強調,將繼續嚴格監督律師的職業操守,對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堅決處理,維護司法的公正性和社會的信任,提醒所有法律從業者,必須時刻遵守法律和倫理,堅持正直和誠信的職業操守。
「具攻擊性」殺人未遂逃犯新莊落網! 追蹤不易原因曝光
39歲簡郁紘犯下殺人未遂遭判刑,豈料竟趁醫院放風之際,逕自逃脫,逃亡4天,昨(22日)在新北市新莊落網。警方透露,簡男之所以難追蹤的原因在於,其活動沒有目的性。簡郁紘2023年1月23日晚間在台北市尾隨被害人,並趁被害人不注意時,持玻璃酒瓶攻擊其頭部、頸部,緊接著又以碎裂玻璃狂刺被害人,造成對方臉部、頭部及雙手上肢多處撕裂傷、左食指伸肌腱斷裂、左橈動脈斷裂、右中指及小指伸肌腱斷裂、右食指及無名指伸肌腱部分斷裂。案經審理,簡郁紘遭台北地院判3年有期徒刑,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沒想到,簡郁紘竟趁機從醫院脫逃。根據通緝資料顯示,簡郁紘病況為思覺失調症(幻聽),具有精神病例及有攻擊性,所犯罪行為殺人未遂。簡郁紘逃脫後,在南京三民路口、西門町、台北車站、萬華龍山寺以及板橋新埔站等處趴趴走,最後在新莊地區落網。警方說明,簡男在脫逃5小時後,院方才通知,之後在刑事局、新北市、台北市警察局組專案小組合力追查,並啟動鷹眼,發現簡男於新埔捷運站出站之後,轉搭公車到新莊地區藏匿,且已換裝,最後鎖定其行蹤,終於將人給逮捕歸案。警方提到,簡男活動沒有目的性,四處亂走,還會進到巷子裡,逃跑期間也不和別人說話,所以追查不易。如今簡男總算落網,讓民眾不用再擔心受怕。
基隆殺人未遂犯逃脫 母住新北「這地方」警加強查訪
近日一名男子簡郁紘犯殺人未遂罪被判3年,19日從基隆一家醫院逃脫,讓不少在地民眾恐慌,21日警方公布簡男的路線,走遍半個市區,最後搭公車去八斗子、瑞芳,而因為簡母住新北林口,議員蔡淑君發文要大家小心。林口分局也說,會加強查訪。簡男去年1月在北市萬華攻擊一名女子的頭、頸,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法官判3年,而簡男因為有思覺失調症,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監護5年,被送到基隆一家醫院。據悉,簡男19日趁放風離開醫院,警方接獲報案後,通報地檢署開拘票,刑事局也發緊急查緝專案,請全國警力幫找人。據悉,目前基隆學校和里民會堂暫停開放。新北市議員蔡淑君20日也在臉書發文,要家人多注意,簡男從醫院逃脫,因為媽媽住林口,可能會來林口,據悉簡男沒跟媽媽聯繫。文章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一定要派個員警在母親住處埋伏」、「大家一定要提高警覺」、「重點住林口哪裡」。據了解,簡男母親住在重劃區,屋齡10多年,社區有100多戶,目前警衛已拿簡男照片跟出入者比對,提高警覺,雖簡男沒跟媽媽聯絡,但不排除回家,林口警方也加強巡邏,協助緝捕到案。
日本懲詐「速審重判」...台灣6成5免關輕罰 檢警嘆:難怪都說台灣是詐騙天堂
刑事局與日本警方合作,破獲黑幫招募年輕人赴日擔任詐騙車手,並有5名台籍車手在日本落網。其中,25歲黃姓車手去年7月被捕後,遭日方「速審重判」3年8個月,相對國內查獲車手,法院大多只判3個月至1年,甚至還可易科罰金,有高達6成5詐欺被告免關,讓背負打詐重任的檢警忍不住大嘆:「難怪都說台灣是詐騙天堂!」台灣不僅輸出各種詐騙手法到世界各地,電詐機房流竄全球,現在連年輕人都到海外擔任車手,令台灣成為詐騙之島的惡名始終洗刷不掉。行政院近日雖提出「打詐新4法」,希望立法院盡速三讀通過,遏制詐騙,但就算法律通過,法官卻判不下去,也是枉然。警方表示,重懲一直是各界認為打詐最好手段之一,實務卻很少見到法院重判。以日本為例,日本警方2020年查獲時年未滿20歲的台籍紀姓男子,與另2名台嫌租車在全日本走透透,向被害人收取金錢或提領贓款,共涉及12件詐欺案,日本法院考量紀嫌態度良好,減輕刑期都還重判4年4個月;去年7月在香川逮捕25歲台籍黃姓車手,也重判3年8個月,另外4名被羈押的台籍車手近期就會審結,偵審速度之快、刑度之重,引起國內法界熱議。警方說,國內對車手的刑責輕,讓詐團專門招募未成年少年或年輕人充當車手,反正被抓到後再換人即可,替代性很高,除非涉及組織、洗錢等罪嫌,或加重詐欺,否則很少人會真正被抓去關。據統計,去年國內詐欺犯獲判3年以上刑度者僅0.7%,6月以下或拘役免關者將近6成5。日前中華警政研究學會針對詐欺犯罪舉行研討會,有檢察官就直言,修法加重最高本刑根本沒用,因為我國司法都是從最輕本刑開始判。
錢櫃大火案!專家曾爆「消防設備全失靈」 認罪工程行負責人遭判3年
2020年,錢櫃KTV台北林森店發生大火,最終導致6人死亡、67人受傷。北市消防局林姓火調專員曾出庭作證,指稱錢櫃內部的消防設備全部失靈,這才釀出此禍。台北地方法院15日宣判此案,先前已認罪的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遭判3年有期徒刑,其餘被告不是遭判緩刑就是判決無罪。而錢櫃轉投資的迪廣公司也被判罰30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錢櫃林森店於2020年2月起,進行電梯增設工程,後來錢櫃負責人練台生與幹部討論後,決定讓電梯增設工程「邊營業邊進行」。但在工程進行的過程中,錢櫃與施工方均未落實消防防護計畫,而在2020年4月26日,電梯施工承包商王聖傑因為在現場幫儀器充電,結果儀器起火,進而引發火災,同時又因店內消防設備沒有啟動,這才釀出這等憾事。北市消防局林姓火調專員曾為此到法院作證,表示他自己先後到現場進行6次勘查,確認起火原因是因為包商放置在4樓儲藏室充電的雷射水平儀器,其內部鋰電池在充電過程中起火燃燒,但火警偵測系統沒有啟動、室內消防栓無法加壓,灑水系統無法自動灑水,最終導致場消防設備均未啟動、火勢迅速從4樓蔓延至整棟大樓的局面。林姓火調專員也提到,4樓起火後,8樓包廂發生6死67傷的慘劇,主要是因為從2樓到10樓的電梯增設工程,形成一個直立式的孔道,進而發生煙囪效應,同時還有消防設備無法運作所致,再加上樓梯的安全門也沒有關閉,無法阻止樓層間的火煙,除此之外,在施工的過程中,工人將樓地板進行打洞,結果導致建築物本身規劃的「防火區劃」遭到破壞,這也是發生煙囪效應的一個原因。最終,法院認為,練台生身為迪廣公司董事長,已經依法設置相關消防安全設備,而基於公司分層負責之情形,認為其不該對林森店之消防問題負責,因此判處無罪。在錢櫃林森店高級襄理陳思宏、謝勇奎等人,法官認為,依照其職等,也無從負責店內的消防問題,因此最終也判處無罪。林森店經理翁珮雯、副理張惠純、工程師黃思銘因是店內電梯工程專案的負責人,且在施工期間,疏忽店內消防安全設備無法使用,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分別判刑1年2個月(緩刑4年)、1年(緩刑4年)與2年(緩刑4年)。而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因為充電導致電池爆炸引發大火,法官最終判決有期徒刑3年,也成為全案中目前唯一要入獄服刑的被告。
審判災難1/國民法官判16案卻推拖年度評估 檢辯資源不對等被批欺負社會弱勢
國民法官法已屆滿一年,然而「週年評估報告」至今難產得拖到九月份,不僅執政黨立委感到不解,民團也是砲聲隆隆,大批國民法官制度美其名是融合參審與陪審,實際上審理已造成多起加重刑責的案例,且國民法官法的案子多由法扶律師辯護,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弱勢,嚴重違背當初期待人民參審判的美意。宏祥法律事務所蔡孟翰曾參與彰化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的辯護律師,也曾在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實際參與,他以第一線辯護律師的觀察分析,該制度的優點在於能讓人民有機會參與審判,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得到普羅大眾的接受,至少參與其中的國民法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庭的運作。國民法官法審理案例涵蓋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與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但他也坦言,由於國民法官是素人,對於法律形成的相關背景並不了解全貌,可能導致審判過程在法庭上出現過度煽情或灑狗血的情節,若以被害人角度而言,這樣的審判過程是否有助於社會和解?或是對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這是制度上潛在的隱憂。台灣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案例,一名不堪長期受家暴的婦女犯下殺夫案被重判7年2個月,律師鄭文龍批評,相較以往類似案例僅判3年,該制度簡直是審判屠宰場。(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表示,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夫案被判3年,當時社會輿論譁然,為什麼長期被家暴的人還判那麼重,後來台灣馬上就有《家庭暴力防治法》,開始解決家暴的問題;30年之後,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殺夫案,卻將一名長期受到家暴的婦女判7年2個月重刑;另起一名許姓婦女因失婚、被公司開除及欠債,最終選擇自殺甚至一起帶走年幼的小孩,獲救的許女在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6年5個月。這種案例在通常的審判僅會被判兩、三年,因為自殺是不處罰的,自殺的人是對生活很絕望的人,法律已不期待,「那你罰他有什麼用,還判他16年5個月,這是超嚴重的亂判。」鄭文龍續指,集中審理是很合理的一件事,但問題出在法官的審判觀念都不是很正確,審判過程也過於草率,這幾個被告都有做鑑定的必要,而辯護律師也要求在審判過程對被告作精神狀況鑑定,希望釐清為何去犯下不可被接受的刑案,「但法官都拒絕,也沒有說明拒絕的理由」。因為他們可能就是應付國民法官制度、觀眾,要趕快判完,如果同意申請鑑定,審判可能就會拖半年甚至一年。鄭文龍痛批,國民法官制度專門在欺負社會最底層的人,目前國民法官所審判的案件的被告,幾乎都放棄上訴,被家暴、尋死的人連上訴的能力都沒有,更遑論要有對等的資源系統,該制度的立意應是公平公正審判,要得到量情合理,符合比例原則,「但現在國民法官所判的案子都隨便亂加重是什麼意思?」律師鄭文龍長期倡議陪審制,他未來除了持續遊說立法,也希望爭取在短期內讓有關國家賠償的案子由陪審制試辦審理。(圖/記者方萬民攝)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的認定與英美法不一樣,也因此在成文法的制度下,要讓參審的國民法官在短時間內理解法律並不容易,尤其國民法官每個人的背景不同,相比於職業法官被要求生活嚴謹,秉持專業不被外界干擾,國民法官是否能不被社會輿論、媒體報導渲染而影響判決?皆有待商榷。吳宗憲表示,因為國民法官審理的案子都是重罪,通常由一流的檢察官擔任,但被告卻多由法扶基金會的義務律師代理,導致兩方在資源和能力上存在明顯的不平等,該情形對被告是不利的,所以也有人批評國民法官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底層的人,因為他請不起專業的律師。「國民法官是不是也知道收賄是有刑責的?」吳宗憲擔憂,國民法官並非如專業法官出身,也不像德國有任期制,國民法官在台灣通常只審理一個案子,尤其僅領微薄報酬的國民法官遇到被告出價100萬收買,是不是容易心動?他說,因為目前審理的案子大多是經濟弱勢的被告,當有權有勢的被告出現,政治與金錢勢力就會將手伸入法庭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表示,過去社會普遍對於某些審判過輕,因而希望人民參與審判,按照過去的邏輯,現在國民法官的案子判比較重,不是應該符合社會期待嗎?鍾佳濱也針對國民法官制度實施以來的三個需要補強的面向,首先是檢辯資源不對等,導致國民法官案件大多使用法扶律師,但律師的酬勞不足以應付密集審理的情況,甚至可能影響訴訟品質;其次,國民法官的培訓和宣導工作不夠充分,部分人民因缺乏信心或能力,而不願擔任國民法官;第三則是,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之間的對等性也存在問題,外界普遍擔心職業法官會影響國民法官的判決獨立性。鍾佳濱指出,國民法官法當初設計希望試辦6年,而每年度結束都需要出一份評估報告,以檢視整年度的施行概況,但現在2024年已過4個月,司法院竟推拖評估報告需要9月才能提供,「審計部4月前就把決算報告送來立法院,那司法院的評估報告怎麼會比政府決算報告還困難?這部分我認為需要盡快改進。」司法院針對評估報告推託一節表示,成效評估報告區分為「國民法官問卷調查報告」、「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施情形」、「成效評估報告」3大冊,預計分別於4月、7月、9月位序公告,並無所謂必須等到9月始能出版之情形。
相親當天就車震!消防員被告性侵入獄 法院重審判無罪…怒提國賠結局曝
中國大陸河北省1名36歲前消防員,2018年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另名女子,並在相親當天與女方車震,未料,男子隔天遭「上門索賠」,事件曝光後更丟了工作,甚至一度被判有罪入獄。男子屢經上訴終獲清白後,也向法院申請國賠。據《網易新聞》報導,男子相親當天邀女方和婚介所老闆用餐,飯後開車載女方到河邊並在車上發生關係,事後再送女方回婚介所。怎知,婚介所老闆當晚就以發生關係為由,致電男子索賠人民幣數萬元,隔天再帶人興師問罪。男子雖拒賠錢與認為遭婚介所敲詐,但仍被依強姦罪嫌送辦,並在1、2審遭判3年有期徒刑。男子服刑期間除透過家人申訴,整個審理期間也拒絕認罪換減刑,「我不能認罪,這是我無法接受的」。河北省高院2021年下令二審法院更審;二審唐山中院2023年10月以「罪證不足」為由,逆轉判男子無罪。男子雖重獲自由,但仍因冤案失去工作、蹲苦牢,以及錯失成家立業機會,甚至無法過正常生活,因此提出人民幣95萬多元(約新台幣420萬元)國賠。負責審理國賠的唐山中院,這次認同男子主張但認定金額應為57萬多元(約新台幣256萬元)合適,並派員到男子家正式道歉。男子坦言,因為案底緣故只能打零工維生,等拿到國賠後想找個工作踏實過日子。
爭長榮經營權買凶恐嚇老臣 張國政連襟判3年10月定讞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過世後,家族爭產,張榮發的三子張國政連襟謝國獻,6年前非法蒐集及提供個人資料,花錢找黑道潑辣椒水、恐嚇長榮集團老臣柯麗卿、鍾德美、戴錦銓3人,最高法院斥責謝男犯行重大且犯後態度不佳,22日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刑3年10月定讞。張國政、張榮發基金會在2018年都是長榮國際公司的股東;柯麗卿、戴錦銓當時分別為長榮國際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也是基金會董事;鍾德美則是基金會的董事長兼執行長。2018年12月11日,張榮發基金會在長榮國際公司開董事會,改選董事,謝國獻意圖阻止會議順利進行,先透過許政鎧(判刑1年6年,緩刑4年確定)找人,並提供柯麗卿的地址、車號等個資,寫紙條交代「不要出人命、車禍事件、痛毆、打斷牙、弄瞎」等。當天上午,黑道人士發現柯麗卿的座車後,故意騎機車從後方撞擊,再趁機持辣椒槍朝柯噴射辣椒水,致柯受傷無法即刻前往董事會。1個月後,謝國獻又以同樣方式,找人分別恐嚇戴、鍾,並對鍾恫稱「不得參與或委由他人以長榮國際股東名義表決議案」、「若不配合將至你家放火、對你及其家人不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合議庭斥責謝國獻企圖用暴力、脅迫方式干預長榮國際的之經營與張榮發基金會的正常運作,若未予以適當刑罰,一旦國內大型企業如出現類似爭執之時紛紛仿效,勢必造成商業經營環境嚴重劣化,暴力橫行,必然影響國家經濟與交易秩序甚鉅,將謝男重判3年10月徒刑。謝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22日駁回,全案確定。
酒駕撞死國三生「肇逃竟無罪」 死者母:對不起讓你生在這個國家
日本長野縣15歲國中生和田清,2015年在行人穿越線上遭49歲駕駛池田忠政撞死,家屬不滿池田僅因違反「駕駛動力車輛致死傷」遭判3年,緩刑2年,自行蒐證並提出多項罪名,開啟了長達7年的訴訟。據《富士新聞網》報導,和田清父母在一審判決後,自行蒐證並以駕駛池田超速、擅自改裝為由提出二審,但遭駁回。2人2018年不滿檢察官不依肇事逃逸起訴池田,再度自行尋找證據與要求檢方起訴,檢方2022年1月趕在訴訟時效前起訴肇事逃逸。和田的50歲父親強調,如果駕駛沒離開現場,兒子可能還有救,不希望類似悲劇再次發生;51歲母親則透露,7年來一直無法給肇事者應有懲罰,讓她感到相當艱難,「如果沒起訴肇逃我會痛恨一切,現在我覺得我的生命又延長了一點」。檢方指控,池田車禍後明知有鞋子遺落現場,卻在案發6分鐘後才報警,且報警前還到超商購買抑止口氣的物品,目的是為掩蓋酒駕,案後也供詞含糊不清,更從沒向和田父母道歉。對此,池田堅持回到現場後才看見和田清,更聲稱自己「拯救」了受害者,有回到現場不構成肇逃,但承認為了掩蓋酒駕去超商。池田的律師更主張,同一案件不得再次審理,這次審判應終止。這起被日媒稱為「史無前例的第3次判決」,除了和田夫婦的堅持,還有池田在一審法官認定他「未提供救援義務」、「肇事逃逸」須服刑6個月後提起上訴並獲勝;東京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池田從超商出來後只花1分多鐘就立刻求援,可與避免酒駕被發現「相容」,不構成肇逃。和田夫婦痛斥二審法官「完全無視受害者的身體和生命保護」、「為什麼我們的想法無法傳達給法官」,和田母親更指:「很抱歉讓兒子出生在這樣的國家。」針對起案,最高法院預計7月5日再次開庭,11月29日宣判結果。
妻拒絕行房爆扭打…人夫遭壓頸窒息亡 法院「輕判3年半」家屬揭疑點
大陸山東省女子張瑩(以下皆為化名)與丈夫張彬2022年發生爭執,男方次日被發現身亡。判決書顯示,張瑩供稱其因拒絕丈夫的行房要求遭拉扯頭髮,隨後雙方發生扭打,自己倒在張彬身上並用手肘壓住其頸部,最終導致死亡。張彬姐姐透露,張瑩案發後曾做假口供稱其不在家,懷疑張彬的死因不單純。《瀟湘晨報》報導,張瑩當時供稱,她按壓張彬頸部的時間約數分鐘,在對方放開她的頭髮後,隨即鬆手起身。屍檢報告顯示,張彬身體多部位有表皮脫落,死因為被他人捂壓口鼻扼壓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去年5月7日,莒南縣人民法院認定張瑩犯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臨沂市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張女表示,因張彬夫妻雙方長期感情不和,案發經過僅有張瑩個人講述,為查清案件相關細節事實,他們將向山東高院申請再審。死者家屬指控,張瑩沒有說實話,還一度聲稱自己當天在女兒家住,第二天回家才發現丈夫身亡,母女都不同意屍檢,姪女甚至下跪求她不要進行屍檢,說要給她爸爸一個全屍。律師馮沁涓說明,過失致死罪的構成要件為主觀上不具有積極希望產生對方死亡的事實,無主觀上傷害的惡意,但產生了死亡事實,「從公開的事實上來看,本案中沒有證據證明妻子具有主觀殺人的故意,其對丈夫死亡的結果為過失心理。是否惡意存在捂壓口鼻的行為,以及是否主動追求死亡結果需要進一步收集證據,才能判斷是否構成故意殺人。」律師提到,「疑罪從無」是刑法的基本原則,至於是否存在婚內性侵,在證據搜集上比較困難,定罪難度大。本案尚看不出丈夫有實質性侵證據。司法實踐中,如果出現以下情況,丈夫的行為可能構成性侵罪,比如妻子已經提出離婚並進入法律程序,包括調解程序,這時丈夫使用暴力強行和妻子發生關係,可以構成性侵罪。馮沁涓強調,夫妻雙方應盡相互忠實義務,「這不僅包括我們通常理解的不得婚內出軌,還包括應盡合理的性生活義務。如果一方一直拒絕同房,另一方可以以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
船長協助載運「弄丟」毒品遭虐打6小時喪命 兄弟主嫌逃亡3年共犯遭輕判
屏東縣連吉興漁船吳姓船長,2021年間疑幫助陳姓兄弟運送毒品,但該批毒品不翼而飛,陳姓兄弟憤而夥同洪男等多名惡煞將吳男施虐銬打,吳男在遭虐6小時候身亡,而陳姓主嫌逃亡至今,台中高分院審結,洪男等9名共犯已與被害者家屬和解,分別判處7年10月到3年2月刑期,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吳男與其船員疑似在2021年間協助陳男兄弟運送毒品,但陳男發現該批毒品並未送到目的地,一氣之下將吳男等4人約到西螺休息站談判,並將他們帶往彰化溪洲大橋附近的貨櫃屋拷問。而陳男兄弟下手極為狠毒,他們夥同18名惡煞共同銬問,吳男表示毒品被自己丟進海裡,但陳男等人不相信此供詞,以棍棒、電線、衣架等器械毆打,甚至拿空氣槍射擊吳男背部,吳男最終不堪虐待慘死,送往彰化二林基督教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陳男等人在犯案後立刻逃逸,警方則逮捕洪男等9名犯嫌,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洪男等9人涉犯傷害致死罪,另一人則犯傷害罪,分別判處9年到4年徒刑,洪男等人不服而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考量洪男等人已賠償320萬元並與家屬和解,改判洪男等3人犯傷害致死罪,分判7年10月至7年3月,許男等6人則無法預見吳男死亡結果,依傷害罪分判3年6月至3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小玉靠深偽色情片獲利千萬元 二審加重判他應關5年
網紅「小玉」朱玉宸利用深偽技術,將知名人物剪接變造成色情片主角牟利。朱玉宸一審被判5年半,他的助理莊炘睿也遭判3年8個月,兩人均得易科罰金。二審審酌影像難以完全消除,加上2人不法獲利達千萬元,認為一審判決過輕,因此改判朱玉宸應關5年,另1年8月得易科罰金,而助理則被判4年6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對朱玉宸與其助理的判決過輕,28日時對兩人的原判決作出改判。根據二審台灣高等法院28日發佈的資料,朱玉宸利用深偽技術,剪接變造色情影片的119名受害者中,有36人沒有提起妨害名譽告訴,不過原審時法院將這36人的部分,與另外83個成立加重誹謗罪的犯罪事實,以相同刑度論處,此判決明顯不當。另外二審指出影像在網路上的流傳無遠弗屆,難以完全消除,因此朱玉宸與助理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難以恢復原狀。加上本案查獲的影片數量龐大,2人不法獲利達千萬元之多,因此二審認為原審對朱玉宸的5年6個月徒刑,以及對助理莊炘睿3年8個月,均可易科罰金的判決過輕,應予以撤銷改判。二審合議庭認為2人濫用換臉軟體,並利用被害人名氣,將被害人的面部等特徵合成於色情影片,並上傳供人付費觀看,此舉不但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更嚴重侵害人性尊嚴及名譽,並對被害人造成精神上的傷害。因此案朱玉宸為主謀,二審遂在83件對他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各判7個月徒刑,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則各判6個月。合議庭裁定合併執行5年,其餘1年8個月得易科罰金。至於助理莊炘睿則在二審因83件有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被各判5月,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各判4個月。定應執行刑為4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屏東製毒工廠爆炸!1人喪命 2人改判從輕量易科刑
一宗製毒事件在屏東縣揭開面紗,曾姓師傅因製毒工廠爆炸送醫傷重不治,引起廣泛關注,主謀潘姓遭判3年4月定讞,同案的郭、戴二被告《運輸毒品罪》改判無罪,僅以《隱匿證據罪》成立,各獲得輕刑5和6月,可易科罰金。法院指出,潘男在2019年1月將友人住處視為製毒工廠,使用感冒藥錠、化學藥品和製造工具,與曾男合作製造毒品;然而,不幸的是,該工廠在2019年1月20日深夜發生爆炸,導致潘、曾2人嚴重受傷。潘男清醒後發現曾男已失去意識,緊急找龔姓友人將其送醫,最終仍宣告不治,友人在醫院遭警方查問時,因無法交代傷勢及有異味,最終揭發製毒事件。潘男為掩飾行為,對警方隱瞞實情,但因故事不合邏輯,最終被揭發,且請戴、郭2友將製毒原料藏在雞場內的詭計也被揭發,最終3人都依違反《毒品危害條例》被起訴。屏東地院判處潘有期徒刑3年4月,已確定無上訴,戴、郭2人原被判《運輸毒品罪》,但因毒品尚未製成,所以不構成運輸罪,高院改判《隱匿證據罪》,分別判刑6月和5月,仍有上訴的權利。
被低估的大麻1/查獲量4年暴增8倍 非一般植物!成癮性比安非他命還強
星光電競大賞12月4日找來曾販賣大麻遭判刑的Toyz劉偉健頒獎給「統神」張嘉航,遭統神直接怒嗆「X的,找個販毒的來頒獎,你們製作單位怎麼做的!」大罵Toyz是「販毒狗」;11月初,網紅Joeman和「反骨男孩」成員蕾菈夫妻因吸食大麻被捕,一時間,台灣社交平台出現不少「大麻」煩。和其他毒品如安非他命、K他命比起來,台灣社群、娛樂圈及民眾面對染上「大麻」煩的名人,似乎更形寬容,這些人道歉後照樣活躍,甚至販毒後仍能受邀頒獎。台灣社會對大麻的「鬆懈」,從警政統計可一窺究竟。據高等檢察署統計,2019年查獲大麻重量為202.86公斤,2022年竟暴增到1,559.96公斤,足足增加近8倍;大麻株數也從1,946株攀升到2022年的1萬3,001株,顯見國內大麻市場需求量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大麻查緝量倍數增加,檢察機關偵結施用毒品人數反而逆勢減少,2017年1萬4,016人,2022年降為7,982人,減少4成。為何台灣施用大麻「黑數」明顯偏高?刑事局依近三年毒品施用案分析,5成吸食大麻者年齡為25~34歲、3成具大學學歷、2成曾於國外生活;而海洛因、安非他命則有3~5成在40至49歲、具大學學歷者不到1成、半數為勞工階層。據此,高檢署推測,近4年來查獲的大麻重量暴增近8倍,與泰國2022年6月刪除對大麻管制,管控不嚴下,曼谷各大觀光區隨處可見販賣大麻製品的商家,帶起台灣遊泰國「大麻觀光」風潮,加上大麻使用者年齡比較輕、白領階級多、學歷較高,加上施用地點多在住家等隱僻處所,不易被攔檢、盤查,增加查緝上困難度。對於越來越多白領階級及年輕人依賴大麻紓壓,多位毒物科醫師憂心,「完全輕忽了大麻危害性!」大麻絕非只是一般植物,成癮性不但比安非他命更強,長期施用更會傷害大腦,增加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風險。網紅Joeman(右)和蕾菈今年11月因吸食大麻被捕,公開道歉後似乎就回到生活常軌,由此可見大眾對大麻的寬容度,有別於一般毒品。(圖/翻攝臉書)「他們都低估大麻的毒害性了!」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毒物科主任洪東榮說,大麻的成癮性雖然不像海洛英那麼強,但也絕非「一般植物」或「香菸」,大麻的成癮性甚至比安非他命還可怕,「不過,多數吸食大麻的人都不認為自己上癮,不過就是會一而再、再而三地想吸。」南投縣毒防中心目前正輔導一位研究生,他是在酒吧夜店時與國外友人一起吸食遭捕。「這位研究生說他不知道吸食大麻是違法行為,因為部分國家是沒問題的。」南投縣衛生局副局長陳淑怡說,雖然這位研究生不認為自己對大麻成癮,但檢察官給予的緩起訴依法須進行團體戒癮治療。一般來說,若無吸大麻前科,法院大多會給予初犯者緩起訴處分,但需搭配戒癮治療,只要在一年內定期去看診、報到,不太影響正常生活,若檢察官認為戒癮治療無效,才會進入勒戒、甚至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洪東榮說,大麻會對認知、判斷及動作協調能力產生影響,長期使用可能會導致恐慌、多疑、幻覺,甚至會導致情緒不穩定,同時增加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風險,「而且可能吸一次就上癮!」
每次都被相親對象封鎖他拿不回會員費 報警後查出婚介中心竟是詐騙集團
中國江蘇省蘇州市1名30歲的張姓男子,單身多年的他找上婚介中心為他介紹相親對象,交了1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元)的會員費後,婚介中心為他安排與幾名女性見面,沒想到男子都在與這些女子見面不到1週後被封鎖微信,張男要求婚介中心退款遭拒,於是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該婚介中心實為詐騙集團,該婚介中心的老闆及媒婆等人也因此被依判3年至10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現代人因工作忙碌、交友圈狹小等各種原因,有不少人找不到另一伴,因此婚介市場越來越興盛,不過因為多數徵婚人非常積極想找到另一伴,很容易上當受騙,因此詐騙集團以戀愛為由,要求徵婚人交見面費,或以各種理由匯款的事件時有所聞。中國江蘇省蘇州市就有1名30歲的張姓男子,單身多年的他加入某婚介中心,並繳交1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元)的會員費,試圖藉此認識女性。婚介中心為他介紹不少相親對象,不過張男每次與這些女性相親不到1週後,微信就會被封鎖,張男便要求婚介中心退款,遭到拒絕後,張男憤而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發現該婚介中心實為詐騙集團,藉著聘人扮演相親對象,誆騙受害者會員費,及假借談戀愛讓受害者匯款。該詐騙集團收取的會員費從8888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元)到18888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萬元)不等,至今已有300人交過會員費。法院依詐騙罪分別判處婚介中心老闆、媒婆等3名被告3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罰金,另有20多名共犯被另案處理。
快訊/紅火案纏訟17年!更三審今宣判 辜仲諒無罪
紅火案纏訟17年!棒球協會理事長、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一審被判9年、二審9年8月。案經上訴,更一審輕判3年6月,更二審獲判無罪。而今(30日)更三審宣判,高院維持無罪判決。辜仲諒等人被控在2006年,利用擔任中信金法人金融執行長的前妹婿陳俊哲控制的紙上公司、即「紅火公司」承接結構債,炒作連結兆豐金股價的結構債,套利10億元。陳俊哲侵占3億元後逃亡美國,中信銀行及股市投資人權益因此受損。辜仲諒一審被判刑9年、二審9年8月,高院更一審依速審法減刑規定,改判辜仲諒3年6月,更二審獲判無罪,而今(30日)更三審宣判,高院維持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