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賠百萬
」母親幫朋友熬中藥「中毒身亡」!女兒憤而提告 法院判賠百萬元
好友相助卻引發悲劇!大陸黑龍江省一名母親,日前在家中為朋友熬藥時,不幸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而女兒便氣得將母親友人告上法院。法院認為,由於雙方約定了每10副藥人民幣100元(約新台幣452元),存在雇傭關係,因此判定母親友人必須賠償。根據陸媒《北京青年報》、《陝視新聞》報導,這名母親在家中為尹姓友人熬製中藥,沒想到在過程中,卻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其女兒無法接受,便向要求母親熬藥的尹姓友人提出告訴。死者女兒受訪時表示,她到現場的時候,媽媽已經躺在地上,手緊緊捂著自己的胸口,眼睛已經發灰,而她急忙撥打120急救電話後,救護人員便趕緊進行搶救措施。救護人員告訴她,媽媽已經沒有生命徵象了,她也忍不住哽咽道,「當時我就崩潰了」。案經法院審理期間,尹姓友人並不承認雇傭關係,表示2人之間只是朋友間互相幫忙。但法院認定,雖然尹姓友人與死者是好友,基於雙方曾約定每10副藥人民幣100元,存在雇傭關係。最終,該審判庭的庭長指出,雖然死者自身也存在很大過錯,沒有小心謹慎行事,但尹姓友人也未善盡提醒義務,因此判決尹姓友人承擔各項費用的30%,賠償死者女兒人民幣23萬餘元(約新台幣104萬元)。
桃園Google工程師「出軌小三」冷暴力老婆 法院見私生子判賠百萬
桃園一名賴姓Google工程師與邱姓老婆結婚20餘年,育有一子一女,然而工程師卻出軌盧姓小三,甚至還讓小三懷孕,帶著小三到處玩,正宮發現後也憤而提告兩人,不過一審時因為證據不足敗訴。然而隨著小三產下孩子,丈夫和小三也終於承認曾發生性行為並生下小孩,最終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兩人需賠償妻子100萬元。判決書指出,該名Google工程師與老婆於2002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然而工程師卻出軌包養小三,並對正宮施以冷暴力,且對於家庭、子女不聞不問。正宮指控,小三更時不時使用賴姓工程師的手機,並偽裝成賴男與自己談話,聊天內容極盡尖酸刻薄,使自己身心飽受煎熬。邱姓正宮也指控,丈夫不僅將原本給她的生活費從5萬元減至2萬元,還開著婚後購買的BMW車與小三外出、同居享樂,過著奢侈的生活,憤而對丈夫和小三提告求償100萬。不過一審時丈夫與小三否認所有指控,賴男強調自己已履行對家庭的責任,最終因證據不足,法院判決妻子敗訴。然而隨著小三產下孩子,邱姓正宮再度上訴,丈夫和小三終於承認曾發生性行為並生下孩子。法院審理後,推算小三懷孕期間兩人確實為男女朋友並同居,丈夫甚至將家中的鑰匙交給小三自由進出,這已侵害了妻子的配偶權,考量到妻子的經濟狀況、丈夫的高收入,以及小三的經濟情況,高等法院最終判決兩人需連帶賠償妻子100萬元,可上訴。
30萬人看光光!台女異國戀「私密影片」全被傳上網 老外男友判賠百萬
1名台籍女子前年與加拿大軟體業者GLEN「ㄈㄈ尺」交往,但GLEN卻在雙方分手後將2人性愛影片上傳全球最大成人網站「Pornhub」,5個月吸引逾28萬人次觀看,事後去年影片又被上傳,仍有1.7萬人次點閱,女方身心受創,憤而提告,台北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判GLEN徒刑5月,另須賠償女方100萬元。檢方調查,GLEN在加拿大經營開發學習軟體公司,來台開設辦公室,前年1月與台籍女子交往,2人曾在高雄某旅館嘿咻,並拍下性愛影片。2人交往1個月後分手,GLEN卻將2人性愛影片,以標題「Tinder Date with Asian Office Worker in Taiwan」(與台灣上班族的約會)上傳至全球最大成人網站「Pornhub」。前年7月,台女經友人告知她的性愛影片被上傳至「Pornhub」,要求GLEN下架影片,並提起告訴,北檢依《個資法》、《刑法》加重誹謗、散布猥褻影像罪起訴GLEN,北院判GLEN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但台女發現,去年4月性愛片再被上傳網站,提告民事求償250萬元。北院審理時,GLEN承認上傳影片至成人網站僅1次,去年4月上傳影片的人不是他。法官認為,GLEN與前女友分手後,竟將對方性愛影片上傳至全球知名成人影音網站「Pornhub」長達5個月,觀看人數達28萬人次,侵害女方人格及隱私權甚鉅。由於影片去年4月又上傳至「Pornhub」,並有1萬7126人次觀看,可見網路無遠弗屆,一旦影片上傳至網路,即無法盡數刪除,且日後可能再遭人散布,造成女方無法磨滅之心理創傷,判GLEN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太陽花獲國賠/遭判賠百萬 高層嘆:警察未來執法錯亂
2014年的太陽花學運,因示威者最後佔據行政院,警方在執行驅離行動時,造成包括前台聯黨立委周倪安等29名民眾遭警打傷者,而警察也超過200人受傷。事件結束後,周倪安等透過義務律師團與民間司改會向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請求國賠830餘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昨判台北市警察局需賠其中14人共111萬565元,全案仍可上訴。對此,警政署一位高階警官感嘆,「未來叫基層警員如何執法?」而許多基層看到這個判決士氣也大受打擊,認為「一切都亂套了。」高階警官說,政府不是天天宣示強勢執法,不容街頭暴力?警察執法權威好不容易重新建立起來,如今這個判決豈不是狠狠打了警察的臉?「我們抓違法的民眾,警察被打自己吞,民眾受傷卻要我們賠錢?簡直是莫名其妙!」他指出,當初闖進行政院的抗議行動是違法行為,示威者任意破壞門窗也是違法,警察依法行政強勢驅離有何不對?而所謂的國家暴力見仁見智,這樣的判決將會造成警察執法錯亂,最後倒楣的還是人民,而執政者就是自食惡果,立法院當年強行通過《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2014年3月18號爆發太陽花學運,大學生占領立法院後,還在3月23日晚間企圖強佔行政院,但在24日警方強制驅離時,卻爆發警民衝突,導致上百人受傷。事後被打到頭破血流的教師林明慧,向北市府、行政院提起行政訴訟,經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市府判賠30萬元,而台北市長柯文哲也順從民意,未上訴。
太陽花獲國賠/北市警需賠百萬 昔受傷警嘆:若攻佔總統府要不要抓?
2014年的太陽花學運爆驅離濺血風波,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驅離期間造成學生受傷,判應賠償前台聯黨立委周倪安等14人共111 萬 1570 元。對此警大退休教授葉毓蘭直批:「警察消極不執法時代來臨。」中正一分局資深員警也提出質疑:「若之後有人攻佔總統府,要不要抓?」判決書指出,警察執行職務「但不應該把民眾當成敵人,基於教訓、洩憤和報復而攻擊民眾身體」。強調違法使用警械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是國賠法中所指「公務員因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權利」,因此認定台北市警局應負國家賠償責任,但是台北市政府並非賠償主體機關。針對判決,警察大學退休教授葉毓蘭在臉書指出此案對警察士氣打擊很大,認為學運相關判決,法官從未檢視警察依法執勤的正當行為,沒有檢視警察被攻擊的前因後果,認為「未來哪個員警還願意積極執法」,不諱言表示「這樣的法官、判決,不值得警察如此賣命!」一名資深員警則表示警方也不願意驅離行動造成民眾受傷,但是「當年一堆小屁孩無法無天,聚眾圍著警察鼻子罵三字經」,甚至攻擊警察,現場情況混亂到「連手銬不夠用」,警察只能依法執法,現竟演變成警察有錯,譏諷根本就是為政治服務的判決,認為標準都是執政者在認定,不禁質疑「以後若有人攻佔總統府,那我們要不要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