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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棄權拒投 林淑香18票當選新屏東市代會主席
屏東市民代表會29日舉行主席補選,由資深市民代表林淑香以18票勝出,是她投入三次市代會主席參選以來,首度如願。國民黨籍屏東市民代表會原任主席蕭國亮因案判刑入獄,進一步遭到解職,市代會於29日舉行補選,此前一度面臨藍營內鬨,包含副主席林韋呈、代表林淑香兩人僵持不下,後經屏東縣黨部協商後,假投票多數決推派林淑香參選。29日記名投票結果,市代會扣掉蕭國亮,剩下22席成員中,3人棄權,1人投給自己,林淑香最後以18票當選。其中,民進黨饒怡君、無黨籍錢權宏、國民黨林韋呈都投下棄權票、民進黨籍林郭麗絨則投給自己。林淑香獲悉當選後表示,感謝大家支持,會帶領市代會團隊把監督好市政與把關預算,林淑香也向林韋呈喊話,以後還是好朋友,一起為地方服務。林韋呈雖然出席補選選舉,但進入投票流程時,便棄權離開。面對擦肩而過的主席位置,林韋呈低調表示,謝謝大家關心,尊重結果,與全市代會一起為市政努力,他用閩南語說「對屏東市要有幫忙卡是重點」。身兼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的立委蘇清泉則說,29日開出18票,票數很高,往後代表會會與市公所好好合作協調,讓屏東市越來越好。蘇清泉呼籲藍營支持者,2026、2028都要打出更漂亮成績,大家團結、合作才有一拚機會。回顧補選緣起,蕭國亮被控擔任代表會主席時,利用職務之便以不實發票浮報或核銷公務費用,全案於5月30日定讞並於同日解職,蕭國亮被判處4年2個月徒刑,6月12日發監執行。而根據《地方制度法》,解職日起一個月內須辦妥補選,因而在29日補選市代會主席,由林淑香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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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國神醫」涉詐領健保費 林聖章二審逆轉無罪
被譽為「護國神醫」的高雄幸福診所負責人林聖章,被控2014至2016年,讓未領有醫師執照的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詐領2萬8409元健保費。一審林、陳被依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分別判刑10月、7月,全案上訴二審後,28日均改判無罪。林聖章感謝司法還他清白,他提及,今年4月就已當選巴黎奧運國家隊隊醫,但他遲遲不敢對外說,就是希望能獲得清白,才有資格跟國家隊一起努力。林聖章多次擔任亞運、世大運及奧運中華代表隊隊醫,照料過戴資穎、郭婞淳等名將,郭婞淳臉書中多次提及林聖章,於東京奧運奪金後,更到診所送上感謝,林也被譽為「護國神醫」。林聖章年前遭控指示診所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由陳在電子病歷記載病患姓名、就醫日期、疾病名稱及開立藥物品名等資料,同時虛偽記載病患經由合格醫師看診的結果,再由他指示不知情診所人員依據此電子病歷資料製表,按月以電子申報方式向健保署申報醫療費用,共領得2萬8409元。一審橋頭地院傳喚7名證人調查,有證人指稱回診時都是給女醫師在診間看診,沒有其他醫師在場,也沒有碰到林聖章,合議庭認定已違反醫師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林、陳各判10月與7月徒刑。2人不服判決,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證人作證時距案發已8、9年,且林受正規醫學教育並執業多年,收入頗豐,診所另雇多名醫師,不缺人力,受雇醫師薪酬按診次,而非看診人數計算,沒有移出病患減省薪資成本的「微誘因」,也沒有讓林不顧聲譽、鋌而走險,由護理師為病患看診、治病的動機,28日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2人無罪。可上訴。林聖章獲悉判決結果後情緒激動表示,感謝二審法官和審判長願意花時間調查,10年冤案終於還他清白,也感謝這段時間醫界、法律界及體育界長官都給他力量,包含奧運金牌教練和郭婞淳等人都力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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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案天價遺產歸誰? 律師說除生母外還有4人備選
喧騰一時的台中賴姓「5億高中生」墜亡案,台中地院28日作出一審宣判,死者賴生配偶夏朝源為牟取賴生繼承的大量遺產,與賴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1年6月有期徒刑。原本賴生去世後,夏男可依法繼承法定配偶的遺產,但如今一審判刑出爐,雖尚未定讞,但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表示,未來遺產的繼承情況可能由此生變。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許哲維表示,目前賴母已對夏男提告民事婚姻無效之訴,賴生與夏男的婚姻是否有效,須視婚姻無效判決結果。今日刑事判決出爐,將有助於後續民事訴訟舉證,而律師團隊目前的預測結果,民事結果會與刑事相符。針對賴生遺產部分,許哲維表示若民事判決兩造婚姻無效的話,夏男便不再是賴生配偶,賴生財產將由生母繼承,不過賴母情況特殊,會有以下幾種情況發生:其一,賴母是陸籍人士嫁來台灣,不過因多年前的案件,導致賴母目前是無國籍身份,情況已17年,若賴母能順利取得本國國籍,賴生的遺產就可全數由賴母繼承。其二,若賴母無法取得本國籍,許哲維指出,台灣目前沒有禁止無國籍人士在台灣繼承財產,也沒有任何前例、判決可參考,本案算是「史上第一案」,不過依照目前情況而言,若賴母為無國籍,也將獲得兒子的全部遺產。第三,若賴母最後被認定是大陸籍,將會受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僅能繼承200萬元的限制。而賴母此時的身份為第二順位繼承人(原第一繼承人為夏男),限額以外的其他遺產約5億元,就會被分配給第三繼承人,也就是賴生法定上的兄弟姊妹、或是親戚如大伯、姑姑等。據了解,賴生的遺產第三繼承人目前有4人,若賴母被認定為大陸籍人士,扣除賴母的部分,第三繼承人們每人可分配到1億多元的遺產。賴母當初來台是嫁給賴家次子(賴生祖父的二兒子),不過在法院判定賴生的生父其實是賴生的祖父後,由於次子已逝,若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身份證,須外配有「婚生子女」。但依DNA鑑定結果,賴生「並非賴母與賴家次子所生」,因此算是「非婚生子女」,賴母的台灣戶籍也因此被取消。多年來,賴母持續嘗試取得中華民國戶籍,但並不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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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案 律師揭「夏男遭重判」2關鍵…曝賴小弟遺體還在冰櫃
喧騰一時的台中5億高中生命案,台中地院今(28日)作出一審宣判,死者賴生配偶夏男被依偽造文書判處1年6月個徒刑。對此,賴生母親的委任律師許哲維提出關鍵2點,指出夏男遭從重懲罰的原因。台中地院上午11時依《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對夏男判刑1年6個月;許哲維律師表示,該法第214條最重刑度為3年,但實務上鮮少判滿3年且通常是易科罰金,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台中地院判夏男1年半「算是比較重的懲罰,我們支持這樣的作法」,並提出2大關鍵。5億高中生案被告夏男遭判刑1年半。(圖/民眾提供)首先,夏男在整起事件中,明顯沒有跟賴生有交往事實,並在賴生明顯不是同性戀情況下同性假結婚,且夏男拒絕承認這客觀上明顯事實,也沒如實說明;第二,依法庭攻防角度來看,夏男當時用話術方式,請不知道他們交往過程的2位民眾幫忙結婚登記,不符合法律上「親見親聞」要件,是客觀上非常明確的假結婚登記。兩者造成法官判較重刑度。不過,許哲維律師也說,要等判決書出爐才能確定法院梳理過程是否如前述所說,更透露賴生遺體仍在冰櫃內,將寫訴狀請求台中地檢署2次驗屍,直到相關疑問都釐清後再辦理後事。許哲維律師強調,後續最重要的是8月的民事庭,將就賴生與夏男離婚部分開庭,他對此審慎樂觀看待,也非常謝謝本次檢察官協助釐清事實、法官查明真相,「給予被告適當的刑罰,來警惕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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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會點煙火瀑布延燒害民眾遭鞭炮炸傷 法院判決事主要賠340萬
新北市土城區一家宮廟在2020年舉行進香回鑾儀式,一名吳姓信眾未疏散周圍人群到安全距離,逕自點燃掛在廟門上的煙火瀑布,致火花延燒到宮廟大門前的一箱環保鞭炮,造成一位李姓民眾遭炸傷,後續向吳男提告求償。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吳男賠償340萬餘元,可上訴;另由李男對吳男提告刑事的部分,一審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吳男4個月徒刑,二審改判刑6個月。吳男4年前參加新北土城某宮廟進香回鑾儀式,點燃煙火瀑布後,火花飛濺到廟門前的環保鞭炮,導致李男遭受嚴重二度及三度燒燙傷,燒燙傷總計佔體表面積約32%,事後提起刑事及民事訴訟。當事人吳男指稱,當天他有拉李男出來,但李男又跑去裡面撿手機、提款卡、存摺、現金,他也有幫忙開路,當時本要將受傷的李男送到附近醫院,但對方堅持不要在該院,進而延誤就醫,也要自負責任。新北地院判定,吳男點燃懸掛於宮門口的煙火瀑布前,疏未檢查附近環境内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也疏未驅散周圍人群到安全距離,即逕自點燃煙火瀑布,與被害者受傷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被害者對這起事件並無過失。法官審酌吳男所為,不僅造成被害者皮膚燒燙傷、分泌與排汗功能永久性損害,外觀上也遺留大面積疤痕,對於被害者精神上確受有相當痛苦,判決賠償精神慰撫金、勞動能力減損、醫療費用等合計500萬元,扣除被害者已領得犯罪被害補償金160萬元後,判決吳男賠償34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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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烏干達學生來台打黑工!中州科大副校長判5年6月 這官員判更重
中州科技大學招攬非洲烏干達學生就讀,卻讓學生淪為超時工作的奴工,相關主管遭檢警和移民署認定觸犯《人口販運防治法》、《就業服務法》、《刑法》詐欺等罪。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時任柴姓副校長判刑5年6月、推廣中心藍姓主任5年、林姓行政主管2年10月、陳姓人力仲介2年、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涂姓副處長7年。判決書指出,柴男、藍女以中州大學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並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之林男加以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向參加者佯稱中州大學可以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等語,隱瞞烏干達學生一旦來台後,仍須負擔必要的生活費用、中州大學無法保證每位留學生可以順利獲得工作機會、留學生將可能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一旦工作不順利,必須仰賴家中經濟援助、如果繳不出學費,將依法退學等重要資訊,進而編織來台留學的美夢,讓留學生誤信為真。柴男等人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的財力資訊,總計16位留學生順利取得入境我國的簽證。留學生抵台後,柴男、藍女除介紹工作予留學生外,亦透過陳男仲介工作。因烏干達留學生來台目的是為求學,並非工作,且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又必須在台灣生活,只能被迫超時或在夜間工作,毫無任何自行選擇機會之脆弱處境,柴男等人無視此一脆弱處境,讓烏干達留學生長期從事勞動與實質取得之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進而達到勞動剝削。另一方面,涂男對於苗栗縣境內雇主是否違法聘僱烏干達留學生從事工作之行政裁罰,為圖利陳男及聘僱烏干達學生之公司,竟透過承辦之勞青處勞工服務科臨時工程助理員廖男主管對其施壓,並直接更換另一位承辦人員,使廖男配合,對陳男及其它公司雇主做出並無違法而不予裁罰之結論,使其等獲得免罰之利益。法院依廖男之自白及證人證詞、扣案之招生說明文件、被告間通訊之信息截圖、學生課程表、薪資證明、學費催繳通知、苗栗縣內部公文簽核、函文、學生工作時間表等證據,認定柴男、藍女、林男共同涉犯修正前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詐術勞動剝削罪;陳男涉犯同法第32條第2項之勞動剝削罪;涂男、廖男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彰化地院審酌,柴男、藍女、林男及陳男等人濫用自身社經地位而為本案犯行,自應併科罰金刑方能充分反應行為不法內涵;而涂男濫用公權力,換取廠商免罰利益之官商勾結,亦有科處罰金刑,以適度反應行為不法內涵之必要。因此分別量處被告等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併科罰金新臺幣24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刑度,涂男並褫奪公權5年;另追徵藍女及陳男之犯罪所得。廖男部份,法院考量他於偵查中自白,復無犯罪所得,且依其供述因而查獲同案被告涂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之規定,再考量其多次遭施壓,向科長反應多次均無法獲得任何協助,迫於壓力而為本案犯行,並無刑罰必要性,檢察官亦請求為免刑之諭知,爰宣告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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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官洩密給股市金主!內線交易放空賺1222元 遭判刑1年半
男子楊肇忠曾任調查局北機站調查官,負責肅貪、經濟犯罪防制及洗錢防制等工作,2016年參與偵辦中信金控專案時,得知長虹建設為受搜索對象,竟洩密給股市金主鄧福鈞,以利後者融券放空群聯股票獲利875萬元,自己也放空1張賺進1222元。高等法院審理後,依內線交易等罪判楊男1年6月徒刑,鄧男1年8月徒刑。新竹地檢署2016年間偵辦群聯股份有限公司因財務報告不實,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一案,於105年8月5日下午1時40分同步搜索群聯公司等處所,惟於當日執行搜索前,群聯公司股票及認售權證竟有大量異常放空交易,疑有偵查中洩密致生股市禿鷹之情事。經調查局主動清查後,於民國105年10月21日報請新竹地檢署與北檢共同指揮偵辦,嗣經北檢與竹檢研議後,認為北檢就本案之管轄聯繫因素較多,且與北檢偵辦中之中信金股票遭異常放空交易之案件有關連性,遂由北檢為後續處置,並接續對楊肇忠、鄧福鈞聲請羈押及後續偵查。本案羈押期間,承辦檢察官積極偵辦,使楊肇忠自白部分犯罪事實,更確認其二人互傳Line訊息內容,除羈押前承認之「不要碰IC設計」外,並查明雙方如何透過Line訊息傳遞確認「不要碰IC設計」係指「不要碰群聯」之意思,鄧福鈞因而放空群聯公司股票。檢方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清查楊肇忠過往股票交易紀錄,查悉其於執行中信金控專案搜索現場,先以融券賣出、再融資買進之當沖交易長虹建設股票及元大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金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不法行為,涉犯內線交易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依法提起公訴。高院審酌,楊肇忠擔任查緝犯罪的調查官,竟利用其基於職業關係而取得之偵查秘密,在執行搜索勤務時,先後為圖個人私利進行內線交易,有辱國家所授官箴清譽,並忝受國家俸祿,足使人民喪失對於國家公務機關公正執法之信賴,考量其犯罪所得僅1222元,判處1年6月徒刑;鄧福鈞判處1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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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吊銷24年上國道急煞害鄰車閃避受傷 莽男被判刑1年2個月
駕照被吊銷24年的陳姓男子2023年無照開上國道3號高速公路,在北向87.2公里處發生車禍,造成鄰車一對夫妻閃車自撞受傷,事發後還加速逃逸,新竹地方法院近日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判陳男1年2個月刑期。新竹法院調查,陳男的小客車駕照在1999年7月已經吊銷,去年仍開車沿國3由南往北,駛經北向87.2k處內側車道時,因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緊急煞車致車輛失控,驟然往右變換車道,陳男見狀將車輛拉回內側車道,直到撞擊內側護欄才停下。駛在陳男隔壁車道的許男為了閃避,緊急往右變換車道煞車,致車輛失控駛往外側路肩方向,在撞擊外側護欄後,整車逆向停在路肩,並因水箱破裂冒出大量白煙,許男前胸部有鈍挫傷,許男妻子則是受有胸部鈍挫傷併胸骨線性骨折。陳男下車後查看車輛損害及周遭狀況,見許男的車輛撞上護欄停在路肩,認真車上駕駛或乘客受傷,隨即加速逃逸。法官審酌陳男被吊銷駕照,又未能善盡駕駛注意義務,導致許男夫婦受傷,發生交通事故後,雖有短暫下車查看,卻未採取任何必要的處置,即逕自駕車離去,依駕駛執照經吊銷駕車過失傷害罪判刑5個月,肇事逃逸罪再判刑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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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毀謗他開賭場交小三遭判刑 徐乃麟發聲
藝人徐乃麟2016年將台北內湖豪宅租給楊強蓉,對方和董子綺將房子拿來經營賭場,後來延伸債務糾紛,楊強蓉遭董子綺提告詐賭,爆料稱徐是賭場幕後老闆,更指徐、董是男女朋友關係,遭徐乃麟告上法庭。先前一審判楊女1年6月,二審高等法院考量她與徐乃麟達成和解,今改判楊女可易科罰金之刑5月。對此,徐乃麟也做出回應。徐乃麟說:「我沒有做的事不要栽到我頭上,我一定捍衛到底。奉勸那些想要借著傷害別人名譽,而想從中得到名或利的人,諸惡莫作善惡終有報,而且很快。」他表示看過許多案例,「一個無中生有的誹謗,毀了一個人或家庭,我尤其痛恨空憑一張嘴編織故事,撕裂別人名譽的人,嘴比刀利呀!」徐乃麟表示,楊強蓉加重誹謗,原先一審判了1年6個月的刑期,是台灣司法史上判的最重的一件,但二審他看對方真心悔改,加上年事已高,「她的先生及間接認識我的人都拜託我能跟她和解,我也看到她的真誠又加上年紀不小,一年半的刑期,真的對她會很辛苦,因而原諒她。」他也呼籲大眾,「台灣社會有些人認定加重誹謗不是什麼重罪,所以常常無的放矢毀人不倦,這才是最最可惡的,司法千萬都不要輕判,就像詐騙集團一樣輕判了事,易科罰金繼續幹壞事。謝謝。」徐乃麟聲明全文:我沒有做的事不要栽到我頭上,我一定捍衛到底。奉勸那些想要借著傷害別人名譽,而想從中得到名或利的人,諸惡莫作善惡終有報,而且很快。我們也看過很多案例,一個無中生有的誹謗,毀了一個人或家庭,我尤其痛恨空憑一張嘴編織故事,撕裂別人名譽的人,嘴比刀利呀!楊女士對我的加重誹謗一審判了1年6個月的刑期,台灣司法史上判的最重的一件,二審楊女士真心悔過誠心懺悔道歉,加上她年事已高,她的先生及間接認識我的人都拜託我能跟她和解,我也看到她的真誠又加上年紀不小,一年半的刑期,真的對她會很辛苦,因而原諒她。台灣社會有些人認定加重誹謗不是什麼重罪,所以常常無的放矢毀人不倦,這才是最最可惡的,司法千萬都不要輕判,就像詐騙集團一樣輕判了事,易科罰金繼續幹壞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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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Tinder渣男2/賣無牌消脂針牟利 假醫師亂開處方箋騙救命藥
高雄市30多歲孫姓男子多年來在網路上藉假醫生身分騙財騙色,有如國外影集《Tinder大騙徒》翻版,其劣行不僅於此,他除了對外販賣無牌消脂針牟利,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竟還濫開處方箋,藉此騙取新冠特效藥「paxlovid」,手法極為惡劣。據了解,孫男肄業於高雄某私立大學國際商務學系,卻在網路上宣稱自己畢業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醫學系,並曾在台大、馬偕等知名醫院任職,且是麻醉和整外雙專科醫生,營造多金闊綽形象吸引女網友,多名女子遭騙財騙色憤而提告,卻因詐欺罪行輕微,在判刑易科罰金後照樣在網路上獵豔。記者調查,孫男假扮醫生身分入戲太深,2020年1月他表示可幫許姓女友打消脂針,且即使明知自己取得的消脂針,是未經主管機關查驗登記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字號的偽藥,竟仍向女友收取2萬2600元後打算幫她施打,最終被女友發現有異,才沒將來路不明的針劑打入體內,逃過一劫。Netflix真實犯罪紀錄片《Tinder大騙徒》描述以色列騙子西蒙營造富二代身分行騙多國,孫男與其行徑如出一轍。(圖/翻攝香港01官網)眼見禍害自己的女友失敗,孫男又在同年3月詐騙楊姓女網友,並宣稱自己曾目睹年輕媽媽帶著小孩來微整形,明示自己擁有醫生身分取信楊女,後又稱能幫楊女以低於坊間價格打消脂針手術,要求楊女先匯款2萬2000元。楊女當時不疑有他,付錢後才驚覺有異,多次要求孫男退款都未獲回應,最終將他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依違反藥師法,將他處以3月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而2022年8月,當時國內新冠疫情升溫進入二級警戒,隨著確診人數爆增,孫男的「醫生魂」再度開始燃燒,他得知高姓友人的女友染疫而發高燒,卻因條件不符合,無法取得特效藥,竟亂開處方箋騙藥。由於當時確診人數眾多,疾管署開放家屬代領藥物,孫男偽刻了戴姓醫生和某耳鼻喉科診所印章,再取得其他不知情的5人個資並開立假的處方箋,並將處方箋郵寄給高男,高男則到藥局領取4盒「paxlovid」得逞。孫男在疫情期間亂開處方箋,交由高姓友人去藥局領藥,騙取新冠特效藥「paxlovid」得逞。(圖/翻攝畫面)而「paxlovid」每盒進價為2萬元,主要用在老人、癌症或慢性病患者等高風險因子的病患,在疫情緊張時可謂一藥千金,黑市價格一度喊到最高10萬元,直到被偷個資的5人發現自己成為領藥人頭,報警後才讓全案曝光。知情人士透露,由於詐騙刑責太輕,孫男連連犯案都在易科罸金後躲過囹圄之災,且他至今仍在網路上尋找狩獵對象,將交友軟體當作魚塘,網友們應睜大眼睛,別成為孫男刀下待宰的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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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z入獄又出事了!暗指網美「玩4P」 她嗆:亂說話會付出代價
Toyz(劉偉健)日前因販毒被判刑4年2個月,上月16日正式入獄。豈料,他近日又因過去在直播中暗指網美與原子少年前成員小孩「玩4P」,被依妨害名譽等罪起訴。網美表示,希望那些重傷她的人能好好處理接下來的所有事。網美昨(24日)在IG發布士林地檢署起訴書,內容提到,劉偉健2022年10月在YouTube開直播討論網紅糾紛時,將手機號碼訊息公開予觀看者知悉,此外,談論到該名網紅與他人間妨害性自主糾紛案件言論,將其剪輯精華,使不特定人均能共見共聞,而以侮辱性及涉及個人隱私之不實事項之言論指摘網紅,足以貶損網紅之名譽。網美昨(24日)在IG發布士林地檢署起訴書。(圖/翻攝自網美IG)檢方認為,劉偉健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罪,因此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分論併罰。對此,該名網美表示,亂說話是會付出代價的,不了解情況沒必要去隨意揣測,不管是劉偉健還是何先生,2位的官司結果都足以證明她的清白,自己從未有過任何約砲或多人濫交的行為,沒想到無心與友人的玩笑,會被曲解成這種意思。網美說,「我也從這次的事情中了解到,我不該失了分寸,無論是多親密的人,都不該亂開玩笑,引人誤會,也希望那些重傷我的人能好好處理接下來的所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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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大前學生會長業務侵占68萬會費遭退學 法院判刑6個月併科8萬罰金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方姓前學生會長涉嫌侵占68萬餘元學生會費,因投資娃娃機店、運動彩券虧損,還謊報會費遭竊,經學生會發現後提告,遭到學校退學。南投地方法院近日審結判決,法官不同意宣告方男緩刑,依業務侵占罪判刑6個月,併科罰金8萬元,另涉誣告罪判拘役20日,全案可上訴。暨大學生會2023年6月辦理交接,第18屆新任幹部發現學生會費短缺68萬元,第17屆前會長方男謊稱為了退「辦演唱會」等費用,陸續從學生會費戶頭領出68萬元,卻錯過郵局營業時間,將錢放在機車置物箱內遭竊,還跑到派出所通報失竊。暨大學生會去年7月控告方男涉犯業務侵占罪,方男後續坦承因個人因素挪用公款,除了公開道歉外,還由家長幫忙歸還全部會費,校方年底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將方男退學處分。南投地檢署調查,方男有名下4部機車,因投資娃娃機店、買運動彩券,虧掉私自挪用的68萬餘元學生會費,今年2月依業務侵占罪嫌起訴。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審結,判決書指出,方男投資虧損及買運動彩券輸掉,為貪圖快速填補虧損,侵占學生會費68萬餘元,使學生會可用資金短缺,也使該校學生不信任學生會,雖方男全數歸還侵占款項,但學生會認為他造成學生會額外負擔,且對很多疑問避重就輕,不願原諒方男,因此不同意宣告緩刑的請求,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方男6個月刑期,併科8萬元罰金,另依誣告罪判處拘役20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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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虛擬禮物誘騙女童進廁所猥褻 19歲男判刑6個月
高雄市19歲配線工詹姓男子去年以100元及網路虛擬禮物,誘騙一名小六女童「小美」(化名)到小學廁所,對她親吻、撫摸下體,事後被「小美」父親發現報警提告。橋頭地方法院依「與未滿14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判刑6個月,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詹男與被害少女「小美」為網友關係,2023年3月12日下午在高雄市永安區女童就讀的國小廁所內,詹男親吻且徒手隔褲子撫摸下體猥褻女童,事後給予100元現金及網路軟體禮物,被女童父親發覺,驗傷後向詹男提告。 「小美」的朋友朋友證稱,當天一群同學和詹男相約騎腳踏車出遊,到約定地點卻未見詹男、「小美」,之後2人一起走路過來,女童偷偷跟她說自己被帶去小學廁所亂摸,覺得心情不好。 詹男到案後,坦承自身犯行,卻未與被害女童家屬達成調解,並獲得原諒。橋頭地院審酌被告詹男與女童為朋友,女童身心發育尚未健全,影響其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判處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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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承澤硬上女助理判刑4年 2度申請假釋失敗…矯正署揭原因
導演「豆導」鈕承澤被指控2018年性侵女助理,遭判刑4年定讞,目前正在花蓮監獄服刑,因為刑期已過一半,於是申請假釋,但2月間遭花蓮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駁回申請。不過他仍然不放棄,日前再度申請假釋,但再度遭到駁回,原因也曝光了。鈕承澤擔任電影「跑馬」劇組導演期間,被控2018年11月趁劇組女員工在他住處聚餐後,不顧對方反抗硬上得逞。法院審理期間,他賠償200萬試圖和解,卻稱女方對他有好感,產生情愫才會發生關係,否認犯罪,一審法官認定他沒有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最高法院2021年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鈕承澤2度申請假釋遭駁回。(圖/報系資料照)北檢原本在2021年11月2日通知鈕承澤入監,但他早將戶籍遷往花蓮,並以安頓老母為由,申請在花監服刑及改期執行,花檢也同意延至2021年11月30日執行入監,但由於他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無法申請到外役監服刑。直到去年12月,鈕承澤服刑過半,首度申請假釋,但假釋委員會討論後,今年2月駁回申請。日前鈕承澤再度申請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審查後認為,鈕承澤雖經一定刑期,但未達「悛悔實據」程度,不符假釋要件,已二度駁回鈕假釋案。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防治性騷擾及性侵害,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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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多女判刑29年10月!富少李宗瑞怨「關太久」 聲請釋憲結果出爐
「淫魔富少」李宗瑞下藥性侵偷拍多名女子,2018年被判刑29年10個月。他認為,自己的刑期只比上限30年「少2個月」實在太嚴苛,因此提出聲請重訂執行期。案件遭駁回後,他聲請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認為,聲請於法均有未合,裁定不受理。李宗瑞主張,台灣高等法院107年度聲字第3798號刑事裁定,因所適用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1條第5款及第53條規定,關於數宣告刑定應執行刑時,內、外部界限過於模糊抽象,致侵害法益相似之案件,所定執行刑卻輕重不一,而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與罪責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7條、第8條及第23條規定,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身體自由權。高院審理後認為,最高院108年裁定已於111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修正施行前送達聲請人,惟憲法法庭於113年5月14日始收受本件聲請狀,經依憲法訴訟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扣除在途期間,或縱以聲請人向監獄長官提出聲請狀之同年月9日,視為向憲法法庭提出,此部分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聲請均已逾越前述之法定期限。高院指出,李宗瑞曾因妨害性自主等案件,對檢察官執行指揮聲明異議,經台灣高等法院113年度聲字第386號刑事裁定,以聲請人未提及執行檢察官有何執行指揮之違法,或執行方法不當,並非對於檢察官執行指揮不當聲明異議,而與聲明異議之要件不符予以駁回;李宗瑞提起抗告,未具體指出原裁定違法或不當之處,而認其抗告為無理由予以駁回確定。高院表示,聲請人以非屬系爭裁定二裁判依據之系爭規定違憲為由,對系爭裁定二及系爭規定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核與上述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規定要件有所未合,且無從補正,綜上,本件聲請於法均有未合,裁定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