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
」 立法院 三讀 台電 環評 花蓮增氣未減煤!中火第二期環評通過 環團痛批傲慢政府
中火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30日在環境部歷經4個多小時環評大會審查,在抗議聲中決議通過,環評委員僅要求台電評估燃煤減量規畫。環團痛批,傲慢政府掩耳不聽民意,逃避充分公民參與的對話,如何恥談能源轉型正義?開發單位台電則強調,過去承諾拆除4部燃煤機組,但二期留下6部機組備而不用,目的在兼顧環保、經濟及國安等需求。6部燃煤機成緊急備用國安機組台電以燃氣取代燃煤,規畫「台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新設4座不超過550萬瓩裝置容量的燃氣環機組,但原有燃煤機組不拆除,而是轉緊急備用,且2032年前燃煤量不減,8月底通過初審,昨進入環評大會審查。昨日有22名民眾旁聽發言,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多名台中市立委也出席關心,疾呼增氣後就應減煤。但最後環評僅要求評估燃煤減量規畫。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批評,台中電廠不斷增加燃氣機組,減煤卻要到2032年後,環評結論更是給予台電空頭支票,並未承諾減量,是開環評惡例。台中市府批給台電空頭支票昨日也有人及當地議員支持台電加速興建燃氣電廠,以減少空汙,但也有環團質疑審查速度過快,且減量效果太少,氣氛一度火爆。環團指出總統府近期召開氣候變遷對策因應會表示要透過深度節能,但台電卻仍持續興建火力電廠。黃國榮說,台中市府絕對贊同興建燃氣機組替代舊有的燃煤機組,但也要求中火在燃氣機組興建完成後,必須拆除同數量的燃煤機組,也就是第2期預計興建4座燃氣機組,就必須拆除4座燃煤機組。國民黨立委廖偉翔表示,新建燃氣機組,但舊燃煤機組不拆除轉為緊急備用,中火將再度重回全世界最大火力發電廠。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引用經濟部前部長王美花的承諾,中火「增一燃氣就拆除一個燃煤」,二期計畫要新增4個燃氣機組,卻僅拆除2燃煤電廠,台電應詳述未拆除理由。中火重回全球最大火力電廠台電強調,二期6部燃煤機組備而不用,且除役後會規畫為緊急備用的國安機組。況且,這6部原定2046年才除役,現今已提前11年,預定至2035年,但何時拆除,並無時間表。有環評委員指出,目前大家的共識就是「以氣換煤」,但仍懷疑為何要保留多個燃煤機組緊急備用?也有委員認為,基於國安為由可以接受保留多部緊急備用機組。台電說,中火全廠燃煤曾經使用上看3萬9000噸,去年已降至1萬1000餘噸,減少燃煤使用量已達7成,而保留備用機組為因應國安,「多一部機組,就多一分保險」。歷經將近4小時會議說明資料,環評大會最後再要求台電應把天然氣儲槽安全設置規畫、依據台中電廠一、二期及中佳發電廠啟用情境,呈現各情境燃煤減量規畫,及各項空氣汙染物及溫室氣體減量情形及溫排水監測項目增加餘氯氣後通過大會。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研究員趙慧琳指出,中火二期燃氣開發環評大會在嚴重爭議聲中一次過關,是台灣追求氣候民主的國殤,是主政者官主暴力的結果;傲慢政府掩耳不聽民意,逃避充分公民參與的對話過程,何來恥談能源轉型正義?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表示,中火煤改氣是台灣能源轉型最具指標性的大案,環評過關後還將晉升為全世界第一的11.4GW煤氣火電巨獸,大增氣、小減煤的中火,根本是在藐視淨零台灣的法定目標,出賣年輕世代的未來。
立委呼應中市府要求中火「增一氣減兩煤」 卓榮泰指不可能
立法委員廖偉翔今天在立院質詢時指出,一部燃氣機組的發電量,就超過兩部燃煤機組的發電量了,因此,他主張台中火力發電廠(簡稱中火)既然一、二期將增設6部燃氣機組,行政院應該承諾「增一氣、減兩煤(機組)」。不過,卓榮泰表示,這個問這個問題「無法」在短短幾年內解決,更不可能把整個火力發電廠拆掉。廖偉翔今天在立院質詢時說,按台電報告內容的規劃,自民國117 年後。每年都有從130萬到470萬不等的大量「新增燃氣電源」併網,但這些電廠,根本還不知道在哪裡,也不確定地方民眾對台電規劃在當地興建燃氣電廠意願如何,難以確認是否能夠如期併入電網。他追問閣揆,如果燃氣發電取代燃煤發電的進度充滿不確定性的情況下,豈不就是紙上談兵嗎?廖偉翔指出,台中市(中火)一台燃煤機組的裝置容量為55萬瓩,因此中火10部燃煤機組就是550萬瓩;而台電即將增設的4部燃氣機組就已經達到550萬瓩,再加上一期計畫增設的260萬瓩,總體容量已達到810萬瓩。廖偉翔因此向卓榮泰建議,既然一部燃氣機組的發電量,就超過兩部燃煤機組的發電量了;中火一、二期要增設6部燃氣機組,總發電量已遠超燃煤機組的總發電量,中火至少應做到「增一氣、減兩煤」。不過,當廖偉翔進一步詢問卓榮泰,是否能承諾中火113年燃煤量可以低於1200萬噸、114年可以低於1000萬噸、115年低於800萬噸,並於118年前達成無煤台中。卓坦言,立委的要求,無法在短短幾年之內解決,也不可能把整個廠拆掉。台中火力發電廠二期燃氣環評日前初審過關,明日將舉行環評大會進一步討論,中部環保團體聯合發表聲明,呼籲台中周邊縣市應強烈主張,若要新增燃氣機組、就應同步關閉中火燃煤機組,並呼籲台中市長盧秀燕明天應該「主帥親征」出席環評大會,強烈反對中火不拆燃煤機組,卻持續擴廠,但據了解,盧秀燕明日行程已有規劃,出席環評大會可能性不高,將改派副市長黃國榮率領環保局長出席說明,立院國民黨團明日也將召開記者會聲援,包括廖偉翔、楊瓊瓔、顏寬恒、王育敏、黃健豪、羅廷瑋等中部藍委都將出席,強力主張中火增設燃氣機組,中央一定要先承諾同步拆掉燃煤,不能放任中火成為全球最大火力發電廠,傷害中部民眾健康。
金馬61/香港導演譚家明任評審團主席 影后謝盈萱當決選評審
金馬執委會今(28日)宣布第61屆金馬獎評審團主席由香港知名導演譚家明擔任,他執導的《名劍》、《愛殺》、《烈火青春》公認為新浪潮代表作,並以《愛殺》入圍金馬獎最佳導演,以《阿飛正傳》、《東邪西毒》兩度獲得金馬奬最佳剪輯。2006年執導《父子》,獲金馬獎最佳劇情片等三項大獎,亦獲香港電影金像奬最佳電影、導演、編劇肯定。近作為入選坎城影展的《七人樂隊》之《別夜》。譚家明表示,金馬獎一直以來對表揚優秀的華語電影不遺餘力,對於電影藝術創作的重要性與電影工作者的鼓勵,成績有目睹。他更表示:「寄望本屆入圍的電影能讓我大開眼界,並期待與各位評審的會面與交流。」金馬影后謝盈萱擔任第61屆金馬獎評審團決選評審。(圖/金馬執委會提供)本屆金馬獎報名數量創下新高,初審評審分為劇情長片、劇情短片、紀錄片、動畫片四組分別進行。負責從複選影片中選出入圍名單的11位評審則包含金馬影后謝盈萱、導演九把刀、導演林君陽、香港動畫編導袁建滔、編導連奕琦、導演陳大璞、金馬美術指導黃美清、音樂人黃衍仁、剪輯蘇文泰,以及從初選階段就加入的導演賀照緹、馬來西亞製片張煒珍。11月23日頒獎典禮將於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行,當天舉行的決審會議將由譚家明主持,除了選出入圍名單的11位評審,還會加入舞蹈家許芳宜、音樂人李欣芸、編導陳芯宜、金馬導演蕭雅全、香港編導羅志良等共17位評審,開會討論並投票選出金馬獎得主。第61屆金馬獎複決選評審九把刀。(圖/金馬執委會提供)
從看護變同居人!遭董座家屬控訴盜取4658萬遺產 法院判決結果出爐
高雄市一名朱姓女子過往長年照護游姓董座,但在董座過世之後,朱女被董座家屬指控在照顧游姓董事長期間,趁其病危之際盜取了價值4658萬元的18張定存單。但高雄高分院最終推翻一、二審判決,對朱女做出無罪判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05年,朱女受聘為游姓董事長的看護。隨著時間推移,兩人發展出超越雇傭關係的情感,同居長達十餘年。朱女對外以「游太太」自居,兩人的關係得到了游男的默認。2017年11月,游男因肺癌住院治療。同月16日,朱女持游的印鑑證明前往屏東縣滿州鄉農會,將18張定存單解約,提領總計4658萬元。結果此舉引起游男家人的不滿,認為朱女私吞遺產,因此提出了詐欺和偽造文書的指控。而初審、二審法院通過勘驗錄影檔案,認定游男當時處於極度疲倦和嗜睡狀態,意識難以保持清醒。因此,法院以偽造文書罪判處朱女2年徒刑。後續朱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被最高法院發回重審。在更審過程中,法官詳細調查了相關證據。醫生證詞顯示,游男生前曾表示不想將財產留給子女。此外,律師和多名證人也指出,游男清楚事情並授權朱女進行轉帳取款相關工作。基於這些新證據,法院認定游男當時意識清醒,並自主做出了財產處置的決定。最終,高雄高分院做出了無罪判決。儘管檢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合理,駁回上訴並確定了無罪的判決結果。
立院初審通過修正都更條例 放寬921前建築容積認定標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今(113)年9月30日審查「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條文修正草案,擴大原建築容積適用對象,加速都市更新整合。內政部表示,待三讀正式通過後,將可透過增加改建誘因,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願,達到提升建築物與民眾居住安全目標。內政部表示,考量實施容積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多為921大地震前建造,就現今建築法規標準而言,恐有耐震不足之疑慮。內政部說明,為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品質及利於更新整合,因此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另外,實施者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可適用,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內政部強調,臺灣歷經多次地震災害,本案推動有其必要性及重要性,期盼立法委員共同支持,早日完成三讀程序,以加速老舊建物更新,強化國人居住安全。
初審被判無罪遭抗告 5台男柬埔寨販毒二審結果「改判5年」
柬埔寨緝毒局與美國緝毒局曾攜手合作,於2023年8月破獲大規模K他命走私案,其中逮捕7名台灣籍男子,查獲789公斤K他命。後續其中2人在4月一審階段被判20年有期徒刑,其餘人等皆判處無罪。後續柬埔寨中等法院總檢察長提出抗告,而在6月底時,其餘5人因涉及其他毒品案件,最後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根據《柬中時報》報導指出,在柬埔寨緝毒警於2023年8月1日逮捕這7名台灣籍男子後,2024年4月1日,金邊初級法院對其中32歲安姓、25歲段姓2名男子判處20年有期徒刑,而另外5名台灣男子則被判無罪。而一審結束後,因為柬埔寨中等法院總檢察長提出抗告,案件因此被移送至中等法院重新調查和審理。而重新審理的過程中,法院發現那5名原本被判無罪的台灣男子,實際上有涉及其他毒品案件。檢方隨即對他們提出了合謀走私和販賣毒品的指控。而在經過詳細調查與審理後,柬埔寨中等法院於6月28日宣讀了新的判決書。法院裁定這5名原本被判無罪的台灣男子實際上是有罪的,每人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報導中也提到,因為5人於初審遭判決無罪一事在當地引起不小的輿論爭議,中等法院也在判決中強調,初級法院的審判程序和判決是公正透明的,之所以會有如此明顯的改判,是基於新發現的證據而作出的。
為延役留後路 台電仍未送核二廠環評
核二廠除役計畫分別在2020年及2022年通過核安會及環評大會審查,台電以除役範圍仍在釐清為由,未送審環評資料至核安會,至今未獲得除役許可。核安會表示,台電已承諾按照預定時程完成除役工作,未來會持續請經濟部督促台電積極辦理;清大特聘教授葉宗洸直言,台電遲未送審環評文件,是為了延役做準備。《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台電須在核電廠運轉執照到期前3年提出除役計畫,經核安會審查同意核發除役許可,在25年內完成除役。另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核電廠除役應進行環評。核安會說明,確保核二廠除役作業符合《核管法》要求的4項條件後,將核發除役許可。其中3要件與除役計畫相關,台電2018年送審、2020年通過審查,剩餘1項條件是環境部認可的環評資料,核安會尚未接獲相關文件。清大教授葉宗洸認為,隨著AI、半導體產業發展,無碳電力需求愈來愈高,賴政府執行的「非核家園」政策勢必要做出調整,此時尚未除役的核二廠便有機會重啟,台電正是因為看到有重啟可能性,才遲遲不送審環評文件,為核二廠延役做準備。另名清大特聘教授李敏則表示,賴清德從未鬆口延用核電,還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邀請挺核的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作為副召集人,她質疑賴是否已決定不要核二廠了嗎?既然政府推非核家園,為何台電遲不送件?顯然釐清除役範圍是藉口。核安會核安管制組簡任技正何恭旻解釋,因台電認為核二廠除役範圍有問題,正在釐清,待變更完環評報告書,將送審環境部認可環評資料,只要確認符合法規要求,即可核發除役許可。一般而言,這份資料的審查時間不超過1年,若依台電承諾,核二廠應會在2048年前完成除役。環境部環境保護司長蔡孟裕則指出,如果台電送件,將依照變更狀況判斷應循程序,例送件變更內容對照表,須通過環評初審;送件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則須通過環評初審及環評大會審查。台電公司發言人蔡志孟指出,針對核電除役計畫,台電一定會遵從相關法令去進行,沒有特定考量和目的去拖延,至於環評資料尚未送審查,或許是實務、法規上存在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延遲。
網傳3000元振興券11日發放? 花蓮縣府急澄清:預計「這時間」開始
0403強震、凱米颱風先後重創花蓮,花蓮縣政府編列10億元經費,將發給縣民每人3000元振興券,以刺激消費。不過,近來網傳把重陽敬老禮金發放圖卡截圖進行修改,讓人誤以為花蓮振興券會在11日開始發放,花蓮縣政府昨(9)日澄清,目前預計於10月中旬發放,確切日期時間日後會進行公布,請勿輕信不實謠言。花蓮縣政府於官網說明,為短期振興0403地震後的縣內經濟,向縣議會提報振興卷追加預算,並於8月初審議通過,目前縣府已成立工作小組,並結合各鄉鎮市公所,預計將於10月中旬發放,相關準備工作正進行中,待準備就緒後,將宣布發放時間與相關使用規則。此前,縣長徐榛蔚表示,0403地震後,加上不斷的餘震與颱風,對於花蓮縣整體產業遭受極大的衝擊,對外道路一再中斷,影響遊客來花蓮旅遊意願,因此縣府提出振興券方案。徐榛蔚接著說到,然而短期內的發放作業相當龐大,將採取投票所方式進行身分認定及發放。縣府觀光處長張志翔指出,振興券的發放對象為今年4月3日前設籍花蓮的縣民,使用期限至今年底(12月31日)止且逾期無效,店家核銷期限則在明年1月31日。據《中央社》報導,振興券等同現金,1份共9張,面額包括4張500元、5張200元。
3000元振興券何時發? 花蓮縣府:中秋後陸續宣布
強震造成花蓮百業蕭條,花蓮縣政府編列10億元經費,計畫發給縣民每人3000元振興券,刺激內需經濟,經議會審議通過,現已啟動發放相關作業,不過,原本預計在9月底、10月初開始發放,因整體程序繁瑣,縣府觀光處保守預估發放的確切時間與使用方式,將會在中秋節後陸續宣布,請民眾耐心等候公告。縣府為在地震過後活絡內需經濟,參考中央、金門縣政府過去發放振興券經驗,以全縣32萬人估計,每人預計發放3000元振興券,編列10億元投入發放作業,包括印製、行銷宣傳及兌付等費用,經7月底向議會提報追加預算,8月初審議通過後,縣府隨即成立工作小組,並結合各局處、各鄉鎮市公所等單位,一同展開發放作業。觀光處7月底向議會說明振興券計畫指出,預計發放時間將會落在9月底或10月初,如今已邁入9月,但實際發放期程與使用規範等細節尚未有相關消息,逐漸引起業者與民眾的關注。觀光處長余明勳指出,目前縣府正如火如荼準備發放振興券相關作業,考量振興券屬有價證券,印製過程需特別謹慎、小心,且後續發放作業有系統架設及人力調配等繁複工作需準備,因此縣府將待每個環節都確認完畢,才會公布確切發放時間與使用規則。余明勳強調,目前與振興券有關的工作均順利進行,保守預估發放振興券相關資訊會在中秋節過後陸續確定、宣布,請民眾耐心等候公告。縣長徐榛蔚表示,縣內整體產業在地震過後遭受極大衝擊,對外道路一再中斷,內需經濟亟需給予刺激,因此縣府提出振興券方案,希望促進更多消費並透過滾動的加乘效益,帶給市場更大的支持力道。據她所知,許多店家準備迎接振興券計畫,已紛紛規畫店內產品的加碼優惠方案,期望能讓振興效果放大又加倍。
友邦史瓦帝尼徵中餐主廚月薪22萬! 應聘條件曝光「還有這些福利」
台灣在非洲的友邦史瓦帝尼,近日透過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近日公布徵才訊息,應徵中餐主廚,除月薪5400美元外,還加上艱苦加給1630美元,折合新台幣約為22萬4千元,任滿一年更有20天的年假和獎金,據國合會表示,由於目前徵人訊息才剛公布,歡迎有興趣想挑戰的廚師來應徵。史瓦帝尼國王為恩史瓦帝三世。(圖/達志/美聯社)國合會16日替友邦應徵中餐主廚,職稱為「駐史瓦帝尼王國王室中餐主廚」,工作地點位於史瓦帝尼王國,主要工作地點在Lozitha王宮,但也須至其他王宮服務,主廚負責史王、王母及王室日常膳食及宴會料理,其中90%為中式料理,10%為融合料理,也須訓練王家廚師規劃與烹調中式料理。在應徵資格方面,需要餐飲科系相關畢業,並具中餐乙級證照且至少於中式餐館服務3年以上,另外在準備國宴、晚宴和其他特殊活動之宴會料理時,主廚會與在地主廚合作並輪流擔任團隊負責人,除了要設計菜單和也要負責食材採購,因此語言部分也有一定的要求。另據國合會表示,每日工作時數為8小時,如遇週末工作和國定假日工作可補休,不過補休必須在接下來的一星期內休完,補休天數不得累積或一次性長時間休假,任滿一年後就會有20天年假。至於待遇福利上,月薪5400美元,艱苦加給1630美元,折合台幣約22萬4670元.;1年聘約期滿,史方另給月薪25%之獎金,若離職係基於雙方同意且主廚未違反史國聘僱法第36條相關解聘事由惟服務未滿1年時,獎金依服務期間比例核給。其他的福利包括抵離任經濟艙機票、抵離任搬遷費用各1500美元,約4.7萬台幣、住宿地點及工作所需之交通協助、史瓦帝尼全額負擔水電、瓦斯及網路費用。位於非洲南部的史瓦帝尼有「非洲小瑞士」之稱,國王為恩史瓦帝三世(Mswati III),是富比士2008年全球第15位富裕君主,淨資產約達2億美元。根據國合會指出,若有興趣者可透過投遞履歷至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官網或電郵至s.y.wang@icdf.org.tw,書面履歷經初審合格者,將通知筆試(英文);筆試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與面試均在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實體進行。國合會16日替友邦應徵中餐主廚,職稱為「駐史瓦帝尼王國王室中餐主廚」。(圖/翻攝自臉書)
南投議員吳瑞芳詐領助理費 最終改判2年緩刑及公益捐款150萬
南投縣議員吳瑞芳因詐領助理費案件在經歷多次審理後,終於迎來台中高分院的一審判決,31日台中高分院針對吳瑞芳詐領512萬元助理費的案件作出新判決,最終將其刑期從原本的4年6個月減至2年徒刑,並判處緩刑5年,同時要求公益捐贈150萬元。仍可上訴。吳瑞芳於2010年至2022年擔任南投縣議員期間,僅聘用1名劉姓助理,卻向議會虛假申報助理名單及薪資,透過人頭林、羅等3人伪造個人資料,詐領512萬多元的助理費,吳瑞芳坦承自己向南投縣議會虛報薪資,但辯稱這些資金並非全數用於非法目的,私下聘用的還包括她的丈夫、兒子等人。南投地院在初審時考慮到吳瑞芳在犯後積極繳回犯罪所得,並在任內對地方建設有所貢獻,裁定其刑期4年6個月,二審法院將其刑期改為3年10個月,並褫奪公權4年,經上訴至最高法院後,台中高分院進一步審理此案。在台中高分院的判決中,法官指出,與新竹市長高虹安及立委顏寬恒的助理費詐領案不同,吳瑞芳在偵查過程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顯示其態度較為誠懇,此外,吳瑞芳因中風需專人照顧,符合減刑的條件,因此,合議庭將其刑期減至2年徒刑,並判處緩刑5年,還要求其向公益捐贈150萬元。
拼政治淡民生1/健保點值選前保證選後改口 修法摻政治折磨醫界
疫後缺藥缺醫護,醫藥界叫苦連天,藍委為兌現大選承諾,提案修改保障健保點值,卻被衛福部警告若調高到0.95,健保費就得大漲,責任由藍營承擔。賴清德總統在大選中承諾「未來點值一定讓醫界滿意」,日前卻改口,指保障點值「看似簡單、但卻不一定是最好方法」,透露出健保法修法充滿變數,醫界也傻眼。現行健保制度採「浮動制」總額預算。簡單地說,衛福部在前一年先預估次年健保支出,次年民眾醫療利用率若超出預期,健保署就以財務控管手段,要求醫療院所申報點數打折,預防健保入不敷出。理論上,健保點值1點1元,醫院若有1元診療支出,衛福部應給付醫院1元,但在「浮動點值」下,醫療診所當年的支出有一部份,就可能得自行吸收,若最後點值為是0.8,就代表每一元健保給付,醫院只能實拿0.8元。該制度雖名為防止醫療浪費,但只要遇到看診病患大爆發,醫療院所收入就可能會被「打到骨折」,因而有部分醫院採取「節流」縮減病房因應,導致急診病患大排長龍。今年3月,立委廖偉翔在立院質詢閣揆陳建仁,主張修法保障健保點值0.95元,目標是1點1元,但時任行政院長陳建仁答詢卻像「戰狼上身」,強調現行制度很好,狂酸廖不懂健保;有醫學背景的立委蘇清泉隨後提案修健保法,主張保障健保點值「不得低於1點1元」,立委王育敏提案保障「不得低於1點0.95元」,都已完成初審,送朝野協商。衛福部召開記者會呼應賴清德總統說法,指若修法保障健保點值0.95,恐怕要多增加健保700億支出,健保費恐怕要漲。(圖/報系資料照)其實賴清德在競選總統時曾提出平均健保點值1點1元的「目標」,當時他很有自信地向醫界喊話「我最有誠意、最了解醫界,最有能力解決醫界問題」,如今他卻改口對保障點值作法很憂心。醫界人士質疑,其實近年來健保補充保費不斷加徵,健保準備金截至目前仍有1300多億元,就算點值提高到0.95,按衛福部估鼻瞌準備金也足1至2年,至少先解醫療系統燃眉之急,不知賴總統所憂為何,恐怕只是擔心被譏點值政策是跟著藍營走罷了。一名醫界人士透露,醫界普遍對綠營傳出保障0.9的點值很憂心,因以浮動點值加計衛福部用年度預算「零星」補貼,近幾年健保點值其實就很接近0.9。換言之,若僅保障0.9就是維持現狀,無法解決日益嚴重的結構性問題。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北榮院長陳威明日前受訪時就都「語氣委婉」地說,現在萬物都漲,希望至少能保障1點0.92元,甚至0.95元。不難看出醫院既不想捲入政治風暴,又不能不反應問題的兩難。立委陳昭姿也在臉書上示警,看看新冠疫情再起,各大醫院急診室早已人滿為患,台大醫院急診病床更蔓延到新大樓大廳,可以想見健保點值若繼續「維持現狀」情況會多嚴重。台北榮總醫院院長陳威明(右)及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一致認為,健保點值必須保障,建議保障點值1點0.92元至0.95元,朝「有價醫療」發展。(圖/報系資料照)此外,醫院必備的生理食鹽水因廠商削價搶健保單、品質亮紅燈被勒令停業,但食鹽水大缺貨,逼使衛福部冒險放行非PIC/S會員國、品質打問號的越南食鹽水進口,卻又要求醫護加強監控,官員「好官我自為之」,惡果由醫護、病患共同承擔,也讓在野立委看不下去,堅持修法變革。
立院三讀修正通過「加重虐童刑責」:凌虐未滿7歲者加重其刑至1/2
台北市一名1歲孩童「剴剴」遭保母虐死,引發社會譁然,藍委紛紛提案修法加重虐童刑責。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加重虐童刑責條文,對於未滿7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或是因而致人於死、致重傷者等,依各項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月17日初審《刑法》併案審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提案刑法第77、286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內容包括虐童致死刑責拉高至死刑、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等,雖對虐童提高刑責有共識,但各版本條文設計從刑度到年齡都不同,討論時意見不一,最後全數條文保留,送交黨團協商。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至第4項條文分別規定,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上午召集朝野協商,三黨達共識,協商結論,刑法286第1項至第4項未修正,增訂第5項,「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前四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其餘條文不予處理。立法院會今下午處理該案,現場立委無異議,照協商結果三讀修正通過。另外,立法說明指出,考量未滿7歲之人無行為能力,若對未滿7歲之人犯本條之罪,惡性非輕,對被害幼童身心戕害的情節尤重,現行刑度已不足反映行為人惡性,且經統計近3年各地檢署依本條起訴案件被害人年齡分布情形,超過半數被害人均未滿7歲,更證有遏止是類案件的必要。
勞基法修正三讀通過 勞工年滿65歲退休可由勞雇雙方協商
立法院會15日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第54條條文修正案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正案,明定勞工年滿65歲者,經勞僱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等18人以及國民黨團提案指出,有鑑於台灣缺工危機蔓延,少子化又導致勞動力缺口不斷擴大,為避免強制退休規定影響銀光世代繼續貢獻職場,因此擬具《勞基法》第54條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5月15日初審通過勞基法第54條修正草案,全案經審查會討論後完成初審。三讀條文明定,勞工非有年滿65歲、身心障疑不堪勝任工作者,顧主不得強制其退休。此外,勞工年滿65歲,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之;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55歲。另外,現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但細節另訂在施行細則中,立委建議提高法律層級,因此修法後也明訂,條文明定,雇主對於所雇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於其符合勞基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經朝野立委討論後,審查會通過民進黨立委王正旭的修正動議提案,並於今日完成三讀,三讀條文規定,未來年滿65歲勞工經勞僱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另外雇主對於所雇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於其符合《勞基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
對未成年學生輔導不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家長團體難認同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8日初審通過《學生輔導法》修正案,學校對未成年學生施予輔導諮商時,得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下執行。但家長團體難以認同這項修法,他們表示,除非緊急狀況,否則在一般情形下,學生找學校心理師諮商,應事先獲得家長同意。教育部學務司長吳林輝說,在實務上,由於家庭功能問題,許多家長不願自己的孩子接受輔導。許多輔導人員因為家長不同意,導致錯失最佳輔導時間,對學生造成不利影響。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說,她接觸過一些身心科醫師,根本不敢看診未成年學生,因為最後都會遇到家長的抵擋,執行起來常不順利。立法院教文會最後通過在《學生輔導法》中增列第5條之一,具有心理師證書的專業輔導人員,對未成年學生執行輔導諮商業務時,經該學生同意,並由學校召開個案會議評估該學生有輔導諮商需求,為符合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得不受《心理師法》第19條規定之限制,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下執行。對於這項修法,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如果孩子有緊急醫療需求,譬如憂鬱症突然發作,他們可以接受在未經家長同意下,送給心理師輔導;但在一般狀況下,如果孩子要找學校心理師諮商,一定要經過家長同意。此外,立法院教文會審議《學生輔導法》第10條修正案,行政院版要將國中、國小專任輔導老師由原本每24班、15班增置1人,調整為每20班、12班增置1人,以讓學校增加更多輔導人力,但民進黨立委范雲提出應在法律裡面明確規定,如果輔導主任由專任輔導老師兼任時,學校可再增聘1位專任輔導老師,但教育部未予同意,最後這個條文保留,將進行朝野協商。
加速推動國5銜接蘇花改計畫 7月底盼完成環評
為紓解國道5號與蘇花改間的壅塞車潮,交通部規畫國5銜接蘇花改公路計畫,交通部長李孟諺6月30日至宜蘭現勘時表示,希望7月底能完成環境影響評估,並與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同時建設。為加速推動國5銜接蘇花改計畫,高公局自2022年5月27日起展開綜合規畫工作,包括環評調查、地質鑽探、地形測量,環境影響說明書,經環境部初審會議分別於今年2月20日、5月14日建議通過,預計7月31日前可望完成修正,並提報環評審查委員會審議。李孟諺、立委陳俊宇及高工局昨天至蘇澳服務區視察國5銜接蘇花改工程規畫。李孟諺表示,蘇花公路因受0403花蓮大地震影響,雖多處出現崩塌情形,但蘇花改隧道和高架橋都非常安全,未受到地震影響,可見工法和路線鋪設安全可靠,不只是宜花東民眾很期待國5能接上蘇花改,國人也都期待早點享受更便捷的交通。李孟諺指出,昨到蘇澳了解計畫執行進度,更期待環評通過後能盡快完成設計、發包,與「蘇花安」共同建設完成,國5銜接蘇花改、「蘇花安」到花蓮新城,讓花蓮聯外交通更安全,有一個安全、快速回家的路。此外,交通檢舉新制6月30日上路,有8項交通微罪不再開放民眾檢舉,遭外界質疑「大違停時代來臨」,李孟諺昨指出,由於目前停車設施不足,供需失調情況下造成檢舉量大、耗費警力處理檢舉案,所以修法調整限縮檢舉,但警察對違停相關項目仍可告發處罰。
政府加碼!長照補助最高12萬元 7/1開放申請「一次進帳12個月」
為緩解中、重度失能者接受機構式服務之家庭經濟負荷,衛生福利部自2023年起加碼「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每人每年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今年度第一階段的長照補助,將於7月1日開放申請,一般僅需1個月就能完成核付,等於一次進帳12萬元,符合資格的民眾記得要申請。衛福部考量各界持續關心入住機構的經濟負擔沉重、應提高機構住民補助額度。凡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住民,或具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者,予以年度一次性補助12萬元;如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即1萬元)。另為保障既有住民之權益,既有住民如於2022年12月31日(含)前已入住機構,未經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經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且累計住滿180天者,當年度仍予6萬元補助,如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即5000元)。2024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申請流程,第一階段為2024年之7月1日至12月31日止;第二階段為2025年1月1日至3月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並得備妥申請書,及檢附使用機構者身分證、申請人身分證(申請人若為機構簽約人時則需附)、入住機構契約書(僅需附上可確認入住機構、住民、簽約人、入住期間、簽約日期等資訊之部分)、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者需另附縣市政府通知付費函)及申請人(或使用機構者)本人存摺影本各1式1份,向113年度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申請,且申請當下當年度應已住滿規定天數。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撥款時間為縣市政府受理申請後,原則上是於1個月內依「補助原則」完成初審,審核通過後將儘速撥款。
打出新怪獸2/徒法不足自行 斬斷金流重刑度比修法打詐更務實
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上週在民進黨中常會頒下軍令狀,重申對詐騙零容忍,要求綠委應努力讓「政院版」新打詐四法草案在立院本會期過關。惟新法在立院委員會初審時,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多個人權團體,及立院預算中心提醒立委應「更細緻」審查草案,避免照單全收,讓政府能扛著打詐大旗、行監控人民之實「打詐打出新怪獸」。包括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協會等團體在「新打詐四法」審查前,呼籲立委應更細緻的檢視草案中可能涉及侵害人權的條文,絕不能因「打詐」是全民共識,就直接放行有侵權疑慮的條款。(圖/周志龍攝)熟悉網路詐騙案件的法界人士分析,行政部門長期怠職,導致詐騙行徑猖獗,而檢警偵辦犯罪的工具也的確跟不上詐團使用的新科技,然而政府接二連三修法,卻未針對「斬斷金流」與「重懲」對症下藥,就是因為相關部會無法整合防治,因此即使檢警最終利用科技偵防,逮獲主謀與車手,受害者損失也難全數追回。該人士解釋,打詐五法修法後,主管「金流、虛擬幣監管」的金管會、主管「網路」的數發部、主管「國內外通訊」的NCC,手中早有不少「打詐工具」,但部會間存在本位主義、互踢皮球,難以遏阻詐騙,更別奢言追回詐款,回復受害者權益。政院去年5月才剛頒佈「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 版」,包括《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等,打詐五法雖也經立院火速三讀,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詐騙案也變本加厲。然而包括臉書等全球知名社群媒體,網頁上的詐騙訊息卻從未間斷,連挺綠色彩鮮明的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都忍不住在5月13日發文,痛斥「詐騙橫行是政府不作為所造成」。尷尬的是,政院才在前一天剛通過「新打詐四法」草案,「不斷修法」是否能徹底遏止詐騙,或轉移政府部門「徒法不足自行」窘境,引發議論。立委洪孟楷諷刺地說,現在民眾Google搜尋打詐方法或反詐電話等關鍵字,網頁卻最前面跳出的竟常是詐騙集團投放廣告。他認為,政府若連阻止詐騙集團投放廣告都難阻止,就是助紂為虐、姑息,政府應立即嚴格要求搜尋引擎業者不得刊登疑似詐騙廣告,並火速偵辦逮人,且立刻阻斷金流,讓詐騙集團得花更多時間、人力成本,最後仍收不到贓款,就不會有人做「殺頭生意」,這些都不必等新打詐四法三讀就能立即做。立委羅智強也說,詐騙網頁橫行,詐團機房(網路主機)多半設在海外,法務部想方設法利用科技偵防、監控民眾上網行為,但其實數發部早有能力查封來自海外的詐騙網頁,日前出手查封兒少性影像網站「創意私房」,就是採取「停止解析網域」手法,查封來自海外網頁。立委羅智強(圖中)強調,朝野立委並不反對修法打詐、科技偵查合法化,但前提是不能侵害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例如,警方監控網路,事前為掌握時效,可不用申請,但事後一定要強制通知被監控,方便申訴救濟。(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明,數發部過去雖曾查封疑似不法網頁,但前提是網站業者必須先加入自律公約,但願自律的網站業者太少、想賺錢的業者更多,數發部遭外界痛斥太消極後,才同意採用「緊急處理」方式應對。而被數發部「停止解析網域」的不法網頁,也因此從民國110年的一年僅65件,一路上升到112年已達34539件,僅今年1到5月就已高達13930件,印證數發部不必靠打詐新法,就能對付詐騙網頁。另外,詐騙受害者及人權團體長期呼籲金管會要硬起來,即時「阻斷」詐騙集團金流,但新打詐四法僅規範,銀行業可配合警方通報後「即時圈存」非法款項,但是否就能確實發揮阻斷詐騙集團金流,追回受害者被詐款,仍考驗金管會對銀行的拘束力,以及銀行業者拒絕成為詐團幫兇的決心。
打出新怪獸1/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還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詭異的是,朝野目前正為民進黨中央是否利用電信業者違法提供個資,監控在野黨吵得沸沸揚揚,但對政府援引新打詐四法授權任意監控民眾網路、手機,就連無辜第三者都可能陷入被監控危機,雖然人權團體多番提出警告,朝野立委聽者藐藐,爭議的打詐四法依舊火速完成初審、送院會協商。新打詐四法涵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合法化科技偵察標的頗受爭議,包括監控民車GPS訊號、民眾網路流量記錄,用熱顯像儀監控民宅室內活動、監控民眾手機訊號等。而執法單位運用的偵查工具「M化車」就是虛擬基地台,凡是M化車停留的周邊500公尺、360度內範圍所有手機訊息皆可以全面截聽,可追蹤嫌疑犯罪足跡及通聯,被視為「破案神器」,警政署、海巡署與國安局都採購並使用中,但過去因無法律授權依據,法院屢以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作出拒絕採認的判決。不法集團犯案手法日新月異、還會利用最新科技犯案,警方也被迫採取科技偵察辦案,圖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立的「鷹眼隊」,可透過路口監視器鎖定嫌犯移動蹤跡。(圖/趙世勳攝)立委羅智強說,詐團魔高一丈,檢警壓力可想而知,只能用科技偵察應對,但保障基本人權是合法科偵的前提,檢警雖擔心事前申請錯失時機,但事後亦應通知當事人,方便救濟求償。他還說,不同科技偵察手段應有不同人權保障考量。例如草案明訂M化車要法官許可,立委就更關心M化車蒐集資訊銷毀及申訴救濟,目前爭議最大的是,新法授權司法警察可監控包括「IP位址」在內等民眾六項使用網路流量資料,凡監控不超過24小時,事前不必申請、事後不用告知,侵害人權疑慮甚鉅。法務部長鄭銘謙、次長黃謀信堅持,事後通知與否,應尊重司法院(法官)決定,法務部未來也會有「內控」,但羅智強開酸法務部說,檢方長期宣稱「偵查不公開都有內控」,但近年高達7000多件檢方「偵查公開」疑案,卻無任一案成立,「內控保證」一說不具公信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提醒,昔日「馬王政爭」爆出特偵組非法監聽,不僅特偵組因而被廢,通訊監察保障法還大翻修,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之間資料應有不同的標準,否則很可能又出現「監控A手機,卻辦B案件」,當檢警可任意執行監控,當事人卻渾然不覺,事後該如何針對人權被侵害求償。立委莊瑞雄直言,「馬王政爭」驚爆特偵組非法監聽,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因此新打詐四法雖讓科技偵察合法化,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應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標準,避免人權遭侵害的疑慮。(圖/方萬民攝)他說,電信單位配合新打詐四法,未來將存取更巨量的客戶上網紀錄,至於業者要保存個資多久、能否交叉比對,以及駭客入侵與外流詐團,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內控管得上的,當心打詐養出難以控制的新怪獸。莊瑞雄向來力挺政院決策,言談間雖未提到「王義川偵防疑雲」,卻巧用政爭往事顯然「用心良苦」,提醒政府擅開科技監控「後門」,恐怕後患無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網路流量紀錄」包含手機使用行動網路,產生的「手機辨識碼」、「IP位址」、「連線時間、用量」、「瀏覽網址」等,未來科技偵防標的是否涵蓋全民上網歷程,法務部有必要更清楚釋疑,至於開放司法警察任意調取個人資料,也應訂出更清楚要件,就算有緊急狀況,也需有第三方中立機關事後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基本人權。
80歲以上就需要外籍看護? 專家:恐排擠真正需求者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衛環委員會)昨日審查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修正法案通過,放寬80歲以上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不需要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一事,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提出「民眾一叮嚀、政府三呼籲」。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表示,隨各國人口逐漸高齡化與搶占長照人力,我國外籍看護人力資源將愈來愈稀缺,應納入整體長照服務人力管理、規劃與使用。而家總一直主張外籍看護人力聘僱條件不應以年齡為準,而應優先給予失能程度較嚴重的失能、失智與身心障礙者。陳景寧說,現「放寬80歲免經巴氏量表」的修法初審已通過,家總提出給民眾的一項叮嚀與給政府的三項呼籲:給長照家庭一叮嚀:根據內政部111年老人生活狀況調查報告,僅約三分之一(32%)80歲以上長輩自認健康狀況「不好(25.5%)」與「很不好(6.5%)」。不要過早聘僱外籍看護工,可能讓長輩自主生活能力快速退化。平均一段長照有十年時間,建議做「階段性照顧安排」,在輕中度失能階段,善用長照2.0居家服務、日間照顧,讓長輩有更多社會參與,每月僅需花費1千6百元至6千元間;到重度階段,才需要每月約需花費3萬元的外籍看護。而且外籍看護進入家庭有許多適應與相處問題,並不如想像中輕鬆,務必謹慎。建議優先申請1966長照專線,由專業人員協助擬定適切的家庭照顧計畫。給政府三呼籲:1.根據衛福部統計,扣除6.5萬人已聘外籍看護、4.6萬人入住機構、27萬人使用長照服務,將有53萬健康尚可的80歲以上長者會成為潛在聘僱外籍看護者。究竟會產生什麼樣的衝擊,政府應每季定期公布數據並檢討:一. 對80歲以下亟需聘僱外籍看護的長照家庭,造成什麼影響(例如困難度、花費等)?二. 對目前已使用長照2.0居家服務、日間照顧者,是否有轉移情況?(例如全國逾千家日間照顧中心在疫情後已普遍出現收托人數未滿情況)三. 對發展長照3.0制度的衝擊為何?(例如若要發展長照保險,未來已聘僱外籍看護者,是否會影響投保意願,影響整體制度發展等)目前全台平均家戶人口數已降至2.52人,面對「零家庭照顧者」時代,台灣必須有更前瞻與集體風險共擔機制,把寶貴長照資源優先留給真正需要的人,「不要大砲打小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