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 詐騙 內湖 台中 犯罪 死刑印度人妻狀告丈夫「虐待」 法官讀起訴書卻見事主是「牠」大崩潰
近日,印度南部卡纳塔卡邦(Karnataka)發生一起夫妻之間的「虐待訴訟」,一名已婚婦女因為不滿丈夫對寵物貓的關愛過度,「寵牠多過寵她」,憤而對丈夫提起刑事訴訟,引用法條狀告丈夫「虐待」,結果卻被法官當庭嚴厲訓斥。據《印度斯坦時報》(Hindustan Times)報導,這名女子在法庭上控訴丈夫長期將大量時間花在寵愛家裡的貓咪身上,甚至因為貓咪的事情與她頻繁爭吵。她還指責當她多次被寵物貓攻擊、抓傷時,丈夫只是在一旁冷眼旁觀,讓她難以忍受。這名婦女希望法官能為她的婚姻「主持公道」,沒想到卻引來法官一頓訓斥。受理此案的法官納加普拉薩納(M. Nagaprasanna)指出,根據起訴書,大部分的內容都迴繞著家中一隻寵物貓所發生的爭吵,而非夫家對於嫁妝的要求、或是丈夫的暴力行為,起訴書中唯一提到的暴力,就是她被寵物貓多次攻擊與抓傷。納加普拉薩納在法庭上表示,由於該名女子引用了《印度刑法典》第498A條,法院才會受理這起訴訟。然而在閱讀完全篇起訴書後,他決定停止對該名丈夫的調查。納加普拉薩納指出,《印度刑法典》第498A條規條規定,是針對涉及「虐待」和「嫁妝索取」的案件,然而,這名婦女的指控完全不符合該條規定所需的任何一條標準。他認為這起案件的核心問題不是要求嫁妝或家庭暴力,而是普通的家庭糾紛。「這種家庭瑣事不應該浪費國家司法資源。」納加普拉薩納表示,「正是這種瑣碎的家庭事件,導致了今天印度刑事司法體系的堵塞。如果法庭允許對當前如此瑣碎的案件進行調查,將會干擾正常的司法運作,這樣的先例絕不能開!」
春節留守期間借錢賭博 輔導長下場慘了
桃園大溪區龍華營區的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的一名林姓中尉輔導長(已汰除),日前在農曆新年留守期間玩網路賭博,還跟當鋪借錢來賭,被發現後遭到法辦,被判拘役40天,易科罰金4萬元。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18年6月25日到今年4月16日是職業軍人,隸屬於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重要目標防護營步兵第四連,擔任中尉輔導長,駐地位於桃園市大溪區龍華營區。林男明知「JY娛樂城」是網路下注的賭博網站,在營區內,使用手機連結網際網路至「JY娛樂城」賭博網站,並輸入帳號密碼後下注,另申請銀行帳戶作為出入金帳戶,以新臺幣1元兌換1點之比例將現金換成賭博點數後,與該網站之經營者以「百家樂」或球類運動博奕對賭,押中者以賠率計算賭金,未押中者則賭金歸網站經營者所。因遭其服役單位的長官查獲,循線始悉上情。林男於憲詢及偵訊中坦承不諱。法院認為,林男於服役期間無視軍紀禁令,在營區內以智慧型手機連線網路博奕遊戲賭博財物,助長投機風氣、影響軍紀,所為誠屬不該;念在他犯後坦承犯行,兼衡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賭博期間、素行,及被告自述教育程度、職業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在營區賭博罪,處拘役40日,易科罰金4萬元。
前大甲鎮代表會主席鄭銘富涉貪遭通緝 追訴期滿獲免訴
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的哥哥、前台中縣大甲鎮代表會主席鄭銘富,因涉貪汙等8項重罪遭起訴,但他於1997年逃逸至大陸,遭通緝至今24年,台中地院以他追訴期已滿,日前判決免訴。鄭銘富是鄭銘坤的三哥,在台中縣市合併之前,當選大甲鎮代表與代表會主席,1996年涉入教唆殺人案,被列為治平對象且判刑7年半,在偵辦該案時,中檢發現他於擔任大甲鎮代會主席期間,涉嫌貪汙且經營賭場,以8項罪名對他提起公訴,但鄭卻於1997年11月間趁著交保機會潛逃至大陸,台中地院於2000年8月25日發布通緝,至今已逾24年。判決書指出,鄭銘富遭中檢指控他觸犯修正前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罪」、「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利用身分非法圖利罪」、修正前刑法「妨害公務罪」、「妨害自由罪」、「行賄罪」、「妨害自由罪」、「意圖營利賭博罪」、「普通賭博罪」等8項罪行。其中,修正前的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罪」是1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得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追訴權時效期間為20年。判決書指出自鄭犯罪終了日是1995年12月22日,因鄭逃匿,台中地院於2000年8月25日發布通緝,從犯罪終了日起算,加上20年時效、因通緝而時效停止進行的5年,加計偵查起至發布通緝期間,再扣除起訴至繫屬日期,計算後鄭貪汙收賄追訴時效已於今年10月10日完成,判處本件免訴。
台鐵落軌竟是烏龍一件? 警發現未遭列車撞擊男疑爬牆跑走
台鐵20日晚間發生旅客落軌事件,下午5點42分176次列車在行經浮洲站停靠月台時,一位民眾疑似落軌,警消獲報後卻找不到人,蒐證後發現,列車並無撞擊痕跡,且周圍也都沒有血液噴濺的痕跡,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男子並未被自強號撞擊,而是穿越軌道再從車站翻越圍牆跑了。對此,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表示,將持續追查該男子身分,並依違反《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函移新北地檢署偵辦。該列車於20日晚間行經浮洲站時,傳出有旅客在西正線落軌,列車緊急停駛,鐵路警察局板橋分駐所員警趕赴現場處理,浮洲站採單線雙向通行,多列列車誤點。豈料警消獲報後,花了約2個小時左右仍遲遲找不到人,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蒐證後發現,列車並無撞擊痕跡,且列車、軌道及月台處均未發現有血液噴濺痕跡。 分局擴大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疑似落軌男子穿越軌道,再從車站翻越圍牆跑到大觀路一段38巷,直接離開。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表示,將持續追查該男子身分,並依違反《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函移新北地檢署偵辦。落軌男子穿越軌道,再從車站翻越圍牆跑到大觀路一段38巷。(圖/翻攝 記者爆料網)
中國男偷渡來台「我要逃離那邊」 二審結果維持原判
中國籍阮姓男子今年6月駕駛快艇,從淡水河偷渡來台,引發軒然大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和刑度,認定其符合自首規定,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阮男疑似因為言論問題,遭中國公安調查並限制出境,6月8日晚上自福建出港,曾在連江縣東引周邊海域停留,一路都未被攔阻,直到隔天上午9時許駛入淡水渡船頭,撞上交通船,全案才曝光。阮男坦承從中國開船過來,「我來投案」以及「因為我要逃離那邊」,遭海巡署送辦,由內政部移民署收容,依違反未經許可入國罪嫌,偵結起訴。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判有期徒刑8月,仍可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20日)作出判決。二審合議庭根據阮男供述、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認定其犯行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事證明確;不過考量阮男行為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法官審酌,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及沒收部分也屬妥適,據此認定阮男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仍維持原判,可上訴。至於刑滿驅逐出境的部分,由於阮男是中國人民,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其是否依據同條例的第18條規定強制出境,屬行政機關職權。
性侵多名學生「還拍逞獸慾過程」!嘉縣代課狼師遭羈押禁見
嘉義縣某國小爆狼師性侵案!一名29歲謝姓代課老師在任教期間,涉嫌對多名學生伸狼爪性侵,甚至拍下私密性影像,變態行徑令人髮指,案經嘉義地檢署偵結,認為謝男有滅證、勾串之虞,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20日)裁准。據了解,嘉義縣一名29歲國小代課男老師,於2020年10月至2023年期間,不僅性侵、猥褻多名未成年學生,還將逞慾犯罪經過全程錄下,直至受害學童家長發現,孩子出現超齡行為,這才驚覺孩子遭到性侵,狼師多年來的惡行惡狀也終於被攤在陽光下。嘉義地檢署表示,針對該起性侵案件,經檢察官通知多名被害人到場陳述,即時保全相關證據後,昨(19日)已指揮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謝男住處展開搜查,並將其拘提到案。經檢方漏夜訊問後,認為謝男涉犯《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對未成年人性交、猥褻;《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猥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少性影像等犯罪,且謝男還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並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得法官裁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母女公園散步遇4惡犬圍咬!狗飼主「驚人身分」遭起底
大陸江西省贛州市日前驚傳惡犬傷人案,一名陳姓女子帶著3歲女童前往公園遊玩時,竟被4隻大型犬圍攻,導致女童遭撕咬受傷,而媽媽為了保護女兒,奮不顧身與猛犬肉搏,傷口血肉模糊。對此,陳女的丈夫提出4點訴求,要求嚴懲涉案人,目前飼主與遛狗人已依刑法處置,而惡犬主人的身份也遭起底曝光。綜合陸媒報導,該起事件發生於11月17日上午10時許,陳姓女子帶著大女兒及年僅3歲的小女兒,母女3人一同前往位於贛州市的濱江公園散步,沒想到走著走著,突有4隻沒牽繩的大型犬從後方迅速衝來,直接撲向女童攻擊。從現場影片中可見,陳姓女子見狀立刻將孩子擁入懷中護在身下,任憑4條野性大發的瘋犬狂咬,而當時走在前方的大女兒本想上前救援,但只要一靠近,惡犬便會作勢咬人,她只能眼睜睜看著媽媽及妹妹淪為利牙下的獵物長達1分鐘,最終一名男子見狀立刻趕來救援,這才讓母女倆逃過一劫。事發後,母女倆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所幸3歲女童僅受輕傷,不過為了保護女兒的陳女,則全身布滿多達10處的大小傷口,大腿還被咬下一塊肉,歷經4個多小時的手術後,陳女住了半個月的醫院,至今仍無法下床行走。據了解,咬傷人的4條大型犬平時被飼養在濱江公園內的祠堂裡,狗主人則是當地經營工程業的老闆,身家背景相當雄厚,只是不知為何會放任性情兇猛的愛犬四處溜搭。以下為陳女丈夫提出的4點訴求:第一、事發後,派出所沒有扣押作案烈犬,我多次反覆要求對作案犬隻進行收監,留存作案證據,並鑒定清楚是否屬於禁養烈犬,派出所對我方意見及要求並未落實反饋,到目前為止作案犬不知行蹤,是否會再次危害群眾生命安全也未可知,懇請政府單位責成公安部門落實,並正式回復。 第二、狗主人鍾某春長期在人員密集的公園飼養烈犬,每天不拴繩遛狗。我多次反覆要求派出所查明留存狗主人鍾某春長期在公園飼養烈犬及散放烈犬危害公共安全的事實,到目前為止派出所未對我們的要求做出反應及正式反饋,懇請政府單位責成派出所查明狗主人鍾某春長期在公園散放烈犬危害公共安全的事實,留存證據。第三、市中心的濱江公園裡居然長期養狗,還是用於鬥犬、狩獵等性質的烈犬,數量多不拴繩,卻沒有一個有關部門來監管,各管理部門是不是存在失職行為,才有今天的慘劇!狗主人鍾某春常年在濱江公園飼養如此眾多的烈性犬,是否有飼養證,管理部門是否縱容狗主人的飼養行為。在公園內出了全國也罕見的烈犬傷人事件,附近居民都人心惶惶,懇請政府單位責成有關部門積極整治,嚴肅處理不法行為,處分縱容非法飼養烈犬人員。第四、本人妻兒被烈犬嚴重咬傷,到目前為止還有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7萬元)醫藥費,有關部門仍無法協助落實,狗主人鍾某春推卸責任,一拖再拖。後期我老婆小孩運動康復,疤痕處理,以及涉及到的賠償不是一筆小數目,如果此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終不了了之,那將是一個天大的冤屈!懇請政府單位責成相關部門儘快落實前期賠付,並依法追究狗主人鍾某春的相關責任。對此,警方表示,經初步調查發現,王姓民眾在遛狗過程中未善盡安全管理義務,導致2路人遭咬傷,目前傷人犬隻已被管束,而鍾姓飼主及遛狗王男等2名涉案人,均已依刑法處置。
選罷法修正案三讀 范雲:藍白花二小時把罷免權沒收
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今(20日)聯手通過「選罷法修正案」三讀,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此結果為台灣人民的罷免權套上重重枷鎖,而罷免權是台灣人民花了多少年、發起多少次社會運動才爭取來的權利,國民黨、民眾黨二個多小時就把它沒收回去。范雲說,這次修改通過的條文共5項,涉及三層面:一、提高罷免「提議人」門檻。現行法只須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藍白聯手通過要求提議連署要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還新增如果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就刪除該提議人。二、提高罷免「連署人」門檻:現行規定只須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修法後,新增連署人須提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的規定,也新增如果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模糊不清,則該連署人不算數。另外,三、增訂第98條之2,利用他人個資,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須負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范雲說,《刑法》本來就有偽造文書罪,但國民黨卻還要疊床架屋寫進來,如此嚴格又多餘的修法方向,到底是多怕被罷免,而這幾條的修法,大大提高從提議人到連署人的成案門檻,實質癱瘓人民罷免權。
4度酒駕入監服刑!彰化男出獄第7天再喝醉 騎車自撞害友人重傷亡
彰化一名顏姓男子因四度酒駕遭吊銷駕照且入監服刑,於今年3月底出獄第7天,再度飲酒8小時後騎機車,途中自撞路旁圍籬,造成後座許姓友人傷重不治。彰化地院國民法庭近日也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要求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判決書指出,21歲顏姓男子於2021年因酒駕遭起訴,經台中高院判處合併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隔年又2次酒駕,合併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今年3月25日刑滿出獄後,3月31日便於田尾鄉龍奉宮飲酒從上午9時喝至下午4時,期間啤酒不斷,喝醉後仍執意騎機車,最終載著許姓友人返家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警方調查,顏男在彰化埤頭鄉中南路附近失控撞上農地圍籬,後座的許男因頭部著地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警方測得顏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31毫克,遠超法定標準。被害人許男的弟弟憤而對顏提告。彰化地檢署指出,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判刑,其駕照早已吊銷,但他屢教不改。此次肇事距離其出獄不到一週,彰化地檢署認為顏男於10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行為重大惡性,遂依刑法第185條之3的酒駕致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或至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此案,認為顏男未具駕駛執照卻騎機車外出,且明知酒後駕車危險仍執意上路,過程中曾摔車1次卻未停止,最終導致許男因頭部重創死亡。法官指出,本案肇事情節離譜,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有罪判決,此次犯行距前案執行完畢僅一週,顯示再犯機率極高。國民法官討論後考量,被告顏男具中度智障,且自首後坦承犯行,但未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被害人許男生前家庭經濟困難,其妻長期失聯,獨留智能障礙女兒一人,如今更需依靠其弟接濟生活。國民法庭最終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在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
「長髮哥」情斷4年女友! 女方揭他「不刪私密照」本人回應了
台中捷運今年5月21日爆發隨機砍人案,「長髮哥」27歲許瑞顯挺身在車廂內與20歲兇嫌洪淨肉身搏鬥,因此被封為「全民英雄」,不過,當時長髮哥的女友在事發後馬上發文,分享的對話截圖中還詢問對方「可以講電話嗎?」讓不少網友大酸「有空發文不去看男友」,長髮哥當時還幫女友講話,沒想到事隔半年,他突然在19日發文,透露前陣子兩人已和平分手。中捷長髮哥分手了!(圖/翻攝自Threads)許瑞顯在Threads轉貼女方公開已經分手的貼文,對方在文中表示,「目前已經分手一陣子了,如果想看相關貼文的人可以退追蹤了。只能說捷運的事件大大改變了他的人生,也改變了我們之間感情的聯繫,祝福他能找到更好的對象」。長髮哥也在文中自嘲,「洪先生這一刀砍傷的不只是我的臉,碎的不只是我的顴骨,還有我的愛情」,並在留言處補充,他跟女方交往將近4年,一直以來,彼此心中都有些芥蒂與認知上的差異。中捷事件過後,他有一些生活模式改變,加劇了這些芥蒂與差異,「總之,我們前陣子和平分手了,即使心中仍是愛與不捨,但人總要往前走,祝福彼此都能遇到更合適,也更能包容彼此缺點的人」。長髮哥也在文中自嘲,「洪先生這一刀砍傷的不只是我的臉,碎的不只是我的顴骨,還有我的愛情。(圖/翻攝自Threads)長髮哥英勇阻擋凶嫌遭砍傷,左臉留下9公分傷口、嘴唇3公分傷口,在接受訪問時還引用了《葬送的芙莉蓮》名台詞「如果是勇者欣梅爾的話,他一定也會這麼做的」,讓許多網友深感佩服,更封他為「全民英雄」、「宅宅之光」。當時,許瑞顯也因女友被轟「有空發文不去看男友」而出面護愛,豈料他證實和女友平分手了,他也強調,如果有遇到他的話,希望大家行行好,別再問他女朋友的事,「我單身哥布林哭哭感恩,然後也沒有瓜可以吃感恩」。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猜測兩人分手真正原因,其中就有網友留言問女方,「好奇這個事件(隨機砍人)如何大大改變他的人生?」,女方則回「簡單來說就是得到了很多自信,認識了許多人、交友圈變得更廣闊了」。女方透露長髮哥在事件過後,多了很多自信認識了許多人、交友圈變得更廣闊。(圖/翻攝自 Threads)除此之外,有網友貼出女方稍早留言截圖,有網友就發問,「其實很好奇大家都是在什麼樣的瞬間決定放棄 一段感情的」,女方回「傳訊息要求刪除以前拍的私密照,對方答應了妳說『謝謝寶貝,最愛你了』,下次見面問起又說其實我還沒刪呢,那刻起什麼也都不相信了」。女方指出曾遇到要求男方刪除私密照,但男方答應後又稱還沒刪,引發熱議。(圖/翻攝自 Threads)針對女方說法,長髮哥也做出回應,「關於私密照片的事情,都是在剛交往1、2年時的事,當時都有經過雙方同意,我也很注重安全只放在固定不帶出門不上網的裝置,關於刪除的部分詳情則是,她希望我刪除,我表示同意,我們並沒有確認何時刪除,我心裡默認下次見面時一起刪除讓女方安心,女方心裡默認我應該當下立馬刪除,因此產生代溝與不信任,沒能讓女方安心是我的疏忽,但實際上也是找時間一起刪除了」,最後喊話網友「謝謝大家的關心,這真的不干你們X事,不要整天探別人隱私,什麼都不知道在那邊煽風點火,以為自己很注重這件事,實際上只是製造混亂」。CTWANT提醒您,有關散布猥褻物品罪: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高雄男騎士怒敲聯結車輪胎 疑因擋路不滿 檢警介入調查
高雄市日前發生一起騎士與聯結車司機之間的衝突事件,18日下午5點多,1名男騎士在小港區中山四路與民益路口,疑因不滿聯結車未能保持路口清空,擋住通行路線,氣急敗壞將機車停在路口的斑馬線上,並下車用不明物體敲擊聯結車的右側輪胎,此舉被路人拍攝並傳播,引起了社會的關注。根據目擊者的描述,該騎士隨身攜帶工具,拍攝者幽默地表示「身為一個合格的水電工,隨時有根板手也是很正常的!」儘管事件未經報案,警方經過調查後表示,該騎士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將面臨6000元至3萬6000元不等的罰款,警方還表示,將約詢雙方當事人到案進行調查,並釐清整起事件的經過。目前,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該事件的具體情形,並強調若該騎士的行為涉及刑法中的恐嚇罪,將依法追究其責任,警方呼籲民眾,在遇到交通爭議時應保持冷靜,合理合法地處理,而不是以不當手段影響他人的安全。
店員偷喝養樂多!手搖飲老闆告到底「我要立威」 1瓶代價9萬元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及許姓男子在手搖飲店工作,不料2人竟偷喝店內的養樂多,被龔姓老闆發現後提告。庭訊時,手搖飲店老闆直言「養樂多1瓶價值新臺幣18元,我沒有調解意願,我要在我店裡立威」。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林女、許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換算下來,偷喝1瓶養樂多的代價高達9萬元。判決書指出,林女和許男為台中某手搖飲店員工,2人卻偷喝店內的養樂多,遭龔姓老闆提告。雖然2人事後皆坦承犯行,然而龔男於庭訊時陳稱「養樂多1瓶價值新臺幣18元,我沒有調解意願,我要在我店裡立威,我要以這個案例作為經營飲料店其他店員的警惕」等語,堅持要2名員工受到懲罰。台中地院簡易庭衡以被告2人所犯業務侵占罪之犯罪情節,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顯可憫恕,且所犯為6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科處法定最低度之刑猶嫌過重,被告2人所為衡情不無可憫,爰均依刑法第59條規定各酌減其刑。對此,龔姓老闆則說「尊重法院判決,沒有意見」。最終,台中地院簡易庭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林女、許男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另外,被告2人業務侵占之養樂多各1瓶,分別係其等之犯罪所得,既均未扣案,亦未返還告訴人,均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於其等罪刑項下各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成立空殼公司協助詐騙1.8億元 7人團爽開保時捷、戴百達翡麗遭求處重刑
詐騙集團日益猖獗,手法更是層出不窮,呂姓男子為了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洗錢,組成7人小組成立39家商號,申辦35個商業金融帳戶,再將金融帳戶存摺、大小章等轉交給詐騙集團作為收款人頭帳戶使用,協助詐騙超過1.8億元,他們賺進大筆非法之財,平時以保時捷和BMW代步,更購買價值7位數的百達翡麗手錶,新北地檢署18日則依法起訴7人並求處重刑。新北地檢署表示,呂姓男子為首組成「空殼商號帳戶」供應集團,先於臉書粉絲專頁投放貸款廣告,藉此吸引欲申辦貸款之不特定人設立商號、申辦商號金融帳戶。而呂嫌以此吸引39人設立39家商號、申辦35個商號金融帳戶後,即派員收走各該商號金融帳戶存摺、大小章、網銀帳密,再轉交詐騙集團作為收款人頭帳戶使用。詐騙集團則利用假投資手法詐騙50位被害人,不法獲利超過1億8734萬元,被害人款項匯入該商號金融帳戶後,詐團再層轉至其他收水帳戶或指派車手提領贓款獲利,當中有1558萬元被及時攔下,仍有1億7676萬元遭到移轉。新北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香君獲報後,指揮刑事局和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辦『空殼商號帳戶』供應集團,並於近日偵查終結,認定呂嫌等7人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之指揮、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18日依法提起公訴,地檢署表示,呂嫌等人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製造犯罪金流斷點,致被害人難以追回遭詐欺金額及增加追查其他犯罪成員之難度,影響社會治安及金融交易秩序,並使被害人求償無門,考量呂嫌等人犯後態度,建請法院量處呂姓主嫌有期徒刑15年、吳姓團夥有期徒刑10年。
呂秋遠批衛福部高層「把員工尊嚴當兒戲」 分享10招抵制職場霸凌
近期職場霸凌風波不斷,先前衛福部同樣傳出霸凌事蹟,公務員上班被迫要深蹲、伏地挺身,後續有8人提出申訴。但衛福部12日公布調查結果表示,8案中僅有3案成立。而呂秋遠律師也為此發文表示「身為已經13職等的高級公務員,為什麼會把員工的尊嚴當作兒戲?」呂秋遠律師在FB發文表示,自己其實不太能理解,為什麼衛生福利部的公務員必須要在上班時間深蹲與伏地挺身,身為已經13職等的高級公務員,為什麼會把員工的尊嚴當作兒戲?呂秋遠律師也提到,對於這些公務員的奇特管理方法,以及最後的調查報告,很難讓人接受。但對於衛福部的調查結果,呂秋遠律師吐槽表示「天道好還,你們爽就好」。但也因為如此,呂秋遠律師提供一些想法,希望能夠協助到網友們。關於職場霸凌,呂秋遠律師建議民眾要先確定「是不是霸凌」,如果自己對於工作毫無熱情,而且應該負責的工作範圍一塌糊塗,明顯不適任這種工作,甚至爭功諉過以後,再來責怪上司懲戒、同事排擠。作為一個薪水小偷,是怎麼樣能論述別人對自己「霸凌」?呂秋遠律師表示,這不叫做霸凌,這叫做職場倫理。對於職場霸凌,呂秋遠律師表示,民眾如果覺得自己問心無愧,有些作法可以提供參考:1.你得要有顆心臟面對霸凌,心臟要夠強壯。事實上,當面對霸凌時,忍耐是沒有用的,但是在確認這是霸凌之前,不用急著反擊,而是找出問題在哪裡,不要輕易的被那些流言誹語所打倒。呂秋遠律師解釋「有些人對你不好,並不是為了要擊倒你,他只是沒事幹而已」。2.你得要存點底氣所謂的底氣,就是要確認自己在工作表現上沒有太多問題。實力就是底氣,如果自己離開這個位置,名片上沒有這個頭銜,就得要回家吃自己,就不會有太多對抗霸凌的籌碼。呂秋遠律師也提到「有些人其實不是認為你的表現不好,純粹只是嫉妒你或討厭你而已」。3.你得要有些勇氣面對霸凌,自己必須要勇敢,忍耐不能解決問題,該反擊就不用客氣,不然只會讓自己越來越憂鬱,懷疑自己在這裡沒有任何存在的價值。4.你得要找些背景如果在公務機關,立委或市議員很好用。如果在私人公司,老闆的小姨子的大姨媽的三叔公也很好用。總之,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人脈,當被欺負時,這些人脈就可以適時的發揮作用。這些人透過管道,都有機會認識,在必要的時候就可以幫你跟長官打招呼。5.你得要有點證據當發現自己有可能被霸凌,就要開始準備錄音筆,無論多麼難纏的長官或同事,總會有情緒控管不佳而霸凌你的時候,這時候錄音就很有用。並且把所有簡訊、電子郵件都留著,記得要備份。這是講求證據的時代,只要能留住證據,網路上會有很多人讓你反敗為勝。6.你得要懂些法律基本上,霸凌可能涉及違反勞基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刑法等等的問題。如果不懂,江湖在走,律師要有,記得要認識律師朋友。7.你得要幫助別人看到別人被霸凌,請不要袖手旁觀,甚至為了所謂的派系而成為共犯。今天別人被弄死,明天看你不順眼,這個人就是你的未來。所以當有同事被霸凌,呂秋遠律師建議「請伸出援手幫助他。即使不方便露出水面,也可以私下幫他蒐證,積點陰德,你的未來會感謝你」。8.你得要盡到本分該做的工作要做,不要因為別人霸凌我們而擺爛。呂秋遠律師認為「你不能改變別人,但是可以控制自己」。不要因為霸凌而讓自己無心工作,因為這很有可能會是未來主管清算的證據。9.你得要做點事情不要只是忍耐,要付諸實現。一味的吞忍,呂秋遠律師認為這樣只會讓霸凌的人更囂張跋扈。在蒐證完畢後,該提告、到勞工局申訴等等,該做的都要做。呂秋遠律師也表示「只要有證據,我們還是法治社會,一定可以有反擊的機會」。10.你得要下定決心:真的不行,就離職吧!呂秋遠律師最後提醒「請你務必要記得,你自己的健康,排名第一,任何事情,包括工作,都只是人生的一部份而已」。如果在嘗試反抗以後,還是覺得心裡很不舒服,呂秋遠律師也是建議「不要讓自己生病了,能離開就離開,會霸凌同事的公司,不會有長久的發展。你就等這個人倒,或是這群人倒,甚至,這間公司倒」。
瓦解全台最大黃牛夫妻團!警再逮背後工程師+總務 14人慘遭送辦
天王周杰倫睽違7年舉辦巡迴演唱會日前才結束,不過售票過程中不但引起歌迷轟動,更吸引不少黃牛。北市刑大今年10月才逮獲全台最大黃牛夫妻檔,而刑事局17日發布記者會表示,經向上溯源後再逮獲與黃牛夫妻檔長期合作的工程師與其背後助理團隊等共14人等。周杰倫演唱會15萬張門票今年10月23日啟售,瞬間就遭到秒殺。刑事局第九大隊當天就先逮獲全台最大黃牛夫妻檔劉姓男子與張姓女子,2人被捕後向警方堅稱自己僅是「代購」,並無非法搶票等情形,但警方對此仍不採信,將2人逮捕後,其中劉男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至今。警方後續持續溯源後,循線再發現劉男與張女2人與3名工程師有密切關係,且3人自己搶票將每張票價加價500至2000元不等,販售給劉姓夫妻檔,若有零售票券也會自己加價轉售。據了解,3名工程師中為35歲的陳姓男子、34歲的林姓男子與24歲的賴姓女子,3人均非資工相關出身,自學寫程式同時利用搶票機器人搶票,3人初步搶得至少約200張票券,惟僅有60張票券付款,後續劉姓夫妻檔2人就因被抓而無法及時付款而造成票券釋出,總計3人幾年下來搶獲至少上千張熱門演唱會票券。除了3位工程師外,警方也逮獲劉姓夫妻檔的相關助理,分工細膩,分別於台北、新北、桃園、台中、高雄與宜蘭等地逮人,共逮獲劉姓夫妻檔旗下帳房總管1名、付款助手、票務表單助理10名等共14人,查扣手機24支、筆電15台、電腦主機10台、平板2台、隨身碟1個、新臺幣749,800元、歐元90元、日幣100,000元、港幣34,100元、印尼盾1,000,000元、身分證件1批、存摺等贓證物。全案也在12月11日依刑法偽造文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解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偵辦。相關被告則被依新臺幣80至5萬交保。刑事局表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業於去年6月2日正式施行,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結合各縣市政府警察局組成「聯合打牛小組」,針對不肖人士以電腦程式不正掃票亂象加強查緝。刑事局呼籲,以虛偽資料或不正方式搶票,就是違法,此舉已觸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另未經他人許可冒用他人身分購票涉及刑法偽造文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與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第3項等,民眾勿以身試法。
周杰倫演唱會黃牛集團曝光!14人落網 涉千張門票炒至10倍價
周杰倫台北大巨蛋演唱會門票於10月23日開賣,短短數分鐘內門票全數秒殺,隨後大量高價門票湧現拍賣平台,引發民怨,刑事局偵九隊「打牛小組」與台北市刑大聯手展開調查,成功瓦解全台最大黃牛集團,逮捕14名成員,追回大批贓款與電子設備,揭開內部精密分工的黑市運作手法。調查發現,該黃牛集團由劉姓夫妻檔主導,利用搶票工程師與助理團隊,組成專業化的搶票與倒賣網絡,35歲陳姓搶票工程師負責撰寫搶票程式,透過大量虛偽身份資料從官方購票系統瘋狂搶票,每張門票可賺取500至2000元酬勞,票務助理則負責付款、整理票務資料,分工精密猶如企業化運作。警方指出,該集團涉案門票高達上千張,除了周杰倫演唱會外,還包括五月天、張惠妹等熱門演唱會門票,最高甚至喊價至原價的10倍,警方於北市、新北、桃園、台中、高雄與宜蘭等多地同步搜索,共查扣手機24支、筆電15台、電腦主機10台、現金約75萬元及大量外幣,並追回存摺與身分證件等贓證物。經檢方複訊後,涉案14名嫌犯被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罪等移送法辦,檢方諭令交保金額從80萬元至5萬元不等。警方強調,利用虛偽資料或不正方式搶票已屬違法,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避免遭受法律制裁。
25名小球員遭性侵!台中狼教練「早有前科」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驚傳某國小棒球隊教練對小球員伸狼爪,至少25名孩童受害,且他在受聘前就曾因性侵遭判刑,校方竟全然不知。台中地檢署今年10月底接獲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通報,指太平區某國小棒球隊松姓約聘教練(男、76年次)疑涉對未成年隊員性侵害案件,指派婦幼專組魏珮樺檢察官指揮偵辦。中檢指出,魏珮樺檢察官通知多名被害人到案陳述,即時保全相關證據,並於113年11月21日指揮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被告住居所等處,將松姓被告拘提到案,訊問後認定松姓被告於108年至113年期間,對多名未成年被害人涉有妨害性自主犯嫌,涉犯刑法第222條之加重強制性交、第228條之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等罪犯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並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魏珮樺、黃鈺雯檢察官共同蒞庭舉證,由法院裁定松姓被告羈押禁見。台中地檢署強調,本署對於婦幼保護案件極為重視,謹慎蒐證、全力偵辦,後續仍將深入追查,全面釐清案情。另一方面,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該名教練非常可惡、令人髮指,目前已遭法院羈押禁見,也已經被校方解聘,希望檢察官跟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重懲、重判,還家屬、孩子一個公道。盧秀燕表示,全案仍在擴大調查,後續將對該教練任職期間接觸過的所有學童進行全面調查,釐清是否還有受害情形,並對孩子加強輔導,無論是畢業、轉學、在校等。盧秀燕強調,她已責成法制局成立法律協助小組,協助受害者、家長、教育局及校方,進行法律追究工作,同時擴大清查全市有前科的教職員工。◎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低薪高報助理薪資、媽當人頭!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詐領78萬 檢偵結起訴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陳筱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基隆市議員張顥瀚等人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案,於今日偵查終結,認張男、陳姓助理等2人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依法對2人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張顥瀚於今(17日)移審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地檢署接獲情資顯示,市議員張顥瀚疑有不法詐領助理補助費情事,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進行偵辦,釐清情資真偽,檢察官於仔細蒐證後,於今年10月22日指揮廉政署人員持基隆地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檢察官並於偵訊後,以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於同年月23日裁定羈押禁見。經查,張顥瀚係基隆市議會第19屆及第20屆之現任議員(任期自107年12月25日迄今),陳姓被告則自107年12月25日起由張顥瀚聘僱擔任公費助理,渠等2人均明知議員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係由基隆市議會編列經費支付,係供支應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之酬金、春節慰勞金之用,不得流用於前揭項目以外,且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或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不得挪為他用,竟仍以「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檢廉發現,張顥瀚等2人均明知陳姓助理自108年1月至同年12月間實領薪資僅為每月3萬5,000元,自109年1月起迄至113年9月間之實領薪資則略提高為每月3萬7,000元,張顥瀚卻為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自108年1月起之詐領期間,浮報助理薪資為4萬3,900 元至5萬3,000元不等)在基隆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之助理費申請書等文書上,向基隆市議會行使之,使議會不知情之承辦公務員以上開浮報助理薪資為基準造冊發放款項,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不僅如此,被告2人明知張母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受張顥瀚指揮監督,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張顥瀚卻仍指示助理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將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不知情之張母,虛偽申報為張顥瀚於108年3月17日至同年4月7日、109年7月13日至同年9月30日等期間所聘僱之公費助理,使議會不知情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誤認張母為上開期間之議員公費助理,進而造冊發放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察官認定,張顥瀚、陳姓助理等2人均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於今日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張顥瀚等2人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前者並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而陳姓助理則無犯罪所得,爰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減輕其刑。另考量陳姓被告身為勞工,其係配合雇主指示行事,且於偵查中能供出一切犯罪情節,請法院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以勵自新。
高雄九龍齋食品涉改標、用逾期原料!流入21縣市 衛生局重罰千萬
高雄市衛生局日前接獲民眾陳情前鎮區「九龍齋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逾期原料,及有效日期改標,隨即主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配合高雄地方檢察署,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前往該公司查察,查獲逾期產品並封存產品及原料共計35品項;已要求業者即日起停業、暫停販賣,並依食安法加重罰1008萬元。衛生局說明,查獲逾期產品並封存產品及原料共計35品項,包括大地榆膏、乳糖、抹茶粉、果膠、金鹹麥芽、青檸C、枸杞膏、香檸C發酵飲品、烏梅粒、純蜂蜜、健匠冷梅、健匠梅酵素青番梅)、健匠梅(酵素桂花梅)、健匠梅(酵素紫蘇梅)、健匠梅(酵素蜂蜜梅)、健匠葡萄(乳酸菌發酵葡萄)、健匠葡萄(發酵紫葡萄)、梅子滷汁、發酵加州黑蜜棗、發酵酸梅湯、菊花蜜、菊花蜜、蜂王乳蜜、蜂蜜橄欖、蜂蜜檸檬、維他命C、酵素橄欖、薑黃檸檬發酵飲品、檸檬C、檸檬果膠原蛋白發酵飲品、檸檬粉、檸檬酸、藤黃果梅、蘆薈精石、鹹麥芽等。衛生局表示,產品下游業者涉及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共21個縣市,因該公司無法提出回收及庫存之逾期產品任何銷毀紀錄、且迄今業者仍無法提出各產品製令及投料紀錄,難以釐清產品之安全性,為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已主動通知各縣市預防性下架該公司各項產品,俟檢調釐清及該公司提出證明後,再行確認後續各項產品處理方式。衛生局指出,另該公司現場環境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追溯追蹤管理不善,現場原料及產品未能依限提供完整及正確之來源資訊,有礙違法食品追溯,為釐清違規產品流向數量,避免危害風險擴大,依食安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命該公司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以確認產品適法性,維護民眾權益,倘有消費或爭議問題,撥打消費者專線1950,市府消保官可協助洽業者進行退換貨事宜。另倉庫庫存未標示有效日期產品及原料有九龍齋梅粉、比利時麥芽、白糖粉、赤藻、乳酸發酵葡萄、發酵紫葡萄、金鹹麥芽、香酢橄欖、酵素香酢橄欖、酵素橄欖、蜂蜜橄欖、益母草素膏、健匠梅(酵素清香梅)、健匠梅(酵素蜂蜜梅)、健匠梅(酵素紫蘇梅)、健匠葡萄(乳酸菌發酵葡萄)、健匠葡萄(發酵紫葡萄)、梅粉、甜菊粉、麥芽膏、番瀉葉、紫蘇粉、紫蘇葉、蜂蜜檸檬、蕃瀉葉、羅漢果、藤黃果、奇檸子,共計28品項,因無法具體提供效期與進銷貨資料,已先行封存。衛生局將審酌違規情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及第22條第1項及同法第44條及第47條暨第52條規定,加重處新臺幣1008萬元罰鍰,並持續追查違規產品流向、監督回收銷毀,有關該公司效期標示涉虛偽標記獲取利益嫌疑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全案由地檢署偵辦中。
印度男教師上班途中遭綁 槍口壓制下被迫「結婚」
在印度當地有著一種名為「帕卡德瓦婚姻」(Pakadwa Vivah)的犯罪行為,這是一種適齡婚姻女性的家屬,使用各種方式脅迫有著優異工作(大部分是指政府公部門)的單身男性與自家女兒結婚。而近期,印度比哈爾邦(Bihar)一名新晉男教師就成為「帕卡德瓦婚姻」的犧牲品。根據《NDTV》報導指出,阿夫尼什(Avnish Kumar)來自貝古薩賴區的拉賈烏拉(Rajaura)。先前才剛通過政府考試,獲得公職教師的職位,後續也被分派到卡蒂哈爾區(Katihar)一所中學任教。而在某個週五早上,搭乘電子人力車前往學校上班的阿夫尼什,突然被兩輛車攔住去路。後續一群身分不明的男子下車,除了用槍指著阿夫尼什外,還不斷地毆打阿夫尼什,最後將其強行帶走。最後在男子們的脅迫下,阿夫尼什被迫與男子口中那位「曾經相戀4年」的女子貢詹(Gunjan)結婚。貢詹表示,阿夫尼什曾承諾與其結婚組建家庭,甚至帶過自己去過學校。但當貢詹向家人提及婚事,並要求阿夫尼什兌現承諾時,阿夫尼什卻拒絕,令貢詹家人無法接受,所以才出此下策。雖然阿夫尼什一直強調,自己根本沒有與貢詹有交往過。但阿夫尼什還是被迫在一座寺廟內完成結婚儀式。透過現場影片也可以看到,阿夫尼什在當時被數名男子按住,表情十分痛苦,而貢詹則身穿婚紗站在一旁。完成婚禮後,貢詹和家人「帶著」阿夫尼什回到阿夫尼什位於拉賈烏拉的老家,但後續發生一場混亂。阿夫尼什趁機逃脫。當貢詹抵達阿夫尼什的老家時,阿夫尼什的家人拒絕讓貢詹進門,不承認這場婚姻的有效性。最後貢詹向警方報案,希望能討回公道。根據《印度婚姻法》(Hindu Marriage Act, 1955)第5條,婚姻的基本要件之一是雙方應在自願的情況下同意締結婚姻。如果婚姻是在強迫、欺騙或威脅的情況下完成,當事人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或宣布婚姻無效。同時根據《印度刑法》(Indian Penal Code, IPC)第366條,綁架並強迫他人結婚是一種犯罪行為,可被判處最高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但雖然法律有明文禁止「帕卡德瓦婚姻」的行為,但由於比哈爾邦對於強迫婚姻基本是採取容忍、默認態度,地方上執行上也無法嚴格執法,尤其印度社會有著「保護女性名譽」的概念,男方即便被迫結婚,若不接受這段婚姻,可能面臨社會排擠或報復,導致部分受害者選擇默認婚姻有效。